人体是一个超稳定的自调态系统,具有高度的自我组织、自我修复及自我矫正的潜在能力。它能对抗和排除各种致病因子的侵袭,中医学对此早有认识,在治疗上非常重视机体的反应状态。《灵枢·通天》说:“古之善用针艾者,视人五态乃治之。”《素问·三部九候论》亦云:“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后世医家在此基础上阐发者益众,朱丹溪在《格致余论》中说:“凡人之形,长不及短,大不及小,肥不及瘦;人之色白不及黑,嫩不及苍,薄不及厚;而况肥人湿多,瘦人火多;白者肺气虚,黑者肾气足,形色既殊,脏腑亦异,外证虽同,治法迥别也。”张景岳亦云:“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先。”概而论之,由于机体反应状态不同,寒热虚实各异,所以治病必以人为先,明确辨识各机体不同反应状态,充分发挥机体自身调节功能,才能做到真正治疗疾病。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发。
扶正祛邪和调整阴阳是中医治病的两大原则,是为解决疾病过程中邪正斗争及阴阳失调两大关键性矛盾所设。一般而言,调节阴阳为中医治病的最根本原则,亦即总纲领,故《内经》中已予高度重视,尚谓:“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调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其主要目的,在于借药物的偏性及其他疗法,以激发机体自身的调整作用,解决内部激化的矛盾,纠正阴阳的偏盛偏衰,使之达到“权衡以平”的康复状态。而扶正祛邪则是以解决有致病因子作用下所引起的疾病问题为主,扶正即扶助正气,调动体内一切积极因素,增加机体抗病调节效应,从而战胜病邪;祛邪则是以药物针灸等祛除病邪,以期保存正气,达到康复。中医的祛邪,很有特色,它不但注重机体的反应性、耐受性,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尽养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伤寒论》中亦多有论之。而且,现代药理研究证明,中医的祛邪亦是通过激发机体本身的抗病能力而实现的。以外感疾病为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这种解表法,仲景引而用之,治伤寒立麻、桂二汤,从药理看,这类药物对致病菌并无直接灭杀或抑制作用。,而是通过机体提高免疫功能而达到抗感染的目的。所以,所谓“邪从汗出”并不意味着病邪由此而被驱出体外,而是通过帮助机体恢复和加强正常的调节,来战胜病邪的。当然,上面所说的无论是扶正与祛邪,还是扶正祛邪与调节阴阳,二者又是相辅相成的。调整阴阳,解决机体内部矛盾,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从而战胜病邪;而祛除病邪,保存正气,尽快结束邪正斗争的局面,亦有助于阴阳的平衡。
中医治病历来反对头痛治头,脚痛医脚,只重局部,忽视整体的医疗方法,非常强调治病必须求得其本而后调之。由于疾病的表现都是通过机体反映出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医的“本”主要是探求机体的反应状态,张景岳云:“当识因人因证之辨。盖人者,本也,证者,表也。证随人见,成败所由。故当以人为先,因证次之。”但各种人体的反应性各不相同,从而导致了治病求本的复杂性。对此,历代医家从临床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强调“形气不同,处方施治各异”。《素问·三部九候论》说:“必先度其形之肥瘦。”开辨证论治先河之《伤寒论》,则更为重视,如指出淋家、疮家、汗家、亡血家都不可发汗,乃是因这些患者机体阴血为病所耗,无以为汗之资,即使外感亦当立它法以治之,诸如调和营卫、解肌、补虚祛邪等。清代叶天士论治疾病亦非常重视机体反应状态,这不但在医案中屡见不鲜,且在《温热论》中明确指出:“吾吴湿邪害人最广,如面色白者,须要顾其阳气……面色苍者,须要顾其津液……在阳旺之躯,胃湿恒多;在阴盛之体,脾湿亦不少。”在临床上我们不难发现,不但老少、男女机体反应各有特点,就是在同一类人中亦有差异,诸如瘦人多火、肥人多湿等。而目前临床上有些人不顾机体的反应状态,热衷于西医诊断的病在中医中寻找特效药,以致屡屡失败,适得其反。况且药物的作用与人体的生理功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药物是通过调整机体内部的抗病能力才来战胜疾病的。因此,我们治病必须仔细观察患病机体反应状态,处理好人与病、标与本、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治疗的目的。
朱丹溪在治疗中认识到:“天下有同此一病,而治此则效,治彼则不效,且不惟无效,而反有大害者,何也?则以病同而人异也。夫七情六淫之感不殊,而受感之人各殊,或身体有强弱,质性有阴阳,生长有南北,性情有柔刚,筋骨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令有老少,奉养有膏梁藜藿之殊,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更加天时有寒暖之不同,受病有深浅之各异,一概施治,则病情虽中,而于人之体质迥乎相反,则利害之相反矣。”正是这种各不相同的机体反应状态才决定了治疗上必须区别对待。实践证明,同一种病由于机体反应性不同往往出现不同的证,以致治疗亦异,例流行性感冒,既可见风寒、风热之殊,又可有体实、体虚之别。前者宜采用辛温或辛凉解表之法,后者则或以祛邪为主,或扶正以达邪,治疗迥然有别。而性质不相同的一些疾病有时则反而可见相同的证,采用同一疗法可使二病都获痊愈,如高血压病与梅尼埃病,本乃不同性质之病,但往往都可见到肝肾阴虚、阳亢风动之证,运用滋补肝肾、平肝息风之法二者都能获得治疗效果。所以,我认为机体反应状态是决定人对致病因子刺激下产生何种反应形式,即“证”的重要因素,亦是“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基本物质基础。证随体异,病同证异,同病异治,证同病异,异病同治,于此之际,不可不察。
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我们不能否定药物是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体内的力量往往要比药物更起决定性的作用,王安道指出:“人之气也,固亦有亢而自制者,苟亢而不能自制,则汤药、针石、导引之法,以为之助。”匡调元亦指出:“人生之气偏盛偏衰则生疾病,借药物一气之偏,以调吾之盛衰,使归于和平则无疾矣。”正因为人体有自稳调节机能的存在,所以才能“亢而自制”,使之恢复平衡,而只有当“亢而不能自制”,机体自稳调节能力暂时低下时,才借以药物“为之助”。针对发病环节,调节其机能紊乱,从而帮助提高自稳调节能力。这在大量的临床实践及实验研究中可得以证实,如针刺的广泛调整作用,实验证明它能引起从宏观八大系统到微观的细胞分子的变化,通过提高机体的非特异性免疫而达到治疗急慢性炎症。在临床上,针刺治疗急腹症、流感、菌痢、疟疾、百日咳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如针刺治疗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快,大便培养转阴率高。针刺的这些治疗是通过调整阴阳矛盾实现的,即通过调整机体内部诸般矛盾,激发机体本身的抗病调控作用,以祛除病邪,使之恢复阴阳权衡协调。
中医治病素以调理著称,它不但重视祛除致病因子,而且认为调节机体阴阳使之处于相对平衡,乃是治病的根本方法。从目前研究发现,不少中草药及复方,对机体具有“适应原”样作用(又称双向调节作用)。这类药物一方面能增加机体适应内外环境变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能使机体调节紊乱的功能趋于正常化。如人参对中枢既有兴奋作用又有抑制作用,对高血压病能使血压下降,但对低血压病又可使血压回升。其他如黄芪、刺五加、茯苓、桂枝汤、地黄汤等,都具有双向调节的作用,成为机体功能的调节剂。然而中药的这种作用,正是通过人体内部自稳调节这个内因而实现的,因此,这类药物的作用是否能向着机体有利方面进行,主要取决于机体自稳调节在抗病过程中处于什么样的具体反应状态,而不是药物本身。日常中,不顾人之体质蛮补成灾者不是常常可见吗?况且机体的差异对药物的耐受性及反应性各不相同,但怎样才能认识药物适合人体自稳调节在疾病过程中的反应状态呢?中医辨证论治的丰富内容已经为我们带来了指南,在临床上只要不离辨证,药物就能向着对机体有利的方面进行。
此外,中医治病亦非常重视拮抗疗法,早在《内经》中已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诸如“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则泻之,虚则补之”。但这些拮抗性疗法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应用。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者治病,十去其七;……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若不顾机体阴阳偏盛偏衰,一味大量长期应用,必然会走向反面,“久而增气,物化之常;气增而久,夭之由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俱在,新病复起”。至此,只好“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即是抓住人体阴阳自稳调节这个枢纽,重新给予调理。所以,对药物治疗疾病来说,大剂量长期应用会伤害人体自稳调节,中等剂量的预先作用可使机体产生特异性抵抗力(即失效或耐药),小剂量适当应用才可使机体的调节机能提高。
总之,药物治疗疾病只是一种手段,只有紧紧抓住机体不同反应状态,充分发挥自稳调节的能力,才能真正治愈疾病。所以《从稳态调节探讨医学未来发展方向》指出:“探讨稳态调节机制的物质结构和作用方式将成为生命科学的核心,它的深入阐发给医学带来质的飞跃,使医疗思想发生革命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