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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希腊神话故事集(少儿插图版)
作者:【美国】霍桑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01
ISBN:978753395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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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了吗?
欢迎来到希腊神话的奇幻世界!
珀耳修斯
是达那厄的儿子,达那厄是一位国王的女儿。在珀耳修斯很小的时候,一些坏人把他们母子二人装进一口箱子,丢进了大海。海风把箱子从岸边吹走,在汹涌的波涛中上下颠簸。达那厄把孩子紧紧搂在怀里,生怕一个大浪打来,泡沫飞溅的浪头会把他们淹没。然而,箱子竟然安然无恙地随波逐流,既没有沉,也没有翻。夜幕降临的时候,箱子漂到一座小岛附近,被渔网缠住,一个渔夫将它拖上了沙滩。这座小岛叫作塞里福斯岛,岛上的统治者波吕得克忒斯国王碰巧是那位渔夫的哥哥。
我很高兴地告诉你们,那位渔夫是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他对达那厄母子一直很照顾,直到珀耳修斯长成英俊的小伙子。珀耳修斯长大后身强力壮,精力充沛,而且擅长使用各种武器。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早就看到坐在箱子里漂到岛上来的母子俩了。别看渔夫那么善良,国王可一点儿不像他的弟弟,他的心肠非常歹毒。他决定派珀耳修斯去完成一项特别危险的任务,最好能要了珀耳修斯的命,这样他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欺负达那厄了。于是,这个坏心眼的国王花了很长时间琢磨,他想啊想,终于想到一个可以置人于死地的任务,于是派人去叫年轻的珀耳修斯。
珀耳修斯来到宫殿,看见国王端坐在宝座上。
“珀耳修斯,”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假惺惺地笑着对他说,“你已经长成一个优秀的小伙子了。不光我那位高尚的渔夫弟弟对你和你的好妈妈照顾有加,我本人也对你们很关心哪,想来你不会连点儿回报都舍不得付出吧?”
“请陛下吩咐,”珀耳修斯说,“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好,”国王嘴唇上依然挂着那抹狡诈的笑意,他接着说,“我有个小小的探险计划想派你去。作为一位雄心勃勃的年轻勇士,你肯定会好好珍惜这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的。我的好珀耳修斯,你肯定也知道,我想娶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按照规矩,我得向新娘赠送一件稀世珍宝。老实说,我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到哪儿去弄那么一件宝贝讨公主的欢心。不过,今天早上,我自以为终于想到一样合适的东西了。”
“我能帮陛下弄到那东西吗?”珀耳修斯急忙问。
“你能,只要你如我所料,是个勇敢的年轻人。”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回答说,他的态度特别和蔼可亲,“我决心把蛇发女妖戈耳工美杜莎的头作为新婚礼物,献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我亲爱的珀耳修斯,这事儿就指望你了。我急着把亲事定下来,所以你越早去找戈耳工,我就越高兴。”
“我明天早上就出发。”珀耳修斯一口答应了。
“那就拜托了,我年轻的勇士!”国王说,“还有,珀耳修斯,你把戈耳工的头割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干净利索,小心不要划伤她的脸。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很讲究,为了投她所好,你要完好无损地把它带回来。”
珀耳修斯离开了宫殿。他前脚刚迈出宫殿的门,波吕得克忒斯就放声大笑起来。这个心肠歹毒的国王看到年轻的珀耳修斯这么容易就落入自己的圈套,得意得乐不可支。消息很快就传开了,听说珀耳修斯答应去砍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人人都幸灾乐祸,因为大多数岛民都和他们的国王一样坏,他们看到达那厄母子大祸临头,比什么都开心。看起来,不幸的塞里福斯岛上只有渔夫一个好人。珀耳修斯一路走过去,人们在他背后指指点点,挤眉弄眼,肆无忌惮地嘲笑他。
“吼!吼!”他们嚷道,“美杜莎头上的蛇会狠狠咬他几口!”
那个时候,活着的戈耳工有三个。她们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怪诞、最可怕的怪兽,堪称空前绝后。我简直不知道应该把她们说成是哪种妖魔鬼怪。她们是三姐妹,样子长得有点儿像女人,但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吓人的恶龙。真的,很难想象这三姐妹有多么凶恶。嘿,我告诉你们,她们头上长的可不是头发,而是一百条活生生的大蛇。大蛇在她们头上盘旋着,扭来扭去,吐着分泌毒液的信子,信子上还长着叉子似的毒刺!戈耳工的獠牙很长,双手是黄铜做的,身上长满了坚铁一样的鳞片。她们还长着翅膀,我跟你们说,她们的翅膀华丽极了,因为每片羽毛都是由光彩夺目的纯金打造的。她们在阳光下飞翔的时候,那双翅膀叫人眼花缭乱。
不过,就算碰巧看见她们金光闪闪地掠过高空,也很少有人停下脚步去细看,而是拔腿就跑,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你们多半以为大家害怕被戈耳工头上的毒蛇咬死,怕被她们丑陋的獠牙咬断脖子,或者怕被她们的铜爪撕成碎片。不错,那确实很危险,但是算不上最大的危险,也算不上最难躲避的危险。这三个女妖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一旦哪个可怜的人看到她们的脸,立马就会从活生生的人变成冷冰冰的石头!
这么一说,你们就明白了,这是一场异常险恶的探险,是邪恶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为天真的珀耳修斯设下的圈套。珀耳修斯思来想去,也觉得此行凶多吉少,不但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带不回来,自己多半还会变成一尊石像。别的困难且不说,单是其中一个问题,就叫人束手无策,就算比珀耳修斯老成的人,对此也一筹莫展:他不但要跟那个金翅膀、铁鳞片、长獠牙的蛇发妖怪搏斗,还得闭着眼睛把妖怪杀死,至少不能正眼去看自己的敌手。否则,他刚刚举起手臂要出击,就变成硬邦邦的石像了,那他只能高举着手臂一站几百年,直到风霜雨雪将自己化为齑粉。他还想在这个光明而美丽的世界上建功立业,享受幸福的生活呢,这真是祸从天降,叫人扼腕。
珀耳修斯想到这些就发愁,更不忍心把自己要去做的事告诉母亲。于是,他拿起盾,佩上剑,渡海离开小岛,来到大陆,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坐下,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就在他伤心难过的时候,突然听见身边有人说话。
“珀耳修斯,”那个人说,“你为什么伤心啊?”
珀耳修斯本来双手捂着脸,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呀!他以为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想到这么偏僻的地方还有个陌生人。此人很年轻,而且聪明活泼,一脸古灵精怪。只见他身披斗篷,头戴一顶稀奇古怪的帽子,手里拿着一根弯来扭去的手杖,腰间还佩着一把曲里拐弯的短剑。他身形矫健敏捷,像经常练习体操的人,而且擅长奔跑跳跃。最重要的是,这个陌生人乐呵呵的,一副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模样(尽管看着有点儿淘气),珀耳修斯瞧着他,心情不由轻松了很多。再说了,自己怎么着也是个豪情万丈的男子汉,给人家看到像个畏畏缩缩的小学生似的偷偷抹眼泪,可真是太丢人了,何况现在还不到完全绝望的时候。想到这里,珀耳修斯擦掉眼泪,尽力做出一副英勇无畏的样子,故作轻松地跟陌生人聊起来。
“我并不怎么伤心啊,”他说,“只不过是在思考要去完成的一场探险。”
“啊哈!”陌生人说,“那你讲给我听听,兴许我能帮帮你。我曾经帮助许多年轻人渡过难关,他们接受的任务最开始看着都很棘手。说不定你听说过我呢。我有很多名字,哪个名字都很适合我,你就叫我水银
吧,这个名字也不错。来跟我说说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咱们合计合计,看看该怎么办。”
陌生人的这番话和他的态度让珀耳修斯情绪大好。他决心把自己的难处向水银和盘托出,反正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再说了,他的新朋友很有可能会给他提一些很有用的建议呢。于是,他三言两语就把事情的原委讲明白了: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是如何想要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好献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做新婚礼物,而他又是如何接受了这项任务,却又害怕自己变成石头。
“那可真是令人遗憾,”水银嬉笑着说,“你会变成一尊很英俊的大理石像呢!真的,过上好几百年才会化成齑粉。不过,一般来说,大家宁肯做几年小伙子,也不愿意当几百年石像。”
“噢,那还用说!”珀耳修斯大声说着,泪水又涌上了眼眶,“再说了,要是我变成石头,我亲爱的母亲可怎么办?”
“好啦,好啦,但愿这事儿没那么糟,”水银给他鼓气说,“要说有人能帮得了你,那非我莫属了。尽管这事儿看上去挺凶险,但是你放心,我和我姐姐
会全力以赴,帮你顺利渡过难关的。”
“你姐姐?”珀耳修斯追问。
“是的,我姐姐。”水银说,“告诉你,她可是聪明过人;至于我嘛,脑子也很够用。要是你胆大心细,又肯听我们的话,就一点儿都不用担心变成石头。不过,你首先得把你的盾牌擦亮,擦到和镜子一样,能清清楚楚照见你的脸。”
对珀耳修斯来说,以这种方式开启探险之旅倒是挺新鲜的,因为他认为,一面盾牌最重要的是够不够坚固,能不能保护他不被戈耳工的利爪抓伤,而不是够不够明亮,能不能照见他的脸。不过,他认定水银比他见识广,于是立即去擦盾牌了,擦得很仔细,直到把它擦得像满月一样亮堂堂的。水银笑眯眯地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把自己那把曲里拐弯的短剑解下来,给珀耳修斯换上。
“我这把剑才管用,”他说,“这把剑的剑刃经过最出色的淬炼,削铁斩铜易如反掌,就像砍小树枝似的。现在咱们就出发,去找白头三媪,她们知道到哪儿去找山林仙子。”
“白头三媪!”珀耳修斯嚷嚷起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他前去探险的路上多出来的一重障碍罢了,“白头三媪是谁?我从来没听说过她们。”
“她们是三个非常古怪的老太太,”水银笑嘻嘻地说,“她们统共只有一只眼睛、一颗牙齿。而且,只有在繁星满天或暮色四合的时候才能找到她们,因为她们从来不在阳光或月光下露面。”
“可是,”珀耳修斯不解地问,“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去找白头三媪?现在就动身去找可怕的戈耳工不是更好吗?”
“不行,不行,”他的朋友说,“你得先办成几件事才能找到戈耳工。现在必须去找那三个老太婆。等见到她们,你就知道离戈耳工没多远了。好了,赶紧动身吧!”
这时,珀耳修斯对同伴的睿智变得深信不疑。他不再提出任何异议,而是表示自己随时可以启程。于是他们出发了,而且走得很快。水银的步伐实在太快了,珀耳修斯发觉自己很难跟上这位身手敏捷的朋友。说实话,他心里有个奇怪的念头,总觉得水银穿着一双飞鞋,所以一路健步如飞。还有,每当珀耳修斯斜眼瞟过去的时候,仿佛都看到水银脑袋两旁长着翅膀,可是当他定睛细看时,翅膀又不见了,只有一顶古怪的帽子。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根弯来扭去的手杖显然帮了水银的大忙,让他一路疾步如飞。别看珀耳修斯是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也走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手杖给你!”水银大声说——他虽然调皮,却也知道珀耳修斯很难跟上他——“你比我更需要它。塞里福斯岛上没有谁比你走得更快吧?”
“要是我有一双飞鞋,”珀耳修斯偷偷扫了一眼同伴的双脚说,“就能走得非常快了。”
“咱们得想办法给你弄一双来。”水银答道。
不过那根手杖已经帮了珀耳修斯的大忙,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累了。事实上,手杖在他手里像活的一样,把自己一部分生命力借给珀耳修斯。珀耳修斯和水银一边轻松地赶路,一边愉快地聊着天。水银讲了很多他以前探险的趣事,讲他怎样随机应变。珀耳修斯越来越觉得水银了不起。天下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没有比这种百事通朋友更有魅力的了。他越听越激动,希望能借此增长自己的见识。
珀耳修斯忽然记起来水银刚才提到了他的姐姐,说她会在探险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她在哪儿?”珀耳修斯问,“我们不用马上去见她吗?”
“适当的时候就见到啦,”同伴说,“不过,你得知道,我这个姐姐性格跟我完全不一样。她为人严肃谨慎,不苟言笑,更不会放声大笑。而且,除非特别重要的话,否则她一个字都不肯多说;除非特别睿智的谈吐,否则她一个字都不肯听别人说。”
“我的天!”珀耳修斯叫起来,“我连声都不敢出了。”
“告诉你,她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水银接着说,“精通所有的艺术和科学。这么说吧,她聪明盖世,很多人都说她是智慧的化身。不过,说老实话,在我看来,她有点儿暮气沉沉的,你肯定会觉得还是和我同行比较有意思。不管怎么说,她自有她的长处,你和戈耳工对阵的时候就知道了。”
这时,夜幕已经悄然降临,他们来到一个异常荒凉的地方,灌木杂乱丛生,四周悄然无声,好像从来没有人到过这里。暮色苍茫,万物萧瑟,珀耳修斯举目四顾,不由心绪怅然,就问水银是不是还有很远。
“嘘!嘘!”水银低声说,“别出声!已经到地方了,白头三媪就要来了。不能让她们先看见你。别看她们三个只有一只眼睛,可视力却好得很呢,比普通人的六只眼睛还敏锐。”
“可是,待会儿见到她们,我该怎么做?”珀耳修斯问。
水银对珀耳修斯解释说,白头三媪靠着一只眼睛过活,她们好像习惯轮流使用那只眼睛,仿佛轮流戴一副眼镜似的,或许说是单片眼镜更贴切。第一个老婆婆先用一会儿,然后从眼窝里抠出来,交给第二个,第二个老婆婆立马“啪”的一声装进自己的眼窝,赶紧看一眼这个世界。这么一说你们就明白了:可怜的白头三媪每次只有一个人能看得见,而且,在眼睛转手那一瞬间,她们三个谁也看不见。我长这么大,要论稀奇古怪的事情,我听得多了,亲眼见过的也不少,但是都不能和共用一只眼睛的白头三媪相提并论。
珀耳修斯也是这么想的,他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差点儿以为是同伴在跟他开玩笑,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老婆婆?
“你很快就会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水银看到他的神色说,“听!嘘!嘘!嘘!她们来了!”
珀耳修斯透过暮色急切地张望着。果然,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白头三媪出现了。光线太昏暗,珀耳修斯看不清三个人的身影,只能看见她们花白的长发。她们越走越近,他逐渐看到她们额头中央各长着一个眼窝,其中两人的眼窝空洞洞的,而走在中间的那个老婆婆眼窝里有一只明亮、深邃的大眼睛,像戒指上硕大的钻石似的闪闪发光,仿佛能洞察秋毫。珀耳修斯不禁想:恐怕在最漆黑的深夜,它都能像在正午时分一样看得一清二楚。三个人的视力全都汇聚在一只眼睛上了。
总而言之,三个老太太走起来轻松自如,仿佛都能看见似的。额头中间有眼睛的那位老婆婆一手牵一个姐妹,一个劲儿地向四周张望,目光十分锐利,搞得珀耳修斯暗暗担心,怕她一眼就能看见他和水银躲在灌木丛后。我的天!这么雪亮的眼睛,在它的视力范围内实在让人心惊胆战!
可是,还没走近灌木丛,白头三媪中就有人开腔了。
“姐姐!稻草人姐姐!”她嚷嚷着说,“眼睛你都用了好久了,轮到我用了!”
“再给我用一会儿,噩梦妹妹,”稻草人说,“我刚才好像看到灌木丛后面有东西。”
“那又怎么样?”噩梦不耐烦地反驳,“你能一眼看穿灌木丛,我还不是一样能?眼睛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我也知道怎么用,说不定比你用得还好呢。快给我,我现在就要看!”
这时,名字叫“抖关节”的三妹妹也抱怨起来,说轮到她用眼睛了,稻草人和噩梦两个人想霸占。为了息事宁人,稻草人老婆婆伸手把眼睛从额头上取下来,拿在手里往前一伸。
“给,随便你们谁拿走,”她嚷着说,“别瞎嚷嚷了。我倒是宁愿摸黑待会儿呢。快拿去,不然我就再把它安进我的额头里。”
噩梦和抖关节听了都赶紧伸出手去摸索,想从稻草人手上把眼睛抢走。可是,她们两个都看不见,谁也摸不到稻草人的手;而此时稻草人也和她们一样摸着黑,没办法立刻把眼睛准确地塞到她们手里。就这样(我聪明的小听众们,你们可想而知)那三个老婆婆陷入了奇怪的困窘里。别看那只眼睛在稻草人手中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白头三媪却连一丝亮光都看不到。她们迫不及待想用它去看,却全都陷入无边的黑暗中。
水银看着抖关节和噩梦胡乱摸索,她们又是埋怨稻草人,又是相互抱怨,差点儿忍不住笑出声来。
“现在就看你的了!”他低声对珀耳修斯说,“快!快!赶紧从稻草人手上把眼睛抢过来,别等她们再安到头上!”
说时迟,那时快,趁着白头三媪相互指责,珀耳修斯从灌木丛后面跳出来,飞奔过去,一把把眼睛抢了过去。那只神奇的眼睛在他手里光彩夺目,仿佛正在用一种心照不宣的神情盯着他看,瞧它的样子,好像给它一双眼皮,它还要眨巴几下呢。不过,白头三媪还不知道眼睛给抢走了,都以为她们三个当中有人拿走了眼睛,于是又争吵起来。珀耳修斯不忍心过分为难这几位老婆婆,觉得应该把事情解释清楚。
“各位好心的女士,”他说,“请不要再争了。要怪就怪我吧,是我拿走了你们这只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正十分荣幸地将它捧在我的手中!”
“你!是你拿走了我们的眼睛!你是什么人?”白头三媪异口同声地尖叫起来。听到一个陌生人说拿走了她们的眼睛,她们确实吓坏了,“噢,我们怎么办,姐妹们?我们怎么办?我们全都看不见了!快把眼睛还给我们!把我们的宝贝眼睛还给我们!我们只有这一只眼睛,而你自己有两只!快把眼睛还给我们!”
“你跟她们说,”水银悄悄对珀耳修斯说,“只要她们告诉你到哪里去找有飞鞋、魔袋和隐身盔的山林仙子,你就会马上把眼睛还给她们。”
“我尊敬的女士们,”珀耳修斯对白头三媪说,“你们不必惊慌,我不是坏人。只要你们肯告诉我到哪里去找山林仙子,我就马上把你们的眼睛完好无损地还给你们,保证它像往常一样明亮。”
“山林仙子!天哪!姐妹们,他说的山林仙子是什么人?”稻草人尖叫起来,“人们常说山林仙子可多了,有的在山林里狩猎,有的住在树洞里,还有的在泉水里安家。山林仙子的事儿我们哪儿知道?我们不过是三个可怜的老太婆,黄昏时分出来溜达溜达。我们只有一只眼睛,现在还被你偷走了。噢,快还给我们,好心的陌生人!不管你是谁,赶紧还给我们!”
说到这里,白头三媪伸过手来摸索,极力想要抓住珀耳修斯,可是珀耳修斯早就有所防备,不让她们够着。
“我尊敬的女士们,”他说——母亲教导他对人要有礼貌,“我把你们的眼睛牢牢攥在手里,我会替你们好好保管的。只要你们肯告诉我到哪儿去找那几位山林仙子,我就还给你们。我说的山林仙子是负责保管飞鞋、魔袋,还有什么来着,还有——隐身盔的那几位。”
“天哪,姐妹们!这个年轻人在说什么啊?”稻草人、噩梦和抖关节纷纷惊叫起来,仿佛非常惊讶似的,“他说,飞鞋!他要是傻了吧唧地穿上那双鞋,他的脚后跟很快就飞得比头还高。还有隐身盔!一个头盔怎么能让他隐身呢?除非大得能让他钻进去。还有魔袋!那是个什么玩意?我都没听说过。不行,不行,好心的陌生人!那些神奇的玩意儿我们哪儿知道啊?你有两只眼睛,我们三个人只有一只。你去找那些稀罕物件儿比我们三个老瞎子方便得多。”
听了这番话,珀耳修斯信以为真。他觉得很过意不去,不该这么为难她们,于是就想把眼睛还给她们,请求她们原谅自己的鲁莽。可是水银抓住了他的手。
“别上她们的当!”他说,“这个世界上只有白头三媪能告诉你到哪儿去找山林仙子。你要是问不出来,就休想砍下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把那只眼睛拿好,保证你能如愿以偿。”
事实证明水银说得对。天下没几样东西能像眼睛一样得到人们的无比珍视。白头三媪把那只眼睛看得跟六只眼睛一样重要——她们本来就应该有六只眼睛。她们发现不老实交代就要不回眼睛,只好一五一十地回答了珀耳修斯的问题。白头三媪一讲完,珀耳修斯就立刻毕恭毕敬地把眼睛塞进其中一人的前额,并对她们表示感谢,然后就告别了。他还没走远,白头三媪又争执起来,因为他碰巧把眼睛塞进了稻草人的前额,而刚才她已经用过了。
白头三媪经常为了这事儿争争吵吵,严重影响了她们之间的和睦,这真是叫人担心。更令人扼腕的是,她们又离不开彼此,注定要永远在一起做伴。说到这里,我要奉劝大家一句,无论是兄弟还是姐妹,无论是年老还是年少,倘若几个人只有一只眼睛,那就要学会忍让,不要大家都抢着用。
接着说水银和珀耳修斯,他们赶去寻找山林仙子。白头三媪刚才说得很详细,他们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山林仙子跟噩梦、抖关节、稻草人三姐妹截然相反:她们不仅年轻漂亮,而且人人都长着一双十分明亮的眼睛,和蔼地看着珀耳修斯。她们好像认识水银,水银把珀耳修斯要去探险的事儿说给她们听之后,她们就痛痛快快地答应把自己保管的宝物借给珀耳修斯。最先递给他的是一个鹿皮做的小口袋,上面绣着古怪的花纹。她们叮嘱他要妥善保管。原来这就是魔袋。接着是一双鞋子,或者说是一双便鞋或拖鞋,鞋后跟上都有一双精巧的小翅膀。
“快穿上,珀耳修斯,”水银说,“剩下的路走起来要多轻巧就有多轻巧。”
于是,珀耳修斯把一只鞋往脚上穿,另一只放在旁边。不料那只鞋拍了几下翅膀,从地面上飞了起来。幸好水银眼疾手快,一下子跳起来抓住它,否则它可能都飞走了。
“多加小心,”水银说着,把鞋子递给珀耳修斯,“要是让小鸟儿看见有只鞋子飞在它们中间,那可要吓坏了。”
珀耳修斯把两只神奇的飞鞋都穿上之后,身子立马轻飘飘的,脚不着地了。他迈出了一两步,快瞧!他一下子飞到了空中,凌空站在水银和山林仙子的上方,怎么也下不来了。飞鞋之类的高空飞行宝物都不是那么好驾驭的,你得慢慢适应。水银看到伙伴身不由己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他告诉珀耳修斯,不要这么心急,还得等着拿隐身盔呢。
性情温婉的山林仙子取出一顶头盔,上面一簇黑色的羽毛微微摇曳,就等着戴在珀耳修斯头上了。珀耳修斯一戴上头盔,就发生了一件非常奇妙的事,跟我给你们讲过的那些奇事一样奇妙:戴头盔之前,年轻英俊的珀耳修斯站在那里,金色的长鬈发,红扑扑的脸颊,腰间佩着弯弯曲曲的宝剑,手臂上挽着亮光闪闪的盾牌,威风凛凛,生气勃勃,像一道灿烂的光芒。可是,头盔一戴到他那白皙的额头上,他就立马不见了踪影!除了空气什么都没了!就连那顶隐身头盔都不见了!
“你在哪儿,珀耳修斯?”水银问。
“怎么了?我就在这儿啊!”珀耳修斯非常平静地应道,他的声音好像从透明的空气中传来的,“我就站着没动啊。你看不见我吗?”
“真的看不见了!”他的朋友说,“你躲在头盔下面呢。不过,既然我看不见你,戈耳工们肯定也看不见。跟我来吧,咱们试试你穿上飞鞋利索不利索。”
话音刚落,水银的帽子就张开了翅膀,他的脑袋仿佛要从肩膀上飞走似的,不过很快他整个人就轻盈地飞上了半空,珀耳修斯紧随其后。他们飞到几百英尺高的时候,珀耳修斯渐渐觉得,能把污浊的大地远远抛在下面,像只鸟儿似的在天际自由翱翔,真是一件令人无比心旷神怡的事!
此时已是深夜。珀耳修斯举目望去,只见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天空,他想,要是能飞到那里度过余生,他也就别无所求了。随后,他又低头望去,看见了脚下的大地,地上的海洋湖泊、白雪皑皑的山峰、广阔无垠的田野、黑压压的丛林和大理石修筑的城郭,仿佛全部在溶溶的月光下睡着了。此时的大地就像月亮和万千星星一样美丽。他还看到了塞里福斯岛,亲爱的母亲此时就在那里。他和水银不时穿过朵朵白云,向远处望去,那些云朵就像是羽毛状的银子做成的,可是当他们闯进云层,就会被灰蒙蒙的迷雾弄得又冷又湿。他们飞得很快,一溜烟儿就钻出了云层,重新回到月光下。有一次,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正对着隐了身的珀耳修斯迎面飞来,从他身旁掠过。最壮观的景象莫过于流星。流星突然划过天空,像燃起了一堆篝火,让方圆百英里的月光黯然失色。
两个伙伴继续往前飞,珀耳修斯似乎听到身旁一侧有衣服作响的声音,而水银飞在他的另一侧。他左看右看,只看到水银一个人。
“我旁边是谁的衣服,”珀耳修斯问,“被风吹得响?”
“噢,是我姐姐跟咱们一块儿来了!”水银回答说,“我跟你说过她会来的。她要不来帮忙,咱们什么都干不成。你不知道她有多聪明。还有,她的眼睛也非常明亮。对了,她能看见你,你在她面前隐身没用。我敢打赌,到时候肯定是她第一个发现戈耳工。”
这时,已经可以看到大海了,他们飞得很快,不一会儿就飞到了大海的上空。海面波涛汹涌,掀起滚滚白浪,形成一道浪线扑上沙滩。海浪拍打着嶙峋的悬崖,激起层层浪花。雷鸣般的涛声传到珀耳修斯耳朵里已经变成喁喁细语,仿佛半梦半醒的婴儿的梦呓声。这时,他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像是一个女人在说话。那声音十分悦耳,虽然算不上甜美,却庄重而温和。
“珀耳修斯,”那个声音说,“戈耳工们就在那里。”
“在哪里?”珀耳修斯惊叫起来,“我怎么看不到?”
“就在你下面那座小岛的岸边,”那个声音回答说,“你丢一枚鹅卵石下去就会掉在她们中间。”
“我就说她肯定是第一个发现戈耳工的,”水银对珀耳修斯说,“她们就在那儿呢!”
珀耳修斯低头一看,就在他正下方两三千英尺的地方有一座小岛。岛屿三面礁石环绕,海浪拍打着岩岸,飞溅起白色的浪花。只有一面是雪白的沙滩。珀耳修斯一边朝小岛飞下去,一边仔细打量黑色峭壁下面一团明亮耀眼的东西,瞧,可怕的戈耳工们就在那里!她们在大海的轰鸣声中睡得很香。非得这种震耳欲聋的喧嚣声,才能哄那么狂暴的怪物入睡。月光照在她们的铁鳞和金翅上,闪闪发光。她们的金翅膀懒洋洋地耷拉在沙滩上,令人望而生畏的黄铜利爪伸出来,紧紧抠住海浪拍击的岩石,沉睡中的戈耳工仿佛梦见把某个可怜虫撕成了碎片。被她们当作头发的群蛇似乎也睡着了,只不时有一两条扭一扭身子,抬一抬脑袋,吐一吐分叉的信子,迷迷糊糊地发出嘶嘶的声音,而后又缩回蛇群里,安静下来。
在戈耳工的身上,美丽和丑陋并存,她们特别像一种可怕的巨型昆虫——硕大无朋的金翅甲壳虫或蜻蜓之类的东西,只不过体形比它们大了数百万倍。此外,她们身上还有一部分人类的特征。幸好此刻她们全都背对着珀耳修斯,珀耳修斯看不到她们的脸。否则哪怕他瞄上一眼,都会沉甸甸地从空中掉下去,变成一尊失去知觉的石像。
“快!”水银飞到珀耳修斯身旁说,“准备动手!动作要快,等戈耳工们醒过来就晚了!”
“我要砍哪一个?”珀耳修斯拔出剑来,往下飞了一点儿,“她们三个看着一模一样,都长着蛇发,到底哪个是美杜莎?”
要知道,三个戈耳工当中,珀耳修斯唯一能砍下来的,只有美杜莎的头。至于另外那两个,纵使让他拿天底下最锋利的宝剑砍上一个钟头,都伤不了她们一根毫毛。
“当心!”那个镇定的声音提醒他,“有个戈耳工睡得很不安稳,马上要翻身了,那个就是美杜莎。别看她!看一眼你就会变成石头!你那面亮闪闪的盾牌能照出她的脸和身影,你只要盯着盾牌里的影子看就行。”
现在珀耳修斯总算明白水银为什么劝他把盾牌擦亮了,原来是为了把盾牌当镜子,这样既能看到戈耳工的脸,又没有丝毫危险。美杜莎那可怕的面孔出现在明亮的盾牌里,月光洒在她的脸上,那张脸的狰狞暴露无遗。群蛇生性歹毒,无法安眠,在她的前额上不停地扭曲蠕动。从来没人见过这么狰狞的面孔,就连想都想不出来,然而,它却同时具有一种奇特、恐怖而又野蛮的美。美杜莎闭着眼睛,仍然在熟睡,但是她的神情很不安,好像被噩梦困扰着。她紧咬着白森森的獠牙,黄铜爪子抠进了沙土里。
群蛇仿佛也被美杜莎的噩梦搅扰得越来越躁动不安。它们缠绕成一团,猛烈地蠕动着,上百条蛇昂起头来,并不睁开眼睛,只发出嘶嘶的声音。
“快,快!”水银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忍不住低声催促起来,“朝那妖怪冲过去!”
“冷静点儿!”那个严肃而悦耳的声音在珀耳修斯的身旁说,“一边向下飞,一边盯着你的盾牌,注意,必须一击得手。”
珀耳修斯目不转睛地盯着盾牌里美杜莎的脸,小心翼翼地飞下去。他离得越近,美杜莎那群蛇缠绕的面孔和金属般的身体就变得越可怕。珀耳修斯飞到美杜莎的上方,就在距离美杜莎不到一臂远的时候,他突然举起宝剑。这一瞬间,那女妖头上的蛇纷纷向上竖起身子,仿佛在向他示威。美杜莎也睁开了眼睛,可是她醒得太晚了。只见锋利的宝剑像一道闪电劈下来,邪恶的美杜莎就身首分家了!
“干得好!”水银大声喝道,“快,把她的头塞进魔袋!”
挂在他脖子上的绣花口袋原本只有钱包那么大,这时突然变得很大,足以装下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见状不由大吃一惊。闪念之间,他一把捡起美杜莎的头塞进口袋里,群蛇还在她的头上蠕动。
“你的任务完成了,”那个镇定的声音说,“赶快飞走吧,另外两个戈耳工会不遗余力地替美杜莎复仇的。”
的确,必须逃之夭夭了,因为珀耳修斯刚才的动静可不小,宝剑的呛啷声,群蛇的嘶嘶声,还有美杜莎的头砸在沙滩上“砰”的一声,已经把另外两个妖怪惊醒了。她们坐起身来,迷迷糊糊地用黄铜爪子揉着眼睛。头上的群蛇受到惊扰,纷纷竖起身子,虽然没看到对手,却摆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两个戈耳工看到美杜莎那鳞片斑斑的无头尸体和半铺在地上的金翅膀,顿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怒号声和尖叫声。群蛇也发出百倍的嘶嘶声,美杜莎头上的蛇在魔袋里和它们遥相呼应。
两个戈耳工一清醒过来,就腾空而起,她们挥舞着黄铜利爪,咬紧可怕的獠牙,疯狂地扇动着巨大的翅膀。翅膀上的金羽毛都给抖落掉了,飘飘荡荡落在岸边,兴许现在还散落在那里呢。且说戈耳工们凶神恶煞般地打量着四周,恨不得立马把什么人变成石头。要是珀耳修斯朝她们的脸扫上一眼,或者落入她们的魔爪,他那可怜的母亲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不过,他非常小心,连一眼都不瞟。由于他戴着隐身盔,戈耳工们不知道他在哪个方向;而且,他还充分利用飞鞋,垂直往上飞了一英里。站在那个高度,下面两个妖怪的尖叫声听上去已经非常微弱了。珀耳修斯径直朝塞里福斯岛飞去,准备把美杜莎的头交给波吕得克忒斯国王。
珀耳修斯回家途中的几次奇遇我没时间讲给你们听了,比方说,他杀死了一只吃人的海妖,救出了一位美丽的少女;拿出美杜莎的头给一个残暴的巨人看,把他变成一座石山。你们要是不相信,哪天可以到非洲去看看那座大山,它至今还沿用那个古代巨人的名字呢。
最后,我们英勇的珀耳修斯终于回到塞里福斯岛。他期盼在岛上见到自己亲爱的母亲。可是,在他离开后,邪恶的国王肆意欺凌达那厄,达那厄被迫逃往一座神庙避难,好在神庙中几位善良的老祭司对她很好。看来,塞里福斯岛上心怀正义的人,只有这几位品行高尚的祭司和那位从一开始就对达那厄母子倍加关照的善良渔夫了。而包括波吕得克忒斯在内的其他人都坏透了,活该遭到即将到来的报应。
珀耳修斯看到母亲不在家,就径直朝王宫走去,他立刻受到了国王的召见。波吕得克忒斯见到他,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他原以为戈耳工一定会把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撕成碎片,吃个精光。不过,看到珀耳修斯安然无恙地回来,他只好极力做出一副亲切的样子,问珀耳修斯是怎么完成任务的。
“你答应的事儿做到了吗?”他问,“你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给我带来了吗?要是没有,那就对不住了,年轻人,我只能狠狠罚你,因为我必须为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准备结婚礼物,其他的东西她都看不上眼。”
“我做到了,陛下。”珀耳修斯不动声色地说,仿佛对他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做成这件事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把戈耳工的头给您带来了,连蛇发都不少一根。”
“真的吗?快拿给我看看。”波吕得克忒斯国王说,“要是那些旅行家的话可靠,那肯定是个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陛下说得对,”珀耳修斯说,“确实足以让人大开眼界。我建议陛下宣布放假一天,把臣民们都召来,一起观赏这件稀世珍宝,陛下看是否合适。我估计没几个人见过戈耳工的头,兴许以后也没机会看到!”
国王深知他的臣民都是游手好闲的无赖,最喜欢看热闹——好吃懒做的人通常都爱看热闹。于是,他采纳了珀耳修斯的建议,向四面八方派出传令官和信使,分别站在街角、市场和道路的交会处吹响号角,召集所有人都到王宫去。于是,来了一大群不务正业的流氓,这些人纯粹是因为幸灾乐祸,要是他们看到珀耳修斯在和戈耳工交战时惨遭毒手,就会拍手叫好。就算岛上还有好人(尽管故事里没有提到岛上还有没有好人,我衷心希望还有),他们也都安安分分地待在家,埋头干自己的活儿,忙着照顾孩子。总之,大部分岛民都争先恐后地奔向王宫,你推我搡,急不可耐地挤到一座阳台跟前。珀耳修斯站在阳台上,手里拿着绣花口袋。
伟大的国王坐在正对着阳台的看台上,将阳台上的情景尽收眼底,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和专门拍马屁的侍臣在他身旁围成一个半圆。君王、宰相、侍臣和臣民全都眼巴巴地瞅着珀耳修斯。
“把头拿出来!把头拿出来!”人们高声喊着,喊声杀气腾腾,仿佛珀耳修斯要是不能让他们大饱眼福,他们就要把珀耳修斯撕成碎片似的,“快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拿给我们看!”
年轻气盛的珀耳修斯突然动了恻隐之心。
“啊,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他高声说,“还有你们大家,我真的不想给你们看戈耳工的头!”
“哈,你这个无赖,胆小鬼!”众人大喊大叫起来,叫得比刚才还凶狠,“他在耍我们呢!他根本没搞到戈耳工的头!你要真有就赶紧给我们看,否则我们就把你的头砍下来当球踢!”
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凑在国王的耳边叽叽咕咕出坏点子,侍臣们交头接耳,一致认为珀耳修斯犯了欺君之罪,伟大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大手一挥,用威严、低沉的声音命令珀耳修斯赶紧把头拿出来,却不知道这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快把戈耳工的头拿出来给我看,否则我就砍了你的头!”
珀耳修斯叹了口气。
“马上!”波吕得克忒斯重复道,“否则就要你的命!”
“那就看吧!”珀耳修斯的声音仿佛吹响的号角。
珀耳修斯说着,一把把美杜莎的头高高举起来,心狠手辣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一肚子坏水的宰相和残暴的岛民们连眼睛都没来得及眨,就变成了一群石像。他们此刻的神情和姿态永远地固定了下来!一瞅见美杜莎那可怕的头,他们就成了白色的大理石!珀耳修斯把那颗头塞回口袋,去找他亲爱的妈妈了。他要告诉她,从今往后,她再也不用害怕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了。
从前有个人,非常非常有钱,而且还是个国王,他的名字叫弥达斯。弥达斯有个小女儿,除了我之外,谁都没有听说过她。她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要么就是原本知道给忘了。反正我喜欢给小姑娘取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所以干脆就叫她金盏花吧。
这位弥达斯国王对金子的热爱胜过世间一切。他之所以把自己的皇冠当宝贝,主要还是因为皇冠是用金子打造的。要说还有什么能超过或比得上金子在他心目中的位置,那就只有那个承欢膝下的小姑娘了。她整天在父亲脚凳周围高高兴兴地玩耍。不过,弥达斯越是疼爱女儿,就越贪图财富。这个蠢材想,他能为宝贝女儿所做的最好的事,莫过于留给她一堆开天辟地以来堆得最高最大、黄灿灿、亮闪闪的金币。这样一来,他就无时无刻不在挖空心思为这个目标努力。假如他碰巧看到被染成金色的晚霞,就会希望那些云彩都是真金铸成的,而且可以塞进自己的保险柜锁起来。要是小金盏花捧着一束毛茛和蒲公英跑上前迎接他,他就会说:“得啦,得啦,孩子!这些金黄色的花又不是真正的黄金,根本不值得去采!”
不过,以前弥达斯国王对财宝还没有这么痴迷的时候,曾经非常喜爱鲜花。他修建了一座花园,种了很多玫瑰花,人们从来没见过那么大、那么娇艳的玫瑰花,也没闻过那么香的玫瑰花。弥达斯曾几个钟头沉醉在它们的美丽和芬芳里,现在那些玫瑰花依然像以前一样美丽芬芳,可是他再也不去观赏了。就算偶尔看上几眼,心里也不过在合计,要是这不胜枚举的玫瑰花瓣每一片都是金箔做的,那整座花园该值多少钱。他从前曾经醉心音乐,可是现在对他来说,唯一的音乐就是金币碰撞的叮当声。
如果人们不刻意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聪明,总是会变得越来越愚蠢。最后,弥达斯变得极其不可理喻,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不是黄金做的,他连碰都不愿碰,甚至连看都不想看。因此,他养成了习惯,每天都要在宫殿地下那间黑漆漆的地窖里消磨半天时光。那里是他存放财宝的地方,黑洞洞的比一座地牢好不到哪儿去。他每次寻开心的时候就跑到那个阴沉沉的地窖去,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锁在里面,从阴暗的角落里拿出一袋金币,或捧出一只洗脸盆那么大的金杯,或拎出一根沉甸甸的金条,再要么就端出一配克
的金沙,放在从小窗口透进来的那一缕阳光下。他很珍惜那缕阳光,倒不为别的,只为阳光会让他的财宝闪闪发光。他会把口袋里的金币一个一个数上一遍;把金条抛起来接住,再抛起来再接住;让金沙从指缝里慢慢漏下去;或者看着锃亮的金杯上照出的自己那张滑稽的脸,喃喃地说:“啊,弥达斯,富有的国王弥达斯,你是多么幸福啊!”但是,看着映在亮闪闪的金杯上那张对着他傻笑的脸,真叫人觉得荒唐可笑。它仿佛意识到国王的行为特别愚蠢,有意嘲弄他似的。
弥达斯虽然口头上说自己很幸福,心里却总是觉得还不够幸福。他永远都不可能感到十全十美,除非全世界都变成他的宝库,而且堆满属于他的金银珠宝。
我说,你们这些小家伙这么聪明,不用我说也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弥达斯国王生活的那个时代,会发生很多神奇的事情,要是那些事情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或地方,我们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发生在现代的很多事情,不仅在我们看来很神奇,古人看到了更觉得匪夷所思,恐怕连眼珠子都要掉下来。总而言之,我倒是觉得,相比而言,我们这个时代更离奇古怪。不过,咱们还是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吧。
一天,弥达斯和往常一样,在他的宝库里消磨美好的时光,突然发觉有个影子落在一堆金子上。他猛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陌生人站在那道明亮而狭长的阳光下!来者是个乐呵呵的年轻人
,红扑扑的脸盘,笑眯眯地望着他。不知道是因为所有的东西在弥达斯国王眼里都蒙上了一层淡黄色的光芒,还是别的什么缘故,他总觉得那个年轻人的笑容里有一种金色的光芒。确实,别看年轻人的身影遮住了阳光,那些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此刻却更加光彩夺目了。年轻人笑起来的时候,就连最偏僻的角落里都亮堂了起来,仿佛被跳跃的火苗和火花照亮了似的。
弥达斯进来的时候小心翼翼地锁好了门,他知道,普通人是不可能闯进他的宝库的,不用说,这位不速之客肯定不是凡人。来者究竟何人?告诉你们也无妨。那时候,大地还是个新鲜去处,人们认为有法力的神仙们时常会来光顾。他们半戏谑半认真地插手芸芸众生的喜怒哀乐。弥达斯以前碰到过神仙,现在又碰上一个倒也不意外。确实,陌生人的样子就算说不上慈眉善目,也够亲切和蔼的,没道理怀疑他想捉弄自己,反倒多半有可能是来成全自己的。除了让一堆堆财宝成倍增加,自己还有什么好成全的呢?
陌生人把整个房间打量了一番,他那光彩夺目的微笑照亮了房间里所有的金银财宝。接着,他转向弥达斯。
“你是个大财主,弥达斯朋友!”他说,“估计这世上没有哪间屋子里堆的金子有你这间堆得多。”
“我是干得不错——相当不错,”弥达斯满腹牢骚地回答说,“可是,你想想看,我花了一辈子的时间才弄到这么一点儿,实在太少了。要是能活上一千年,兴许还有时间发财!”
“什么!”陌生人惊叫起来,“这么说你还不满足?”
弥达斯摇摇头。
“那怎么才能让你满足呢?”陌生人问,“我只是很好奇,想听听看呢。”
弥达斯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他有一种预感,觉得这个笑眯眯的陌生人可以帮他实现毕生的愿望——他既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意图。因此,现在只要自己开口,不管想要什么,不管看上去有没有可能,对方统统都会替他办到。于是,他想啊想,想啊想,恨不得立刻垒起一堆一堆的金山,都想不出这些金山有多大才能让他满意。最后,弥达斯国王终于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这主意就像让他沉迷的黄金一样,光芒耀眼。
他抬起头,看着陌生人那光彩夺目的脸庞。
“唔,弥达斯,”来者说,“看来你终于想到怎么才能让自己心满意足了。把你的愿望说来听听。”
“是这样,”弥达斯答道,“我千辛万苦才收集了这么一小堆金子,实在不想再这么费劲了。我希望凡是我碰过的东西都能变成金子!”
陌生人展颜一笑,顿时满屋生辉,就像太阳喷薄而出,照进一座幽暗的山谷,漫山遍野黄澄澄的秋叶(金块和金粒看上去跟秋叶差不多)顿时沐浴在金灿灿的阳光下。
“点金指!”陌生人惊叫道,“亏你想到这么绝妙的主意,弥达斯朋友,了不起。不过,你当真认为有了点金指就能如愿以偿?”
“那还用说?”
“绝不后悔?”
“怎么会呢?”弥达斯问,“为了得到十全十美的幸福,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那就让你如愿以偿吧!”陌生人说着,挥了挥手和他道别,“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自己有了点金指。”
说着,陌生人的身影光芒四射,弥达斯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只剩下一道金色的光芒,他耗费毕生心血囤积的珍宝在他周围闪闪发光。
那天夜里,弥达斯是不是像往常一样呼呼大睡,故事倒没有说。不过,不管他有没有睡着,他的心情多半都像个第二天早上就能拥有漂亮新玩具的孩子。总之,第一缕曙光刚爬上群山,弥达斯国王就醒了。他迫不及待地从床上伸出两条胳膊,去摸那些够得着的物件,想看看陌生人答应他的点金指是不是真的应验了。他把手指按在床边的椅子上,又按在各种东西上,结果令他大失所望——那些东西还是跟原来一模一样。说实话,他非常担心自己只是在梦里见到了那个光芒四射的陌生人,要不然,就是那个人在捉弄他。要真是空欢喜一场,不能点石成金,还是只能用普通的法子积攒金子,那该多惨啊!
其实这会儿天刚蒙蒙亮,只有在弥达斯看不见的天际泛出一道鱼肚白。弥达斯心灰意冷地躺在床上,希望的破灭让他十分沮丧,而且越来越伤心,越来越难过,直到第一缕晨光从窗户射进来,给头顶的天花板镀上一层金色。弥达斯似乎发现这道金灿灿的太阳以一种十分奇特的方式反射在白色的被褥上。他定睛一看,顿时大喜过望——亚麻布的被褥好像变成了最纯、最明亮的黄金织品!点金指的魔力随着第一缕曙光降临了!
弥达斯简直高兴疯了,他从床上跳起来,在房子里到处乱跑,碰到什么就抓什么。他抓住一根床柱,床柱立马变成了一根有槽纹的金柱子。他把窗帘拉到一边,想把自己创造的奇迹看个清楚,可是窗帘的流苏竟然变成了一个金疙瘩,在他手里沉甸甸的。他从桌上拿起一本书,刚一碰到封面,那本书就变成了装帧精美的金边书,就像我们今天经常见到的烫金封面书。随着他的手指翻过书页,瞧啊!书页变成了一捆薄薄的金纸,可是书上的字渐渐模糊了。他匆忙穿上衣服,结果发现衣服变成了柔软而有弹性的金缕衣,尽管穿在身上有点重,却让他心花怒放。他掏出小金盏花给他缝的手绢,手绢也变成了金的,那孩子细密的针脚变成了金线!
这多少让弥达斯国王有点儿不悦。他宁愿女儿的针线活保持原样,就跟她爬上他的膝头,把手绢塞到他手里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这点小事倒没有让他烦恼多久。弥达斯从眼镜盒里拿出眼镜,架在鼻梁上,想更加清晰地看看自己制造的奇迹。那个时候,平民百姓用的眼镜还没有发明出来,不过国王已经有眼镜戴了,否则弥达斯哪儿来的眼镜?他戴上眼镜,结果发现什么都看不见。这让他大惑不解,他的眼镜那么好,怎么会看不到东西呢?不过,这事儿再正常不过了,因为他刚从口袋里拿出眼镜,透明的水晶镜片就变成两片黄色的金属了。黄金眼镜固然价值连城,但是作为一副眼镜,它已经毫无用处。这让弥达斯觉得有点儿不方便,别看他那么有钱,却再也买不到一副能用的眼镜了。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深明大义地自言自语,“得了这么大的好处,总归要有点儿小麻烦的。为了点金指,一副眼镜算什么,又不是失明了。不戴眼镜我也看得到,看不清字也没事,小金盏花很快就长大了,她可以念给我听。”
聪明的弥达斯国王交了好运喜不自胜,仿佛连宫殿都盛不下他的欢喜了。他跑下楼梯,喜滋滋地看着自己扶过的扶手变成一根亮闪闪的金条。他拨开门闩(刚刚还是黄铜的,他一碰就变成了黄金的),冲进花园。花园里许多美丽的玫瑰花争相怒放,也有的含苞待放。晨风送来阵阵醉人的芬芳,娇艳的花瓣美不胜收。那些玫瑰花那么柔美,那么端庄,那么芬芳恬静。
弥达斯知道怎么让这些玫瑰花变得(在他看来)更加珍贵。他不辞辛劳地穿过一簇簇花丛,不厌其烦地施展自己的魔法,把每一朵花、每一个花蕾甚至花蕊中的每条虫子,都变成了金子。等弥达斯国王完成那项艰巨的任务,仆从已经来叫他吃早餐了。清爽的晨风让他胃口大开,他急匆匆地回宫殿去了。
我不知道弥达斯那个时期的国王早餐都吃些什么,现在也没法停下来专门去考证。依我看,弥达斯国王那天的早餐肯定有热腾腾的蛋糕、上好的小河鳟、烤土豆、新鲜的煮鸡蛋和咖啡,他女儿金盏花的早餐是面包和牛奶。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早餐摆在一位国王面前也够格了,不知道弥达斯国王那天早上吃的是不是这些,反正不可能比这更考究了。
小金盏花还没来。弥达斯命人去叫她,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来,等着那孩子来共进早餐。公平地说,弥达斯真的很疼爱自己的女儿,而且,那天早上因为交了好运,就更加宠爱她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听到女儿一路哭哭啼啼从走廊上走过来。这让他十分意外,因为小金盏花是个非常快乐的小姑娘,就像你们夏天见到的那种最活泼的孩子一样,一年到头都难得见她掉几滴眼泪。弥达斯听到小金盏花抽泣,就想给她个惊喜,逗她开心。于是,他俯过身,碰了碰对面女儿的碗(碗本来是陶瓷的,上面画满了可爱的图案),把它变成亮闪闪的金碗。
这时,小金盏花闷闷不乐地慢慢推开门,用围裙擦着眼睛,还在抽抽搭搭地哭着,好像心都要碎了。
“噢,我的小姑娘!”弥达斯急切地说,“一大清早,天气这么好,你怎么哭了?”
金盏花一边擦着眼睛,一边伸出另一只手,只见她手里拿着一枝弥达斯刚刚施过法术的玫瑰花。
“真漂亮!”父亲说,“这朵漂亮的金玫瑰怎么把你惹哭了?”
“噢,亲爱的父亲!”孩子抽噎着说,“这花一点儿都不漂亮,没有比它更丑的花了!早上我穿好衣服,就跑到花园里给您摘玫瑰花,我知道您喜欢玫瑰,尤其是您心爱的女儿亲手为您摘的玫瑰。可是,天哪,我的天哪!您知道吗?太不幸了!美丽的玫瑰花全都枯萎了!那些香喷喷、红艳艳的花儿全都枯死了!它们变得黄乎乎的,就像这朵一样,而且也没有香味儿了!它们这是怎么回事?”
“得了,我亲爱的小姑娘,不要再为这事儿哭鼻子了!”弥达斯说。他非常惭愧,不愿意承认是自己把花儿变成了这样,惹得她这么伤心,“快坐下来吃面包喝牛奶吧!你会发现,用一朵几百年都不会凋谢的金玫瑰去换一天就枯萎的普通玫瑰容易极了。”
“我不喜欢这种玫瑰!”金盏花生气地把那朵玫瑰花扔到一旁说,“连香味儿都没有,而且硬邦邦的花瓣戳得我鼻子疼!”
金盏花在餐桌边坐下,只顾着为枯萎的玫瑰花伤心,都没注意自己的瓷碗发生了什么奇妙的变化。或许这样更好,因为金盏花总喜欢盯着画在碗周围的那些画儿看,那些奇奇怪怪的小人儿、树木和房屋,她看都看不够,现在那些装饰图案全都变成金灿灿的一片了。
弥达斯倒了一杯咖啡。不论他拿起来的时候咖啡壶是什么材质的,反正他放下的时候不消说已经变成了黄金的。他心想,早餐使用黄金器皿,对他这个作风简朴的国王来说,未免太奢华了。另外,他开始犯难,不知道把珍宝放在哪儿安全。金碗和金咖啡壶这么宝贵,不能再放在橱柜和厨房里,太不安全了。
他一边想,一边舀起一勺咖啡送到嘴边,结果嘴唇刚碰到咖啡,咖啡就变成了熔化了的金子,紧接着结成了硬邦邦的金块,他大吃一惊!
“哈!”弥达斯惊叫起来。
“怎么了,父亲?”小金盏花不解地看着父亲问道,她脸上还挂着泪珠。
“没事儿,孩子,没事儿!”弥达斯说,“快喝牛奶,待会儿就冷了。”他叉起一条小鳟鱼,试着用手指碰了碰它的尾巴,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那条煎得酥脆的河鳟立马变成了一条金鱼——不是人们养在玻璃缸里装饰客厅的金鱼,而是金子做的鱼,看上去就像世界上技艺最高超的金匠精心雕琢出来的。小小的鱼骨变成了一缕缕金丝,鳍和尾巴变成了薄薄的金片,上面还有叉子印。煎得酥脆的小鱼整个儿变成了纤毫毕现、惟妙惟肖的金属雕铸品。你们可能会觉得那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艺术品,可是此刻弥达斯国王宁可自己盘子里盛的是一条真正的鳟鱼,而不是这种价值连城的精美艺术品。
“我有点儿闹不明白,”他心想,“我怎么才能吃到早餐!”
他拿起一块热气腾腾的蛋糕,刚掰开,蛋糕就变成了玉米面似的金黄色,刚才明明还是白生生的小麦面粉蛋糕。而且蛋糕变得硬邦邦的,越来越沉,弥达斯沮丧地意识到它也变成了金子。说实话,弥达斯觉得哪怕是块玉米蛋糕都比金子好。他几乎要绝望了,又伸手拿了一个煮鸡蛋,可是鸡蛋马上就和鳟鱼、蛋糕一样,变成了黄金的。可能会有人把这枚金蛋当成故事书里那只有名的金鹅生的蛋,其实,这和那只金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把它变成金蛋的,是弥达斯那只呆头鹅。
“这可真是叫人难堪!”他心里想着,靠在椅背上,羡慕地望着小金盏花,小金盏花正十分满意地吃着面包喝着牛奶,“这么昂贵的早餐摆在我面前,可是没有一样能吃!”
他想,说不定我动作快一点儿就可以避免发生这种窘况了,于是,他飞快地抓起一个热土豆,猛地塞进嘴里,想一口吞下肚去。可是他的点金术太灵验了。他发现嘴里塞的不是又粉又面的土豆,而是硬邦邦的金属,还烫伤了他的舌头!他被烫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在房间里跺着脚乱跳,又痛苦,又害怕。
“父亲,亲爱的父亲!”小金盏花叫起来,“您这是怎么了?烫伤嘴巴了吗?”她是个非常孝顺的孩子。
“啊,亲爱的孩子,”弥达斯愁闷地呻吟着说,“我不知道你可怜的父亲会变成什么样!”
说实话,我亲爱的小朋友们,你们啥时候听说过这么可怜的事儿?摆在国王面前的,可是名副其实的最昂贵的早餐,可正是它的昂贵让它毫无价值。就连最贫穷的劳苦人,坐下来喝杯凉水,啃几口干面包,也比弥达斯国王强得多,别看他的美味佳肴确确实实抵得上同等重量的黄金。这可怎么办?早餐时弥达斯已经饿得够呛了,到了午餐时还能饿得轻点儿?毫无疑问,晚餐的时候摆在他面前的那些饭菜还是只能看不能吃,那他该饿成什么样!你们想想看,天天对着那些昂贵的饭菜,他能活多少天?
想到这里,聪明的弥达斯国王突然开始怀疑,财富是不是世上唯一值得向往的东西,或者说,是不是最值得向往的东西。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这些金光闪闪的东西让弥达斯神魂颠倒,区区一顿早餐算什么,他才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放弃点金术呢。想想看,为了一顿饭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这就好比为了几条烤鳟鱼、一个蛋、一颗土豆、一块热蛋糕和一杯咖啡支付千千万万的金钱(而且是永远也算不完的千千万万的金钱)!
“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弥达斯心想。
可是,他饿得要命,而现在的境况又让他束手无策,他不禁又叹了一口气,听上去非常难过。我们可爱的金盏花再也忍不住了。她坐在那里看着父亲,转着她的小脑袋,想要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随后,她产生了一种善良而可怜的冲动,想去安慰父亲,于是从椅子上站起来,跑到弥达斯跟前,伸出双臂,亲热地搂住父亲的膝盖。弥达斯弯下腰,亲了亲女儿。他觉得小女儿的爱比他用点金术得到的东西宝贵一千倍。
“我亲爱的宝贝,我亲爱的金盏花!”他大声说。
可是金盏花没有回应。
啊呀,他干了什么?那个陌生人赐给他一件多么致命的礼物啊!弥达斯的嘴唇一碰到金盏花的额头,金盏花就变了。她那张原本乖巧、红润的小脸蛋变得金光闪闪,两腮还挂着金黄色的泪珠。那头美丽的棕色鬈发也变成了金色,那娇小柔软的身躯在父亲的怀里变得硬邦邦的。噢,多么可怕的灾难啊!小金盏花成了他对财富贪得无厌的牺牲品,她不再是有血有肉的孩子,而是变成了一尊金像!
是啊,金盏花就在那里,那种包含着孺慕、哀伤和怜悯的探寻神情凝固在她的脸上。从来没有人见过那么凄美的情景。她所有的特征都没有变,就连可爱的小酒窝都留在金灿灿的腮边。可是,金像越逼真,父亲就越难过。女儿没了,只剩下怀里这尊金像了。以前每当他心里特别疼爱这个孩子的时候,就会冒出一句口头禅,说她抵得上和她同等重量的黄金。现在,这句口头禅竟然一语成谶,他终于感到女儿那颗爱他的、温暖真挚的心远远比天地间堆积的所有财宝都珍贵,但是已经太晚了!
讲到这里,如果我只告诉你们弥达斯有多难过,那这个故事就太叫人伤心了。他得偿所愿后绞着双手痛哭流涕,既不忍心去看女儿,也不忍心别过头去。他眼睛盯着那尊金像,简直无法相信女儿变成了金子;可是再偷偷瞄上一眼,只见那尊小雕像金黄色的脸颊上挂着金黄色的泪滴,表情那么哀怨,那么温柔,仿佛能软化坚硬的黄金,随时都能活过来似的。可惜不能。弥达斯只能绞着双手,唯愿用自己所有的财宝换回亲爱的女儿脸上那一抹红晕,为此他甘心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穷的穷光蛋。
就在他悔恨不已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口。弥达斯垂下头,默不作声;他已经认出来此人正是昨天出现在宝库里的那个陌生人,是他赐给了自己致命的点金术。陌生人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他的微笑仿佛在整座房间里洒下了金色的光芒,映在小金盏花和所有被弥达斯变成黄金的物件上面。
“我说,弥达斯朋友,”陌生人说,“你的点金术用得怎么样呢?”
弥达斯摇了摇头。
“我非常不幸。”他说。
“不幸!”陌生人叫起来,“怎么会呢?我不是对你信守诺言了吗?你不是得偿所愿了吗?”
“黄金并不是最珍贵的,”弥达斯说,“我失去了自己最珍爱的。”
“啊!这么说你从昨天开始就有所发现了?”陌生人说,“那咱们瞧瞧,这两样东西中哪个最珍贵——点金术还是一杯沁凉的清水?”
“当然是神圣的清水!”弥达斯毫不迟疑地说,“它再也不会滋润我干渴的喉咙了!”
“点金术和面包,哪个珍贵?”陌生人接着问。
“面包抵得过世间所有的黄金!”弥达斯回答说。
“点金术和你那一个钟头前还热情、温柔、可爱的小金盏花呢?”陌生人问。
“噢,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孩子!”可怜的弥达斯绞着双手哭起来,“就算有把整个地球变成金块的点金术,我也不愿用她脸颊上的一个小酒窝去交换!”
“你现在聪明多了,弥达斯国王!”陌生人严肃地看着他说,“你的心还没有完全从血肉变成黄金。要是你心里真的只剩下黄金,那就无可救药了。你还明白最普通的东西比诸多凡人梦寐以求的财宝珍贵得多。现在告诉我,你是不是真心实意想摆脱点金术?”
“我恨死点金术了!”弥达斯说。
这时,一只苍蝇落在他鼻子上,可是立即就掉在地上,变成了金苍蝇。弥达斯打了个寒战。
“那就去吧,”陌生人说,“跳进流过花园尽头的那条河里。从河里盛一瓶水,浇在你想要变回来的东西上。如果你真心实意地去做,或许还能补救自己的贪婪酿成的祸端。”
弥达斯国王深深鞠了一躬,等他抬起头,那个光彩夺目的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你们肯定猜到了,弥达斯忙不迭地拿起一个大陶罐(可是,哎呀!等他一碰到那只罐子,罐子就不再是陶罐了),向河边冲去。他连蹦带跳,从灌木丛中间硬钻过去,枝叶在他身后变成了金黄色,仿佛秋天瞬间降临了,可又不曾光临别处,这幅情景太奇妙了。一到河边,他就一头栽进河里,连鞋子都没顾上脱。
“噗!噗!噗!”弥达斯国王从水里露出头来,直喷鼻息,“唔,这个澡洗得真畅快,这下应该把点金术洗掉了。现在赶紧灌满我的水罐!”
弥达斯把水罐浸到水里,只见金水罐又变回了普通的陶罐,跟之前他没有碰过的时候一模一样,这让他打心眼里高兴。他感觉到自己的内心也发生了变化,仿佛从胸口搬走了一块冰冷、坚硬、沉重的金属。毫无疑问,他的心一度丧失了人心的特质,变成了麻木不仁的金属,现在终于变回了柔软的血肉之心。弥达斯看见河畔有一朵紫罗兰,就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它,发现这朵娇嫩的鲜花没有变成金黄色的枯花,依然紫红紫红的,这让他大喜过望。这么看来,他当真摆脱了点金术的诅咒。
弥达斯匆匆赶回宫殿,估计侍从们看到他们尊贵的国王那么小心翼翼地打回来一陶罐水,都猜不出是何用意。可是,这水要用来补救他的愚蠢酿成的祸端,在弥达斯看来,这比一汪洋的金水还宝贵。不用我说,你们也猜得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捧一捧地把河水洒到小金盏花的身上。
那孩子一沾到河水,脸颊立刻恢复了玫瑰般的红润,而且打起了喷嚏,唾沫星子四溅——她吃惊地看到自己浑身湿淋淋的,父亲还一个劲儿往自己身上泼水!你们要是看到那幅情景,肯定会放声大笑起来!
“别泼了,亲爱的父亲!”她嚷嚷起来,“瞧您把我漂亮的裙子都弄湿了,我今天早上才刚换的呢!”
金盏花不知道自己刚刚变成了一尊金像,从她伸出双臂跑去安慰可怜的弥达斯国王那一刻起所发生的一切,她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她父亲认为没必要告诉心爱的女儿自己曾经多么愚蠢,他只想给女儿看看现在自己变得多聪明。于是,他牵着小金盏花来到花园,把剩下的河水洒在玫瑰花丛上,五千多株金玫瑰顿时变回了美丽的鲜花。在弥达斯国王的有生之年,只有两种情景会让他想起点金术来。一种是当那条河里的沙子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时,一种是当他看到小金盏花略带金色的头发时——在他的吻把小金盏花变成金像之前,他从来没发现女儿的头发会散发金黄的色泽。这种发色的变化倒是锦上添花,小金盏花的头发比婴孩时期更加艳丽了。
弥达斯国王渐渐老了,他经常让金盏花的孩子骑在自己膝头上,像小马一样颠着他们玩儿。他很喜欢把这个神奇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就像我现在讲给你们听一样。讲完故事,他会抚摸着他们亮闪闪的鬈发,告诉他们,他们的头发散发着艳丽的金色光芒,那是来自他们母亲的遗传。
“老实告诉你们吧,我的小宝贝们,”弥达斯国王一边“嘚,嘚,嘚”地颠着膝头上的孩子们,一边说,“打那个早晨起,我见了金子和金色就讨厌,只有你们的头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