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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我国5G频谱规划

我国高度重视 5G 频谱规划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重要文件中,均提出要积极推进5G发展。经过2015年WRC后为期一年多的兼容性研究、测试及行业协调,我国于2017年6月初发布了“公开征求对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2020)使用3 300~3 600 MHz和4 800~5 000 MHz频段的意见”和“公开征集在毫米波频段规划第五代国际移动通信系统(5G)使用频率的意见”,拟将C波段,即3 400~3 600 MHz、3 300~3 400 MHz、4 800~5 000 MHz规划为5G中频段,并考虑将24.75~27.5 GHz和37~42.5 GHz用作5G高频段。在2017年年底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5G频谱规划,将3 300~3 600 MHz及4 800~5 000 MHz用于5G系统,其中3 300~3 400 MHz只可在室内使用。

另外,我国的2.6 GHz 采用频段41划分方式,包括2 500~2 690 MHz共计190 MHz可用于移动通信,除了已经分配给三大运营商的用于4G的TD-LTE频谱外,还有剩余 90 MHz,但这 90 MHz 中需要考虑与下端和上端其他系统的共存,可能需要预留一定的保护带。

从以上分析来看,目前我国5G频率资源规划也存在以下问题。

· 缺乏1 GHz以下频谱 :要满足5G的广覆盖、高可靠特性,1 GHz以下低频段非常重要。目前,美国(600 MHz)和欧洲(700 MHz)都已规划5G低频频谱,我国尚缺乏 1 GHz 以下低频段频谱,建议允许运营商重耕现有频谱,以满足近期需求。

· 高频段6 GHz以上频谱: 要满足5G高速率的要求,除了中频段频谱以外,高频段频谱以其带宽优势,能够提供更高的传输速率。良好的产业规模是高频段成功应用的重要保障,如何结合我国频谱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全球主要区域高频段规划保持一致,与我国高频段产业发展速度保持一致,是我国高频段频谱规划的重点和难点。

3.4.1 中频段频谱规划进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年底将3 400~3 500 MHz批复用于中国电信5G试验频率,3 500~3 600 MHz批复用于中国联通5G试验频率,2 515~2 675 MHz(包含2 575~2 635 MHz的60 MHz 4G LTE频谱)以及4 800~4 900 MHz批复用于中国移动5G试验频率。

如图3.4-1所示,以2.6 GHz为例介绍5G N R与同、邻频系统之间的干扰共存问题。2.6 GHz规划用于5G移动通信,需要考虑的主要干扰类型为同频干扰和邻频干扰,包括与北斗、雷达系统及Wi-Fi系统的邻频共存情况,以及与射电天文系统的同频共存情况。

图3.4-1 2018年以前的2.6 GHz频谱划分情况

2 483.5~2 500 MHz 为北斗系统的接收频段,因此需要考虑 5G 系统与北斗系统的互干扰问题。2 700~2 900 MHz为雷达系统,该频段与IMT频段之间天然存在10 MHz的隔离频段,该频段为雷达收发频段,因此需考虑5G系统对雷达以及雷达对5G的杂散和阻塞干扰情况。2.4 GHz频段的Wi-Fi为非授权频段,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干扰保护,但鉴于用户数量较多,也需要考虑Wi-Fi系统与5G系统之间的共存问题。

3.4.2 高频段频谱规划进展

高频段在移动通信系统中的应用将面临巨大的挑战,良好的产业规模将是高频段成功应用的重要保障,而全球一致的 5G 高频段规划是构建产业规模的关键和前提。但是,各国频谱使用区域性差异较大,如何结合我国频谱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全球主要区域高频规划最大程度地保持一致,是我国 5G 高频段频谱规划的重点和难点。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就牵头对我国6 GHz以上高频段使用情况和特性进行分析梳理,在国内电信企业,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大唐、华为、中兴等公司的协助下,初步选出11个5G高频段候选频谱。

结合2019年WRC为移动通信系统划分新频谱议题的准备工作,与主流国家/区域进行沟通协调后,初步确定24.75~27.5 GHz和37~42.5 GHz为我国的5G高频段候选频谱。

2017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包含24.75~27.5 GHz和37~42.5 GHz的多个频段作为5G频谱进行了意见征集,并计划开展相关兼容试验和技术应用试验。

为开展5G候选频谱的兼容性研究,我国成立了专门的研究组织开展面向2019年WRC 1.13议题的研究工作,专门成立了1.13议题工作委员会,其组织架构如图3.4-2所示。

图3.4-2 我国1.13议题工作委员会组织架构

在该组织架构下,我国开展了24.75~27.5 GHz和37~42.5 GHz等频段的共存兼容性研究,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牵头IMT产业与射电天文、航空无线电导航和固定卫星等业务使用机构的技术协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国内地 24.75~27.5 GHz和37~42.5 GHz频段无线电频率划分如表3.4-1所示。

表3.4-1 中国内地23.6~43.5 GHz频段无线电频率划分(单位:GHz)

注:① CHN是中国内地脚注编码,CHN12是中国内地的第12个脚注。

基于表3.4-1,在24.75~27.5 GHz和37~42.5 GHz频段已划分的业务有多种形式。目前,我国主要研究了无源地球探测业务、射电天文业务、固定卫星业务下行链路、固定卫星业务上行链路、固定卫星业务地球站、地对空等卫星业务与IMT-2020系统兼容性。

目前,高频候选频段与 5G 系统的兼容性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公司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研究结果还不够精准,所以需要进一步细化研究场景,以便取得更为精准的数据。业务类型的多样性、研究场景的复杂性及多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均为5G高频段争取工作带来了挑战。 LMdjCeMBHQ6Sa+rB3AoUChNEX7uC8Ifl7jGfLKm5zhj4zeubF1iHH7TzqCgRYM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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