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描述了电磁场的概念和了解电磁场能够传送波之后,我们很快就知道,这些波的行为实际上十分奇特,很不像一个波。在比较高的频率上它们的行为更像是粒子!正是在1920年后发现的量子力学解释了这种奇特的行为。在1920年前的那几年,爱因斯坦已经改变了把空间看作三维空间、把时间看作与空间分离的单独存在的图像,首先是把空间和时间组合在一起,叫做时-空,然后更进一步用弯曲的时-空表示万有引力。于是,宇宙的舞台就变为时-空,而引力则可认为是时-空的一种改变。然后又发现,关于微小粒子运动的法则是不正确的,在原子世界里,“惯性”和“力”的力学法则——牛顿定律是错的。相反,人们发现,小尺度上事物的行为与大尺度上的事物毫无相似之处。这给物理学带来了困难,也带来了饶有兴趣的挑战。之所以说是困难的,因为事物在小尺度上的行为方式是如此“违背常理”;我们对它没有任何直接经验。这里事物的行事方式与我们已知的任何事物都不相像,因此除了解析方法外,用任何别的方法来描述这种习性是不可能的。它是困难的,得有丰富的想象力。
量子力学中有许多新想法。首先,它不再允许一个粒子既有确定的位置又有确定的速度;它认为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为了表明经典物理学怎么错了,看下面的例子。量子力学中有一条定则是,不可能同时既知道一样东西在什么地方,又知道它运动得多快。动量的不确定量和位置的不确定量是互补的,二者的乘积是常数。我们可以把这条定律写成Δ x Δ p ≥ h /2π,后面会对它做更详细的说明。这条定则解释了下面这个非常神秘的佯谬:如果原子是由正电荷和负电荷组成的,它们相互吸引,那么为什么负电荷不是干脆掉到正电荷上,彼此完全抵消呢?为什么原子有这么大?为什么原子核稳坐中央而电子环绕着它?开始曾以为,原子核就有这么大;但是不然,原子核非常小。一个原子的直径大约有10 -8 cm,原子核的直径只有约10 -13 cm。如果我们有一个原子并希望看到原子核,那么我们必须把原子放大到一间大房子那么大,这时原子核才刚刚是可以用眼睛分辨出来的一个小斑点,但是几乎原子的全部重量都集中在这个无比小的原子核上。是什么原因使电子不掉进去呢?就是上面这条定理:如果电子都掉进原子核,我们就知道它们的精确位置,于是不确定原理就要求它们具有一个非常大(但34是不确定)的动量,也就是一个很大的动能。有了这个能量,电子就将摆脱原子核。于是它们达成一个妥协:电子为这种不确定性给自己留下一点空间,同时按照这条定则以最小的运动量振动着。(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当一块晶体冷却到绝对零度,它的原子并不停止运动,仍然在振动。为什么?因为如果原子停止振动,我们就会知道它们的精确位置同时知道它们的运动速度为零,而这是违反不确定原理的。我们不能同时知道它们的位置和它们运动的速度,因此它们必须在那里不断地扭动。)
量子力学带来的另一个科学观念和科学哲学上的最为有趣的变化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精确预言将会发生的事情。例如,我们有可能使一个原子处于准备发光的状态,也能够通过探测光子来测量一个原子已经发光(这很快就会讲到)。但是,我们无法预言它将在什么时候发光,或者在有几个原子的情况下,哪个原子会发光。你也许会说这是因为有某种内部的机制在起作用,这种内部机制我们还没有足够靠近地观察过。不,没有什么内部机制,按照我们今天的理解,大自然的行事方式是,从根本上就不可能精确预言在给定的一个实验中究竟会发生什么事。这是一种很糟糕的事;事实上,哲学家以前曾说过,科学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只要有相同的条件,就一定会发生相同的事。这并不正确,它不是科学的一个基本要求。事实上,并不发生相同的事,我们能得到的只是所发生的事的一个统计平均。不过,科学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崩溃。顺便说一句,哲学家对科学绝不可少的条件说过很多,但是人们看到,他们说的都相当天真,有时甚至是错的。例如,这个或那个哲学家说,科学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如果在一个地方,比方说斯德哥尔摩,做一个实验,然后在另一个地方比方说基多 做同一个实验,一定会得到同样的结果。这完全是错的。科学并不必然是这样;这可能是一个经验事实,但是并不必然如此。例如,如果一个实验是观察天空,那么在斯德哥尔摩会看到北极光,而在基多却看不到;这两个结果就不同。“但是”,你说,“这件事与室外的情况有关;你能把自己关在斯德哥尔摩的一间黑房子里,把窗帘拉下来,这样也能找到什么区别吗?”肯定能。如果我们把一个摆挂在一个万向节上,把它拉起一个角度,再放开它,那么摆就会几乎在一个平面内摆动,但是不严格在一个平面内。在斯德哥尔摩,摆动平面会慢慢转动,而在基多则不会。在基多窗帘也是拉下来的。这件事的发生并没有带来科学的毁灭。科学的基本假设、它的基本哲学到底是什么?我们在第一章就说过,实验是检验任何观念的正确性的惟一标准。如果发现大多数实验在基多给出的结果和在斯德哥尔摩做出的结果一样,那么这些“大多数实验”就会用来抽象出某个普遍定律,而对那些结果不同的实验,我们就会说这是由斯德哥尔摩附近的环境引起的。我们将会发明某种方法来概括实验的结果,而不必让人家事先告诉我们这种方法是怎样的。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同样的实验总是产生同样的结果,那很好;但是如果我们试过之后发现并不是这样,那就不是这样。我们仅仅必须接受我们所看见的,然后通过我们的实际经验来形成我们其他的观念。
再回到量子力学和基础物理学上来。当然,现在我们还不能详细讲述量子力学原理,因为它们不容易懂。我们将假定已经有了这些原理,然后讲讲它们的某些结果。结果之一是,我们习惯于视为波的事物也具有粒子的习性,而粒子也具有波的习性。事实上万事万物的行为都是这样,不存在波和粒子的区分。因此量子力学把场及其波的概念和粒子的概念统一起来,成为一个统一体。的确,当频率低时,现象的场的一面更明显,或者是一种更有用的通过日常经验对现象的近似描述。但是随着频率增高,对于我们通常用来进行测量的仪器,现象的粒子的一面就变得更明显。实际上,虽然我们提到过许多频率,但是迄今并没有探测过任何直接涉及10 12 赫兹以上频率的现象。我们只是根据一条假定量子力学的波-粒二象性成立的定则,从粒子的能量推出更高的频率的存在。
于是我们对电磁相互作用就有了一种新看法。我们有了一种新粒子,加入到电子、质子和中子的行列中。这种新粒子叫做光子。这种对电子和质子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新看法叫做量子电动力学,它就是电磁理论,但是其中一切内容在量子力学上都是正确的。它是光与物质之间相互作用,或电场与电荷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理论,是物理学中迄今最成功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我们得到了除万有引力和原子核过程外一切通常现象的基本法则。例如,从量子电动力学得出了全部已知的电学、力学和化学定律:弹子球碰撞的定律,导线在磁场中运动的定律,一氧化碳的比热,霓虹灯的颜色,食盐的密度,氢和氧发生反应生成水,它们全都是这个新理论的推论。如果情况足够简单,使我们能够做出近似,就能推出所有这些细节;当然情况几乎永远不会如此简单,但是常常我们多少能够理解所发生的事情。迄今为止,在原子核之外我们还没有发现量子电动力学定律有例外,而在原子核里,我们不知道是否有例外,因为我们还不清楚原子核里发生的过程。
于是,在原则上,量子电动力学就是全部化学和生命科学的理论——如果生命科学最终可以归结为化学,从而也就归结为物理学的话,因为化学已经归结为物理学(与化学有关的那一部分物理学早就知道了)。不止如此,量子电动力学这个伟大的理论,还预言了许多新的事实。首先,它说明了甚高能光子、γ射线等的性质。它还有另一个重要的预言:在电子之外,还应当存在另外一个质量相同,但是电荷反号的粒子,叫做正电子,这两种电子碰到一起时,会彼此湮没而发射光或γ射线。(归根结底,光和γ射线是一回事,只是频率不同。)这个事实的推广,即每一种粒子都有一种反粒子,也被发现是正确的。在电子的场合,反粒子有另一个名称——正电子,但是对别的粒子,其反粒子就叫做反什么什么子,像反质子、反中子。在量子电动力学中,引进了两个数值,认为世界上大部分其他数值都可以从这两个数值推导出来。这两个基本数值就是电子的质量和电子的电荷。实际上,事情并非完全如此,因为化学中还有一套数据,告诉我们不同的原子核有多重。这就把我们引向下一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