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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兩重錯誤

《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漢何休認爲這段話中的“公子陽生”四字,“公誤爲伯,子誤爲于,陽在,生刊滅,闕。” 可見古人早就注意到了書面材料的多重錯誤。如果將錯誤情況排列組合,除相疊的情況如一訛再訛之外,兩重錯誤有六種,今述之如次:

一 既訛且脱

《莊子·秋水》篇有云:“願以竟内累矣。”王叔岷指出:“《文選》潘安仁《秋興賦》注、《藝文類聚》九六、《御覽》九三一、《事類賦》二八《鱗介部》一,引‘累矣’並作‘累子’。疑‘累矣’本作‘累夫子’,今本‘夫’既誤爲‘矣’,又脱‘子’字,文意遂不完矣。《御覽》八三四引,正作‘累夫子’。”

《漢書·五行志》有云:“宣帝地節四年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王念孫認爲這段話中的“十”字當爲“七”字,並脱“八月”二字,他分析道:

“十月”當爲“七月”,《宣紀》《百官表》及《漢紀》《通鑑》,載誅霍禹事,皆在七月。《太平御覽·咎徵部五》引此志,亦作七月。其“霍皇后廢”上,原有“八月”二字,後人以爲“八月”不當在十月後,故删此二字,而不知“十月”爲“七月”之訛也。《宣紀》及《漢紀》《通鑑》載廢霍后事,皆在八月。《太平御覽》引此志亦云:“八月,霍皇后廢。”

《論衡·超奇》篇有云:“孫叔敖決期,令君之兆著。”孫詒讓指出:“‘期’下當捝‘思’字,‘君’當爲‘尹’。《淮南子·人間訓》云:‘孫叔敖決期思之水,而灌雩婁之野,莊王知其可以爲令尹也。’”

吴孟復指出:“《全唐詩外編》中收入某一補輯本,中有褚亮《梁父吟》,仔細一看,却是諸葛亮的《梁父吟》中六句。從《藝文類聚》到王士禎《古詩箋》皆標爲諸葛亮作。大約由‘諸’與‘褚’形近而訛,又脱葛字,輯者便認作另有一褚亮了。”

二 既訛且衍

《戰國策·楚策》有云:“黄雀俯噣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爲無患,與人無争也。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爲招,晝游乎茂樹,夕調乎酸鹹。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王念孫認爲其中“類”係“頸”之誤字,“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爲衍文。其説云:

“以其類爲招”,“類”當爲“頸”字之誤也。招,旳也。言以其頸爲準旳也。(《吕氏春秋·本生》篇曰:“萬人操弓,共射一招。”高注:“招,埻的也。”《别類》篇曰:“射招者,欲其中小也。”)《文選》阮籍《詠懷》詩注,引此作“以其頸爲旳”。《藝文類聚·鳥部》《太平御覽·羽族部》並引此云:“左挾彈,右攝丸,以加其頸。”姚曰:“《春秋後語》云:‘以其頸爲旳’,旳或爲招。”(以上姚校本語)招、旳古聲相近,故字亦相通也。(凡從勺聲之字,古音皆屬宵部,故旳從勺聲而通作招。《説文》:杓,從木,勺聲,甫摇切。尥,從尢,勺聲。《玉篇》:平交、力弔二切,皆其例也)“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姚云:《三同集》無此十字,曾云一本有。念孫案:無此十字者,是也;一本有者,後人妄加之耳。夕調乎酸鹹,謂烹之也。既烹之矣,何又言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乎!下文説黄鵠之事,至晝游乎江河,夕調乎鼎鼐,以下更不贅一語。此獨於“夕調乎酸鹹”之下加二語以成蛇足,甚無謂也。《文選》詠懷詩注,及《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戰國策》,並無此十字。《新序·雜事》篇亦無此十字。

《燕丹子》卷下有云:“民氏日,太子置酒請軻。”孫星衍校曰:“‘民氏’,疑‘昬昬’之訛。”孫詒讓指出:

“民氏日”固不可通,孫疑作“昬昬日”亦未安,疑“民”乃“后”之訛,“氏”則衍文也。“后”與“後”同。後文云:“後日,與軻之東宫,臨池而觀。”又云:“後日,軻從容曰。”可證。

繆元朗云:“近讀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校點本《開元天寶遺事十種》,輯校者在《開元天寶遺事》的《後記》中説是‘以《顧氏文房小説》本爲底本,參校《五朝小説大觀》本、《唐代叢書》本’校點而正今本的。因爲所據版本不多,故在校勘、標點中不免疏失。”如《鬥花》有云:“長安王士安,春時鬥花,戴插以奇花多者爲勝,皆用千金市名花植於庭苑中,以備春時之鬥也。”繆氏指出:

此處“王士安”應爲“士女”,“王”與“士”形近而衍,“安”與“女”形近而誤。鬥花就是賽花,不是個人的活動,否則何辨勝負,而且王士安一人“用千金市名花植於庭苑中”,前面就不該再有“皆”字了。所以“王士安”應據《唐人説薈》《説庫》本,改爲“士女”。

此亦既訛且衍之一例。

三 既訛且倒

《説苑·善説》篇有云:“今夕何夕兮,搴中洲流。”盧文弨《群書拾補》校曰:“‘中洲’,《御覽》作‘舟中’,《書鈔》無‘洲’字。”孫詒讓指出:“《玉臺新詠》亦作‘搴舟中流’是也。今本‘舟’誤作‘洲’,又倒著‘中’下,遂不可通。”

《漢書·五行志》有云:“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横城門,入未央宫。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户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王念孫認爲“十月”當爲“七月”,“門衛户者”當爲“門户衛者”,“而覺得”當爲“覺而得”,他分析道:

“十月”當爲“七月”,字之誤也。《成紀》曰:建始三年秋,關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横城門云云,是其證。《開元占經·人占》篇引《五行志》,正作七月也。又案“門衛户者”當作“門户衛者”,言門户之衛者,皆莫之見也。今作“門衛户者”,則文不成義。《開元占經》引此,正作“門户衛者”。又“至句盾禁中而覺得”,師古曰:“覺得,事覺而見執得也。”案此當作“至句盾禁中(句)覺而得(句)”即師古所謂事覺而見執也,今作“而覺得”,亦文不成義。《漢紀·孝成紀》正作“覺而得”。

胡迎建曾指出:宋邵雍的詩“《首尾吟》:‘車穩如茵草上歸’,宋本作‘草嫩如茵車上歸’。明本‘草’訛爲‘車’,復改‘嫩’爲‘穩’,又將‘車’誤爲‘草’,遂使文義不通。證之以《南園晚步思亡弟》‘南園之南草如茵’,可知明本誤。” 顯然,宋本這句詩中的“草”“車”兩字被弄顛倒了,“嫩”字又被訛作“穩”字。

四 既脱且衍

《吕氏春秋·忠廉》篇有云:“摯執妻子。”王叔岷認爲此句脱一“其”字、衍一“摯”字或“執”字。其説云:“此當作‘摯其妻子’,或作‘執其妻子’。摯、執古通。今本作‘摯執妻子’,蓋一本‘摯’作‘執’,寫者誤合之,又奪‘其’字耳。《文選》鄒陽獄中上書注引,正作‘執其妻子’。”

《史記·滑稽列傳》云:“女雖長,何益?幸雨立。我雖短也,幸休居。”王念孫認爲“‘幸雨立’本作‘雨中立’,今本‘雨’上‘幸’字,涉下‘幸休居’而衍,又脱去‘中’字,遂致文不成義。《太平御覽·天部》引此作‘幸雨立’,亦後人依《史記》改之。《初學記·人部》《御覽》人事部、樂部引此並作‘雨中立’。”

宋周邦彦《清真詞》卷下《迎春樂》有云:“人人艷色明春柳。”大鶴山人鄭文焯校曰:“元本‘艷色’作‘花艷’。”蔣禮鴻肯定了鄭的意見,並申論云:

上卷十九頁後《玉樓春》云:“大堤花艷驚郎目。”本卷四頁前《六么令》云:“華堂花艷對列,一一驚郎目。”陳元龍於《六么令》注引梁武帝《襄陽歌》:“大堤諸女兒,花艷驚郎目。”是則花艷爲美成所常用,且有所本,此當從元本。

可見《迎春樂》中花艷之誤爲艷色,乃脱一“花”字,衍一“色”字所致。

五 既脱且倒

《莊子·天地》篇云:“厲之人,夜半生其子,遽取火而視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王叔岷指出:“‘夜半生其子’,元纂圖互注本無‘其’字,《記纂淵海》五十引同。有‘其’字不詞。《白帖》七、《御覽》三八二引,亦並無‘其’字,子下有‘其父’二字,屬下讀,當從之。今本‘其’字誤錯在‘子’字上,又脱‘父’字也。”

《莊子·山木》篇云:“功成者隳,名成者虧,孰能去功與名,而還與衆人?”奚侗指出:“《管子·白心》篇:‘功成者隳,名成者虧,孰能去名與功,而還與衆人同?’房玄齡注:‘君棄功名,則與衆不異。’《管子》以隳、虧爲韻,功、同爲韻,本書‘功’、‘名’二字誤倒,人下又捝‘同’字,既失其義,又失其韻矣。當據《管子》訂補。”

以上皆既脱且倒之灼然可見者。

六 既衍且倒

《墨子·大取》篇云:“愛衆衆也,與愛寡也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王引之云:“‘愛衆衆也’,下‘衆’字衍,當作‘愛衆也,與愛寡也相若’。‘今之世人’,當作‘今世之人’。‘今世’與‘尚世’(尚與上同)、‘後世’相對爲文也。”

《晏子春秋·内篇問下》云:“吾聞之,莫三人而迷,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於亂,何也?”王念孫指出:

既言迷,不當更言亂,此迷字蓋涉上迷字而衍。魯字當在“不免於亂”上。“今吾以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者,“以”,猶與也。言吾與一國慮之,而魯猶不免於亂也。《韓子·内儲説》作“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是其證。今本“迷”字重出,“魯”字又誤在“一國”上,則文不成義。 FyA2VlM9qCqZ3TlGupRDmdTcfsO7VMGyzT7dd0WKyyG+5QzA9F5iLtz1m3Dhlb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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