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西漢劉向校書時,就十分注意對異本的搜集。清章學誠指出:“校書宜廣儲副本,劉向校讎中秘,有所謂中書,有所謂外書,有所謂太常書,有所謂太史書,有所謂臣向書、臣某書。夫中書與太常太史,則官守之書不一本也;外書與臣向臣某,則家藏之書不一本也。夫博求諸本,乃得讎正一書,則副本固將廣儲以待質也。” 廣搜異本的傳統一直被我國校勘家保持着,清葉名澧的《橋西雜記》在介紹邵懿辰《四庫簡明目録標注》的編寫情況時説:“位西居京師 ,購書甚富,案頭置《簡明目録》一部,所見宋元舊刻本、鈔本,手記於各書之下,以備校勘之資。”此書廣求各書異本,分别加以著録,以便按圖索驥,就很適應校勘工作的需要,至今爲學者所重視。下面我們就對各種異本作些介紹。
稿本一般指作者成書時的最初文字記録,亦即此書的本來面目,因此它是校勘最可靠的依據。從一些零星記載來看,前人已注意到這個問題。如《洪駒父詩話》十《樂天詩草》指出:“世傳樂天詩云:‘文誇蓋世徒爲爾,命壓人頭不奈何。’予見李侍郎家收得樂天墨迹詩草,乃云‘病壓人頭’。” 宋曾季貍也曾記載:
荆公《定林》詩云:“定林修木老參天,横貫東南一道泉。五月杖藜尋石路,午陰多處弄潺湲。”嘗見許子禮吏部云:“渠親見定林題壁,不云‘修木’云‘喬木’,不云‘石路’云‘去路’,不云‘弄潺湲’云‘聽潺湲’。”又《試院中》詩云:“白髮無聊病更侵,移床向竹卧秋陰。”子禮云見荆公真本,不云“向竹卧秋陰”,却云“卧竹向秋陰”。皆與印本不同。
當然,時代較早的稿本,我們現在已經很難見到了。但是一些時代較近因而得以保存至今的稿本,我們在校勘時還是應當充分利用的。如近年來發現的蒲松齡《聊齋志異》手稿雖然只有半部,仍舊是校勘《聊齋志異》諸刻本最原始、最珍貴的資料。像《聊齋志異·仇大娘》下面這段文字:“時有巨盜,事發遠竄,乃誣禄寄資,禄依令徙口外。”讀起來很通順,似乎毫無問題,但用稿本對校,才知道本作“魏又見絶,嫉妒益深。恨無瑕之可蹈,乃引旗下逃人誣禄寄貲。國初立法最嚴,禄依令徙口外。”顯然,今傳刻本的文字是因爲怕觸犯滿族統治者的忌諱而竄改了的。
再如,清陳廷焯《白雨齋詞話》稿本原有十卷,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夏,始由其門人許正詩等删并成八卷問世。嗣後,竟相翻印。如果將八卷本同原稿相比,就會發現原稿被删去三十五條,另有一條删五字,一條删兩句,兩條各删一段,一條删兩段,一條删三段,此外還被改動十九處。校勘此書,這個稿本當然是最珍貴的資料。
潘景鄭《著硯樓書跋》還專門介紹了《説文解字音韻表》稿本的校勘價值:
此江子蘭先生《説文解字音韻表》稿本,存十六、十七兩部,都二卷。全書已刻入《續經解》中,此猶是先生手筆。卷前並録段懋堂先生序語,及先生自撰弁言,爲《經解》本所無。卷末有道光二十九年先生孫光煒跋語,云:“先生以三十年之精力,得成此編,欲募刊而罕有顧問者,因出篋中所存録副未竟者數卷,先出以問諸當世。”則此本雖非全帙,當募刊時,即以此本爲號呼者,惜未有所成,至刻入《經解》,其間訛奪益復不可勝計矣。此册猶是先生手筆,楷書精整,版心鎸明《説文解字音韻表》七字,署名猶稱江沅略疏。蓋先生虚受之懷,不敢居爲撰述也。取《經解》本略校一過,文字移易處甚多。如“壻”字,稿本在卷首,而《經解》本移在“企”字下,其後來傳刻之誤,可概見也。
但用稿本校勘時要注意,某些稿本可能是作者的初稿而非定稿。古人著書態度極爲嚴肅,往往多次修訂,方成定稿。故用稿本校勘時,特别要注意將各種稿本的是非優劣問題與異同多寡問題分别處理,其出作者手定之稿,或經删改而更能代表作者的見解,或因完備而更有資料價值,這是使用稿本特别是手稿時所必須注意的。詩文稿本尤其如此,例如歐陽修寫文章喜歡反復推敲,其定稿的校勘價值自然要超過初稿。朱熹曾指出:“《醉翁亭記》稿,初説‘滁州四面有山’,凡數十字。末後改定,只曰‘環滁皆山也’五字而已。” 朱自清曾將歐陽修《吉州學記》的初稿與定本加以比較,指出:“初稿繁,定本簡,是一望而知的。細加比較,定本似乎更得體些,也更扼要些。” 可見初稿的校勘價值往往不如定本。初稿當然是重要的校勘資料之一,但如果不加别擇,逕據初稿修改定本,那將會違背作者意願。
宋沈作喆云:“歐陽公晚年嘗自編定平生所爲文,用思甚苦。其夫人止之,曰:‘何自苦如此?尚畏先生嗔耶?’公笑曰:‘不畏先生嗔,却怕後生笑。’” 這又産生了一個新問題,文章經過反復修改,當然會改變它公開發表産生社會影響時的面貌。校勘工作究竟以何本爲據,的確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分别具體對待。
稿本爲數甚少,留存無多。在雕版印刷術發明之前,書籍是以鈔寫的方式流傳的;即在雕版印刷術發明之後,特别是其初期,鈔本仍不失爲書籍的一種主要形式。因此,鈔本,特别是舊鈔本的校勘價值是相當高的。如《舊唐書·顔師古傳》云:“太宗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訛謬,令師古於秘書省考定《五經》。師古多所釐正,既成奏之。太宗復遣諸儒重加詳議。於時諸儒傳習已久,皆共非之。師古輒引晉、宋已來古今本,隨言曉答,援據詳明,皆出其意表,諸儒莫不歎服。於是兼通直散騎常侍,頒其所定之書於天下,令學者習焉。”今録顔師古利用鈔本校勘一例:
孔安國《古文尚書序》云:“先君孔子,生於周末,覩史籍之煩文,懼覽者之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覽者”謂習讀之人,猶言學者爾。蓋思後之讀史籍者,以其煩文,不能專一,將生異説,故删定之。凡此數句,文對旨明,甚爲易曉。然後之學者,輒改“之”字居“者”字上,云“覽之者不一”。雖大意不失,而顛倒本文,語更凡淺,又不屬對,亦爲妄矣。今有晉、宋時書不被改者,往往而在,皆云“覽者之不一”。
鈔本種類甚多,現依文獻載體,分别述之如下:
甲 簡書
現存簡書,可以説基本上是舊鈔本,較多地保留了書的原貌,是極可珍貴的校勘資料。早在北宋時代,黄伯思就利用漢簡校勘過《後漢書》,並撰有《漢簡辨》一文,今録於此:
近歲關右人發地,得古甕,中有東漢時竹簡甚多,往往散亂不可考。獨永初二年《討羌符》文字尚完,皆章草書,書蹟古雅可喜。其詞云:“永初二年六月丁未朔二十日丙寅,得車騎將軍幕府文書,上郡屬國都中二千石守(此五字古本缺)丞廷義縣令三水,十月丁未到府受印綬,發夫討畔羌,急急如律令。”案范曄《後漢書·安紀》,永初元年夏,先零種羌畔,遣車騎將軍鄧隲、征西校尉任尚討之。二年正月,隲爲羌所敗於冀西。七月戊辰詔,有“羌貊畔戾,夙夜克己”之語。其年十月庚寅,任尚與羌戰於平襄。十一月辛酉,拜隲大將軍,召還。則此簡所謂車騎將軍者,即鄧隲也。所討畔羌者,即先零也。然以《紀》所書日月及漢簡參考之,簡云六月丁未朔,則二十日正得丙寅,而戊辰乃此月二十二日也。六月末既有戊辰,則七月不應復有之。而《安紀》是年復有戊辰之詔,蓋《紀》誤也。又據《安紀》,是年七月之後,繼書閏月。閏月有辛丑,九月有庚子,亦當復有辛丑,即是年閏當在七月。據漢簡六月丁未朔,則後百二十日得兩丁未,故簡又云十月丁未正合也。而據《紀》於七月閏,則丁未當在九月矣,又與簡不相合,亦《紀》誤也。又《紀》書永初元年夏,羌畔,遣隲討之,二年冬始召還。而隲本傳云:“永初元年夏,羌畔,於是詔隲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及諸部兵擊之。西屯漢陽。冬,召隲班師。”據《紀》,討羌在元年夏,召隲在二年冬,漢簡亦有二年之文,正與《紀》合,而傳云元年詔還班師者,亦誤也。簡書甚明,乃當時文字,又日月首尾相應,非如史之先後差謬,宜以簡所書爲正。於戲!千載之下,幸是簡偶存,得以考正范史所書之誤,是以君子貴乎博學而多識也。
關於簡書,在中國歷史上有許多次重大發現,每次發現都給校勘工作提供了許多重要資料。例如清光緒三十四年(一九〇八),英人斯坦因在新疆、甘肅一帶所得漢朝至晉代木簡有九百九十一枚之多,現存英國倫敦博物院。其中有許多關於邊防的文書檔案,還有語言學著作《蒼頡》《急就篇》等。近人羅振玉、王國維利用這批材料編成《流沙墜簡》。羅氏序云:
遺文所記,裨益甚宏,如玉門之方位, 之次第,西域二道之分歧,魏晉長史之治所。部尉曲候,數有前後之殊;海頭樓蘭,地有東西之異。並可補職方之記載,訂史氏之闕遺。若夫不觚證宣尼之歎,馬夫訂墨子之文;字體别搆,拾洪丞相之遺;書跡遞遷,證許洨長之説。此又名物藝事,考鏡所資。如斯之類,僂指莫罄。
下面我們再舉兩個利用簡書進行校勘的實例。一九七二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了大量竹簡,其中有《孫子兵法》,又有《孫臏兵法》,這就解決了從漢代以來懸而未決的《孫子兵法》著作權問題,同時也爲校勘今本《孫子兵法》提供了依據。許荻指出:
《孫子兵法》殘簡雖僅存千餘字,對於校訂今本是十分有益的。僅舉一個例子:今本《虚實》篇:“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漢殘簡:“出於所必”。(下缺)“必”下所缺自是“趨”字。今本作“不趨”,漢殘簡作“必趨”,兩意相反。無論從理論上看,或者從旁證來看,漢殘簡是正確的。今本,縱是宋刊本(中華書局有影印本和排印本)、明刊本(即《四部叢刊》本)都作“不趨”,顯然是錯誤的。理論上,上文是講敵佚(逸)而我能勞之,我要先處戰地以待敵,以逸待勞。則我出兵,是求敵人來犯。若敵人不趨,我豈不撲空?自應作“必趨”。旁證是曹操注:“攻其所必愛,出其所必趨。”李筌注:“出其所必趨,擊其所不意。”由此看來,魏、唐人所據本也作“必趨”。孫星衍校本(《岱南閣叢書》本,以後《諸子集成》本)也用它改“不”爲“必”,是有理由的。由此也可見漢殘簡的可貴之處。
一九七五年,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十一號秦墓出土了一千多枚竹簡,其中有秦國的《編年紀》,對校勘《史記·秦本紀》也極有參考價值。安平秋指出:
中華點校本無論在校勘上,還是在標點上,都存在一些錯誤。如:《秦本紀》有“王齕將伐趙(武安)皮牢,拔之。”(中華點校本第一册第二一四頁)原有“武安”二字,中華點校本删去,所依據的是張文虎在《校刊史記集解索隱正義札記》裏説的“蓋‘武安’二字涉上而衍”(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版第六四頁),即認爲上面有“武安君”三字,此處又有“武安”,必是衍文;而梁玉繩也曾説過:“《白起傳》言齕攻拔皮牢,不言武安……二字宜衍。”(《史記志疑》,中華書局一九八一年版第一五九頁)即認爲并無拔武安事。但一九七五年,湖北雲夢睡虎地出土的秦簡中有秦國的《編年紀》,其中有秦昭襄王“卌八年,攻武安”,可見攻武安確有其事,删去“武安”二字不妥。
乙 帛書
帛書也是一種舊鈔本,其校勘價值與簡書同。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出土了一批古代帛書,中有《易經》《老子》《戰國策》等。其中《老子》保存較多,且有兩種鈔本。一種不避漢高帝劉邦的諱,可證它是劉邦稱帝以前鈔寫的,被稱爲甲本;一種獨避劉邦的諱,而不避惠帝劉盈和文帝劉恒的諱,可證它是劉邦稱帝以後,劉盈、劉恒爲帝以前鈔寫的,被稱爲乙本。這批帛書皆可用作校勘之資。
以《老子》爲例,帛書甲、乙本均不分章,可見不分章是《老子》書的原樣。而今本《老子》的某些錯誤則是由分章引起的。高亨、池曦朝校云:
有的本是一章而誤分爲兩章,例如第十八章:“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第十九章:“絶聖棄智,民利百倍。絶仁棄義,民復孝慈。絶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爲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依文意,這兩章本是一章,是老子反對儒家所講的仁義忠孝等德目教條。先講有這些東西,都是亂的現象,後講抛棄這些東西,才有治的結果。今本分爲兩章是錯誤的。有的把上章的語句誤劃入下章,例如第十九章的末句,今本列爲第二十章的首句。第二十章的原文是:“絶學無憂。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很明顯,“絶學無憂”一句,與第十九章“見素抱樸,少私寡欲”文意并列關聯,與第二十章“唯之與阿”等語絶不相關。那麽,這一句應當劃入第十九章,而今本劃入第二十章,是錯誤的。 帛書《老子》甲、乙本對糾正今本《老子》段落間的錯亂現象也是有幫助的。如果我們將今本《老子》和帛書相對照,就會發現第二十四章在第二十二章之前,第四十、四十一章次序顛倒,第八十、八十一章在第六十七章之前 。過去有關《老子》某些章節的争論,也因帛書的發現而得到解決。所以洪誠以爲:“古鈔本之可貴,在於能定校勘之是非,決疑文之真僞。如王弼本《老子》第三十一章,或疑非老子作,或以爲注文雜入正文。今漢初帛書本出土,全章文字赫然俱在,一切臆説皆破滅無餘。”
據帛書《老子》還可糾正今本字句上的一些錯誤,如今本《老子》第十章云:“滌除玄覽,能無疵乎?”高亨、池曦朝指出:
“滌除玄覽”四字講不圓通。“覽”字當讀爲鑒,“鑒”與“鑑”同,即鏡子。《淮南子·脩務》:“執玄鑒於心,照物明白。”《太玄·童首》“修其玄鑒”,都是此義。老子是説:洗去内心的塵垢,即清除内心的私欲等,則觀察事物就能没有錯誤了吧?現在我們一查帛書,“覽”字甲本作“藍”,乙本作“監”。“監”字即古“鑒”字。《説文》作“ ”,古銅器銘文作“ ”(頌鼎)、作“ ”(頌壺),乃從人、從目(不是臣)、從皿,中有一點像水。古人用盆裝上水,當做鏡子,以照面孔,稱它爲“監”,所以“監”字像人張目以臨水盆之上。《尚書》記周公姬旦引古人的話:“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酒誥》)即古人用水盆做鏡子的明證。以後才有銅鏡,再後才有玻璃鏡。乙本作“玄監”,自是《老子》原文。後人不懂“監”字本義,改作“覽”字是錯誤的。甲本作“藍”,則以同聲借用。
其他帛書同樣具有校勘價值。如吴楓云:“《戰國縱横家書》寫於漢初,共二十七章三百二十五行一萬一千多字。其中有十一章内容見於《戰國策》和《史記》,文字大體相同。另外十六章是久已失傳的佚書。帛書與《戰國策》《史記》的有關篇章相對照,可以補充或糾正後者的一些錯誤。西漢末年劉向編輯《戰國策》時未見此書,因而把公元前三世紀的蘇秦事迹,推到四世紀末,把張儀、蘇秦的時序改爲蘇秦、張儀。把五國伐秦錯成了六國合縱,還推早了四十五年(前二八八至前三三三)。帛書《戰國縱横家書》的重要文獻價值,在於保存了已被埋没兩千多年的真實可信的關於蘇秦的書信和談話十四章,既可以糾正有關蘇秦歷史的許多錯誤,又可校補這段戰國時代的歷史記載。”
丙 紙鈔本
簡書、帛書畢竟留存不多,比較豐富的當然還是六朝以來各個時期的紙鈔本。北齊顔之推就已談到他和當時的一些人利用紙鈔本進行校勘的情況,兹舉二例:
《詩》云:“將其來施施。”毛《傳》云:“施施,難進之意。”鄭《箋》云:“施施,舒行皃也。”《韓詩》亦重爲施施,河北《毛詩》皆云施施。江南舊本悉單爲施,俗遂是之,恐爲少誤。
《漢書》:“田肯賀上”,江南本皆作宵字,沛國劉顯博覽經籍,偏精班《漢》,梁代謂之漢聖。顯子臻不墜家業,讀班史呼爲田肯。梁元帝嘗問之,答曰:“此無義可求,但臣家舊本以雌黄改宵字爲肯。”元帝無以難之。吾至江北,見本爲肯。
既云“以雌黄改宵字”,可見《顔氏家訓》中提到的江北本、江南本、臣家舊本等皆爲紙鈔本。
紙書不易保存,所以流傳至今的古鈔本多爲出土文物,其時代最早的紙鈔本當推一九二四年在新疆鄯善縣發現的東晉寫本《三國志·吴書》殘卷。張元濟介紹道:“友人有得新疆鄯善古寫本《國志》者,起《吴書·虞翻傳》‘權於是大怒’句‘怒’字,訖《張温傳》‘臣自入遠境’句‘境’字,凡八十行,中有蠹損,存字一千九十許,用校此本,頗有異同。”如宋本《吴書·張温傳》云:“便欲大搆於蜀”,古寫本“搆作構,蜀作丕”。他又指出:
其“大搆於丕”一句,友人謂足以糾正宋本之非。按張温使蜀,爲吴黄武三年,是時魏以兵力迫吴,曹休、曹仁、曹真等先後進擊,權以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内難未弭,不得不屈意求和,然外託事魏,而非誠服也,故與蜀釋嫌修好,先以鄭泉往聘,逮蜀以鄧芝來報,邦交漸復。吴是時實有聯蜀圖魏之意,故於後來黄龍元年與蜀所立盟辭,痛斥操、丕,且有“今日滅叡,禽其徒黨,非漢與吴,將復誰在”之語。若如宋本原文,“便欲大搆於蜀”,則與前後事實均不相應,且果欲搆蜀,權何必以“恐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之語語温?温到蜀後,又何敢爲稱美蜀政之辭?是可知宋本“蜀”字實訛,而寫本“丕”字爲正,誠可謂一字千金矣。
敦煌卷子的發現爲我們打開了古代紙鈔本的寶庫,給我們提供了極爲豐富而可靠的校勘資料。例如敦煌寫本《文心雕龍》雖然所存僅占全書百分之二十六,但專家們比較一致的意見,認爲可據以校正今本誤字四百七十餘。趙萬里指出:“據以迻校嘉靖本,其勝處殆不可勝數。又與《太平御覽》所引及黄本所改輒合;而黄本妄訂臆改之處,亦得據以取正。彦和一書,傳於人世者殆遍,殆未有如此卷之完勝者也。” 楊明照也説以敦煌寫本“比對諸本,勝處頗多。吉光片羽,確屬可珍。” 敦煌卷子對校訂唐代詩歌,作用也十分明顯。孫欽善曾舉一例:
《高適詩集》,伯三八六二,凡三十六題,四十八首,爲敦煌殘卷保存高詩較多者,訂訛補遺之價值亦很高。如其中有後世傳本佚詩三首:《雙六頭賦送李參軍》《遇崔二有别》《奉寄平原顔太守》。第三首思想藝術成就尤高,又是考證高適身世的重要資料。《武威作》二首即後世傳本之《登百丈峰》二首,可據以訂正後人嚴重妄改之訛誤。如《其一》首句,諸本均作“朝登百丈峰”,此本作“朝登百尺烽”。以“百尺烽”爲是,“烽”即烽火臺,古時烽火臺甚高,西北地區至今仍有遺迹。“烽”因形近誤作“峰”(或後人不解古時烽燧之制而妄改),遂又將“百尺”妄改爲“百丈”。其他可資訂訛之處尚多,此不贅述。
敦煌卷子的内容涉及面甚廣,對他類著作同樣也具有很高的校勘價值。如劉俊文《談談〈唐律疏議〉的點校經過》云:
我一共校讀過四遍,每遍各有重點。……第二遍是用敦煌、吐魯番出土的唐人寫本校讀,重點是通過比較寫本與版本形式和内容的異同,考查《唐律疏議》的原貌。在這方面,我獲得了較大的成功。例如在形式上,滂喜齋本疏文前作“‘疏’議曰”,而至正本等則作“疏議曰”,二者究竟哪個更接近原貌呢?從敦煌、吐魯番出土的六件律疏殘卷來看,其疏文前皆作“議曰”,根本没有“疏”字。因知“疏”字乃後人傳刻時所加,滂喜齋本把“疏”字括在“議曰”的外面更接近原貌。又如在内容上,滂喜齋本卷六有三處疏文,末尾又出現“議”云云,而至正本、文化本等只有其中一處。從“議”云云的文字來看,並不是在疏解律文,且與上下疏文語意不屬。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經過核查吐魯番出土律疏殘卷,根本没有“議”云云,因知各種版本出現之“議”云云乃是後代傳刻時妄增,並非《唐律疏議》原有之内容。這就爲校改提供了堅實有力的依據。
舊鈔本的“舊”主要指鈔書時間與著書的時間較近,亦即與作者原稿時間較近,所以《聊齋志異》《紅樓夢》的清代鈔本當然也就算舊鈔本了。例如:“《聊齋志異》在作者生前就有不少鈔本流傳,但後來都已失傳。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歷城張希傑根據濟南朱氏殿春亭鈔本過録了一個本子,是爲《鑄雪齋鈔本聊齋志異》。殿春亭本是雍正元年(一七二三)根據蒲松齡的原稿本鈔録的,此本久已亡佚。蒲氏的原稿本建國後雖已發現,但只剩半部。還有半部的面目如何,只能從現存最早而又保存最完整的鑄雪齋鈔本中去窺其端倪。” 則該鈔本在校勘方面的價值當然是不言而喻的。例如我們在上文論及稿本時曾引用過《聊齋志異·仇大娘》中的一段話,該刻本爲避清諱進行了删改,而鑄雪齋鈔本則同稿本一樣,保持了原貌。
國外,特别是日本和朝鮮保存着不少我國古書鈔本,也可取資。如日本京都高山寺藏有兩種六朝鈔本《史記》殘卷,一九一八年曾以《古寫本史記殘卷》名義影印刊出。其中之一爲《史記集解酈生陸賈列傳》全卷,安平秋指出它可以勘正今本的一些訛誤:
如:中華點校本有“酈生食其者,陳留高陽人也。好讀書,家貧落魄,無以爲衣食業,爲里監門吏。然縣中賢豪不敢役,縣中皆謂之狂生”。(第八册,第二六九一頁)張守節《正義》爲:“《戰國策》云:齊宣謂顔斶曰:‘夫監門閭里,士之賤也。’”里閭的監門這個職務,是個賤職,不屬吏,説“爲里監門吏”,於義理不通。而鈔卷後半句作“爲里監門然吏縣中賢豪不敢役縣中皆謂之狂生”,與今本相比,“然”、“吏”二字順序相倒。按鈔卷文字,斷句則爲:“好讀書,家貧落魄,無以爲衣食業,爲里監門,然吏、縣中賢豪不敢役。”這即是説酈食其雖身任里監門這個低賤的小職務,但官吏及縣中賢豪都不敢役使他。鈔卷較今本文義明白、合理。
前此,錢曾也説過:
童年讀《史記·孔子世家》,引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聞也;夫子之言天道與性命,弗可得聞也已。”又讀《漢書》列傳四十五卷贊引子貢云:“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已矣。”竊疑古文《論語》與今本少異,然亦無從辨究也。後得高麗鈔本何晏《論語集解》,檢閲此句,與《漢書》適合,因思子貢當日寓嗟嘆意於不可得聞中,同顔子之“如有所立,卓爾”。故以“已矣”傳言外微旨,若脱此二字,便作了語,殊無低徊未忍已之情矣。他如“與朋友交言而不信乎”等句,俱應從高麗本爲是。此書乃道蕭公諱應宫監軍朝鮮時所得。甲午初夏,予以重價購之於公之乃孫,不啻獲一珍珠船也。
王利器《文鏡秘府論校注》據以校勘的資料,以日本的鈔本和刻本爲主。他介紹道:“本書整理,係以日本京都藤井佐兵衛版行本爲底本,而校以日本東方文化學院影印宫内省圖書寮所藏古鈔本、日本古典保存會影印觀智院所藏《地卷古鈔本》,及《弘法大師全集》本《文筆眼心鈔》”等。他在談到宫内省圖書寮所藏古鈔本的校勘價值時指出:
本書所引用資料,足以參證古本之真,糾正傳本之失者,亦復所在多有。北卷《帝德録》云:“或可引南方越常國,候無别風淮雨。”案《文心雕龍·練字》篇:“《尚書大傳》有‘别風淮雨’,《帝王世紀》云:‘列風淫雨。’”保存《尚書大傳》之“别風淮雨”,除《文心》而外,惟有《隋書·虞綽傳》所載《大鳥銘序》和本書,足以互證,尤爲足珍。又《帝德録》載黄帝業績,兩言“侚齊”,《説文繫傳》卷十《人部》:“侚,疾也。從人旬聲。臣鍇案:《史記》曰:‘黄帝幼而侚齊。’猶疾也,蘇徇反。”《群書治要》卷十一引同。今本《史記·五帝本紀》則誤作“徇齊”了。南卷《定位》篇引陸機《文賦》全文,今取以與《文選》相校,則佳字勝義,層出不窮。如“或本隱以末顯”,與李善注引或作合;“或鉏鋙而不安”,與李善注引《楚辭》合;“思按之而愈深”,與李善合,今本則通作“逾”了;“吾亦以濟夫所偉”,今本脱“以”字;“猶弦緩而徽急”,“緩”“急”對言,其義自明,今本則誤作“弦么”了;“是蓋輪扁之所不得言”,今本脱“之”字;“故亦非華説之所能明”,今本“明”誤作“精”,則與上文“後精”韻復緟了;“踸踔於短韻”,今本“韻”誤作“垣”,李注又從而爲之辭,則其誤久矣。又南卷《定位》篇引《詩序》“政得失”,與《釋文》言“本又作”合。這些,猶如吉光片羽,更爲覺得珍貴了。至如天卷《四聲論》言“洛陽王斌撰《五格四聲論》”,詳著其里貫,當必有所本,而《南史》及《南齊書·陸厥傳》則俱言“王斌不知何許人也”,此更足以補史之缺文了。
當然也不是説舊鈔本就一定比刻本可靠。鈔本與刻本互有異同,是可以互益互補的。郭沫若論《再生緣》前十七卷校訂本的鈔本和刻本云:“鈔本和刻本是互有出入的。有的固然是刻本的奪誤,這所占的百分比很大;但有的却是鈔本的奪誤,這是由於刻本所據的鈔本有所不同。既然互相出入,因而相得益彰。在核校時,既可以依據鈔本來更正刻本,也可以依據刻本來裁奪鈔本。這樣核校的結果,可以説是綜合了鈔本和刻本的好處,而削減了鈔本和刻本的壞處。” 這可以説是一個通例,對其他書也適用。但有一前提,即刻本所據的鈔本有所不同,而非原稿。
爲了使某些資料能够長期保存,人們便將它們刻在石上。爲了使這些刻在石上的資料能够廣泛傳播,人們又用紙墨將它們摹拓下來,於是便成了拓本。拓本自然也可供校勘者取資。
我國有將經書刻石的傳統,先後有漢熹平石經、魏正始石經、唐開成石經等。其中唐石經不僅時間早,而且至今還比較完整,因此最有校勘價值。嚴可均云:
若漢、若魏、若唐、若宋嘉祐、紹興,各立石經。今僅嘉祐四石、紹興八十七石,皆殘本。而唐大和石壁二百廿八石巍然獨存,此天地間經本之最完最舊者。……取今本與石經對校,審知今本遜宋版本,宋版本遜石經,而石經又非善之善者。……然而後唐雕版,實依石經句度鈔寫。歷宋、元、明轉刻轉誤,而石經本幸存。以之復古則不足,以正今誤則有餘。世間無古本,石經即古本矣。
早在宋代,就有人利用石經從事校勘,如《相臺書塾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注文》曾指出:“《尚書·召誥》注‘今天其命哲’,末曰‘雖説之,其實在人’。‘雖説之’三字,亦不可曉。考《石經》則曰:‘雖説之於天。’添‘於天’二字,意始明。”
明末清初的顧炎武在利用唐石經進行校勘方面成績突出,《九經誤字》爲其代表作,他在該書自序中説:“余至關中見唐石壁九經,復得舊時摹本讀之,雖不無踳駮,而有足以正今監本之誤者,列之以告後學,亦庶乎離經之一助云。” 他還指出:
十三經中《儀禮》脱誤尤多,《士昏禮》脱“壻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爲禮也”一節十四字(賴有長安石經據以補此一節,而其注疏遂亡),《鄉射禮》脱“士鹿中翿旌以獲”七字,《士虞禮》脱“哭止告事畢賓出”七字,《特牲·饋食禮》脱“舉觶者祭卒觶拜長者答拜”十一字,《少牢·饋食禮》脱“以授尸坐取簞興”七字。此則秦火之所未亡,而亡於監刻矣。
錢大昕也撰有《唐石經考異》,兹舉其所校《爾雅》兩例:
《釋草》:“蒙,王女。”《注》:“蒙,即唐也,女蘿别名。”案:女蘿之大者謂之王女,猶王彗、王芻,魚有王鮪、鳥有王雎也。今本訛王爲玉,唯唐石經不誤。
《釋草》:“孟,狼尾。”今本孟作盂。“澤,烏薞。”今本薞作蘾。《釋鳥》:“燕,白脰烏。”今本烏作鳥。“鸉,白鷢。”今本分楊鳥爲二字。“鳶,烏醜,其飛也翔。”今本烏作鳥。《釋獸》:“ ,大麕。”今本麕作 。此皆轉寫之訛,唯唐石經字畫分明可信。顧寧人《金石文字記》轉據流俗本,指爲石刻之誤,毋乃憒憒不分皂白乎?《釋木》:“桑 有葚、梔。” ,俗字,當從唐石經作辨。
同樣,人們也早就注意到利用石經以外的各種石刻及其拓本從事校勘工作。如王安石的曾孫王玨談到他整理王安石文集的情況時説:
曾大父之文,舊所刊行,率多舛誤。政和中門下侍郎薛公,宣和中先伯父大資皆被旨編定,後罹兵火,是書不傳。比年臨川、龍舒刊行,尚循舊本。玨家藏不備,復求遺稿於薛公家,是正精確,多以曾大父親筆石刻爲據,其間參用衆本,取舍尤詳。至於斷缺則以舊本補校足之,凡百卷,庶廣其傳云。
後來方崧卿校勘韓愈集,特别注意利用拓本。其《韓集舉正叙録》首列石本,共著録《汴州東西水門記》《燕喜亭記》《鄆州谿堂詩》《送李愿歸盤谷序》等一十七種。此外,在宋人筆記雜著中也載有利用拓本進行校勘工作的心得。如袁文指出:“蘇東坡詩云:‘關右玉酥黄似酒’,碑本乃作‘土酥’。土字是也,況末句又云:‘明朝積玉高三尺’,無用兩玉字之理,則是‘土’字無疑。” 下面我們再舉一個現代利用拓本從事校勘的實例。胡適云:
坊間石印《聊齋文集》附有張元所作《柳泉蒲先生墓表》,其中記蒲松齡“卒年八十六”,這是“卒年七十六”之誤,有《國朝山左詩鈔》所引墓表及原刻碑文可證。但我們若單讀“卒年八十六”之文,而無善本可比較,決不能引起疑難,也決不能發見錯誤。又《山左詩鈔》引這篇墓表,字句多被删節,如云:“‘先生’少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父歷友結郢中詩社。”此處無可引起疑難,但清末國學扶輪社鉛印本《聊齋文集》載墓表全文,此句乃作:“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視友,旋結爲郢中詩社。”(甲本)依此文,“歷視”爲從父之名,“友”爲動詞,“旋”爲“結”之副詞,文理也可通。石印本《聊齋文集》即從扶輪社本出來,但此本的編校者熟知《聊齋志異》的掌故,知道“張歷友”是當時詩人,故石印本墓表此句改成下式:“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親,旋結爲郢中詩社。”(乙本)最近我得墓表的拓本,此句原文是:“與同邑李希梅及余從伯父歷友、視旋諸先生結爲郢中詩社。”(丙本)視旋是張履慶,爲張歷友(篤慶)之弟,其詩見《山左詩鈔》卷四十四。他的詩名不大,人多不知道“視旋”是他的表字,而“視旋”二字出於《周易·履》卦“視履考祥,其旋元吉”,很少人用這樣罕見的表字。甲本校者竟連張歷友也不認得,就妄倒“友視”二字,而删“諸先生”三字,是爲第一次的整理。乙本校者知識更高了,他認得“張歷友”而不認得“視旋”,所以他把“視友”二字倒回來,而妄改“視”爲“親”,用作動詞,是爲第二次的整理。此兩本文理都可通,雖少有疑難,都可用主觀的論斷來解決。倘我們終不得見此拓本,我們終不能發見甲乙兩本的真錯誤。
總的來説,稿本、鈔本和拓本都不多,所以從事校勘主要還得依靠各種印本。印本包括刻本和活字本。各種注本、選本和校本也多采用印本形式,但它們皆各有特點,我們將在下面逐一討論。
《叢書集成初編》本署名爲岳珂的《相臺書塾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書本》,列舉了據校的二十三種不同的版本,其中至少有二十一種係印本。 隨着時間的推移,校勘家越來越重視對印本的搜聚,今録盧文弨所刻《新書》卷首臚列的據校書目爲例:
建本 是宋時刻本。明毛斧季、吴元恭皆據以改近世之本,宋即有謬誤,亦悉仍之。前失去序文,故不知是何年所梓。惟目録後有“建寧府陳八郎書鋪印”一行,故今稱爲建本。
潭本 宋淳祐八年長沙刻,即從淳熙八年程漕使本重雕者,題《賈子》。
吴郡沈頡本 明弘治十八年刻,毛斧季就謄宋建本於此本上。其吴元恭所用之本,雖無沈頡名而實不異,當是沈名後來刊去也。其第七卷中缺《退讓》篇,吴據宋本鈔補,而毛本則仍缺此篇。
李空同本 明正德八年刻,亦名《賈子》。後有欽遠猷者,不知何時人,合郴陽何燕泉本、長沙本、武陵本合校是書。何本於文義不順者,頗加竄改。又於《過秦論》後,補《審取舍》一篇,乃録《大戴禮記·禮察》篇全文,今不用。
陸良弼本 明正德九年爲長沙守時刻。
程榮本 刻《漢魏叢書》内。
何允中本 二本皆同出陸本。
江陰趙曦明敬夫校。
餘姚盧文弨召弓父合衆本校。
可見盧氏不僅爲校《新書》搜集到了衆多刻本,而且對各本的源流與價值作了研究和評介。
在刻本中,校勘家又特别重視那些既早而又可靠的本子。陸敕先校《管子》二十四卷跋云:“古今書籍,宋板不必盡是,時板不必盡非。然較是非以爲常,宋刻之非者居二三,時刻之是者無六七,則寧從其舊也。余校此書,一遵宋本,再勘一過,復多改正。後之覽者,其毋以刻舟目之。康熙五年歲次丙午五月七日,敕先典再識。” 黄丕烈也説:“校勘群籍,始知書舊一日,則其佳處猶在,不致爲庸妄人删潤,歸於文從字順。故舊刻爲佳也。” 顧千里在《韓非子識誤序》中對此亦有所論:
前人多稱道藏本,其實差有長於趙用賢刻本者耳,固遠不如宋槧也。宋槧首題“乾道改元中元日黄三八郎印”,亦頗有誤。通而論之,宋槧之誤,由乎未嘗校改,故誤之迹往往可尋也。而趙刻之誤,則由乎凡遇其不解者,必校改之,於是而並宋槧之所不誤者,方且因此以至於誤,其宋槧之所誤又僅苟且遷就仍歸於誤,而徒使可尋之迹泯焉,豈不惜哉!
人們早就注意利用舊刻本來進行校勘工作,如宋陳振孫在《高氏小史一百三十卷》的解題中説:“此書舊有杭本,全本用厚紙裝 夾面,寫多錯誤,俟求杭本校之。” 宋錢佃校《荀子注》,撰《荀子考異》,其跋云:
舊嘗患此書無善本,求之國子監,亦未嘗板行。比集諸家所藏,得二浙西蜀本凡四。增寡同異,莫適取正。末乃於廬陵學官藏書中,得元豐國子監刻者,遂取以爲據,然猶有謬誤。用諸本參校,凡是正一百五十有四字。其有疑而未決者,并世俗所習熟而未定,如青出於藍而青於藍者;監本所出而文義或非,如美善相樂者。皆不敢没其實,著之卷末,又一百二十有六條。雖未敢以爲盡善,然耳目所及,已特爲精好。謹刻之江西計臺,俾學者得以考訂而誦習焉。淳熙八年六月丙午,吴郡錢佃謹識。
錢佃校刻的《荀子注》在當時就受到了肯定,陳振孫云:“淳熙中,錢佃耕道用元豐監本參校,刊之江西漕司,其同異著之篇末,凡二百二十六條,視他本最爲完善。” 他如方崧卿校韓愈集,其《韓集舉正》卷首有《叙録》一篇,對據校各本一一作了介紹,兹舉“祥符杭本”提要爲例:
杭州明教寺大中祥符二年所刊本,時尚未有外集,與閣本多同。洪慶善謂劉統軍碑,傳本作“反柩於京師”,後得祥符間印本乃作“反机”,蓋此本也。劉碑世有石本,實作“反机”,則知此本最爲近古。頃嘗於姜秘監補之家得校韓文一秩,考訂頗密,亦以此本爲正,而參之己見。又李漢老本,每字皆注閣本、舊本二語。所謂舊本亦此本也。信知前輩取與之不繆。
宋以後,凡有成就的校勘家,皆注意用舊刻本作爲校勘的依據。如清錢大昕云:
予撰《漢書考異》,謂《哀帝紀》“元壽二年春正月”,“元壽”二字衍文。《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孝成五人,“成鄉”當作“成都”,“樂城”下衍“龍”字。《百官公卿表》“寧平侯張歐”,“寧”當作“宣”;“俞侯樂賁’,“樂”當作“欒”;“安年侯王章”,“年”當作“平”;“平喜侯史中”,“喜”當作“臺”;“廣漢太守孫實”,“實”當作“寶”。《五行志》“能者養之以福”,“之以”當作“以之”。《地理志》“逢山長谷諸水所出”,“諸”當作“渚”;“博水東北至鉅定”,“博”當作“時”。《張良傳》“景駒自立爲楚假王,在陳留”,“陳”字衍。《枚乘傳》“凡可讀者,不二十篇”,“不”當作“百”。《韓安國傳》“梁城,安人也”,“城”當作“成”。《韋賢傳》“畫爲亞人”,當作“ ”。《佞幸傳》“龍雒思侯夫人”,“雒”當作“頟”。頃見北宋景祐本,此十數處,皆與予説合。(景祐本後題“二年九月校書畢,凡增七百四十一字,損二百一十二字,改一千三百三字”。)
古舊印本雖然可貴,但也不應偏信盲從;晚近印本的校勘價值雖然不高,但也可能有可取之處。總之,對據校的各種版本,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黄丕烈的下面這段話是可供校勘家參考的:
今人校書多據宋本,亦有高下之别。即如《説文》,汲古閣校刊據北宋本,而錢君(景開)所據以校汲古閣者又爲麻沙本。是二本者,安知不有瑕瑜耶?金壇段君玉裁,爲今之名儒,取錢君校本於宋本之謬者旁抹之,誠爲有識。然余將近時傳本展閲,亦有一二可據,何必過信汲古閣之本而没其善也。
對古書加以解釋發揮,舊有傳、注、説、故、訓、記、解、箋、章句等多種名稱。凡按原書結構次序加以解釋的,無論其爲附在原書之後的,或脱離原本而單行的 ,都可稱之爲注本。其中少數是手稿和鈔本,多數爲刻本。注本也是很重要的校勘資料,它可以用作校勘工作的底本,也可用作比勘的異本。
人們早就注意利用注本來從事校勘工作。如《詩經·關雎》篇“君子好逑”,鄭玄箋云:“怨偶曰仇。”據此,唐陸德明指出:“本亦作‘仇’,音同,鄭云:‘怨偶曰仇。’” 屈原《離騷》云:“曰黄昏以爲期兮,羌中道而改路。”宋洪興祖指出:“一本有此二句,王逸無注。至下文‘羌内恕己量人’,始釋‘羌’義。疑此二句後人所增耳。《九章》曰:‘昔君與我誠言兮,曰黄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與此語同。”
後來人們更加自覺地利用注本進行校勘。如夏炯在《書抱經堂叢書後》深有體會地説:“據注以校經,據疏以校注,據他經之注疏以校本經之注疏,如是,不可通者少矣。” 王念孫《讀書雜志》二《史記序》亦云:“太史公書,東漢以來,注者無多,又皆亡逸,今見存者,唯裴駰《集解》、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而已。……余曏好此學,研究《集解》《索隱》《正義》三家訓釋,而參考經史諸子,及群書所引,以釐正訛脱。”兹舉一例。《史記·五帝本紀》云:“北至於幽陵,南至於交趾,西至於流沙,東至於蟠木。”王氏云:“‘西至’本作‘西濟’,此涉上下三‘至’字而誤也。《正義》曰:‘濟,渡也。’則本作濟明矣。唐魏徵《群書治要》,引此正作‘濟’。《大戴禮·五帝德》篇同。”
注本之所以能被有效地用作校勘之資,主要是因爲它的正文與注文之間存在着對應關係。下面我們就看看人們是怎樣利用這種關係,來糾正書面材料中的錯誤的。
《逸周書·大戒》篇云:“無□其信,雖危不動。”王念孫校曰:“闕文是轉字。轉者,移也。上守信而不移,則下親其上,雖危而不可動矣。故曰:‘無轉其信,雖危不動。’孔注曰:‘轉,移。’是釋正文‘轉’字也。下文曰:‘上危而轉,下乃不親。’正與此文相應。”
《管子·心術》篇云:“毋代馬走,使盡其力;毋代鳥飛,使弊其羽翼。”周祖謨校曰:“這裏‘羽’字誤衍。‘使盡其力’與‘使弊其翼’文例相同。尹注云:‘能走者,馬也;能飛者,鳥也。今不任鳥馬之飛走,而欲以人代之,雖盡力弊翼,而終竟不能盡。’據此可證‘羽’爲衍文。”
《吕氏春秋·重己》篇云:“是其所謂非,非其所謂是,此之謂大惑。”陶鴻慶校曰:“‘非’、‘是’二字當互易。原文注云:‘是其所謂是,非其所謂非。’上文云:‘其所謂是者,未嘗是。’是‘是其所謂是’也。又云:‘其所謂非者,未嘗非。’是‘非其所謂非’也。今本互易,則非其旨。高注云:‘是己之所是,非己之所非,而以此求同於己者也,故謂之大惑。’是其所見本不誤。”
王利器校杜甫詩云:“宋刊分門集注本《舟中出江陵南浦奉寄鄭少尹審》:‘别燕赴秋菰。’注言:‘别之而起去。’則‘赴’當從注作‘起’,宋本卷第十七正作‘起’。元刊集千家注分類本注引李充:‘别燕背人去,雙起秋浦菰。’此正少陵所本。” “《秋日夔府詠懷奉寄鄭監審李賓客之芳一百韻》,宋千家本、宋分類本、元千家本、元分類本‘潮海蹴吴天’,注俱以‘江、漢朝宗於海’爲言,則‘潮’當作‘朝’,毛、錢抄本、趙本正作‘朝’,不誤。”
我們還可利用一書的其他注本作爲校勘資料。如孫詒讓校《莊子》郭象注就用了陸德明的《經典釋文》。《莊子·盜跖》篇:“穴室樞户。”他指出:“《釋文》云:‘樞户,尺朱反;徐,苦溝反。司馬云:“破人户樞而取物也。”’案:依徐音,則‘樞’當爲‘摳’。殷敬順《列子釋文》云:‘摳,探也。’‘樞’、‘摳’聲類同,形亦相近。”
當然,他書之注也可據以校勘。關於這個問題,下文將專門探討,這裏僅略提一下。蔣禮鴻云:
現在舉一個利用箋注本校勘的例,以見一斑:《淮南子·天文訓》 “青女乃出,以降霜雪”句的高誘注道:“青女,天神,青霄玉女,主霜雪也。”宋本霄字作 。我疑心霄字應作 字,因爲道家書裏(如《靈飛經》)多講青 玉女,而 和 又是同音。但没證據。後來讀宋李壁《王荆文公詩集箋注》二十七裏王荆公《雪》詩“神女青腰寶髻鴉”的注:“《淮南子》:‘至秋三月…青女乃出,降以霜雪。’青女,青腰玉女也,主霜雪。”可見宋本《淮南子》的確是作青 , 和腰祇是一個字的兩種寫法而已。附帶説一句,這個 字,即使没有李壁明引《淮南子》注的文字,從王荆公的詩句來看,也可以證明其確鑿。(宋人陳元靚《歲時廣紀》三引《淮南子》注:“青女乃天神青腰玉女,主霜雪也。”也是作“腰”的確證。)這説明校勘取材的途徑應該廣闊一些,光靠版本是不够的。
值得注意的是,注文同正文一樣,也會出現各種錯誤,除無心之誤外,也有不少是被後人誤改造成的。王引之云:
經典訛誤之文,有注、疏、《釋文》已誤者;亦有注、疏、《釋文》未誤而後人據已誤之正文改之者。學者但見已改之本,以爲注、疏、《釋文》所據之經已與今本同,而不知其未嘗同也。如《易·繫辭傳》“莫善乎蓍龜”,唐石經“善”誤爲“大”,而諸本因之,後人又改《正義》之“善”爲“大”矣(説見《周易》下)。《小雅·十月之交》篇“山冢卒崩”,唐石經誤依《釋文》“卒”作“崒”,而諸本引之,後人又改《箋》及《正義》之“卒”爲“崒”矣(説見《毛詩》中)。……凡此者,皆改不誤之注、疏、《釋文》以從已誤之經文,其原本幾不可復識矣。然參差不齊之迹終不可泯,善學者循其文義,證以他書,則可知經文雖誤,而注、疏、《釋文》尚不誤,且據注、疏、《釋文》之不誤以正經文之誤可也。
王念孫《讀書雜志·淮南内篇》後序,曾對注文被改的情況作過分析歸納,今摘録如下:
有既誤而又改注文者。《原道》篇:“夫萍樹根於水。”高注:“蘋,大萍也。”正文“蘋”字誤作“萍”,後人遂改注文之“蘋,大萍”爲“萍,大蘋”,以從已誤之正文矣。
有既誤而又增注文者。《俶真》篇:“辯解連環,辭潤玉石。”高注:“潤,澤也。”正文“辭”字涉注文而誤爲“澤”。後人又於注文“潤,澤也”上加一“澤”字,以從已誤之正文矣。……
有既誤而又移注文者。……《詮言》篇:“蘇秦善説而亡身。”高注:“蘇秦死於齊也。”正文“亡身”誤爲“亡國”。後人又移注文於“亡”字之下,“國”字之上,則是以“亡”字絶句,而以已誤之“國”字下屬爲句,其失甚矣。
有既改而又改注文者。《原道》篇:“干越生葛絺。”高注:“干,吴也。”劉本改“干越”爲“于越”,并改高注,而不知“于”之不可訓爲“吴”也。……
有既改而復增注文者。《道應》篇:“吾與汗漫期於九垓之上。”高注:“九垓,九天也。”後人改“之上”爲“之外”,又於注文“九天”下加“之外”二字矣。《詮言》篇:“三關交争,以義爲制者,心也。”高注:“三關謂食、視、聽。”後人改“三關”爲“三官”,又於注文“三關”上,加“三官”二字,其失甚矣。
有既改而復删注文者。《時則》篇:“迎歲於西郊。”高注:“迎歲,迎秋也。”後人依《月令》改“迎歲”爲“迎秋”,又删去注文矣。《繆稱》篇:“甯戚擊牛角而歌,桓公舉以爲大田。”高注:“大田,田官也。”後人改“大田”爲“大政”,又删去注文矣。
可見古書注本的確存在着不少問題,我們在用注本進行校勘時,也應持慎重態度。清人盧文弨指出:“大凡昔人援引古書,不盡皆如本文。故校正群籍,自當先從本書相傳舊本爲定。況未有雕版以前,一書而所傳各異者,殆不可以徧舉。今或但據注書家所引之文,便以爲是,疑未可也。”
總集是按一定體例將兩家以上的文字作品匯編在一起的書。《四庫全書總目》集部總集類叙云:“文籍日興,散無統紀,於是總集作焉。一則網羅放佚,使零章殘什,並有所歸;一則删汰繁蕪,使莠稗咸除,菁華畢出。是固文章之衡鑒,著作之淵藪矣。”可見總集基本上分兩大類:一類是全集性總集,另一類是選集性總集,也稱選本。兩類總集皆可作爲校勘之資。其中不少選本,由於編輯時間較早,校勘價值尤大,因此我們在這裏着重討論一下選本。
因爲選本是選録群書而自成一書的,所以對於那些入選的書來説,也算是異本的一種。選本中文字與原書不同,或者是選家所改,或者是選家當時别有根據,經過彼此互校,往往可以使得某些文獻更接近本來面目。如羅振玉輯《鳴沙石室佚書》敦煌卷子本《唐人選唐詩》提要云:
詩選殘卷,其存者凡六家。前三首,撰人名在斷損處,不可見,今據《全唐詩》,知爲李昂。其名存者:曰王昌齡、曰邱爲、曰陶翰、曰李白、曰高適。都計詩數完者七十一篇,殘者二篇。今以諸家集本傳世者校之:李昂詩,《全唐詩》載一篇,而佚其二;王龍標詩,卷中十七篇,見於集本者僅三篇;邱爲詩六篇,陶翰詩三篇,今載於《全唐詩》者各一篇;太白詩三十四篇,又《古意》以下九篇誤羼入陶翰詩後,共得四十三篇,則悉載集中;高常侍詩二篇,則今集本一存一佚。其卷中諸詩,今集本雖存,而異同至多,篇題亦有異同,殆每篇中必有數字,予既録入《群書點勘》中。其尤甚者,爲二李與高常侍三家。《全唐詩》載李昂《戚夫人楚舞歌》,以此卷校之,中間少四句。太白《胡無人》篇,卷本無末三句。《臨江王節士歌》《陌上桑》《魯中都有小吏逢七朗以斗酒雙魚贈余於逆旅因鱠魚飲酒留詩而去》三篇中,卷本亦較集本各少二句。《古意》篇(今集題作《效古》),則卷多末二句。《瀑布水》篇(今集題作《望廬山瀑布》),則卷集全異者四句。《贈趙四》篇(今本題作《贈人》),異者且過半。《千里思》篇,集本八句,卷本則四句,而四句中之第三句亦全異,第四句與校注中之一本合。《獨不見》篇,則除末二句但異一字外,其餘均不同。高常侍《信安王出塞》篇(集本題作《信安王幕府詩》),以卷本校集本,則後半先後錯列者四句。太白集在生前已家家有之(見唐劉全白《李君碣記》),或傳寫異同,或中間改訂,卷集互岐,理所應有。若高詩,卷中但存一篇有半耳,而以校正集本,得益已如此之巨。至李、王、邱、陶、高諸佚篇,可據以補今本之缺,則尤可喜也。
再如,《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八六《才調集》提要,也稱其所録“頗有諸家遺篇,如白居易《江南贈蕭十九》詩、賈島《贈杜駙馬》詩,皆本集所無。又沈佺期《古意》,高棅竄改成律詩;王維《渭城曲》‘客舍青青楊柳青’句,俗本改爲‘柳色新’;賈島《贈劍客》詩‘誰爲不平事’句,俗本改爲‘誰有’。如斯之類,此書皆獨存其舊,亦足資考證也”。
宋太宗時期編纂而成的《文苑英華》一千卷,其中唐代作品約占十分之九,由於時代較早,所以也是校唐人詩文集的重要依據。如《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四九《陳拾遺集》提要指出:
此本(引者案:指内府藏本)傳寫多訛脱,第七卷闕兩葉。據目録尋之,《禡牙文》《禜海文》在《文苑英華》九百九十五卷,《祭孫府君文》在九百七十九卷。又送崔融等序之後,據目録尚有《餞陳少府序》一篇,此本亦佚,《英華》七百七十九卷有此文。今並葺補,俾成完本。《英華》八百二十二卷收子昂《大崇福觀記》一篇,稱武士彠爲太祖孝明皇帝,此集不載其目,殆偶佚脱,今併補入。
再如錢謙益云:
《文苑英華》載王右丞詩,多與今行槧本小異,如“松下清齋折露葵”,“清齋”作“行齋”。“種松皆作老龍鱗”作“種松皆老作龍鱗”。並以《英華》爲佳。《送梓州李使君》詩:“山中一半雨,樹杪百重泉”,作“山中一半雨”,尤佳。蓋送行之詩,言其風土,深山冥晦,晴雨相半,故曰“一半雨”,而續之以楚女巴人之聯也。
錢曾據此判斷所藏《王右丞文集》十卷爲宋刻佳本,他説:“寶應二年正月七日,王縉搜求其兄‘詩筆’十卷,隨表奉進。此刻是麻沙宋板,集中《送梓州李使君》詩,亦如牧翁所跋,作‘山中一半雨,樹杪萬重泉’。知此本之佳也。”
某些編輯稍晚的選本,由於所據資料時代較早或源出兩途,往往也可用作校勘之資。如陳伯君所撰《阮籍集校注》,就利用了清人陳元龍編的《歷代賦匯》。孫通海談到陳氏在從事校注工作時,“凡清末以前諸大家之選本均校之。如《東平賦》‘□士惟中’一句,諸本皆然,通過檢校陳元龍等輯《歷代賦匯》及張惠言《七十家賦鈔》,則此句作‘厥土惟中’,於是缺字迎刃而解。注者在校勘時遇可疑之處,是極爲審慎的,非有一種版本作爲根據是決不臆斷的。如《亢父賦》之‘亢’字,諸本皆作元,遍查有關史地書籍實無‘元父’這一地名,顯然‘元’爲‘亢’之字誤,但注者直待檢得梅鼎祚本正作‘亢’,又《歷代賦匯》‘元’字下注‘一作亢’後,始據以校改。”
應當説明選本也不盡可據,由於選者的目的、態度、識見、所依據的資料來源不同,不少選本甚至會造成一些新的異文。如隋樹森指出:“元人曲書大部分刊刻不精,脱字脱句,誤字衍文,所在多有。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選本裏,文字上常有很大的出入,題目和作者也往往不一致。就文字來説,例如馬致遠有八首描繪八景的《落梅風》小令,見《陽春白雪》,而《梨園樂府》中也有這八首小令,未注作者。兩書的文字差異很大,其中《遠浦帆歸》《平沙落雁》《漁村夕照》三首,僅末句全同,前四句皆異。《瀟湘夜雨》《江天暮雨》兩首,竟然完全不同。如果因此便説兩本書裏的這八首曲子根本不是一個人作的,那又不一定對。明人編的《盛世新聲》《詞林摘艷》《雍熙樂府》等曲選裏所收的元人散曲,往往與元人曲書裏的同一作品文字上有很大的差異。” 可見我們在利用選本進行校勘時,同樣需要做一番考訂工作。
凡經校勘的書稱校本。從事校勘當然應當充分利用前人的校勘成果,而校本則是保存校勘成果的一種重要形式。
前人讀書十分强調校勘工作,如王鳴盛云:“欲讀書必先精校書,校之未精而遽讀,恐讀亦多誤矣。” 葉德輝甚至説:“書不校勘,不如不讀。” 學者們讀書勤於校勘的例子是屢見不鮮的,宋葉夢得云:“余在許昌得宋景文用監本手校西漢一部,末題用十三本校。中間有脱兩行者。惜乎,今亡之矣。” 錢曾藏《洛陽伽藍記》有趙琦美跋云:“歲己亥(一五九九),覽吴琯《古今逸史》中《洛陽伽藍記》,讀未數字,輒齟齬不可句。因購得陳錫玄、秦酉巖、顧寧宇、孫蘭公四家鈔本,改其訛者四百八十八字,增其脱者三百二十字。丙午又得舊刻本,校於燕山龍驤邸中,復改正五十餘字。凡歷八載,始爲完書。”
有的校本還特别注重迻録他人的校勘成果,萬曼在談到《沈下賢文集》時指出:
沈集宋元以來,向無刊本,僅賴傳鈔,流布未廣。鈔本中瞿氏《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著録一種,云係稽瑞樓藏本,揚州吴葵生彙各本校過,有吴氏翌鳳跋云:“余傳此本於青芝張氏閲八年矣,壬寅春復借毛褱藏本對校一過,又二年復從《文苑英華》對讀一過。”後來黄丕烈又從周香嚴家得一舊鈔綿紙本,時吴氏已去世,黄氏乃從其子借得録校語於周本上。黄氏跋云:“此舊鈔綿紙本,爲故人周香嚴藏書,於其身後得之其家者,蓋後人各房分散,故去之而得之,因思借本讎校。惟吴大枚庵曾有是書,惜枚庵云逝,請假爲難,幸其子晉齋允其請,仍啟篋出示,俾得對勘一過,兹悉校於上方不改。本文云作者,枚庵録本,即青芝張氏本也。云校者,即枚庵借毛褱藏本對校存參數字者也。云《英華》者,即枚庵復校《英華》本也。己卯十一月望日校畢,復翁黄丕烈。”(《蕘圃藏書題跋》七)最後陳子準又用這個本子託吴景恩臨校一過,吴景恩跋云:“此本爲吾友陳子準所藏,舊有紅筆校勘頗精審,今年秋子準從錢塘何夢華假得黄復翁所校周氏本,屬余臨校,余爲對勘一過。云張本者,即枚庵所録青芝堂本;云毛本者,即毛褱本;或但稱吴校者,亦是枚庵所校毛褱本也;云周本者,即香嚴藏本,黄復翁所校者也;或但稱作某字無某字,亦具是香嚴本也。周本、張本異字悉爲標明;其不標張本者,周本、張本同者也。舊校與周本異字,亦悉爲標明;其不標周本者,舊校與周本同者也。諸本參錯,校例不一,故詳具之,庚辰秋七月校完志。”(《鐵琴銅劍樓目》十九)瑣瑣録此,可以看出三個本子,經過七八個人,幾十年的工夫反覆校勘,爲之無已,説明前人讀書的認真和辛苦。
上述例子説明校本確是藴藏豐富的校勘資料寶庫。校本還有兩個優點:一是前人據以校書的某些版本及有關資料可能已經亡佚,某些版本及有關資料雖未亡佚,往往被藏家視爲珍秘,難以見到。而這些資料却常能在校本中覓得。再是凡勤於校勘者多爲專家學者,他們的校勘成果當然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因此,凡從事校勘者都非常注意利用前人的校本。如宋沈揆有《顔氏家訓考證》一卷,其跋云:
揆家有閩本,嘗苦篇中字訛難讀,顧無善本可讎。比去年春來守天台郡,得故參知政事謝公家藏舊蜀本,行間朱墨細字,多所竄定,則其子景思手校也。迺與郡丞樓大防取兩家本讀之。大抵閩本尤謬誤,五皓實五白,蓋博名而誤作傳,元嘆本顧雍字,而誤作凱。《喪服經》自一書,而誤作絰。馬牝曰騲,牡曰騭,而誤作驒駱。至以吴趨爲吴越,桓山爲恒山,僮約爲童幼,則閩、蜀本實同。惟謝氏所校頗精善,自題以五代宫傅和凝本參定,而側注旁出,類非取一家書。然不正童幼之誤,又秦權銘文 實古則字,而謝音制,亦時有此疏舛。讎書之難如此!於是稍加刊正,多採謝氏書,定著爲可傳,又别列考證二十有三條爲一卷,附於左。若其轉寫甚訛與音訓辭義所未通者,皆存之,以竢洽博君子。淳熙七年春二月,嘉興沈揆題。
顯然,沈揆校《顔氏家訓》充分考慮了謝景思的校勘意見。王念孫校《荀子》也盡可能地吸收了各家校本的可取之處。其《荀子補遺序》云:
余昔校《荀子》,據盧學士校本而加案語。盧學士校本則據宋吕夏卿本而加案語。去年陳碩甫文學以手録宋錢佃校本異同郵寄來都,余據以與盧本相校,已載入《荀子雜志》中矣。今年顧澗薲文學又以手録吕、錢二本異同見示,余乃知吕本有刻本、影鈔本之不同。錢本亦有二本,不但錢與吕字句多有不同,即同是吕本,同是錢本,而亦不能盡同,擇善而從,誠不可以已也。時《荀子雜志》已付梓,不及追改,乃因顧文學所録而前此未見者,爲《補遺》一編,並以顧文學所考訂,及余近日所校諸條,載於其中,以質於好古之士云。道光十年五月二十九日,高郵王念孫叙,時年八十有七。
近人校勘古籍也非常注意吸取前人的校勘成果。如郭沫若的《管子集校》,除所據十七種《管子》宋明版本外,還引用了校釋書四十二種,特别是利用了許維遹、聞一多的校勘成果《管子集釋》。
需要注意的是,就校本而言,因爲後人可以吸取前人的校勘成果,所以後出轉精是正常現象。我們從事這項工作,當然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尤其是近人著作。如張舜徽云:
一部《漢書》,從宋代劉敞、劉攽(敞弟)、劉奉世(敞子)作《刊誤》以來,清代學者繼起校勘。其中以錢大昕的《漢書考異》、錢大昭的《漢書辨疑》、王念孫的《漢書雜志》、沈欽韓的《漢書疏證》、周壽昌的《漢書注校補》最爲專門。清末王先謙,便薈萃群言和其他筆記、專著中闡明《漢書》舊義的見解,再加以自己數十年間鑽研校訂的心得,寫成《漢書補注》一百卷,精刊行世。照理講,今天閲讀《漢書》,自以王氏《補注》爲最完備了。但是近人楊樹達,一生讀《漢書》最爲精熟,在王氏《補注》的基礎上,復有所訂正。早年寫成《漢書札記》,一九二四年復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漢書補注補正》。近年又有所增益,刊行了《漢書窺管》。有些地方,較過去學者們用心更細、校勘更密了。
但張氏所説,只是問題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今人學力和學風也頗有不及古人的,因而主觀臆斷、誤解妄改之處亦復不少。所以也不一定都是“今是而昨非”。《荀子·正名》篇所説的“以仁心説,以學心聽,以公心辨”,始終是我們做人爲學的準繩,從事校勘之學,當然也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