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訛的原因主要是人們在傳寫或刊印書籍時,對原稿或底本的字形、字音、詞義等的誤解。誤解導致誤改,其原因和呈現的形態也很複雜。今略述如次:
不少漢字的字形相近,極易混淆。前引《抱朴子·遐覽》篇:“書三寫,魚成魯,虚成虎。”説的就是這個問題。
如《淮南子·説林》云:“褰衣涉水,至陵而不知下,未可以應變。”王念孫指出:“陵當爲陸,字之誤也。陸與水相對,作陵則非其指矣。《意林》引此正作陸。”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首句云:“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宋吴仁傑指出:“牛當作先,字之誤也。《淮南書》曰:‘越王勾踐親執戈爲吴王先馬走。’” “先馬走”猶後世所謂馬前走卒。劉向《晏子書録》就已指出了以“先”爲“牛”的現象。此外牛與午之間也易寫錯。張鷟曾判唐給事中楊珍奏狀以崔午爲崔牛之誤,斷笞三十,徵銅四斤。
《王利器論學雜著》之《杜集校文釋例》二十三《形近之誤》云:“宋本卷第十五《寒雨朝行視園樹》:‘丹桔黄甘此地無。’錢鈔本‘此地’作‘北地’,是。按:此爲夔州詩,前《暮春題瀼西新賃草屋五首》方云:‘此邦千樹桔。’何得遽云‘此地無’呢?則作‘此地無’者,決知其誤。”
在因形近而訛的現象中,因偏旁而訛占的比重相當大。
甲 因誤增偏旁而訛
《新論·九流》篇云:“農者,神農、野老、宰氏、范勝之類。”孫詒讓指出:“‘范’當爲‘氾’。《漢志》農家《氾勝之》十八篇。”
中華書局標點本《舊唐書》卷一八八《羅讓傳》謂讓“累遷至福建觀察使兼御史中丞,甚著仁惠。有以女奴遺讓者,讓問其所因。曰:本某等家人。兄姊九人,皆爲官所賣,其留者唯老母耳。讓慘然,焚其券書,以女奴歸其母。”修月云:
該女奴自謂“本某等家人”,“某等”是複數,一個女奴怎能分屬數人?故扞格不通。按《太平御覽》卷五百人事部《奴婢》條所載謂:“有以女奴遺讓者,讓訪其所自,曰:‘本某寺家人,兄姊九人,皆爲官所鬻,其留者唯老母耳。’讓慘然,焚其丹書,以歸其母。”因知《舊唐書》本傳“某等”爲“某寺”之誤。
胡迎建《新發現的宋刻本邵堯夫詩集》云:“《觀棋大吟》:‘竇鄧緣中饋’,‘饋’宋本作‘貴’,指顯貴内臣。李白《古風》:‘中貴多黄金’。明本增‘食’旁。”
乙 因誤減偏旁而訛
《論衡·累害》篇云:“是故魏女色艷,鄭袖鼻之。”孫詒讓指出:“‘鼻’當爲‘劓’。事見《戰國策·楚策》及《韓非子·内儲説下·六微篇》。”
《淮南子·詮言》篇云:“生有以樂也,死有以哀也。”蔣禮鴻指出:“生宋本作性,是也,當據改。死字衍。性有以樂也有以哀也作一句讀。下云:‘今務益性之所不能樂,而以害性之所以樂,故雖富有天下,貴爲天子,而不免爲哀之人。’正承此句而言,豈云死而後哀哉?性誤作生,校者乃輒加死字耳。”
丙 因誤换偏旁而訛
《史記·殷本紀》云:“於是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段玉裁云:“炮烙本作炮格。江鄰幾《雜志》引陳和叔云:‘《漢書》作炮格。’今案《索隱》引鄒誕生云:‘格,一音閣。’又云:‘爲銅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又楊倞注《荀子·議兵》篇,音古責反。觀鄒楊所音,皆是格字無疑。鄭康成注《周禮·牛人》云:‘互,若今屠家縣肉格。’意紂所爲亦相似。庋格、庋閣,兩音皆可通。《吕氏春秋·過理》篇云:‘肉圃爲格。’高氏注:‘格以銅爲之,布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爛墮火而死。’《列女傳》所説亦相類。是其爲格顯然,而不但以燔灼爲義。今諸書皆爲後人改作炮烙矣。”王念孫補充道:“段説是也。韓子《喻老》篇曰:‘紂爲肉圃,設炮格,登糟邱,臨酒池。’肉圃、炮格、糟邱、酒池,皆相對爲文。今改炮格爲炮烙,則文不相對矣。《難勢》篇又云:‘桀紂爲高臺深池,以盡民力,爲炮格以傷民性。’言設言爲,則必有所設所爲之物。今改炮格爲炮烙,則不知爲何物矣。”
胡迎建《新發現的宋刻本邵堯夫詩集》云:“《觀棋大吟》:‘今日之所强,明日之或嬴。’‘嬴’,宋本作‘羸’,與‘强’義相反而對仗,明本改‘羸’下部‘羊’爲‘女’,義不通。”
漢字字體始終處於發展變化之中,書面材料當然也會隨之不斷地有所改易,這在客觀上也會造成一些新的錯誤。誠如孫詒讓《札迻·自序》所説:“秦漢文籍,誼恉奥博,字例文例多與後世殊異,如荀卿書之‘案’,墨翟書之‘唯毋’,晏子書之以‘敚’爲‘對’,淮南王書之以‘士’爲‘武’,劉向書之以‘能’爲‘而’,驟讀之,幾不能通其語。復以竹帛梨棗,鈔刊婁易,則有三代文字之通叚,有秦漢篆隸之變遷,有魏晉正艸之輥淆,有六朝唐人俗書之流失,有宋元明校槧之羼改,逵徑百出,多歧亡羊,非覃思精勘,深究本原,未易得其正也。”下面我們就對因字體變化造成的訛誤作些分析。
甲 因古字而訛
《戰國策·趙策》云:“夫用百萬之衆,攻戰踰年歷歲,未見一城也。”王念孫云:“見當爲 。 ,古得字,形與見相近,因訛爲見。下句曰‘今不用兵而得城七十’,即其證也。《史記·趙世家》正作‘未得一城’。”
《晏子春秋·内篇雜下》云:“名山既多矣,松柏既茂矣,望之相相然,盡目力不知厭。”王念孫校云:“相相二字,於義無取。相當爲 (音忽)。《説文》:‘ ,高貌,從木 (音忽)聲。’故山高貌亦謂之 。 與相字相似,世人多見相,少見 ,故 誤爲相。此言‘望之相相然’,下言‘登彼相相之上’,則相爲 之誤明矣。”
對此,王念孫還在《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二十二》後序中説:“有因古字而誤者。《時則》篇:‘孟秋之月,其兵戉’,‘戉’,古鉞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戈矣。《齊俗》篇:‘煎敖燎炙,齊咊,萬方。’‘齊’讀爲劑,‘咊’即甘受和之和。咊與味字相似,而各本遂誤爲味矣。《脩務》篇:‘感而不應,敀而不動。’‘敀’,古迫字也,而各本乃誤爲攻矣。”
乙 因籀文而訛
《莊子·山木》篇云:“舜之將死,真泠禹曰:女戒之哉。”陸德明指出:“真,司馬本作直。泠音零。禹,司馬云:‘泠,曉也。謂以直道曉禹也。’泠,或作命,又作令。命猶教也。” 王引之云:“直當爲 。 ,籀文乃字,隸書作迺。 形似直(繹山碑:“乃今皇帝”,乃字作 ,形似直字),故訛作直,又訛作真。命與令古字通。作命作令者是也。 令禹者,乃命禹也。”
丙 因篆文而誤
《商子·境内》篇云:“内通則積薪,積薪則燔柱。”孫詒讓云:“‘内’當爲‘穴’,篆文相似而誤。《墨子·備穴》篇云:‘古人有善攻者,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即穴攻之法也。”
《戰國策·秦策》云:“秦王愛公孫衍,與之間有所立。”王引之云:“‘間有所立’四字,文不成義。立當爲言,間私也,謂與之私有所言也,故下文即云:‘因自謂之曰:寡人且相子。’篆文言字作 ,隸作 ,因訛而爲立。《韓子·外儲説》右篇,正作‘間有所言’。”
丁 因隸書而誤
《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三十三年,“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爲三十四縣,城河上爲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陶山、北假中,築亭障以逐戎人。”王念孫以爲:“陶山之名不見於各史志。陶當爲陰,隸書陶字或作 ,陰字或作 ,二形相似,故陰訛陶。《水經·河水注》:‘秦始皇逐匈奴,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今本陰訛作陶,即其證也。”
《論衡·謝短》篇:“服革於腰,佩刀於右,舞劍於左,何人備?”孫詒讓指出:“‘舞’當作‘帶’,隸書‘帶’字或作‘ ’,又變作‘ ’(《禮記·雜記》‘率 ’,《釋文》云:‘本又作帶。’漢孟郁脩《堯廟碑》《張壽碑》‘帶’並作‘ ’)與‘舞’形近而誤。”
戊 因草書而訛
《淮南子·原道》篇:“是故鞭噬狗、策蹏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父弗能化,欲寅之心亡於中,則飢虎可尾,何況狗馬之類乎?”王念孫校云:
“欲寅之心”,“寅”當爲“ ”,字之誤也。 與肉同。(《干禄字書》云:“ ,肉。上俗下正。”《廣韻》亦云:“肉俗作 。”《墨子·迎敵祠》篇:“狗彘豚鷄食其 。”《大元元數》:“爲食爲 。”)欲肉者,欲食肉也。諸本及莊本,皆作欲害之心,害亦 之誤。(害字草書作 ,與 相似)《文子·道原》篇亦誤作害,劉績注云:“古肉字。”則劉本作 可知,而今本亦作害。蓋世人多見害,少見 ,故傳寫皆誤也。(《吴越春秋·句踐陰謀外傳》:“斷竹續竹,飛土逐 。”今本 誤作害。《論衡·感虚》篇“厨門木象生肉足”,今本《風俗通義》,肉作害。害亦 之誤)
顧廣圻復指出:“欲 之心亡於中,宋本 未誤寅。” 從而證實了王念孫所校不誤。
又,《陳垣史源學雜文·書十七史商榷第一條後》亦舉一例:“李勉百衲琴事,出唐人李綽撰《尚書故實》,韋絢《劉賓客嘉話録》亦載之。今《學海類編》本《劉賓客嘉話》作李汧公勉取桐絲之精者雜綴爲琴。桐絲當作桐孫,草書相似而訛也,《寶顔堂秘笈》本《尚書故實》正作桐孫。桐孫者,桐之幼枝。《太平御覽》九五六引《風俗通》云:‘梧桐生於嶧山陽岩石之上,采東南孫枝爲琴,聲甚清雅。’《庾子山集》五《詠樹》詩‘楓子留爲式,桐孫待作琴’,以孫對子,是也。”
己 因俗字而訛
所謂俗字是指在民間流行的通俗字體。潘重規曾將敦煌俗寫的習慣歸納成:“字形無定、偏旁無定、繁簡無定、行草無定、通假無定、標點無定等條例。字形無定,如雨、兩不分,人、入不分等;偏旁無定,如木、扌不分,忄、巾不分等;繁簡無定,如佛作仏、蘭作 等;行草無定,如風作 、通作 等;通假無定,如知麽作知磨,今宵作金宵等;標點符號也和現代通用符號大不相同,如删除符號作‘卜’等。”
俗字當然也會反映在書面材料中,宋岳珂已云:“開元所書《五經》,往往以俗字易舊文,如以頗爲陂,以便爲平之類更多。” 對俗字缺乏了解,同樣會使書面材料出現訛誤。
《逸周書·大聚》篇云:“闢 修道。”王念孫指出:“闢 修道,文不成義。 本作關。闢關修道,皆所以來遠人。故下文言‘遠旅來至,關人易資’也。俗書關字作閞, 字作開,二形相似而誤。《玉海》二十四、六十引此並作辟關。” [1]
郭在貽、張涌泉亦曾就此舉例云:
《敦煌變文集·百鳥名》:“花没鴿,色能姜,一生愛踏伽藍地。”(頁八五三)文中的“能”相當於“恁”,表“如此”的意思。(詳《敦煌變文字義通釋》)如同篇下文:“青雀兒,色能青。”“能”字義同。但“色能青”好懂,而“色能姜”則費解,顯然文字上有錯誤。蔣禮鴻先生在《敦煌變文字義通釋》“能”條下引了這句話,校“姜”爲“美”,但没有説明理由。考“美”字俗書或作“ ”,(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美,《説文》從羊從大,經從父作 ,非也。”)如《敦煌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長大了擇時騁與人, 六親九族皆歡美。”(頁六八六)原卷伯二四一八“美”作“ ”,是其例。“ ”“姜”形至近,“色能姜”之“姜”顯然就是“ ”字形近之誤,“ ”則又是美的俗書。
庚 因簡化字而訛
一九六四年五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出《簡化字總表》,作爲使用簡化字的規範,共計二千二百三十八個簡化字,一共簡化了二千二百六十四個繁體字。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又公布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書面材料在繁體字轉换爲簡化字、簡化字轉换爲繁體字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訛誤。如:
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周邦彦集》附有清真集詩文輯佚一卷,其中《楚村道中之一》云:“果逢南使還,冯寄好消息。”謝思煒指出:“‘冯’爲‘馮’的簡化字,‘馮’的本字應是‘憑’,即憑借的憑,選用簡化字當選用‘凭’字,不可用‘冯’字。”
同恕《榘庵集》卷十二《壽趙翁九十》詩:“正大天興事不遺,白閒春染黑絲絲。……緑酒辦誰留此日,青山能我對當時。”第二句裏的“閒”字,《全元詩》初校者把它看作“閑”字的異體,並依現在規範化的漢字,改閒作“閑”。李知文指出:“‘閒’字在這裏有其特定的讀音與釋義,可改作現在規範化的‘間’(间),讀jiān。如果寫成‘閑’(闲),則音義俱失,變得不可解了。‘白閒春染黑絲絲’,謂趙翁心有春意,精神愉快,白髮的間隙中生出纖細的黑髮,意即越活越年輕。” 這裏也可看出簡化字有其局限性,增加了整理與閲讀古書的困難。
中華書局點校本《穀山筆麈》云:“處士以虚名被徵爲世所譏者,代有一人焉。漢之樊英、唐之田游岩、宋之種放、國朝之吴與弼是也。”王邁指出:“此誤以种爲種之簡體,排版或過録,誤翻爲種。按《姓源》,种爲仲山甫之後,避仇改爲种。望出河南。种放雖爲時人所譏,但其兄子世衡以下,世出名將,亦可欽之族姓也。小説《水滸》亦有老种經略相公。种非稀姓,不應有誤。”
明楊慎云:“古鐘鼎銘文‘子二孫二’,字皆不複書,漢石經改篆爲八分,如《易》之‘乾二’、《書》之‘安二’,亦如之,今行草皆然,竟不知其何義也?嘗質之李文正公,公曰:‘二乃古文上字,言字同於上,省複書也。千古書流,習而不察,關係雖小,亦所當知。’”
清俞樾於此亦曾舉例云:“古人遇重文,止於字下加二畫以識之,傳寫乃有致誤者。如《詩·碩鼠》篇:‘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韓詩外傳》兩引此文,並作‘逝將去女,適彼樂土;適彼樂土,爰得我所。’又引次章亦云:‘逝將去女,適彼樂國;適彼樂國,爰得我直。’此當以韓詩爲正。《詩》中疊句成文者甚多。如《中谷有蓷》篇疊‘慨其歎矣’兩句,《丘中有麻》篇疊‘彼留子嗟’兩句,皆是也。毛、韓本當不異。因疊句從省不書,止作‘適二彼二樂二土二’,傳寫誤作‘樂土樂土’耳。下二章同此。”
重文符號還有作其他形式的,也可能産生訛誤。如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版《王梵志詩校輯》第二五一首詩云:“生促死路長,久住何益當。”郭在貽指出:“原文當爲‘生促死路長,長住何益當’。下句‘長’字寫一個重文符號‘々’,《校輯》誤録爲‘久’。”
陳垣也曾指出:“古書遇重文,多作二畫。元刻《元典章》重文多作兩點,沈刻既改爲工楷,故有兩點變成‘二’字者:吏五三二‘止於本等官上許進一階,二滿者更不在封贈之限。’‘二滿’應作‘階滿’。”又云:“元刻《元典章》重文有作‘又’字者,元小字旁寫,沈刻改爲正寫,義遂不明。”如:“刑十一七:‘三犯徒者流,又而再犯者死。’應作‘流而再犯者死’。”
重文符號尚有表示句子重複的,忽略此點也會導致書面材料訛誤,如上海文藝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中國十大古典悲劇集》本李玉《清忠譜》第五折有句唱詞:“滔滔怒浪生生是英英伍相靈。”徐沁君指出:“《古本戲曲叢刊》第三集影印清順治年間樹滋堂刻本在‘浪’字斷句,誤,今標點之誤即承此。原刻本‘生’字原有一個重文符號,是表示疊句,不是表示疊一個字。按律,‘滔滔怒浪生’常疊句,‘生’字押韻。所以應點作‘滔滔怒浪生,滔滔怒浪生,是英英伍相靈。’”
周亮工云:“古逸書,如《穆天子傳》《汲冢周書》類,凡闕字類作□。武王几銘:‘皇皇惟敬,□□生垢,□戕□’亦闕文也。鍾、譚目□爲口字。友夏云:四口字疊出,妙語不以爲纖。伯敬云:讀口戕口三字,竦然骨驚。不知几銘與四口字何涉,可發一噱。” 這段話介紹了一些人不知道空圍是闕字的標志,而誤當成口字所鬧出的笑話。而書面材料也確有因闕字作空圍而致誤的現象,俞樾曾就同一事例分析道:
校書遇有缺字,不敢臆補,乃作□以識之,亦闕疑之意也。乃傳寫有因此致誤者。大戴記《武王踐阼》篇:“几之銘曰:‘皇皇惟敬,口生 ,口戕口。’”盧注曰:“ ,恥也。言爲君子榮辱之主,可不慎乎? , 詈也。”孔氏廣森《補注》曰:“ 有兩訓,疑記文本作‘ 生 ’,故盧意謂君有 恥之言,則致人之 詈也。”按:此説是也。惟其由 生 ,故謂之“口戕口”。今作“口生 ”者,蓋傳寫奪“ ”字,校者作空圍以記之,則爲“□生 ”,遂誤作“口生 ”矣。
《管子·地數》篇云:“請刈其莞而樹之,吾謹逃其蚤牙。”孫詒讓云:“‘吾’當爲‘五’,下又捝‘穀’字。‘請刈其莞而樹之五穀’,言芟艸而蓺穀也,傳本捝‘穀’字,校者於五下著一□,寫者不審,遂並爲‘吾’字矣。”
下面一例也屬於這種情況。張元濟《校史隨筆·南齊書·地名脱誤》云:“《州郡志》上,南徐州南平昌郡安丘縣下,有新樂、東武、高密三縣。又越州齊寧郡開城縣下,有延海、新邑、建初三縣,明監本、汲古本均有之,而殿本均佚。又末行齊隆郡,殿本注先屬交州,中改爲關州,永泰元年改爲齊隆,還屬關州。按是本無兩‘關’字,惟原文漫漶不可辨,三朝本同,汲古本各空一格,明監本則各注‘闕’字,殿本遂誤闕爲關,郡名無改稱爲關之理,且當時亦無所謂關州也。”
《戰國策·宋策》云:“(宋康王)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滅之……駡國老諫曰。”鮑改“諫曰”爲“諫臣”(見吴校本)。王念孫指出:“‘曰’與‘臣’形聲俱不相近,若本是臣字,無緣誤爲曰。考《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此作‘駡國老諫者’。《賈子·春秋》篇、《新序·雜事》篇,並作‘駡國老之諫者’。則舊本‘曰’字乃‘者’字脱去上半耳,且諫者即指國老而言,蓋群臣莫敢諫,唯國老尚有諫者,而康王駡之也。鮑不達而以意改之,斯爲妄矣。”
又錢大昕嘗云:“《續漢書·郡國志》:吴郡有安縣。考前書、晉宋志皆無之。此《志》亦不載何年置,前無所承,後無所並,疑即婁之壞字。因婁訛爲安,校書家不能是正,疑有脱漏,又增婁於無錫之後,並改十二城爲十三。盧熊《蘇州府志》謂東漢省錢唐而增安縣,又謂建安中孫權以安縣屬屯田典農校尉,當在無錫以西。然沈約《志》初無以安屬屯田典農校尉之説,未審盧氏何據?大約後人臆造耳。監本無婁字,新刊本依宋本增之。其實宋本未必是,監本未必非也。《漢志》‘婁縣’下云:有南武城,闔閭所築以備越。續《志》安縣下注:《越絶》云:有西岑冢,越王孫開所立,以備春申君,使其子守之。子死,遂葬城中。兩縣俱有備越遺迹,益信安與婁非二地矣。”
《戰國策·秦策》云:“范雎至秦,王庭迎,謂范雎曰:‘寡人宜以身受令久矣。今者義渠之事急,寡人日自請太后。今義渠之事已,寡人乃得以身受命。’”王念孫云:“既云今義渠之事已,則上文義渠之事急二句,乃追叙之詞,不得言今者。《史記·范雎傳》作‘會義渠之事急’是也。言適會義渠之事急,故寡人不得以身受命耳。今者二字,即一會字之訛。”
《國語·晉語》云:“吾觀晉公子,賢人也。其從者,皆國相也。以相一人,必得晉國。”俞樾云:“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疑此文‘一人’二字乃‘夫’字之誤。‘以相’絶句,即《左傳》所謂‘若以相’也。‘夫必得晉國’絶句,即《左傳》所謂‘夫子必反其國’也。‘夫’者,指目其人之辭,説詳襄二十三年《左傳正義》。今誤作‘一人’二字,義不可通矣。”
《戰國策·趙策》云:“太后明謂左右:‘有復言令長安君爲質者,老婦必唾其面。’左師觸讋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揖之。”元吴師道曰:“觸讋,姚云:‘一本無言字,史亦作龍。’案《説苑》(《敬慎》篇):‘魯哀公問孔子,夏桀之臣,有左師觸龍者,諂諛不正。’人名或有同者,此當從讋以别之。” 王念孫糾之云:
吴説非也,此策及《趙世家》,皆作“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今本龍言二字誤合爲讋耳。太后聞觸龍願見之言,故盛氣以待之,若無言字,則文義不明。據姚云,一本無言字,則姚本有言字明矣,而今刻姚本亦無言字,則後人依鮑本改之也。《漢書·古今人表》正作左師觸龍。又《荀子·議兵》篇注曰:“《戰國策》:‘趙有左師觸龍。’”《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此策曰:“左師觸龍言願見”,皆其明證矣。又《荀子·臣道》篇曰:“若曹觸龍之於紂者,可謂國賊矣。”《史記·高祖功臣侯者表》有臨轅夷侯戚觸龍;《惠景閒侯者表》有山都敬侯王觸龍。是古人多以觸龍爲名,未有名觸讋者。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戰國縱横家書》作“左師觸龍言願見” ,從而證實了王説的正確。
又,張元濟《校史隨筆·南齊書·舌中血出》云:“殿本《紀》第一:‘秉弟遐坐通嫡母殷氏養女,殷舌中血出,衆疑行毒害。’三朝本、汲古本均作‘殷言中血出’。言字不可通,明監本改爲舌字。然其人生存,僅僅舌中血出,何足以云毒害,是本乃作‘殷亡,口中血出’,原板‘亡口’二字略小,墨印稍溢,遂相混合。由‘亡口’而誤爲‘言’,由‘言’而變爲‘舌’,愈離愈遠矣。按《宋書·長沙景王道憐傳》:‘義宗子遐,字彦道,與嫡母殷養女雲敷私通,殷每禁之。殷暴卒,未大殮,口鼻流血。’與是本‘殷亡口中血出’云云相合,殿本沿監本之訛,而案情輕重,相去不可以道里計矣。”
字音相同或相近是書面材料致訛的主要原因之一。陸德明《經典釋文序》引鄭玄云:“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爲之,趣於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於兹遂生矣。”今舉例略述如下:
甲 因音同而訛
《論衡·案書》篇云:“韓非著書,李斯採以言事;楊子雲作《太玄》,侯鋪子隨而宣之。非、私同門,雲、鋪共朝。”孫詒讓指出:“‘私’,當作‘斯’”,音同而誤。
一九七五年,在江西星子縣横塘鄉開挖排水溝時,出土了一座宋墓,墓中發現兩部宋本邵堯夫詩集:一部題爲《重刊邵堯夫擊壤集》,一部題爲《邵堯夫先生全集》。胡迎建取之與今傳明刊本《擊壤集》相校,發現集中《年老逢春》詩有云:“故宅廢功除瓦礫,新畦加意種蘭薰。”“‘廢’,宋本作‘費’。‘費’與‘加’俱爲動詞,對仗。明本字以同音而誤。”
乙 因音近而訛
《禮記·禮運》云:“大夫死宗廟,謂之變。”鄭玄注:“變當爲辯,聲之誤也。辯猶正也。”孔穎達疏曰:“讀爲辯,辯即正也。以聲相近,故致字誤。” 又,《禮記·大學》云:“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鄭玄注曰:“‘命’讀爲‘慢’,聲之誤也。舉賢而不能使君以先己,是輕慢於舉人也。”
又,胡静《〈明史·李自成傳〉勘誤一則》云:“《明史·李自成傳》載,清順治二年,‘自成走延寧、蒲圻,至通城,竄於九宫山。’李自成是否到過通城,本文不願涉及。但至於延寧一名,查《明史·地理志》《寰宇通志》及《讀史方輿紀要》,皆無蹤影。按:‘延寧’爲‘咸寧’之誤,即今湖北咸寧縣。延寧、咸寧音近而誤。據《綏寇紀略》卷九:‘自成將東下,遇風雹,乃以四月二十四日改由金牛、保安走咸寧、蒲圻至通城,竄九宫山。’光緒十一年重修《武昌縣志》卷八:‘李自成主武昌,謀奪舟南下,改由金牛、保安,走咸寧、蒲圻過通城。’即是咸寧誤爲延寧的確證。”
此外,古代漢語裏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或假借,即所謂古音通假,已見前引鄭玄之説。不了解這種情況,或缺少這方面的知識,也會導致書面材料的訛誤。如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版張錫厚《王梵志詩校輯》第七十九首詩云:“東西無濟着,到處即安居。”校記:“安居,原作女居,據文義改。”郭在貽指出:“‘女’即‘汝’字通假,不必改。”
丙 因希圖省筆用同音字而訛
陳垣説:“何謂希圖省筆?廣州音‘黄’‘王’不分,今沈刻《元典章》多誤‘黄’爲‘王’,但不見誤‘王’爲‘黄’,則不過希圖省筆而已,蓋以爲更人姓名無關重輕也。”並舉例道:“刑九十一庫官王慶,元作‘黄慶’。刑十六廿六王喜兒,元作‘黄喜兒’。”
書面材料中的不習見字爲習見字所代替,這也是經常出現的錯誤原因之一。如《淮南子·説山》篇云:“視日者眩,聽雷者聾。”王念孫校云:“人視日則眩,聽雷則未必聾也。《玉篇》:‘ ,女江切。’《淮南子》曰:‘聽雷者 。’注云:‘耳中 然。《埤蒼》云:耳中聲也。’(《廣韻》與《埤蒼》同)據此則古本作‘聽雷者 ’,今本‘ ’作‘聾’,而無‘耳中 ’之注,則後人以意删改之耳。” 這顯然是因爲人們習見聾而少見 的緣故。
不習見的多音節詞中的某個字,往往也會被習見的多音節詞中的某個字所代替。如《淮南子·覽冥》篇云:“鳳皇之翔至德也,雷霆不作,風雨不興,川谷不澹,草木不摇。而燕雀佼之,以爲不能與之争於宇宙之間。”《注》:“宇,屋簷也。宙,棟梁也。《易》曰:上棟下宇。”王叔岷曰:
“宇宙”當作“宇棟”,高《注》本作“宇,屋簷也。棟,梁也。《易》曰:上棟下宇。”釋宇棟之義後,又引《易》以證之也。世人習見宇宙連文,罕見宇棟連文,傳寫遂誤爲宇宙,又於《注》文“棟”上妄加“宙”字耳。燕雀所適,在於宇棟,故輕侮鳳皇,以爲不能與之争於宇棟之間也。若作宇宙,則不倫矣。
不習見人名往往也會被習見人名所代替。如《管子·小匡》篇云:“故使鮑叔牙爲大諫。”王念孫指出:“鮑叔牙本作東郭牙。下文管仲曰:‘犯君顔色,進諫必忠,不辟死亡,不撓富貴,臣不如東郭牙,請立以爲大諫。’是其證。《晏子春秋·問》篇、《吕氏春秋·勿躬》篇、《韓子·外儲説》左篇、《新序·雜事》篇並同。世人多聞鮑叔牙,寡聞東郭牙,故以意改之耳。”
甲 因上文而訛
《管子·形勢》篇云:“蛟龍得水,而神可立也;虎豹得幽,而威可載也。”王念孫曰:“得幽,當依明仿宋本及朱東光本作託幽,此涉上句‘得’字而誤,後《形勢解》正作‘託幽’。”
又,《漢書·張馮汲鄭傳》云:“河内失火,燒千餘家。上使黯往視之。還報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燒,不足憂。臣過河内,河内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臣謹以便宜持節,發河内倉粟,以振貧民。”王念孫以爲:“《史記》‘臣過河内’及‘河内貧人’、‘河内倉粟’,三‘河内’並作‘河南’,唯上文‘河内失火’作‘河内’。”並分析道:
《史記》是也。蓋河内失火,武帝使黯往視,道經河南,見貧民傷水旱,因發倉粟振之。是黯未至河内,先過河南,故曰“臣過河南”。若黯已至河内,而發粟振民,則當云“臣至河内”,不得言“過”矣。《漢書》後三“河内”,皆因上文“河内失火”而誤。
乙 因上文偏旁而訛
《莊子·外物》篇:“魚不畏網,而畏鵜鶘。”王叔岷云:“鶘當作胡,此因鵜字而誤加鳥旁也。《六帖》九八引無鶘字。《劉子新論·去情》篇:‘魚不畏網,而畏鵜’,即用此文,亦無鶘字。唐寫本,鵜鶘作鵜胡。此鳥本單呼鵜,以其頷下胡大能抒水,(詳《詩·曹風·候人》正義引陸璣疏)故又名鵜胡,則作鵜鶘者,非也。舊鈔卷子本原亦作鵜胡,後又將胡字塗去,而改爲鶘,反失古本之舊矣。”
又,王利器《杜集校文釋例》三十一《涉上下偏旁而誤》云:“宋刊門類增廣十注本卷第四《别李義》:‘憶惜初見時。’宋刊本作‘憶昔初見時。’此涉上文而妄沾偏旁也。”
丙 因下文而訛
《吕氏春秋·適音》篇:“觀其音而知其俗矣,觀其政而知其主矣。”王叔岷謂:“上觀字當作聽,《淮南子·主術》篇:‘聽其音則知其俗’(《文字·精誠》篇作:‘聽其音則知其風’),即本此文,字正作聽。今本作觀,蓋涉下觀字而誤。《先初》篇:‘是故聞其聲而知其風。’(《注》:風,俗。)聞猶聽也,可爲旁證。”
又,《吴越春秋·吴太伯傳》云:“古公曰:‘君子不以養害害所養。’”孫詒讓云:“此文不可通,當作‘君子不以養者害所養’。徐《注》引《孟子》可證。此‘者’字涉下‘害’字而誤。”
丁 因下文偏旁而訛
《詩經·周南·關雎》云:“悠哉悠哉,輾轉反側。”王引之指出:“展字因轉字而誤加車(《説文》車部無輾字。尸部:‘展,轉也。’則展與轉同義,故以展轉連文。《釋文》:‘輾,本亦作展。’是舊本尚有不誤者)。”
又,《管子·輕重》篇云:“絏繑而踵相隨。”王念孫以爲:“繑與屩同(《集韻》:‘屩,或作繑。’),絏當作曳。曳,引也。言引屩而踵相隨也。今作絏者,因繑字而誤加糹耳。”
《韓非子·外儲説》左篇云:“吾父獨冬不失袴。”舊注曰:“刖足者不衣袴,雖終其冬夏,無所損失也。”俞樾云:“正文本作‘吾父獨終不失袴’,故注以‘終其冬夏無所損失’釋之。今作‘冬不失袴’,即涉注文而誤‘終’爲‘冬’。”
《淮南子·覽冥》篇云:“羽翼弱水,暮宿風穴。”王念孫云:“‘羽翼弱水’四字,文不成義。‘羽翼’當爲‘濯羽’,故高《注》云:‘濯羽翼於弱水之上。’今本作‘羽翼’,即涉注内羽翼而誤也。舊本《北堂書鈔·地部二·穴下》引此正作‘濯羽弱水,暮宿風穴。’(陳禹謨本删去)《文選·辯命論》注、《白帖》九十四並同。《説文》‘鳳濯羽弱水,莫宿風穴’,即用《淮南》之文。”
古人校書,因誤改致訛見譏,《顔氏家訓·書證》篇多有其例。唐初顔師古《漢書叙例》已謂:“《漢書》舊文多有古字,解説之後,屢經遷易。後人習讀,以意刊改,傳寫既多,彌更淺俗。”蘇軾《東坡志林》復云:“近世人輕以意改書,鄙淺之人,好惡多同,從而和之者衆,遂使古書日就訛舛,深可忿疾!”顧炎武亦稱:“三代《六經》之音,失其傳也久矣。其文之存於世者,多後人所不能通;以其不能通而輒以今世之音改之,於是乎有改經之病,始自唐明皇改《尚書》,而後人往往效之。然猶曰舊爲某,今改爲某,則其本文猶在也。至於近日,鋟本盛行,而凡先秦以下之書,率臆輕改,不復言其舊爲某,則古人之音亡而文亦亡,此尤可嘆也。” 顧千里亦云:“予性素好鉛槧,從事稍久,始悟書籍之訛,實由於校。據其所知,改所不知,通人類然,流俗無論矣。” 今將誤改書面材料的情況分類舉例如下:
甲 因不明詞義而改
《戰國策·趙策》云:“魯連見辛垣衍,辛垣衍曰:‘吾視居此圍城之中者,皆有求於平原君者也。今吾視先生之玉貌,非有求於平原君者,曷爲久居若圍城之中而不去也。’”王念孫指出:“鮑據上文及《史記·魯仲連傳》,改‘若’爲‘此’,吴云:‘若’,疑‘居’字訛衍。”並分析道:
鮑之改,吴之疑,皆非也。若,猶此也。隱四年《公羊傳》:“以子翬恐若其言聞乎桓”,謂此其言也。莊四年《傳》:“有明天子,則襄公得爲若行乎”,謂此行也。《論語·公冶長》篇:“君子哉若人”,謂此人也。古字或兼數義,後人不能徧識,或改之,或删之,而古義寖亡矣。
不明詩文中所用成語典故,也可能導致誤改。佚名《漫叟詩話·黄山谷用船官事》:“‘王侯文采似於菟,洪甥人間汗血駒。相將問道城南隅,無屋止借船官居。’或云當作‘官船居’,非也。庾子山賦云:‘風吹雲夢,凍合船官’,注:‘船官,官船也。’凡讀人詩,不可以臆見擅改字。” 郎瑛亦云:“東坡《跋和靖詩集》:‘詩如東野不言寒,書似西臺差少骨。’蓋西臺乃南唐李建中,今因不知李而改爲西施,謬解遠矣。”
乙 因不明通假而改
蔣禮鴻云:“周邦彦《漁家傲》詞:‘賴有蛾眉煖客,長歌屢勸金杯側。’各本都作‘煖客’,鄭文焯疑‘煖’是錯字,據《西泠詞萃》本改作‘緩’,‘緩客’反而不可通了。他不知道‘煖、暖、軟’都是‘餪’的假借字,唐宋以來有軟脚、暖房、煖女、暖壽等説法,是以酒食餉人的意思。《集韻》上聲二十四緩韻:‘餪,乃管切(作者按:這正與“煖”同音),《博雅》:“餪、餫,饋也。”一曰:女嫁三日後餉女曰餪女。’宋代學者宋祁曾改正兒媳家裏送食物書的‘煖父’爲‘餪女’,見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二十九。由此可知,‘煖客’和‘餪女’一樣,都是以酒食餉人之意,所以周詞下句是‘長歌屢勸金杯側’。鄭氏不知宋人俗間常語,也不知溯源於《博雅》的‘餪’,輕信《詞萃》,以誤改不誤,其所以然之故,就是不通訓詁。”
又張錫厚《王梵志詩校輯》録王梵志詩云:“人有七貧時,七富還相報。從財不顧人,且看來時道。”校曰:“從,原作‘徒’,據大藏本改。”袁賓指出:“‘從財’不辭,改‘徒’作‘從’,誤。‘徒’係‘圖’的同音借字。敦煌卷子中常見借‘徒’爲‘圖’例,如《捉季布傳文》:‘爲立千金搜季布,家家圖賞罷耕耘。’(《敦煌變文集》六十七頁)例中‘圖’字,原卷即作‘徒’,係據他本校改。(參《變文集》原校記)又梵志詩《夫婦擬百年》:‘入户圖衣食,不肯知家事。’(一百八十五頁)‘圖’原亦作‘徒’,《校輯》校改爲‘圖’,是,可作本例之證。”
丙 因不審文義而改
没有把詩文意思弄明白而誤改的現象,也常常出現。如《逸周書·明堂》篇云:“天子之位,負斧扆南面立,率公卿士,侍於左右。”王念孫校云:
“率公卿士”本作“群公卿士”。“侍於左右”,謂侍於周公之左右也。今本作“率公卿士”者,後人不曉文義而改之耳。上文既言“周公攝政,君天下,大朝諸侯於明堂之位”,則此“負扆南面立”者,即周公也。乃又言“率公卿士,侍於左右”,則“率公卿士”者,果何人耶?此理之不可通者也。《玉海》九十五引此正作“群公卿士”。
又,蔣禮鴻指出:
沈括《夢溪筆談·雜志一》:“嘉祐中,蘇州崑山縣海上,有一船,桅折,風飄抵岸。……蓋東夷之臣屬高麗者。……時贊善大夫韓正彦知崑山縣事,召其人,犒以酒食。食罷,以手捧首而 ,意若歡感。”王秉恩校“ ”爲“驒”,他的意思是“驒然”是笑貌,同“歡感”相應。然而他没有考慮到,假如是笑,那明明是“歡”了,“意若”這兩個字豈非多餘?他也没有考慮到船上來的是殊方異俗之人,自有其表示歡喜和感激的動作方式。這個“ ”就是打滚。洪邁《夷堅丁志·閻四老》:“方城縣鄉民閻四老,得疾已亟,忽語其子曰:‘吾且爲驢,試視我打 。’即翹足仰身,翻復作勢,其狀真與驢等。”王氏没有從異域情調設想,隨便改字,未免把文章看得簡單了。
不明詩意、詞意而改字的現象也不少。楊慎嘗云:“古人詩句,不知其用意用事,妄改一字,便不佳。孟蜀牛嶠《楊柳枝詞》:‘吴王宫裏色偏深,一簇烟條萬縷金。不分錢唐蘇小小,引郎松下結同心。’按古樂府《小小歌》有云:‘妾乘油壁車,郎乘青驄馬。何處結同心,西陵松柏下。’牛詩用此意詠柳而貶松,唐人所謂尊題格也。後人改‘松下’作‘枝下’,語義索然矣。” 蔣禮鴻也指出:“文章的意義要通貫,文字中間自然也有脈絡可尋,不審察文字中間的脈絡,就難免有輕易改竄或割裂的危險。例如周邦彦《蝶戀花》詞:‘不見長條低拂酒,贈行應已輸先手。’各本都作‘先手’,勞巽卿抄校本作‘纖手’,鄭文焯從勞氏改‘纖’。按:古人折柳贈别,‘不見長條’,是因爲已被先前送行的人折掉,現在再要折贈,已經遲了。‘先手’和‘不見’,正是一因一果的關係,改作‘纖手’,這個關係就被破壞了。這也是‘纖手’太爲人所熟悉,所以不顧文脈所輕易改竄。”
丁 因不知修辭手段而改
爲了加强語言的表達效果,作者往往在行文中運用一些修辭手段,稍有忽視,即會出現誤改之弊。
有不知對偶而改者。如《淮南子·覽冥》篇云:“當此之時,禽獸蝮蛇,無不匿其爪牙,藏其螫毒。”王念孫指出:“此後人妄改之也,禽獸蟲蛇,相對爲文,所包者甚廣,改‘蟲蛇’爲‘蝮蛇’,則舉一漏百,且與禽獸二字不類矣。《文子·精誠》篇正作禽獸蟲蛇,《韓子·五蠹》篇亦云人民不勝禽獸蟲蛇。”
有不知排比而改者。如楊慎指出:“孟東野詩:‘花嬋娟,泛春泉。竹嬋娟,籠曉烟。雪嬋娟,不長妍。月嬋娟,真可憐。’其辭風華秀艷,有古樂府之意。‘雪嬋娟’,今本或作‘妓嬋娟’,非也。余嘗令繪工繪此爲四時嬋娟圖,以花當春,以竹當夏,以月當秋,以雪當冬也。”
有不知叶韻而改者。爲了便於記憶、誦讀,並形成一定的藝術效果,古書中除詩歌以外也有用韻的。不了解這一點,也會産生誤改現象。如《列子·説符》篇云:“爵高者,人妒之;官大者,主惡之;禄厚者,怨逮之。”俞樾云:“《淮南子·道應》篇作‘禄厚者,怨處之。’是也。‘怨處之’,謂怨讎之所處也。猶曰:爲怨府也。處與妒、惡爲韻,若作逮,則失其韻矣。蓋由淺人不達處字之義而臆改。” 王重民謂“俞説是也,《御覽》四百五十九引逮正作處。” 王叔岷也提出了補證:“《册府元龜》七八八引《韓詩外傳》、《藝文類聚》三五引《文子》,亦並作‘禄厚者,怨處之’。”
有不知互文而改者。在引文中,詞句間的含義相互包容、相互補充的現象稱爲互文。不熟悉這種修辭手法,也會誤改,如《荀子·王霸》篇:“國危者,無樂君;國安者,無憂民。亂則國危,治則國安。今君人者急逐樂而緩治國,豈不過甚矣哉?”蔣禮鴻指出:
顧廣圻以爲“無憂民”應作“無憂君”。用今人作文的眼光來看,“樂君”和“憂君”豈不是一氣貫串,十分確當嗎?其實這裏的“樂君”、“憂民”就是互文見義的一例。因爲國危無樂君,當然也不會有樂民;國安無憂民,當然更不會有憂君。以君包民,以民包君,這就是互文。説國安無憂民,就能表現治國的利益之大,也就反襯了逐樂的爲害之甚,比之象顧氏那樣改字,意義豐富多了。
有不知語氣之爲反問而誤改者。王梵志詩云:“爲人何必樂,爲鬼竟何怨?”張錫厚《王梵志詩校輯》校記云:“何必樂,原作‘可必樂’,據文義改。”蔣紹愚糾正道:“‘可必樂’不誤,唐代可有豈義(見張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可必樂’,即‘豈必樂’,改爲‘何必樂’反而不妥。”
戊 因誤據本書而改
《淮南子·精神》篇云:“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則與陰俱閉,動則與陽俱開。”王念孫指出:“‘與陰俱閉,與陽俱開’,本作‘與陰合德,與陽同波’。後人以《原道》篇云:‘與陰俱閉,與陽俱開’,故據彼以改此也。不知‘波’與‘化’爲韻,若如後人所改,則失其韻矣。《文子·九守》篇‘静即與陰合德,動即與陽同波’,即用《淮南》之文。《莊子·天道》篇‘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與陰同德,動而與陽同波’(《刻意》篇同),又《淮南》所本也。”
己 因誤據他書而改
《史記·孔子世家》云:“詩有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王念孫指出:“宋本‘行止’作‘行之’,王應麟《詩考》引此,亦作‘行之’。今本仍作‘行止’者,後人依詩文改之也。案《小雅·車 》,《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又《表記》引《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釋文》曰:‘仰止,本或作仰之;行止,《詩》作行之。’是陸本《毛詩》,上句作‘止’,下句作‘之’也。《詩》正義曰‘仰之’、‘行之’,則上下句皆作‘之’,未可輒據今本《毛詩》以改《史記》也。《三王世家》載武帝《制》曰:‘高山仰之,景行嚮之,朕甚慕焉。’雖‘嚮’與‘行’異文,而上下句亦皆作‘之’。”
楊慎論古書不可妄改,舉例云:“曹子建《名都篇》:‘膾鯉 胎蝦,寒鱉炙熊膰。’此舊本也。五臣妄改作‘炰鱉’。蓋‘炰鱉膾鯉’,《毛詩》舊句,淺識者孰不以爲‘寒’字誤而從‘炰’字邪?不思‘寒’與‘炰’字形相遠,音呼又别,何得誤至於此?《文選》李善注云:‘今之時餉謂之寒,蓋韓國饌用此法。’《鹽鐵論》:‘羊淹鷄寒。’《崔駟傳》亦有‘鷄寒’,曹植文‘寒鶬蒸麑’,劉熙《釋名》‘韓鷄爲正’,古字‘寒’與‘韓’通也。”
庚 因據誤本而改
書面材料出現各種錯誤現象後,校讀者没有發現,反而進行了誤改,也是有的。今舉數例如下:
因本有訛文而改。王念孫《讀書雜志·淮南内篇》後序云:“有因誤字而誤改者。《道應》篇:‘孔子亦可謂知化矣。’知化,知事理之變化,化誤爲礼,而後人遂改爲禮矣。”
因本有脱文而改。《淮南子·時則》篇云:“若或失時,行罪無疑。”王叔岷指出:“《吕氏春秋·仲秋紀》作:‘無或失時,行罪無疑。’《月令》作:‘毋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此文‘若或失時’當作‘無或失時’,‘時’下更當有‘其有失時’四字,蓋由後人不知‘時’下有脱文,乃妄改‘無’爲‘若’耳。”
因本有衍文而改。《韓非子·詭使》篇云:“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俞樾校曰:“‘池’乃‘地’字之誤,‘名之所以成’、‘地之所以廣’,相對成文,不當有城字,‘城’即‘成’字之訛而衍也。” 案:“城”字蓋涉上文“成”字而衍,校讀者不知,遂改“城地”爲“城池”。
因本有倒文而改。《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棘蒲剛侯陳武,以將軍,前元年,率將二千五百人起薛。”王念孫以爲“‘率將二千五百人’,當依《漢表》作‘將卒二千五百人’。上文‘陽夏侯陳豨,以特將將卒五百人’即其證。今本‘將卒’二字誤倒,‘卒’字又誤作率。”其説可信。
甲 因避諱而改
因避諱而改字是我國古代書面材料的普遍現象,如錢大昕指出:“唐石經《毛詩》:‘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無然洩洩’、‘是絏絆也’、‘俾民憂洩’,避世旁。‘甿,刺時也’,‘甿之蚩蚩’、‘甿六章’,避民旁。” 這段話是説唐石經《毛詩》中的“泄”、“紲”、“氓”字,之所以分别被改寫成“洩”、“絏”、“甿”諸字,是因爲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諱。
因避諱而改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書面材料的混亂。如陳垣云:“《漢書·藝文志》,儒家有莊助四篇、縱横家有莊安一篇、賦有莊怱奇賦十一篇、嚴助賦三十五篇。師古曰:‘上言莊怱奇,下言嚴助,史駮文。’蓋莊爲漢諱,故列傳改作嚴助、嚴安、嚴怱奇。《志》之或莊或嚴,則録自《七略》避改有未盡,或後人回改也。”
對避諱改字現象,也容易産生誤會。陳垣復云:“《後漢書·儒林傳》:孔僖因讀吴王夫差時事,廢書嘆曰:‘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爲狗者。’劉攽注曰:‘按古語皆云畫虎不成,此誤。’《野客叢書》三十謂:‘此非誤,蓋章懷太子避唐諱所改爾。正如令狐德棻《後周書》引韋祐語,古人稱不入獸穴、焉得獸子同意。亦避虎字,非誤也。’”
乙 因不識諱字而改
《詩·小雅·無將大車》云:“無將大車,祗自塵兮。無思百憂,祗自疧兮。”陳垣指出:“‘疧’本作‘ ’,與‘塵’爲韻。唐人避諱,缺筆爲氏,遂誤爲‘疧’。《小雅·白華》篇:‘有扁斯石,履之卑兮;之子之遠,俾我疧兮。’此‘疧’字正從氏,與卑爲韻。 字缺筆,則與疧字混。”
《後漢書·張奂傳》云:“敦煌酒泉人也。”注:“酒泉,縣名,地多泉水。今永州晉昌縣東北。”(陳垣案:考《新唐書·地理志》,晉昌縣屬瓜州,永字誤。)陳垣指出:“酒泉,郡名,非縣名,當作淵泉。胡三省注《通鑑》云:‘奂,敦煌淵泉人。’胡所見本,尚未訛也。《漢志》敦煌郡有淵泉縣,《晉志》作‘深泉’,蓋避唐諱。章懷本亦當作深,後人習聞酒泉之名,妄改爲酒耳。”
對此,前於陳垣的楊慎也曾舉例道:“李太白詩:‘昔日繡衣何足榮,今朝貰酒與君傾。且就東山賒月色,酣歌一夜送泉明。’泉明即淵明,唐人避高祖諱,改淵爲泉也。今人不知,改泉明作泉聲,可笑。”
秦始皇焚書、禁書,書不能且不必盡焚、盡禁,乃有竄改之法。
甲 爲迎合人主而改
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第三章《連昌宫詞》論詩中誤字云:“其最可異者,莫如‘爾後相傳六皇帝,不到離宫門久閉’之句下注云:‘肅代德順憲穆’六字。據詩中文義,謂‘今皇’平吴蜀,取淮西(《連昌宫詞》此數句,可與《元氏長慶集》貳壹《代嚴緩諭淮西書》參證),則‘今皇’自是指憲宗而言,自玄宗不到離宫之後,順數至‘今皇’即憲宗,只有五帝,何能預計穆宗或加數玄宗而成‘六皇帝’?嘗徧考諸本,俱作‘六’,無作‘五’者,可知此誤字相傳已久。頗疑微之於本朝君主傳代之數,似不應訛誤至此,而諉爲野老記憶不真之言。如《元氏長慶集》伍貳《沂國公魏博德政碑》所云:‘五紀四宗,容受隱忍。’其‘四宗’自指肅代德順四宗而言,所言既無訛舛,以彼例此,則應亦不致誤述也。或者此詩經崔潭峻之手進御於穆宗,閹椓小人,未嘗學問,習聞當日‘消兵’之説,圖復先朝巡幸之典,殊有契於‘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廟謨休用兵’之句,遂斷章取義,不顧前後文意,改‘五’爲‘六’,藉以兼指穆宗歟?”陳氏推斷似屬可信。此字當是宦官爲了取悦時主,迎合其政治意圖而改。
乙 因迫於壓力而改
書面材料中,有些文字的改動是迫於政治壓力造成的。黄侃《日知録校記序》云:“《録》中《論古文未正之隱》曰:文信國《指南録序》中,‘北’字者‘虜’字也;後人不知其意,不能改之。”其實,顧炎武的《日知録》在清代出版時,爲避文網,不少文字都遭到過改動。章炳麟《日知録校記序》説:
昔時讀《日知録》,怪顧君仕明至部郎,而篇中稱明,與前代無異,疑爲後人改竄。又《素夷狄行乎夷狄》一條有録無書,亦以爲乾隆抽毁也。後得潘次耕初刻,與傳本無異,則疑顧君真蹟已然,結轖不怡者久之。去歲聞友人張繼得亡清雍正時寫本,其缺不書者固在,又多出“胡服”一條,纚纚千餘言;其書“明”則“本朝”,涉明諱則用之。信其爲顧君真本,曩之所疑,於是砉然凍解也。
清人刻書,爲避清朝滿族統治者種族之諱而改字的現象,也屬這種情況。如王利器《杜集校文釋例》四十三《清人避諱改字》云:
宋本卷第十六《有感五首》之五:“胡滅人還亂。”玉句草堂本作“盜滅人還亂”,此清人避諱改字也。宋本卷第二《塞盧子》:“胡行速如鬼。”《全唐詩録》“胡行”改“寇行”;宋本卷第七《八哀詩》之三《贈左僕射鄭國公嚴公武》:“胡騎忽縱横。”《全唐詩》“胡騎”改“賊騎”;《八哀詩》之七《故著作郎貶台州司户滎陽鄭公虔》:“胡塵昏坱莽。”《全唐詩》“胡塵”改“邊塵”;同一“胡”字,恣意改之,竟一爲“寇”,一爲“賊”,一爲“邊”也。
丙 爲蒙蔽讀者而改
爲了蒙蔽讀者,封建社會的統治者也常改動書面材料,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圖明阿的一份奏摺即可説明這一點。其奏摺云:“奴才圖明阿跪奏,爲恭録勘辦劇本,進呈御覽事。竊照查辦劇曲,昨奴才擬請凡有關涉本朝字句,及宋、金劇本扮演失實者,應遵旨删改抽掣,另繕清本,同原本粘簽進呈;其餘曲本,有情節乖謬,恐其誑惑愚民者,亦照此辦理;若但係字句違礙,則止將原本粘簽改正進呈等情具奏。奉到原硃批:‘好,知道了。此亦正人心之一端,但不可過於滋擾耳。欽此。’” 乾隆批語中“正人心”三字恰可作爲蒙蔽讀者的注脚。
魯迅曾指出:“單看雍正、乾隆兩朝的對於中國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够令人驚心動魄。全毁、抽毁、剜去之類也且不説,最陰險的是删改了古書的内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庫全書》,是許多人頌爲一代之盛業的,但他們却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還頒之文風頗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閲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裏面,也曾經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他還舉例道:“《四部叢刊》續編裏的影明抄本宋晁説之《嵩山文集》在這裏,卷末就有單將《負薪對》一篇和四庫本相對比,以見一斑的實證,現在摘録幾條在下面,大抵非删則改,語意全非,仿佛宋臣晁説之已在對金人戰栗,囁嚅不吐,深怕得罪似的了。”如舊鈔本“金賊以我疆場之臣無狀,斥堠不明,遂豕突河北,蛇結河東”。被四庫本改成“金人擾我疆場之地,邊城斥堠不明,遂長驅河北,盤結河東。”舊鈔本“彼金賊雖非人類”,被四庫本改成“彼金人雖甚强盛”。舊鈔本“忍棄上皇之子於胡虜乎?”被四庫本改成“忍棄上皇之子於異地乎?”
爲了便於讀者閲讀理解,古人常對引文中深奥的詞語進行改寫。今人張鈞才對這個問題作過研究,他認爲司馬遷《史記》引《尚書》有“以訓詁字代經文例”,指出:
《尚書》文義之艱深,甚於他經,經士傳説,多已改爲簡明之字,史公作史,尤貴明易,故每以訓詁字代之。
《五帝本紀》曰:“敬順昊天。”《堯典》篇曰:“欽若昊天。”案《爾雅·釋詁》曰:“欽,敬也。”《釋言》曰:“若,順也。”
張鈞才認爲《史記》引《尚書》還有“以通用及義近之字代經文例》”:
史引經文,往往以通用字及義近字代之,此或所據本不同,或任意更改,求其義明者耳。
《五帝本紀》曰:“盲者子。”《堯典》篇曰:“瞽子。”案“盲”、“瞽”二字義相近。《説文》目部曰:“盲,目無牟子。”“瞽,目但有 也。”段氏曰:“用於散文則通,用於對文則别。”
又,張元濟曾舉出:“《元史·泰定帝紀一》即位詔書,原爲口語譯文,改作文言。” 同樣也是爲了便於讀者閲讀。
爲提高文字水平而改字的現象出現甚早。今本《尚書大傳·周傳》有云:“别風淮雨。”《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作“烈風雷雨”,注曰:“别風淮雨。”劉勰指出:“《尚書大傳》有‘别風淮雨’,《帝王世紀》曰:‘列風淫雨。’‘别’、‘列’,‘淮’、‘淫’,字似潛移。‘淫’、‘列’義當而不奇,‘淮’、‘别’理乖而新異。傅毅制誄,已用‘淮雨’,固知愛奇之心,古今一也。”
再如高彦休《唐闕史》卷上引鄭畋題馬嵬詩云:“肅宗迴馬楊妃死,雲雨雖亡日月新。終是聖明天子事,景陽宫井又何人。”陳寅恪校云:
吴曾《能改齋漫録》捌《馬嵬詩》條載臺文此詩,“肅宗”作“明皇”,“聖明”作“聖朝”。計有功《唐詩紀事》伍陸亦載此詩,惟改“肅”字爲“玄”字(又“聖明”作“聖朝”),今通行坊本選録臺文此詩,則並改“雖亡”爲“難忘”,此後人逐漸改易,尚留痕迹者也。但臺文所謂“肅宗迴馬”者,據《舊唐書》拾《肅宗紀》略云:
於是玄宗賜貴妃自盡。車駕將發,留上(肅宗)在後宣諭百姓。衆泣而言曰,請從太子收復長安。玄宗聞之,令〔高〕力士口宣曰,汝好去。上(肅宗)迴至渭北,時從上惟廣平、建寧二王,及四軍(寅恪案,此言四軍,可與《舊唐書》伍壹《后妃傳·楊貴妃傳》參證)將士纔二千人,自奉天而北。
蓋肅宗迴馬及楊貴妃死,乃啓唐室中興之二大事,自宜大書特書,此所謂史筆卓識也。“雲雨”指楊貴妃而言,謂貴妃雖死而日月重光,王室再造。其意義本至明顯平易。今世俗習誦之本易作:
玄宗迴馬楊妃死,
雲雨難忘日月新
固亦甚妙而可通,但此種改易,必受《長恨歌》此節及玄宗難忘楊妃令方士尋覓一節之暗示所致,殊與臺文元詩之本旨絶異。
後人將“肅宗”改爲“玄宗”,“雖亡”改爲“難忘”,從而表現了玄宗舊地重游,見到物是人非所産生的無限情思。這樣做雖然大大提高了原詩的感染力,但是也改變了原詩的本來面目。
順便提及,有的作者對自己的作品被改動,還表示了贊賞。如李東陽《麓堂詩話》云:“《唐音遺響》所載任翻《題台州寺壁》詩曰:‘前峰月照一江水,僧在翠微開竹房。’既去,有觀者取筆改‘一’字爲‘半’字。翻行數十里,乃得‘半’字,亟回欲易之,則見所改字,因嘆曰:‘台州有人。’”但這已經不屬於校勘學而屬於修辭學範疇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