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材料發生錯誤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種是由客觀因素造成的,如風吹、日曬、火燒、水浸、蟲蛀等自然現象導致書面材料的亡佚、殘缺或模糊不清;一種是由主觀因素造成的。後者又有無心之誤與有心之誤兩種情況,如王念孫《讀淮南雜志叙》云:“凡所訂正,共九百餘條。推其致誤之由,則傳寫訛脱者半,憑意妄改者亦半也。”陳垣《校勘學釋例·序》也稱沈家本刻《元典章》,“其間無心之誤半,有心之誤亦半”。無心之誤是由疏忽、錯覺等心理因素造成的,有心之誤則出於誤改。我們將於以下各節作進一步的探討。 hhDEZkdR6yGpuyIVlf6EI/AObiJvtHlOetcexsj1AG9AHrANsCCWf/fLv+AciT2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