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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下一座破烂土地庙。

平澜递给陆鹤轩一把干稻草,陆鹤轩接过,拿打火石一点,火就燃了起来。

他又拿过一早处理好了的野鸡,穿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平澜在火堆不远处坐下来,继续问道:“祁门与你们的行踪被仇家发现,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

叶逊道:“那关联可大着呢。祁门原本算不上武林世家,只因它专窃人隐秘之事,再拿去换银钱,手段卑鄙,善恶不分,只要银子给得多,再污糟的事也做得出来。几十年前,武林中人都不大瞧得上祁门。直到一年魔头作乱,祁门也出力镇压,江湖上才勉强将它看作一大世家。暂且不论祁门如何登上大雅之堂,只说这祁门中人,皆会一门绝招。”

“什么绝招?”平澜好奇地问。

“摽梅手。”叶逊答疑解惑,“祁门之所以在武林臭名远扬,除了它专做下作之事,更在于他们的武学并非正统,祁门擅暗器和制毒,两者皆是为取他人性命,为人不齿。暗器一门之中,又以摽梅手最为出名,其门中弟子在学会拿筷子之前,便要学摽梅手。在院中立一木桩,暗器越过梅花,却片叶不沾,最后打在木桩上,留下六瓣梅花的印记,才算出师。”

说到这里,叶逊微微一笑:“这小子那日返回去救你之时,使的便是摽梅手。”

平澜被他这一通长篇大论绕得有些晕,只能抓住一些零碎的线索。

“那你是祁门的人?”她转而问陆鹤轩。

陆鹤轩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一种极为明显的厌恶来。

“不是。”他沉声道。

叶逊道:“他会摽梅手,但不是祁门中人,其中原因老夫不好细说。只是丫头,这江湖上,千人千面,大多时候,我们识人不看脸,而是看他手下招数,一个人的脸可能是假的,但他打小学会的武功路子却骗不了人。”

那也不对啊,平澜皱眉问道:“可是,您也说过,祁门中人人皆会摽梅手,那弦月神教又怎知那摽梅手的痕迹是陆鹤轩留下的,而不是祁门其他人留的呢?”

陆鹤轩听到这里,突然出声道:“不会。”

平澜怔然,脑中突然电光石火冒出一个念头,只是闪得太快,让她抓不住头绪。

陆鹤轩道:“这世上,再无人会摽梅手。”

是了!

平澜灵光一闪,记起来,她在天香楼听书时听过,十年前,西岭祁门惨遭屠杀,门中三百七十二人,无论老弱妇孺,悉数殒命。

看来,摽梅手,应该是绝迹江湖了。

这世间,确实无人再会摽梅手,除了她面前的陆鹤轩。

那么,这真是一个活靶子,难怪弦月神教的人会找上来。

想清楚其中章节,平澜面色歉然道:“如此说来,那真是对不住了,若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暴露。”

陆鹤轩面无表情瞥她一眼,没说什么,把手中片好的鸡肉扔给她。

平澜接到手里,是一只烤得金黄焦香的野鸡腿。

吃进嘴里,外皮酥脆,满口咸香。

他是一个跑路躲追杀时,还不忘记带上佐料的奇人。

平澜再次刷新了对陆鹤轩的认知。

经过五日五夜的奔走,平澜一行人,总算到了定陵。

当然平澜也不算奔走,行至第二日时,陆鹤轩不知从哪里牵来了一头驴,让与平澜坐,三个人里还有一个瞎眼老头,平澜哪里好意思。多番推辞之下,陆鹤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抱上了驴,丢下一句:“按你的脚速,我们估计离死不远了。”

平澜侧坐在驴背上,脸上的热度居高不下,也不知是被陆鹤轩颇为讽刺的话语给刺激的,还是为方才放在她腰侧的大手给羞的。

不过,不用顾虑平澜之后,三人的脚速确实快了许多。平澜不得不承认,三个人里面,她真是最弱的那一个。

三人一驴赶着关城门之前,进了定陵城,天色将暗,大家要寻地方落脚。

这一路上,不是落宿荒庙,就是随便寻个顺眼的石头躺着,叶逊一把老骨头睡得“咯吱咯吱”响,连平澜都能隐约听到。

他揉了把腰,问道:“咱们去哪儿?”

“城隍庙。”陆鹤轩回答。

“又去?”叶逊满脸不赞同,“徒儿,我们为何不去投宿客栈?”陆鹤轩给出的理由十分简单——

“没钱。”

强大又令人无法反驳。

叶逊难以置信:“钱呢?出门时不是把钱带上了?”

陆鹤轩拍了拍驴头:“喏,全在这儿了。”

叶逊:……这骂也骂不得。

平澜听了,更是羞愧,连忙拿出自己的银票,一股脑儿全塞进陆鹤轩手里:“我有钱,陆……陆兄,你只管住最好的客栈。”

陆鹤轩挑了挑英气的剑眉。

三人最后入住了天香楼,驴子被小二牵入后院马厩,平澜和他们用过晚饭,便各自回了房间。

天香楼在金陵城也有一家,说来也是有趣,这还是楼氏产业。

凉州楼氏,他们不仅于音律一道是一绝,也精于行商,门下产业遍布天下,天香楼便是其中一家。

平澜躺在柔软的床褥上,却怎么也入不了睡,最后只能起身披上衣裳,去院中走走。

然而到了客栈庭院,却不止她一人。

院中石椅上,叶逊正坐在那里喝酒赏月。

平澜走过去坐下,叶逊微笑道:“丫头,你也睡不着?”

平澜有些惊讶:“叶伯伯,您怎知道是我?”

“你的脚步声。人瞎了,耳朵就特别灵。”他伸手拿起瓷杯,“来,陪老夫喝酒,这定陵女儿红虽不及鹤轩酿的酒烈,倒也不失醇厚,算是好酒。”

平澜倒了一杯酒,敬了叶逊一杯,仰头喝下。

“叶伯伯,您身侧那个是什么?”

在路上的时候就见过了,拿灰布裹着,长条状。

叶逊听了,将那物拿在手中,笑道:“丫头,今日老夫便让你开开眼界。”

他拂下那层灰布,内里裹着的物体便露了出来。

那是一把玄铁黑剑。

剑身通体漆黑,连剑刃也是黑色,平澜以为是积了尘土,想去拿手指触摸,却被叶逊推开。

“万万不可碰!这剑吹毛断发,极其锋利。”

平澜这下不敢再碰,只细细打量,见那剑柄未刻虎麟之类的猛兽,却刻了与这杀气腾腾的剑身格格不入的桃花。

这真是怪异得很,平澜心道。

再一看,剑身上刻了一行小字。

平澜仔细辨认:“逝……”

“逝水,”叶逊道,“逝水剑。”

“这剑是叶伯伯您的?”

“不是,这是我徒儿的,准确地说,是他父亲留给他的。”

“那为何……”

叶逊叹了口气:“我徒儿,他不肯再用剑。”

他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又喝了多少杯,此时表情已经有些醺然,双眼迷离,面色酡红。

他看着平澜道:“丫头,你可有觉得惋惜之事?十年前,有一个少年,使出那让天地都为之变色的一剑,却发誓从此不再握剑,老夫觉得真是遗憾啊。”

“那他为何不肯再用剑?”

叶逊握着酒杯,抬头看着天上的孤月。

“他背负得太多,是一个苦孩子。使剑的人心中不能藏太多心思,心若沉重了,手上便也没了握剑的力气。”

平澜不解其意,叶逊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斟满了酒,朝平澜举杯。

“不说这些了,来来来,走一个。”

……

又是两盏清酒入肚。

喝完酒,叶逊转而问道:“不过丫头,你真不考虑一下我徒儿?他话虽少了些,但人是真的很不错。”

平澜:“……”叶逊为何如此热衷于替她和陆鹤轩牵线搭桥。

她忍不住发笑,伸手拂了拂耳边落下的发丝:“叶伯伯,我已有心上人啦。”

“嗯?有心上人了?”叶逊扭头看过来,“是怎样的人?比我徒儿还要好吗?”

平澜摇摇头:“陆兄龙章凤姿,他当然比不上,但在我眼中,他自然是千般好。”

叶逊一个独身了大半辈子的糟老头子,哪里懂得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道理,心中颇为不解,越发想要知道平澜的心上人是何人,他家徒儿又差在了哪里。

“你且跟老夫说说,你们是如何相识?他姓甚名谁?又是怎样的品格心性?”

平澜喝到现在已有些微醺,闻言忽地打了个酒嗝,而后撑着下颌露出一个傻气十足的笑。

“他救了我。我小时候遇上了坏人,是他救了我。我那时还很小,连他的模样也记不清了,只记得走前我揪着他的衣角不愿撒手,他拿我没办法,只得给了我一把他随身带的小刀。”

她从袖中拿出那把五色宝石小刀,在手中细细摩挲。

“叶伯伯,实不相瞒,这次我出来,就是想要见他一面,我也不是想做什么,只是想当面对他道一声多谢。

“至于品格……品格的话,他是一个……好人。

“姓名……”

平澜将小刀珍而重之地又藏回袖中,双手托着自己越发沉重的脑袋,眼神飘忽,盯着桌上那胖乎乎的酒坛子,神色无比认真。

“叶伯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她在唇间竖了根食指,“我的心上人,他是一个很有名的人,我不敢说起,怕给他招来杀身之祸。

“陆凛,他叫陆凛,但我从前,唤他十七哥哥。

“叶伯伯,你听见了吗?”

酒坛子自然不能回应她,而她口中的叶伯伯,早已靠在了石桌上,鼾声震天。 P2U+Ho/0fWeHlh8aGyrwxK4X556PFFxjIUfgyOTuPEPM5OHW5N6W0/41yIffzS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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