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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周本纪第四

周后稷, [1] 名弃。其母有邰氏女, [2] 曰姜原。 [3] 姜原为帝喾元妃。 [4] 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 [5] 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6]

[1] 【正义】因太王所居周原,因号曰周。《地理志》云:右扶风美阳县,“岐山在西北。中水乡,周太王所邑”。《括地志》云:“故周城一名美阳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即太王城也。”  [2] 【正义】邰,天来反,亦作“ ”,同。《说文》云:“邰,炎帝之后,姜姓,封邰,周弃外家。”  [3] 【集解】《韩诗章句》曰:“姜,姓。原,字。”或曰姜原,谥号也。  [4] 【索隐】谯周以为“弃,帝喾之胄,其父亦不著”,与此纪异也。  [5] 【索隐】已下皆《诗·大雅·生民篇》所云“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是其事也。  [6] 【正义】《古史考》云“弃,帝喾之胄,其父亦不著”,与此文稍异也。

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 [1] 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 [2] 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 [3] 号曰后稷,别姓姬氏。 [4] 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

[1] 【正义】种曰稼,敛曰穑。  [2] 【集解】徐广曰:“《今文尚书》云祖饥,故此作始饥。祖,始也。”  [3] 【集解】徐广曰:“今 乡在扶风。”【索隐】即《诗·生民》曰“有邰家室”是也。邰即 ,古今字异耳。【正义】《括地志》云:“故 城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也。有后稷及姜嫄祠。”毛苌云:“邰,姜嫄国也,后稷所生。尧见天因邰而生后稷,故因封于邰也。”  [4] 【集解】《礼纬》曰:“祖以履大迹而生。”

后稷卒, [1] 子不窋立。 [2] 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 [3] 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刘立。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材用, [4] 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故诗人歌乐思其德。 [5] 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 [6]

[1] 【集解】《山海经·大荒经》曰:“黑水青水之间有广都之野,后稷葬焉。”皇甫谧曰:“冢去中国三万里也。”  [2] 【索隐】《帝王世纪》云“后稷纳姞氏,生不窋”,而谯周按《国语》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数也。若以不窋亲弃之子,至文王千余岁唯十四代,实亦不合事情。【正义】《括地志》云:“不窋故城在庆州弘化县南三里。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毛诗疏》云:“虞及夏、殷共有千二百岁。每世在位皆八十年,乃可充其数耳。命之短长,古今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许载,子必将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实难据信也。”  [3] 【集解】韦昭曰:“夏太康失国,废稷之官,不复务农。”【索隐】《国语》云“弃稷不务”。此云“去稷”者,是太史公恐“弃”是后稷之名,故变文云“去”也。言夏政衰,不窋去稷官,不复务农者也。  [4] 【正义】公刘从漆县漆水南渡渭水,至南山取材木为用也。《括地志》云:“豳州新平县即汉漆县也。漆水出岐州普润县东南岐山漆溪,东入渭。”  [5] 【索隐】即《诗·大雅篇》“笃公刘”是也。  [6] 【集解】徐广曰:“新平漆县之东北有豳亭。”【索隐】豳即邠也,古今字异耳。【正义】《括地志》云:“豳州新平县即汉漆县,《诗》豳国,公刘所邑之地也。”

庆节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毁隃立。 [1] 毁隃卒,子公非立。 [2] 公非卒,子高圉立。 [3] 高圉卒,子亚圉立。 [4] 亚圉卒,子公叔祖类立。 [5] 公叔祖类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 [6] 逾梁山, [7] 止于岐下。 [8] 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 [9] 作五官有司。 [10] 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11]

[1] 【集解】音逾。《世本》作“榆”。【索隐】《系本》作“伪榆”。  [2] 【索隐】《系本》云:“公非辟方。”皇甫谧云:“公非字辟方也。”  [3] 【集解】宋衷曰:“高圉能率稷者也,周人报之。”【索隐】《系本》云:“高圉侯侔。”  [4] 【集解】《世本》云:“亚圉云都。”皇甫谧云:“云都,亚圉字。”【索隐】《汉书古今表》曰:“云都,亚圉弟。”按:如此说,则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实未能详。  [5] 【索隐】《系本》云:“太公组绀诸盩。”《三代世表》称叔类,凡四名。皇甫谧云“公祖一名组绀诸盩,字叔类,号曰太公”也。  [6] 【集解】徐广曰:“水在杜阳岐山。杜阳县在扶风。”  [7] 【正义】《括地志》云:“梁山在雍州好畤县西北十八里。”郑玄云:“岐山在梁山西南。”然则梁山横长,其东当夏阳,西北临河,其西当岐山东北,自豳适周,当逾之矣。  [8] 【集解】徐广曰:“山在扶风美阳西北,其南有周原。”〔骃案〕:皇甫谧云“邑于周地,故始改国曰周”。  [9] 【集解】徐广曰:“分别而为邑落也。”  [10] 【集解】《礼记》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曰:“此殷时制。”  [11] 【索隐】即《诗·颂》云“后稷之孙,实维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是也。

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 [1] 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 [2] 皆贤妇人, [3] 生昌,有圣瑞。 [4] 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 [5] 文身断发, [6] 以让季历。

[1] 【正义】《国语注》云:“齐、许、申、吕四国,皆姜姓也,四岳之后,太姜之家。太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  [2] 【集解】《列女传》曰:“太姜,有邰氏之女。太任,挚任氏之中女。”【正义】《国语注》云:“挚、畴二国,任姓。奚仲,仲虺之后,太任之家。太任,王季之妃,文王母也。”  [3] 【正义】《列女传》云:“太姜,太王娶以为妃,生太伯、仲雍、王季。太姜有色而贞顺,率导诸子,至于成童,靡有过夫。太王谋事必于太姜,迁徙必与。太任,王季娶以为妃。太任之性,端壹诚庄,维德之行。及其有身,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傲言,能以胎教子,而生文王。”此皆有贤行也。  [4] 【正义】《尚书帝命验》云:“季秋之月甲子,赤爵衔丹书入于酆,止于昌户。其书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义胜欲者从,欲胜义者凶。凡事不强则枉,不敬则不正。枉者废灭,敬者万世。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不仁守之,不及其世。’”此盖圣瑞。  [5] 【正义】太伯奔吴,所居城在苏州北五十里常州无锡县界梅里村,其城及冢见存。而云“亡荆蛮”者,楚灭越,其地属楚,秦灭楚,其地属秦,秦讳“楚”,改曰“荆”,故通号吴越之地为荆。及北人书史加云“蛮”,势之然也。  [6] 【集解】应劭曰:“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

古公卒,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修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

公季卒, [1] 子昌立,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 [2] 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伯夷、叔齐在孤竹, [3] 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 [4]

[1] 【集解】皇甫谧曰:“葬鄠县之南山。”  [2] 【正义】《帝王世纪》云:“文王龙颜虎(眉)〔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雒书灵准听》云:“苍帝姬昌,日角鸟鼻,高长八尺二寸,圣智慈理也。”  [3] 【集解】应劭曰:“在辽西令支。”【正义】《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南十二里,殷时诸侯孤竹国也,姓墨胎氏。”  [4] 【集解】刘向《别录》曰:“鬻子名熊,封于楚。辛甲,故殷之臣,事纣。盖七十五谏而不听,去至周,召公与语,贤之,告文王,文王亲自迎之,以为公卿,封长子。”长子,今上党所治县是也。

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 [1] 骊戎之文马, [2] 有熊九驷, [3] 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纣大悦,曰:“此一物足以释西伯, [4] 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曰:“谮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献洛西之地,以请纣去炮烙之刑。纣许之。

[1] 【正义】《括地志》云:“古㜪国城在同州河西县南二十里。《世本》云莘国,姒姓,夏禹之后,即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献纣者。”  [2] 【正义】《括地志》云:“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东南十六里,殷、周时骊戎国城也。”按:骏马赤鬣缟身,目如黄金,文王以献纣也。  [3] 【正义】《括地志》云:“郑州新郑县,本有熊氏之墟也。”按:九驷,三十六匹马也。  [4] 【索隐】一物,谓㜪氏之美女也。以殷纣淫昏好色,故知然。

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 [1] 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慙,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恥,何往为,祇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

[1] 【集解】《地理志》虞在河东大阳县,芮在冯翊临晋县。【正义】《括地志》云:“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也。故芮城在芮城县西二十里,古芮国也。《晋太康地记》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括地志》又云:“闲原在河北县西六十五里。《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至今尚在。”注引《地理志》芮在临晋者,恐疏。然闲原在河东,复与虞、芮相接,临晋在河西同州,非临晋芮乡明矣。

明年,伐犬戎。 [1] 明年,伐密须。 [2] 明年,败耆国。 [3] 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 [4] 明年,伐崇侯虎。 [5] 而作丰邑, [6] 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 [7] 太子发立,是为武王。

[1] 【集解】《山海经》曰:“有人,人面兽身,名曰犬戎。”【正义】又云:“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并明,并明生白犬。白犬有二,是为犬戎。”《说文》云“赤狄本犬种”,故字从犬。又《后汉书》云“犬戎,槃瓠之后也”,今长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又《毛诗疏》云“犬戎昆夷”是也。  [2] 【集解】应劭曰:“密须氏,姞姓之国。”瓒曰:“安定阴密县是。”【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其东接县城,即古密国。”杜预云姞姓国,在安定阴密县也。  [3] 【集解】徐广曰:“一作 。”【正义】即黎国也。邹诞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国云黎在上党东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国也,在潞州黎城县东北十八里。《尚书》云‘西伯既戡黎’是也。”  [4] 【集解】徐广曰:“邘城在野王县西北,音于。”【正义】《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古邘国城也。《左传》云‘邘、晋、应、韩,武王之穆也’。”  [5] 【正义】皇甫谧云夏鲧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国,崇国盖在丰、镐之间。《诗》云“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是国之地也。  [6] 【集解】徐广曰:“丰在京兆鄠县东,有灵台。镐在上林昆明北,有镐池,去丰二十五里。皆在长安南数十里。”【正义】《括地志》云:“周丰宫,周文王宫也,在雍州鄠县东三十五里。镐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  [7] 【集解】徐广曰:“文王九十七乃崩。”【正义】《括地志》云:“周文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

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 [1] 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 [2] 后十年而崩, [3] 谥为文王。 [4] 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太王,公季为王季, [5] 盖王瑞自太王兴。 [6]

[1] 【正义】《乾凿度》云:“垂黄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易正义》云伏羲制卦,文王《卦辞》,周公《爻辞》,孔《十翼》也。按:太史公言“盖”者,乃疑辞也。文王著演《易》之功,作《周纪》方赞其美,不敢专定,重《易》故称“盖”也。  [2] 【正义】二国相让后,诸侯归西伯者四十余国,咸尊西伯为王。盖此年受命之年称王也。《帝王世纪》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文王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又《毛诗〔疏〕》云:“文王九十七而终,终时受命九年,则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  [3] 【正义】十当为九,其说在后。  [4] 【正义】《谥法》:“经纬天地曰文。”  [5] 【正义】《易纬》云“文王受命,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郑玄信而用之,言文王称王,已改正朔布王号矣。按: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岂殷纣尚存而周称王哉?若文王自称王改正朔,则是功业成矣,武王何复得云大勋未集,欲卒父业也?《礼记·大传》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据此文乃是追王为王,何得文王自称王改正朔也?  [6] 【正义】古公在邠,被戎狄攻战夺民。太王曰“民之在我,与彼何异,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遂远去邠,止于岐下。邠人举国尽归古公。他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乃贬戎狄之俗,为室屋邑落,而分别居之。季历又生昌,有圣瑞。盖是王瑞自太王时而兴起也。然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以下至“太王兴”,在西伯崩后重述其事,为经传不同,不可全弃,乃略而书之,引次其下,事必可疑,故数言“盖”也。

武王即位, [1] 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

[1] 【正义】《谥法》:“克定祸乱曰武。”《春秋元命包》云:“武王骈齿,是谓刚强也。”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 [1] 东观兵,至于盟津。 [2] 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 [3] “齐栗,信哉。予无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 [4] 毕立赏罚,以定其功。”遂兴师。师尚父号曰: [5] “总尔众庶,与尔舟楫,后至者斩。”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 [6] 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 [7] 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1] 【集解】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索隐】按:文云“上祭于毕”,则毕,天星之名。毕星主兵,故师出而祭毕星也。【正义】上音时掌反。《尚书·武成篇》云:“我文考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惟九年,大统未集。”《太誓篇序》云:“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太誓篇》云:“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大戴礼》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则武王少文王十四岁矣。《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按:文王崩时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即位适满十年。言十三年伐纣者,续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业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阕,观兵孟津,十三年克纣,十五年有疾,周公请命,王有瘳,后四年而崩,则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观兵,十一年伐纣,则以为武王即位年数,与《尚书》违,甚疏矣。  [2] 【集解】徐广曰:“谯周云史记武王十一年东观兵,十三年克纣。”  [3] 【集解】马融曰:“诸受符节有司也。”  [4] 【集解】徐广曰:“一云予小子受先公功。”  [5] 【集解】郑玄曰:“号令之军法重者。”  [6] 【集解】马融曰:“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众与周之象也。”【索隐】此已下至火复王屋为乌,皆见《周书》及《今文泰誓》。  [7] 【集解】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行也。魄然,安定意也。”郑玄曰:“《书说》云乌有孝名。武王卒父大业,故乌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索隐】按:《今文泰誓》“流为雕”雕,鸷鸟也。马融云“明武王能伐纣”,郑玄云“乌是孝鸟,言武王能终父业”,亦各随文而解也。

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奔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 [1] 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 [2] 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 [3] 诸侯咸会。曰:“孳孳无怠!”武王乃作《太誓》,告于众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 [4] 离逷其王父母弟, [5] 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悦妇人。 [6] 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 [7] 不可再,不可三!”

[1] 【集解】徐广曰:“一作灭。”  [2] 【集解】孔安国曰:“虎贲,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  [3] 【正义】毕,尽也。尽从河南渡河北。  [4] 【集解】马融曰:“动逆天地人也。”【正义】按:三正,三统也。周以建子为天统,殷以建丑为地统,夏以建寅为人统也。  [5] 【集解】郑玄曰:“王父母弟,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举亲者言之也。”  [6] 【集解】徐广曰:“怡,一作辞。”  [7] 【集解】郑玄曰:“夫子,丈夫之称。”

二月 [1] 甲子昧爽, [2] 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3] 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 [4] 以麾。曰:“远矣西土之人。” [5] 武王曰:“嗟,我有国冢君, [6] 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 [7] 千夫长、百夫长, [8] 及庸、蜀、羌、髳、微、 、彭、濮人, [9] 称尔戈, [10] 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11] 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 [12] 昬弃其家国,遗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 [13] 俾暴虐于百姓,以奸轨于商国。今予发维共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齐焉, [14] 夫子勉哉!不过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 [15] 勉哉夫子!尚桓桓, [16] 如虎如罴,如豺如离, [17] 于商郊,不御克奔,以役西土, [18] 勉哉夫子!尔所不勉,其于尔身有戮。” [19] 誓已,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

[1] 【集解】徐广曰:“一作正。此建丑之月,殷之正月,周之二月也。”  [2] 【集解】孔安国曰:“昧,冥也;爽,明;早旦也。”  [3] 【集解】孔安国曰:“癸亥夜陈,甲子朝誓之。”【正义】《括地志》云:“卫州城,故老云周武王伐纣至于商郊牧野,乃筑此城。郦元《注水经》云自朝歌南至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牧野也。”《括地志》又云:“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帝王世纪》云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  [4] 【集解】孔安国曰:“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教令。”  [5] 【集解】孔安国曰:“劳苦之。”  [6] 【集解】马融曰:“冢,大也。”  [7] 【集解】孔安国曰:“亚,次。旅,众大夫也,其位次卿。师氏,大夫官,以兵守门。”  [8] 【集解】孔安国曰:“师率,卒率。”  [9] 【集解】孔安国曰:“八国皆蛮夷戎狄。羌在西。蜀,叟。髳、微在巴蜀。 、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马融曰:“武王所率,将来伐纣也。”【正义】髳音矛。《括地志》云:“房州竹山县及金州,古(卢)〔庸〕国。益州及巴、利等州,皆古蜀国。陇右岷、洮、丛等州以西,羌也。姚府以南,古髳国之地。戎府之南,古微、泸、彭三国之地。濮在楚西南。有髳州、微、濮州、泸府、彭州焉。武王率西南夷诸州伐纣也。”  [10] 【集解】孔安国曰:“称,举也。”  [11] 【集解】孔安国曰:“索,尽也。喻妇人知外事,雌代雄鸣,则家尽也。”  [12] 【集解】郑玄曰:“肆,祭名。答,问也。”  [13] 【集解】孔安国曰:“言纣弃其贤臣,而尊长逃亡,罪人信用之也。”  [14] 【集解】孔安国曰:“今日战事,不过六步七步,乃止相齐。言当旅进一心也。”  [15] 【集解】孔安国曰:“伐谓击刺也。少则四五,多则六七,以为例也。”  [16] 【集解】郑玄曰:“威武貌。”  [17] 【集解】徐广曰:“此训与‘螭’同。”  [18] 【集解】郑玄曰:“御,强御,谓强暴也。克,杀也。不得暴杀纣师之奔走者,当以为周之役也。”  [19] 【集解】郑玄曰:“所言且也。”

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 [1] 以大卒驰帝纣师。 [2] 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 [3] 自燔于火而死。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诸侯,诸侯毕拜武王。武王乃揖诸侯, [4] 诸侯毕从。武王至商国, [5] 商国百姓咸待于郊。于是武王使群臣告语商百姓曰:“上天降休。”商人皆再拜稽首,武王亦答拜。 [6] 遂入,至纣死所。武王自射之,三发而后下车,以轻剑击之, [7] 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 [8] 悬其头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复军。

[1] 【集解】《周礼》:“环人,掌致师。”郑玄曰:“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春秋传》曰:“楚许伯御乐伯,摄叔为右,以致晋师。许伯曰:‘吾闻致师者,御靡旌,摩垒而还。’乐伯曰:‘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代御执辔,御下掚马,掉鞅而还。’摄叔曰:‘吾闻致师者,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皆行其所闻而复。”  [2] 【集解】徐广曰:“帝,一作商。”【正义】大卒,谓戎车三百五十乘,士卒二万六千二百五十人,有虎贲三千人。  [3] 【正义】衣音于既反。《周书》云:“甲子夕,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注:“天智,玉之善者,缝环其身自厚也。凡焚四千玉也,庶玉则销,天智玉不销,纣身不尽也。”  [4] 【正义】武王率诸侯伐天子,天子已死,诸侯毕贺,故武王揖诸侯,言先拊循其心也。  [5] 【正义】谓至朝歌。  [6] 【索隐】武王虽以臣伐君,颇有惭德,不应答商人之拜,太史公失辞耳。寻上文,诸侯毕拜贺武王,武王尚且报揖,无容遂下拜商人。  [7] 【正义】《周书》作“轻吕击之”。轻吕,剑名也。  [8] 【集解】《司马法》曰:“夏执玄钺。”宋均曰:“玄钺用铁,不磨砺。”

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驱。 [1] 武王弟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閎夭皆执剑以卫武王。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左〕右毕从。毛叔郑奉明水, [2] 卫康叔封布兹, [3] 召公奭赞采, [4] 师尚父牵牲。尹佚筴祝曰: [5] “殷之末孙季纣, [6] 殄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天皇上帝。”于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 [7] 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1] 【集解】蔡邕《独断》曰:“前驱有九旒云罕。”《东京赋》曰:“云罕九旒。”薛综曰:“旒,旗名。”  [2] 【集解】《周礼》曰:“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郑玄曰:“鉴,镜属也。取月之水,欲得阴阳之絜气。陈明水以为玄酒。”【索隐】明,明水也。旧本皆无“水”字,今本有“水”字。若惟云“奉明”,其义未见,不知“奉明”何物也。烜音毁。  [3] 【集解】徐广曰:“兹者,籍席之名。诸侯病曰‘负兹’。”【索隐】兹,一作“苙”,公明草也。言“兹”,举成器,言“苙”,见絜草也。  [4] 【正义】赞,佐也。采,币也。  [5] 【正义】尹佚读筴书祝文以祭社也。  [6] 【正义】《周书》作“末孙受德”。受德,纣字也。  [7] 【集解】监本作“受”。

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 [1] 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 [2] 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 [3] 命閎夭封比干之墓。 [4] 命宗祝享祠于军。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 [5] 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 [6] 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 [7] 黄帝之后于祝, [8] 帝尧之后于蓟, [9] 帝舜之后于陈, [10] 大禹之后于 [11] 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 [12] 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 [13] 封召公奭于燕。 [14] ,封弟叔鲜于管, [15] 弟叔度于蔡。 [16] 余各以次受封。

[1] 【正义】《地理志》云河内,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邶、鄘、卫是。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帝王世纪》云:“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为三监。”按:二说各异,未详也。  [2] 【集解】徐广曰:“释,一作原。”  [3] 【集解】徐广曰:“保,一作宝。”  [4] 【正义】封,谓益其土及画疆界。《括地志》云:“比干墓在卫州汲县北十里二百五十步。”  [5] 【集解】孔安国曰:“武功成也。”  [6] 【集解】郑玄云:“宗彝,宗庙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受物。”  [7] 【集解】《地理志》弘农陕县有焦城,故焦国也。  [8] 【正义】《左传》云:“祝其,实夹谷。”杜预云:“夹谷即祝其也。”服虔云:“东海郡祝其县也。”  [9] 【集解】《地理志》燕国有蓟县。  [10] 【正义】《括地志》云:“陈州宛丘县在陈城中,即古陈国也。帝舜后遏父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器用,封其子妫满于陈,都宛丘之侧。”  [11] 【正义】《括地志》云:“汴州雍丘县,古 国。《地理志》云古 国理此城。周武王封禹后于 ,号东楼公,二十一代为楚所灭。”  [12] 【集解】《尔雅》曰:“水出其前而左曰营丘。”郭璞曰:“今齐之营丘,淄水过其南及东。”【正义】《水经注》今临菑城中有丘云。青州临淄县古营丘之地,吕望所封齐之都也。营丘在县北百步外城中。《舆地志》云秦立为县,城临淄水故曰临淄也。  [13] 【集解】应劭曰:“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正义】《帝王世纪》云:“炎帝自陈营都于鲁曲阜。黄帝自穷桑登帝位,后徙曲阜。少昊邑于穷桑,以登帝位,都曲阜。颛顼始都穷桑,徙商丘。”穷桑在鲁北,或云穷桑即曲阜也。又为大庭氏之故国,又是商奄之地,皇甫谧云:“黄帝生于寿丘,在鲁城东门之北。居轩辕之丘,(于)《山海经》云‘此地穷桑之际,西射之南’是也。”《括地志》云:“兖州曲阜县外城即周公旦子伯禽所筑占鲁城也。”  [14] 【正义】封帝尧之后于蓟,封召公奭于燕,观其文稍似重也。《水经注》云蓟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在幽州渔阳县东南六十里。《宗国都城记》云周武王封召公奭于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国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蓟、燕二国俱武王立,因燕山、蓟丘为名,其地足自立国。蓟微燕盛,乃并蓟居之,蓟名遂绝焉。今幽州蓟县,古燕国也。  [15] 【正义】《括地志》云:“郑州管城县外城,古管国城也,周武王弟叔鲜所封。”  [16] 【正义】《括地志》云:“豫州北七十里上蔡县,古蔡国,武王封弟叔度于蔡是也。县东十里有蔡冈,因名也。”

武王征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 [1] 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 [2] 周公旦即王所,曰:“曷为不寐?”王曰:“告汝:维天不飨殷,自发未生于今六十年,麋鹿在牧, [3] 蜚鸿满野。 [4] 天不享殷,乃今有成。 [5] 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 [6] 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王曰:“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恶,贬从殷王受。 [7] 日夜劳来我西土, [8] 我维显服,及德方明。 [9] 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 [10] 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詹有河, [11] 粤詹雒、伊,毋远天室。” [12] 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 [13] 纵马于华山之阳, [14] 放牛于桃林之虚, [15] 偃干戈,振兵释旅, [16] 示天下不复用也。

[1] 【正义】《括地志》云:“豳州三水县西十里有豳原,周先公刘所都之地也。豳城在此原上,因公为名。”按:盖武王登此城望商邑。  [2] 【正义】周,镐京也。武王伐纣,还至镐京,忧未定天之保安,故自夜不得寐也。  [3] 【集解】徐广曰:“此事出《周书》及《随巢子》,云‘夷羊在牧’。牧,郊也。夷羊,怪物也。”  [4] 【索隐】按:高诱曰“蜚鸿,蠛蠓也”。言飞虫蔽田满野,故为灾,非是鸿雁也。《随巢子》作“飞拾”,飞拾,虫也。【正义】蜚音飞,古“飞”字也。于今犹当今。于今六十年,从帝乙十年至伐纣年也。麋鹿在牧,喻谗佞小人在朝位也。飞鸿满野,喻忠贤君子见放弃也。言纣父帝乙立后,殷国益衰,至伐纣六十年间,谄佞小人在于朝位,忠贤君子放迁于野。故《诗》云“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毛苌云“之子,侯伯卿士也”。郑玄云“鸿雁知避阴阳寒暑,喻民知去无道就有道”。  [5] 【索隐】言上天不歆享殷家,故见灾异,我周今乃有成王业者也。  [6] 【集解】徐广曰:“一云‘不顾亦不宾(灭)(成)’,一又云‘不顾亦不恤’也。”【索隐】言天初建殷国,亦登进名贤之人三百六十夫,既无非大贤,未能兴化致理,故殷家不大光昭,亦不即摈灭,以至于今也。亦见《周书》及《随巢子》,颇复脱错。而刘氏音破六为古,其字义亦无所通。徐广云一本作“不顾亦不宾成”,盖是学者以《周书》及《随巢》不同,逐音改易耳。《随巢子》曰“天鬼不顾亦不宾灭”,天鬼即天神也。  [7] 【索隐】言今悉求取夫恶人不知天命不顺周家者,成贬责之,与纣同罪,故曰“贬从殷王受”。  [8] 【集解】徐广曰:“一云肯来。”【索隐】七字连作一句读。  [9] 【正义】服,事也。武王答周公云,定知天之安保我位,得依天之宫室,退除殷纣之恶,日夜劳民,又安定我之西土。我维明于事,及我之德教施四方明行之,乃可至于寝寐也。自此已上至“〔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问之,故先书。  [10] 【集解】徐广曰:“夏居河南,初在阳城,后居阳翟。”【索隐】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无险固,是有夏之旧居。【正义】《括地志》云“自禹至太康与唐、虞皆不易都城”,然则居阳城为禹避商均时,非都之也。《帝王世纪》云:“禹封夏伯,今河南阳翟是。”《汲冢古文》云:“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括地志》云:“故鄩城在洛州巩县西南五十八里也。”  [11] 【集解】徐广曰:“《周书·度邑》曰‘武王问太公曰,吾将因有夏之居也,南望过于三涂,北詹望于有河’。”【索隐】杜预云三涂在陆浑县南。岳,盖河北太行山。鄙,都鄙,谓近岳之邑。《度邑》,《周书》篇名。度音徒各反。【正义】《括地志》云:“太行、恒山连延,东北接碣石,西北接岳山。”言北望太行、恒山之边鄙都邑也。又“晋州霍山一名太岳,在洛西北,恒山在洛东北”。二说皆通。  [12] 【正义】粤者,审慎之辞也。言审慎瞻雒、伊二水之阳,无远离此为天室也。  [13] 【正义】《括地志》云:“故王城一名河南城,本郏鄏,周公新筑,在洛州河南县北九里苑内东北隅。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至敬王乃迁都成周,至赧王又居王城也。《帝王世纪》云‘王城西有郏鄏陌’。《左传》云‘成王定鼎于郏鄏’。京相璠《地名》云‘郏,山名。鄏,邑名’。”  [14] 【正义】华山在华阴县南八里。山南曰阳也。  [15] 【集解】孔安国曰:“桃林在华山东。”【正义】《括地志》云:“桃林在陕州桃林县西。《山海经》云‘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广(圆)〔员〕三百里,中多马,湖水出焉,北流入河也’。”  [16] 【集解】《公羊传》曰:“入曰振旅。”

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 [1] 亡国宜告。 [2] 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

[1] 【集解】徐广曰:“一作前。”  [2] 【索隐】六字连一句读。【正义】箕子殷人,不忍言殷恶,以周国之所宜言告武王,为《洪范》九类,武王以类问天道。

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惧,穆卜, [1] 周公乃祓斋, [2] 自为质, [3] 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后而崩, [4] 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

[1] 【集解】孔安国曰:“穆,敬也。”  [2] 【正义】祓音废,又音拂。斋音札皆反。祓谓除不祥求福也。  [3] 【正义】音至。周公祓斋,自以贽币告三王,请代武王,武王病乃瘳也。  [4] 【集解】徐广曰:“《封禅书》曰‘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皇甫谧曰:“武王定位元年岁在乙酉,六年庚寅崩。”骃按:《皇览》曰“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社中也”。【正义】《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毕原上也。”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 [1] 颇收殷余民,以封武王少弟封为卫康叔。 [2] 晋唐叔得嘉谷, [3] 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于兵所。 [4] 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 [5] 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三年而毕定,故初作《大诰》,次作《微子之命》, [6] 次《归禾》,次《嘉禾》,次《康诰》、《酒诰》、《梓材》, [7] 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1] 【正义】今宋州也。  [2] 【正义】《尚书·洛诰》云:“我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以居邶、鄘、卫之众。”又《多士篇序》云:“成周既成,迁殷顽民。”按:是为东周,古洛阳城也。《括地志》云:“洛阳故城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筑,即成周城也。《舆地志》云‘以周地在王城东,故曰东周。敬王避子朝乱,自洛邑东居此。以其迫阨不受王都,故坏翟泉而广之’。”按:武王灭殷国为邶、鄘、卫,三监尹之。武庚作乱,周公灭之,徙三监之民于成周,颇收其余众,以封康叔为卫侯,即今卫州是也。孔安国云“以三监之余民,国康叔为卫侯。周公惩其数叛,故使贤母弟主之”也。  [3] 【集解】郑玄曰:“二苗同为一穗。”  [4] 【集解】徐广曰:“归,一作馈。”  [5] 【集解】徐广曰:“《尚书序》云‘旅天子之命’。”  [6] 【集解】孔安国曰:“封命之书。”  [7] 【集解】孔安国曰:“告康叔以为政之道,亦如梓人之治材也。”

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作《召诰》、《洛诰》。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 [1] 迁其君薄姑。 [2] 成王自奄归,在宗周, [3] 作《多方》。 [4] 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 [5] 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 [6] 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 [7]

[1] 【集解】郑玄曰:“奄国在淮夷之北。”【正义】奄音于险反。《括地志》云:“泗(水)〔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徐国,即淮夷也。兖州曲阜县奄里,即奄国之地也。”  [2] 【集解】马融曰:“齐地。”【正义】《括地志》云:“薄姑故城在青州博昌县东北六十里。薄姑氏,殷诸侯,封于此,周灭之也。”  [3] 【正义】伐奄归镐京也。  [4] 【集解】孔安国曰:“告众方天下诸侯。”  [5] 【集解】孔安国曰:“言周家设官分职用人之法。”《古文尚书序》,《周官》,《书》篇名。  [6] 【集解】何休曰:“颂声者,太平歌颂之声,帝王之高致也。”  [7] 【集解】孔安国曰:“贿,赐也。”马融曰:“荣伯,周同姓,畿内诸侯,为卿大夫也。”

成王将崩,惧太子钊之不任, [1] 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 [2] 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诸侯,宣告以文、武之业以申之,作《康诰》。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 [3] 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 [4] 作《毕命》。

[1] 【正义】钊音招,又古尧反。任,而针反。  [2] 【集解】郑玄曰:“临终出命,故谓之顾。顾,将去之意也。”  [3] 【集解】应劭曰:“错,置也。民不犯法,无所置刑。”  [4] 【集解】孔安国曰:“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也。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也。”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 [1] 其卒不赴告,讳之也。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 [2] 申诫 [3] 太仆 [4] 国之政,作《臩命》。 [5] 复宁。

[1] 【正义】《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其右(卒)〔辛〕游靡长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讳之。”  [2] 【集解】孔安国曰:“伯冏,臣名也。”  [3] 【集解】徐广曰:“一作部。”  [4] 【集解】应劭曰:“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  [5] 【正义】《尚书序》云:“穆王令伯臩为太仆正。”应劭云:“太仆,周穆王所置。盖太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

穆王将征犬戎, [1] 祭公谋父谏曰: [2] “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 [3] 是故周文公之颂曰: [4] ‘载戢干戈,载櫜弓矢, [5] 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6] 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 [7] 以文修之,使之务利而辟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昔我先王世后稷 [8] 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 [9] 弃稷不务, [10] 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遵修其绪, [11] 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 [12] 至于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无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诉载武王,以致戎于商牧。 [13] 是故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 [14] 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 [15] 侯服者祀, [16] 宾服者享, [17] 要服者贡, [18] 荒服者王。 [19]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 [20] 有不祭则修意, [21] 有不祀则修言, [22] 有不享则修文, [23] 有不贡则修名, [24] 有不王则修德, [25] 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 [26] 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有不至,则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 [27] 犬戎氏以其职来王, [28] 天子曰 [29] ‘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 [30] 吾闻犬戎树敦, [31] 率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1] 【集解】徐广曰:“一作畎。”  [2] 【集解】韦昭曰:“祭,畿内之国,周公之后,为王卿士。谋父,字也。”【正义】《括地志》云:“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也。《释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周公后所封也’。”  [3] 【集解】韦昭曰:“震,惧也。”  [4] 【集解】韦昭曰:“文公,周公旦之谥。”  [5] 【集解】唐固曰:“櫜,韬也。”  [6] 【集解】韦昭曰:“言武王常求美德,故陈其功于是夏而歌之。信哉武王能保此时夏之美。乐章大者曰夏。”  [7] 【集解】韦昭曰:“乡,方也。”  [8] 【集解】韦昭曰:“谓弃与不窋也。”唐固曰:“父子相继曰世。”  [9] 【正义】谓太康也。  [10] 【正义】言太康弃废稷官。  [11] 【集解】徐广曰:“遵一作选。”  [12] 【正义】前人谓后稷也。言不窋亦世载德,不忝后稷。及文王、武王,无不务农事。  [13] 【正义】纣近郊地,名牧野。  [14] 【集解】韦昭曰:“此总言之也。侯,侯圻。卫,卫圻也。”  [15] 【集解】韦昭曰:“供日祭。”  [16] 【集解】韦昭曰:“供月祀。”  [17] 【集解】韦昭曰:“供时享。”  [18] 【集解】韦昭曰:“供岁贡。”  [19] 【集解】韦昭曰:“王,王事天子也。《诗》曰莫敢不来王。”  [20] 【集解】徐广曰:“《外传》云先王之训。”  [21] 【集解】韦昭曰:“先修志意以自责也。畿内近,知王意也。”  [22] 【集解】韦昭曰:“言号令也。”  [23] 【集解】韦昭曰:“文,典法也。”  [24] 【集解】韦昭曰:“名谓尊卑职贡之名号也。”  [25] 【集解】韦昭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26] 【集解】韦昭曰:“序成,谓上五者次序已成,有不至则有刑罚也。”  [27] 【集解】徐广曰:“犬戎之君。”  [28] 【正义】贾逵云:“大毕、伯士,犬戎氏之二君也。白狼、白鹿,犬戎之职贡也。”按:大毕、伯士终后,犬戎氏常以其职来王。  [29] 【正义】祭公〔申〕穆王之意,故云“天子曰”。  [30] 【正义】几音祈。  [31] 【集解】徐广曰:“树,一作樕。”骃按:韦昭曰“树,立也。言犬戎立性敦笃也”。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 [1] 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 [2] 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 [3] 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 [4] 两造具备, [5] 师听五辞。 [6] 五辞简信,正于五刑。 [7] 五刑不简,正于五罚。 [8] 五罚不服,正于五过。 [9] 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 [10] 惟钧其过。 [11]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12] 简信有众,惟讯有稽。 [13] 无简不疑,共严天威。 [14] 黥辟疑赦,其罚百率, [15] 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 [16] 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 [17] 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 [18] 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1] 【集解】郑玄曰:“《书说》云周穆王以甫侯为相。”  [2] 【集解】孔安国曰:“告汝善用刑之道也。”  [3] 【集解】王肃曰:“训以安百姓之道,当何所选择平?非当选择贤人乎?”  [4] 【集解】孔安国曰:“当何所敬,非唯五刑乎?当何所居,非唯及世轻重所宜乎?”  [5] 【集解】徐广曰:“造,一作遭。”  [6] 【集解】孔安国曰:“两谓囚证。造,至也。两至具备,则众狱官听其入五刑辞。”【正义】《汉书·刑法志》云:“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周礼》云“辞不直则言繁,目不直则视眊,耳不直则对答惑,色不直则貌赧,气不直则数喘”也。  [7] 【集解】孔安国曰:“五辞简核,信有罪验,则正之于五刑矣。”  [8] 【集解】孔安国曰:“不简核。谓不应五刑,当正五罚,出金赎罪也。”  [9] 【集解】孔安国曰:“不服,不应罚也。正于五过,从赦免之。”  [10] 【集解】孔安国曰:“使与罚名相当。”【索隐】按:《吕刑》云〔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今此似阙少,或从省文。  [11] 【集解】马融曰:“以此五过出入人罪,与犯法者等。”  [12] 【集解】孔安国曰:“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其当清察,能得其理也。”  [13] 【集解】孔安国曰:“简核诚信,有合众心,惟察其貌,有所考合,重之至也。”【索隐】讯,依《尚书》音貌也。  [14] 【集解】孔安国曰:“无简核诚信,不听治其狱,当严敬天威,无轻用刑。”  [15] 【集解】徐广曰:“率即锾也,音刷。”孔安国曰:“六两曰锾。锾,黄铁也。”【索隐】锾,黄铁。鋝亦六两,故马融曰“鋝,量名,与《吕刑》锾同”。旧本率亦作选。  [16] 【集解】徐广曰:“一作‘蓰’。五倍曰蓰。”孔安国曰:“倍百为二百锾也。”【索隐】洒音戾。蓰音所解反。  [17] 【集解】马融曰:“倍二百为四百锾也。差者,又加四百之三分一,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正义】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锾二两也。宫刑,其罚五百,膑刑既轻,其数岂加?故知孔、马之说非也。  [18] 【集解】徐广曰:“一作六。”

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 [1] 共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 [2] 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 [3] 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 [4] 公行不下众, [5] 王御不参一族。 [6] 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之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共王灭密。共王崩,子懿王囏立。 [7] 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 [8]

[1] 【索隐】《(世)〔系〕本》作“伊扈”。  [2] 【集解】韦昭曰:“康公,密国之君,姬姓也。”【正义】《括地志》云:“阴密故城在泾州鹑觚县西,东接县城,故密国也。”  [3] 【集解】《列女传》曰:“康公母,姓隗氏。”  [4] 【正义】曹大家云:“群、众、粲,皆多之名也。田猎得三兽,王不尽收,以其害深也。”  [5] 【正义】曹大家云:“公,诸侯也。公之所行与众人共议也。”  [6] 【集解】韦昭云:“御,(妻)〔妇〕官也。参,三也。一族,一父子也。故取侄娣以备三,不参一族之女也。”  [7] 【索隐】〔世本〕作“坚”。  [8] 【索隐】宋忠曰:“懿王自镐徙都犬丘,一曰废丘,今槐里是也。时王室衰,始作诗也。”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 [1]

[1] 【正义】《纪年》云:“三年,致诸侯,(翦)〔烹〕齐哀公(昴)〔于鼎〕。”《帝王世纪》云“十六年崩”也。

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 [1] 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 [2] 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 [3] 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1] 【正义】芮伯也。  [2] 【集解】韦昭曰:“极,中也。”  [3] 【集解】唐固曰:“言文王布锡施利,以载成周道也。”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 [1] “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 [2] 使监谤者, [3] 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4] 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 [5] 瞽献 (典) 〔曲〕, [6] 史献书, [7] 师箴, [8] 瞍赋, [9] 矇诵, [10] 百工谏,庶人传语, [11] 近臣尽规, [12] 亲戚补察, [13] 瞽史教诲, [14] 耆艾修之, [15] 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 [16] 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雍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17]

[1] 【集解】韦昭曰:“召康公之后穆公虎,为王卿士也。”  [2] 【集解】韦昭曰:“卫国之巫也。”  [3] 【正义】监音口衔反。监,察也。以巫人神灵,有谤毁必察也。  [4] 【集解】韦昭曰:“以目相盻而已。”  [5] 【正义】上诗风刺。  [6] 【集解】韦昭曰:“(典)〔曲〕,乐曲。”  [7] 【正义】史,太史也。上书谏。  [8] 【正义】音针。师,乐太师也。上箴戒之文。  [9] 【集解】韦昭曰:“无眸子曰瞍。赋公卿列士所献诗也。”  [10] 【集解】韦昭曰:“有眸子而无见曰矇。《周礼》矇主弦歌,讽诵箴谏之语也。”  [11] 【集解】韦昭曰:“庶人卑贱,见时得失,不得(言)〔达〕,传以语王。”【正义】传音逐缘反。庶人微贱,见时得失,不得上言,乃在街巷相传语。  [12] 【集解】韦昭曰:“近臣,骖仆之属。”  [13] 【正义】言亲戚补王过失,及察是非也。  [14] 【集解】韦昭曰:“瞽,乐太师。史,太史也。”  [15] 【集解】韦昭曰:“耆艾,师傅也。修理瞽史之教,以闻于王。”  [16] 【集解】唐固曰:“下平曰衍,有溉曰沃。”  [17] 【集解】韦昭曰:“彘,晋地,汉为县,属河东,今曰永安。”【正义】《括地志》云:“晋州霍邑县本汉彘县,后改彘曰永安。从鄗奔晋也。”

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以及此难也。今杀王太子,王其以我为仇而怼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仇怼, [1] 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

[1] 【集解】韦昭曰:“在危险之中。”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 [1] 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1] 【索隐】共音如字。若《汲冢纪年》则云“共伯和干王位”。共音恭。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正义】共音巨用反。韦昭云:“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也。”《鲁连子》云:“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卫也。”世家云:“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按此文,共伯不得立,而和立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后,年岁又不相当,年表亦同,明《纪年》及《鲁连子》非也。

宣王不修籍于千亩, [1] 虢文公谏曰: [2] “不可。” [3] 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 [4] 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5]

[1] 【正义】应劭云:“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为天下先。”瓒曰:“籍,蹈籍也。”按:宣王不修亲耕之礼也。  [2] 【集解】贾逵曰:“文公,文王母弟虢仲之后,为王卿士也。”韦昭曰:“文公,虢叔之后,西虢也。宣王都镐,在畿内也。”【正义】《括地志》云:“虢故城在岐州陈仓县东(南)〔四〕十里。”又云:“千亩原在晋州岳阳县北九十里也。”  [3] 【索隐】《国语》曰:“虢文公谏曰‘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繁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事具载《国语》。  [4] 【索隐】地名也,在西河介休县。  [5] 【集解】韦昭曰:“西夷别种,四岳之后也。”

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 [1] 仲山甫 [2] 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1] 【集解】韦昭曰:“败于姜戎时所亡也。南国,江汉之间。料,数也。”唐固曰:“南国,南阳也。”  [2] 【正义】毛苌云:“仲山甫,樊穆仲也。”《括地志》云:“汉樊县城在兖州瑕丘县西南三十五里,古樊国,仲山甫所封也。”

四十六年,宣王崩, [1] 子幽王宫涅立。 [2] 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 [3] 伯阳甫曰:“周将亡矣。 [4] 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 [5] 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 [6] 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 [7] 阳失而在阴, [8] 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 [9] 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 [10] 河竭而商亡。 [11] 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征也。川竭必山崩。 [12] 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 [13] 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

[1] 【正义】《周春秋》云:“宣王杀杜伯而无辜,后三年,宣王会诸侯田于圃,日中,杜伯起于道左,衣朱衣冠,操朱弓矢,射宣王,中心折脊而死。”《国语》云:“杜伯射王于鄗。”  [2] 【集解】徐广曰:“一作生。”  [3] 【集解】徐广曰:“泾、渭、洛也。”骃按:韦昭云“西周镐京地震动,故三川亦动”。【正义】按:泾、渭二水在雍州北。洛水一名漆沮,在雍州东北,南流入渭。此时以王城为东周,镐京为西周。  [4] 【集解】韦昭曰:“伯阳父,周大夫也。”唐固曰:“伯阳父,周柱下史老子也。”  [5] 【集解】韦昭曰:“过,失也。言民不敢斥王者也。”  [6] 【集解】韦昭曰:“蒸,升也。阳气在下,阴气迫之,使不能升也。”  [7] 【集解】韦昭曰:“为阴所镇笮也。”  [8] 【集解】韦昭曰:“在阴下也。”  [9] 【集解】韦昭曰:“水土气通为演。演犹润也。演则生物,民得用之。”  [10] 【集解】韦昭曰:“禹都阳城,伊、洛所近也。”  [11] 【集解】韦昭曰:“商人都卫,河水所经也。”  [12] 【集解】韦昭曰:“水泉不润,枯朽而崩也。”  [13] 【集解】韦昭曰:“数起于一,终于十,十则更,故曰纪也。”

三年,幽王嬖爱褒姒。 [1] 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 [2] “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 [3] 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 [4] 于是布币而策告之, [5] 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 [6] 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 [7] 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譟之, [8] 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 [9] 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 [10] 既笄而孕, [11] 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 [12] 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向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 [13] 出于路者, [14] 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 [15] 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 [16] 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1] 【索隐】褒,国名,夏同姓,姓姒氏。礼妇人称国及姓。其女是龙漦妖子,为人所收,褒人纳之于王,故曰褒姒。【正义】《括地志》云:“褒国故城在梁州褒城县东二百步,古褒国也。”  [2] 【正义】诸国皆有史以记事,故曰史记。  [3] 【集解】虞翻曰:“龙自号褒之二先君也。”  [4] 【集解】韦昭曰:“漦,龙所吐沫。沫,龙之精气也。”  [5] 【集解】韦昭曰:“以简策之书告龙,而请其漦也。”  [6] 【集解】韦昭曰:“椟,匮也。”  [7] 【集解】虞翻曰:“末年,王流彘之岁。”  [8] 【集解】韦昭曰:“譟,欢呼也。”唐固曰:“群呼曰譟。”  [9] 【索隐】亦作“蚖”,音元。玄蚖,蜤蜴也。  [10] 【集解】韦昭曰:“毁齿曰龀。女七岁而毁齿也。”  [11] 【正义】笄音鸡。《礼记》云:“女子许嫁而笄。”郑玄云:“笄,今簪。”  [12] 【集解】韦昭曰:“山桑曰檿。弧,弓也。箕,木名。服,矢房也。”  [13] 【集解】徐广曰:“妖,一作天。夭,幼少也。”  [14] 【正义】夫妇卖檿弧者,宣王欲执戮之,遂逃于路,遇此妖子,哀而收之。  [15] 【正义】《国语》云:“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与虢石甫比也。”  [16] 【索隐】《左传》所谓“携王奸命”是也。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熢燧 [1] 大鼓,有寇至则举熢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悦之,为数举熢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

【正义】峰遂二音。昼日燃熢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也。熢,土鲁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举之。

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 [1] 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 [2] 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熢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 [3] 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4] 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1] 【集解】徐广曰:“佞,一作谄。”  [2] 【索隐】缯,国名,夏同姓。【正义】缯,自陵反。《国语》云“缯,姒姓,夏禹后”。《括地志》云:“缯县在沂州承县,古侯国,禹后。”  [3] 【索隐】在新丰县南,故骊戎国也。旧音黎。徐广音力知反。【正义】《括地志》云:“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土地记》云骊山即蓝田山。”按:骊山之阳即蓝田山。  [4] 【集解】《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正义】按:《汲冢书》,晋咸和五年汲郡汲县发魏襄王冢,得古书册七十五卷。

平王立,东迁于洛邑, [1] 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2]

[1] 【正义】即王城也。平王以前号东都,至敬王以后及战国为西周也。  [2] 【集解】《周礼》曰:“九命作伯。”郑众云:“长诸侯为方伯。”

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泄父 [1] 早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1] 【正义】音甫。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 [1] 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 [2] 八年,鲁杀隐公, [3] 立桓公。十三年,伐郑, [4] 郑射伤桓王,桓王去归。 [5]

[1] 【索隐】在鲁隐公六年。  [2] 【索隐】《左传》郑伯以璧假许田,卒易祊。祊是郑祀太山之田,许是鲁朝京师之汤沐邑,有周公庙,郑以其近,故易取之。此云“许田天子用事太山田”,误。【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邑在祊。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祊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也。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逊辞以求也。”《括地志》云:“许田在许州许昌县南四十里,有鲁城,周公庙在城中。祊田在沂州费县东南。”按:宛,郑大夫。  [3] 【正义】子允令公子翚杀隐公也。  [4] 【索隐】在鲁桓五年。  [5] 【索隐】《左传》繻葛之役,祝聃射王中肩是也。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庄王佗立。庄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王子克。 [1] 辛伯告王, [2] 王杀周公。 [3] 王子克奔燕。 [4]

[1] 【集解】贾逵曰:“庄王弟子仪也。”  [2] 【集解】贾逵曰:“辛伯,周大夫也。”  [3] 【索隐】《左传》曰:“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不从,故及于难。”然周公阿先王旨,自取诛夷,辛伯正君臣之义,卒安王业,二卿优劣诚可识也。  [4] 【正义】杜预云:“南燕,姞姓也。”

十五年,庄王崩,子釐王 [1] 胡齐立。釐王三年,齐桓公始霸。

[1] 【正义】釐音僖。

五年,釐王崩,子惠王阆立。 [1] 惠王二年。初,庄王嬖姬姚, [2] 生子穨, [3] 穨有宠。及惠王即位,夺其大臣园以为囿, [4] 故大夫边伯等五人作乱, [5] 谋召燕、卫师, [6] 伐惠王。惠王奔温, [7] 已居郑之栎。 [8] 立釐王弟穨为王。乐及遍舞, [9] 郑、虢君怒。四年,郑与虢君伐杀王穨, [10] 复入惠王。惠王十年,赐齐桓公为伯。

[1] 【索隐】《系本》名毋凉。【正义】谧作“毋凉”也。  [2] 【正义】杜预云:“姚姓也。”  [3] 【索隐】庄王子,釐王弟,惠王之叔父也。  [4] 【集解】《左传》曰大臣,蔿国也。  [5] 【集解】《左传》曰五人者,蔿国、边伯、詹父、子禽、祝跪也。  [6] 【正义】南燕,滑州胙城。卫,澶州卫南也。  [7] 【正义】《左传》云苏忿生十二邑,桓王夺苏子十二邑与郑,故苏子同五大夫伐惠王。温,十二邑之一也。杜预云河内温县也。  [8] 【集解】服虔曰:“栎,郑大都。”【正义】杜预云:“栎,今河南阳翟县也。”  [9] 【集解】贾逵曰:“遍舞,皆舞六代之乐也。”  [10] 【正义】贾逵云:“郑厉公突、虢公林父也。”

二十五年,惠王崩,子襄王郑立。襄王母早死,后母曰惠后。 [1] 惠后生叔带, [2] 有宠于惠王,襄王畏之。三年,叔带与戎、翟谋伐襄王,襄王欲诛叔带,叔带奔齐。齐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晋。 [3] 王以上卿礼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 [4] 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 [5] 陪臣敢辞。” [6] 王曰:“舅氏,余嘉乃勋, [7] 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礼而还。 [8] 九年,齐桓公卒。十二年,叔带复归于周。 [9]

[1] 【集解】《左传》曰:“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也。”【正义】按:陈国,舜后,妫姓也。  [2] 【索隐】惠王子,襄王弟,封于甘,故《左传》称甘昭公。【正义】惠王子,襄王弟,封之于甘。《括地志》云:“故甘城在洛州河南县西南二十五里。《左传》云甘昭公,王子叔带也。《洛阳记》云河南县西南二十五里,甘水出焉,北流入洛。山上有甘城,即甘公菜邑也。”  [3] 【集解】服虔曰:“戎伐周,晋伐戎救周,故和也。”  [4] 【集解】杜预曰:“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  [5] 【集解】贾逵曰:“节,时也。”王肃曰:“春秋聘享之节也。”  [6] 【集解】服虔曰:“陪,重也。诸侯之臣于天子,故曰陪臣。”  [7] 【集解】贾逵曰:“舅氏,言伯舅之使也。”【正义】武王娶太公女为后,故呼舅氏,远言之。我善汝有平戎之功勋。  [8] 【正义】杜预云:“管仲不敢以职自高,卒受本位之礼也。”  [9] 【集解】《左传》曰:“王召之。”

十三年,郑伐滑, [1] 王使游孙、伯服请滑, [2] 郑人囚之。郑文公怨惠王之入不与厉公爵, [3] 又怨襄王之与卫、滑, [4] 故囚伯服。王怒,将以翟伐郑。富辰谏曰: [5] “凡我周之东徙,晋、郑焉依。子穨之乱,又郑之由定,今以小怨弃之。”王不听。十五年,王降翟师以伐郑。王德翟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弃亲亲翟,不可从。”王不听。十六年,王绌翟后,翟人来诛,杀谭伯。 [6] 富辰曰:“吾数谏不从,如是不出,王以我为怼乎?”乃以其属死之。

[1] 【集解】贾逵曰:“滑,姬姓之国。”骃按:《左传》曰“滑人叛郑而服于卫”也。【正义】杜预云滑国都费,河南缑氏县,为秦所灭,时属郑、晋,后属周。事在鲁釐公二十年。《括地志》云:“缑氏故城本费城也,在洛州缑氏县(南)东二十五里也。”  [2] 【集解】贾逵曰:“二子,周大夫。”  [3] 【集解】服虔曰:“惠王以后之鞶鉴与郑厉公,而独与虢公玉爵。”【正义】《左传》云:“庄公二十一年,王巡虢狩,虢公为王宫于蚌,王与之酒泉,郑伯之享王,王以后之鞶鉴与之。虢公请器,王与之爵。郑伯由是怨王也。”杜预云:“后鞶带而以镜为饰也。爵,饮酒器也。蚌,地。酒泉,周邑。”  [4] 【集解】服虔曰:“滑,小国,近郑,世世服从,而更违叛,郑师伐之,听命,后自愬于王,王以与卫。”  [5] 【集解】服虔曰:“富辰,周大夫。”  [6] 【集解】唐固曰:“谭伯,周大夫原伯、毛伯也。”【索隐】按:《国语》亦云“杀谭伯”,而《左传》太叔之难,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唐固据《传》文读“谭”为“原”,然《春秋》有谭,何妨此时亦仕王朝,预获被杀?《国语》既云“杀谭伯”,故太史公依之,不从《左传》说也。

初,惠后欲立王子带,故以党开翟人,翟人遂入周。襄王出奔郑, [1] 郑居王于汜。 [2] 子带立为王,取襄王所绌翟后与居温。 [3] 十七年,襄王告急于晋,晋文公纳王而诛叔带。襄王乃赐晋文公珪鬯弓矢,为伯,以河内地与晋。 [4] 二十年,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践土, [5] 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 [6]

[1] 【正义】《公羊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事母也。”  [2] 【集解】杜预曰:“郑南氾在襄城县南。”【正义】氾音凡。《括地志》云:“故氾城在许州襄城县一里。《左传》云‘天王出居于郑,处于氾’是。”  [3] 【正义】《括地志》云:“故温城在怀州温县西三十里,汉、晋为县,本周司寇苏忿生之邑。《左传》云周与郑人苏忿生十二邑,温其一也。《地理志》云温县,故国,己姓,苏忿生所封也。”  [4] 【正义】贾逵云:“晋有功,赏之以地,杨樊、温、原、攒茅之田也。”  [5] 【集解】贾逵曰:“河阳,晋之温也。践土,郑地名,在河内。”【正义】《括地志》云:“故王宫在郑州荥泽县西北十五里王宫城中。《左传》云晋文公败楚于城濮,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也。”按王城,则所作在践土,城内东北隅有践土台,东去衡雍三十余里也。  [6] 【集解】《左传》曰:“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狩’。”

二十四年,晋文公卒。三十一年,秦穆公卒。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顷王壬臣立。顷王六年,崩,子匡王班立。匡王六年,崩,弟瑜立,是为定王。

定王元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 [1] 次洛,使人问九鼎。王使王孙满应设以辞, [2] 楚兵乃去。十年,楚庄王围郑,郑伯降,已而复之。十六年,楚庄王卒。

[1] 【集解】《地理志》陆浑县属弘农郡。【正义】浑音魂。杜预云:“允姓之戎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今洛州陆浑县,取其号也。”《后汉书》云陆浑戎自瓜州迁于伊川。《左传》云:“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按:至僖公二十二年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计至辛有言,适百年也。《括地志》云:“故麻城谓之蛮中,在汝州梁县界。《左传》‘单浮余围蛮氏’,杜预云‘城在河南新城东南,伊洛之戎陆浑蛮氏城也。俗以为麻蛮声相近故耳’。”按:新城,今伊闕县是也。  [2] 【集解】贾逵曰:“王孙满,周大夫也。”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简王夷立。简王十三年,晋杀其君厉公,迎子周于周,立为悼公。十四年,简王崩,子灵王泄心立。灵王二十四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

二十七年,灵王崩, [1] 子景王贵立。 [2] 景王十八年,后太子圣而早卒。二十年,景王爱子朝, [3] 欲立之, [4] 会崩, [5] 子丐之党与争立,国人立长子猛为王,子朝攻杀猛。猛为悼王。晋人攻子朝而立丐,是为敬王。 [6]

[1] 【集解】《皇览》曰:“灵王冢在河南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盖以灵王生而有髭,而神,故谥灵王。其冢,民祀之不绝。”  [2] 【索隐】名贵。按《国语》景王二十一年铸大钱及无射,单穆公及泠州鸠各设辞以谏。今此不言,亦其疏略耳。  [3] 【集解】贾逵曰:“景王之长庶子。”  [4] 【正义】《左传》云:“子朝用成周之宝珪沈于河,津人得诸河上。”杜预云:“祷河求福也,珪自出水也。”按:河神不敢受故。  [5] 【集解】《皇览》曰:“景王冢在洛阳太仓中。秦封吕不韦洛阳十万户,故大其城并围景王冢也。”  [6] 【集解】贾逵曰:“敬王,猛母弟。”

敬王元年,晋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泽。 [1] 四年,晋率诸侯入敬王于周,子朝为臣, [2] 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复作乱,敬王奔于晋。十七年,晋定公遂入敬王于周。

[1] 【集解】贾逵曰:“泽邑,周地也。”  [2] 【集解】《春秋》曰:“子朝奔楚。”《皇览》曰:“子朝冢在南阳西鄂县。今西鄂晁氏自谓子朝后也。”

三十九年,齐田常杀其君简公。四十一年,楚灭陈。孔子卒。四十二年,敬王崩, [1] 子元王仁立。 [2] 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 [3]

[1]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敬王四十四年,元己卯,崩壬戌也。”  [2] 【集解】徐广曰:“《世本》云贞王介也。”  [3] 【集解】徐广曰:“《世本》云元王赤也。”皇甫谧曰:“元王十一年癸未,三晋灭智伯,二十八年崩,三子争立,立应为贞定王。”【索隐】《系本》云元王赤,皇甫谧云贞定王。考据二文,则是元有两名,一名仁,一名赤。如《史记》,则元王为定王父,定王即贞王也;依《系本》,则元王是贞王子。必有一乖误。然此“定”当为“贞”,字误耳。岂周家有两定王,代数又非远乎?皇甫谧见此,疑而不决,遂弥缝《史记》、《系本》之错谬,因谓为贞定王,未为得也。

定王十六年,三晋灭智伯,分有其地。二十八年,定王崩, [1] 长子去疾立,是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袭杀哀王而自立,是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杀思王而自立,是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考王十五年,崩, [2] 子威烈王午立。

[1]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贞定王十年,元癸亥,崩壬申。”  [2]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考哲王元辛丑,崩乙卯。”

考王封其弟于河南, [1] 是为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于巩 [2] 以奉王,号东周惠公。 [3]

[1] 【正义】《帝王世纪》云:“考哲王封弟揭于河南,续周公之官,是为西周桓公。”按:自敬王迁都成周,号东周也。桓公都王城,号西周桓公。  [2] 【集解】徐广曰:“惠公之子也。”【正义】巩音拱。郭缘生《述征记》巩县,周地,巩伯邑。史记周显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室,为东周惠公也。子武公,为秦所灭。  [3] 【索隐】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长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于巩,仍袭父号曰东周惠公。于是有东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是也。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韩、魏、赵为诸侯。二十四年,崩, [1] 子安王骄立。是岁盗杀楚声王。

[1] 【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元丙辰,崩己卯。”骃案:宋衷曰“威烈王葬洛阳城中东北隅”也。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 [1] 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 [2] 见秦献公曰: [3] “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 [4] 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 [5]

[1] 【集解】皇甫谧曰:“安王元庚辰,崩乙巳。”  [2] 【索隐】《老子列传》曰“儋即老子”耳,又曰“非也”,验其年代是别人。【正义】幽王时有伯阳甫。唐固曰:“伯阳甫,老子也。”按:幽王元年至孔子卒三百余年,孔子卒后一百二十九年,儋见秦献公。然老子当孔子时,唐固说非也。  [3] 【正义】《秦本纪》云献公十一年见,见后十五年,周显王致文武胙于秦孝公,是复合时也。  [4] 【集解】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韦昭曰:“周封秦为始别,谓秦仲也。五百岁,谓从秦仲至孝公强大,显王致伯,与之亲合也。”【索隐】按:周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号曰秦嬴,是始合也。及秦襄公始列为诸侯,是别之也。自秦列为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献邑三十六城以入于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举其大数。  [5] 【集解】徐广曰:“从此后十七年而秦昭王立。”骃案:韦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索隐】霸王,谓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诛毐,正十七年。【正义】周始与秦国合者,谓周、秦俱黄帝之后,至非子未别封,是合也。而别者,谓非子末年,周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后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载,周显王致文武胙于秦孝公,复与之亲,是复合也。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谓从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显王致胙于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称王,是王者出也。然五百载者,非子生秦侯已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后十四年,则成五百载。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 [1] 是为显王。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公称伯。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 [2] 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三十三年,贺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 [3] 其后诸侯皆为王。 [4]

[1] 【正义】扁,边典反。  [2] 【集解】胙,膰肉也。《左传》曰:“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  [3] 【正义】《秦本纪》云惠王十三年,与韩、魏、赵并称王。  [4] 【索隐】谓韩、魏、齐、赵也。

四十八年,显王崩,子慎靓王定立。慎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 [1] 王赧时东西周分治。 [2] 王赧徙都西周。 [3]

[1] 【索隐】皇甫谧云名诞。赧非谥,《谥法》无赧。正以微弱,窃铁逃债,赧然惭愧,故号曰赧耳。又按:《尚书中候》以“赧”为“然”,郑玄云“然读曰赧”。王劭按:古音人扇反,今音奴板反。《尔雅》曰面惭曰赧。  [2] 【索隐】西周,河南也。东周,巩也。王赧微弱,西周与东分主政理,各居一都,故曰东西周。按:高诱曰西周王城,今河南。东周成周,故洛阳之地。  [3] 【正义】敬王从王城东徙成周,十世至王赧,从成周西徙王城,西周武公居焉。

西周武公 [1] 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毋嫡立。司马翦 [2] 谓楚王曰:“不如以地资公子咎,为请太子。”左成曰: [3] “不可。周不听,是公之知困而交疏于周也。 [4] 不如请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 [5] 翦请令楚 (贺) 〔资〕之以地。”果立公子咎为太子。

[1] 【集解】徐广曰:“惠公之长子。”【索隐】按:《战国策》作东周武公。  [2] 【正义】翦音子践反,楚臣也。  [3] 【正义】楚臣也。  [4] 【正义】言以地资公子咎请为太子,周若不许,是楚于周交益疏。  [5] 【正义】楚命翦适周,讽周君欲立谁,以微言告于翦,翦令楚(贺)〔资〕之以地,周果立咎为太子也。此以上至“西周武公”,是楚令周立公子咎为太子也。

八年,秦攻宜阳, [1] 楚救之。而楚以周为秦故,将伐之。 [2] 苏代为周说楚王曰:“何以周为秦之祸也? [3] 言周之为秦甚于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谓‘周秦’也。 [4] 周知其不可解,必入于秦,此为秦取周之精者也。 [5] 为王计者,周于秦因善之,不于秦亦言善之,以疏之于秦。 [6] 周绝于秦,必入于郢矣。” [7]

[1] 【正义】《括地志》云:“故韩城一名宜阳城,在洛州福昌县东十四里,即韩宜阳县城也。”  [2] 【索隐】宜阳,韩地,秦攻而楚救之,周为韩出兵,而楚疑周为秦,因加兵伐周。  [3] 【索隐】苏代为周说楚王,王何以道周为秦,周实不为秦也。今王责周道为秦,周惧楚,必入秦,是为祸也。  [4] 【索隐】周、秦相近,秦欲并周而外睦于周,故当时诸侯咸谓“周秦”。  [5] 【正义】解音纪买反。代言周若知楚疑亲秦,其计定不可解免,周必亲于秦也。是为秦取周精妙之计。  [6] 【正义】代言为王计者,周亲秦,因而善之。周不亲,亦言善之。楚若善周,周必疏于秦也。  [7] 【正义】郢,楚都也。楚既亲周,秦必绝周亲楚矣。以上至“八年”,苏代说楚合周。

秦借道两周之间, [1] 将以伐韩,周恐借之畏于韩,不借畏于秦。史厌 [2] 谓周君曰: [3] “何不令人谓韩 [4] 公叔曰‘秦之敢绝周而伐韩者,信东周也。公何不与周地,发质使之楚’? [5] 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韩不伐也。又谓秦曰‘韩强与周地,将以疑周于秦也,周不敢不受’。秦必无辞而令周不受, [6] 是受地于韩而听于秦。” [7]

[1] 【正义】上“借”音精夕反,下音子夜反。  [2] 【正义】乌减反,又于点反。  [3] 【索隐】周君,西周武公也。时王赧微弱,不主盟会,寄居西周耳。  [4] 【集解】徐广曰:“一作何。应劭(曰)《氏姓注》云以何姓为韩后。”  [5] 【正义】质音竹利反。使音所吏反。质使,令公子及重臣等往楚为质,使秦疑楚,又得不信周也。质平敌不相负也。  [6] 【正义】又谓秦曰:“韩强与周地,令秦疑周亲韩,则周不敢不受,秦必无巧辞而令周不敢(不)受韩地也。”  [7] 【索隐】此史厌说韩,令与周地,使质于楚,令秦疑楚不信周,得不假道伐韩,而犹听命于秦。

秦召西周君,西周君恶往,故令人谓韩王 [1] 曰:“秦召西周君,将以使攻王之南阳也,王何不出兵于南阳?周君将以为辞于秦。 [2] 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逾河而攻南阳矣。” [3]

[1] 【索隐】按:《战国策》云或人为周君谓魏王。  [2] 【索隐】高诱注《战国策》曰:“以魏兵在河南为辞,周君不往朝秦也。”  [3] 【正义】南阳,今怀州也。杜预云在晋山南河北。以上至“秦召西周君”,是西周君说韩令出兵河南谋秦也。

东周与西周战,韩救西周。或为东周说韩王曰: [1] “西周故天子之国,多名器重宝。王案兵毋出,可以德东周, [2] 而西周之宝必可以尽矣。” [3]

[1] 【正义】为音于伪反。乃或人为东周说韩王,令按兵无出,则周德韩矣。  [2] 【正义】韩按兵不出伐东周,而东周甚愧韩之恩德也。  [3] 【正义】韩出兵助西周,虽不攻东周,西周愧其佐助,宝器必尽归于韩。以上至“东周与西周战”,是或人说韩令无救西周也。

王赧谓成君。楚围雍氏, [1] 韩征甲与粟于东周,东周君恐,召苏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于是。臣能使韩毋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 [2] 周君曰:“子苟能,请以国听子。”代见韩相国曰: [3] “楚围雍氏,期三月也,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 [4] 今相国乃征甲与粟于周,是告楚病也。”韩相国曰:“善。使者已行矣。” [5] 代曰:“何不与周高都?”韩相国大怒曰:“吾毋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 [6] 何故与周高都也?”代曰:“与周高都,是周折而入于韩也,秦闻之必大怒忿周,即不通周使,是以毙高都得完周也。曷为不与?”相国曰:“善。”果与周高都。 [7]

[1] 【集解】徐广曰:“阳翟雍氏城也。《战国策》曰‘韩兵入西周,西周令成君辩说秦求救’,当是说此事而脱误也。”【索隐】如徐此说,自合当改而注结之,不合与“楚围雍氏”连注。【正义】雍音于恭反。《括地志》云:“故雍城在洛州阳翟县东北二十五里,故老云黄帝臣雍父作杵臼所封也。”按:其地时属韩也。  [2] 【集解】徐广曰:“今河南新城县高都城也。”【索隐】高诱云:“高都,韩邑,今属上党也。”【正义】《括地志》云:“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在洛州伊阙县北三十五里。”  [3] 【集解】《汉书·百官表》曰:“相国,秦官。”骃谓韩亦有相国,然则诸国共放秦也。【索隐】相国,公仲侈也。  [4] 【正义】谓楚兵弊弱也。  [5] 【索隐】已,止也。  [6] 【正义】言幸甚也。  [7] 【正义】以上至“楚围雍氏”,是苏代为东周说韩,令不征甲而得高都。

三十四年,苏厉谓周君曰:“秦破韩、魏,扑师武, [1] 北取赵蔺、离石者, [2] 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将兵出塞攻梁, [3] 梁破则周危矣。君何不令人说白起乎?曰‘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皆曰善射。有一夫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养由基怒,释弓搤剑,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子支左诎右也。 [4] 夫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不以善息, [5] 少焉气衰力倦,弓拨矢钩,一发不中者,百发尽息”。 [6] 今破韩、魏,扑师武,北取赵蔺、离石者,公之功多矣。今又将兵出塞,过两周,倍韩,攻梁,一举不得,前功尽弃。公不如称病而无出’。” [7]

[1] 【集解】徐广曰:“扑,一作‘仆’。《战国策》曰秦败魏将犀武于伊阙。”  [2] 【集解】《地理志》曰西河郡有蔺、离石二县。【正义】蔺音力刃反。《括地志》云:“离石县,今石州所理县也。”蔺近离石,皆赵二邑。  [3] 【正义】谓伊阙塞也,在洛州南十九里。伊阙山今名钟山。郦元《注水经》云:“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故谓之伊阙。”按:今谓之龙门,禹凿以通水也。  [4] 【索隐】按:《列女传》云“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射之道也”。又《越绝书》曰“左手如附泰山,右手如抱婴儿”。  [5] 【索隐】言不以其善而且停息。息,止也。  [6] 【索隐】息犹弃。言并弃前善。  [7] 【正义】以上至“三十四年”,是苏厉为周说白起无伐梁也。

四十二年,秦破华阳约。 [1] 马犯谓周君曰:“请令梁城周。” [2] 乃谓梁王曰:“周王病若死,则犯必死矣。 [3] 犯请以九鼎自入于王,王受九鼎而图犯。” [4] 梁王曰:“善。”遂与之卒,言戍周。 [5] 因谓秦王曰:“梁非戍周也,将伐周也。王试出兵境以观之。” [6] 秦果出兵。又谓梁王曰: [7] “周王病甚矣,犯请后可而复之。 [8] 今王使卒之周,诸侯皆生心,后举事且不信。不若令卒为周城,以匿事端。” [9] 梁王曰:“善。”遂使城周。 [10]

[1] 【集解】徐广曰:“一作厄。”【正义】司马彪云:“华阳,亭名,在密县。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约,使客卿胡伤击魏将芒卯华阳,破之。”《六国年表》云:“白起击魏华阳,芒卯走。”《括地志》云:“故华阳城在郑州管城县南四十里是。”按:马犯见秦破魏华阳约,惧周危,故谓“请梁城周”也。  [2] 【索隐】华阳,地名。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秦昭王三十三年,秦背魏约,使客卿胡伤击魏将芒卯华阳,破之。”是马犯见秦破魏约,惧周危,故谓周君请梁城周,而设诡计也。  [3] 【正义】马犯,周臣也。乃说梁王曰,秦破魏华阳之军,去周甚近,周王忧惧国破,犹身之重病,若死,则犯必死也。  [4] 【索隐】图,谋也。犯谓梁王,我方入鼎于王,王当谋救援己也。  [5] 【正义】戍,守也。周虽未入九鼎于梁,而梁信马犯矫言,遂与之卒,令守周。  [6] 【正义】梁兵非戍周也,将渐伐周而取九鼎宝器,王若不信,试出师于境,以观梁王之变也。  [7] 【正义】马犯说秦,得秦出兵于境,又重归说梁王也。  [8] 【索隐】按:《战国策》“甚”作“愈”。犯请后可而复之者,言王病愈,所图不遂,请得在后有可之时以鼎入梁也。【正义】复音扶富反。复,重也。秦既破华阳军,今又出兵境上,是周国病秦久矣。犯前请卒戍周,诸侯皆心疑梁取周,后可更重请益卒守周乎?  [9] 【索隐】梁实图周九鼎,且外遣卒戍周和合。秦举兵欲侵周,梁不救周,是本无善周之事,止是欲周危而取九鼎,故诸侯皆心不信梁矣。故不如匿事端,使卒为周城。【正义】既诸侯生心,不如令卒便为筑城,以隐匿疑伐周之事端,绝诸侯不信之心。梁王遂使城周,解诸侯之疑也。  [10] 【正义】以上至“四十二年”,是马犯说梁王为周筑城也。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谓周 (最) 〔冣〕 [1] 曰:“公不若誉秦王之孝,因以应为太后养地, [2] 秦王必喜,是公有秦交。交善,周君必以为公功。交恶,劝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 [3] 秦攻周,而周冣谓秦王曰:“为王计者不攻周。攻周,实不足以利,声畏天下。天下以声畏秦,必东合于齐。兵弊于周,合天下于齐,则秦不王矣。天下欲弊秦,劝王攻周。秦与天下弊,则令不行矣。” [4]

[1] 【索隐】(最)〔冣〕音词喻反,周之公子也。  [2] 【集解】徐广曰:“《地理志》云应,今颍川父城县应乡是也。”【索隐】《战国策》作“原”。原,周地。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也。【正义】《括地志》云:“故应城,殷时应国,在(城)父〔城〕。”按:应城此时属周。太后,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  [3] 【正义】客谓周冣曰,周君与秦交善,是冣之功也。与秦交恶,劝周君入秦者周冣,今必得劝周君之罪也。以上至“四十五年”,是周客说周冣,令周君以应入秦,得交善而归也。  [4] 【正义】令音力政反。秦欲攻周,周冣说秦曰,周天子之国,虽有重器名宝,土地狭少,不足利秦国。王若攻之,乃有攻天子之声,而令天下以攻天子之声畏秦,使诸侯归于齐,秦兵空弊于周,则秦不王矣。是天下欲弊秦,故劝王攻周,令秦受天下弊,而令教命不行于诸侯矣。以上至“秦攻周”,是周冣说秦也。

五十八年,三晋距秦。周令其相国之秦,以秦之轻也,还其行。 [1] 客谓相国曰:“秦之轻重未可知也。 [2] 秦欲知三国之情。公不如急见秦王曰‘请为王听东方之变’,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齐重,则固有周聚 [3] 以收齐,是周常不失重国之交也。”秦信周,发兵攻三晋。 [4]

[1] 【正义】以秦轻易周相,故相国于是反归周也。  [2] 【正义】言秦之轻相国重相国,亦未可知。  [3] 【集解】徐广曰:“一作‘冣’,冣亦古之聚字。”【正义】按:周聚事齐而和于齐、周,故得齐重。今相国又得秦重,是相国收秦,周聚收齐,周常不失大国之交也。  [4] 【正义】三晋,韩、魏、赵也。以上至“五十八年”,是客说周相国,令报三国之情,得秦重也。

五十九年,秦取韩阳城负黍, [1] 西周恐,背秦,与诸侯约从, [2] 将天下锐师出伊阙攻秦, [3] 令秦无得通阳城。秦昭王怒,使将军摎 [4] 攻西周。西周君奔秦, [5] 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 [6] 秦受其献,归其君于周。

[1] 【集解】徐广曰:“阳城有负黍聚。”【正义】《括地志》云:“阳城,洛州县也。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故周邑。《左传》云‘郑伐周负黍’是也。”今属韩国也。  [2] 【集解】文颖曰:“关东为从,关西为横。”孟康曰:“南北为从,东西为横。”瓒曰:“以利合曰从,以威势相胁曰横。”【正义】按:诸说未允。关东地南北长,长为从,六国共居之。关西地东西广,广为横,秦独居之。  [3] 【正义】西周以秦取韩阳城、负黍,恐惧,倍秦之约,共诸侯连从,领天下锐师,从洛州南出伊阙攻秦军,令不得通阳城。  [4] 【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也。”【正义】摎音纪虬反。  [5] 【正义】谓西周武公。  [6] 【索隐】秦昭王之五十二年。

周君、王赧卒, [1] 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 狐。 [2] 后七岁,秦庄襄王灭东 (西) 周。 [3] 东西周皆入于秦,周既不祀。 [4]

[1] 【集解】宋衷曰:“谥曰西周武公。”【索隐】非也。徐以西周武公是惠公之长子,此周君即西周武公也。盖此时武公与王赧皆卒,故连言也。【正义】刘伯庄云:“赧是惭耻之甚,轻微危弱,寄住东西,足为惭赧,故号之曰赧。”《帝王世纪》云:“名诞。虽居天子之位号,为诸侯之所役逼,与家人无异。名负责于民,无以得归,乃上台避之,故周人名其台曰逃责台。”  [2] 【集解】徐广曰:“ 音惮。 狐聚与阳人聚相近,在洛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间。”【索隐】西周,盖武公之太子文公也。武公卒而立,为秦所迁。而东周亦不知其名号。《战国策》虽有周文君,亦不知灭时定当何主。盖周室衰微,略无纪录,故太史公虽考众书以卒其事,然二国代系甚不分明。【正义】《括地志》云:“汝州外古梁城即 狐聚也。阳人故城即阳人聚也,在汝州梁县西四十里,秦迁东周君地。梁亦古梁城也,在汝州梁县西南十五里。新城,今洛州伊阙县也。”按: 狐、阳人傍在三城之间。  [3] 【集解】徐广曰:“周比亡之时,凡七县,河南、洛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正义】《括地志》云:“故谷城在洛州河南县西北十八里苑中。河阴县城本汉平阴县,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五十里。《十三州志》云在平津大河之南也。魏文帝改曰河阴。”  [4] 【集解】皇甫谧曰:“周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索隐】既,尽也。日食尽曰既。言周祚尽灭,无主祭祀。【正义】按:王赧卒后,天下无主三十五年,七雄并争。至秦始皇立,天下一统,十五年,海内咸归于汉矣。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所谓“周公葬 (我) 〔于〕毕”,毕在镐东南杜中。 [1] 秦灭周。汉兴九十有余载,天子将封泰山,东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后嘉三十里地,号曰周子南君, [2] 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 [3]

[1] 【集解】徐广曰:“一作社。”  [2] 【集解】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秦并六国,卫最为后,疑嘉是卫后,故氏子南而称君也。”【正义】《括地志》云:“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坞,在汝州梁县东北二十六里。《帝王世纪》云‘汉武帝元鼎四年,东巡河洛,思周德,乃封姬嘉三千户,地方三十里,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元鼎三年嘉弟昭)〔元帝初元五年,嘉孙延年〕进爵为承休侯’,在此城也。平帝元始四年,进为郑公。光武建武十三年,封于观,为卫公。”颜师古云:“子南,其封邑之号,为周后,故总言周子南君。”按:自嘉以下皆姓姬氏,著在史传。瓒言子南为氏,恐非。  [3] 【集解】徐广曰:“自周亡乙巳至元鼎四年戊辰,一百四十四年,汉之九十四年也。汉武元鼎四年封周后也。”

索隐述赞曰:后稷居邰,太王作周。丹开雀录,火降乌流。三分既有,八百不谋。苍兕誓众,白鱼入舟。太师抱乐,箕子拘囚。成康之日,政简刑措。南巡不还,西服莫附。共和之后,王室多故。檿弧兴谣,龙漦作蠹。穨带荏祸,实倾周祚。 fjGjEXBxSNovYmDjxIJpVre2nPYK0l6eRFSuRNqnByEpSYlV+npTSbvl6hSXA3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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