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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殷本纪第三

殷契, [1] 母曰简狄, [2] 有娀氏之女, [3] 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4] 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 [5] 赐姓子氏。 [6] 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

[1] 【索隐】契始封商,其后裔盘庚迁殷,殷在邺南,遂为天下号。契是殷家始祖,故言〔殷〕契。【正义】《括地志》云:“相州安阳本盘庚所都,即北(冢)〔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竹书纪年》云‘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墟,南去邺四十里’,是旧邺城西南三十里有洹水,南岸三里有安阳城,西有城名殷墟,所谓北蒙者也。”今按:洹水在相州北四里,安阳城即相州外城也。  [2] 【索隐】旧本作“易”,易、狄音同。又作“逷”,吐历反。  [3] 【集解】《淮南子》曰:“有娀在不周之北。”【正义】按:《记》云“桀败于有娀之墟”,有娀当在蒲州也。  [4] 【索隐】谯周云:“契生尧代,舜始举之,必非喾子。以其父微,故不著名。其母娀氏女,与宗妇三人浴于川,玄鸟遗卵,简狄吞之,则简狄非帝喾次妃明也。”  [5] 【集解】郑玄曰:“商国在太华之阳。”皇甫谧曰:“今上洛商是也。”【索隐】尧封契于商,即《诗·商颂》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是也。【正义】《括地志》云:“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本商邑,古之商国,帝喾之子卨所封也。”  [6] 【集解】《礼纬》曰:“祖以玄鸟生子也。”【正义】《括地志》云:“故子城在渭州华城县东北八十里,盖子姓之别邑。”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 [1] 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 [2] 曹圉卒, [3] 子冥立。 [4] 冥卒,子振立。 [5] 振卒,子微立。 [6] 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 [7]

[1] 【集解】宋衷曰:“相土就契封于商。《春秋左氏传》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索隐】相土佐夏,功著于商,《诗·颂》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是也。《左传》曰“昔陶唐氏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是始封商也。【正义】《括地志》云:“宋州宋城县古阏伯之墟,即商丘也,又云羿所封之地。”  [2] 【索隐】《系本》作“粮圉”也。  [3] 【正义】圉音语,出《系本》。  [4] 【集解】宋衷曰:“冥为司空,勤其官事,死于水中,殷人郊之。”【索隐】《礼记》曰“冥勤其官而水死”,殷人祖契而郊冥也。  [5] 【索隐】《系本》作“核”。  [6] 【索隐】皇甫谧云:“微字上甲,其母以甲日生故也。”商家生子,以日为名,盖自微始。谯周以为死称庙主曰“甲”也。  [7] 【集解】张晏曰:“禹、汤,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从高阳之质,故夏、殷之王皆以名为号。”《谥法》曰:“除虐去残曰汤。”【索隐】汤名履,《书》曰“予小子履”是也。又称天乙者,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汤,故曰天乙”。从契至汤凡十四代,故《国语》曰“玄王勤商,十四代兴”。玄王,契也。

成汤,自契至汤八迁。 [1] 汤始居亳, [2] 从先王居, [3] 作《帝诰》。 [4]

[1] 【集解】孔安国曰:“十四世凡八徙国都。”  [2] 【集解】皇甫谧曰:“梁国穀熟为南亳,即汤都也。”【正义】《括地志》云:“宋州穀熟县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汤都也。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因景山为名。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  [3] 【集解】孔安国曰:“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正义】按:亳,偃师城也。商丘,宋州也。汤即位,都南亳,后徙西亳也。《括地志》云:“亳邑故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帝喾之墟,商汤之都也。”  [4] 【索隐】一作“俈”。上云“从先王居”,故作《帝俈》。孔安国以为作诰告先王,言己来居亳也。

汤征诸侯。 [1] 葛伯不祀,汤始伐之。 [2] 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

[1] 【集解】孔安国曰:“为夏方伯,得专征伐。”  [2] 【集解】《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伯为邻。”《地理志》曰葛今梁国宁陵之葛乡。

伊尹名阿衡。 [1] 阿衡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 [2] 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 [3] 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 [4]

[1] 【索隐】《孙子兵书》:“伊尹名挚。”孔安国亦曰“伊挚”。然解者以阿衡为官名。按:阿,倚也;衡,平也。言依倚而取平。《书》曰“惟嗣王弗惠于阿衡”,亦曰保衡,皆伊尹之官号,非名也。皇甫谧曰:“伊尹,力牧之后,生于空桑。”又《吕氏春秋》云:“有侁氏女采桑,得婴儿于空桑,母居伊水,命曰伊尹。”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  [2] 【集解】《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正义】《括地志》云:“古莘国在汴州陈留县东五里,故莘城是也。《陈留风俗传》云陈留外黄有莘昌亭,本宋地,莘氏邑也。”媵,翊剩反。《尔雅》云:“媵,将,送也。”  [3] 【集解】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法君、专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索隐】按:素王者太素上皇,其道质素,故称素王。九主者,三皇、五帝及夏禹也。或曰,九主谓九皇也。然按注刘向所称九主,载之《七录》,名称甚奇,不知所凭据耳。法君,谓用法严急之君,若秦孝公及始皇等也。劳君,谓勤劳天下,若禹、稷等也。等君,等者平也,谓定等威,均禄赏,若高祖封功臣,侯雍齿也。授君,谓人君不能自理,而政归其臣,若燕王哙授子之,禹授益之比也。专君,谓专己独断,不任贤臣,若汉宣之比也。破君,谓轻敌致寇,国灭君死,若楚戊、吴濞等是也。寄君,谓人困于下,主骄于上,离析可待,故孟轲谓之“寄君”也。国君,国当为“固”,字之讹耳。固,谓完城郭,利甲兵,而不修德,若三苗、智伯之类也。三岁社君,谓在襁褓而主社稷,若周成王、汉昭、平等是也。又注本九主,谓法君、劳君、等君、专君、授君、破君、国君,以三岁社君为二,恐非。  [4] 【集解】孔安国曰:“鸠、房二人,汤之贤臣也。二篇言所以丑夏而还之意也。”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 [1] 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汤曰:“格汝众庶,来,汝悉听朕言。匪台小子 [2] 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3] 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汝有众,汝曰‘我君不恤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 [4] 汝其曰‘有罪,其奈何’?夏王率止众力,率夺夏国。 [5] 有众率怠不和, [6] 曰‘是日何时丧?予与汝皆亡’。 [7] 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汝。 [8] 汝毋不信,朕不食言。 [9] 汝不从誓言,予则帑僇汝,无有攸赦。”以告令师,作《汤誓》。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10]

[1] 【正义】帝喾时陆终之长子,昆吾氏之后也。《世本》云“昆吾者,卫氏”是。  [2] 【集解】马融曰:“台,我也。”  [3] 【集解】孔安国曰:“不敢不正桀之罪而诛之。”  [4] 【集解】孔安国曰:“夺民农功,而为割剥之政。”  [5] 【集解】孔安国曰:“桀之君臣相率遏止众力,使不得事农,相率割剥夏之邑居。”  [6] 【集解】马融曰:“众民相率怠惰,不和同。”  [7] 【集解】《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  [8] 【集解】《尚书》“理”字作“赉”。郑玄曰:“赉,赐也。”  [9] 【索隐】《左传》云:“食言多矣,能无肥乎?”是谓妄言为食言。  [10] 【集解】《诗》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毛传》曰:“武王,汤也。”

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 [1] 夏师败绩。汤遂伐三 ,俘厥宝玉, [2] 义伯、仲伯作《典宝》。 [3] 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 [4] 作《夏社》。 [5] 伊尹报。 [6] 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1] 【正义】《括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即古鸣条陌也。鸣条战地,在安邑西。”  [2] 【集解】孔安国曰:“三 ,国名,桀走保之,今定陶也。俘,取也。”【正义】《括地志》云:“曹州济阴县即古定陶也,东有三鬷亭是也。”  [3] 【集解】孔安国曰:“二臣作《典宝》一篇,言国之常宝也。”  [4] 【集解】孔安国曰:“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5] 【集解】孔安国曰:“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6] 【集解】徐广曰:“一云伊尹报政。”

汤归至于泰卷陶, [1] 作诰。 [2] 既绌夏命, [3] 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汝,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 [4] 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 [5] 有状。 [6] 先王言不可不勉。’ [7] 曰:‘不道,毋之在国, [8] 汝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 [9] 咎单作《明居》。 [10]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1] 【集解】徐广曰:“一无此陶字。”孔安国曰:“地名。汤自三 而还。”【索隐】邹诞生“卷”作“坰”,又作“泂”,则卷当为“泂”,与《尚书》同,非衍字也。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坰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正义】坰,古铭反。  [2] 【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索隐】仲虺二音。 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3] 【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4] 【集解】徐广曰:“一作土。”【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5] 【集解】音与。  [6] 【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7] 【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8] 【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9] 【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10] 【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汤崩, [1] 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 [2] 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 [3] 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 [4]

[1] 【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即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冢。按:在蒙,即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冢,近桐宫,盖此是也。”  [2] 【正义】仲任二音。  [3] 【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4] 【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教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1] 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

[1] 【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乡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 [1] 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1] 【集解】《皇览》曰:“伊尹冢在济阴己氏平利乡,亳近已氏。”【正义】《括地志》云:“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 [1] 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1] 【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 [1] 亳有祥桑榖共生于朝,一暮大拱。 [2] 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 [3] 伊陟赞言于巫咸, [4] 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 [5] 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 [6] 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1] 【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2] 【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搤之曰拱。”【索隐】此云“一慕大拱”,《尚书大传》作“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3] 【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4] 【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正义】按:巫咸及子贤冢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5] 【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6] 【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中宗崩,子帝仲丁立。帝仲丁迁于隞。 [1] 河亶甲居相。 [2] 祖乙迁于邢。 [3] 帝仲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 [4] 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河亶甲时,殷复衰。

[1] 【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索隐】隞亦作“嚣”,并音敖字。【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2] 【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3] 【索隐】刑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4] 【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 [1] 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1] 【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 [1] 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 [2] 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 [3] 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1] 【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正义】汤自南亳迁西亳,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2] 【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3] 【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毫。”皇甫谧曰:“今偃师是也。”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 [1] 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1] 【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 [1] 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 [2] 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 [3] 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1] 【集解】郑玄曰:“冢宰,天官卿贰王事也。”  [2] 【集解】徐广曰:“《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索隐】旧本作“险”,亦作“岩”也。【正义】《〔括〕地(理)志》云:“傅险即傅说版筑之处,所隐之处窟名圣人窟,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即虞国、虢国之界。又有傅说祠。《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径傅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  [3] 【集解】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通道所经,有涧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

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 [1] 武丁惧。祖己曰: [2] “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乃训王曰:“唯天监下典厥义, [3] 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其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附命正厥德, [4] 乃曰其奈何。呜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继,常祀毋礼于弃道。” [5] 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

[1] 【正义】音构。呴,雉鸣也。《诗》云:“雉之朝呴。”  [2] 【集解】孔安国曰:“贤臣名。”  [3] 【集解】孔安国曰:“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也。”  [4] 【集解】孔安国曰:“不顺德,言无义也。不服罪,不改修也。天以信命正其德,谓其有永有不永。”【索隐】附,依《尚书》音孚。  [5] 【集解】孔安国曰:“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于近也。”【索隐】祭祀有常,无为丰杀之礼于是以弃常道。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 [1]

[1] 【集解】孔安国曰:“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

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淫乱,殷复衰。 [1] 帝甲崩,子帝廪辛立。 [2] 帝廪辛崩,弟庚丁立,是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1] 【索隐】《国语》云“帝甲乱之,七代而陨”是也。  [2] 【索隐】《汉书·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纪》皆作“冯辛”。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 [1] 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 [2] 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1] 【索隐】偶音寓。亦如字。【正义】偶,五苟反。偶,对也。以土木为人,对象于人形也。  [2] 【正义】为,于伪反。行,胡孟反。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 [1] 启母贱,不得嗣。 [2] 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 [3]

[1] 【索隐】微,国号。爵为子。启,名也。《孔子家语》云“微”或作“魏”,读从微音。邹本亦然也。  [2] 【索隐】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3] 【集解】《谥法》曰:“残义损善曰纣。”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 [1] 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 [2] 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 [3] 而盈巨桥之粟。 [4] 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 [5] 多取野兽飞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冣乐戏于沙丘, [6] 以酒为池, [7] 悬肉为林, [8] 使男女倮 [9] 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1] 【正义】《帝王世纪》云“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也。  [2] 【集解】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  [3] 【集解】如淳曰:“《新序》曰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瓒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正义】《括地志》云:“鹿台在卫州卫县西南三十二里。”  [4] 【集解】服虔曰:“巨桥,仓名。许慎曰巨鹿水之大桥也,有漕粟也。”【索隐】邹诞生云:“巨,大。桥,器名也。纣厚赋税,故因器而大其名。”  [5] 【集解】《尔雅》曰:“迆逦,沙丘也。”《地理志》曰在巨鹿东北七十里。【正义】《括地志》云:“沙丘台在邢州平乡东北二十里。《竹书纪年》云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6] 【集解】徐广曰:“冣,一作聚。”  [7] 【正义】《括地志》云:“酒池在卫州卫县西二十三里。《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  [8] 【正义】县,户眠反。  [9] 【正义】胡瓦反。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1] 以西伯昌、九侯、 [2] 鄂侯 [3] 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憙淫, [4] 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 [5] 西伯之臣閎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 [6] 以请除炮烙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 [7] 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 [8] 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1] 【集解】《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索隐】邹诞生云“烙,一音阁”。又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烙,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与《列女传》少异。  [2] 【集解】徐广曰:“一作‘鬼侯’。邺县有九侯城。”【索隐】九亦依字读,邹诞生音仇也。【正义】《括地志》云:“相州滏阳县西南五十里有九侯城,亦名鬼侯城,盖殷时九侯城也。”  [3] 【集解】徐广曰:“一作邘,音于。野王县有邘城。”  [4] 【集解】徐广曰:“一云无不憙淫。”  [5] 【集解】《地理志》曰河内汤阴有羑里城,西伯所拘处。韦昭曰“音酉”。【正义】牖,一作“羑”,音酉。羑城在相州汤阴县北九里,纣囚西伯城也。《帝王世纪》云:“囚文王,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为羹,赐文王,曰‘圣人当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  [6] 【正义】洛水一名漆沮水,在同州洛西之地,谓洛西之丹、坊等州也。  [7] 【正义】费音扶味反。中音仲。费,姓。仲,名也。  [8] 【索隐】秦之祖蜚廉子。

西伯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是稍失权重。王子比干谏,弗听。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及西伯伐饥国,灭之, [1] 纣之臣祖伊 [2] 闻之而咎周, [3] 恐,奔告纣曰:“天既讫我殷命,假人元龟, [4] 无敢知吉, [5] 非先王不相我后人, [6] 维王淫虐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 [7] 今我民罔不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胡不至’?今王其奈何?”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祖伊反,曰:“纣不可谏矣。”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乃复归。

[1] 【集解】徐广曰:“饥,一作 ,又作耆。”  [2] 【集解】孔安国曰:“祖己后,贤臣也。”  [3] 【集解】孔安国曰:“咎,恶也。”  [4] 【集解】徐广曰:“元,一作卜。”  [5] 【集解】马融曰:“元龟,大龟也,长尺二寸。”孔安国曰:“至人以人事观殷,大龟以神灵考之,皆无知吉者。”  [6] 【集解】孔安国曰:“相,助也。”  [7] 【集解】郑玄曰:“王暴虐于民,使不得安食,逆乱阴阳,不度天性,傲很明德,不修教法者。”

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太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 [1] 箕子惧,乃佯狂为奴,纣又囚之。殷之太师、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 [2] 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 [3] 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 [4] 周武王遂斩纣头,悬之〔大〕白旗。杀妲己。释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 [5] 封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 [6] 令修行盘庚之政。殷民大悦。于是周武王为天子。其后世贬帝号,号为王。 [7] 而封殷后为诸侯,属周。 [8]

[1] 【正义】《括地志》云:“比干见微子去,箕子狂,乃叹曰:‘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进谏不去者三日。纣问:‘何以自持?’比干曰:‘修善行仁,以义自持。’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信诸?’遂杀比干,刳视其心也。”  [2] 【集解】郑玄曰:“牧野,纣南郊地名也。”【正义】《括地志》云:“今卫州城即殷牧野之地,周武王伐纣筑也。”  [3] 【集解】徐广曰:“鹿,一作廪。”  [4] 【正义】《周书》云:“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  [5] 【索隐】皇甫谧云“商容与殷人观周军之入”,则以为人名。郑玄云:“商家乐官,知礼容,所以礼署称容台。”  [6] 【集解】谯周曰:“殷凡三十一世,六百余年。”《汲冢纪年》曰:“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也。”  [7] 【索隐】按:夏、殷天子亦皆称帝,代以德薄不及五帝,始贬帝号,号之为王,故本纪皆帝,而后总曰“三王”也。  [8] 【正义】即武庚禄父也。

周武王崩,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成王命周公诛之,而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焉。

太史公曰:余以《颂》次契之事,自成汤以来,采于《书》《诗》。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 [1] 北殷氏、 [2] 目夷氏。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 [3]

[1] 【索隐】按:《系本》子姓无〔稚氏〕。  [2] 【索隐】《系本》作“髦氏”,又有时氏、萧氏、黎氏。然北殷氏盖秦宁公所伐亳王,汤之后也。  [3] 【索隐】《论语》孔子曰“乘殷之辂”,《礼记》曰“殷人尚白”,太史公为赞,不取成文,遂作此语,疏也。

索隐述赞曰:简狄吞乙,是为殷祖。玄王启商,伊尹负俎。上开三面,下献九主。旋师泰卷,继相臣扈。迁嚣圮耿,不常厥土。武乙无道,祸因射天。帝辛淫乱,拒谏贼贤。九侯见醢,炮烙兴焉。黄钺斯杖,白旗是悬。哀哉琼室,殷祀用迁。 8YOGRIM/rCS5QJ/lOeJflVbCprsvu4rGa1kv5gHjsVSZpJQ0erOng5Xk9e/X5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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