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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天才少年

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年),王守仁的父亲王华由于学问高深,晋升为不需要参加录科考度的儒士。松江提学张时敏对王华大加赞叹,期许王华状元及第。随着王华名声越来越大,大家世族争着前来礼聘他担任子弟老师。时任浙江左布政使的宁良请王华到他的家乡祁阳任教,王华接受了其邀请。宁家有数千卷藏书,王华执教之余,足不出户,闭门读书。

成化十六年(1480年),王华在祁阳教学期满,回乡参加乡试,以浙江乡试第二名的成绩中举。原本王华应是第一名,因答谢考官时身着白衣,被主考认为不成体统,遂降为第二名。

第二年会试,王华名列第三十三位,录取他的正好是其好友“礼记”房的同考官谢迁。殿试时王华被皇帝点为第一名,状元及第,官授翰林修撰,后来又担任皇帝的日讲官。

在状元及第前,王华除应考外的近二十年时间,基本以教书为生,再加上作为“生员”的“廪食”补贴,他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为了改变自己的仕途生活环境以及千余年的祖籍渊源,王华举家离开余姚,移居绍兴,在绍兴光相坊买了房子,后来又在王衙弄吕府边建起了状元府。

王华为人仁德宽恕,真诚坦荡,对任何人都相待如一。如果别人有一点点优点,他就会赞不绝口;如果谁有急难,他就会竭尽全力帮忙救助;如果发现别人的过错,他就会直言规劝,绝不护短。

王华对父母极为孝顺。母亲岑太夫人百岁时,王华也年过七十,却还像童子似的每日都在母亲左右侍奉,从没有一丝懈怠。后来岑太夫人去世,王华悲痛欲绝,在母亲出殡那天,他光着脚丫在灵柩后面一路哀号,走了数十里,以致染病卧床近一年。他的行为得到了当时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

父亲的高尚品性对小守仁的一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成化十八年(1482年),在小守仁十一岁的时候,王华开始在北京做官,他希望把儿子带到北京去求学。王伦也希望孙子能到北京去接受更好的教育,于是他打点行装,亲自把孙子从浙江送往北京。

祖孙二人从浙江出发,沿大运河一路北上。有一天,他们来到了镇江。当地的学士名流听说新科状元的父亲和儿子到了此处,便在金山寺妙高台设宴,为他们接风洗尘。老爷子很高兴,带着宝贝孙子去赴宴。

文人雅集,酒酣耳热之后便要联诗作句。众人在高雅的妙高台上,都想要写出好的诗篇来,于是大家都在那里闷头苦思。

这些诗人,捻胡须的捻胡须,搔脑袋的搔脑袋,时间过了很久,却没有一个人作出半句诗。看着这些文人摇头晃脑的样子,小守仁不免哈哈大笑。原来,这位富有天才的小诗人,早已经作好了一首诗。

大家看着这个小孩子大笑的表情,既感到莫名其妙又有些气恼。有个脾气不好的人忍不住对小守仁说:“你这个小孩子,又不懂作诗,在这笑什么?把大家的思路都打乱了,去一边玩吧!”

小守仁却大声地回答说:“诸位爷公,我已经想好了几句诗,看大家作得辛苦,不免感觉好笑,因此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了,还请爷公们见谅!”

听着小守仁狂妄的话,大家认为小守仁不免有些可笑。只有王伦知道自己孙子的本事,只见他清清嗓子,看看大家,自信地说:“你既然想出了几句,那不妨写下来,让诸位爷公给你指点指点!”

小守仁表现的机会来了,只见他昂首挺胸走上前去,拿起桌上的笔饱蘸浓墨,笔走龙蛇,“唰唰唰”地题写了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写得太漂亮了:

金山一点大如拳,

打破维扬水底天。

醉倚妙高台上月,

玉萧吹彻洞龙眠。

众人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这首诗不仅格律工稳,而且想象奇特。诗的前两句说,自上往下看,江中的金山就像一只拳头打破了扬子江面。那个时候的金山还没有和陆地完全连成一片,这种描述可谓神来之笔。然后又说,妙高台之高都可以倚到明月了,站在这绝胜高妙之处,吹一曲箫曲,可以让那神仙洞府中的真龙都陶醉无比。这种意态何等高妙,何等潇洒啊!

以这种高妙潇洒的意态形容金山寺妙高台的诗,古往今来也许只有一代天才苏东坡的诗可与之相提并论了。然而,作出此等诗的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众人不禁交口称赞。

众人点赞之际,也有人心中不服气。其中有一位老爷子,他与王伦的关系向来不太好,一看就怀疑了,这么好的诗怎么可能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写出来的呢?他心想:肯定是王伦事先在家里写好,让孙子背下来,作秀给大家看。

于是,那位老爷子就问小守仁说:“这诗不是你写的吧?是你爷爷让你背下来的吧?你要真有这本事,我马上给你重新命个题。就以‘妙高台蔽月山房’为题,你要能写一首,我就相信你并且亲自给你磨墨。”

小守仁说:“不需磨墨,我要像曹子建那样七步成诗。”只见小守仁略一思索,张口就来: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有人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这首诗一出来,就更不得了了。为什么?小守仁的这首诗说的是什么呢?这首诗意思是:蔽月山房,抬头看山和月,为什么看山比较大,看月比较小呢?这是因为你的视角是自下而上的。换一个视角,若有人眼大如天,自天空而下望之,所谓的高山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只有夜色下的千古明月才真正阔大。

这首诗应该是古诗中最早的相对论。山和月,大和小,远和近,朴素又深奥的辩证关系,这其中蕴含的是一种杰出的思维方式。这首诗不是证明了小守仁的文采,而是证明了他具有天才的思维。

眼前这个十一岁孩子作的诗的确已经超出了常人,大家再没有什么话讲,只是表示赞叹和佩服。“神童啊神童!前程不可估量!”大家都对小守仁交口称赞道。

从此,王伦更加喜爱自己的这个孙子了,也更加注重对小守仁的言传身教,将自己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十一岁的小守仁同祖父王伦到达京城。王华安排小守仁到私塾读书,让他系统地学习儒家经典。

即使小守仁很聪明,然而他在书馆读书期间,却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听先生的话。他常常特立独行,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举动。作为父亲的王华不免有些担心小守仁不能将才智用在正途上,因此他便想聘请一个既有学问又严厉的先生教导、约束小守仁。王伦却并不认同儿子的想法,他对孙子非常有信心,坚定地认为他的孙子原本就与一般儿童不同,将来必定能成大器。这种想法的产生,一方面原因是他对孙子的疼爱,另一方面是他一直带着孙子,他对小守仁的了解比王华对其子的了解更多一些。

有一天放学后,好动贪玩的小守仁照例与小伙伴溜到街上玩耍。一帮孩子在大街上东钻西窜,直到天快黑时方才兴尽回家。小守仁与同伴分手后,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到市场上有人卖麻雀,他非常喜欢,就想要一只。但是他没带钱,那人自然不肯给他,小守仁急得哭了起来。

恰在这时,人称“麻衣神相”的道士从他身边走过。道士看到小守仁的面相之后非常惊讶,对众人说:“此子他日大贵,当建非常功名。”

道士出钱将麻雀买下,送给了小守仁,并说要仔细地给小守仁看看相。虽然小守仁还是小孩子,但是胆儿却很大,他嬉皮笑脸地点点头,看这相士到底要说些什么。

道士认认真真地观察了小守仁一番,最后摸着他的脸说:“吾为尔相,后须忆吾言:‘须拂领,其时入圣境。须至上丹毫,其时结圣胎。须至下丹田,其时圣果圆。’”

道士这是在告诉小守仁,等他的胡须长到不同的地方,即他到不同的年龄,他的修为也将达到不同的境界。道士又嘱咐小守仁说:“孺子当读书自爱,吾所言将来必定应验。”

道士的话开启了小守仁封闭的智慧大门,他把这些充满意味的话深深地记在了心里,并由此立下了学习圣贤的志向。 VmI6YtBFdsAj2UdzvhI1c8HCXqaEU6rzurPnu3gwNkTDKN+QKdEZehjT8er5Kb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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