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劝君惜取少年时

接着说王勃,前文提到的大儒王通的孙子,诗人王绩的侄孙。因为诗歌所带来的名气,他的名声,比他的长辈们要大得多。

几乎没有人不曾读过那首《杜少府之任蜀州》(也就是《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最早的原作名,是没有“送”这个字的,本文沿用原名),不知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杜少府之任蜀州》虽然被推举得很高,然而单凭这一首,并不足以证明王勃是才子。起码对我而言是如此。我于是跑去找了王勃的诗集来读。结果发现,除却这首尽人皆知的成名作之外,王勃的诗集里尚有很多令人过目不忘的好诗。他有许多五绝,写得颇近于王维和孟浩然,而一些乐府歌行,如《临高台》,即使放在盛唐诗人里也毫不失色。考虑到他所处的时代和他的年纪,真不负才子之名。

我选几首录下来,供大家欣赏一下,以证明王勃实非浪得虚名,至于那首《临高台》篇幅比较长,后面有机会再详细说。

客心千里倦,春事一朝归。

还伤北园里,重见落花飞。

——《羁春》

客念纷无极,春泪倍成行。

今朝花树下,不觉恋年光。

——《春游》

山中兰叶径,城外李桃园。

岂知人事静,不觉鸟声喧。

——《春庄》

山泉两处晚,花柳一园春。

还持千日醉,共作百年人。

——《春园》

抱琴开野室,携酒对情人。

林塘花月下,别似一家春。

——《山扉夜坐》

这些诗句如春水幽凉,似山泉清冽,读了让人心里沉静,似看见一位安静优雅的少年,游赏春光,时而欢喜,时而忧伤。他知道很多事都是美好的,也是值得留恋的。他的心像玉壶里的冰一样,清澈无染。

如果这就是王勃,那么也许就没有日后生出的许多风波了。他会是孟浩然或是王维,却不是王勃。人性总是复杂的,王勃能写出如此空灵的诗句,行事却出人意表,叫人跌碎了一颗玻璃心。

王勃,字子安。这个表字,对他的人生真是一种反讽。

唐代的神童真是多,王勃是率先登场的一位。他成名真是早,是少年早慧的典型。也是家学渊源的缘故,从小就博学多闻,还不到二十岁,就已经进士及第。就连唐高宗读到他献上的颂,知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写,都连声赞叹他为“大唐奇才”。

上得君王赞赏,下得众人称美——身为当时朝廷最年轻的官员,他的才华惊动了整个大唐。即使是在传奇辈出的年代,出身名门、少年得志的王勃,仍是一个活着就可以类比为传奇的存在。

那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回头想起来,却是那么短暂。

明代陆时雍在《诗镜总论》中说:“王勃高华,杨炯雄厚,照邻清藻,宾王坦易,子安(王勃)其最杰乎?”我不能认同他对其他三人诗风的判断,对于王勃的评价却是恰当的。

在“初唐四杰”中,王勃年纪最轻,名声最大。关于“初唐四杰”的排名,后人争论很多,但不管如何争议,王勃都名列首位。

他的才华早早赋予他与年龄不相符的盛名,而他的儒学家教并没有令他的性格变得稳健。因为年轻,当之无愧的年轻,所以有任性妄为的轻狂。

二十岁时,王勃通过了一个特殊的考试,进入宫廷,担任了沛王府修撰,成为沛王李贤王府中的一名文学属官。因为年纪相仿的缘故,王勃很快博得了李贤的欢心。

从太宗朝开始到玄宗,唐宗室都有斗鸡的爱好(唐高宗本人不喜欢),李贤也不例外。某次他与英王斗鸡,王勃为讨他欢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文》。这篇给沛王助兴的文章,模仿了军事檄文的写法,滑稽又特别不庄重。

文章流传开来,原本赞王勃为奇才的高宗,怒而批道:“歪才,歪才!”高宗之怒并非无由,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属官,不加劝诫,反而写作檄文,有意夸大事态,是失职。小惩大诫,一道圣旨降下,王勃被罢职,逐出王府,逐出长安。

我很能理解高宗的愤怒,他对李贤的看重,好比是看到儿子身边一帮不学好的人,唯恐把儿子带坏了,做父亲的首先想到的是让这些人远离。虽然他更应该反省的,是李唐皇室这悠久的家风和他自己对儿子的教育。

可能有人会觉得王勃冤,我倒觉得未必。王勃身为皇子的属官,不是等闲玩伴,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他的职责之一,就是劝谏、约束皇子的行为。不管李贤听不听,这是他的责任,像贞观朝的魏徵对太宗的态度,才是正道。

如果做不到,最起码,他可以做到,不为了刻意讨主子的欢心,去作滑稽文章。才华不是用来这么不务正业的。

即使是以王勃自小接受的儒家教育理念来看,他的行为也是不妥的,已然违背了某种准则,趋向于佞臣,长此以往,若真的位高权重,真是不堪设想。无论高宗迁怒之下的处罚是否过重,王勃首先是错了。

这还只是开始,他的一生,总是重复着这样那样轻率的错误,让人又怜又恨。说起王勃,人们总爱说他英年早逝,言语之间充满了怜惜,仿佛是命运对不住他,然而他根本的问题,在于性格的轻率。

有才而无智,总是叫人惋惜的,若再添上少年的鲁莽,那就更要命了! LXPivzKqkzHBfOpRNGRDtW250bFzfkD5Y+49NxqLRDClA8rx7dt5pCSFzAr8tKZ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