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9年的时候来澳门的。我母亲和弟弟去了美国,而我来了澳门,是邓伯伯(邓小平)上台后来的。我母亲说女人去美国不太好,来澳门就留在澳门,她还寄给我生活费。
初到澳门,前路茫茫,我不知道在哪儿找工作,也不知道我这年龄(我那时四十九岁)可以做什么工作。那时我每天坐在白鸽巢,不知所措。结果有居民教我可以取些菜去卖。他们跟我说:“你怎么天天在这里坐?很多人在十月初五街拿个箩卖菜。”但是在十月初五街,经常要“走鬼”(流动小贩为躲避抓罚,相互招呼逃离的暗语),不要说罚钱的问题了,就怕会发心脏病。真的怕了。那些查牌队长一下车就巴巴闭闭(霸道耍横)地说:“不可以在这里卖。”
我不愿这样成天担惊受怕。后来我凭着自己的力气——我很够力的——推车卖菜。下面连条带子泊车用的,车子上面就放一块板子,最下面车底就可以放三箩菜,上面放两箩,推着五箩菜走。
后来,在美国的母亲、弟弟帮助我,他们每个月寄一百块美金给我。一百块美金只是刚刚够开支,其余的,能工作赚多少就赚多少吧。幸运的是,我成功向银行贷款,购得一间店铺。现时所见有两间店铺,另一间是后来又购买再扩充的。
一路走来,真的不容易,需要不停适应社会变化。这小小的士多也养活了我的家庭。我之所以能够安家置业,当然是靠自己的勤力。
—张玉芬在店内受访
—张玉芬与访谈员在店内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