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诉诸沉思的文学
——格非小说论

吴洪森

按叙述人称区分,格非的小说显示可分为第一人称的小说与第三人称的小说。

格非第一人称的小说没有完整的、首尾相贯的故事情节,主角在不同时空中的转移与活动,是联结故事片断的中介。在这些小说中,故事的情节线索是隐晦的,朦胧不清的。突出呈现的是主人公的矛盾心态——对性的矛盾与疑惑。以此也可把第一人称的小说称作表现心理冲突的小说。

与这类小说中的荒诞笔法及超验场景相应,小说的语言也极为书卷气,雅致的情调仿佛在读古籍,既柔和又迟缓。这就导致了梦幻般的恍恍惚惚,并且也像梦一样充满了暗喻。显而易见,作者非但不去制造作品的逼真,反而刻意暴露着小说的虚构。他明白无误地让你意识到:你是在读小说,读纯粹人工编造出来的小说。这与以往文学的传统方法是截然不同的。传统的方法是竭力掩盖作品的虚构性,千方百计制造逼真的效果,让读者相信作品中的事件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里面的人物都是尚健在的或至少曾经健在的。格非却反其道而行之,唯恐读者误以为真,努力扩大着小说与现实之间的鸿沟——而不是以伪饰的方法去遮盖它。这样,小说就成了与具体生活无干的纯心灵纯意识活动,是心灵与意识的幻想性构造。但正是通过这构造本身,使我们感受到小说之外的现实世界正在或已经对心灵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不过这种感受是极为抽象而又混沌一团的,仿佛睡梦中来自遥远的呼唤,你辨别不清这呼唤来自梦本身还是来自梦之外的现实,从而你也不知自己是睡着还是醒了,但由这呼唤引起的感受却是实实在在的,而这些感受又是理智一下子难以把握的,它是下意识受了触动的结果。因而一涉及具体的事物,就变得捉摸不定了。由于理智在阅读过程中,丧失了直接把握的可能性,要解读它们,须像猜谜般的费劲。可以说,这类小说本身就是一句放大的谜语,创作过程就是制谜的过程。它的魅力取决于你有否猜这种小说之谜的兴趣。把小说作为消遣,寻找轻松的读者恐怕无法卒读这类作品。这类作品是对读者的高纯度选择,正是有着选择读者的前提条件(选择的功能隐含在作品的语言与结构之中),该类作品才维持了它的纯文学性——目前还带有实验性质的纯文学性。

相比之下,格非的第二类小说,即以第三人称为叙述者的小说的可读性就强多了。这类小说故事完整,情节连贯,发展线索简洁明快。悬念的诱惑力不是引向结局——结局早已提前告诉了读者,而是引向致使该结局产生的过程,而过程与结局之间的联系,是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并且这种联系是以暗示的方式呈现的。这就使小说具有了神秘感——一种参与了重大密谋的神秘感,一种命运被他人操纵与控制,而又不知这他人是谁的神秘感。在这里,过程即情节即结构,三者是同一的,占据着作品最醒目最重要的位置。而硬朗明快,刚性而具质感的语言为情节结构的醒目与魅力的焕发起到了恰如其分的作用。“时间”在这里是揭露一切秘密的上帝,他让“时间”来证明被“空间”所隐藏的东西。

格非的三篇故事化小说,与写作的时间顺序相对应,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天空向地面下降,从浪迹海外到游子回归的过程。《追忆乌攸先生》 是格非首次变成铅字的作品。这篇小说的招式可让人看出师从马尔克斯《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但尚缺内功,处于花拳绣腿的阶段,一心着迷于悬念结构的营造,追求表面上的花哨迷惑而气喘吁吁地顾不上其他。人物像影子在纸糊的村庄中晃动,抽象意识像可口可乐广告贴在村庄的墙上。但若不存心挑剔(批评的职业病),这篇小说还是饶有趣味的,虽然经不起再三阅读,但只读一遍的话,你绝不会感到吃亏。从这篇小说可以看出格非具有迅速而又准确地领悟艺术大师匠心所在的天赋,并且能把这种领悟转化为自己的血肉。发表在八七年第六期《收获》上的《迷舟》,虽然可以从中看到博尔赫斯的影子,但情节的展开,结构的安排和命运的哲理意识已经不可分割地融贯在一起,使小说既有可喜的艺术魅力又有深刻的意味。其缺点还是过于抽象,使得较为深刻的哲理丧失了丰厚胴体的包蕴。顺便说一句,正是由于小说的这一弱点,使得原先兴致勃勃,打算把它改编为电影的张艺谋,在着手改编时,发现这种抽象性已成了他难以逾越的障碍,只好束之高阁(暂时?)。过于抽象的缺陷,终于在新近写就的《大年》 中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进。对于生命的抽象意识在这篇小说中获得了具体的历史内涵。其中不仅事件颇有意味,发人深省,人物也具有一定的个性,而透过个性呈示潜在的内心活动则占据了小说的主要地位。由此可见,格非已开始把结构故事与表现心理这两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年》肯定属于当代文学的好作品之列。关于这一作品我将在后文单独进行分析。

格非的两类小说贯穿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性与死亡。在他的作品中导致死亡事件的第一因素是性。但他并没有简单地在两者之间进行线性的因果串联,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揭示了性与死亡之间由于其他因素的偶然介入才发生的关联。就如同行驶中的列车,半途跳上一伙打劫的蒙面强盗,对抗之下,使原指望通向幸福的列车坠下了深渊。

性与死亡相关联的缘由是多种多样的:或者由于命运的捉弄、荒谬的误解(《迷舟》中萧去榆关偷看情人,却被奉命监视的警卫员误为通敌将其枪杀);或者由于欲望的冲突(《大年》中豹子不知道唐继尧也看上了玫,从而走向了死路);或者由于无意间挡了道,在别人眼中是个他者,莫名其妙地成为别人欲望的牺牲品(《褐色鸟群》中,“我”骑车跟踪一女人时,把另一骑车人——他者,撞入路旁的水沟中淹死);或者由于在欲望驱动下的越轨行为(《大年》中豹子为了占有玫,以杀富济贫的名义枪决了开明绅士丁伯高。《褐色鸟群》中并未死亡的酒鬼丈夫被妻子埋葬),如此等等。

性与死亡这一主题在格非的两类小说中,各有所侧重。在第一人称小说中,死亡只是作为阴影,隐隐约约地笼罩在性诱惑之上,成为主人公一方面被性诱惑牵着鼻子走,另一方面当两性进入实质性接触时又恐惧不安的根源。而这种矛盾的产生归根到底是因丧失了对自我生命价值的判断造成的。他不知道对于爱的追求是生命的实现,还是生命的丧失。当拥有内在的心理时间时,那无情而冷漠的客观时间悄悄地流逝了(象征季节的候鸟飞走了)。在客观时间与主观时间之间,该遵从哪种时间呢?时间的焦虑毁掉了性爱中轻松自由的心态。没有爱的时候渴望着爱期待着爱,有了爱之后却发现:恋人伸展着双臂互嵌的阴影当中有一块空白——那块空白是一具骷髅 。传统的性与道德之间纠葛矛盾的主题已从格非的视野中消灭,他思索的是新问题,在开放时代失去性选择标准之后的困惑,性与爱相分离的苦闷。在《没有人看见草生长》中,他曾以荒诞的笔法写道,一对新婚旅行的夫妇与另一对夫妇在途中相遇,宿营野地,早上醒来后发现睡在身旁的竟是别人的妻子。多年之后,当主人公为年轻时的冲动后悔时,那女人梅却告诉他,那天晚上她看见他的妻子先和她丈夫睡在一起。作品以“爱情象流水”作为结束句,是意味深长的,你既可当作正话来理解也可当反话来读。与看待性爱的矛盾态度相应的是,爱情究竟取决于对象,还是取决于自己的想象与体验。在《陷阱》 中,主人公跟随一个女人走了很久之后,发现她的历史经不起查考,她的过去纯属虚构。其潜台词是所爱的对象经不起了解,而揭露了表象的虚假。该小说的最末一句话,同样可从两个对立面来阅读的:“关键在于你如何记忆少女。”

在第三人称的作品中,性的毁灭力量只是作为潜在因素起着作用,作者着重的是对命运的关注。如果说在第一人称小说中人对于生命还有一点主动性,那么在第三人称小说中就揭露了生命被身外之力所控制所操纵的性质。这里面的死亡事件几乎都是由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插曲引起的,这就更加体现了生命的无常与偶然。格非看见了欲望的二重性:它既是生命的体现又是生命的毁坏。而当欲望毁去的价值大于它的生命本身后,我们在感受到欲望的荒诞性同时也不能不感受到生存的荒诞。

如果说格非对生命持悲观主义态度,那是不够正确的。他的小说毫无感情色彩,根本谈不上悲观或乐观。传统作家中也有不少人强调创作时要克制情感,要冷静,描述要不动声色。如契诃夫就说过:我只有使自己冷得像冰块一般,才能进行创作。但他们的冷静是为了使读者激动,他们的不动声色,是为了使读者涕泪汪汪。但格非的小说,不仅文字本身滤尽了感情,读者读后也冷静得可怕,与作者一样地不动声色。这种“无情”的文学意味着什么呢?

现在来谈《大年》。

作品中的主角应该说是两个,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在明处的豹子自以为领导着村庄的“革命事业”,希图借助这一“事业”结束由于惯偷而被遗弃于群体之外的历史。但他的所作所为到头来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为唐继尧达到个人目的铺平了道路,自己却成为承担一切罪责的替死鬼。豹子并不是值得同情的人物,他也是罪有应得。然而,问题在于:他内心的罪恶欲望是经唐继尧以革命的名义启发后,才得以肆无忌惮地释放出来的。

从豹子的“革命行动”,我们可以发现所谓革命与传统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他成为小偷后,就被村庄的每一个人所蔑视,连自己的母亲在打算自杀前都会雇人来杀他,以免活在世上辱没家门。他是一个无人理睬的孤独者。他承受不了这种孤独的滋味,多次发誓再也不偷了,想回归到所属的群体中去。但惯偷的恶名使他不可能再被群体接受。要让群体重新接受,只有采取过激的行动,以杀富济贫的英雄面貌出现,从而一举洗刷自己的名声。这是一条立时见效的捷径。因此,“革命”对于豹子,不仅是胃的需要与生殖器的需要,也是寻找精神的归宿。从他对群体的依赖上,可以看出,他虽然表面上敢造反敢杀人,霸气得很,实际上极为虚弱。他不是个真有胆识有魄力的强盗,而是个“顽童式的强盗”。他敢闯祸,敢流浪,最后还是要回家找“妈妈”。

可见,对于豹子来说,“革命”还具有赎罪的意味——赎回他背叛道德,辱没家门之罪。一顶杀富济贫的英雄桂冠就是他赎罪的资本。所以豹子式的革命并不是对传统的破坏,而仅仅是凭借暴力强制性地来次财富再分配,以此收买民心,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唐继尧的职业是郎中,一个乡村知识分子。此人极善于搞谋术,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有朋友:既是绅士丁伯高的座上宾,与新四军的交情又非同寻常。此人是个出色的外交家,即使对待贫苦农民也同样和蔼可亲,乐善好施,连惯偷豹子没衣穿,他都会毫不迟疑地把自己的羊毛袄扔给他。丁伯高也施善行,是个开明绅士,但因与穷人之间的财富差距,仍免不了招人忌恨。他除了德行之外又无暴力的支撑,一俟天下大乱,只好惶惶不安。可是唐继尧,无人会对他有半点非议,他没有惹人眼红的财富,而作为道德的财富早已众口成碑。

在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一个人若善结人缘,与各种势力集团都有交情,且自己的社会声誉又极好,那就无疑将立于不败之地。如果他还拥有自己的实力集团,那简直所向无敌了。退可保身,进可成“事”。天下太平时,他可作为著名贤士受人尊敬;天下大乱时,摇身一变就是英雄伟人。这种人深谙“国情”,他不但头脑冷静清晰,知道传统道德的巨大作用,还善于巧妙地借助这种力量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因此,这种人永远把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当作头等大事,在名誉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悄悄地实现着自己的欲望,这种人的真正欲望是深藏不露的,别人无法操纵他,而他却可以利用别人的欲望来进行操纵。

唐继尧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看上了丁伯高的二姨太,却照样不动声色地帮丁伯高的忙,而另一面却将要杀丁伯高的豹子介绍进新四军,轻轻松松地连排两场借刀杀人戏,借豹子之刀杀丁伯高,又借新四军之名除掉豹子。这是一个播弄历史的知识分子,一个有道德美名,实际上极端自私,为了个人欲望不惜置人于死地的知识分子。

当代文学中的知识分子形象始终是个可怜虫。格非写出了这样一种知识分子形象,是具有新意和深意的。

马尔克斯说过,作家的职责在于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遗忘的历史。除了写作方法外,马尔克斯的文学观不知是否也对格非产生了影响。记得格非有一阵极为热衷“冒险的叙述”,认为“叙述冒险的时代”已经过去,但他很快坐下来沉思历史了。

我们中国人特别容易遗忘灾难的历史,更不去追究导致灾难的原因。就拿眼下来说,“文革”刚过去不久,却几乎被彻底遗忘了。而遗忘了历史,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在浮躁狂热与麻木痴呆两个极端上摆动不停。桑塔耶那说:“凡不研究过去者注定要重复过去”。为了不再重复过去,我们特别需要能冷静沉思的品格,可我们又恰恰最缺少这种品格。

写到这里,我突然领悟了格非的“无情文学”,这正是一种诉诸于沉思的文学。

原载《上海文学》1988年第12期 ZDUg3bqlXZRfnpsZ35SL0TyK1ZC+JMmGqIhxJjuPzSMkRVFH3RepEdE3UW56haCJ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