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意思?在较弱的意义层面,我在这里所说的科学的价值观是指人们可能会希望科学家拥有的那些价值观,只要这些价值观受他们的职业的影响即可。在较强的意义层面,科学的价值观指直接通过科学知识获得的价值观,就像有些人直接从宗教典籍中获得价值观一样。这个意义上的价值观正是我强烈拒斥的。 自然之书如果成了价值观的一个来源,那么也许不会比以传统的圣贤之书为价值观的来源差很多,但是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价值观的科学的含义是指,如何对价值观的来源进行科学研究。这种科学研究本身应该是价值无涉的。这是一个学术问题,这一点不应该比我们的骨头来自哪里这类问题更有争议。有人认为结论可能是,人类的进化史对我们的价值观没有任何影响,但这并不是我将要得出的结论。
与一般人相比,科学家在私人生活领域是不是更不可能(或更可能)欺骗自己的配偶或税务官呢?我很怀疑这种说法。但是在职业生涯中,科学家们确实有强烈的理由珍视简单的真理。科学家这个职业是建立在如下这个信念的基础上的:确实存在超越文化多样性的客观真理,而且如果两位科学家提出了一个完全相同的问题,那么最终就应该抵达同一个真理,无论他们以往的信仰或文化背景如何,也无论各自的能力限度如何。要强调的是,这个结论与一些广为人知的哲学信念并不矛盾:科学家并不能证明真理,而只能提出一些无法被驳倒的假说。哲学家可能会说服人们,科学家所说的事实只是一些未被推翻的理论,但是确实有一些理论,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身家性命打赌,它们是永远不会被驳倒的,这些理论就是通常所说的真理。 [1] 不同的科学家,无论地理因素和文化传统将他们分隔得有多远,最终都会在一些未被推翻的理论上“聚首”。
这种“世界观”与当世社会的某些流行论调相去甚远。例如,有人声称:
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客观真理,我们的真理是我们创造的。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客观现实,我们的现实也是我们创造的。相反,确实存在某种精神性的、神秘或内在的求知方式,比我们的普通求知方式更加优越。 如果某个经验看上去是真实的,那么它就是真实的。如果一个想法对你来说似乎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是正确的。我们无法获得对现实的本质的认识。科学本身就是非理性的或神秘的。科学只是另一种信仰或信念体系,或者干脆就是另一种神话,它并不拥有更加充足的理由。信念是否真实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们是不是对你有意义。
这种疯狂的谎言竟然大行其道!可悲、可叹、可恨!如果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么我根本不愿意继续活在这样的世界中!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将进入另一个黑暗时代。尽管那个黑暗时代并不存在“使世界变得更加邪恶、更加无法忍受的堕落科学” ,因为那时根本不会存在任何科学,也就谈不上科学堕落不堕落了。
是的,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只是一个近似结果,甚至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也可能在未来的某个时候被别的什么理论取代。但是,这并不会使万有引力定律和广义相对论堕落为与中世纪的巫术或远古部落的迷信一样的东西。牛顿的定律虽然是近似的,但是你可以在生活中很好地利用它,而且我们也确实经常这么做。当你乘坐的飞机起飞后,你相信这是因为意念悬浮还是物理学,是因为魔术飞毯还是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即使你是一个文化相对主义者,答案也是不言而喻的。不管你是在哪种文化传统下长大成人的,伯努利原理 都不会因为你进入了“非西方国家”的领空而突然失效。或者,在预测特定的观察结果的时候,你会站在哪一边。正如卡尔·萨根所指出的,许多现代人就像里德·哈格德(Rider Haggard)笔下蒙昧的英雄一样,将相对主义的野蛮时代与当今的新时代完全混淆了,尽管在新时代,我们可以提前1 000年准确地预测日全食。
卡尔·萨根不幸去世了。虽然我只见过他一次,但是我非常喜欢他的书,我会怀念他,他就像“暗夜中的烛光”(Candle in the Dark)。 [2] 我这次演讲的一个目的就是纪念萨根。而且,我将会在这里引用他的著作。前面提到的与日食预测有关的评论就来自萨根在去世之前出版的最后一本著作《魔鬼出没的世界》( The Demon-Haunted World )。在书中,萨根继续写道:
假设你得了致命的贫血症,你可以去找巫医,请他驱走使你得这种恶疾的魔咒,你也可以服用维生素B 12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远离小儿麻痹症,你可以祈祷,你也可以为他接种疫苗。如果你想知道未出生的孩子的性别,你可以“请教”算命水晶吊链……但是平均来说,它们只有50%的准确率。如果你真想准确地预知未出生的孩子的性别(比如你希望准确率达到99%),请试试羊膜穿刺术和超声波检查方法。是的,请试试科学吧。
当然,科学家们也经常会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但是只要出现了能够证明对方观点正确的新证据,科学家就非常乐意改变自己的观点,而且他们对此感到非常自豪。任何带来新发现的研究方法都会公之于世,同时,任何遵循相同研究方法的其他人都应该得到相同的结论。如果你说谎,对实验数据造假,或者只发表支持你自己喜欢的结论的那部分证据,一般来说都会被发现。无论如何,要通过科学研究成为富翁是很难的,那为什么还要撒谎呢?那会破坏从事这个职业的唯一乐趣。如果非要说科学家也会撒谎,那么他们对科学杂志撒谎的可能性要比对自己的配偶或税务官说谎的可能性低得多。
不可否认,确实出现过科学诈骗的案例,而且不止一例。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在科学界,数据造假是“首恶”,是绝对不可原谅的。这在其他职业中是很难想象的。科学界这种极端的价值判断导致了一个不幸的后果,那就是科学家特别不愿意揭发那些可能做假数据的同行。考虑到科学界对造假的零容忍,这种揭发简直就像是普通人指责他人同类相食或具有恋童癖。因此,这种怀疑可能会被压制,直到证据显露以至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为止。而到了那个时候,很可能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如果你篡改实验记录被发现了,同行的口水就会把你淹没。如果你用现金支付园丁工资,以此来避税,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成为一个社会贱民。但是如果一个科学家被发现数据造假,那么他就会成为科学界的贱民,他的同行会视他如瘟疫,他将会被整个科学界毫不怜悯地永远排除在外。
如果是一个出庭律师犯错,他可以尽其所能利用口才为自己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他可以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事实和倾向性的证据,即使他自己不相信也没关系,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会获得同行和公众的钦佩,并因这种成功得到丰厚的回报。 但是,如果一个科学家也这样做——借助各种修辞手法、扭曲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自己喜欢的理论,那么他至少会受到一些温和的质疑。
在通常情况下,科学家们的价值观决定了,当“指控”一个人在主张什么的时候,或者更严重一些,当指控一个人通过玩弄技巧来主张什么的时候,这种指控是需要回应的。 但是,使用修辞手法来揭示你认为真的存在的东西,与使用修辞手法去掩盖你认为真的存在的东西,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有一次,我在一所大学参加了一场关于进化论的辩论。当时,最有力的为神创论辩护的演讲出自一位年轻女子之口。巧合的是,晚餐时,她恰好坐在我的旁边。当我对她的演讲表示赞赏时,她却立刻告诉我,她对自己说的东西完全不相信。她只是把这当成了一个训练场——通过为她自己认为是错的一方充满激情地辩护来锻炼自己的辩论技巧。毫无疑问,她会成为一名好律师。当然,在接下来的晚餐时光中,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对她保持礼貌,无论她可能会对我作为一名科学家所秉持的价值观说些什么。
通过这个例子我想说明的是,科学家有一整套价值观。根据科学家的价值观,大自然的真相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可能是我们中的一些人会对占星大师、有特异功能的大师以及类似的江湖术士深恶痛绝的原因,尽管许多人可能会认为他们只是“另类”艺术家,是可以容忍的。
关于诽谤的法律会惩罚那些故意说关于他人的谎言的人。但是如果有人通过说一些关于大自然的谎话来赚钱,大自然无法起诉,那些人却可以大占便宜。你可能不会认同我的价值观,但是我确实希望大自然也拥有法庭上的代理人,就像那些被虐待的孩子一样。
热爱真相的一个缺点是,它可能会导致科学家矢志追求真相,而不管真相是不是可能带来不幸的后果。 科学家确实应该承担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去警告社会大众关注这些后果。爱因斯坦也承认这种危险的存在,因为他说过,“如果我早就知道这些事情,我宁愿去当一名锁匠”。爱因斯坦当然不会真的成为一名锁匠,而且当机会来临时,他签署了那封著名的信件,警告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关注原子弹问世的可能性及其危险。许多人对科学家怀着莫名的敌意,其实他们的做法相当于枪毙报告坏消息的信使。如果天文学家警告一颗巨型小行星会与地球碰撞,那么有些人在碰撞发生前的最后一个想法可能是“这都要怪那些该死的科学家”。对于疯牛病(BSE), 许多人的反应也与杀死信使没有什么两样。当然,与撞击地球的小行星不同,疯牛病真的必须归咎于人类的所作所为。科学家们许多时候不得不忍受这些,就像忍受食品工业的贪婪一样。
对此,卡尔·萨根也说过,许多人经常问他,他是否相信存在有智慧的生活。他很谨慎,说他的答案倾向于“是的”,但他的语气谦逊,甚至还带着一些不确定。
经常会有人问我:“你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我说:“我已经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了。”“是的,不过你内心深处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其实总是在尽可能努力不用自己的心去想,而用自己的脑袋去思考。如果我对“理解宇宙”这个任务是认真的,那么用大脑之外的任何东西去思考(无论那有多诱人),都很可能会给我带来麻烦。获得证据之前,你可以坚持自己的判断,这没有问题。
在我看来,对私人化的所谓内在启示的这种不信任,也是从事科学研究的经验带来的另一种价值观的体现。私人化的启示不符合科学方法的要求:可验证、有证据支持、准确、可量化、一致、主体间性、可重复、普遍和独立于文化环境。
此外,有一些科学的价值观同时也有可能被视为类似于审美价值观。在这个问题上,爱因斯坦的观点经常被引用。但是在这里,我想引用的是伟大的印度天体物理学家苏布拉马尼扬·钱德拉塞卡在1975年发表的一次演讲中的一番话(当时他65岁):
在整个科学生涯中……最令我震惊的一个经历就是认识到,新西兰数学家罗伊·克尔(Roy Kerr)发现的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方程的准确解,提供了填满宇宙中无数个黑洞的绝对精确的表示方法。这种震惊是为“绝美的事物而颤抖”。这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在数学的美感指引之下去探索得到的发现,在自然界中找到了自己精确的复制品。它说明,对于美,人类的心灵会做出最深刻、最复杂的反应。
钱德拉塞卡这番感人至深的话与诗人济慈(Keats)的不朽名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人生真谛,夫复何求!
科学还有超越美学的地方,主要体现在科学家往往愿意以牺牲短期利益为代价追求长期价值。例如,科学家会从广袤的宇宙空间的延伸、从漫长的地质时间的打磨中汲取灵感,而不会仅仅局限于人类狭隘的短期利益。科学家特别关注那些隐藏在“永恒的表象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的东西,尽管这样做会令他们面临一种风险,即被指责过于冷漠、不通人性。
卡尔·萨根生前出版的倒数第二本书《暗淡蓝点》( Pale Blue Dot ),就是围绕着从遥远的宇宙空间看到的这个世界的诗意形象而展开的。在书中,萨根这样写道:
再看一下那个光点吧,它就在那里,那就是我们的家园……在浩瀚无垠的宇宙剧场里,地球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舞台。想想所有那些帝王将相吧,他们杀伐征战,所到之处血流成河,但是所有的荣耀和胜利,都只能使他们在某一瞬间成为那个光点的主宰。再想想那个光点上某一个角落的居民对别的角落的居民所犯下的无穷无尽的杀戮罪行吧,他们之间的误解何其多,他们相互之间的迫害何等残酷,他们相互的仇恨何等强烈。但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
我们妄自尊大的想法,想象中自我的重要性,我们在宇宙中拥有某种特权的错觉,都会受到这个暗淡蓝点的挑战。在包裹着一切的黑暗的浩瀚宇宙中,我们生活的星球只是一个孤独的光点。在广袤无垠的宇宙当中,我们的地位晦暗不明,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告诉我们,从宇宙中别的什么地方会有救星从天而降,帮助我们脱离现在这种处境。
然而对于我来说,刚刚读给大家听的这个段落中唯一令人黯然神伤的地方就在于,它的作者已经不能再开口说话了。科学的发展会不会使人类自身显得渺小卑微,主要是一个认识态度的问题。在许多人看来,科学的价值观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认为这种宏大的宇宙图景本身是令人振奋、催人上进的,而不仅仅是冷寂、空洞的。
除了要合法、不任性妄为之外,我们对待大自然也可以是温情脉脉的。大自然中有些事物很神秘,但是奥秘从来都不等于魔法。而且,奥秘只有在最终得到了解释之后,才会显得更加美丽。事物是可以解释的,而科学家有幸承担了解释这些事物的责任。在我们这里有效的法则在“那里”也同样有效,而“那里”意味着遥远的星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以一段非常著名的讨论“树木交错的河岸”作结。在那里,达尔文指出生活的一切复杂性“全都出自在我们周围起作用的一些法则……”,然后他继续写道:
经过自然界的战争,经过饥荒与死亡,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为崇高的产物,即各种高等动物便接踵而来了。追根溯源,生命及其蕴含的力量,最初仅仅包含在一种或几种形式当中。我们生活的这颗星球一直在按照固有的引力定律循环往复地运行着,但是生命已经从最简单的形态进化出了无数美丽、奇异的物种,而且依然在进化之中。生命作如是观,何等壮丽恢宏!
似乎物种进化的漫长历史本身就可以构成必须保护物种的一个有力论据。当然,这也直接涉及价值判断,大体上与那种因漫长的地质年代而激起的保护地球的信念相当。在以前的著作中,我曾经引述过奥里亚·道格拉斯-汉密尔顿(Oria Douglas-Hamilton)对津巴布韦的大象惨遭剔骨剜牙之厄运的悲痛之情:
我盯着那些被废弃一地的象鼻心里想着:要花几百万年才能进化出这样一种奇迹啊。大象的鼻子已经非常复杂了,足足有五万块肌肉,由一个同样复杂的大脑控制。它能够使出千百斤的力道,能扳、能推、能摇……同时,它还能够完成许多非常精细的动作……但是现在,它就被丢在那里,就像我在非洲各地见过的无数象鼻一样。
这段文字非常感人,而我在这里引用这段话是为了说明一种特定的关于科学的价值观,这也是奥里亚·道格拉斯-汉密尔顿夫人强调复杂的大象鼻子的出现经历了数百万年进化的原因,而不是大象免遭残害的权利,或者说大象忍受伤害的能力,也不是野生动物能够丰富人类的认知或增加国家旅游收入的价值。
当然,进化角度的这种理解与上述从权利和痛苦承受能力出发进行的论证并非全然无关。我下面就会阐明为什么不能从科学知识中推导出根本性的道德价值观。功利的道德哲学家们并不认为存在绝对的道德价值观,他们还揭示了特定的价值体系中提示不同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和不一致之处的作用。 [3] 绝对主义者将人类权利拔高到了超过所有其他物种的位置,要观察和评估这种做法的内在矛盾,进化科学家有着天然的优越条件。
“亲生命派人士”(Pro-lifers)断言,生命是无比珍贵的。他们当然有权利这么说,问题在于,他们一边这样说着,一边还在开开心心地大嚼牛排。这样的人真正“亲”的“生命”,无疑只限于人类的生命。也许我们不能说这一定就是错的,但是进化科学家至少能够提出警告:这里面存在着不一致。将胎龄为一个月的人类胎儿流产掉是谋杀,射死一头有感知能力的成年大象或大猩猩却完全没有关系?不是的,这绝非不证自明的道理。
非洲古猿生活在距今约六七百万年以前,它是所有现代人类和大猩猩的共同祖先。出于很偶然的原因,将人类与非洲古猿连接起来的中间物种——直立人(Homo erectus)、能人(Homo habilis)、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属的各个成员,以及其他古人类都灭绝了。同期灭绝的还有可以将现代大猩猩与同一个祖先联系起来的中间物种。如果这些中间物种没有灭绝,如果在非洲的丛林和热带草原上突然出现了这些特殊的种群,无疑会导致非常严峻的后果。你将可以与另一个人交配生子,他(她)又可以和另一个人交配生子,另一个人又可以和再另一个人交配生子……将这个链条不断延伸下去,最终将抵达与大猩猩交配并生子。这个交配链条中的某些关键物种现在已经灭绝了,而那纯粹是一种糟糕的运气所致。
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一个轻率的思想实验。唯一的可争论之处在于我们需要假设这个链条中存在多少个中间阶段。而在证明以下结论的合理性时,有多少个中间阶段并没有什么关系。绝对主义者将智人提升到了高于所有其他物种的位置上,对人类胎儿或脑死亡的植物人看得比成年黑猩猩更高,但是面对上述链条,这种“种族隔离”观念会像纸牌屋那样即刻分崩离析。或者,即使有人特别顽固,上述与“种族隔离”的类比也不会是无的放矢,因为面对前述由生存着的中间物种构成的连续体,如果你非要坚持将人类与非人类物种分开不可,就只能通过申请支持种族隔离的法庭来裁定某个特定的中间物种能不能与人类“通婚”。
这种进化逻辑不会破坏所有关于人类权利的理论,但是它肯定会破坏绝对主义人类权利理论,因为它证明将人类物种特别分离开来取决于其他物种灭绝的偶然事件。如果道德和权利原则上是绝对的,那么在乌干达的布顿哥森林保护区发现的新物种就不会给它们带来威胁。
现在,我要从对较弱意义层面的科学的价值观的讨论,转到较强意义层面的科学的价值观,即将科学发现作为价值观的直接来源的观念的讨论上来。博学多才的英国生物学家朱利安·赫胥黎爵士 致力于让进化论成为伦理学,甚至宗教的基础。对他来说,善就是能够促进进化过程的东西。赫胥黎爵士的爷爷虽然没有被封为爵士,但他比赫胥黎更加出名——托马斯·亨利·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托马斯·赫胥黎的观点与他的孙子几乎完全相反,而我更认同托马斯的观点。
朱利安·赫胥黎对进化的意识形态化的迷恋,部分源于他对进步的乐观想象。 [4] 曾几何时,置疑进化是不是真的意味着进步成了一种时尚。这是一个有趣的论点,我对此有自己的看法, [5] 但是在这里,它暂时被前面提出的问题压倒了,那个问题是:是否应该将我们的价值观建立在进化或任何关于大自然的其他结论的基础上。
进化可能具备、也可能不具备一名学术生物学家和朱利安·赫胥黎所想象的那种进步性。无论他对生物学的理解是否正确,显然我们并不需要在构建价值体系时模仿这种进步性。
如果我们从进化本身以及有些人所声称的进步动能,转向达尔文的进化机制——适者生存,那么这个问题将会变得更加严峻。托马斯·赫胥黎对此从来没有幻想,这从他的罗马讲座可以看得很清楚。他是对的。如果你一定要把达尔文主义当作一场道德剧,那它将是一个可怕的警告。自然界确实是弱肉强食的,最弱者确实会一败涂地,自然选择确实有利于自私的基因。在旁观者眼中,猎豹和瞪羚的赛跑也许是一场优雅的游戏,但其实质是以鲜血为代价的,双方的祖先都已经为此承受了无尽的痛苦。一代代的瞪羚惨遭屠戮、一代代的猎豹活活饿死,才最终形成了有着优美的流线型外表的现代猎豹和瞪羚。自然选择的产物——所有形式的生命,是既美丽又丰饶的。而自然选择过程本身却是恶意、野蛮和短视的。
我们都是达尔文式的生物,这是一个学术事实。我们的外形和大脑都是自然选择塑造的,那是一个冷漠无情的盲眼钟表匠。但是,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喜欢它。相反,达尔文式的社会不是我的任何一个朋友想要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对于那种我会尽一切努力去远离的政治生活,“达尔文式的”可以说是一个恰当的修饰语——那是一种过分世俗化的、越过了最高界线的撒切尔主义。
在这里,请允许我为自己说一两句话,因为我真的已经厌倦了被当作恶意的、冷血无情的竞争的政治代言人,我也不想继续被指责为提倡将自私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鼓吹者。就在撒切尔夫人赢得1979年的大选之后不久,史蒂文·罗斯(Steven Rose)教授在《新科学家》( New Scientist )杂志撰文写道:
我在这里并不是暗示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公司(Saatchi & Saatchi)雇了一批社会生物学家为撒切尔夫人撰写演讲稿,甚至也不是暗示牛津大学和萨塞克斯大学的某些教员已经开始为自私的基因这个简单事实有了实用的表达而欣喜,就像他们一直努力试图告诉我们的那样,符合时尚的理论与政治事件的巧合比这还要复杂得多。但是我确实相信,当20世纪70年代末期向右翼转变的历史开始进入史书的时候,从法律和秩序向货币主义和(更自相矛盾的)对国家主义的抨击的转变,以及向科学中的流行观念的转变(尽管在进化论中,这种流行观念的转变仅仅体现为从群体选择模型转移到亲缘选择模型),所有这些都被视为那个推动了撒切尔主义者(他们坚持一种始终不变的、19世纪式的热爱竞争且排外的人性观念)获得权力的巨大潮流的一部分。
这段话中提到的“萨塞克斯大学的某些教员”指的是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他在写给下一期《新科学家》的信中给出了适当的回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难道还能篡改方程式吗?”
在当时,他们根本无法理解,人们完全可以对自然界中进化过程得以发生的方式持有某种学术信念,同时又否定将这些学术信念转化为政治信仰的可取性。这种无能导致他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由于遗传达尔文主义在应用于人类社会时会有不可取的政治内涵,所以也就不可以承认它在科学上是正确的。
他们和许多人一样,都在所谓的积极优生学上栽了跟头。他们的前提假设是,为了某些能力而有选择性地“培育”人类,例如跑步速度、音乐才能或数学计算能力,在政治上和道德上都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因此,积极优生学观点不可能被科学排除掉。然而,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一种不管前提、不符合逻辑的推理。而且对不起,我不得不告诉你,积极优生学不会被科学排除。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人类会像牛、狗、鸡等动物以及谷类植物一样,很容易对选择性“培育”做出反应。我想要说明的是,我没有专门申明并不意味着我赞成这一点。
有些人会承认身体优生学的可行性,但是对于精神优生学就非常警惕。也许你可以“培育”出一个游泳奥运冠军“种族”,他们也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永远不能“培育”出一个智力更优胜的“种族”。这可能是因为并不存在一种衡量智力的一致方法,也可能是因为智力从来不是只会在一个维度上变化的单一变量,还可能是因为智力不会在遗传上发生变化,又或是因为上述三点的某种组合。
如果你试图通过上述某一条思路来“拯救”精神优生学,那么很遗憾,我只好再一次承担起这种“让你希望破灭”的令人不悦的责任。如果我们不能就如何衡量智力达成一致,那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针对任何有争议的衡量指标或者它们的组合进行“培育”工作。什么样的狗才算得上是一只俯首听命的狗?对此人们也许很难达成一致,但是这并不会妨碍我们培育温顺的狗的努力。如果智力不是一维变量,那也同样没有关系。奶牛的产奶能力和赛马的奔跑能力很可能也是如此。即使对应该如何测量它们,或者对它们是否构成变化的一个维度有争议,你仍然可以展开培育工作。
至于说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任何一种不同方式的组合测量的智力在遗传上不会有变化,这种说法几乎不可能是正确的,理由如下。你只要承认我们的智力比黑猩猩以及所有其他猿类动物都要高(无论你选择的智力的定义是什么),你就得同意智力在遗传上会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的智力比600万年前的猿更高,而600万年前的猿是我们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那么人类祖先智力越来越高的进化趋势的存在就是无可辩驳的。脑容量越来越大是一个确凿无疑的进化趋势。事实上,这是脊椎动物化石记录中最显著的进化趋势。我们知道,除非出现相关特征的遗传变异,否则进化趋势就不可能存在,这里指脑容量大小和智力。综上所述,人类祖先的智力存在遗传变异。有可能人类智力现在已经不再发生遗传变异了,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但也未免过于奇异了。即使是源自双生子研究的证据也不支持这种可能性。 我们可以放心地从进化逻辑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类在智力方面有遗传差异,而且智力可以定义为将我们与猿类祖先区别开来的那种东西。在使用相同定义的情况下,如果愿意,我们就可以利用人工选择“育种”来继续推动与以往相同的进化趋势。
当然,我不需要说太多,就可以证明这样一种优生政策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这样一种价值判断正是避免这种错误发生的正确理由。而且,我们不能让价值判断将我们推得过远,使人们得出错误的科学信念:人类优生学是不可能的。说幸运也好,说不幸也好,自然女神对人类价值观这种“狭隘”的东西是不会大动干戈的。
后来,罗斯与美国智商测试的倡导者之一利昂·卡明(Leon Kamin)展开合作;再后来,他又与著名遗传学家理查德·路翁亭(Richard Lewontin)一起撰写了一本书,重复了上面这些错误以及许多其他错误。他们还认为,社会生物学家希望自己不会像我们的科学这样“法西斯”。他们的(错误)观点是,应该让我们变得更好;同时他们(同样错误地)试图在我们(也许还有他们)所持的关于心灵的机械解释中找到矛盾之处。书中这样写道:
这样一种立场是,或者说应该是完全符合爱德华·威尔逊 (Edward Wilson)和道金斯提出的社会生物学原则的。 [6] 然而,采纳这种立场将使他们陷入两难境地,先前强调过,他们发现人类(假设是自由人)的许多行为天生的内在性质是非常没有吸引力的(使用了恶意、灌输等词语)……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威尔逊 [7] 和道金斯引入了自由意志,以便让我们能够反对自身基因的命令,如果我们愿意的话。
罗斯等人抱怨说,这种做法等于回归了笛卡尔二元论。罗斯和他的同事们声称,不能在认定人类是由基因编程的生存机器的同时,又呼吁人类反抗基因的命令。
但是这真的有什么问题吗?不需要引入关于决定论和自由意志的哲学思想(哲学讨论并不容易), [8] 我们就可以观察到,人类确实违背了基因的命令。在采取避孕措施时,我们在反抗基因的命令;在做讲座、写书或演奏乐曲时,我们也在反抗基因的命令,因为我们没有一味地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传播我们的基因。
这很容易理解。这里根本不存在任何哲学难题。自私的基因的自然选择给了我们大脑,而大脑最初对纯粹功利主义意义上的生存有益。然而,大脑一旦出现并拥有了语言能力和其他能力之后,它们就会自行起飞,向各种新涌现出来的方向拓展,包括反对自私的基因的利益的方向。这种说法根本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涌现性质不存在什么自相矛盾之处。电子计算机最初只是被当作一种计算机器来使用的,后来逐渐涌现出了作为文字处理器、棋手、百科全书、电话交换机的电子计算机,甚至还涌现出了充当电子占星器的电子计算机——对此,我很遗憾。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足以触发哲学警钟的矛盾。即使说我们的大脑已经超越、甚至压倒了它们的达尔文式的“初衷”,也没有什么矛盾可言。当我们完全不考虑达尔文式的生殖目的,享受纯粹的性爱时,我们是在蔑视自私的基因。同样的道理,我们还可以坐在一起,从容讨论反达尔文主义的政治观、伦理观和价值观。在结论部分,我还会回过头来讨论这一点。
希特勒搞了许多糟糕的科学研究,其中之一就是混乱的达尔文主义,当然还有“优生学”。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尽管这可能会让有些人觉得不舒服),希特勒所持的观点在20世纪上半叶并不罕见。在这里,我想引用一本讨论所谓的“新共和国”的著作的其中一章内容。这本书写于1902年,它所说的新共和国指的就是达尔文式的乌托邦。
新共和国将如何对待“劣等”种族?它将会怎样处置黑种人?会怎样处置黄种人……黑色皮肤的人、棕色皮肤的人、脏白色皮肤的人和黄色皮肤的人……该如何处置所有无法达到新的效率标准的人?世界就是世界,不是什么慈善机构。我认为所有这些人都将不得不走开……而新共和国的人民的伦理道德体系(将要掌控世界的国家的伦理道德体系)的构造原则是,提供支持,让优等、高效、美丽的人繁衍生息,他们拥有美丽而强壮的身体、清晰而有力的思维。
这本书的作者并不是阿道夫·希特勒,而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 G.Wells)。 就是这样一些东西败坏了达尔文主义在社会科学中的名声。无奈!我想在这里再一次强调,我们绝不能用自然界的事实来推导政治原则或道德准则。在这一点上,大卫·休谟可能比赫胥黎祖孙俩都更清醒:道德律令绝对不可能从任何描述性的前提中推导出来;或者,用更通俗的语言来说,你绝不能从“是”推导出“应该”。既然如此,那么从进化的角度来看,我们生活中的那么多“应该”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是从哪里获取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以及伦理观和政治观的?接下来,我就从对科学的价值观的讨论转到对价值观的科学的讨论上来。
我们继承了遥远的祖先的价值观,难道不是吗?举证责任将落到否定这一点的人身上。生命之树,或称达尔文之树,早就长成为庞大无比、枝繁叶茂的巨树,它的分支可能多达3 000万个。 人类只是其中一个小树枝,隐藏在表层的某个地方。我们这个树枝是从人类的猿类表亲旁边的一个小树枝上发芽长成的,不远处是我们的猴子表亲所属的较大的树枝,视野可及的范围内,更远一些的表亲还包括袋鼠表亲、章鱼表亲、葡萄球菌表亲……从来没有人怀疑,所有3 000万条树枝都从自己的祖先那里继承了一些特质。从任何一个标准来看,人类是什么、像什么,都要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们的祖先。我们从前辈身上继承了骨骼和眼睛、耳朵和腿,甚至还包括我们的欲望和恐惧。事实上,从事前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理由认为,同样的推理不适用于我们更高等的“精神能力”、艺术、道德、正义感和价值观。我们可以将被达尔文称为“低等起源”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与“高等人性”的这些表现形式截然分开吗?或者,当达尔文在笔记本中随手写下如下一段话时,他有没有说错:“倘若一个人真的了解狒狒,他对形而上学的贡献会比洛克还要大。”在这里,我不打算详尽地回顾相关文献,而是直接探讨价值观和道德观念的达尔文式的进化问题,尽管它们已经被讨论得太多了。
我在这里先简要总结一下达尔文主义的基本逻辑。每个人都有祖先,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裔。我们都遗传了使祖先成为祖先的那些基因,而未能使祖先成为祖先的那些基因则消失了。祖先是达尔文主义的终极价值。在一个纯粹的达尔文式的世界里,所有其他价值都是附属性的。同样,基因的生存也是达尔文主义的终极价值。作为第一期望,所有的动物和植物都会永不停息地努力,以保证从内部支配它们的基因的长期存活。
在当今世界,全部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人是对上述逻辑非常清楚的那些人,第二类是无论跟他们解释多少遍都无法理解上述逻辑的那些人。对于这个问题, 在写给自然选择规律的共同发现者的一封信中,阿尔弗雷德·华莱士(Alfred Wallace)这样写道:“亲爱的达尔文,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感到震惊,为什么有那么多看似学识渊博的人,没有能力理解自然选择的自我展现(self acting)和必然结果……”
那些不能理解达尔文主义的基本逻辑的人,或以为必须有某个人或别的什么主体去进行选择,或总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个体应该重视自身基因的生存,而不是他们所属的物种的生存或他们所属的生态系统的生存。后面这些人认为,如果物种和生态系统不能生存,那么个体也不可能生存,所以保护珍稀物种和生态系统是有利于个体的。他们想知道,说基因的生存是终极价值是谁决定的。
没有人来决定。这一回答源于如下事实:基因存在于它们所构建的“身体”中,而且是唯一可以从这一代“身体”传承到下一代“身体”的东西(以编码复制的形式)。这也是华莱士喜欢用的“自我展现”这个术语的现代阐释。个体并不能经由神谕般的启示或认知上的顿悟获得能够引导它们走上基因生存之路的价值观和目标。只有过去才能对现在产生影响,未来不能。动物的行为之所以看上去像是在为了自私的基因的未来价值而奋斗,只不过是因为它们承受了来自过去的祖先和已经存活了若干代的基因,以及受到的基因的影响。那些祖先在它们生活的年代中的行为,也好像非常重视有益于它们的基因在未来生存的东西,并将那些基因“遗赠”给后代。因此,当到了后代生活的年代后,后代的行为也就好像它们也非常重视自身基因的未来生存了。
这是一个完全没有预谋的自动执行的过程,只要未来的条件与过去大体相似就可以继续下去。如果条件变了,自动执行就不会继续下去,由此导致的结果往往是灭绝。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达尔文主义。顺便说一下,达尔文主义这个术语是慷慨大方的华莱士首创的。在继续对价值观的达尔文主义进行分析时,我将以骨头为例,因为骨头不太会使人尴尬(人尴尬时注意力会分散)。
骨头并不完美,它们有时会断裂、会破碎。断了腿的野生动物是不可能在严酷、有很多竞争者的自然世界中生存下去的,它们特别容易受到掠食者的伤害,而它自己也很难捕捉到猎物。那么,大自然为什么不选择加厚加粗骨头,使其永远不会断裂呢?人类通过人工选择可以培育出某种特殊的动物,比如说狗,它们的腿骨特别粗壮,永远不会断裂,但为什么大自然不可以呢?这是一个成本问题,而成本意味着一整个价值体系。
人们不会要求工程师和建筑师建造坚不可摧的建筑。相反,工程师和建筑师总是在一定的资金预算的限制下工作,他们的目的是在这种限制内按照某些标准尽可能地做到最好。或者,当他们建设一座桥梁时,负责人可能要求桥梁必须能够承受10吨的重量,并且必须能够承受比这个峡谷中有记录以来最强的强风还要强三倍的强风的吹袭。工程师和建筑师的任务就是设计、建造符合这些标准的最经济的桥梁。工程中的安全因素隐含着人类对风险的预判。民用客机的设计师比军用飞机的设计师更倾向于回避风险。如果不停地花钱,那么所有的飞机和地面控制设施都可以更安全。例如,人们可以在控制系统中增加更多的冗余、可以要求飞行员在被允许带客起飞之前积累更多的飞行小时数,还可以使行李检查更加严格和耗时。
但是,我们不会过度采用这些方法,尽管它们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安全,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成本。我们是愿意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付出相当可观的金钱、时间和精力,但这种付出是有限的。而且,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不得不对人的生命赋予货币价值。在大多数人的价值尺度上,人的生命价值高于非人类动物的生命价值,但动物的生命也绝不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同时,众所周知,新闻报告等证据表明,人们对与自己同属于一个种族的人的生命的估值高于其他人。在战争期间,人的生命的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许多人认为,对人的生命进行货币估值是一种邪恶的做法——他们很有抵触情绪地宣称,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都具有无限的价值。他们不明白,他们自己才是生活在脱离现实的幻境中的人。
达尔文式的选择也是在“经济”约束下的最优化,因而可以说具有同等意义上的价值。约翰·梅纳德·史密斯说得好:“如果对什么是可能的没有任何限制,那么最好的表现型将会永远活下去,可以下无限多的蛋,于是对于捕食者来说,猎物也将会是无限的。”
尼古拉斯·汉弗莱(Nicholas Humphrey)则以另一个案例为类比进行了论证:
据说,亨利·福特(Henry Ford)曾经派人对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场进行了一项调查, 以确定福特T型车是否有哪个部件从未失效过。他派出的检查员回来后报告说,几乎每个部件都出过故障:车轴、制动器、活塞。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汽车的主销轴:被淘汰的汽车的主销轴还可以用很多年。以冷酷无情的精明著称的亨利·福特认为,T型车主销轴质量太好了,超过了实际所需,因此决定将来要使用质量稍差一点的主销轴……大自然作为一位“经济学家”,肯定至少与亨利·福特一样谨慎。
汉弗莱用这个例子来说明智力的进化,很显然,它也同样适用于骨骼或其他任何东西的进化。我们不妨解剖一下长臂猿的尸体,看看是否有一些骨头从来没有断裂或破碎过。长臂猿身体中的每一块骨头都会断裂,但是也有一个显著的例外:它们的股骨(大腿骨)从来没有断过(这个例外也许相当不可信)。毫无疑问,如果看到这种情况,亨利·福特肯定会说,未来应该把股骨的“制造”规格降低一点儿。
自然选择肯定会同意福特的观点。把股骨“制造”得轻一些、细一些的个体可以将节省下来的材料转用于其他目的,例如用于加强其他骨骼,使之不那么容易断裂,从而可以更好地生存下去。又比如说,雌性个体可能会将从股骨上省下来的钙转入乳液中,从而提高后代的生存能力,并为基因存续提供物质基础。
就一台机器或一只动物而言,最理想的“下场”是所有部件或身体构成都同时报废。如果有一个部件在其他部件已经完全磨损之后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多年,那么就是过度设计。因此,用于制造该部件的材料应该转用于其他部件。如果有某个部件总是在其他所有部件之前磨损殆尽,那就是设计不足,这时就应该从其他部件取一些材料来加强这个部件。自然选择倾向于维持平衡:“取强壮的骨头之余以补羸弱的骨头之不足,直到所有骨头都同样强壮。”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过分简化的解释。原因在于,动物或机器的各个不同部件并不是同样重要的。这就是为什么飞机上的电影播放系统出故障的概率远远高于转向舵和喷气发动机出故障的概率(谢天谢地!)。对长臂猿来说,肱骨骨折可能比股骨骨折更糟糕,因为长臂猿的生活严重依赖于“臂跃”——用手臂挂在树枝上摆动着前行。断了一条腿的长臂猿也许能够生存下来并留下后代,而前臂断裂的长臂猿很可能无法存活。我在前面提到的平衡规则必须加以修正:“取强壮的骨头之余以补羸弱的骨头之不足,直到你的骨骼系统的每一块骨头断裂给你的生存带来的风险都相同。”
但是,在这个平衡规则中,“你”究竟是指谁呢?肯定不是长臂猿个体,单只长臂猿没有能力对自己的骨头进行互补性调整。“你”是一个抽象物,我们可以把它想象为一个谱系,它将长臂猿祖先与长臂猿后代联系起来,并由它们之间的共同基因代表。随着这个谱系的发展壮大,基因完成了正确调整的祖先生存了下来,留下了后代;后代则遗传了那些能够正确地实现上述平衡的基因。我们现在可以观察到的基因,通常都是实现了适当的平衡的基因。它们是通过一个长长的祖先谱系生存下来的,没有遭受过设计不足或设计过度的骨头带来的危害。
关于骨头,我们就说到这里吧。现在,我们需要在达尔文主义的框架下阐述清楚价值观能够给动植物带来什么。骨骼能够使四肢强健、撑起躯干,价值观又能为它们的拥有者做些什么?我在这里所说的价值观是指大脑中的一系列标准,动物根据这些标准来决定如何行动。
宇宙中的大部分事物都不会积极地采取行动去争取任何东西,它们只是一种存在。因此,我关心的是宇宙中确实在努力争取某种东西的少数事物,即那些看上去朝着一定目标而努力,然后在实现目标后停止的实体。我将这类少数事物称为价值驱动的实体,其中一些是动物和植物,一些是人造机器。
恒温器、热辐射自导的响尾蛇导弹,以及动物和植物内部的众多生理系统,都是由负反馈控制的。这种系统的工作原理是,系统先定义一个目标值,当感测到与目标值的差异后,就反馈到系统中,然后让系统朝着减小差异的方向改变自身状态。
其他追求价值的系统会随着经验的积累而改进。从学习系统中的价值的定义来看,关键概念是强化。强化分为正强化(“奖赏”)和负强化(“惩罚”)。奖赏是这样一类世界状态:当这种状态出现时,就会导致动物重复最近所做的事情。惩罚则是这样一类世界状态:当这种状态出现时,就会导致动物避免重复最近做过的事情。
被动物视为奖赏或惩罚的刺激,就可以看作价值观。心理学家还进一步区分出了初级强化物和次级强化物(无论是对奖赏还是对惩罚,均如此)。黑猩猩不但能够学会为获得作为初级强化物的食物而工作,而且也能学会为获得作为代币的塑料卡片——次级强化物而工作(在此之前,它们要先学会将塑料卡片插入机器插口以获得食物)。
一些理论心理学家认为,只有一种内置的初级奖赏(“内驱力降低”或“需要减弱”),所有其他奖赏都建立在这种奖赏的基础上。其他一些人,例如资深的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洛伦兹(Konrad Lorenz)则认为,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已经拥有了内置的复杂的奖赏机制,而且其细节是随物种而异的,以适应不同物种独特的生活方式。
关于初始价值观(primary values),细节最清晰的一个例子是鸟儿们唱的歌。不同种类的鸟以不同的方式学会了不同的歌曲。其中,北美歌雀的歌曲是特别迷人的多种歌曲的混合物。年轻的北美歌雀是在完全独立的情况下长大的,它们自己学会了唱通常的“麻雀歌”。与其他鸟儿不同(比如灰腹红雀),北美歌雀不是通过模仿来学会唱歌的,但它们确实也在学习。年轻的北美歌雀是“自学成才者”,它们会随意哼曲,然后重复那些与内置的“模板”相匹配的片段。这个模板是一种基因指定的先在概念,它说明了北美歌雀的歌听上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你可以说这些信息是由基因内置的,当然它们是被内置在大脑中的感官部分的,因此必须通过学习过程才能转移到运动系统。而且,根据定义,模板所指定的感觉就是一种奖赏:北美歌雀是在重复提供这种奖赏的动作。作为回报,它要规定得非常详细和精确。
正是在一系列这样的例子的激发下,已经尝试了很久的洛伦兹才决定采用丰富多彩的术语“先天学校”(或“先天教学机制”)去解决长期以来的先天主义与环境主义之间的争议。他的观点是,无论学习有多么重要,都必定存在一种天生的内在指引,它会说明我们需要学习什么。具体地说,每一个物种都有一个先天的“说明书”,说明书上规定了什么是奖赏、什么是惩罚。因此,洛伦兹所说的初始价值观必定来自达尔文式的自然选择。
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我们应该能够通过人工选择培育出一种享受痛苦、憎恶快乐的动物。当然,从这种动物是新进化出来的动物这个定义的角度来说,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因此我要换种说法:通过人工选择,我们可以扭转动物对快乐和痛苦的定义。
经过这种改造的动物,生存能力将会比它们的野生祖先更差。在自然选择中生存下来的野生祖先,能够享受那些最有可能提高它们的生存机会的刺激,同时把那些不太可能提高自己的生存机会——在统计学意义上会杀死它们的刺激视为痛苦。基于达尔文式的原因,身体遭受的伤害、皮肤被刺穿、骨头被打断,所有这些都会被认为是痛苦。相反,人工选择的动物却会因自己的皮肤被刺穿而觉得很享受、会千方百计去弄断自己的骨头、会故意待在温度极高或极低的环境中,尽管这些行为会危及动物自己的生存。
类似的人工选择甚至也可以在人类身上进行。你不仅可以“培育”自己的口味,还可以让自己变得冷酷无情、富有同情心、忠诚、懒惰、虔诚、谦虚,或者使自己拥有所谓的“新教工作伦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说法并不如听上去那么激进,因为基因并不能决定性地固着行为,它们只是对统计上的趋势有一些定量的贡献。此外,正如我们在讨论科学的价值观时看到的那样,这也不意味着上面列出的每一种复杂的“人性”,都对应着一个单一的基因。这与培育专用的赛马不同,那意味着可能存在决定速度的单个基因。在没有任何人工培育因素的情况下,人类自己的价值观则可能主要受到了非洲更新世时代条件下进行的自然选择的影响。
人类在许多方面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最显而易见的特征也许是语言。在动物界,眼睛已经独立进化了40~60遍, 而语言只进化了一遍。 语言似乎是习得的,但事实上基因对语言学习过程的“监督”非常强。每个人所用的某种(或几种)特定的语言是习得的,但学习语言的倾向是在人类的祖先谱系中遗传下来和进化而成的。我们还继承了语法的进化规则。这些规则的准确形式因不同语言而异,但它们的深层结构则是由基因奠定的,而且应该是通过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就像我们的欲望和骨骼一样。大量有力的证据表明,人类的大脑包含了一个语言“模块”,这是一种计算机制,这种机制热衷于学习语言并积极地使用语法规则来构造语言。
根据仍然处于蓬勃发展阶段的新兴学科进化心理学的洞见,语言学习模块可以说是遗传来的专用型计算模块的一个经典案例。我们还可以期望,科学家应该还会发现性别和生殖模块,用于分析亲属关系(这对消除利他主义非常重要)的模块,用来计算债务和警告还款责任的模块,判断公平和正义的模块,将射弹准确地投射到遥远的目标的模块,对有用的动物和植物进行分类的模块,等等。所有这些模块应该都是由特定的、内置的价值观来介导的。 [9]
如果我们要将达尔文式的眼光转向现代的、文明的自我和我们的偏见——美学价值观、享受快乐的能力,很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戴上“精密”的镜片。不要去问一个中层管理人员对更大的办公桌和更柔软的办公室地毯的野心如何有助于他的自私的基因。相反,我们应该问的问题是,这种偏好是如何从某个心智模块产生出来的——自然女神选择该心智模块就是用于在不同的地方和时间做不同的事情的。对于办公室地毯,也许(注意,我说的是也许)看到它会令人联想到柔软和温暖的动物皮草,从而使人们联想到隐秘的狩猎成功的喜悦。将达尔文的思想应用于已经文明化的现代人性是一项整体性的艺术,它的重点是辨识出正确的重写规则。对于已经文明化、城市化的人性之谜,提出你自己的问题,然后重写它:时间上后退50万年,空间上回到非洲稀树草原。
进化心理学家为我们的野生祖先于其中进化的一整套环境条件创造了一个术语——进化适应性环境(environment of evolutionary adaptedness)。当然,对于进化适应性环境,我们目前了解的并不是太多,而且相关的化石记录也相当有限。我们现在猜测的一些东西是利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得到的:考察人类自身的情况,并试图找出我们拥有的属性能够适应的环境。
我们知道,最早的进化适应性环境肯定位于非洲,具体位置很可能(不能完全肯定)是在稀树大草原。我们的祖先在这些条件下作为狩猎采集者谋生是完全有可能的,他们的生活方式也许与现代定居在卡拉哈里地区的狩猎采集者部落差不多,但是年代更早,技术也更落后。我们还知道,火是由直立人于距今100多万年前发现并利用的,这个物种很可能是人类在进化谱系上的直系祖先。不过,对于我们的祖先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从非洲走向世界各地的,人们仍有很大的争议。我们已经知道,在距今100万年前,亚洲曾经出现过直立人的踪迹,但是许多人类学家认为,现代人当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这些早期移民的后代。所有到今天仍然“幸存”于世的人,全都是在更晚近的年代第二次从非洲出走的智人的后代。
无论我们的祖先是什么时候离开非洲的,显然都有充分的时间让人类适应非洲以外的环境。生活在北极的人与生活在热带的人有很大不同。北方人失去了非洲祖先可能拥有的黑色素沉着。为了应对饮食材料的变化,生物化学分殊也已经几度出现。一些群体——也许是那些具有放牧传统的人,成年后仍然保留了消化牛奶的能力;而在其他群体中,只有孩子才能消化牛奶,成年人则患上了通常所称的乳糖不耐症。也许这些差异是在不同文化决定的环境中通过自然选择进化出来的。如果在我们的祖先离开非洲之后,自然选择有足够的时间塑造我们的身体和生物化学机能,那么它应该也有时间塑造我们的大脑和价值观。所以,我们并不一定要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进化适应性环境的非洲因素上。然而,人属毕竟将自己约1/9的时间都花在了非洲,而智人则在非洲度过了自己99%的时间,所以只要人类价值观确实是从人类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那么非洲就肯定有非常大的影响。
来自很多学科的专家学者,包括著名的华盛顿大学的戈登·奥里恩斯(Gordon Orians),都研究过人们对各种各样的景观的审美偏好。我们会试图在花园中重建一个什么样的环境?显然,工人们将会努力把我们发现的有吸引力的地方与我们的野生祖先作为“游牧者”在进化适应性环境中从一个营地搬到另一个营地时遇到的那些地方联系起来。例如,工人可能会认为我们更喜欢相思树或类似的树种,我们则可能更喜欢那种低矮的树木点缀于其间的景观,而不是阴森茂密的森林或荒凉酷热的沙漠景观,因为后两者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威胁性的信息。
对这类研究提出怀疑也是有一定理由的。不太合理的是那种普遍的怀疑主义——任何如此复杂或高级的东西(比如对某种景观的偏好)都不可能被编程到基因中。相反,对于这类价值观能够被遗传的论断,并不包含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在内。
再如恐高症。这种病的表现是一上到高处就会眩晕,以及经常梦见自己从高处坠落。在那些像我们的祖先一样,要花费大量时间待在高高的树木上的物种当中,恐高症可能是很自然的。害怕蜘蛛、蛇和蝎子,可能对任何非洲物种都有益。因此,如果你做了一个与蛇有关的噩梦,那么很可能你梦到的并不是阴茎的象征物,而是真真切切的蛇。生物学家经常会指出,人的恐惧反应通常会在看到蜘蛛和蛇的时候表现出来,而不会在看到电灯泡、插座和汽车的时候表现出来。在我们这个时代,在温带地区和城市中,蛇和蜘蛛已经不再构成危险源了,而插座和汽车却很可能带来致命的风险。
要说服驾驶员在大雾天气放慢车速,或者不要高速飙车,都是非常困难的。经济学家阿尔门·阿尔奇安(Armen Alchian)曾经突发奇想,建议去除安全带,并强制在所有汽车上安装一把锋利的矛,而且要让矛尖直指司机的心脏。我认为,无论阿尔奇安是出于何种离奇的原因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都很有说服力。同样有说服力的还有下面这种计算。以每小时130千米的速度行驶的汽车突然停下来,那么冲力将相当于从一座很高的大厦顶上坠落。换句话说,当你开车开得很快的时候,面临的风险相当于你用一根纤细的绳子将自己悬挂在高层建筑的顶部。你前面的那个司机做傻事的概率,可能不亚于你所用的这根绳子断裂的概率。我知道,几乎没有人会兴高采烈地坐在摩天大楼的窗台上,也没有多少人很享受蹦极的乐趣。但几乎所有人都喜欢在高速公路上开快车,即使他们的大脑非常清楚这样做会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因此我认为,人类是被基因编程为恐高和害怕尖锐之物的。这确实很有可能。另一方面,人类必须通过学习来学会害怕很快的速度(而且我们很不擅长这种学习)。
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习惯是所有民族都普遍拥有的,例如大笑、微笑、哭泣以及宗教信仰,这些习惯也可能存在于我们共同的祖先身上。在一项研究中,汉斯·哈斯(Hans Hass)和艾雷尼厄斯·艾贝尔-埃贝斯菲尔德(Irenaeus Eibl-Eibesfeldt)偷偷地拍下了许多人的面部表情,然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人们在做出调情、威胁等行为时的腔调和模式,以及伴随着言辞的相当复杂的面部表情,都存在着明显的跨文化的共同点。他们还拍摄了一个天生就有视力障碍的孩子,他的笑容和伴随着各种情绪的表情都与正常人相同,尽管他从未见过其他人的脸。
孩子们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特点——他们天生就具有高度的正义感,“不公平”往往是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待遇的孩子嘟着嘴唇说出的第一个词语。当然,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公平感是由基因内置的,但是我们确实可以认为,这与天生有视力障碍的孩子的微笑一样说明了很多东西。如果世界各地在不同文化传统下出生和成长的人都有同样的天然正义感,那么就将形成一个有力的证据。然而现实是,还存在一些令人不解的差异。参加这次讲座的大多数人应该都会认为,因为一个人的祖父的罪行而惩罚这个人是不公正的。但是,在某些文化中,隔代复仇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还被当作符合天然正义的。这可能意味着,至少在某些细节上,我们天然的正义感是相当灵活和可变的。
接下来我们将对人类祖先生活的世界——进化适应性环境进行猜测和描述。我们有理由认为,人类过着相当稳定的小型团体生活,或者像现代的狒狒一样四处走动寻找食物,也可能过着半定居的生活,就像当今的狩猎采集者群体,例如生活在亚马孙丛林中的雅诺马米人(Yanomamö)那样住在原始部落里。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人群分组的稳定性都意味着每个人都很可能会在生活中不断地遇到同一个人。从达尔文式的眼光来看,不难看出这个事实对人类价值观的演变可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特别是,这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人们彼此之间会如此友好——从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看,对他人友好难道不是一种荒唐的做法吗?
然而,事实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荒唐。基因当然是自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生物个体也必定是苛刻和自私的。自私的基因学说的最大的目的,就是解释基因水平上的自私是如何导致生物个体水平上的利他主义的。但这其实只是把利他主义视为一种伪装之下的自私:第一,对自己的“亲人”的利他(裙带主义);第二,在数学期望的意义上存在互惠关系时给予的恩惠(你帮助我,我日后会报答你)。
人类祖先生活在村庄中或小型部落团体中,这个假设有利于我们进行解释。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近亲繁殖,正如我的同事汉密尔顿所指出的那样。像许多其他哺乳动物一样,人类也要对抗极端的近亲繁殖(而且发展出了独特的方法),但是相邻的不同部落经常说着相互之间完全无法理解的语言、信奉完全不可相容的宗教,这些都不可避免地限制了“杂交式通婚”。通过假设不同村庄之间的迁移率很低,汉密尔顿计算出了部落内部的基因相似度,并对部落之间的预期水平进行了比较。他得到的结论是,与其他村庄的外部人士相比,同一个村子的村民实际上都可以互称兄弟姐妹。
进化适应性环境的这种条件很容易导致仇外心理的出现:“不要对来自外村的陌生人好,因为他们在统计学上不太可能与你有共同的基因。”但是,如果直接得出结论说,发生在部族村庄内部的自然选择必定有利于一般利他主义,“对你遇到的任何人都要友好,因为你遇到的任何人在统计学上都可能与你有相同的一般利他主义的基因”,那么就过于草率了。 [10] 不过,如果加入另外的条件就可能如此。这是汉密尔顿的结论。
部落生活的另一个后果可以从互惠利他主义理论推导出来。互惠利他主义理论的蓬勃发展,出现在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于1984年出版《合作的进化》(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一书之后。阿克塞尔罗德引入了博弈论思想(具体地说,是囚徒困境博弈),并且在汉密尔顿的思想的启发下,采用了进化的方法,利用了一个简单巧妙的计算机模型。 这本著作现在已经广为人知,所以我不打算在这里详细讨论,但是我会在这里总结一些相关的结论。
在一个由“本质上自私”的实体组成的进化世界中,选择合作的人却变得多起来,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惊奇的结果。合作不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信任为基础的,而是以迅速识别和惩罚背叛者为基础的。阿克塞尔罗德首创了一个指数,他称之为“未来的影子”。平均来说,个体会预期在多久的未来彼此还会相遇。如果“未来的影子”很短,或者个体要识别非常困难,那么相互信任就不可能发展起来,普遍的背叛就会成为规则。如果“未来的影子”很长,那么初步信任的关系就很可能会伴随着对背叛的疑惑发展壮大起来。如果我们上面对人类祖先的部落村庄或游牧团体的生活方式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他们的进化适应性环境就属于“未来的影子”非常长这种情况。因此,我们就有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一种深层倾向,可以称之为“疑虑重重的信任”。
我们还应该期待,在自己大脑中可以找到负责计算债务和还款的专用模块。这个模块会计算谁欠谁多少钱,而且让人在得到收益时觉得快乐(同时也可能让人在遭受损失时觉得难过)。它可以发挥调节天然正义感的作用。
阿克塞尔罗德还将他的这种博弈论研究方法应用到了个体身上带着显眼的标签的特殊情况中。假设群体包含两种类型的个体,我们姑且称之为“红脸人”与“绿脸人”。阿克塞尔罗德指出,给定一组合理的条件,如下策略是进化稳定的:“如果自己是红脸人,对红脸人好,同时对绿脸人不好;如果自己是绿脸人,对绿脸人好,同时对红脸人不好。”无论“红脸人”和“绿脸人”的实际特征如何,也无论这两种类型的个体在其他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这个结论都成立。再考虑到我在前面提到的“疑虑重重的信任”,我们不应该对这种歧视觉得奇怪。
那么,“红脸人”与“绿脸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着什么呢?对应着自己的部落与他人的部落。我们利用不同的理论都得到了与汉密尔顿的近亲繁殖计算结果相同的结论。这个“村庄模型”告诉我们,通过两个截然不同的理论应该得出这样的预测:群体内利他主义与仇外的心理倾向之间会出现“竞争”。
现在我们看到,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有意识的、能够为自己的未来做出决策的迷你型行为主体。生存下来的无非这样一些基因:在人类祖先的大脑内部建立起关于适当的经验法则的连接。这里所说的适当的经验法则,是指在人类祖先生存的环境中有助于生存和繁殖的行为。现代人类生活的城市环境完全不同于人类祖先生存的环境,但是基因并没有完成相应的调整,因为自然选择的过程很缓慢,根本来不及,所以那些经验法则将继续发挥作用(就像环境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一样)。从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看,这当然是一个错误,就像现代人类生活在一个糖不再稀缺的世界中,却仍然喜欢吃糖,导致自己的牙齿受损一样。我们完全可以预料到,这种错误应该会发生。也许,当你走在街上,对一个行乞者大发怜悯之心并予以帮助时,你就已经错误地启动了一个达尔文式的经验法则。该经验法则形成于人类祖先生活的部落环境当中,而今天的情况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当然,我在这里要赶快补充一句,我是在严格的达尔文主义的意义上这样说的,而不是表达我自己的价值观。
到目前为止似乎已经挺好的了,但是可能还有更好的。我们中的许多人似乎都比前面所说的“伪装的自私”更加慷慨,甚至当假定我们曾经生活在一个有理由期待一生都有机会相互馈赠的近亲婚配的小团体中也是如此。如果我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如果我建立了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的声誉,那么我将会终身受益,因为别人知道我不会背叛、都愿意与我交往。正如我的同事马特·里德利(Matt Ridley)在他那本非常出色的著作《美德的起源》( The Origins of Virtue )中指出的,“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很强大的与人为善的理由:它能够说服别人与你交往”。他还引用了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 的实验证据,证明人们很容易就可以组织起来(在实验中,一群陌生人聚集在一个房间,他们可能会背叛,同时也可能相互信任)。但是,即使是这种情况,在某种意义上也仍然是一种“伪装的自私”。不过,下面这种情况却可能真的不是。
我认为,人类在动物界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擅长利用远见的力量,那是一件无价之宝。与流行的各种误解相反,自然选择是没有远见的。它不可能有,因为DNA只是一个分子,分子不会思考。如果可以的话,它们应该能够看到避孕带来的危险,因此肯定会在很久以前就把这种行为倾向消灭在萌芽之中。但大脑是另外一回事儿。大脑如果足够大,就可以通过想象力去尝试各种各样的假设情景,并计算各种可选行动方案的结果。如果我这样做,我可能会在短期内获得一定收益。但是如果我那样做,虽然我必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获得收益,但是收益将会更大。通过自然选择进行的进化,虽然也是技术进步的巨大推动力量,却无法以这种方式展望未来。
我们的大脑拥有构建目的和目标的能力。最初,这些目标都是严格地为基因的存活服务的。例如,杀死水牛、找到一个新的水源、生火,等等。如果能够使这些目标尽可能地灵活,那么将会更加有利,尽管仍然是为基因生存服务。这就好比大脑在原来的目标中部署了可“重新编程”的子目标,从而形成了一定的层次结构,于是新型的大脑机器开始进化出来。
有意思的是,富有想象力的深谋远虑在一开始是有利于基因生存的,但是后来很快就失控了(在基因的“眼”中)。正如我在前面指出的那样,像人类这样大的大脑,可以有效地反抗构建它们的、自然选择出来的基因的命令。使用语言的能力,是人类不断变大的大脑的另一个独一无二的礼物。有了语言,我们就可以共同谋划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税收体系、治安、公益、慈善,以及照顾弱势群体,等等。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价值观。自然选择在人类祖先第二次大迁移时通过使大脑变大引发了这些。从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大脑带着涌现特征远远跑到了前面。从我的价值观出发,我认为这是非常明显的积极信号。
虽然我没有义务为信教人士指路,但这确实引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人类在21世纪持有的价值观源于何处?它们与前几个世纪那些相当可憎的价值观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不到100年前,即20世纪20年代,“妇女拥有选举权”还是一个非常大胆、激进的主张,甚至有可能导致街头暴乱;但是在今天,禁止妇女投票却足以令所有人都感到愤怒。到底什么东西发生了改变?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 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 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和迈克尔·舍默的《道德之弧》( The Moral Arc )都尝试到历史中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们表明,人类的价值观经历了很多个世纪的进步。但是所谓“进步”的说法参照的是谁的标准?当然,他们必须参照“现代社会”的标准。这种推理似乎有种循环论证的味道,但这并不是一种不好的循环论证。
想一想奴隶贸易,想一想把杀戮当成一种大众体育运动的罗马角斗,想一想逗熊游戏,想一想火刑,想一想虐待囚犯,想一想日内瓦公约问世之前的残杀战俘,再想一想战争本身,想一想20世纪40年代的地毯式轰炸,然后对比一下今天——空军偶尔失手误中平民目标就得郑重其事地道歉。道德之弧确实曾经有过反复、有过曲折,但总的趋势是确切无疑地朝着一个方向进步的。很显然,导致这种变化发生的肯定不是宗教,那么又是什么呢?
“这也许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过程吧”,这种说法听上去有些神秘,但是其实也可以合理化。我可以把这个过程与摩尔定律做一个类比。摩尔定律指出,计算机的运算能力是按照幂律增长的,尽管没有人真的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是的,我们在一般的意义上理解这个定律,但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它的增长曲线会如此优美、如此符合幂律(取对数坐标时,那就是一条笔直的线)。出于某种我们说不清楚的原因,以及硬件和软件的进步——全世界规模各异的公司做出的数之不尽的局部改进的总和效应,最终形成了摩尔定律。那么,在道德领域是不是也一样,无数局部改进的总和效应导致了道德的“时代精神”(zeitgeist)的变迁,并形成了单一的总体方向(尽管可能比前几个世纪更加不稳定)?当然,我其实没有义务在这里把这些改进一一列举出来,但我还是愿意猜测一下:它可能是以下各项的某种组合:
法庭上的合法裁决;
议会中的演讲、辩论和投票;
道德哲学家和法学家的讲座、论文和著作;
记者的报道和报纸的社论;
宴会、酒吧中的对话,电台、电视上的讨论;
……
所有这些都将我们引向了另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未来几十年、未来几个世纪,道德之弧又将会指向何方?我们在2017年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在未来世界的人眼中,会不会像我们今天眼中的奴隶贸易或开往贝尔森(Belsen)和布痕瓦尔德(Buchenwald)的集中营的闷罐车一样?我认为,要想出这样一个东西并不需要太大的想象力。今天,当你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辆铁门紧锁的卡车,但铁栏杆里面有不知所措、惊恐不安的目光透出来时,你是不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当年开往贝尔森的闷罐车?
[1] 在这个问题上,我喜欢斯蒂芬·古尔德的说法:“在科学上,‘事实’一词最多只是意味着‘已经在如此高的程度上被证实了,以至不暂且表示赞同相当于执迷不悟’。我可以说,明天苹果可能会往天上飞,但是在物理学教室里,这种可能性是不值得耗费与另一种可能性同样多的时间讨论的。”(“进化作为一种事实和一种理论”,收录于古尔德的《母鸡的牙齿和马的蹄》[ Hen’s Teeth and Horse’s Toes ]一书)
[2] “Candle in the Dark”和莎士比亚《麦克白》中的一句名言一起,组成了我的第一本回忆录《黑暗中的微烛》( Brief Candle in the Dark )的标题。
[3] 我自己最喜欢的道德哲学家,同时也是从不卖弄语言、一心只追求明晰性的哲学家的典范是乔纳森·格洛弗(Jonathan Glover)。例如,他的《置人死地还是拯救生命》( Causing Death and Saving Lives )是一本充满远见卓识的著作,在科学进步使得许多主题进入人们视野很久之前,它就提出了它们;他的《人性》( Humanity )则是对反人性者的震撼心灵的控诉;而他的《择孩而生》( Choosing Children )一书则探讨了几乎已经成为禁忌的优生学问题,充分证明了一位实证的道德哲学家勇闯禁区的智识勇气。
[4] 赫胥黎的《生物学的进步及其他进步》一文,是他的《生物学家文集》( Essays of a Biologist )中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其中一些段落发出了在进化论旗帜下武装起来的号召,例如这一段:“(人类)也转到了与不断进化的生命的主流相同的方向上来。人类的最高使命,人类长期以来感知到的必须通过拼搏去实现的最终目标,就是拓展新的可能性。千百万年以来,自然女神一直忙于推进这种拓展过程,人类的加入,带来了越来越不会导致浪费的方法,并能够通过人类的意识去加速过去完全依赖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完成的工作。”这一段话突显了我将在下文提出批评的一种倾向,那就是,将科学“诗意化”的倾向,不过,那里所指的不是好的“诗意”,而是不好的“诗意”。我在本科生时就读过朱利安·赫胥黎的《生物学家文集》,它对那时的我影响很大。但是我现在对它有些不以为然了,而且我开始认同彼得·梅达沃的公开评价:“朱利安的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理解进化!”
[5] 斯蒂芬·古尔德在他的《生命的壮阔》( Full House )一书中,正确地攻击了这样一种“进步观”——进步就是向人性这个最高的进化等级不断前进。不过,我在对他这本书的批判性书评中(发表于1997年《进化》杂志),也捍卫了如下意义上的“进步观”——向更高程度的复杂适应性进化,而其驱动力往往来自“进化中的军备竞赛”。
[6] 见罗斯(Rose)、卡米曼德(Kaminand)、路翁亭合著的《并非基因》( Not in Our Genes )。奇怪的是,在这本书的美国版中,作者排序发生了变化——罗斯和路翁亭的位置倒过来了。我在《新科学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书评,将这本书批得体无完肤,以至罗斯等人威胁要起诉我和《新科学家》杂志。我愿意为这篇书评的每一个字负责。
[7] 指的是爱德华·威尔逊,《社会生物学》( Sociobiology )一书的作者。
[8] 对于这个主题,许多科学家也许都会有兴趣。读者可以参阅丹尼尔·丹尼特的《活动余地》( Elbow Room )一书。丹尼特后来的著作也讨论了这个问题,例如《自由的进化》,以及《心智的进化》。不过,并不是所有科学家和哲学家都赞同丹尼特这种相容主义(compatibilism)观点,杰里·科因(Jerry Coyne)和萨姆·哈里斯就是其中两个。至于我自己,在多次发表公开演讲后,我开始有点害怕听众再向我提出“你相信自由意志吗”这个问题了。有的时候,我会引用克里斯托弗·希钦斯的一句充满睿智的话来回答:“我没有其他选择。”在回应罗斯和路翁亭的时候,我更有信心的是,在“决定论”前面加上“基因”这个前缀,并不会使它变得更有决定论的意味。
[9] 进化心理学的开创性著作是《适应的心智》( The Adapted Mind ),它由巴罗(Barlow)、科斯麦迪斯(Cosmides)和图比(Tooby)主编,撰稿者都是这个领域的顶尖学者。在这次演讲之后,史蒂芬·平克又出版了巨著《心智探奇》。出于某种我不清楚的原因,进化心理学在一些我未曾预料到的地方激起了强烈的敌意。许多人的批评似乎都集中在一些构想不当或执行不力的特定研究上。但是,瑕不掩瑜,我们不能以少数不好的特例为由贬低整个进化心理学。事实上,进化心理学的最佳践行者,例如莉达·科斯麦迪斯、约翰·图比、史蒂芬·平克、戴维·巴斯、马丁·达利,以及已故的马尔戈特·威尔逊(Margot Wilson)等人,从任何标准来看,都是非常优秀的科学家。
[10] 我没有时间在这个讲座中说明为什么说这样直接得出结论太草率了。原因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不仅可能是你最亲的亲戚,他们也可能与你竞争食物、伴侣和其他资源。在进行亲缘选择的计算的时候,亲缘度并不是用某个绝对数值来表示的,而是表示为高于随机人群的亲缘度基线的某个增量。在一个联系紧密、近亲结婚的村庄内部,你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你的“表亲”。亲缘选择理论的预测是,你只会对比平均水平还要更“亲”的人表现出利他主义——尽管平均水平已经相当“亲”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村庄全部由“表亲”组成,亲缘选择理论的预测是,人们对来自外面的陌生人会有仇外心理。我的同事艾伦·格拉芬在《进化生物学牛津指南》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几何模型,用来解释亲缘选择理论;我认为,那是解释 r 的真正含义的好方法( r 指亲缘系数,是亲缘选择理论的核心概念)。许多人并没有真正理解汉密尔顿的通俗解释,结果无法理解为什么 r 的值与我们所有人相互共享超过90%的基因的事实之间会出现如此明显的不匹配。我在收录在本文集中的另一篇文章《对亲缘选择理论的12个误解》中也给出了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格拉芬的几何模型确实很能说明问题,而且是以一种直观生动的形式: r 就是高于整个种群的基准共享程度之上的额外亲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