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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二元结构视野下的乡村振兴

贺雪峰

摘要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经验是,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在当前中国基本制度设置中,一方面,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务工经商,也可以选择进城安居生活;另一方面,国家为农民保留了返乡退路,万一进城失败,农民仍然可以退回农村。正是因为进城失败有退路,农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进城,国家也不担心因为经济周期造成进城农民失业而引发社会政治不稳定,中国因此有了城乡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和相辅相成的关系。笔者认为,在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2035年之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是要为弱势群体保底,解决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回应他们的诉求;要防止当前学界、政策制定部门和地方政府实践中已经普遍蔓延开来的激进的乡村振兴解读,倡导积极稳健的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 城乡关系 城乡二元结构 乡村振兴战略 农民基本保障

当前中国仍然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其中最重要的表现是城市远比农村经济发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大。“2016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仍分别高达农村居民的2.72倍和2.28倍。” 正是基于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缓解当前中国发展中城乡不平衡的问题。

一般地讲,通过乡村振兴来缩小城乡差距,缓解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是完全正确的。不过,如果我们不能理解当前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原因,以及不能采用正确的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就可能造成新的发展不平衡,甚至新的各种问题。本文讨论城乡二元结构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契合关系。

一 乡村振兴战略与策略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学界和政策制定部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地方政府则开始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地方政府近期重点工作中。

当前学界、政策制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一大共识是,乡村振兴必须以产业兴旺为基础,发展农村产业,吸引人才回流,让农民富裕起来,这才有可能实现乡村振兴。

关于产业兴旺,比较典型的意见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的观点。叶兴庆说:“农村局限于发展农业、农业局限于发展种养,在我国这种资源禀赋条件下,农民不可能得到充分就业,乡村不可能得到繁荣发展。现代化的农村,不仅要有发达的农业,而且要有发达的非农产业体系。为此,要瞄准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现代食品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为引领,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农村产业体系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关于产业兴旺的说法是,“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要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做大做强高效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为乡村的全面振兴奠定物质基础”

从地方政府目前重点着手规划的工作来看,在中国农产品总量过剩的背景下,工业进园区,农村不再可能发展“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村工业,有发展可能的是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或一、二、三产业融合。实际上,地方政府发展休闲农业正是由中央各部委推动的。2015年农业部、财政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2016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等,一系列政策出台。2018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3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力争超万亿元,实现业态功能多样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经营主体多样化、服务设施现代化、经营服务规范化,打造一批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机制好、农民富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社会和金融机构等不同渠道资金,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造提升一批休闲农业村庄道路、供水、医疗、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特色充分的美丽休闲乡村(镇)、休闲农业园区和休闲农庄,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在记者发布会上讲:“据统计,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19.4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65%;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档升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超过6200亿元,同比增长25%,年接待游客23亿人次,占全国旅游接待游客总量的43%;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农村网店达到985.6万家,同比增长20.7%,劳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严鹏程表示对于一、二、三产业进行融合,“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三是积极创建示范园。继续实施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指导各地抓好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年内认定首批100家示范园”;“四是创新政策支持方式。落实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相关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研究创设定制式金额产品,运用政银企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地方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

叶兴庆说:“从国家能力来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已有很大提高,2016年我国乡村人口占比已下降到42.65%,第一产业占比已下降到27.7%,第一产业园内生产总值占比已下降到8.6%,有条件以城市这个‘多数’带动乡村这个‘少数’,以工业这个‘多数’支援农业这个‘少数’。”

也就是说,当前学界和政策制定部门关于产业兴旺的主流观点是:因为乡村工业存在面源污染及需要规模经济,基本上没有发展空间,工业进城市园区已成共识,乡村产业兴旺不能靠发展乡村工业。在农民人均只有一亩三分地且农户数量极其庞大的情况下,发展规模农业也缺乏条件。目前农村产业兴旺的主要着力点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际上,最近几年,几乎全国的地方政府都借一、二、三产业融合,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甚至普遍提出了“全域旅游”的概念。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实质就是为城市人提供“乡愁”消费。问题是,当前中国仍然有2.2亿农户、6亿多农民,即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产生万亿元产值,平均到每个农民身上也就1000多元产值,百十元收入。实际上,三产融合的收益分配是极不均衡的,一是投资资本要求回报,二是具有区域优势和旅游资源的极少数乡村才有三产融合发展的条件,因此,通过中央政策支持发展起来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只可能让极少数农民受益,绝大多数农村和农民是不能受益的。也就是说,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来实现农村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在农村产业发展机会相对有限的情况下,越多资本下乡,越多城市人下乡,以及越多农民工返乡,就越可能会挤占农民现有的农村获利机会,越是会挤压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实际上,依笔者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是战略,即对标2035年中国基本现代化之后乡村的状况。据估计,2035年中国城市化接近完成,大量农民进城,并且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国家也有能力为进城农民提供基本保障,留村农民人数少,农村获利机会多,留村农民通过农村产业就可以有较高收入,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振兴战略并非要求现在即对接20字方针,而是要从现在开始进行建设,现在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与城镇化战略相并行和相互支持、补充的战略。只有真正理解了中国城镇化的独特机制与道路,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现在学界、政策制定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将乡村振兴战略下降到战术层面是片面的。

二 当前中国农民的家计模式与城乡二元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到目前为止,限制农民进城的体制机制基本上已经破除。但是,农民作为能动的主体,他们在现行体制下行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正是在这一家计模式下,中国式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

改革开放前中国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体制,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分割体制逐步被打破,到了20世纪90年代农民进城的限制就几乎没有了。在农业存在严重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农民家庭普遍采取了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人留村务农的家计模式。因为中老年人仍然务农,农户家庭农业收入没有减少,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家庭就增加了来自城市的收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就有更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而形成了当前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表现出来就是农民家庭的分离,农村出现了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三留守”现象。

通过以上简单梳理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经商不是限制了农民的机会,而是让农民有了主动选择的机会。农民依据自己家庭的情况进行选择。从当前全国普遍情况来看,农户选择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农户全家进城模式,即进城年轻人在城市获得了稳定的就业,由此全家进城,在城市体面安居;第二种模式是农户中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了,但在城市的就业与收入不够稳定,难以在城市体面完成劳动力再生产,典型表现就是老年父母留守农村务农;第三种模式是农户家庭在农村找到了获利机会,他们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提供农机服务、兴办小超市、当经纪人来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从而可以在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情况下在农村过上体面生活。

从全国普遍情况来看,以上三种模式中,全家进城农户比例大约占20%,“半工半耕”模式大约占70%,全家留守农村模式大约占10%。随着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快速推进,第一种模式占比会越来越大,第二种模式占比会越来越小,第三种模式占比则有不确定性。不过,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农户全家进城并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比例不会太高,以老年人留守为特点的“半工半耕”家庭比例也不会太低。这个一增一减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要有耐心。之所以第一种模式不可能太高,是因为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让所有进城人口都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和体面收入,并能够在城市体面安居。当前中国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一大优势是,中国土地是公有制的,所有农民都有土地承包权,以及享有免费获得的宅基地,进城以后,他们保留了农村宅基地和耕地承包经营权,甚至他们的父母仍然留守农村耕种土地,他们进城后若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就可以返回农村,而不是在城市漂泊,或落入城市贫民窟。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中国允许农民自由进城又保留农民返乡权利的体制给了农民极大的主动性,使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可以选择机会,把握命运。在农民选择下形成了当前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完全不同于改革开放前限制农民的二元结构,而是保护农民权利的二元结构,我们因此称之为“保护型城乡二元结构”

也就是说,当前城乡二元结构是农民主动选择的结果,其中最关键处有二:第一,现在的城乡体制对农民的限制绝大多数已经被消除了,但保留了农民返乡的权利;第二,农民将当前的城乡体制当作一种机会结构,他们依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抉择。自身条件好、机会好且特别勤劳的进城农户家庭更容易获得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机会,他们因此选择永远离开农村,成为城市新成员。还有相当一部分自身条件不够好,或机会不够多,或不够勤劳的进城农户家庭,最终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无法在城市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因此选择老年父母留守农村甚至全家返回农村生产生活。这样看来,当前中国的城乡差距实际上不过是反映了农民进城成功者留城与失败者返乡的差距,正是因为进城失败可以返乡,城市就没有形成一个庞大的漂泊、居无定所的底层群体,就没有形成一般发展中国家通常存在的大规模贫民窟,从而就没有形成明显的城市内的二元结构。在中国现行保障农民自由进城和自由返乡权利的体制下,农民有主体性地依据自己家庭经济状况选择进城或返乡,这让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者返乡,让有能力在城市体面安居者进城,由此城乡二元结构化解了城市内的二元结构,这样的城乡二元结构完全不同于限制农民的强制型城乡二元结构。我们讲的城乡一体化和城乡融合也绝对不是要让农民丧失返乡权的制度安排,而是必须为弱势农民保留选择权。

因为成功者进城,失败者返乡,城乡之间自然就会有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差距并非坏事,反而是当前中国得以避免其他发展中国家城市二元结构缺陷的重要优势。有人试图通过让富人下乡、穷人进城来缩小城乡差距,就本末倒置了。

允许农民进城,同时保留农民在农村的权利,发展机会在城市,在城市发展失败后还可以返乡,这是当前中国城乡体制的关键性特征,也是中国体制的巨大优势,因为这样的体制防止了城市二元结构的形成,避免了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产生。保留农民在农村的权利实际上为四种类型的农民或农户提供了机会。

第一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庭,年轻人进城,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这是当前中国农村最普遍的家庭结构,绝大多数耕地也是由这些家庭中的老年父母耕种的,表现出来的就是“老人农业”。

第二种:进城失败后退回农村。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年轻时进城,年龄大了仍然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因此返回农村生产生活;另一种是在一些特殊时期比如经济危机时期,城市就业机会减少,年轻人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而返回农村生活。

第三种:虽然有条件在城市安居,但中老年父母不愿与子女一起在城市生活,因为“天天生活在一起就成了仇人”,且“城市生活不自由,像坐牢一样”,所以年老返乡,落叶归根。

第四种:越来越多的农户进城,留下了诸多在农村的获利机会,比如进城农户将承包地流转出去,让渡出以前的手工业机会,这就为农村众多不愿或不能进城务工经商的青壮年劳动力提供了在农村获利的机会。这些青壮年不愿或不能进城务工经商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不喜欢城市生活,不喜欢按时上班,父母年龄太大,子女又太小,等等。这些不愿或不能进城的农户仅靠种自家承包地的收入是不可能在农村获得体面生活的,必须寻找其他获得收入的机会,比如流入土地扩大种植规模、为其他农户提供农机服务、开小商店、当经纪人、办小作坊等,从而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由此留在农村。这些不愿或不能进城的青壮年农民,一是在农村获得了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他们可以在保持家庭结构完整的情况下,在农村体面地生产生活,成为当前农村老弱病残这个主体结构中的中坚力量,是“中坚农民”。这样一个“中坚农民”群体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由大量农民进城让渡出获利机会所形成的,这个群体规模不大,一般只占农户总数的10%左右,却十分重要。当前农村社会正是中坚农民+老弱病残,形成了一个超级稳定的结构。中坚农民也是村组干部的主要来源,是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主要结构性力量。

李周曾评论说,“不少学者认为当前农业的挑战之一是愿意从事农业的农民越来越少。这个认识显然不够准确”,因为“职业农民普遍觉得现有的土地经营规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实际上,当前农村中坚农民也都普遍希望扩大种植规模,根本就不存在无人种田的问题。

显然,无论以上哪一种农民或农户,农村机会对于他们都无比重要。这四种农民或农户占中国农民或农户的80%以上。可以说,之所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能创造政治社会稳定的奇迹,是因为80%以上的农民或农户仍然有农村和农业这一依托或退路。中国的耕地不仅要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而且要解决农民问题。显然,农村和土地所要解决的农民问题不是让农民依靠土地致富的问题而是保底的问题。或者说,当前中国农民发家致富的机会在城市。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并在城市体面安居,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缺少进城能力或进城失败的农民仍然要依托农业和农村保底。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对农民来讲,农业和农村更重要的不是致富而是保底。致富的机会在城市,进城失败可以回到农村保底,这是一条基本原理。我们万万不可以为了让农民在农村和农业上致富,而让农民失去了在农村和农业上的保底。既然农民可以选择进城务工经商,且在当前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有着远比农村多得多的获利机会,我们就应当鼓励农民进城获利,而不是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农民留在农村致富。正如姚洋所说,“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不应该是振兴乡村经济”,“发展经济学的两个铁律:农产品价格相对于其他农产品,特别是服务业产品的长期下降;农业份额在国民经济中持续下降”,就使“要想把农业搞成挣钱的商业化产业,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从致富的角度来看,农业和农村机会很少;从保底的角度来看,农业和农村则极为重要。

三 为什么农业和农村对农村弱势群体十分重要

当前中国城市向所有农民开放,就为农村中相对具有优势的农民提供了在城市务工经商获利的机会,也为农村精英群体进城提供了便利,表现出来的就是农村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和年富力强的群体进城,缺少进城机会或进城失败的农村弱势群体留在农村。

或者反过来也可以说,从发家致富上讲,农村和农业的机会比较少,但对农村弱势群体来讲,农村和农业却具有极为重要的保底作用。农村精英群体所抛弃的负担是农村弱势群体所需要的机会。相对于城市中产生活,农村生活不够体面也不够舒适,相对于城市漂泊不定或贫民窟生活,农村生活却是稳定的,有归宿的,是更体面且有尊严的。

对于有能力进城的农村精英以及年富力强的农民群体来讲,因为他们是市场经济条件和城乡融合体制的强者,他们就自由到市场上搏击去了。我们重点来关注为什么农业和农村对农民尤其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群体)无比重要。

当前中国约70%的农户家庭仍然保留“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也就是说,约70%的农户家庭仍然有农业收入这一块,在这约70%的“半工半耕”农户家庭中,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人留村务农,务农收入+务工收入,使农户家庭有较多储蓄,由此就有更高的进城能力,也就可以实施家庭城市化计划。

总体来讲,农民进城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其中有各种艰难险阻,他们往往要调用全部劳动力来达成进城的基本条件。农民年龄大了,在城市失去就业机会,他们一般都不愿待在城市的子女家中作为一个纯消费者,而愿意与土地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土地上的生产者和村庄熟人社会的生活者。这就是当前中国第一代农民工一旦年龄大了,在城市丧失就业机会就会返乡的原因。第二代农民工年龄大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也会返回农村。

在城市是消费者的老年人,回到农村,有宅基地和住房,有承包地,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居有定所。他们耕种小块土地,不仅意味着可以有农业收入,而且意味着通过季节性的耕种就业了,有了随季节而展开的忙与闲,有了与生产季节相匹配的生活节奏,因此就不是一个“等死”的无用之人。他们还利用房前屋后的空地养鸡养猪、种瓜种菜,并周期性地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瓜菜、鸡蛋送到城里的子女家,之前天天住在一起的“仇人”,分开了关系反而变得亲密起来。当前农业生产基本上已经实现机械化,相对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年龄大的农民也可以种得了地、种得好地。农业生产季节忙一些,其他时间都有闲暇,在村庄熟人社会中,有闲的老年人很容易创造出丰富的闲暇活动。

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可以从土地上获得收入,可以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其他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或进城失败的农户回到村庄,与土地结合起来,也很容易获得稳定的生活,一些农户通过扩大种植规模、提供农机服务、开作坊、当经纪人,而在农村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这些农户就是“中坚农户”。简言之,只要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有了远高于在城市落入底层的漂泊不定的生活水平,有了远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普遍的贫民窟生活水平。具体来讲,他们在农村有自己的房子,还有农业收入,虽然农业收入较少但农村消费水平也较低,村庄熟人社会增加了每个人的社会资本,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让人有安全感。只要农户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可以轻松解决生存问题,在解决温饱基础上还可以寻求其他获利机会,逐步为子女积攒进城资本。农民退可以回到村庄过平静的甚至安逸的生活,进则通过逐步积累为子女获得进城资本,因此他们任何时候都对未来充满信心。

农村为中国较为弱势的农民提供了保底生活,是他们的家园,让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进可攻,退可守”。因此,在当前以及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农民是不能失去土地的,既不能失去农村宅基地,也不能失去承包地,因为只有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才有保底的条件。只要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弱势的农民群体有了保底,中国现代化就会有宽松缓和的社会条件。

因此,当前的各项农村政策不应当是加剧农民与土地的分离,也不是要在农村造富,而是要解决那些离不开土地还要依托土地的农民与土地的结合问题:比如解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对接;解决当前农户普遍存在的土地细碎化问题,为包括老人农业在内的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解决小农机易坏的问题,为农户提供有保障的灌溉;做好“村内户外”的环境整治工作。总之,在当前及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三农”政策的重点都应当是服务于农村弱势群体,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农民群体提供保底的生产生活,解决小农户生产所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

四 乡村振兴战略的两种解读

上文从城乡二元结构视野下看乡村振兴战略,得到与当前主流学界和政策制定部门完全不同的理解。实际上,中央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长远的战略。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2020年、2035年、2050年分“三步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任务,要求“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

也就是说,当前学界对乡村振兴战略有两种不同的解读。一种解读是通过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农村外观面貌,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了筹集乡村振兴的资金,不仅要有国家大量财政资金投入,而且要吸引城市资本下乡,采用各种金融手段,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土地价值“显化”出来成为乡村振兴的资本,从而在短期内形成一个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的局面。当前地方政府力推的绝大多数乡村振兴规划都是这样一种思路。这样的力求短期内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乡村振兴思路,是一种典型的激进解读。这种激进解读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来让所有农民致富,完全不具备可行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本质上是靠城市人的“乡愁”消费来赚钱,目前中国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只有42%,就是说还有一半以上人口为农村户籍,靠不到总人口一半的城市人的“乡愁”来让所有农民致富,当然是没有任何可能的。中国农村很大,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一些具有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的农村,当然可能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来赚城市人的“乡愁”钱,问题是,这些具备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的极少部分农村,既然具备优势,就应当利用市场手段来筹资,而不应该用国家财政的公共资金来支持。致富是个人的事情,国家公共财政只应保底。而且这样具有资源的农村的农民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致富的经验不可复制推广。反过来倒是,其他地方复制这种经验,就会出现同质竞争,从而都赔钱。

在中国完成城市化及基本实现现代化(2035年)以前,占全国人口超过一半的农民是绝对不可能靠城市人“乡愁”消费致富的。在就业机会大都在城市的前提下,农村精英一定会选择进城,农村因此重点要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的农民提供保底。或者说,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必须是为占农民绝大多数的相对弱势(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的群体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保障,要为多数农民提供服务,面向多数农民保底而不是为少数农民造富。乡村振兴战略要通过各种资金、政策支持,让农民能够继续与土地结合起来,解决农民与土地结合中存在的各种困难,从而保证农民可以在农村获得远高于城市贫民窟的生活水平。

笔者认为,这样的致力于为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相对弱势群体提供保底的乡村振兴思考是一种积极稳健的思考。这样一种思考将乡村振兴的重点聚焦于对小农户生产生活问题的关注,聚焦于对农民整体的关注,聚焦于对农民的保底要求。乡村振兴不能造富,也不需要造富,因为市场条件下,农民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在各种可能的机会中(多半是在城市)实现着自己致富的梦想。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为全体中国农民提供相对更好的生活条件、收入条件,是要解决农民与土地结合中存在的各种困难,也要解决农村存在的乡风不文明、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激进的乡村振兴重点集中在不可复制的少数地区的少数农民的致富上,这样的乡村振兴不可能惠及所有农民,且可能因为激进的土地制度改革和鼓励城市资本下乡,而让农民失去农村这个最后的退路。

积极稳健的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应是集中在占中国农民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上,保障他们基本的生产生活权利,集中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从而让农村仍然可以成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农民的家园。

到2035年,当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中国城市化也已完成,进城农民都可以在城市安居时,我们再来展开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步。现在还早得很。

五 结语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经验是,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在当前中国基本制度设置中,一方面,农民可以自由进城务工经商,也可以进城安居;另一方面,国家为农民保留了返乡退路,万一进城失败,农民仍然可以退回农村。正是因为进城失败有退路,农民才可以放心大胆地进城,国家也不担心因为经济周期造成进城农业失业而引发社会政治不稳定,中国因此有了城乡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和相辅相成的关系。

高速城市化和快速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利益快速调整、矛盾冲突积累、政治社会不稳定的时期,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保持了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经验就是保留了进城农民的农村退路。在中国完成城市化、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就是要保障占绝大多数的普通农民的生活,要解决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回应他们的诉求,让他们安居乐业。至于农民的致富,那是市场的事情。国家要做的是为在城市市场上失败的农民提供保底。

要防止当前学界、政策制定部门和地方政府实践中已经普遍蔓延开来的激进的乡村振兴解读,倡导积极稳健的乡村振兴战略解读。 g5r7sygtWGHq4cZNi/jDn8m5/61cae19PIkpRIawtcwWWCqeg74Bt9g/Vah4A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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