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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意外重逢

“等我看到天黑再回家的时候,发现你不在了,我妈妈告诉我,你和爸爸去广西了,不是去探亲,而是搬去那里和你妈妈团聚。”我说,“早知道这样,我应该当面和你说一声再见的。”

和许博的重逢纯属偶然。

清清积极参与了音乐电台的“抢票”活动,拿到两张五月天粉丝见面会的入场券。

一放学,我们冲出学校,挤上地铁,饭都没来得及吃,在M广场地下一楼的便利店买了个肉松饭团就匆匆赶到了五楼的星光会馆。

谁能想到,6点到了,别说五月天了,台上连一个喘气的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陆续有观众进场,我真怀疑我们看错了时间。

半个小时后,终于有工作人员上台装模作样地开始调试设备。

又半个小时过去了,观众席上已经有了此起彼伏的嘘声,这才有主持人上台,这个穿着紧身西装、头发吹出五厘米高度的男人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把网上的新旧段子拼拼凑凑讲了一遍。观众的嘘声越来越大,他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当主持人一定得脸皮够厚啊!”清清感叹道。

“心理素质绝对过硬!”我补充道。

终于,主持人说累了,下台走人,紧接着上场的是五月天本尊?哦,不,你想错了,五月天的影子都没见一个,上台的是暖场乐队,来自本市的F大学、H大学、C大学等。

坦白讲,他们长得都挺帅,唱得也好听,可我们今天真正想见的是五月天!尤其是清清,她是五月天主唱阿信的忠实粉丝,为了抢到这次门票,她好几个晚上守着收音机参与各种抽奖问答,连月考都没好好复习,这代价够大吧?

“小贝,让我靠着你歇一会儿,我得保存实力,等五月天上台的时候再尖叫。”清清不由分说就把她圆润饱满的脑袋搁我肩上,好沉。

我刚想把她推开,却发现台上那个F大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很像许博。

许博,会是他吗?印象中,他是拉小提琴的呀。莫非认错了?正当我想走到前几排看个清楚时,乐队下场去后台了。

“我去上个厕所,马上回来。”我把清清的脑袋扶正,然后迅速离场,溜到了后台。

“哎,这里是演员休息室,你不能随便进。”门口站着几个大学生志愿者维持秩序。

“我是学生记者,想采访一下你们乐队。”我从书包里掏出前两天才办好的《中学生报》的记者证,递给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

“中学生记者?我们的乐队可都是大学生。”他拿过去瞄了一眼,扑哧一笑,但还是拦着不让我进。

谁规定中学生记者就只能采访中学生了?我正打算道理讲不通就硬闯时,突然听到有人叫我:“郑小贝,是你吗?”

我一回头,愣住了,眼前这个高大的男孩子是在叫我吗?他穿着黑色的T恤和牛仔裤,头戴一顶黑色鸭舌帽,帽子上写着“Rock”,很酷。可是他叫着我的名字,对着我微笑的时候,那份酷又瞬间被消解,浓眉下是黝黑的眼珠,一对狭长的酒窝拉长了脸部的线条。

“许博!”我冲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没错,就是他,嘴角的那颗痣还在。他好高,记得以前我到他鼻子那儿,这会儿怎么才勉强够到他的脖子?

“小贝,好久不见,你长高了不少啊。”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顶。

这不废话吗?我都上初三了,再不长高,这辈子不就没希望了?

“我刚才在台上看到有个人很像你,就跑到后台来了,没想到还真的是你。”我右手握拳,在他胸口捶了一记,“你说你都考到F大了,怎么也不跟我们联系?我爸妈可时常念叨你。”

“嗬,你不光个头长了,力气也见长,平常也这么对你班上的男同学吗?”许博揉了揉自己的胸口,“我记得离开上海前,我和你大吵了一架。郑小贝,你那火暴脾气真是……”

他欲言又止。

“怎么了?”我质问他,“想这么半天,一定不是什么好词吧?”

“真是……很摇滚。”冷不丁地,他把那顶鸭舌帽盖在我的脑袋上,帽檐遮住了我的眼睛,眼前一片漆黑。

这么多年没见,这个许博真是一点儿都没变!

许博是许叔叔的儿子,许叔叔是爸爸工作上的朋友,和我们住一条弄堂,常带着许博到我们家蹭饭,因为许博的妈妈常年在广西工作。从外表上看,许叔叔一点儿都不像是工程师,非但不严谨,简直就是随意,左脚白袜子、右脚黑袜子那是常有的事,一件呢子大衣连着穿一整个冬天也就见怪不怪了。许叔叔有时拎着一瓶酒到我们家,拼命灌自己,灌醉了就脱掉鞋子、袜子,光着脚站在地上唱越剧,没有一点儿形象可言。

许叔叔都这样了,许博就更别提了,所有的衣服都是可以两面穿的,等到两面都脏了,许叔叔才把它们扔进洗衣机滚一圈。晾干以后收回来一看,领子和袖口还是黑乎乎的,污渍一点儿没少,他怒气冲冲地先向洗衣机厂商投诉:“说好的手搓模式呢?”挂了电话再向家化公司投诉:“你们的洗衣液号称一洗就净,骗谁呢?”

可想而知,许博一到我们家,我妈有多心疼,不由分说就把他的头摁在脸盆里。妈妈说,他要是再不好好洗头,虱子就要多得满地乱跑了。给他洗完头,又给他修剪指甲、洗衣服,愣是把一个臭烘烘的小子整得香喷喷的。

尽管这样,我还是叫他邋遢大王,照道理,他比我大4岁,我该喊他一声哥哥的。但我理想中的哥哥绝不是这样的,他首先应该是干净的,其次得处处让着我,在我受委屈的时候能帮我出头。许博一样都不符合,所以,我才不叫他哥哥呢。

虽然他邋遢,可是学校里很多女生都喜欢和他讲话,给他吃糖,还借故事书给他看。妈妈说,许博真是一个好看的小男孩,长大了一定会有更多女生喜欢他。我才不信,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因为他老来我们家蹭饭,食量是我的两倍,吃完了还在我的床上蹦来跳去,太讨人厌了!

“这孩子有多动症倾向,得练练‘坐功’。”有老师向许博的爸爸提了个建议,于是许博被他老爸送到少年宫去学书法。可是他把毛笔、宣纸扔进垃圾桶,不要命地逃出了少年宫,路过一家琴行看到有个年轻人在拉小提琴,很帅气,就缠着他爸给他买了一把小提琴。这下好了,许叔叔这么多年藏的私房钱都交待给他了。

从那以后,许博到哪儿都背着它,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小贝,你也赶紧学个什么乐器吧。”有一回许博跟我说,“你整天在外面疯,什么也不学,以后学校文艺演出的时候你说你能表演什么?!”

他这才刚开始学呢,就在我面前充当老前辈,太好笑了。

“我唱歌呀,你们所有人都给我伴奏,我才是舞台上的主角,哼。”我冲他扮了个鬼脸,“台下的观众会为我的歌声陶醉,会记住我的名字,谁会在意那小提琴是谁拉的?”

“我以后要去维也纳,那是古典音乐之都。”

许博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在我面前卖弄。可是他说这话的时候吧,特别认真、诚恳,我都不好意思嘲笑他了。

“小贝,你唱歌跑调挺厉害的,我建议你还是学一门乐器,对提高音准有帮助。”

敢说我唱歌跑调很厉害?许博不知道这样对一个女生说话的后果会是什么吗?

有一次趁他午睡,我把他的小提琴扔在放满了水的浴缸里,然后神清气爽地去找娜娜玩。娜娜的爸妈不在家,她奶奶给我们准备了一些吃的就去打麻将了。我们在娜娜的房间里看了一个下午的动画片,吃了半个西瓜、两根棒冰、一包话梅,直到娜娜的蛀牙开始抗议,疼得她哇哇乱叫。正好,我想起来还有功课没做完,就和娜娜道了别,约好下次再玩。

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门前的广玉兰树上飘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有一条短裤上居然还有一个香烟洞,丢人哦。再看,咦,有一条花裙子缠绕着一把小提琴!

“喂,臭丫头,是你把我的小提琴扔在浴缸里的吧?”许博气急败坏地从那条破短裤下钻出,手里还拿着晾衣撑杆。

哼,谁让你说我唱歌跑调的?

我撒腿就撤离“犯罪”现场,逃到了娜娜家,她正在看电视连续剧。她问我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我骗她说回家发现功课早就做完了,然后就若无其事地陪着她一起看。

“等我看到天黑再回家的时候,发现你不在了。我妈妈告诉我,你和你爸爸去广西了,不是去探亲,而是搬去那里和你妈妈团聚。”我说,“早知道这样,我应该当面和你说一声再见的。”

“当时年纪小,以为维也纳很近,广西更近,想回来随时都可以,所以头也不回就走了。”许博笑了,“后来才发现原来那么远,绿皮火车坐了好久好久。”

“到了那儿会想我们吗?”

“当然!”

“你在F大读什么专业?”

“计算机。”

“为什么你们叫‘记忆乐队’?”

“计算机和艺术的结合。”

“暖场演出收入是不是很可观?”

“没有你想的那么多。”

“遇见我高不高兴?”

“当然!”

……

一连串的问题打了许博个措手不及,等我问完了,他做深呼吸状:“小贝,多年不见,你的语速更快了。”

“五月天!”“五月天!”

全场的欢呼声达到沸点,几乎要把会馆的顶棚掀翻。我们这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我们在后台一侧聊了这么久,见面会临近尾声,五月天已经在做返场演出了。

“哦,我得走了,你存一下我的手机号,以后常联系!”许博报了一连串的数字。

我赶紧记下,然后拨通了他的手机:“这下,你也有我的号码了。”

许博一路小跑急忙去和他的乐队会合,而我在电话簿里敲下“邋遢大王”四个字。

后来,清清质问我整晚演出去了哪里,上个厕所需要那么久吗,害她一个人在那儿挥臂、尖叫,激动得泪流满面,像个傻瓜,也没人分享当下的那份喜悦。我告诉他,许博回来了,F大学记忆乐队的主唱就是许博。

“就是你以前在作文中写过的那个背着小提琴趾高气扬的邋遢大王?”清清一激动,狠狠拍了一下我的胳膊,“郑小贝,还不快感谢五月天,感谢我,要不然你们哪有机会重逢?”

是的,我更要感谢自己的勇敢,拿着一张学生记者证就敢闯到后台,要不然,哪儿会被许博撞见?我早已搬过几次家,为了我上学,我妈可谓孟母三迁,许博就算记性再好,找到小时候住过的那条弄堂也没用。

当然,乐观点儿想,我和他重逢是早晚的事,因为我们的物理距离其实并不遥远。我就读的F大一附中和许博所在的F大靠得很近,穿过一条小马路就到了。

F大几乎是我们所有附中人的梦想所在,所以我很是羡慕许博。

“有什么‘高分秘籍’可以传授给我吗?”我真心向他求教,“我以后也想考F大。”

“你回家问问你们家二老不就行了?他们当年可都是优等生。”

小气,就跟我们班总考第一的男生一样,每回问他卷子上的压轴题怎么做,他就一脸嫌弃:“请问你们脖子以上的那个部位是用来干吗的?装饰品?没有思考功能吗?”

“高分秘籍”不肯给我,但他们乐队演出的门票他倒会时常给我几张。通常是周末下午,在学校附近的老厂房会有一些演出。

“这个记忆乐队的主唱蛮灵的。”现场很多女观众这么评价许博。

我在台下,看着许博,熟悉而陌生,当年那个说要学习古典音乐的男孩居然玩起了吉他。他站在了舞台中央,是主角,没有成为别人的伴奏。而我,依然是那个一开口就跑调的人,许博说得没错,学校文艺会演通常没我的份儿。

“许博,你唱得那么好听,一定会有唱片公司签你的。”听完他的现场演出,我心潮澎湃,“然后,你们乐队发行一张又一张唱片,去全国各地演出,被载入流行乐史册。”

“小贝,你还挺会画大饼。”许博笑着看我,是那种大人看小孩吹牛的宠溺表情。

这怎么是画大饼了?每个做乐队的人不是都怀揣着这样的梦想吗?哦,也对,他是F大的高才生,读的又是计算机系,前途无量,组乐队可能只是玩玩而已。

乐队里的其他几个成员招呼着许博去吃烤串,许博拒绝了,他说要先送我回家,为了不让他们误会,他赶忙解释:“这是我妹,亲的。”

“行了,行了,去吧。”那个键盘手大哥哥跟过来拍拍许博的肩,“下回再聚。”

记忆乐队的成员和我想象中的F大的学生不太一样,我以为计算机系的男生大多都是剃着寸头、鼻梁上架着度数不低的近视眼镜、穿着格子衬衫,一副愣头愣脑的样子。可是这几个成员却是风风火火、来去如风的样子。

“他们是不是拿着艺术生加分进的F大?”等他们走远了,我忍不住问许博。

许博愣了一下,转而拍拍我的脑袋:“小贝,别管他们了,陪我去个地方吧。”

我原本以为他想去唱片行淘一些旧唱片,没想到他说的那个地方是我们小时候住过的弄堂。因为他看电视的时候偶然瞥到一眼,说动迁组已经和大部分的居民签订了动迁协议,这条弄堂将在一个月后正式拆迁。

“坐地铁还是坐公交去?”我问他。

“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他说完就跑开了,把我一个人晾在老厂房门口。

过了几分钟,他从厂房后面推出一辆黑色捷安特自行车:“二手市场买的,我骑车带你。”

那是个天气晴好的傍晚,许博的骑行速度很快,穿街走巷,很快来到了许久未曾踏足的小弄堂。它早已不复往日热闹喧腾的模样,它现在是安静的、寂寥的、破败的,沿马路的外墙上贴满了各种各样动员拆迁的标语。走进去,过道里堆满了废弃的家具、破旧的沙发、缺胳膊少腿的洋娃娃、瘸腿的四方桌、裂了缝的塑料脸盆和积满污垢的锅子……

“小时候这里可是我们的游乐园。”许博叹了一口气。

“这么好的地段,拆了老房子,造电梯房,估计房价还挺贵,会有儿童乐园,还会有健身会所,到那时就是别人的游乐园了。”我说。

“对了,小贝,你们什么时候搬走的?”许博把脚下的一块小石头踢得飞起来。

“你去了广西一年后吧,我妈就买了一个小公寓,没过两年又买了现在的房子,可大了。许博,你什么时候上我们家坐坐,我爸妈见到你肯定超开心。”

许博依然戴着那顶黑色的鸭舌帽,他的帽檐遮住了眼睛,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小贝,你先别跟你爸妈说起我好吗?”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背过身去。

“为什么?”我不解。

“我最近要参加一个比赛,等拿到好名次了再去拜访他们。算是一个惊喜,你觉得呢?”

去我们家坐坐和参加比赛有冲突吗?但我从不强人所难,随便他吧。

“对了,你在广西过得怎么样?有没有交到好朋友?你为什么放弃小提琴突然改学吉他了?是不是因为小提琴太难了?维也纳还想去吗?”我一个箭步冲到他跟前,倒退着走,开启又一轮的快速问答。

可是这回,许博半天没吭声,等我跳到他跟前,冲着他的耳朵大叫一声时,他才回过神来:“小贝,我正在想着写一首新歌呢,关于老弄堂,在间奏加一段海派说唱,你觉得怎么样?”

搞什么嘛,我刚才说的话他一句都没听进去。

“这个主意不错,不过本地方言你估计忘得差不多了吧?”

“几乎……都忘了,不过我不是还有你吗?”许博伸手拍了拍我的脑袋。

他仗着人高,老喜欢拍我的脑袋。

“不许再拍,把我拍矮了、拍扁了,我要找你算账。”我很正式地向他抗议。

“哈。”许博终于笑了,“小贝,我想起来了,当年你真是个嚣张的小女孩哦。”

嚣张?我脸一下子红了。好吧,他也说了是当年。

“我在你通讯录里是不是就叫嚣张的小女孩?”我问他。

他摇摇头,我不死心,愣是把他手机抢过来,翻到了我的号码。

“爱生气的小女孩。”这是他给我设置的名字。

“没想到,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是有点儿默契的。”我跳了起来,总算拍到了他的脑袋,“邋遢大王,扯平了!” vIucllsYXcdRHCkLprhu+xUq3gsZsjeBtTsWonvOdUAhI7G8FiIwO4x+5L+I8v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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