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教室里上自习,校长忽然就进来了,后面跟着一名还没穿校服的“新生”和一名搬着一张大课桌的年轻校工。睡觉的同学都被惊醒了,唰地站了起来,就好似埋头学习时冷不丁被老师点到了名字一样。
校长示意大伙儿坐下,然后转向校监,压低声音说道:
“罗歇先生,我把这名学生交给您了,让他读五年级 。要是他的功课和操行成绩过得去的话,就让他升入‘高年级’,他已经到年龄了。”
“新生”是从乡下来的,十五来岁的年纪,个子比我们所有的人都高出一截,他躲在门后的角落里,我们几乎看不到他。他的头发顺着额头剪平,恰似乡下唱诗班的孩子,显得既明白事理,又十分拘谨。他虽然肩膀不宽,但那件缝着黑纽扣、袖笼紧窄的绿呢短燕尾礼服肯定箍得他很不舒服,从袖口那里可以看见那一截经常裸露在外的红手腕。他穿着一条浅黄色的裤子,裤子被背带高高地吊起来,把套着蓝色长袜的小腿露在了外面。脚上穿的是一双擦得不怎么油亮、钉了鞋掌的结实皮鞋。
大伙开始背书了。他倾耳细听,全神贯注,如同在教堂里听讲道,连腿都不敢翘,也不敢把手肘支在课桌上,以至于到了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学监不得不提醒他,让他加入到我们的队列之中。
我们有个惯例,进教室的时候,都把帽子撂地上,省得它碍手碍脚,而且还得一进教室门就扔,叫它从凳子底下飞过,撞到墙上,砸出一团飞扬的尘土来。这么做很“牛掰”。
可是,搞不懂这名“新生”是没注意到我们的这套把戏,还是不敢效仿,祷告结束了,他依然把帽子搁在双膝上。这是一顶混合型帽子,能看到毛皮高帽、波兰式军帽、圆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质无边软帽的影子,反正就是那种便宜货,那种不露声色的丑八怪模样有些高深莫测,仿佛白痴的脸。帽子呈椭圆形,被里面的细钢丝撑得鼓鼓囊囊的,帽口有三圈猪血肠似的镶边,往上是中间用一条红带隔开的天鹅绒和兔皮叠拼出的菱形图案,再往上便是袋子一样的帽筒了,硬纸板撑出的多边形帽顶绣上了错综复杂的饰带图案,一根特别细的长带子从那儿垂下来,带子的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编结的十字架坠子。是顶新帽子,帽舌亮光光的。
“请你站起来。”老师说道。
他站了起来,帽子掉地上了。全班大笑。
他俯身把帽子捡了起来。邻座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帽子又掉了,他于是又把它捡起来。
“你还是放过你的头盔吧。”老师是个说话很风趣的人。
同学们哈哈大笑,把这个可怜的孩子弄得手足无措,都不知道该把帽子继续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上,或者戴在头上。他重新坐下,把帽子搁在双膝上。
“请你站起来,”老师又说道,“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嘟嘟哝哝地说了一个让人费解的名字。
“再说一遍!”
从他嘴巴里传出的依然是先前那个含糊不清的嘟哝声,才说出口就被班上的哄堂大笑声淹没了。
“再大声一点!”老师喊道,“再大声一点!”
“新生”于是痛下决心,张大嘴巴,就像喊人一样,声嘶力竭地喊出了这几个字音:“夏不为利” 。
教室里顿时像炸了似的,喧闹声越来越大,如音乐“渐强”,夹杂着一阵阵大声尖叫(有人嚎叫,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一遍遍地喊:“夏不为利!夏不为利!”),然后这些尖叫声转化为零零落落的音符,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但时不时地又突然从一排座位上响起几声没能忍住的笑声,此起彼伏,就像没有彻底燃尽、随时炸响的哑鞭炮。
然而,在雨点般的“罚抄”声中,课堂秩序渐渐恢复了正常,老师要他重报自己的名字,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拼读,反反复复念了好几遍,方才弄明白新来的学生名叫“夏尔·包法利”,当即责令这个可怜鬼到讲台脚下的劣等生席就座。可怜鬼起身准备过去时,又犹豫了起来。
“你在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帽……”“新生”一面惴惴不安地看了看周围,一面怯生生地回答道。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一声震天吼,如同那一声“我要” 一样,遏制了一场新的风暴爆发。“都给我放老实些!”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道,然后他用刚从帽子里拿出来的手帕擦着前额,“至于你嘛,‘新生’,你给我抄二十遍ridiculus sum的动词变位 。”
然后,他用更加柔和的声音对他说:
“噢,你的帽子,它不会弄丢的,没人偷它!”
一切复归平静。大伙开始埋头写作业,两个小时里,这位“新生”都是正襟危坐,尽管时不时地有人用钢笔向他发射戳在笔尖上的小纸球,把墨水溅到他脸上。他只是用手把墨水擦掉,然后垂下眼睛,纹丝不动。
晚上,在教室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课桌里面抽出袖套,整理好个人物品,用尺子在纸上一丝不苟地画着直线。我们看他学习很认真,每个字都要翻词典,确实很用功。可能是看上去挺有上进心吧,他没有被降级,毕竟,尽管他的语法学得差强人意,表达方面却不怎么有文采。他的拉丁语启蒙老师是村里的那位神甫,因为父母亲为了省钱,迟迟没送他进学校。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以前在部队里当军医助理,在1812年前后的征兵事件 中受到牵连,不得不卷铺盖走人,不过他利用自己的翩翩风采,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一个针织品商人家的千金搞到手了,顺便还拿到六万法郎的陪嫁。他仪表堂堂,能说会道,总是把靴子上的马刺弄得铮铮作响,脸上的颊髯连着髭须,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身上穿着鲜艳夺目的衣服,一副威猛军人的派头,那兴高采烈、劲头十足的神气又好似走南闯北的推销员。婚后的头两三年,他都是吃老婆喝老婆的,每天大鱼大肉,睡到自然醒,用个头很大的瓷烟斗抽烟,成天泡在咖啡馆里,晚上非要等到戏演完了才回家。岳父大人死后,没留下什么财产,他很恼火,一气之下开了一家“织布厂”,赔了一些钱,之后他回到乡下,想搞“农田经营”。可是,由于跟生产印花布相比,他的种地本领也好不到哪里去,再加上他喜欢骑上他的那些马东游西荡,而不是打发它们下地干活,喜欢一瓶接一瓶地喝掉他的苹果酒,而不是一桶接一桶地拿去卖掉,喜欢把院子里最肥美的家禽都杀来吃了,把猪身上割下来的猪油都拿去擦狩猎靴了,他很快就发现,他最好还是放弃一切投机行为。
于是,他以每年两百法郎的租金,在科奥地区 和皮卡第大区 交界处,租到了一所半农庄半私宅的住处,他郁郁寡欢,追悔莫及,埋天怨地,从四十五岁起就闭门谢客,称自己厌倦了人世间的是非纷争,要开始享享清福了。
从前,他的妻子爱他爱得神魂颠倒,对他低首下心,可她越是这样,他对她就越冷淡。从前她活泼,开朗,情意绵绵,上了岁数(就像走味变酸的酒)反而变得刻薄、饶舌和神经质了。刚开始,看见他在村里拈花惹草,晚上被人从各种藏污纳垢之地送回家时酩酊烂醉、酒气熏天,她都默默忍了,没有一句怨言,后来,她的自尊心起来反抗了。不过,她终究还是选择了沉默,那样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地过了一辈子。她忙着采购,忙着打理生意上的事,一刻也不得闲。她去找诉讼代理人,去找法庭庭长,总惦记着到期的票据,为拿到延迟付款许可而费尽口舌。回到家里,她还得管洗衣服,熨衣服,缝缝补补,监督工人,支付工钱,而家里的那位大老爷却无所事事,只顾着在炉火边一边抽烟一边往炉灰里吐痰,总是那样没精打采,昏昏欲睡,面有愠色,只有在跟她说那些最伤人的话时才会精神抖擞。
孩子出世之后,她不得不把他寄养在奶妈家。那小鬼一回到家,就被他们像王子似的宠着。他母亲喂他吃果酱,他父亲则任由他光着脚丫满地乱跑,为了显示自己是开明绅士,他甚至声称孩子一丝不挂可能更健康,就好比牲畜的幼崽一样。他的想法与妻子的那种妇人之仁大相径庭,他要按照自己心目中的男子汉形象来努力塑造儿子,要让儿子像斯巴达人一样,在磨炼中成长,锻造出一副刚强的体魄。他让孩子睡在没有生火的房间,教他大口大口地喝朗姆酒,唆使他辱骂宗教仪式队伍。可是,这孩子生性温良,枉费了父亲的一番心血。他母亲总把他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做小手工,给他讲故事,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跟他说话,话语中充满快乐、哀怨和绵绵不绝的温情。在落寞的生活中,她把自己七零八落、支离破碎的梦想全都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她羡慕身居要职的人,仿佛已经看到儿子长大成人,一表非凡,聪明能干,已经是成就斐然的路桥工程师或者法官。她教他识字,甚至弹着她的那架旧钢琴教他唱了两三首浪漫曲。对于她所做的这一切,对文学一窍不通的包法利先生却断言说她是在“枉费心机”。他们哪有钱供他上公立学校,然后再花钱给他买个闲职或者给他筹措一笔经商的本钱啊?再说了,“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大老爷们,只要够胆,总能混出一点名堂”。包法利太太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让孩子到村子里晃荡去了。
他跟着那些耕地的农夫,不停地捡土块驱赶田里的乌鸦,把它们打得四处乱飞。他沿着田沟摘黑莓吃,手拿一根长竹竿看管火鸡,收割季节跟着翻晒草料,往树林里跑,下雨天在教堂的门廊下玩跳房子,碰到盛大节日总央求教堂执事把钟交给他敲,他敲钟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整个身体悬吊在那根粗绳上晃来荡去,享受那种飞翔的感觉。
如此一来,他长得如橡树一般粗壮,双手结实有力,肤色煞是好看。
十二岁的时候,通过他母亲的奋力争取,他开始念书了。他们把这件事拜托给本堂神甫。可是上课时间太少,而且上得断断续续的,所以收效甚微。神甫得空的时候才会给他上课,要么是在洗礼和葬礼的间歇,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地教授那么点东西,要不就是在“晚祷”过后,神甫不必再出门时,差人把他的学生喊过去。两人上楼到神甫的房间,坐下来,小飞虫和蛾子在蜡烛周围飞来飞去。屋里很暖和,孩子睡着了,老先生双手捧着肚子也开始昏昏欲睡,不一会儿就张着嘴巴,鼾声大作。有几次,神甫给附近某个病人送完临终圣体,在回来的路上发现夏尔在田里野,就会把他叫过去,把他教训一顿,趁机在一棵树底下让他背动词变位。突如其来的一阵雨,或者一个熟人经过,都会把他们的课打断。不过,神甫对他的这位学生一直很满意,甚至夸赞这“后生”记性好。
夏尔老这么下去终究不是个办法。夫人态度坚决。老爷子因为内疚,或者不如说是厌倦了,二话不提就让步了,然后他们又耽搁了一年,要等小家伙行完开圣体仪式。
然后又过了半年。翌年,临近十月底,圣罗曼集市日 那会儿,夏尔终于进了鲁昂中学,是那个做爹的亲自把他送过去的。
时至今日,我们当中可能谁也想不起他当年的事情了。那时的他是个性格温和的男孩子,课间休息时会玩一会儿,自习的时候很刻苦,上课时认真听讲,在寝室里睡得好,在食堂里吃得香。在冈特利街有一个做五金批发的店主是他的监护人,每个月总有个礼拜天,在关了店门之后,会把他从学校里接出来一次,让他去码头上逛一逛,看看船舶,然后一到七点钟,就把他送回学校用晚餐。每周四晚上,他都会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红墨水写完,再用三个小面团把信封好,然后他开始复习历史笔记,或者读一本别人丢在自修室里、已经翻得很旧的“阿纳卡西斯” 。散步的时候,他跟那个校工聊天,因为校工跟他一样,也是从乡下来的。
由于学习总是那么用功,他在班上的成绩总能保持中等,有一次他的博物学甚至拿到了一等奖。但是,读完三年级后,他的父母亲让他从学校里退学去学医,他们坚信儿子靠自己努力能够通过高中毕业会考。
他母亲在罗贝克河边一家洗染店的五楼给他挑了一个房间,洗染店掌柜是她的熟人。商量好膳宿安排之后,她弄来了几样家具,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还让人从家里拉了一张樱桃木旧床过去,另外还买了一只小的生铁炉子,准备了一些木柴让她可怜的孩子取暖。一个礼拜之后,她走了,临行前语重心长地告诫他要堂堂正正做人,因为从今往后他要自己管束自己了。
布告栏里贴出来的课程大纲看得他晕头转向: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临床学、治疗学,还没算上卫生学和药材学,这些名称他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仿佛一座座通往圣殿的大门一样肃穆阴森。
老师讲的东西他一点都听不懂,反正听了也是白听,因为他领会不了。可他还是很用功地学,很多笔记本他都装订成册,所有的课他都去上,教学查房也是一次不落。他完成自己的那点日常任务,就像一匹拉磨马被人蒙住了眼睛在原地转圈,却不知道自己磨的到底是什么谷子。
为了节省他的开销,母亲每周让邮差给他送一块在炉子上烤过的小牛肉,这样的话他每天上午从医院回来吃午饭时可以有肉吃,他一边吃一边在墙上跺脚取暖。紧接着,他得赶去上课,赶去阶梯教室,赶去收容院,然后再穿过大街小巷,回到寄宿处。晚上,在吃完房东做的粗劣饭菜之后,他再度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重新投入学习,他那一身湿漉漉的衣服在烧红的炉子边冒着热气。
在明媚的夏日傍晚,温热的街道变得空空荡荡,女仆们在门口打羽毛球的时候,他就打开窗子,凭窗而望。罗贝克河仿佛把鲁昂的这个街区变成了一个肮脏不堪的小威尼斯,黄色、紫色或者蓝色的河水在房子下边,在他的身下流淌,穿过一座座小桥和一块块栅栏。一些工人蹲在河边,在水里清洗他们的手臂。从阁楼顶上伸出来的竿子上面晾着一绞绞面纱。对面的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浩瀚碧空,一轮红日正在西沉。要是待在家里该多么惬意啊!山毛榉下面多么凉爽啊!他张开鼻孔,想吸进田野的清香,但那清香到不了他所在的地方。
他瘦了,个子高了,脸上流露出的愁容让人看了忍不住要去关心一下。
因为懈怠了,最后他自然而然就把先前下过的所有决心全都抛诸脑后。有那么一次,他没跟去查房,第二天旷了课,当他尝到了偷懒的滋味,久而久之便懒上瘾了。
他养成了泡小酒馆的习惯,迷上了骨牌。每天晚上,他把自己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窝里,在大理石桌面上碰着标了黑点的小羊骨,这于他而言是一种代表自由的可贵之举,让他对自己新生了几分敬意。这就好比一种入世的仪式,就好比一脚跨进肉体享乐的大门。进去的时候,他把手放在门把上时便能体会到一种肉体的快感。于是,他身上许多被抑制的东西膨胀开了,他把一些歌曲熟记在心,然后唱给喜欢的女子听,对贝朗热 如痴如醉,学会了调潘趣酒,最后也终于懂得了男欢女爱。
像这样做考前准备工作,他的行医证考试自然考得一塌糊涂。考试的当晚,他的父母亲还在家里等着庆祝他凯旋而归呢!
他是走路回去的,走到村口的时候没再往前走,而是托人把母亲叫到那里,把考试的情况全都跟她说了。母亲没有怪他,并把没考过的责任归咎到那些主考官头上,她说她会把这件事的善后工作做好,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过了五年后,包法利老爷才知道事情的真相,毕竟已经是陈年旧事,他认了,再说,他才不相信自己的亲儿子会是个孬种。
于是,夏尔重新投入学习,反反复复地复习考试内容,提前把所有的考试题目背得滚瓜烂熟。他考过了,还拿到了比较高的分数。对他母亲而言,那是个多么美好的日子啊!他们一家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去哪里施展他的医术呢?去托斯泰 吧。那里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医生。包法利太太盼着他一命呜呼,盼了好久了,那个老鬼并没有告老还乡的意思,夏尔却已经在他的对门安顿好了,要做他的接班人。
可是,仅仅把儿子养大,让他学医并在托斯泰给他找了地方行医,还远远不够,还得给他讨个老婆。母亲替他物色了一个,是迪耶普 一个执达员的遗孀,四十五岁了,有一千二百利弗尔 的年金收入。
尽管杜布克的遗孀长得很丑,骨瘦如柴,一脸的疹子如同春天发芽的树木,但她并不愁嫁,可挑选的余地大着呢。包法利大妈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施展计谋把他们都排挤掉,她甚至巧妙地挫败了一个肉店老板的诡计,虽然这个肉店老板背后有神甫们做靠山。
夏尔原来满以为结了婚,条件会大为改观,以为自己会更加自由,无论是人身还是金钱都可以自作主张。但是,在这个家里,是他老婆说了算。当着别人的面他必须这么说,不能那么说,每周五都要斋戒,她要他穿什么衣服他就得那么穿,要按她的吩咐跟那些不付钱的客人讨账。她私拆他的信件,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有女病人的时候还透过隔板偷听他在诊室里看病。
她每天早上都要喝巧克力热饮,她要他百般呵护。她一刻不停地抱怨说自己神经痛,胸痛,提不起劲。脚步声弄得她心情烦躁,但人走了吧,她又寂寞难耐;而回到她身边,无疑又是想看看她是不是已经死了。晚上,夏尔回来的时候,她从毯子下面伸出又瘦又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坐在床边,向他倒苦水:他把她忘了,有别的相好了!人家早就跟她说过,说她是个苦命的女人。说到最后,为了让自己身体好起来,她跟他要了一点糖浆,还要他多给她一点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