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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9
愁闷

经常,在夏尔出门之后,她会从橱柜里,拿出那只塞在餐巾桌布夹缝之间的绿缎面雪茄烟盒。

她端量着它,把它打开,甚至闻了闻衬里,上面有一股马鞭草和烟叶混合的味道。这烟盒的主人是谁?……是子爵。没准是他情妇送给他的礼物。缎面上的徽纹,是那名女子在一个小巧玲珑的红木绣花绷上,背着所有的人,费了不少功夫绣出来的,她凝神静气,只顾埋头绣着,柔柔的卷发垂落在绷子上。爱的气息穿过绣花底布的网眼,每一针都在那里刺下一丝希望或者一个回忆,所有交织的丝线只是爱在无声地绵延。之后的某天早上,子爵把它带走了。它放在大壁炉框的壁炉上的花瓶和蓬巴杜 式的座钟之间时,他们聊了些什么呢?她在托斯泰。他呢,他此时此刻身在巴黎,在那里!那巴黎是什么样子呢?那可是个名满天下的地方!她低声念叨着这个名字,乐在其中;它像大教堂的大钟一样在她的耳畔回响,在她的眼前发出火焰般的光芒,油膏瓶上的标签都被这光芒照亮。

夜里,当水产储运批发商驾着双轮运货马车,唱着“墨角兰 ”的调子,从她的窗户下面经过时,她总会醒过来。听着箍铁的车轮声驶过,在镇口的泥土路上声音变小,她暗想:

“他们明天就会赶到那里!”

她的思绪一直追随着他们,上坡下坡,穿越村庄,借着星光在大路上疾行。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距离,总会来到一个模糊不清的地方,她的美梦到那里便消失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手指在地图上游走,带她游览国都。她沿着林荫大道上行,在每一个街角,在街道线路之间,在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前面,都要停下来。最后,眼睛累了,她合上眼帘,在黑暗中看见煤气灯在风中摇晃,剧院的列柱廊前面,敞篷四轮马车一辆接一辆哐当哐当地放下踏板。

她给自己订了一份妇女杂志《花篮》 和《沙龙精灵》 。她逐字逐句、如饥似渴地读着上面刊载的所有首场公演、赛马会和晚会的报道,不放过任何信息,对一位女歌手初次登台献艺和一家商店的开张也是饶有兴致。她熟悉最新的时装款式,知道高级裁缝铺的地址,对布洛涅森林或者歌剧院演出节目的档期也了然于心。她研究欧仁·苏 的作品中对室内陈设的描写,阅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让自己的贪欲之心在幻想中得到满足。她甚至在吃饭的时候都带着书,夏尔一边吃饭一边跟她说话,她却只顾着一页页翻书。读书的时候,总会想起子爵。她把子爵和书中那些虚构的人物联系起来。但是,那个以他为中心的圈子渐渐扩大,他头上的光环扩展开去,弥散到了更远的地方,照亮了别的梦。

巴黎,在爱玛的眼里,是个霞光万丈之城,比汪洋大海还要无边无际。在那里,五光十色的生活虽然嚣闹躁动,却是可以分出个三六九等的,会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爱玛只看到其中的两三种,其他的都被这两三种遮盖住了,而且于她而言,仅这两三种就代表了人类生活的全部。首先是外交官的那一等,他们踩着油光发亮的镶木地板,出入的厅堂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桌子上铺的是饰有金穗子的天鹅绒台布。那里有曳地长裙,有天大的秘密,有被微笑掩饰起来的焦虑。紧随其后的,是公爵夫人的那个阶层,那里的人个个脸色苍白,四点钟起床;女人都是可怜的天使啊!她们的衬裙下摆都镶着英国针勾花边;男人呢,他们怀才不遇,看上去都是浅薄之人,为了贪图一时之乐,把自己的马累得筋疲力尽,到巴登 去消夏,然后,混到四十来岁时,找个继承了财产的婆娘结婚。第三类是一群千奇百怪的文人和女演员,他们来到午夜后吃夜宵的餐馆包厢,在烛光里仰天大笑。他们这帮人,像国王一样挥金如土,野心勃勃,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别人高不可攀的生活,他们顶天立地,接受暴风骤雨的洗礼,自有一股登峰造极的意味。至于世上的其他人,则是无望的,他们没有明确的位置,就好像并不存在一样。而且,越是离得近的东西,她越是懒得去想。就拿她周围的一切来说吧,百无聊赖的乡下,愚蠢无能的小市民,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对她而言,就是人世间的一个例外,是一个把她束缚其间的偶然,而外面的世界却是一望无垠,广袤的土地上充满福乐和激情。她对那个世界的心驰神往,把肉体的享乐与心灵的愉悦、把习惯的高雅与感情的细腻混为一谈。爱情,难道不就像印度植物一样,也需要适合生长的土壤和特别的气候吗?月光下的叹息,缠绵缱绻的拥抱,在被人抛舍的手上流淌的泪水,炽热的肉欲和感情的倦怠,都离不开充满各种消闲的大城堡的阳台,铺着厚毯子、挂着缎帘的小客厅,姹紫嫣红的花坛,安架在平台上的睡床,也离不开宝石的闪光和号衣的丝穗。

每天早晨,驿站的那个伙计过来刷马,脚上套着大木屐穿过走廊。他的罩衫上满是洞眼,脚上连袜子都没穿。能请得起这么一个穿短裤的马夫就该知足了!他把刷马的活儿干完,这一天就不再来了,因为夏尔回到家后,会自己牵马进马厩,卸下马鞍,套上笼头,女仆抱来一捆草料,使劲地往马槽里扔。

爱玛找了一个十四的女孩来接替娜塔西(她最后还是离开了托斯泰,走的时候泪流成河),女孩是孤儿,长得倒是挺温顺的。爱玛不许她戴棉帽,教她跟她说话要用第三人称 ,端一杯水也要用托盘,进房间要先敲门,还教她烫衣服、浆衣服和伺候她穿衣服,想把她调教成自己的贴身女仆。这个新来的佣人对女主人百依百顺,没有怨言,免得被辞退。由于夫人经常把钥匙插在碗橱上不拔,菲丽西黛就每天晚上都囤点糖,做完晚祷后,独自在被窝里享用。

下午,她偶尔会跑到对面去和那些驿站马车夫聊天。夫人待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

她穿着一件完全敞开的晨衣,贴身短上衣的圆翻领中间,露出那件安了三只金纽扣的镶褶子的胸衣。她的腰带上缀满了大流苏,那双石榴花色的小拖鞋有一簇宽饰带缝在鞋背上。她给自己买了吸墨水纸、文具盒、蘸水钢笔的笔杆和信封,尽管她没有一个可以写信的人。她掸去搁物架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然后,看着看着开始想入非非,把书丢在了腿上。她很想去旅行或者返回修道院生活。她想死,也想去巴黎住。

不管是大雪纷飞,还是暴雨倾盆,夏尔总是骑着马,抄近道,东奔西走。他在农家的饭桌上吃煎蛋,把手臂伸进湿乎乎的被窝里,给病人放血时自己也被溅了一脸,听着病人临死前发出的嘶哑喘气,查看便盆里的排泄物,撩起肮脏的内衣。可是,每天晚上回到家里,都有一炉烧得很旺的火,有热饭热菜,有柔软的座椅,还有一位打扮得花枝招展、妩媚动人的妻子等着他,妻子身上的清香扑面而来,真不知道这香气从何而来,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肌肤把香味沁到了她的衬衫上。

她心灵手巧,做什么事都让他着迷:她时而给烛台的托盘垫一个新裁剪的接蜡烛油的纸样,时而给自己的裙子换一道花边,抑或是一道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菜,被女仆烧坏了,她就取一个不同凡响的菜名,让夏尔吃得有滋有味、一干二净。她在鲁昂见过一些贵妇在表链上挂了许多小饰物,因此她也买了一些小饰物。她想在壁炉上放两只蓝玻璃做的大花瓶,没过多久,又弄了一只象牙盒,还配了一根镀金的银顶针。夏尔对于这种雅致越是一窍不通,越是觉得趣味无穷。它们给他的感官带来了许多愉悦,让他的家平添了几许温馨,宛如在他的漫漫人生路上撒下的金粉。

他身强体壮,气色很好,他的名声也完全打出来了。乡下人都喜欢他,因为他不摆架子。他见了孩子都会摸摸他们的头,从不进小酒馆,品行端正更赢得了人们的信赖。他治疗重伤风和胸部疾病最拿手。实际上,夏尔很害怕把病人治死,常常只开一些镇静剂,时不时也开点催吐药,泡脚药,或者使用水蛭 。叫他害怕的并不是外科手术,他给人放血就像给马放血一样,大大咧咧的;拔起牙来用的是“地狱般的腕力”。

最后,“为了让自己胸有成竹”,他订了一份《医学界》,他之前收到过这份新杂志的广告单。他吃完晚饭后会读一点,但屋内暖和,加上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在消化,不出五分钟,他就呼呼大睡了。他坐在那里,双手托着下巴,头发像马鬃一样一直摊到了灯脚下面。爱玛看着他,耸了耸肩。有些男人话虽不多,但一直暗暗用功,夜里刻苦读书学习,到六十岁患风湿病的年岁时,皱皱巴巴的礼服上终归能别上一串十字勋章,她要嫁人起码也该嫁这么个男人吧。她多么希望包法利这个姓氏——如今她随的这个夫姓,能够赫赫有名,印在书店琳琅满目的图书上,频频在报纸上露脸,在全法国妇孺皆知。但夏尔胸无大志!夏尔不久前和伊夫托一个医生一起会诊,那名医生甚至在病人的床前,当着病人眷属的面,让他出了点洋相。晚上,夏尔跟她说起这件事时,爱玛勃然大怒,破口大骂他的那个同行。夏尔好生感动。他含泪亲了一下她的前额。但她恼羞成怒,恨不得打他一顿,她走到走廊里打开窗户,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静下来。

“不中用的东西!真是不中用的东西!”她咬着嘴唇,嗫嚅道。

还有更让她生气的。他年岁越长,举止变得越粗俗。吃餐后点心的时候,他用刀切空瓶塞;吃完饭后,他经常用舌头舔牙齿;喝汤的时候,他每喝一口,喉咙里都会发出咕噜咕噜声,而且,由于他开始发福了,那双已经很细眯的眼睛,仿佛被颧骨虚胖的肉挤到额头上去了。

有时,爱玛会把他那件毛衣上跑出来的红色镶边塞回坎肩里,把他的领带整一整,或者把他正准备戴的那双褪了色的手套扔到一边去;她这么做,并非像他以为的那样是体贴他,而是为了她自己,是膨胀的私心和过敏的神经在作祟。有时,她也跟他说一说她读过的东西,比如小说或者新剧本里的一段内容,或者报纸专栏里刊载的“上流社会”逸闻趣事。因为嘛,再怎么说,夏尔也是个人,耳朵听得见,你说什么他都会随声附和。她跟那条小猎兔犬也总是无话不说呢!没准她和壁炉里的劈柴以及座钟的钟摆也说过很多心里话呢。

然而,在她的心灵深处,她一直在等待着一件大事降临。她绝望的眼神在孤寂的生活中搜寻着,就像遭遇海难的水手,极目远眺,在天边的茫茫雾霭中寻找一叶白帆一样。她不知道会是什么机缘,把机缘吹向她的是什么样的风,那机缘又会把她带到什么样的彼岸,不知道那是一叶孤舟还是三层甲板的大船,装载的是惶恐还是满满当当的福乐。可是,每天早晨,一觉醒来时,她都希望这件事当天就会发生,她侧耳细听,任何响声都不放过,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好奇它怎么还不来。然后,夕阳西斜,她更是愁肠百结,希望第二天快点来临。

春去春又来。梨花绽放时节,天气转暖,闷热的天气叫她喘不过气。

刚进七月,她就掰着手指头计算还要过多少周才到十月份,心里巴望着,德·安德维利埃侯爵也许还会在沃比野萨举办一场舞会。可是,整个九月份都过完了,既没有收到邀请信,也没有人上门来通知。

她大失所望,郁郁寡欢,心里又变得空落落的,千篇一律的日子重新开始了。

如今,这样的日子一天又一天接踵而至,不计其数,如死水一潭,吹不起半点涟漪!别人的生活,不管有多么平淡乏味,至少有发生点什么事的可能性。一个偶发事件有时会带来无穷无尽的变数,出现沧海桑田般的变局。可她呢,她却什么都等不来,这是老天爷的旨意吧!她的未来只是一条漆黑一团的长廊,而长廊的尽头大门紧闭。

她放弃了音乐。何必弹它?有谁会听呢?她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在一场音乐会上,穿着短袖天鹅绒长裙,坐在埃拉尔牌 钢琴后面,让轻盈的手指敲击在象牙琴键上,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听见如痴如醉的赞叹声像一股和风一样从她身旁拂过,那又有什么必要费神练习呢?她把画夹和绒绣都丢进了橱柜。何苦呢?何苦呢?针线活让她大光其火。

“书也没什么好读的了。”她心想。

于是,她穷极无聊,不是在那里把火钳烧得红红的,就是在看纷纷落下的雨。

星期天晚祷钟响起来的时候,她是多么的难过啊!她木然地凝听着破锣似的钟声一声接着一声响起。有一只猫在屋顶上慢慢地走着,在苍白的日光中弓起背脊。风,在大路上吹起阵阵灰尘。远处,时不时地,有一条狗在长吠,而教堂单调的钟声依然不徐不疾地响着,消失在原野之中。

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教堂。女人们穿着上了漆的木屐,农夫穿着新罩衫,孩子们头上没戴帽子,蹦蹦跳跳地走在他们前头,他们全都往家里走去。小酒馆的大门前,还有五六个男子,老是他们几个,待在那里玩打软木塞游戏,一直玩到天黑。

冬天天气寒冷。每天早晨,窗户玻璃都结满冰花,阳光透进来,白蒙蒙的,就像是从毛玻璃上透进来的一样,有的时候一整天都没有变化。一到下午四点钟,就得点灯了。

天气晴好的日子,她就下楼走进花园里。露珠在卷心菜上留下了镂空银花边,花边一条条明亮的长线从一棵菜连到了另外一棵。听不见鸟鸣,所有的一切都好像已经沉沉睡去,那一排树盖上了麦秸,葡萄藤宛如一条生病的大蛇盘踞在墙盖顶下,走近时,会看见长了很多脚的潮虫在那里爬行。在篱笆旁的雪松间,头戴三角帽、正在读日课经的神甫没有了右脚,身上的石膏也被冻得呈鳞片状剥落,留下了一脸的白疥癣。

然后,她重新上楼,关上房门,把炭火拨旺,炉子的热气烤得她晕乎乎的,她感觉烦恼更沉重地向她袭来。她本是可以下楼去跟佣人聊聊天的,但抹不开面子。

每天,在同一个时间,那名头戴黑绸帽的老师总会打开自家房屋的护窗板,还有那位乡村警察也会在警服上别着军刀经过。傍晚和早晨,驿站的马,三匹三匹地穿过街道,去池塘里饮水。时不时地,小酒馆门上的铃儿叮当叮当地响,刮风的时候,还能听见理发师的小铜盆在两根铁杆上发出嘎吱声,那是他的店招牌。理发店的玻璃窗上粘贴了一张旧的时装版画做装饰,还有一尊女人的半身蜡像,蜡像的头发是黄色的。理发师也一样,他也常常悲叹自己壮志难酬,前途渺茫,梦想去大城市里开一家店,比方说去鲁昂,在港口的剧院旁边。他整天都在街上徘徊,心情沮丧地从村府走到教堂,等着顾客。包法利夫人每次睁开眼睛,总能看见他在那里,带着一直罩到耳朵的希腊式软帽,穿着斜纹毛料外套,就像站岗的哨兵。

下午,客厅的玻璃窗后有时会露出一个男子的脑袋,脸晒成棕褐色,长着黑色的胡须,慢慢地咧开嘴巴甜甜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场华尔兹随即开始,在手摇风琴上的一个微缩客厅里,一些手指一般高的舞者,扎着玫瑰红头巾的女子,穿着燕尾服的蒂罗尔 人,穿着黑礼服的猴子,穿着短裤的绅士,一起在扶手椅、长沙发和小桌子之间转来又转去,用烫金纸条粘在一起的镜块照映出他们舞动的身影。那艺人摇着手柄,左看看,右瞧瞧,瞅着那些窗户。他时不时把一口褐色的浓痰远远地吐到石桩上,一边用膝盖顶起那台乐器,肩膀上的那条硬皮带勒得他很不舒服。琴箱上有一排阿拉伯式的藤蔓花纹铜格栏,下面挂着一块粉红色的塔夫绸帘子,琴箱里的曲子嗡嗡地从帘子里钻出来,时而悲戚悠长,时而欢快急遽。这都是些在别处的剧场演奏的曲子,在沙龙里吟唱的曲子,晚上在明亮的分枝吊灯下伴舞的曲子,这些上流社会的回声一直传到了爱玛的耳朵里。无休无止的萨拉班德舞曲 在她的脑海里萦绕,就像踩着地毯上跳舞的印度舞女,她的思绪随着音符跳荡,从一个梦荡到另一个梦,从一个忧伤跳到另一个忧伤。那人伸出帽子接过施舍,拉下一块旧的蓝呢罩子把琴盖好,背到肩上,步履沉重地走远了。爱玛看着他离去。

不过,最让她不堪忍受的,还是用餐的时候,在底楼的那间小餐厅里,炉子不住地冒烟,房门嘎吱嘎吱响,墙壁渗水,地面湿嗒嗒的。人生的全部悲哀仿佛统统盛到了她的盘子里,白煮肉冒出的热气,让她的灵魂深处感到一阵阵恶心。夏尔吃东西老半天都吃不完,但她只吃几颗榛子,要不就是把胳膊支在餐桌上,用刀尖在漆桌布上画出一道道划痕来,消磨时间。

现在家务方面的事她都甩手不管了,老包法利夫人四旬斋 期间来托斯泰小住,对儿媳的这一转变惊诧不已。儿媳从前是何等细心何等讲究的一个人,现在却整天整天的不注意着装打扮,穿着灰棉长袜,点的都是油脂蜡烛 ,还美其名曰要勤俭节约,因为他们并不富有,还说她非常开心,非常幸福,说她很喜欢托斯泰,还有一大堆新鲜的说辞,就为了让婆婆闭上嘴巴。而且,爱玛好像也不打算听她的建议,有一回,老太太口无遮拦地说,做主人的应该监督一下仆人的宗教信仰,没想到爱玛气冲冲地瞪了她一眼,然后冷冷地笑了一声,吓得老太太从此再也不敢去招惹她了。

爱玛变得很难缠,很任性。她吩咐佣人给自己做几道菜,但做好之后,她却碰都懒得碰,今天只喝纯牛奶,明天又大杯大杯地喝起茶来。她经常执意闭门不出,然后又感到憋得慌,便打开窗户,穿上轻薄的裙子。她把女佣痛骂了一顿之后,又给她一点小恩小惠,或者让她去邻居家串门,她还把钱包里的银币全都散给穷人,尽管她不是那种热心肠的人,也很难对别人产生怜惜之情,就像大多数从乡下出来的人一样,心里总留着父亲手上的老茧那样的东西。

快到二月底的时候,胡奥老爹感念女婿治好了他的腿伤,亲自送了一只体态丰盈的火鸡过来,并在托斯泰待了三天。夏尔忙着给病人看病,胡奥老爹由爱玛作陪。他在卧室里抽烟,把痰吐到柴架上,开口闭口总是他的庄稼、牛犊、奶牛、家禽和乡镇议会。等他走了,爱玛把门一关,竟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让她本人也大吃一惊。而且,她要是看不起什么人或者什么事,就再也不加掩饰了。她有时会发表一些荒诞不经的观点,凡是人们众口一词说好的东西,她都要抨击一番,而对那些堕落邪恶或者伤风败俗的事情,她又大加赞赏,让她的丈夫瞠目结舌。

难道这种苦难会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吗?她还有翻身的那一天吗?跟那些生活幸福的女人相比,她可一点也不逊色!她在沃比野萨见过一些公爵夫人,她们身材那么臃肿,举止那么粗俗,于是,她恨老天爷太不公道,她把头靠在墙上失声痛哭,她艳羡嚣闹的生活,举办化装舞会的夜晚,渴望那种她不曾体验但天经地义就该享受到的肆无忌惮、狂放不羁的快乐。

她面无血色,经常心悸。夏尔给她用了缬草根,让她洗樟脑浴。想尽了办法,但病情似乎越治越重。

有那么几天,她精神亢奋,口若悬河,但这阵激昂的情绪过去之后,她突然又变得十分迟钝,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这时,拿一瓶古龙香水往胳膊上洒,才能让她恢复生气。

由于她没完没了地抱怨托斯泰,夏尔推断她害病十有八九是因为水土不服,然后这个想法在他脑袋里生了根,他开始认真考虑去别处安家落户的事了。

从这时起,她开始喝醋减肥,染上了轻微的干咳,然后就彻底没有了食欲。

夏尔在托斯泰做了四年医生,刚开始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就要放弃,损失不可谓不大。可这也是万不得已啊!他把她带到鲁昂,让他以前的老师帮看一下她得的到底是什么病。是神经衰弱:必须给她换个环境。

夏尔东打听西打听,得知讷沙泰勒 地区有个大镇,名叫庸镇-修道院,镇上的那名医生是波兰避难者,前一周刚刚逃走。于是,夏尔给当地的药剂师写了一封信,询问该镇的人口,最近的诊所离得有多远,前面逃走的那个医生每年的收入情况,等等。收到的回复令他很满意,当即决定,要是爱玛的病情没有好转,他们开春之前就搬过去。

考虑到很快就要搬家了,有一天,她在整理抽屉时,手指被什么东西刺破了。是婚礼花束里的铁丝。橘花的花蕾粘上灰尘,已经发黄,那些银边缎带边上也开线了。她把那束花扔进火里,那花烧得比干草还要快,然后,就像灰烬上的一棵红灌木,慢慢地消失不见了。爱玛看着它烧掉。硬纸板做的小浆果毕毕剥剥地响,黄铜丝扭动着,缎带化成了灰。那些烧脆了的纸花冠就像黑蝴蝶一样,沿着炉壁飞舞,最后飞出了烟囱。

三月份他们离开托斯泰时,包法利夫人已经有孕在身。 WPA5OGxmXuM1CyK16JSJdnloL+x6tYN0r0j9b1VDVUMUqDFnMFCmTfTrSLPuXp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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