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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

《历书》不在《史记》亡佚的十篇之内,基本可以认定是司马迁的手笔。篇末所附《历术甲子篇》序至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年),至少天汉以后的部分为后人所补(一说是褚少孙所补)也没有什么疑问,与此篇相关的大约有两大问题:第一,什么是太初历?第二,太初元年的岁名是什么?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月节,卒于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在上古的时候,使用以孟春月为正月的历法。这时,冰雪开始融化,蛰虫苏醒过来,百草萌生新芽,子规鸟率先在原野上鸣啼。万物都长了一岁,从春季开始时降生,依次经历夏季和秋季,最后结束在冬尽春分之时。这个时候雄鸡叫三遍,天色才渐明。正月从寅月开始,经过了十二个月的节气后,直到丑月结束。日月运行都已成周,所以日月组成一个“明”字。“明”有“孟”的意思,“幽”有“幼”的意思,“幽明”就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现,而又与以孟春为正月的历法相符。太阳在西边落下,在东边升起;残月逐渐消失在东方,新月在西方露出来。当政的不按天时行事,又不顺应民心,所以凡事都易于破坏,而难以促成。

君王接受天命而改朝换代,对于开始必然十分谨慎,修改历法,改变朝服的颜色,推算历法的起始点历元,以顺承天的旨意。

太史公说:神农以前,年代过于久远的历法就不必说了。大概从黄帝开始,考察星体的运行,制定历法,建立了五行序列,确立起阴阳死生消长的规律,纠正了闰月余分数值的大小,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祇和其他物类的官员,叫作五官。他们各自掌握属于自己的事务,不会相互杂乱。民众因此能够有所信赖,而神明也因此能够有明德。民众与神明各尽其职,民众对神明礼敬而不亵渎,神明因此赐给民众好的收成,百姓以丰洁的礼品飨祭神,而使灾祸不发生,养生所需永不匮乏。

少暤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邪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少暤氏衰落以后,九黎的诸侯作乱,民众与神明都受到了惊扰,失去了依托,灾祸接连发生,恶气不能消尽。直到颛顼受命于天,登临帝位,才任命南正重负责天事,属领神事,任命火正黎负责地事,属领民事,这才使一切又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不致于相互侵扰渎乱。

后来三苗部族又效法九黎出来作乱,所以南正与火正二官都废弃了自己的职守,闰余的排序失去了次序,正月的设置与节气不相符合,摄提星方位与月建也不一致,历法混乱,使时序失顺。直到尧帝继位,又重新任命重、黎后人中还能推算历法的人,让这些人担任历官,设立了羲氏、和氏这两个官职。推明时令,矫正历度,使天时阴阳调和,风雨适度,这才有了兴盛的景象,民众没有夭亡、疾病的祸乱。当尧年老之后禅位给舜的时候,在文祖庙告诫舜说“按天体运行规律制定和实施历法的重担就托付给你了”。后来,舜也用相同的话来告诫禹。由此可见,历法是帝王应该看重的大事。

夏朝以正月为历正,殷朝以十二月为历正,周朝以十一月为历正。夏、殷、商这三代的正月依次循环,周而复始。天下治理得好,历法就不会乱了次序;天下混乱,则统一的历法就无法在诸侯国之间通用。

自从周幽王和周厉王以后,西周王室衰微,列国大夫执掌国家大权,史官不记载年月日,君王不行告朔礼,所以历算世家的子弟纷纷出走,有的在中原诸侯国中任职,有的到了夷狄,所以祝祷祭祀的制度荒废而不能统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闰三月,而《春秋》非难它置闰月不当。因为古代帝王设定历法,首先要确定好历元,再由中气纠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馀分则归于年末。确定好历法的起始点,则年月日等的次序就不会失误;以中气纠正月位,百姓就不会感到迷惑;将闰余置于年终,诸事就不会悖乱。

后来,到了战国诸雄并争的时期,君臣上下只关心如何使国家富强起来,战败敌国,挽救危难,排解纠纷而已,哪有余力考虑天文历法的事情!当时只有邹衍懂得五德终始相传,而且散布阴阳消长的分限等理论,因此显扬于诸侯。也因为强秦在征灭六国时,战事频繁,加上秦始皇当上皇帝的时间还不长,所以顾不上制定新的历法。但是秦时颇为注重推求五行胜克,自以为获得水德的祥瑞,所以将黄河改名为“德水”,沿用夏朝的历法,以十月为正月,崇尚黑色。至于历法中具体推算五星的行度和闰月的安排是否正确,也就没有仔细考虑。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见成纪,张苍自黜,所欲论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也。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闵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绩日分,率应水德之胜。今日顺夏至,黄钟为宫,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日当冬至,则阴阳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当汉朝刚刚兴起的时候,高祖说“是北方的黑帝等待我来建立”,也自认为获得了水德的祥瑞。懂得历法的官员以及张苍等人,也认同汉高祖的看法。当时天下初步平定,国家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法令才刚刚建立,此后高后以女子主政,同样没有考虑到历法的事情,所以仍承袭秦朝的历法和朝服的颜色。

到了孝文帝的时候,鲁地一个叫公孙臣的人以五德循环的理论向皇帝上书,说“汉朝得到的是土德而不是水德,应该变更历法的历元,修改正朔,更换朝服的颜色。这样天就会降下祥瑞,有黄龙出现”。皇帝把这件事情交给丞相张苍处理,张苍也学过律历,并不认为是土德,于是没有理睬。后来黄龙真的在成纪这个地方出现了,于是张苍不得已上书自请罢黜,他论述汉朝获得水德瑞兆的著作也没有写成。后来,又有一个叫新垣平的人由于善于观望云气得见天子,说了些改正历法和服色的事,受到宠幸,后来却反动叛乱,所以孝文帝就再也不过问这件事了。

到当今皇帝即位后,招来方士唐都,测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数;任用来自巴郡的落下闳,让他推算日月星辰制历,以此得到的太阳各月位置的度数与夏历相同。于是就改定历元,更换官号,到泰山封禅。并诏告御史说:“过去主管星历的官员说星度未经确定,便广泛地征求意见,该怎样测定星度,但未能得到满意的答案。听说以前黄帝制历因为与季节相符,所以能循环地使用下去,这种历法用实际天象检验,审定律吕的清浊,确立起四时与五行的关系,建立了节气的日分余数。然而,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有关天文历数方面的典籍缺佚,乐理也废弛了,我深感遗憾。只是我又无力把它们补修完备。现在的历法经过周密的测量和运算,全都与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现在太阳循着经过夏至、冬至的黄道运行,以黄钟为宫声,以林钟为徵声,以太簇为商声,以南吕为羽声,以姑洗为角声。从此以后,节气又正确了,作为定调的最高羽声又清明了,各种名称都和实际相符,以甲子日逢冬至开始为历元,则阴阳交替的规律就通行了。现在,十一月甲子日又恰逢朔日而节气交冬至,正是改历换元的好时机,于是变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确定年名为‘焉逢摄提格’,确定月名为‘毕聚’,日名为甲子,夜半时是朔日的开始,节气变为冬至。”

◎历术甲子篇

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正北十二

无大余,无小余;

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

十二

大余五十四,小余三百四十八;

大余五,小余八;

端蒙单阏二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八,小余六百九十六;大余十,小余十六;

游兆执徐三年。

◎历术甲子篇

历元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日期为甲子,夜半时为冬至节。

冬至在子时,位于正北;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无大余,无小余;

冬至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甲寅年),即太初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四日,小余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乙卯年),即太初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十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执徐(丙辰年),即太初三年。

十二

大余十二,小余六百三;

大余十五,小余二十四;

强梧大荒落四年。

十二

大余七,小余十一;

大余二十一,无小余;

徒维敦牂天汉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一,小余三百五十九;

大余二十六,小余八;

祝犁协洽二年。

大余二十五,小余二百六十六;

大余三十一,小余十六;

商横涒滩三年。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六百一十四;

大余三十六,小余二十四;

昭阳作鄂四年。

闰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二十二;

大余四十二,无小余;

横艾淹茂太始元年。

十二

大余三十七,小余八百六十九;

大余四十七,小余八;

尚章大渊献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丁巳年),即太初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七日,小余为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戊午年),即天汉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一日,小余为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六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协洽(己未年),即天汉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五日,小余为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一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涒滩(庚申年),即天汉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六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作鄂(辛酉年),即天汉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四日,小余为二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淹茂(壬戌年),即太始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七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大渊献(癸亥年),即太始二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二,小余二百七十七;

大余五十二,小余一十六;

焉逢困敦三年。

十二

大余五十六,小余一百八十四;

大余五十七,小余二十四;

端蒙赤奋若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小余五百三十二;

大余三,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征和元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四,小余八百八十;

大余八,小余八;

强梧单阏二年。

十二

大余八,小余七百八十七;

大余十三,小余十六;

徒维执徐三年。

十二

大余三,小余一百九十五;

大余十八,小余二十四;

祝犁大荒落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二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太始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乙丑年),即太始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日,小余为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日三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丙寅年),即征和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余为日八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单阏(丁卯年),即征和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执徐(戊辰年),即征和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日,小余为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十八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己已年),即征和四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七,小余五百四十三;

大余二十四,无小余;

商横敦牂后元元年。

十二

大余二十一,小余四百五十;

大余二十九,小余八;

昭阳汁洽二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五,小余七百九十八;

大余三十四,小余十六;

横艾涒滩始元元年。

△正西

十二

大余三十九,小余七百五;

大余三十九,小余二十四;

尚章作噩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四,小余一百一十三;

大余四十五,无小余;

焉逢淹茂三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八,小余四百六十一;

大余五十,小余八;

端蒙大渊献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敦牂(庚午年),即后元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一日,小余为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余为日二十九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汁洽(辛未年),即后元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四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涒滩(壬申年),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时,方位正西方;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癸酉年),即始元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四日,小余为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淹茂(甲戌年),即始元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大渊献(乙亥年),即始元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二,小余三百六十八;

大余五十五,小余十六;

游兆困敦五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六,小余七百一十六;

无大余,小余二十四;

强梧赤奋若六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一,小余一百二十四;

大余六,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元凤元年。

十二

大余五,小余三十一;

大余十一,小余八;

祝犁单阏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九,小余三百七十九;

大余十六,小余十六;

商横执徐三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三,小余七百二十七;

大余二十一,小余二十四;

昭阳大荒落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二日,小余为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困敦(丙子年),即始元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六日,小余为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无大余,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赤奋若(丁丑年),即始元六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一日,小余为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六日,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戊寅年),即元凤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日,小余为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十一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单阏(己卯年),即元凤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日十六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执徐(庚辰年),即元凤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一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大荒落(辛巳年),即元凤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七,小余六百三十四;

大余二十七,无小余;

横艾敦牂五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二,小余四十二;

大余三十二,小余八;

尚章汁洽六年。

十二

大余三十五,小余八百八十九;

大余三十七,小余十六;

焉逢涒滩元平元年

十二

大余三十,小余二百九十七;

大余四十二,小余二十四;

端蒙作噩本始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四,小余六百四十五;

大余四十八,无小余;

游兆阉茂二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八,小余五百五十二;

大余五十三,小余八;

强梧大渊献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敦牂(壬午年),即元凤五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四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汁洽(癸未年),即元凤六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涒滩(甲申年),即元平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日,小余为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二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乙酉年),即本始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阉茂(丙戌年),即本始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大渊献(丁亥年),即本始三年。

十二

大余四十二,小余九百;

大余五十八,小余十六;

徒维困敦四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七,小余三百八;

大余三,小余二十四;

祝犁赤奋若地节元年。

十二

大余一,小余二百一十五;

大余九,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二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五,小余五百六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八;

昭阳单阏三年。

△正南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四百七十;

大余十九,小余十六;

横艾执徐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二日,小余为九百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八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困敦(戊子年),即本始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余为三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赤奋若(己丑年),即地节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一日,小余为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九日,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庚寅年),即地节二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十四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单阏(辛卯年),地节三年。

太阳位于正南方,冬至在午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余为十九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执徐(壬辰年),地节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三,小余八百一十八;

大余二十四,小余二十四;

尚章大荒落元康元年。

闰十三

大余八,小余二百二十六;

大余三十,无小余;

焉逢敦牂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二,小余一百三十三;

大余三十五,小余八;

端蒙协洽三年。

十二

大余二十六,小余四百八十一;

大余四十,小余十六;

游兆涒滩四年。

闰十三

大余二十,小余八百二十九;

大余四十五,小余二十四;

强梧作噩神雀元年。

十二

大余四十四,小余七百三十六;

大余五十一,无小余;

徒维淹茂二年。

十二

大余三十九,小余一百四十四;

大余五十六,小余八;

祝犁大渊献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癸巳年),即元康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日,无小余;

焉逢敦牂(甲午年),即元康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二日,小余为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协洽(乙未年),即元康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六日,小余为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涒滩(丙申年),即元康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五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作噩(丁酉年),即神雀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淹茂(戊戌年),即神雀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九日,小余为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大渊献(己亥年),即神雀三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三,小余四百九十二;

大余一,小余十六;

商横困敦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七,小余三百九十九;

大余六,小余二十四;

昭阳赤奋若五凤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一,小余七百四十七;

大余十二,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二年。

十二

大余十五,小余六百五十四;

大余十七,小余八;

尚章单阏三年。

十二

大余十,小余六十二;

大余二十二,小余十六;

焉逢执徐四年。

闰十三

大余四,小余四百一十;

大余二十七,小余二十四;

端蒙大荒落甘露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三日,小余为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一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困敦(庚子年),即神雀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七日,小余为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六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赤奋若(辛丑年),即五凤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一日,小余为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壬寅年),即五凤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单阏(癸卯年),即五凤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日,小余为六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二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执徐(甲辰年),即五凤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日,小余为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七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乙巳年),即甘露元年。

十二

大余二十八,小余三百一十七;

大余三十三,无小余;

游兆敦牂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二,小余六百六十五;

大余三十八,小余八;

强梧协洽三年。

闰十三

大余十七,小余七十三;

大余四十三,小余十六;

徒维涒滩四年。

十二

大余四十,小余九百二十;

大余四十八,小余二十四;

祝犁作噩黄龙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五,小余三百二十八;

大余五十四,无小余;

商横淹茂初元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三日,无小余;

游兆敦牂(丙午年),即甘露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二日,小余为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八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协洽(丁未年),即甘露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七日,小余为七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三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涒滩(戊申年),即甘露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日,小余为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八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己酉年),即黄龙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五日,小余为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淹茂(庚戌年),即初元元年。

△正东

十二

大余五十九,小余二百三十五;

大余五十九,小余八;

昭阳大渊献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三,小余五百八十三;

大余四,小余十六;

横艾困敦三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七,小余九百三十一;

大余九,小余二十四;

尚章赤奋若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一,小余八百三十八;

大余十五,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五年。

太阳位于正东方,冬至是卯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九日,小余为八分;

昭阳大渊献(辛亥年),即初元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三日,小余为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四日,小余为十六分;

横艾困敦(壬子年),即初元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七日,小余为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为九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尚章赤奋若(癸丑年),即初元四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一日,小余为八百三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甲寅年),即初元五年。

十二

大余六,小余二百四十六;

大余二十,小余八;

端蒙单阏永光元年。

闰十三

无大余,小余五百九十四;

大余二十五,小余十六;

游兆执徐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四,小余五百一;

大余三十,小余二十四;

强梧大荒落三年。

十二

大余十八,小余八百四十九;

大余三十六,无小余;

徒维敦牂四年。

闰十三

大余十三,小余二百五十七;

大余四十一,小余八;

祝犁协洽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六日,小余为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乙卯年),即永光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无大余,小余为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五日,小余为十六分;

游兆执徐(丙辰年),即永光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四日,小余为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丁巳年),即永光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八日,小余为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六日,小余为为零;

徒维敦牂(戊午年),即永光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三日,小余为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一日,小余为八分;

祝犁协洽(己未年),即永光五年。

十二

大余三十七,小余一百六十四;

大余四十六,小余十六;

商横涒滩建昭元年。

闰十三

大余三十一,小余五百一十二;

大余五十一,小余二十四;

昭阳作噩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五,小余四百一十九;

大余五十七,无小余;

横艾阉茂三年。

十二

大余四十九,小余七百六十七;

大余二,小余八;

尚章大渊献四年。

闰十三

大余四十四,小余一百七十五;

大余七,小余十六;

焉逢困敦五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七日,小余为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余为四十六日,小余为十六分;

商横涒滩(庚申年),即建昭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三十一日,小余为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一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昭阳作噩(辛酉年),即建昭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五日,小余为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余为五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阉茂(壬戌年),即建昭三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九日,小余为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余为二日,小余为八分;

尚章大渊献(癸亥年),即建昭四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四十四日,小余为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七日,小余为十六分;

焉逢困敦(甲子年),即建昭五年。

十二

大余八,小余八十二;

大余十二,小余二十四;

端蒙赤奋若竟宁元年。

十二

大余二,小余四百三十;

大余十八,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建始元年。

闰十三

大余五十六,小余七百七十八;

大余二十三,小余八;

强梧单阏二年。

十二

大余二十,小余六百八十五;

大余二十八,小余十六;

徒维执徐三年。

闰十三

大余十五,小余九十三;

大余三十三,小余二十四;

祝犁大荒落四年。

右《历书》:大余者,日也。小余者,月也。端蒙者,年名也。支:丑名赤奋若,寅名摄提格。干:丙名游兆。正北,冬至加子时;正西,加酉时;正南,加午时;正东,加卯时。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八日,小余为八十二分;

冬至大余为十二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乙丑年),即竟宁元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日,小余为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余为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丙寅年),即建始元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六日,小余为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三日,小余为八分;

强梧单阏(丁卯年),即建始二年。

平年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二十日,小余为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余为二十八日,小余为十六分;

徒维执徐(戊辰年),即建始三年。

闰年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为十五日,小余为九十三分;

冬至大余为三十三日,小余为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己已年),即建始四年。

以上《历书》中:大余,是指剩余的日数。小余,是指剩余的分数。端蒙等,是年的名字。年名包括干支两部分,地支:例如丑叫作赤奋若,寅叫作摄提格;天干:例如丙叫作游兆。正北,表示冬至在子时;正西,表示冬至在酉时;正南,表示冬至在午时;正东,表示冬至在卯时。 juoWmtJ2kNAH7ZBiFBAxG9JPP4Ecr2gmuBcHqKJmwtU5lzpM/8GBq6tqYvj34X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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