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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与历史之间

〔法〕保罗·利科著 张淳 李红编译 [1]

我在此关注的问题很多学者都讨论过,即历史中的真相问题。也许,在急于担起记忆责任的时候,人们必须坚持这个关键的维度。我的思考并不是以作为一种责任的记忆为出发点的,但在讨论的最后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我的方法属于后黑格尔的历史知识认识论。对于齐美尔和新康德主义者来说,历史事实与社会学事实的不同之处在于事件不可重复的独特性;狄尔泰(Dilthey)强调阐述者在建构客观性中的作用——这一方法在法国人罗伯特·阿隆(Robert Aron)和亨利·马洛(Henri I Marrou)的思想中得到了延续,英国的叙事主义者如路易斯·奥·明克(Louis O. Mink)以及法国人保罗·维恩(Paul Veyne)都研究了历史话语与叙事的相似性;我自己也在《时间与叙述》一书中遵循着这条道路;还有一些人则与维柯(Vico)相联系,再次强调历史的修辞特性,目的是像海登·怀特(Hayden V. White)那样将这一特性与实证主义进行对照,而人们从科学的角度误解了实证主义。

我在这里选择了一种不同的切入点,希望根据对过去的“再现”(representation)来考察历史与记忆的关系。对记忆可靠性的渴望与对历史真实性的要求之间有什么联系?我将记忆的模式纳入讨论范围,不是因为这个主题目前正是热点,恰恰相反,而是因为自诡辩家和怀疑论者提出挑战以来,它就是哲学家所面对的最古老问题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大家能够理解我这本关于记忆、历史和遗忘的书,为何要以描绘缺席物的圣像(eikon)所反映的古希腊难题——缺席之在场开篇,甘愿冒着吓退读者的风险。再现已不在场事物的问题是我们以一种基本的方式面对再现中真理这一问题。

在下文中,我想首先讨论作为历史母体的记忆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其次,我将提到历史脱离记忆获得独立的发展,直到历史开始将记忆的事实视为具有特权的对象,尽管它们已嵌入某段自诩为“新”历史的新对象之中;最后,论述历史对记忆的改造。这是一种穿越历史的记忆,可能被历史驯养过的记忆,并且通过与历史对抗而转变之后,提出记忆本身的运作和责任问题。

一 作为历史母体的记忆

如果说历史在知识层面上有一个明显可识别的开端,以希罗多德或修昔底德这样的名人甚至更早的来源为标志,那么历史的主要问题(以及——直截了当地说——它的困难和错位)有比其自身更早的来源,即记忆。在这里,我看到了三重遗产:谜题的表述,谜题既涉及“再现”这个概念本身,也涉及对过去的再现;解决这个谜题的首个模型;记忆话语与一个或多个讲述者的连接,讲述者即记忆者,因此也就是记忆话语与记忆主体多样性的连接。

(1) 谜题是什么? 对于大脑来说,记忆似乎相当于符号的一幅图:它不是从自身中获得它的存在,而是产生于其他已经不在场的东西,如果具体到图像记忆,它的特征是曾经存在过。因此,可以总结出记忆的三个特征:在场、不在场、先时性。这三个特征可以分别赋予不同的实体:在场的是图像本身,而它是作为某种不在场事物的痕迹、印记或标记而存在的图像。这些相似的表述掩盖了一个巨大的问题,这可以通过印章在蜡上留下印记的隐喻来说明:当印痕出现时,盖章的动作已不复在场。这就引出了记忆的第二个特征:不在场。这种不在场有可能是虚构、幻想、幻觉或真实事件的不在场。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直接面对记忆与想象、记忆与虚构之间的界限这一棘手问题。修辞在另一个层面上对这个问题有所助益。对过去的再现之谜的第三个特征——也是决定性特征——是时间上的距离感,这种距离通过动词的时态或“以前”“在……之前”等时间限定词在语言中得以体现。由此我们已表述明白这个谜题之谜。这就是:图像中的过去是作为一种已经不在场的东西的符号而出现的。毫无疑问,它即使已经不再存在,但也曾经存在过。这种存在正是记忆所追求的目标,而对存在的回归正是记忆所要忠诚的对象。

(2)在解释了这个谜题之后,我们现在来看记忆对此给出的第一个也是一个临时的解答。通过或多或少的智性努力[希腊人称之为anamnesis,即再次回忆、回忆(rappel)、唤起回忆(récollection)],有时没有经过调查、搜索和复杂的研究,得到过去的回归,我们称之为“重新识别”(wiedererkennen)。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的《物质与记忆》使我们得以重构记忆的整体问题;它基于两点:图像的重新识别和图像的持久性。正如我喜欢说的,重新识别是一个小小的奇迹。即使历史可能注定要寻求重新识别的幸福,它也将无法拥有这种幸福。重新识别具有确定性。你可以反对它,怀疑它,用证据来反驳它。

但是,除了重新识别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原始经验能让我们知道不在场事物的存在——它虽然消失了,已经不在原地,却宣称自己仍然存在。重新识别实际上是一种调整,使在场图像与曾经存在的不在场事物同化,记忆保留了它的痕迹。通过这种方式,事件再现的确定性伴随着图像持久所依赖的前提,该前提是本能的、经过修订的,但毋庸置疑持续事物的经久忍耐、复活、坚韧和稳定性,持续在其本义上意味着留存,而不仅仅意味着时间的流逝。这是怎么发生的呢?大脑在这里起了什么作用?我们对此知之甚少。对我们来说,解释惊人的识别(identifikation)体验中的经历也没有意义,它让我们惊叹:那就是她,那就是他!确定性在这里如此不可超越,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在重新识别的那一刻,记忆是多么可疑,我们也没有比它更好的东西去证实、去相信、去说、去叙述:曾经发生过某事,与我们记忆中的一样。确切一样吗?这就是整个问题的所在,这个问题将带有强烈不安气息的记忆转达给历史。那么,在这个谜题本身留给我们的遗产之后,我们有了其解答的遗产。

(3)让我们谈谈第三个遗产。记忆不仅仅是通过它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痕迹来指向过去的事情;记忆也不仅仅是当我们偶尔幸运时通过重新识别这个小小奇迹而获得的搜寻;除此之外,记忆还是记忆主体的自我命名。法语和德语一样,说到“记得”这个动词时要用反身代词,比如,“我们记得”表述为“wir erinnern uns”(我们记得我们自己)。在这里,记忆是我们的,而且首先是我的。我的记忆属于我。不过,自我记忆行为被归为某人的表达方式,并未将该行为局限于记忆持有者的第一人称的自我命名。通过对他人心灵的参与和体谅,基于他人和其他非语言符号的表述,我们能够将记忆归为我们自己之外的他人。这种多重归因使我们有可能叙述他人的记忆,例如,像小说或戏剧中的那样。渐渐的,我们将记忆分派给所有语法主体:我、你、他/她、我们等,包括分配式代词“每人”、不定代词“人们”或“某人”。基于这种多重追忆权的归属,我们可以谈论集体记忆。在这个意义上,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理所应当能够说集体记忆是个人记忆的框架。但他并没有掌握“多重归属”的概念,这使他免于相互争论。我们的记忆是互相交织的,我们的叙述也是如此,这使我们轮流成为各个叙事的主角、个人或与大众融合的参与者。“参与到历史中”是记忆的宿命。历史和参与其中相联系,却又首先与其断绝关系。

二 作为历史客体的记忆

历史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开始掌权后,引发了一场颠覆了记忆和历史二者角色的运动。两者之间的细微差距很早就出现了,在很多方面可以追溯到记忆及其叙述的时代,由文字肇始。人类用文字将自身经验记录在人类身体之外的物质载体上,如砖头、莎草纸、羊皮纸、纸、硬盘,更不用说所有非语言记录(口头语言的文字转写),如面具和文身、绘画、服饰花纹、园林、石碑或纪念碑,等等。相较于字母和文学意义上的文字形式,我们必须进一步理解非语言的记录。现在我们怀疑,上述文字记录使记忆面临竞争甚至遭受不公对待,文字记录与支持记忆的行动相竞争,与由于重新回忆而给出的错误建议相竞争。柏拉图在著名的《斐德罗》神话中提出了这一怀疑,认为由于作者空缺而被剥夺辩护权的文本只能任由不确定的流传过程中的偶然性摆布,比如,pharmakon这个词究竟指毒药还是疗药?

柏拉图之后,人们从未停止发问:历史的书写是否以某种方式损害了重新回忆(anamnèse)——记忆唤起回忆(récollection)的努力?这种努力将在本文结尾以回忆工作与回忆责任两种形式再现,更有影响力。

我现在想通过各个阶段的历史认识来研究记忆与历史之间差距的发展,并采用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所提出的分类。他区分了文献阶段、解释/理解的阶段,以及文学写作的阶段。不言而喻,这些阶段是为了分析而加以区分的,而历史认知的过程则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的。“历史编纂学”(historiographie)这个概念让人以为它从头至尾是关于写作的学科。我对构成历史编纂工作的各个活动的技巧并不感兴趣,我只对记忆的命运感兴趣,因为这是我所选择的切入点。

(1)标志文献阶段的突破并非一蹴而就,它更像是迈过一道道门槛逐步发展而达成的,这样有利于更加全面的操作,在无形障碍的每个侧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涉及。事实上,只要记忆具有陈述属性,见证就已始于记忆本身:记忆在思考和叙述。在记忆的公开阶段,它会在不同的秩序间摇摆。证人在另一个证人面前作证,对事实真相进行简单陈述,与此同时,他声称自己是可信并可靠的陈述者,例如,“我当时在场,相信我”。通过这种方式,证言中就有了一定的记忆重新识别的确定性。诚然,这种自我确定伴随着接受另一方的怀疑和不信任。证词就这样进入受托人(fiduciaire)的范围。经过署名的书面证词如有需要还会辅以誓言,并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在权威机构要求时再次作证。证词在进入托管时,也进入比较和批判审查区。对于这一过程,洛伦佐·瓦拉(Lorenzo Valla)对Constantine捐赠的研究是重要的参考。在我们这个时代,马克·布洛赫仍然是一位不可逾越的理论家。但是,通过给予证言应有的地位,他也同时标出其界限,这也是记忆对解决文本问题的作用的界限:并非所有的证言本质上都是有主观意图的。也有违背意愿的证人,历史学家会将他们视为证人并进行采访。因为没有哪一项事实的证实不会成为统计调查的答案,即使证实是通过批判程序的,统计调查有其自身的纪律和规则。

渐渐的,由强迫、抢夺、勒索而得到的证词,与证据一起混在我们的档案中,其中一些证据根本不再是原始意义上的证词。我们就这样进入文献这一广泛的范畴,它远远超出了记忆的轨迹。文献这一范畴涵盖了人类活动留下的所有类别的物质痕迹,这些痕迹时刻有被磨灭的风险,因此,它们需要我们保存。我们有责任将这些文献存档。档案是真正的公共机构,在记忆方面,没有其他与之等价的东西。

伴随文档跟踪与档案,出现了一种认识论范式,它确保历史的自主权不受另一机关——自然科学——影响。伽利略范式通过实验、建模和验证之间的关系得到定义,与另一种适当考虑物体的符号性质的范式形成对比。卡罗·金兹伯格(Carlo Ginzburg)称之为证据范式。在这里,档案文献得到考虑、解释,并接受专家的判断,因此类似于医学症状和记录着间接的、推测而来的知识的其他载体。历史中介的这种推测性质并不表示它缺乏客观性;相反,它是历史知识客观性的特殊模式。对文献真实性的评估以可能性为基础,依据评估结果,允许采纳真实度来表示文献真实性——可以根据证据的紧密程度、连贯性和有效范围,以及证据在经受审查时的表现来衡量,其评估手段是比较和讨论。通过这种方式,由于文献和档案的原因,历史中的真相进一步远离了记忆的忠诚。

(2)使历史独立于记忆的下一个步骤,通过回归解释程序和理解来完成,它们超越了判断这一手段,是由简单叙述层面上的记忆带入我们考虑的范畴的。下面我想举几个历史编纂学分离的例子。

让我们首先来看看连词“因为”(weil)的多种不同用法,它在回答“为什么”这个问题时是如何使用的。在这方面,历史大量使用了建立因果关系的范畴,从接近自然科学的实践(其中原因与规则差别不大),到谈论“行为理由”(handlungsgründen),因果关系的范畴得到广泛使用。与此同时,数量和系列、重复或循环范畴也得到同样的多层次使用。只有历史的责任是以方法论精神来确定的,它是用来解释和理解的手段。

历史的另一个特权是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现象在不同层次上加以分配。这是以重新安排日常经验中纷繁复杂的联系为代价的。更引人注目的是使用标准范畴,这是一种令记忆觉得陌生的做法。标准的概念是从地图学中的比例尺处借用的,为城市建造者、规划师和建筑师所熟悉。它意味着人们在不同的标准下会看到不同的东西。在最简单的形式中,持续时间的标准在记忆中有一定的根源,这样我们有一个长期和短期的概念,可以将其结合起来。但是,历史通过将不同的标准和规律分配给相互分离的持续时间形式,使这种用法系统化。在这里,当然,首先应该提到年鉴学派,特别是弗尔南多·布劳德(Fernand Braudei),他更喜欢考虑“长时段”(longue durée),因为这可用于结构分析,而结构分析为稍纵即逝的事件保留短暂的时间间隔。之后,意大利微观历史学家做了一些研究,雅克·里维尔(Jacques Revel)称之为“标准游戏”(game of standards),其作用于不同的阅读水平。16世纪意大利的磨坊主或承受着来自上层村民的压力,学会适应不符合大标准体系的结构和规则的不安全局势。此外,标准游戏不仅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持续时间,而且适用于有效性和强制性的规范与程度。历史带来了它所独有的区别和表达。

(3)在这种背景下,角色可能会出现逆转,记忆从历史的母体转变为历史的客体,从而与历史的其他“新客体”(自称为“新”)处于相同层次。这种逆转已成为可能,因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历史主题领域,即心态史(mentalitätsgeschichte)。它被重新命名为“再现的历史”(histoire des représentations),因为吕西安·列维-布鲁(Lucien Levy-Bruhl)之后的“心态”(mentalität)这一概念仍未摆脱所谓“原始”(primitiv)的内涵,从而唤起落后、迷信与同样非理性的联想。通过这种重命名,在历史话语中不禁产生了关于“再现”概念的有趣歧义。它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含义:可以指定代表过去的记忆图片;对世界的设想,像进行中历史的参与者所拥有的那样;文学活动,其中历史学家完成用文字描述过去的工作。“再现”一词的丰富性必须得到恰当处理。这里我们有整个问题的关键字。就记忆的历史而言,它构成了一个主要在集体记忆层面的分析领域。叙述所支持的记忆的选择性意味着,即使在相邻的时代,也不会强调同样的事件。例如,1945年之后很久,法国人只讨论合作和抵抗,到审判巴比(Klaus Barbie)和以色列6天战争时才开始讨论对犹太人的驱逐和灭绝。另一个例子是公众对阿尔及利亚战争事件的兴趣消失后又重现。但是,与证词本身这一方面的记忆扭曲相比,记忆叙述层面的这些变化并不重要:记忆有源于痛苦或过去内疚的克制,有压抑和抵抗、恐惧和否定——精神分析和社会心理学在小的个体标准层面发现的机制,然后再现的历史将其与更大标准联系起来,权力的机制在此进入游戏。记忆的历史由此与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社会学联系在一起,成为对记忆的批判。因此在当代史框架内,这个历史和批判面临着被历史学家混淆的巨大风险,他们面对其附和者、调解人和审判者都表现轻率。那么,这里不应忽视的情况是,历史评判铭刻在同时代人的集体记忆中。记忆就这样从历史的母体成为了历史的客体,只为再次成为历史的聚集地和媒介。

三 历史指示的记忆

要理解历史通过记忆得到恢复,只能给历史编纂活动增加一个新的维度,即在它字面意义的书写阶段,它赋予“历史编纂学”这个概念严格的意义。历史自始至终都是文字,是的,它与文字一同诞生,跟随文字而诞生;并且创作新的文字形式:出版的文本,如文章、书籍,有时还附有地图、图片、照片和其他记录。在这个阶段,历史一旦与文字阅读材料有关系,就会回归记忆。作者创造——运用并制造——历史。读者同样创造历史,并通过创造历史,将历史学家的实践转化为公民的实践。

现在历史学家认识到,除了受制于档案中文献记录的严谨、受制于解释/理解之外,还有表达因果关系和动机的约束,以及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层面相互关联的约束,或者熟悉关于结构、联系、事件的阅读材料的标准的约束。这些限制都应该得到承认,它们有时会在作者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体现在各个领域的文献中。

首先是叙事限制,因叙述派而广为人知,可能被他们过分强调。这里的叙事限制因其在呈现时对真相意图的矛盾影响而使我们感兴趣。叙事限制尽可能接近事件,赋予它可读性和可见性;同样的,叙事限制也倾向于在聚焦于现实与叙事形式再现之间设置一个屏障。现实的阴谋在于它们的不透明性,不像叙事那样结构合理、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讨人喜欢和一目了然。

上述特殊的叙事限制,与通常不明显的修辞限制及其短语和形象化表达相伴随。对历史知识进行修辞处理的捍卫者,强调这些限制和威望,比如,海登·怀特,19世纪伟大作家中杰出的历史想象分析家。他把矛头指向沉迷于自然科学成果的实证主义,但同时也反对历史客观性本身的想法,在此基础上阐明上文所提的证据范式,其手段是警觉真相忠实度的可能性逻辑。然而,针对修辞程序和效果的讨论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历史真相的命运不仅仅发生在书面记录和文学文本意义上的文字层面,而且贯穿认识论链的整个过程:从证词到档案,从因果解释到原因理解,从分析层面的表达到对标准度的熟悉。关于过去再现中的真相,必须将历史编纂活动作为整体进行评估。

我在此处回头看比较记忆对忠诚的向往和历史对真相的追求。历史并没有得到重新识别的小幸福,这是历史的痛苦,而不是历史的不幸。历史的建构最多只是一种或多或少相近似的重构。这一点不应被轻视。这种近似系统赋予整个建构活动一定的讨论余地,具有将信将疑的特征,因此我更喜欢用“表现相似”(representance)这个词而不是“再现”。“表现相似”既警惕又信任。这样,历史“令人不安的陌生感”并没有剔除,但它拒绝修辞学派所纵容的怀疑主义。

有了这一关键工具,我现在谈谈记忆的责任问题,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会引起谴责、惊慌和怀疑。对记忆义务的担忧是道德的、法律的、政治的,直接涉及同时代人的集体记忆和个人记忆。在这个层面上,担忧是完全有道理的,我认为只是在公众舆论层面的普通表述中表示担忧为时尚早。我更倾向于先提出什么是历史真相的问题,再讨论对记忆责任的呼吁。因为如果我们尚未展示并证明事件的真实性(意思是经过证实的事实),我们如何能够履行与事件相关的责任呢?我坚持沿认识论链的批判性调查所指的“证实”“认为真实”。

在说明并重复这些限制条件之后,我们现在可以讨论记忆的责任。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只出现在一个已经受到历史检验的记忆中。然而,一些人认为,历史活动有被忽视或拒绝承认的风险,承认的要求主要是由最大罪行的受害者提出的。事实上,回忆的范围和历史一起都通过回归比较被大大拓宽了;回忆的范围由于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变得更加复杂,由于中介的多样性也退缩了一定的距离。尤其是有时似乎理解的努力阻碍着审判和裁决的努力:历史学家不像自封为正义辩护人的法官和公民那样,满足于得出结论。他们的框架是理解、讨论和争论,而不是谴责。我想从这个关键的角度去讨论关于记忆的责任问题。即使是历史学家也无法摆脱其记忆责任,只要他的作品在阅读过程中与其他作品如文字性的小说、戏剧、散文、传单以及诸如照片、绘画、电影等非文字作品形成新的组合。此外,他的回顾性话语还与展望性话语、改革项目或乌托邦——简而言之,与面向未来、面向建设和重建的话语——相互竞争和混合。因此,回顾性话语被要求成为一种预测工具并提供方法。在这里,历史学家把公民看作活跃的历史主体。从这一观点来看,公民不会拒绝“记忆责任”的概念,记忆责任的最高理由是给予受害者正义,而这种正义有可能在胜利者的历史上被遗忘。因此,历史学家/公民也承认由记忆的目标和历史的目标之间的差异所引发的争论的合法性。记忆的时间跨度更短,它更接近正在进行中的历史的创伤,因此它更有选择性,表现更弱的敏感性,对超出这个范围的痛苦则更少同情。痛苦的记忆和道德的愤怒有其独特性,但历史学家的工作工具仍然是比较。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得出“史无前例”(“无法比较”[imcomparable])的结论是出于权衡考虑,即相对于相似之处优先考虑差异。无法比较也是通过比较得出的结果。

作为这些不可避免的紧张关系的见证人,哲学家只能呼吁谨慎行事。他可以借鉴精神分析学说,并参考记忆工作,弗洛伊德认为重复性强迫具有抵抗性,而记忆工作就是针对抵抗的。这个模型被转移到公共领域,鉴于荒唐对待过去的场景,证明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荒唐对待过去使得重复与再次回忆相对立。哲学家还可以借鉴精神分析的另一个学说——传播和反传播的分析经验,传达了一种观点,即我们的识别能力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无论记忆还是历史,都无法摆脱这种情感限制;它同样限制着历史的影响范围以及记忆与同情的亲密程度。

但这还不是全部。记忆的责任和回忆的工作并不是在同一背景下被唤起的。人们说到记忆责任,而不是某些遗忘策略,这些策略的目的是不看、不知和逃避积极(或更确切地说,被动)公民的责任。鉴于这种遗忘的做法,记忆责任意味着不遗忘的责任,但不是不断地回忆创伤、痛苦、羞辱和挫折,而是在所有政治争议和对局势的评估中意识到这些经历。对上述经历有思想准备并不意味着要反复回忆过去。在这一点上,记忆工作对抗、促进重复的抵抗,以此方式有益于实现记忆责任。从这种回忆工作和责任的结合中,可以产生一种积极的记忆,这种记忆同时是可理解和可忍受的。

但是,回忆工作不应与悲伤截然分开,悲伤是逐渐地脱离爱和恨的对象,并将其形象内化。在这方面,悲伤与忧郁相反,因为忧郁意味着沉溺于忧伤和痛苦中,直到失去自尊。最后,我想说,为什么悲伤是最难记住的事情,无论工作还是责任;为爱或恨的对象而感到悲伤,同时也哀悼那种重新回到过去的重蹈覆辙。在我们的分歧中总会有一些无法原谅的东西,在我们的废墟中总会有一些无法修复的东西,在我们的废墟中总会有一些无法弥补的东西。正因为无法修复,所以才有历史。


[1] 本文译自Paul Ricoeur, “Zwischen Gedächtnis und Geschichte,” Transit ,No.22(2002),pp.3-17;保罗·利科(Paul Ricoeur),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张淳,上海大学文学院文化研究系讲师。李红,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讲师。 qb/eSbW8gQYFJ2VI+6AXYNsd5BNOOcaFr1PVCiPzVtsWIfn9srAgwj3me/hvzO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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