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中国近代诗歌,广西的诗人朱琦、龙启瑞等是不能不提到的人物。而在朱琦、龙启瑞的周围,实际上存在着一个以他们为主的诗人群体,那就是“杉湖十子”,即朱琦、龙启瑞、彭昱尧、汪运、商书浚、杨继荣、曾克敬、李宗瀛、赵德湘、黄祖锡。这些诗人是清代道光前后广西诗坛上的主要人物,要了解这些诗人,就不能不涉及《杉湖十子诗钞》。
《杉湖十子诗钞》是一部重要的广西诗歌总集,编纂于清同治年间,其主要的编纂者是张凯嵩。张凯嵩(1820—1886),清末湖北江夏(今武昌)人,字云卿,又字月卿。道光进士。历任广西左江道、广西巡抚等职。同治六年(1867)任云贵总督。光绪六年(1880)起授通政使参议。后任贵州巡抚,光绪十年(1884)调云南巡抚。奏请开设五金总局,招商开矿。不久,奉令与内阁学士周德润勘察中越边界,后病死。《杉湖十子诗钞》就编纂于张凯嵩任职广西期间。
《杉湖十子诗钞》编成后,张凯嵩特为此写了一个序,细述编纂此书的缘由及过程:
余宦粤久,知粤为悉,于粤士夫相知亦夥。尝叹粤中近数十年人文之盛,而诗其尤著也。遘时多事,蹀躞风尘,戎马之间,鲜能从容谈议文事,顾从诸贤往往得其概焉。方乾嘉间,海内人文极盛之秋,最后袁、赵以诗鸣,一时风靡。子才初起自桂林,老复来游,时临川李松甫郎中,侨家于此,门第颇盛。子才来实主之。然松甫为诗,宗陶、韦,又时有桂林朱小岑、高密李少鹤两君子与松甫师友,风尚颇遒。粤人皆知朱、李诗法之高,于子才来初,不甚尚之也。朱、李既往,粤之诗人益多辈出,尤莫盛于道光之初。余来虽已不及其盛,然犹得与朱伯韩侍御、龙翰臣学士游,两君故时健者,松甫之客,零落久矣,然如陈君心芗,老犹健在官,学博。杨君柳塘,年更老于心芗,时亦尚存。而汪剑峰、曾芷潭、彭兰畹数君者,又各以其孤杰雄奡之才,兀律自起于粤诗人盛衰绝续之交。松甫之子小韦(宗瀛)能读父书,为诗乃不相袭,于伯韩、心芗、剑峰、兰畹,故皆往来倡和。至黄香甫、赵淡仙者,又小韦客之尤者也。余既为心芗刻其诗,得伯韩、翰臣两遗集诗欲刻之,又以柳塘从孙嘉甫客余幕,久而得柳塘之诗。剑峰诗极自秘,余亦曾延之幕为子弟教授,心餍其人,久而亦知其诗,先后钞存。所可慨者,诸君往矣,遗书经乱或存或亡,余之钞诸君诗,虽未必藉以传于世,然亦足使世之读者于兹先睹,可得其概……夫粤人诗岂尽于此,即此数子,亦不尽为粤人,然皆生长或老死于其间。如小韦、淡仙,侨家实粤产也。故题之曰《杉湖十子诗钞》……他日考粤西文献论诗教者,必有取焉。
这段话详细地叙述了晚清时期广西诗坛的情况以及《杉湖十子诗钞》的编纂目的和过程。可以看出,张凯嵩编纂此书就是为了“虽未必藉以传于世,然亦足使世之读者于兹先睹,可得其概……他日考粤西文献论诗教者,必有取焉”,也就是有意识地保存一批广西诗歌创作的文献,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史料。可见张凯嵩的良苦用心。
《杉湖十子诗钞》的编纂过程应当说是比较曲折的。此书的编纂经历了搜集资料与正式编纂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即搜集资料的阶段。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由此也可见张凯嵩早就有意想编纂这样一部总集。虽然张凯嵩作为高官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他为此也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因为在当时,正如张凯嵩在序中所说的“独伯韩(朱琦)诗曾一刻于京师,所谓《怡志堂初编》者……翰臣(龙启瑞)、柳塘(杨继荣)、剑峰(汪运)、兰畹(彭昱尧)、香甫(黄祖锡)、淡仙(赵德湘)集皆未刻,或仅即所见,或撮抄其略,都为一集。香甫诗得最后,乃王定甫通政归自京师所携至者。因又从得麓原、芷潭两家遗诗……通政所携皆昔假归所钞得者,非全稿也”,比较容易找到的只有朱琦和龙启瑞的诗,其他诗人的作品都是他费尽心力才搜集到的。从张凯嵩的序中可以看到,为了得到柳塘(杨继荣)和剑峰(汪运)的诗,他不惜将这两位诗人本人或后人延入幕中,以笼络人心。第二个阶段,即正式的编纂阶段。张凯嵩在序中也作了详细的说明:“丙寅岁(1866),余自邕管班师桂林,粤事少定,方于秀峰、榕湖两书院重与生徒稍旧理业。又一疏陈象州郑小谷比部学行,请叙于朝,为国人式,而以心芗副之。区区之心之所愿望于粤人者,夫岂有尽。公余,又与王君芝庭、唐君仲方议及此,刻两君诗赞助,厥意尤殷。数月之间,余乃奉督滇黔之命,行且有日,遂属芝庭、仲方襄成其事。”可见,《杉湖十子诗钞》是从同治五年(1866)开始正式编纂的,而张凯嵩为此书作序的时间是同治六年(1867)夏,这就是说,此书的编纂只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编纂者除了张凯嵩本人之外,还有王芝庭、唐仲方两人,而王芝庭、唐仲方是此书的最终完成者。
《杉湖十子诗钞》作为一部诗歌总集,其“十子”的说法可能遵循的是“大历十才子”之类的旧例,但张凯嵩是以什么标准确定这十人的?
毫无疑问,所钞的诗人必须是粤西(广西)人,同时也必须曾经在桂林的杉湖周围活动过。所钞的这十人,完全符合这两条标准。但是,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张凯嵩在序中提到的长期在杉湖边活动的,粤西当时著名的诗人郑小谷(献甫)、王拯等人却没有进入“十子”的行列?如果说已经刻印了的诗歌诗集就不钞的话,那为什么已经在京师正式刻印了《怡志堂初编》的朱琦的诗却又被钞进来了?如果完全以桂林籍来确定入选的标准的话,那为什么作为平南人的彭昱尧也进入了“十子”之列?如果以知名度来确定的话,郑献甫和王拯比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等人的知名度要高得多,但为什么只钞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等人的诗而不钞郑献甫、王拯等人的诗?种种迹象表明,张凯嵩在确定“十子”的具体人选时,并无十分严格的标准。如果说是标准的话,那就是他认为有特色而需要重点保存资料的诗人。
这种揣测从《杉湖十子诗钞》所钞的诗人作品数量也可见一斑。《杉湖十子诗钞》所钞录的十家诗人作品数量差别很大,最多的如朱琦,达五卷之多,最少的如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各只有一卷。曾克敬的诗,虽然号称一卷,但实际上只有11 首。从这种作品数量悬殊的情况来看,张凯嵩编纂《杉湖十子诗钞》时,重点考虑的是保存一些有特色而随时可能散失的诗人作品。《杉湖十子诗钞》卷二十二后所附的王定甫的跋也正好说明了这种情况:“《香圃诗钞》一卷,仆于道光丙午假归,重遇香圃桂林,所从借录者也。香圃时已倦游多病,与之别不数月遽死。此卷藏之箧衍倏廿余年,同治丙寅,仆再假归桂林,开府江夏张公时方刻伯韩、小韦诸君之诗,暇辄及余论略,因出香圃此卷质之,而并及于麓原、芷潭。麓原诗身后零落,存者十不二三。芷潭则仅拾诸《苔岑集》中所刻之十余篇,于向所见于龚子茂田所者,但十一耳。开府欣然汇而刻之,合诸伯韩、小韦诸君,题曰《杉湖十子诗钞》。以香圃年最少而为之殿。香圃有知,其将稍慰藉于九原。”既然张凯嵩是在刻印了朱琦(伯韩)、李宗瀛(小韦)的诗后,听从了王定甫(拯)的意见,才又刻印了黄祖锡、商书浚、曾克敬等人的诗,说明张凯嵩在一开始并无严格的界定,是比较随意的。“杉湖十子”之名也是临时所取,并不是事先的想法。
《杉湖十子诗钞》虽然是一部总集,但实际上也是一部选本。作为选本,就像张凯嵩在序中所说的:“伯韩(朱琦)诗曾一刻于京师,所谓《怡志堂初编》者。今即其本择尤胜者为若干首。翰臣(龙启瑞)、柳塘(杨继荣)、剑峰(汪运)、兰畹(彭昱尧)、香甫(黄祖锡)、淡仙(赵德湘)集皆未刻,或仅即所见,或撮抄其略,都为一集。”那么,张凯嵩又是以什么标准钞录作品的呢?
对于这一问题,张凯嵩并未作说明。通观《杉湖十子诗钞》所钞作品,大致可以看出,张凯嵩针对不同的对象,其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大体而言,可以看出几条基本的标准:
第一,全面。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如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这样作品比较少的诗人,基本上是照单全收,所见即录。虽然这些诗人的作品因为种种原因散失得非常严重,张凯嵩所看到的也是“所钞得者,非全稿也”,但据估计,这些诗人的作品他是基本全收了的。其次,就朱琦、龙启瑞这些大家来说,基本上做到了兼顾各种风格的作品。
第二,质量。这条标准主要是针对大家而言。张凯嵩在序中谈到钞朱琦诗时就说得非常清楚,是“即其本择尤胜者为若干首”,也就是,主要钞录的是朱琦诗中的优秀作品。这条标准也适用于龙启瑞、彭昱尧和李宗瀛。
第三,风格与内容。从《杉湖十子诗钞》所选朱琦、龙启瑞、彭昱尧、李宗瀛等人的诗来看,张凯嵩似乎比较偏爱那些内容比较厚重,风格慷慨激昂或沉郁忧伤的作品。上述四家诗,张凯嵩都钞得比较多,如果我们拿张凯嵩钞入《杉湖十子诗钞》的诗与这些诗人的诗集比较,就可以明显地看出,张凯嵩钞入的多是一些风格要么慷慨激昂,要么沉郁忧伤的作品,特别是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或当时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作品,他往往比较偏爱。例如朱琦的诗,钞入的多是如《咏古》十首、《漯安河》、《道经河北客问当时守濬事为述其略》、《范将军挽歌》、《全州书事》、《题金陵被难记抒愤》等之类的作品,《杉湖十子诗钞》卷六几乎全是这一类的作品,而《怡志堂诗集》中的一些风花雪月的作品则很少钞入。朱琦诗歌中关于太平天国的作品比较多,《杉湖十子诗钞》对于这方面的主要作品可以说基本上全部钞入。龙启瑞和李宗瀛的作品中有许多是关于国计民生或太平天国的,张凯嵩也将这些作品悉数钞入。张凯嵩尽管对那些内容比较厚重的作品比较偏爱,但他还是有一定的原则的。例如朱琦的《新铙歌》49 首,表现的是清朝立国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在当时是颇有影响的作品,在《怡志堂诗集》中被置于开篇第一卷,林昌彝《射鹰楼诗话》云:“伯韩侍御深于诗,谨于行,忠孝之气郁于至性,其《新铙歌》四十九章,篇什之短长,音节之高下,各自成调,不必貌似古人而可与少陵、香山比接踵。”然而,对于这样明显的歌功颂德的作品,张凯嵩并不太在意,在《杉湖十子诗钞》中就没有选入。重厚重而轻淡薄的这种特点,特别是偏爱表现太平天国事件的作品,显然与张凯嵩本人长期在广西为官,目睹广西人民的生活状况,特别是曾亲自带兵征剿太平天国起义军的经历有关。朱琦等人在诗歌中表现出来的对太平天国的痛恨、李宗瀛在诗歌中表现出来的为逃避太平天国军队而所受的苦难等,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张凯嵩的心声。
作为一部地方诗歌总集,《杉湖十子诗钞》具有特殊的价值,是研究晚清广西文学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
第一,《杉湖十子诗钞》的最大价值是为研究晚清广西文学提供了非常可贵的原始资料。保存广西地方文学的诗歌总集,除了《杉湖十子诗钞》之外,还有《峤西诗钞》《三管英灵集》等,但《杉湖十子诗钞》自有其独特的价值。查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历代文人著述馆藏目录》可知,《杉湖十子诗钞》中一半多的诗人,如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李宗瀛、赵德湘、黄祖锡等到今天已无单独的刻本或抄本传世,全赖《杉湖十子诗钞》的钞入,他们的部分作品才得以流传至今。
如果没有《杉湖十子诗钞》,我们就几乎看不到这些诗人的作品了。这是《杉湖十子诗钞》最为可贵之处。上述的汪运、杨继荣、商书浚、曾克敬、李宗瀛、赵德湘、黄祖锡等几位诗人,他们的作品在当时就流传不广或散失严重。例如李宗瀛的诗,按照张凯嵩在《杉湖十子诗钞》卷十九《小庐诗钞》后所附的跋中的说法:“小韦(李宗瀛)……所钞诗,则又有在十卷之外者。盖小韦自己酉(1849)以后所作,至己未(1859)捐馆舍,又数百首,残丛未自编订。闻其家将合刻之。小韦平生诗甚富,此钞不过十之二三,存其崖略。”这就是说,李宗瀛的诗作虽富,但在当时并没有正式刻印,或者刻印了而没有流传下来,《杉湖十子诗钞》所钞这“十之二三”,就显得特别珍贵了。至于汪运、商书浚、曾克敬等人的作品,当时只是以抄本的形式在极小的范围内流传,甚至“极自秘”,如果没有张凯嵩的钞入,这些诗人的作品极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散失殆尽了。所以,作为一位封疆大吏,张凯嵩能在从事政治、军事工作之余编纂出《杉湖十子诗钞》,是在文献保存上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第二,从校勘和辨误的角度来说,《杉湖十子诗钞》还具有一定的校勘辨误作用。朱琦、龙启瑞、彭昱尧三人有诗集传世,但因为种种原因,或有脱漏,或有异文。在这种情况下,《杉湖十子诗钞》所钞录的这些诗人的作品对校勘这些诗人的全集往往具有预想不到的作用。例如朱琦的《全州书事》见于民国十三年(1924)桂林典雅堂排印本黄蓟辑《岭西五家诗文集》之《怡志堂诗集》卷七,但“骑马复东去,慨然长缨”中缺漏一字,查《杉湖十子诗钞》中此诗,“慨然长缨”一句作“慨然请长缨”,显然缺漏的是“请”字。又如卷四所钞的《芷潭诗遗》中,有一首《戒酒》:“我性嗜醇醪,泥饮辄濡首。瞢腾长日夜,身亦非我有。放言敢狂悖,拍案胆如斗……”关于这首诗,王定甫(拯)有一个简短的考辨:“按此《戒酒诗》乃龚茂田一贞作也,刻《苔岑集》中,与芷潭诗相次,传录者混焉。今《苔岑集》板本既失,而茂田诗亦无他存者,钞芷潭诗仍附其后,弗忍弃旃。”这不仅是保存了一首优秀的作品,同时也对其作者进行了必要的辨识,避免了以讹传讹,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假如没有这一则辨识,这很可能就是一个永远的错误。
第三,张凯嵩在《杉湖十子诗钞序》中对十九世纪初中期广西诗歌的发展作了粗线条的勾勒,这使得《杉湖十子诗钞》又具有一定的文学史意义。在《杉湖十子诗钞序》中,张凯嵩描述道:“尝叹粤中近数十年人文之盛,而诗其尤著也……方乾嘉间,海内人文极盛之秋,最后袁、赵以诗鸣,一时风靡。子才初起自桂林,老复来游,时临川李松甫郎中,侨家于此,门第颇盛。子才来实主之。然松甫为诗,宗陶、韦,又时有桂林朱小岑、高密李少鹤两君子与松甫师友,风尚颇遒。粤人皆知朱、李诗法之高,于子才来初,不甚尚之也。朱、李既往,粤之诗人益多辈出,尤莫盛于道光之初。”这段话既说明了广西诗坛与全国诗坛、袁枚与广西诗歌的关系,同时更描述了十九世纪初中叶广西诗歌的发展。这种描述在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资料中是没有的,为我们了解当时广西诗坛的具体情况提供了十分可贵的资料。撰写《广西诗歌史》,离不开张凯嵩的这段描述,因而有其独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