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时期,孩子的不良或不当行为的目的大多是吸引注意,3岁左右就可能出现争取权力的行为;七八岁后,少数孩子可能开始有报复和自暴自弃的行为,尤其到了青春期,报复和自暴自弃的行为可能大幅增加。父母应对孩子这种行为目的的变化多加留意。另外,不同的孩子可能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来表达相同的行为目的,他们表现的行为目的和行为变化整理如下。
行为目的:变化与正确导向
由上表可以看出,孩子的行为可分为有用的行为和无用的行为,两者共分为四类行为:主动建设、被动建设、主动破坏、被动破坏。
(1)主动建设。例如,学习优秀、才艺杰出等成就表现。
(2)被动建设。例如,乖巧、听话、讨人喜欢等顺从行为。
(3)主动破坏。例如,骚扰、抗拒、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4)被动破坏。例如,懒散、固执、暗斗、无助等不当行为。
研究发现,孩子常见的行为变化有三条途径,如上表中A、B、C的箭头走向。
A途径:大约六成孩子先是以主动建设的行为来吸引注意,若不成功则会转为以主动破坏的行为来吸引注意;如果仍无法吸引注意,则会用反叛的行为(如顶嘴、无理哭闹、地上打滚耍赖等)来争取权力;如果争取权力不成功,就会通过违规违法的行为(如偷盗、打架、吸食毒品、暴力攻击他人等)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B途径:约有三成的孩子先用被动建设的行为来引起注意,无法达到目的时,转而以被动破坏的行为来吸引注意;如果不成功,则转为以固执的行为(口服心不服)或者通过暗斗(暗地里破坏物品、伤害他人)来争取权力;如果争取权力失败,有些孩子就会感到在家里得不到爱和关怀,于是误认为或假设自己受到了伤害,就用抗拒和消极侵犯(如有意打破杯子、破坏东西、踢小狗、偷掐弟妹、偷东西、吸食非法药物等)来报复;如果依然失败,则会将自己缩藏在“无助”的角色中,直至自暴自弃。
C途径:约有一成的孩子会先通过被动建设的行为吸引注意,若不成功,会直接转为自暴自弃的行为,特别是能力弱的幼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