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为图样中图形与其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比,分为原值比例、放大比例、缩小比例3种。
需要按比例制图时,从表1-3规定的系列中选取适当的比例,必要时也允许选取表1-4(GB/T 14690—1993)规定的比例。
表1-3 标准比例系列
注: n 为正整数。
表1-4 用比例系列
说明: (1)比例一般标注在标题栏中,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的下方或右侧标出。
(2)不论采用哪种比例绘制图样,尺寸数值按原值标出。 MtpeDxPdtAGCtf8N+y6meHYaOJqsGGxPTtKY42X3vaHcsxme7z+g96gsmQT3he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