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有多种,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引言。引言应说明编写本文档的目的,项目的名称、背景,本文档用到的专业术语和参考资料。
(2)可行性研究的前提。该部分应说明待开发项目的功能、性能和基本要求,要达到的目标,各种限制条件,可行性研究的方法和决定可行性的主要因素。
(3)对当前系统的分析。该部分应说明当前系统的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工作负荷,各项费用的支出,所需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类型和数量,所需各种设备,当前系统存在的问题。
(4)所建议系统的技术可行性分析。该部分应包括所建议系统的简要说明,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与当前系统比较的优越性,采用所建议系统对用户的影响,对各种设备、现有软件、开发环境、运行环境的影响,对经费支出的影响,对技术可行性的最终评价。
(5)所建议系统的经济可行性分析。该部分应说明所建议系统开发时各种可能的成本支出,各种可能的效益,计算收益投资比和投资回收周期。
(6)社会因素可行性分析。该部分应说明法律因素;对合同责任、侵犯专利权、侵犯版权等问题的分析;说明用户使用可行性,是否满足用户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人员素质的要求。
(7)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该部分应逐一说明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并说明未被推荐的理由。
(8)结论意见。该部分应说明项目是否可以开发,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开发,对项目目标有何变动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审查内容是否可靠),再上报给上级主管审阅(估价项目的地位)。从可行性研究应当得出“行”或“不行”的决定。当然,在以后的开发阶段,还可以做出“行”或“不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