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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关注因素调查:空气质量位居首位,物价跃居第二

(一)调查结果

2016年我们继续对城市居民最关注因素进行调查。表18的调查结果显示,与往年不同,2016年35个城市居民均把空气质量视为影响生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而2014年为17个城市,2015年为32个城市。由此说明,我国主要城市居民越来越重视空气质量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就各项指标而言,35个城市居民认为对生活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依次为空气质量(46.33%)、物价(23.94%)、食品安全(20.87%)、交通状况(8.86%),而2015年为空气质量(39.12%)、食品安全(28.77%)、物价(21.17%)、交通状况(10.94%)。比较而言,空气质量仍然位居第一,而且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居民对物价的关注度提升,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下降,物价取代食品安全成为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第二因素。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增速下行,居民收入增长趋缓,而且在本次调查所进行的那段时间,农产品价格处于相对高位运行,因此城市居民对物价的关注度提高,表明了城市居民对通胀的担忧。

表18 2016年生活质量影响因素调查结果

续表

①该平均值是根据所有受访者中选择每个最关注影响因素的人数除以受访者总人数获得的。

进一步分析表明,受访者对空气质量、食品安全、物价和交通状况的关注程度因性别、学历、工作状态、年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根据表19,无论男性和女性、受教育程度以及工作状态如何,最关注的都是空气质量和物价。相比较而言,男性对物价和交通状况的关注度高于女性,而女性对食品安全和空气质量的关注度高于男性;学历高的人更为关注空气质量,学历低的人更关注物价水平,学历高低对食品安全和交通状况的评价没有影响;有工作的人似乎更为关注空气质量和食品安全,没有工作的人似乎更为关注物价和交通状况。

表19 不同性别、学历、工作状态对四项因素的关注度

表20给出了不同年龄段对四项因素的关注度,无论年龄大小,最关注的前两个因素同样是空气质量和物价。所不同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50岁以上的人群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较高,20~30岁人群次之,31~50岁的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较低;在空气质量方面,31~40岁的人群对空气质量的关注程度较高,41~50岁的人群次之,20~30岁的人群位列第三,50岁以上的人群对空气质量的关注程度较低;在物价方面,51~60岁的人群对物价的关注度较高,60岁以上的人群次之,41~50岁的人位列第三,20~40岁的人群对物价的关注区别不大;在交通状况方面,60岁以上的人和20~30岁的人群关注程度最高,41~50岁的人群次之,51~60岁的人群排第三位,31~40岁年龄段的人群对交通状况的关注度最低。

表20 不同年龄段对四项因素的关注度

(二)加大环境环保投入,保障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

表21给出的调查数据是2016年我们对中国35个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满意度的调查结果。

表21 35个城市空气质量情况

续表

比较本次调查的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程度和这些城市的空气质量,可以发现,PM2.5的浓度与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并不成正比,也就是说空气质量的优劣与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并没有一致的相关关系。按照空气质量与居民关注度之间的关系,城市可以大致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城市的空气质量为优或接近优的水平,但当地居民却十分关注空气质量,即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排名小于PM2.5浓度排名5位以上。这些城市包括以南宁、宁波、银川为代表的11个城市,其中东、中、西部城市的比例为8:0:3。这说明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对环境质量的关注在不断提高,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环境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第二类城市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甚至达到污染的程度,但相对来说当地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较低,即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排名大于PM2.5浓度排名5位以上。这些城市包括以太原、沈阳、石家庄为典型代表的12个城市,东、中、西部城市的比例为4:4:4。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这些地区的产业结构以传统工业为主,除杭州等少数城市外,一直以来环境质量都不太好。因此,从当地居民的角度看,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诉求本身并不高。

第三类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与居民环境关注度排名成反比,即空气质量好的城市居民对环境质量关注程度较低,空气质量差的城市居民对环境质量关注程度较高,城市居民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排名与PM2.5浓度排名差异在5名以内(含5名)。这些城市包括以呼和浩特、南昌为代表的13个城市,东、中、西部城市比例为4:6:2。这类城市中既有环境质量较高、环境关注度较低的地区,如呼和浩特、大连、厦门、贵阳等城市;也有环境质量较差、环境关注度较高的地区,如北京、合肥、济南、郑州等。因此,并不是环境质量关注度越高越好,一些城市环境质量关注度较高,是因为其糟糕的空气质量,而一些城市环境质量关注度较低,则源于其良好的环境本底。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城市环境污染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中央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立法建设,彰显了党和国家治理污染的坚定决心。但居民对空气质量关注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治理尚存的问题表明,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发展过程中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5%才能阻止环境恶化,达到2%~3%才能真正改善环境。“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额在GDP占比约1.5%,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德国、英国的环保投资占比就超过了2%,日本更是达到3.4%。因此在未来的环境治理中,在强化各项政策法规的同时,要加大对环保治理的投入,不仅能够改善环境质量,而且能够获得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继续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

根据2014—2015年连续两年的调查结果,空气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因素是排在前两位的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然而,2016年的调查结果表明,在35个调查城市中,只有10个城市认为食品安全是影响生活质量的第二因素。该调查结果也得到了其他社会调查的佐证。在小康杂志与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联合进行的“2015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中,食品安全问题连续第四年位居“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首位,关注度达到44.8%,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比往年提升了“一个档次”。

纵观世界各国食品安全的发展历程,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总体上处于第二、第三阶段过渡期,即针对食品工业化和农业工业化粗放发展,监管措施在不断提升,但尚未达到食品产业发展规范化、法治化发展阶段。在规范化与法治化阶段,应严格限制各种食品添加剂、色素等化学原料在食品生产中的使用量,相关质量体系标准、法律法规制度日渐完善。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针对原《食品安全法》存在的缺陷与漏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虽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对于占食品生产企业总数80%的小微企业缺乏监管的问题。因此,在监管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改善和上升空间。

(四)基础设施与区域布局并重,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本次对城市居民最关注的影响生活质量的四个相关因素调查结果表明,交通状况虽然位列第四位,但从35个调查城市样本的平均值来看,有8.86%的受访者认为交通状况是影响生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低于2015年的10.69%,说明我国城市交通状况在逐渐改善。

从居民出行满意程度来说,堵车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大中城市居民出行的最大困扰。2016年4月,高德地图联合清华大学戴姆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正式发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报告指出,同比2015年第一季度,在高德地图交通大数据监测的60个城市中,总体拥堵有所缓解,其中,近1/3的城市较2015年拥堵有所缓解,这部分城市以东部沿海地区较为明显,而另外1/3的城市拥堵呈上升趋势,这些城市多集中在珠三角区域,另有部分城市拥堵状况与2015年相当。第一季度城市拥堵缓解榜中,天津、上海、福州、石家庄等城市位列其中,分别下降9.2%、7.8%、4.0%、3.8%;与此同时,第一季度城市拥堵加剧榜中,济南、长沙、合肥、长春、深圳、哈尔滨等城市位列其中,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分别上升9.6%、8.4%、7.8%、7.1%、4.9%、3.4%。由此说明,我国交通拥堵治理有所成效。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为进一步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提升城市基础建设水平。作为经济发达城市的代表,中国香港的自由流车速之所以远远高于同级别的大陆城市,是因为其高水平的基础建设。相关数据显示,香港的高速路(香港没有快速路,全是高速路)占比达到5.6%以上,而拥堵较为突出的城市——北京、济南高速+快速路占比都小于2.5%,连香港的一半都不到。另外,大陆多数城市排水系统较为落后,雨季很容易发生城市内涝,恶化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第二,进一步推行混合用地模式,摒弃“雅典宪章”的功能分区观念,避免城市布局功能单一化,改变职住失衡的现象。第三,推进由中心城市与卫星城市相结合的城市圈建设,以遏制城市中心区人口密度,引导人口、产业和城市功能分散至周边卫星城市。 TfshN0/G2lO85XLQK614V2AHJtONcHcX082gbzuwznEFn9rgLs+luJO8cqZrwj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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