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的调查结果及排序情况如表1所示。表1显示,2016年,全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55.82,自2011年开展调查以来,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保持在满意区间。但由于满意区间的答案赋值在50~75分,因此仍属于基本满意的范畴。2012—2016年,全国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分别为49.71、50.88、50.87、51.57、55.38、55.82。最低分值也逐渐上升,2012年分值最低的城市为47.33,2013年为48.57,2014年为49.51,2015年为53.3,本次调查为53.98,连续两年保持在满意区间。
表1 中国35个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
续表
表1显示,35个城市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数得分全部超过50。其中,2012年以来连续5年排名前10位的城市只有杭州和宁波;连续5年位于后10名城市为贵阳和深圳。五年以来,首次进入前10位城市分别为南宁、大连和呼和浩特。与2015年相比,排名上升最快的三个城市为太原、呼和浩特、西宁,分别上升23位、17位和16位,下滑最快的两个城市为厦门、长春,分别下滑33位、24位,上海和南京均下滑20位。北京的生活质量满意度排名从2012年到2016年的位次分别为:28、24、17、28、23,一直位于中下区间。
2016年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度指数的五个分指数加权平均值分别为:人力资本(62.20)、社会保障(60.66)、生活水平(60.44)、生活感受(56.05)、生活成本(39.74),与2015年相比,35个城市5个分指数加权平均值均有微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