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建设“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县”,提出并实践了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10条有效路径。在某种意义上,深处黄土高原的大宁处于全国农村改革的前沿,本书以理论视角记录正在发生的改革历程、总结当地农村改革经验,力争为全国农村地区,特别是相对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及各项基层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启示。本书不仅仅是对贫困地区改革与发展锋线鲜活经验的展示,更是将一线实践置于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层面探讨:新时期的集体经济应当如何发展?如何将有效激励与普惠属性、高效管理与民主监督、确权到户与整合开发相结合?生态文明时代,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如何与贫困地区普通百姓生计改善、尊严提升、权利赋予乃至社区的内生发展能力加强相结合?信息化时代,城镇化加速推进,如何让黄土腹地从无声走向前台?那些解体中的乡土文化链,有没有可能借着机制革新与传播的力量重拾光彩?本书尝试对如上问题进行探索。
大宁县位于晋西吕梁山南端、黄河东岸、临汾市西北部,县域面积967平方千米,全县现辖2个镇、4个乡、84个行政村、309个自然村,总人口6.6万人,农业人口5.2万人。 根据2019年数据,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80个、贫困户6415户、贫困人口17648人;当前总脱贫户6343户、17470人,当前未脱贫户72户、178人,贫困发生率为0.4%。 大宁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山西全省十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为限制开发的国家生态建设区,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该县从区域发展规划上同时承担着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脱困、偏远地区乡村振兴与环境敏感区生态涵养保护三重使命。近年来,山西省大宁县开展的“物归原主、还权于民”的各项改革举措,尝试就“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的系统开发与集体经济建设、普惠式发展等相结合,趟出了生态文明时代欠发达地区综合发展的新路,其中蕴含的实践智慧与深刻关怀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及政策参考意义。
大宁县通过农村基本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培育了乡村内生发展能力;通过多种途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以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收益分配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提升农民主体感、参与感和获得感。当地创新性地让贫困农民通过组织化路径参与生态林建设、小型水利建设、道路工程建设,通过自身辛勤付出获得劳务收入和工程收益,在建设绿水青山中实现脱贫,在建设自己家乡中致富,在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多条战线上实现突破。该县“购买式造林”模式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及时任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副省长郭迎光先后作出批示,省委书记楼阳生亲临现场视察指导,省长林武给予高度评价。此外,省军区司令员韩强,临汾市原市委书记岳普煜、原市长刘予强,副省长王成,省委原副书记黄晓薇,省军区原政委郭志刚,以及临汾市委书记董一兵、市长李云峰等领导给予充分认可并组织全市推广。央视新闻联播、山西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各级媒体先后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2018年4月,“购买式造林”成功入选了2018年第二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2018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加快国土绿化步伐的实施意见》将“购买式造林”作为一项创新机制在全省推广。2019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重大改革安排及责任分工》明确要求:探索将“购买式造林”模式拓展到乡村建设领域,并将“在大宁县推进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点”作为全省重大改革事项。
大宁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实践中因地制宜,将系统目标与当地具体条件相结合。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人民利益为导向,鼓励多样的基层社会创新以及政策创新,将本地自然、林业、文化、社会资源与适当的基层制度和组织设计相结合,焕发资源活力,提升资源为本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的水平,通过构建政策空间,发掘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基层自主发展能力。以加强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全面领导作为协调推进各项政策举措和基层制度创新的核心站位。以加强基层党的领导机制建设,推动各方面工作统筹开展。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落实在改革方向把握、制度布局引领、政策措施制定、资源优势协同、改革能力强化等各个环节。
以人民利益为深化改革各项事业的奋斗目标和根本衡量。突破各种利益藩篱,让普通民众成为各项改革举措的实际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把群众路线落实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落实于基层制度创新,落实于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创新,落实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等各项事业中。该县创新性赋予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开发权,将绿水青山的资源禀赋转变为群众稳定增收的金山银山;清点、盘活农村各类资源,引导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统筹财政扶贫基金、村集体林业资源、土地、荒山荒坡、各类经营性资产等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创新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以产业建设打造区域差异化优势,升级传统产品、优势产品。发掘、培育创新产品,拓展多元化产业发展内涵。从多元视角审视县情、村情,突破传统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关注消费市场新变化和新趋势,结合信息时代智能数据技术,在清洁能源、循环产业、医疗产业、有机产品、花卉产业、森林康养、林下养殖、干鲜果品等领域积极更新营销模式,提高产品质量。以制度协同创新、外部引智为主线,挖掘域内光伏发电、能源循环利用、花卉交易、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林业资本化收益、高品质出口水果市场、森林市场、碳汇市场、旅教产品等新型业态。
为贯彻“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精神,当地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核心,以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农民合作组织化建设为抓手,搭建小农与现代市场对接机制,从创新机制建设入手让群众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中获得持久收益,夯实基层执政基础。在生态林建设、花卉产业发展、新型畜牧产业建设、清洁能源循环利用、小型工程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有机农业发展、土特产品开发、文旅产品开发等多条主线上发育、提升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动员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农民组织化市场化程度。以集体经济活力凝聚人心,以合作组织内生发展动力激发创新,以资源、土地、劳动力、技术整合规模化对接市场,以抱团发展成就带动致富。注重让农民成为基层经济发展的参与者、管理者和获益者,充分保证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大宁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理论指导,根据山西省委2018年转型综改先行先试和省委、省政府攻坚深度贫困“一县一策”的决策部署,探索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10条路径。现从四个方面进行梳理总结。
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将之前由造林公司招投标开展的造林工程交由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体的扶贫攻坚合作社,并配以成林验收、分阶段付款等办法,2016年以来全县完成“购买式造林”21.67万亩,使参与群众获得劳务收入4886万元。其中,2017年全县5.31万亩“购买式造林”和管护任务,带动1562户、4699人实现经济脱贫;2018年,8.16万亩购买式造林和管护任务,带动2088户、6264人实现经济脱贫。 2019年实施“购买式造林”9.2万亩(其中1万亩为省林草局根据省政府〔2018〕107号文件下达的“购买式造林”专项计划),每亩投资500元,可带动1640户、4920人实现经济脱贫,把打造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群众积累金山银山的途径。此外,林地承包者还将获得相应林木资产与收益。以该县欣达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为例,2017年实施的3500亩林地属于曲峨镇白村14户贫困户,造林验收合格后,户均获得250亩林子,按重置成本计算,户均拥有20万元林木资产, 并长期获得生态效益补偿或经济林补偿,对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着深远影响。2019年第17期《求是》刊登的《新中国70年创造人类减贫奇迹》将大宁县“购买式造林”作为典型案例。“购买式造林”入选第二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中国扶贫网“脱贫攻坚100计”。
(1)以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由党支部发起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以耕地、林地等资产折价入股,合股联营。合作社组织村民承接工程,发展实业,实行自治。按照省委“一县一策”提供的政策空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道路建设、贫困村提升等工程,赋予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权利和自由。2018年7个试点村共投入资金2423万元,增加务工收入368万元,带动贫苦户250户、639人,人均增收4357元;参与工程的344户、910人,人均增收4046元;实现村集体收入182.6万元,平均每村26万元。 这项改革在全省攻坚深度贫困忻州现场推进会后全面铺开,全县84个村都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群众承接道路建设、水利建设、贫困村提升等工程,发展多种经营,实现了物归原主、还权于民,增加了群众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激发了乡村活力和群众内生动力。据统计,全县“购买式造林”、深化农村改革和资产性收益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1.21亿元,其中村集体增收908万元(村均11.35万元),群众增收1.12亿元,全县6415户贫困户户均增收17459元、17648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6359元。
(2)创新县域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赋予股份经济合作社资源开发权。大宁县通过集中重拳整治黄河沿岸非法采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县84个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成立县级股份经济联合社,84个村集体和广大群众入股536.95万元,购置采砂船13条。2019年初以来,该县陆续完成了县级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注册并领取采砂权,从84个村中推举理事会,制定各村级社入股、管理、分红方案。2019年10月采砂船下水运行,从此,该县黄河采砂权回到全县84个村的5.2万名农民手中。2019年10月5日至12月5日,共生产细砂20余万吨,产值600余万元。其间,销售细砂7.18万吨,收入260.96万元,上缴国家税费13.47万元。历史上第一次,大宁全县5万多普通农民从黄河采砂中获得收益,并成为“光荣的纳税人”。
大宁县依托不动产交易中心、“山西省碳排放交易机制”等交易平台,探索乡村沉睡资源资本化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局面。在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打通集体资产进入市场运作、社会资本进入生态建设领域的双向通道。以适度集约化经营为导向,通过引入家庭林场、合作社、林业企业,提高生态资源的整体性效益。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2个龙头企业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经济林、建设生态林,群众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以及林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入股。共有221户群众签订入股协议,入股林地7708万亩,每年获得收益,受益年限30年。该县通过2个林业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林场、3个股份制林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市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山西省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部署,对县内三年15万亩新造林进行行业碳汇国家认证资源减排量(CCER)开发,并将其纳入二级市场交易,依据林木固碳释氧量给林农经济补偿,探索绿水青山消除碳足迹、应对气候变化功能转变为金山银山的有效方法。
大宁县还对林业实施资产化管护,聘用护林员450名(贫困户385名,年人均收入1万元),管护成效与护林员工资直接挂钩,把保护绿水青山的过程转变为增加群众收入的渠道。该县还设立脱贫攻坚生态效益补偿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给予新造林生态效益补偿,保护绿水青山,增加金山银山。
大宁县在全国率先尝试将“三级市场”理论落地(见图2-1)。农村资源三级市场建设,是在对农村资源普查、折股量化、促进内部交易的基础上,经政府打造的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行经营权交易,引入外来资本,实现资源溢价;第三级市场则包括衍生品交易和资源村集体回购。目前,该县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合作,筹划三级市场落地。
图2-1 “三级市场”理论示意
资料来源:《大宁县三级市场咨询报告》,2020年4月。
大宁县从创新视角出发,挖掘域内资源优势,推动区域特色产业建设。立足本地清洁能源优势、气候优势和种质资源优势,面向大、中城市对园林产品和高品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布局园艺产业、花卉产业,应用生态学原理,禁用有害农药、化肥、除草剂,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和有机特色瓜果产业,将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维护群众健康、开发市场差异化优势相结合。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369.54万元,投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量化到户到人后,由村民自主决定投入养殖、花卉等龙头企业,村民按8%~10%的比例获得资产性收益。大宁县还利用自身的煤层气和太阳能优势,将绿色能源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300千瓦光伏电站遍布80个贫困村,并全部并网发电,村均增收30余万元,从而有效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级治理能力。
大宁县将“有机大宁”作为区域农业差异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坚持走有机旱作农业的路子”指示精神,推广“六不用”(不用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人工合成激素、转基因种子)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创建了国家级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成了6个高标准出口水果示范基地,布局有机苹果、蔬菜、小杂粮等示范点2.1万亩,签约了太德有机循环、农业废弃物利用项目,着力打造集生猪养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生物天然气使用、有机肥生产、有机农业发展于一体的有机循环产业示范区。建设区域有机农特产品公共品牌,以城市成熟消费市场带动山区扶贫,与国家卫健委、山西国贸集团签订消费扶贫协议,打通线上、线下多路径销售渠道,助推农业转型、农民增收。
大宁县紧紧抓住全省重点打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的机遇,成功申办了二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面向城市消费群体,对域内资源进行按照教育功能进行模块化管理。将县内的高科技工厂、园艺设施、地质公园乃至基层村集体范围的村风民俗、手工艺制作等纳入各教育基础板块,统一设计课程,与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接,培育在地旅教人才。2018年10月以来,在公益机构的帮助下,已举办5场不同主题的旅教活动,发起了“国际生态学校创办”“青少年食农文化传承人”等活动,将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引入深山区,将黄土高原深处的旅教资源引向城市。
大宁县立足本地实际开展的创新性举措,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以基层治理机制改革为先导,以差异性市场建设为平台,以内生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为抓手的贫困地区改革实践,蕴含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蕴含着对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有着独特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