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产生以来,尽管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王、皇帝是个人,但个人是在家庭里生长和存在的,并构成家族统治。家族统治的特点是世袭制,即最高统治权在一个家族内世代传递。从同一血脉的血缘传承看,父亲所有的儿子都有可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但真正执掌最高权力的只有一个人。由于血缘联结,其他儿子及其亲属与最高统治者共同构成统治家族。这一家族有着共同的祖宗,因此有着显赫的地位,族以宗贵。
在王制时代,以部族和宗族成立国家,血缘关系深深渗透和支配着权力关系,并对最高权力的配置有着重要影响。王只是家族统治的代表,王的家族共同享有统治权力。在西周,这种家族共享统治权力表现为王的兄弟们辅助中央王政,将王的兄弟亲属分封到各个地方,以家族的力量统治全国,并拱卫中央王权。王作为宗主,其最高权力是世袭的;王的弟兄作为宗子,其一方诸侯的权力也是世袭的。国家权力为宗族共同分享,形塑的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家族命运共同体。“血缘关系的天然聚合能力使得辅政贵族与周天子成为权力体系相对比较融洽的合作者,他们之间的辅佐与被辅佐的关系,既很明确也很自然。” 这与早期中国以部族和宗族成国的特点是一致的。
进入帝制时代,国家统治权日益集中到君主一人之手,君主主要依靠非本家族的官僚统治国家。官僚只是事于君,不能与君主分享权力。“秦代后实行的是‘君天下’,……一方面君主在国家政权中举足轻重,另一方面宗室在国家政权中受到重重限制。” 与此同时,帝制仍然实行的是世袭制的家族统治。为了保障皇权世代相传,皇帝的妻妾数量大大增加,这就意味着有皇帝血脉的儿子数量大大增加。众多皇子如何与继承皇统的太子分享权力和地位便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在秦朝灭亡之后。在汉朝统治者看来,强大的秦朝至二世数年便亡,重要原因是,皇权没有家族的卫护。秦始皇当政时,没有沿袭西周的家族分封制,而采用的是郡县官僚制。官僚与皇帝更多的是利益关系,而不是家族命运共同体关系。结果造成外族人可以擅立皇帝,皇权中央受到威胁得不到郡县地方的卫护。从社会关系看,血缘关系是最古老和恒定的,所谓“打断骨头连着筋”。在激烈战争中崛起的秦朝没有能够利用这一关系维护政权,无视亲情,刻薄寡恩,滥杀宗室诸王,骨头断了,全身就散架了。因此,汉朝初立,汲取秦亡教训,以家族的力量卫护统治权力。这就是将刘姓诸子分封到各地为王。国家统治权为皇帝与其亲兄弟共享,由此构成一个因与皇帝有兄弟关系而形成的权贵集团。
但是,皇权共享有着致命的缺陷。其深刻根源是血缘关系天然存在的平等与差等之间的内在张力。从一脉相承看,皇帝诸子是平等的,都是皇帝的血脉;但从父家长制看,皇帝诸子的待遇又是差等的,这就是只可能由一个儿子继承并执掌最高权力。即便是皇帝的兄长也要对皇帝俯首称臣。因此,兄弟之间的关系,既有一脉相承的同胞关系,又有横向竞争的利益冲突关系,甚至为巨大的利益而“骨肉相残”。前者可以卫护君权,后者则会造成对君权的威胁。在王制时代,王权还不强大,王权与诸侯权相对均衡,前者的作用更大。而在帝制时代,皇权强大,皇权与诸侯王权差别甚大。这种不平衡便很容易导致地方诸侯王成为能够因皇权而贵,但又对皇权持有异心的人,并构成对皇权的挑战。
正因为如此,汉初分封不久,便发生了藩王之乱。不仅是异姓王,就是同姓王,也构成对皇权的挑战,即“七国之乱”。晋惠帝时期,前后主要有八个藩王参与叛乱,故称“八王之乱”,直接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由皇族兄弟构成的皇权挑战,与皇位的继承相关,因此一直存续于整个帝制时代。而对皇权的争夺大多发生于王朝建立之初。这与王朝建立之初,依靠全家族的力量取得政权,家族兄弟掌握兵权有关。宋之初,宋太祖死得不明不白,由其弟晋王获得皇权,后为宋太宗。唐初,手握兵权的李世民发动“玄武门政变”,获得皇权。明初,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自己成为皇帝。
与一般权臣、外戚相比,家族兄弟对皇权构成的威胁最大,可以直接获得皇位,并能够为社会所接受,甚至可以取得突出政绩。“皇权统治的最大威胁常来自于与自己具有同样血统的拥有实力的同姓诸王,因为他们拥有别人不可能有的血统上的合法性。” 但从血缘关系看,这种家族内部的权力争夺往往会引起政局动荡,直至“骨肉相残”。特别是用非常手段获得的皇权将改变权力传递的家族走向。如宋太宗、唐太宗和明成祖获得皇权后,将由自己的儿子继承皇权,自己的这一支血脉香火兴旺,其他兄弟的血脉延续便会受到影响,甚至中断。而这又会更加激发起争夺统治权的“骨肉相残”,并导致国家动乱。
为了防范因皇权而产生的“骨肉相残”和政局动乱,统治者愈来愈注意给皇族以财富而不是权力,将财富与权力分离开来。明代的藩王可以享用所在地方的财富,但没有实际权力,不能过问政事。只是这种世袭享有财富会造成国家财政负担沉重,也会引起政局不稳定,至清朝,皇帝的兄弟们只能集中于京城,享受有限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