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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能做事亦需谨慎的人

在摩尔根看来,“一切政治形态都可以归纳为两种基本方式”,“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基础,……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国家”。 摩尔根的这一划分只是一种理想类型,实际状况要复杂得多。

在中国,在国家产生以后,人身和人身依附关系还长期延续并渗透到国家形态。在夏、商、周的王制时代,由于部族和宗族共同治理,实行贵族政治,人与事融为一体,君臣亦亲戚,是利益共同体。贵族政治的重要特点是君臣一样,都是世袭制。如钱穆所说,“在古代封建世袭,天子之子为天子,公之子为公,卿之子为卿,大夫之子为大夫,做官要有一定的血统”。 这一制度难以保障官员都是贤能之人。只是到了春秋战国及其之后的帝制时代,国家形态由血缘关系主导向地域关系主导转变,超越血缘关系的地域国家居于主导地位,官僚政治替代贵族政治。官僚政治的重要特点是官僚不是世袭的,选用官员的主要标准是能力而不是家庭出身。君臣关系逐渐由人身关系演化为人事的关系,即“君使臣,臣事君”。臣从事君主交办的事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臣开始超越血缘关系的束缚,成为凭借自己的才能获得报酬的官员。“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韩非子·难一》)

在帝制时代,高度的中央集权使皇帝要处理的事务大大增多,他必须借助于官僚集团高层的大臣就近辅佐。顾炎武说:“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日知录》)“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三)“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白痴皇帝、暴戾皇帝、昏庸皇帝、年幼皇帝比比皆是,但在一般情况下,王朝都能够平稳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建立了一个稳定的官僚制度,正是这个官僚制度维系着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而居官僚队伍之首的则是距皇帝最近的大臣。选取大臣的首要标准便是能做事。“用圣臣者王,用功臣者强,用篡臣者危,用态臣者亡。”(《荀子·臣道篇》)大臣做事,必须有相应的权力,并会形成不同的君臣关系模式。

君臣对等。这是一种理想模式。这一模式来自儒家学说,源于家庭父子关系。在儒家学说看来,家庭父子关系的理想模式是“父慈子孝”,父亲与儿子的关系是双向对等的,尽管其地位和角色不同。儒家将这一家庭父子关系模式引入国家君臣关系,认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臣之间的地位与角色不同,但相互关系是双向对等的。君以礼对待臣,臣以忠对待君。“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自春秋战国,这一模式便开始出现。君主以礼相待臣,甚至给予高官厚禄。如秦国的吕不韦、李斯等。到了帝制时代,这一模式延续下来,由此出现了一大批重臣、名臣。如汉代的萧何、张良、陈平、曹参、韩信、贾谊、东方朔、窦婴、霍光、桑弘羊、班超、晁错、卫青、霍去病等。唐代的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狄仁杰、张柬之、姚崇、张九龄等。宋代的赵普、范仲淹、包拯、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等。明代的徐达、刘基、胡惟庸、方孝孺、姚广孝、于谦、张居正、海瑞、李贽、徐光启、袁崇焕等。清代的多尔衮、洪承畴、鳌拜、吴三桂、张廷玉、隆科多、年羹尧、鄂尔泰、刘墉、纪晓岚、林则徐、肃顺、僧格林沁、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

在侯旭东看来,“历时性观察,信-任型上下关系与君臣关系是帝国体制的一部分”。 在漫长的帝制时代,重臣、名臣不少。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能做事,才干突出,有所作为。尽管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才干成为重臣、名臣,但是,如果没有皇帝的任用和支持,他们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名臣与明君相辅相成。如唐朝初期的房玄龄辅佐李世民执掌政务达20多年。这样的君臣关系属于对等关系。

君重臣轻。这是一种正常模式。中国的帝制时代长达两千多年,真正的重臣、名臣并不多,政绩平平的大臣更多一些。这恰恰是帝制时代的正常反映。帝制以皇权为中心,皇帝居于支配性地位。臣只是事于君,其事的范围和权限都取决于皇帝。君主居于主权地位,臣只有事权,前者居于支配地位。如韩非子所说,“人臣太贵,必易主位。”(《韩非子·爱臣》)

臣重君轻。这是一种变态模式。皇帝是皇权的人格化体现。皇权强大是一种制度,而作为皇权人格化的皇帝并不都强大,甚至不能正常治国理政。在这一情况下,君臣关系便会失衡,造成臣重君轻,甚至臣代君作主。如皇帝不爱或不能理事,只能由大臣主持政务,如明朝的张居正独握大权。有的皇帝自己昏庸,造成所谓的“奸臣当道”。特别是在皇权交替时期,重臣有可能擅权。如秦始皇去世,李斯专权,伴同赵高拥立秦二世。

以上三种模式只是一种静态的划分。实际情形却复杂得多。总体上看,君臣对等关系在两个时期表现得较多。一是朝代更替之际。此时,王朝未定,皇帝需要借助团体的力量共同打天下稳天下。臣的事权范围较大,君主也较放心。如汉初萧何修建气派的宫殿就是在刘邦不知情的状态下发生的。二是患难之际。当王朝统治内忧外患时,皇帝不得不选任和起用能做事的大臣,救危难于一时。所谓“家贫思贤妻,国难思良将”。而在承平时期,便回归到以皇帝为中心的君重臣轻模式。即使是重臣名臣,不得善终的也不少。

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人身依附关系,臣的权力无论有多大都源于皇权。在春秋战国时期,“臣一主二”,“何所无君”, 诸侯国竞争,士有相当的独立性和选择性。此处不用士,自有用士处。进入帝制时代,一君多臣,做事的出处具有了唯一性,士没有任何选择,只能依附于皇权。君臣一体。“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韩非子·备内》)“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贞观政要·君臣鉴戒》)皇帝是权力中心和来源。臣凭君贵。尽管大臣主要依靠自己的才干做事,但其关系结构是恒定的,这就是“君使臣,臣事君”,君主永远处于主人支配地位,臣则处于被支配地位,相互关系是不可改变和位移的。臣再有功,都不能替代君的地位。而愈是有功,愈会造成对君主地位的威胁,愈有可能“视君如寇仇”。其重要原因是缺乏政治信任。王制时代,有血缘关系产生的天然信任,但血缘世袭并不一定有能力。臣官非世袭,有能力,但没有血缘关系产生的与生俱来的信任和共同体意识,臣对于君更多的是政治人身依附关系。在这一关系结构下,臣首先要能做事,否则君主不用;同时更要谨慎,要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控制在君主能够容纳的范围之内,否则便是僭越,更有可能犯下“欺君之罪”。政治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种不恒定的、缺乏制度保障的关系,“一朝天子一朝臣”,臣的命运为君主主宰,即“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尽管在家国同构下,君臣如父子。但是,由于政治权力的独占性,君臣还不如父子,父亲并不会轻易处死自己的儿子,所谓“虎毒不食子”。

愈是有所作为的皇帝愈是重视大臣,愈是对大臣不信任。人主“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韩非子·爱臣》)。“皇帝一旦感到开府辅政的宰相在实施行政权力的过程中,有越界或专权的行为,就会拿宰相开刀,轻则罢免之,重则抄家灭族。历史上,除了少数开府辅政的宰相能有幸得以善终外,绝大多数往往会沦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 吕不韦为秦始皇统一中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秦始皇一旦发现吕不韦对皇权的威胁便逼迫他最后自尽。萧何为汉代政权的获得和巩固立下大功,连刘邦自己都说“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史记·高祖本纪》)。但是萧何屡为刘邦猜忌,格外小心谨慎才得善终。汉武帝执政期间换了10多位丞相,能得善终的仅3位,其中1位政绩平平。“伴君如伴虎”因此成为大臣时刻要铭记的为官警言。

“能做事亦需谨慎”,根源在于皇权的独占性和世袭性。在这一具有排他性的制度下,即使“谨慎”再三也难免遭遇不测。汉朝和明朝之初,为了巩固家天下统治,有意诛杀功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成为政治铁律。明朝张居正在危难之际,推行改革,大权在握达十年。他因为与皇帝有师生关系而居高位。但张居正大权在握,则意味着当朝皇帝大权旁落。这从皇权的一元性和排他性来看是非正常的。所以其死后被抄家,险些开棺鞭尸。

为了强化皇权的一元性和专断性,保障大臣听命于自己,“帝王不断将宫内机构和身边侍从、亲信、僚属转化为朝廷正式机构和正式官员、职任,皇帝的侍从、僚属不断由地位较低的事务性小官吏逐步转化为位高权重、拥有一定实力的政务官僚。” 与此同时,将百官之首的相权不断加以拆分。作为百官之首的宰相先是一人,后将相权一分为三,最后成为一个群体,相权愈来愈弱化,皇权愈来愈强,以保证决策与执行的一体性,特别是执行者不可擅权。 7Tq6LPBhOroVpvqQJI7GOtODfV+v8/GYTpBbVbXBvkcuLbwHyPXBdc14fVb8CY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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