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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接下来,我坐了生平最妙不可言的一趟顺风车。车子是一辆带车斗的货车,车斗里横七竖八躺着六七个人。司机是来自明尼苏达的两个金发年轻人,只要路上有谁挥手,他们一律都会停下来。他们手脚粗大,穿着棉布衬衫和工装裤,有着你所见过最和气、明媚、善意的笑容。当他们把车停下来时,我跑上前去问:“还有空位吗?”他们回答说:“当然有,上来吧,任何要坐便车的人都有空位。”

货车重新发动时,我还没有来得及攀到车斗内,半个身体悬在车外,显得有点狼狈。一只手伸出来,把我拉了进去。大家在传递一瓶快见底的劣质酒,我仰头就着内布拉斯加富有野趣诗意、夹带蒙蒙细雨的空气,喝了一大口。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喊道:“我们从得梅因开始就坐这两位老兄的车,车子一路下来没有停过。如果要小便,你除非喊他们停车,否则就只能撒在半空中。抓稳啊,老兄,抓稳啊!”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的车友。有两个是来自北达科他州的小伙子,他们头戴红色棒球帽——北达科他州农村青年的标配,正在沿路找收割的零工打。另外有两个小伙子是城里人,来自俄亥俄的哥伦布市,是高中的橄榄球队员;他们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迎风唱歌。他们告诉我,他们在做暑假旅行,打算靠着搭便车环游全国。“我们要去洛杉矶。”他们扯着大嗓门儿告诉我。

“你们去洛杉矶干吗?”

“唔,不知道。管他呢。”

同车的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家伙,一脸鬼鬼祟祟的表情。“你打哪儿来的?”我问他。他就躺在我旁边的位置——车斗上没有栏杆,所以如果你不是躺着而是坐着的话,笃定会被震出车外。他缓缓地向我转过脸来,说了三个字:“蒙——大——拿。”

尚余的两名车友是密西西比吉恩和他带出来的小朋友。密西西比吉恩是个瘦小、黝黑的流浪汉,长年靠着攀火车南来北往。他今年三十来岁,但有一张年轻的脸,不容易让人猜到真实年龄。他盘着双腿,一直望着田野,连续好几百公里都不发一语。最后,他终于开腔了。他问我:“你去哪里?”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妹在丹佛,不过我们已有好几年没见过面。”他说起话来有韵律而缓慢。他是个很沉得住气的人。他带在身边的那个十五六岁的金发少年,也是一身破破烂烂的流浪汉装束,也就是说,全身黑乎乎、脏兮兮的,那是攀火车和睡地板的结果。

金发少年就跟密西西比吉恩一样安静,看上去,他离家外出是为了躲些什么,而从他愣愣的眼神和忧虑的表情,我猜他八成是在躲警察。每过一阵子,蒙大拿瘦竹竿就会语带挖苦地跟他们说上一两句话,但他们都不搭理他。他一脸谄媚,像个白痴似的对着你傻笑的样子,真有点吓人。

“你身上有钱吗?”蒙大拿瘦竹竿问我。

“少得可怜。到丹佛以后,大概只够我买一瓶一品脱的威士忌了。你呢?”

“我知道哪里可以弄到些钱。”

“哪里?”

“哪里都可以。反正没有哪条小巷暗街是找不到冤大头的,你说呢?”

“嗯,我相信你有办法找得到。”

“真有需要的时候,我不会犹豫的。我要到蒙大拿看我父亲。我会在夏延下车,再找别的办法去蒙大拿。这车是要去洛杉矶的。”

“直接到洛杉矶?”

“直接到。如果你是要去洛杉矶的话,就赚到了。”

他这话让我怦然心动。一想到能够在晚上驰骋于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早上驰骋于犹他州的沙漠,下午驰骋于内华达的沙漠,然后到达洛杉矶,我几乎想改变原定的行程。但我必须到丹佛去。我必须在夏延下车,改搭别的便车到一百四十公里外的丹佛。

开车的两个明尼苏达小伙子终于在北普拉特把车停了下来,以便用餐。他们从车头走出来,向坐在车斗里的每一个人微笑。他们其中一个说:“尿尿时间到。”另一个则说:“用餐时间到。”只不过,他们是一行人中唯一有钱买东西吃的人。我们跟在他们屁股后面,进了一家由几个女人经营的餐馆。我们吃的是汉堡和咖啡,而他们则像到了妈妈家的厨房一样大吃大喝。他们是一对兄弟,专门把农耕机具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很赚钱,所以乐于搭载每个想坐便车的人。他们这样在明尼苏达与洛杉矶之间往返,迄今已有五次。似乎什么事情都可以让他们觉得开心,他们从不停止微笑。我试着和他们攀谈——就像个一心想讨好船长的水手那样——但换回来的,只是两个大微笑和四排啃惯玉米的雪白的牙齿。

每个人都随着他们到餐厅里去,唯有密西西比吉恩和他身旁的小朋友除外。等我们用餐回来,他们还是郁郁不乐地坐在车斗里。天渐渐黑了。两位司机在抽烟,我想趁这个时间去买一瓶威士忌,以便在寒夜中取暖。我告诉司机兄弟我的想法,他们微笑着说:“去吧,快去快回。”

“待会儿一定要请你们喝两杯。”

“啊不用,谢了。我们不喝酒。快去吧。”

蒙大拿瘦竹竿和两个高中生跟着我一道走到北普拉特的街上买威士忌。我们找到了一家卖酒的铺子,两个高中生凑了点钱,瘦竹竿也凑了点钱,我便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一些高大、阴沉的男人站在对街,冷眼注视着我们;大街两旁林列着像正方形盒子般的房子。我觉得空气的味道有点异样,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五分钟后我就知道原因了)。等我们一回到货车里,车子就马上开拔。天黑得很快。我们每个人都喝了一杯。当我抬头往前望去时,只见绿色的田亩开始消失,极目所见,尽是一片片布满山艾和沙子的荒地。我很惊讶。

“那是什么玩意儿?”我大声问蒙大拿瘦竹竿。

“我们开始进入放牧地了,老弟。再给我一杯吧。”

“哟呼!”两个俄亥俄高中生大声欢呼,“哥伦布市,再见了!如果史巴克和其他家伙看见此情此景,不知道会说些什么。万岁!”

坐在车头的兄弟俩换了岗,新任司机把车速推进到了极限。路况也变了:路中央满布土瘤,路肩松软,路两边各有一条大约一米深的沟渠。车子在路上颠上颠下,有时甚至从路的一边颠到另一边去——幸而老天保佑,每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时,对向都没有来车。我原以为我们迟早会翻个跟斗,不过却没有。开车的兄弟俩驾驶技术很好。我未几就了解到,这条土瘤路,是内布拉斯加和科罗拉多的接壤道路,而我们现在虽还没有正式进入科罗拉多,但丹佛不过就在我们西南方几百公里开外!我高兴得引吭高呼。我们互相传递酒瓶。这时天空冒出了大群璀璨的星星,不断往后退的沙丘慢慢黯淡了下来。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支箭,正朝着目的地疾飞。

突然间,一直老僧入定的密西西比吉恩转过脸来,俯身靠近我,开口说话了:“这些平原让我回忆起得州。”

“你是得州人吗?”

“不,先生。我来自密西——西比的格林——维尔。”他的说话方式是:把地名分开说。

“那孩子打哪儿来的?”

“他在密西西比碰到些麻烦,所以我帮他离开。他从未单独外出过。我尽力照顾他,毕竟,他只是个孩子。”虽然吉恩是个白人,但他却有着老黑人脸上那种睿智和倦容,同纽约那位瘾君子埃尔默·哈赛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不过他是在铁路线上奔波的哈赛,是浪迹天涯的传奇哈赛,每年都要一次又一次地周游全国——冬天到南方,夏天到北方,因为无处落脚,他对任何地方都不会感到厌倦;因为无处可去,他便四海为家。他总是在星光下流浪,主要是西部的星光。

“我到过奥格登好几次。如果你想到那里,我有一些朋友可以让我们落脚。”

“我要在夏延下车,再到丹佛。”

“哦,随你的便。但不是每天都有这么好的便车可以坐的。”

这也是个很有诱惑力的建议。可是奥格登是个什么地方?于是我问道:“奥格登会有什么好玩的呢?”

“那是一个各色人等会聚的地方。你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人。”

我早些年出过海,在船上认识了一个来自路易斯安那的朋友。他名叫威廉·霍姆斯·哈泽德,诨号“大高个”哈泽德。他是个志愿的流浪汉。小时候,有一个流浪汉敲他家的门,向他妈妈讨点吃的。当时小哈泽德问他妈妈:“妈,那人是谁?”“问这干吗?他是个流浪汉。”“妈,我长大以后也想当流浪汉。”“闭嘴,没有姓哈泽德的人会去当流浪汉。”但哈泽德从没有忘记这个志愿,等他长大,在路易斯安那大学校队踢了一阵子足球以后,就跑去当了流浪汉。我经常在晚上和“大高个”一边聊天,一边嚼烟叶,往纸容器里吐口水。不知道为什么,吉恩的样子勾起了我对哈泽德的回忆。我问吉恩:“你有碰到过一个叫‘大高个’哈泽德的家伙吗?”

“是一个高个子、笑起来很大声的人吗?”

“嗯,听起来很像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市人。”

“那就对了。我听过别人喊他‘路易斯安那大高个儿’。是的先生,我应该碰到过他。”

“他是不是曾经在得州东部的油田工作?”

“就是得州东部,没错。他现在从事牧牛。”

虽然每一点都符合,但我仍然难以相信,我眼前这个凑巧遇上的陌生人,竟会认识我打听了好些年的“大高个”哈泽德。“他以前是不是在纽约的拖船上工作过?”

“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猜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吧?”

“对。我从没有到过纽约。”

“哇,见鬼,这个国家那么大,你我竟然会同时认识他,真是不可思议。不过我还是相信你真的认识‘大高个’。”

“是的,先生。我和‘大高个’真的很熟。当他手头有钱的时候,总是很慷慨。他也是个很凶悍的家伙,我看过他在夏延的广场上,一拳就摆平了一个警察。”这听起来更像是“大高个”了,因为他一向喜欢向空中练习挥拳——他看起来就像杰克·登普西,只不过是个年轻而爱喝酒的登普西。

“太妙啦!”我在风中高喊,然后又喝了一口酒。我觉得畅快极了。每一口酒的负面效果,都会被迎面而来的疾风吹散;它的正面效果,则会沉到我的胃里。“夏延,我来也!”我唱道,“丹佛,探头出来看看你的孩子。”

蒙大拿瘦竹竿把头转向我,指指我的鞋子说:“你看,你把它们种到土里去的话,会不会长出什么来?”他说这个笑话的时候,表情一本正经,但却把同车的其他人逗得哄堂大笑。没有错,我脚上穿的,肯定是全美国最可笑的鞋子了;我是特别为了这趟旅行而买的,因为我不喜欢一面走路脚一面出汗的感觉。事实上,除了在大熊山那一个雨夜以外,这双鞋其实十分适合旅行穿。不过,现在它已经变得相当破旧,有光泽的皮面已经开裂,翻卷着,像一片片菠萝竖着,让我的脚趾露了出来。我附和着大家一起笑。我们又干了一杯,笑了一通。仿如身在梦中一般,我们穿过一个又一个十字路口小镇,看到一群又一群无精打采的收割工和牛仔。他们齐刷刷地看着我们,尽管天色越来越暗,我们仍看到他们打趣的目光——在他们眼中,我们这帮人实在太滑稽了。

每年这个时候,这一带郊区小镇的人都特别多,因为现在正值收割季节。那两个达科他小伙子有点坐立不安。“我想我们会在下一次尿尿时间下车;看来这一带有很多工作机会。”

“等这边的工作都结束以后,你们可以往北走,”蒙大拿瘦竹竿给他们出主意,“因为愈往北,收割时间愈晚。你们可以这样一路找工作找到加拿大去。”两个达科他小伙子似有若无地点了点头,蒙大拿瘦竹竿的意见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什么分量。

离家的金发少年仍然一言不发地坐在那儿。吉恩时不时就会把老僧入定的身子探向身旁的少年,在他耳边温柔地说上两三句话。小伙子听了后会点点头。吉恩照顾着这个孩子,照顾着他的情绪与恐惧。我很好奇,他们到底要到哪里,干些什么。他们没有香烟,我请他们抽我的;我喜欢他们。他们很感激。他们并不主动向我要,但我不时会把烟盒递给他们。蒙大拿瘦竹竿也有自己的香烟,但从不拿出来跟大家分享。车子从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穿过,又看见一群群身穿牛仔服的瘦高男人,像沙漠中的蛾子一样聚在昏暗的灯光下。再次回到黑暗中,我们头顶的星星清澈而明亮,因为车子正走在西部高原的上坡路上,大约每走出一公里,就会向上爬升二十厘米。再说,四周也没有半棵树木,即使是低空的星星也一目了然。有一次,我在路边的山艾中,看到一头白脸的、闷闷不乐的乳牛。我们犹如坐在一辆有轨的电车上,行使平稳,路线笔直。

在行经一个城镇的时候,车速慢了下来,蒙大拿瘦竹竿自作聪明地说:“尿尿时间到!”但车子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往前走。“该死,我快憋不住了。”他骂道。

“到边边尿去吧。”某个人建议他说。

“你放心,我会的。”说罢,他就蹲着身体,一寸一寸地往车斗后面移动。有个人在驾驶室的玻璃窗上敲了敲,开车的兄弟俩转过头来,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蒙大拿瘦竹竿好不容易到达货车后头,在摇摇晃晃之中就位,蓄势待发,突然间,货车竟以一百一十公里的时速蛇行起来。蒙大拿瘦竹竿一下子就被颠得往后倒,只见一股水柱像鲸鱼喷水一样从他身上向上喷发了出来。他挣扎着要恢复坐姿,但等他一坐定,货车又大幅度拐了一下,让他倒到一边去。他全尿到了自己衣服上面。在货车的怒吼声中,我们隐约可以听到蒙大拿瘦竹竿的咒骂声:“干……干……干……”就像一个男人从远山传来的哀叫声。他根本不知道这是我们故意整他的。他在狼狈中不停挣扎,活像《圣经》里的约伯一样坚强。当他“尿完”,就扶着车斗边缘,踉跄地回到原来的位置上。他身上湿漉漉的,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除金发少年以外,每一个人都大笑,驾驶车辆的兄弟俩也是笑得合不拢嘴。我把酒瓶递给蒙大拿瘦竹竿,作为对他的补偿。

“搞什么鬼,”他说,“他们故意整我的不成?”

“显然是。”

“该死,我完全没防到他们会搞这种把戏。我在内布拉斯加的时候也这么干过,却完全没有麻烦。”

没两三下工夫,我们就到了奥加拉拉。司机兄弟俩用很愉快的声音喊道:“尿尿时间到!”蒙大拿瘦竹竿悻悻然站在货车边,对平白损失一次尿尿时间有点懊恼。两个达科他小伙子决定要在这里找工作,便与车上每一个人道再见。他俩朝小镇边上一座有灯光的棚屋走去,因为一个穿牛仔服的守夜人说招工的人可能在那里。我们目送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我要再去买些香烟。吉恩和金发少年想舒展舒展筋骨,便跟我一道去。我们进了一家冷饮小卖部。冷饮小卖部里有一群少男少女,其中一些在随着点唱机的音乐跳舞。我们进入冷饮小卖部的时候,全屋的人一下子都安静下来了。吉恩和金发少年就只站着,谁也不看;他们想要的只是香烟。冷饮小卖部里有几个很漂亮的女孩,其中一个对金发少年有意思,频频对他抛媚眼,但他却没看见似的,没有反应。不是他对她没兴趣,而是他太忧郁、太疲惫了。

我给他们各买了一包烟,他们都说谢谢。货车已经准备好再度上路。时近午夜,气温愈来愈低。周游过全美国不知多少次的吉恩告诉大家,这时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躲到防水布下面去,否则铁定会被冻僵。就靠这个办法,加上酒瓶里剩下的酒,我们得以一直保持温暖。车子愈爬愈高,满天星斗看起来也愈来愈亮。现在,我们已经在怀俄明州境内了。我躺着,凝望着那壮丽璀璨的天空,得意于自己能在短时间内从荒凉的大熊山到达此处,也为即将在丹佛遇到的事情——不论是什么——而激动不已。吉恩开始唱起歌来,声音低沉而有韵味,听起来就像是潺潺的流水声。歌词很简单,来来去去主要是这几句:“我有一个美丽的小爱人,年方十六,是你看过最美丽的小姑娘。”如此反复,加上其他歌词,大意是述说一个男子对爱人的思念,述说自己离爱人有多远,有多想回到她身边,但已经太迟了。

“吉恩,这是我听过最美的一首歌。”

“也是最甜的一首歌,就我所知道。”他微笑着说。

“我祝你能顺利抵达你要到的地方。”

“我总有办法去我想要去的地方,但从不在一个地方待着。”

本来睡着的蒙大拿瘦竹竿这时突然醒了过来,对我说:“喂,你到丹佛之前,和我一道逛逛夏延如何?”

“没问题。”我已醉得没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在夏延的郊外,远远就看得见当地电台那高耸的红色霓虹灯。才一刹那,货车就已置身于两旁人行道川流不息的人群中间。“老天,真是狂野的西部周末夜。”蒙大拿瘦竹竿说。一大群穿着马靴、头戴高顶宽边呢帽的肥胖的生意人,带着他们穿女牛仔装的壮硕太太,在木头人行道上你推我挤。再远处,可以看到新市区大道上的灯火。不过,狂欢的人群都喜欢集中到旧市区这里来。酒馆里的人多得挤到了人行道上。我一方面感到惊讶,另一方面又感到荒谬:没想到我在西部第一晚喝酒,竟发现它的设施不足以维持它的骄傲传统。该是我和蒙大拿瘦竹竿下车跟车上每个人说再见的时间了,开车那对兄弟对于瞎逛没有兴趣。一股离愁涌上我的心头。我知道,自此以后,我不会再有机会看到货车上的任何一个人。但旅行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我警告吉恩说:“即使今晚你的屁股不会被冻坏,也难保它明天下午不会在沙漠地带被烫坏。”

“熬得过今晚就不成问题了。”他答道。货车重新开动,穿过杂沓的人流远去。没有一个路人有兴趣看货车上的人一眼,相反,车上的人却像婴儿车内的新生儿一样,兴冲冲地注视着车外的一切。我目送着车子远去,直至它完全被黑暗吞没为止。 jj89hpXuSi5qEbtXJ/amOm6232IxdwQjDxfwQBlFmcDlqXIUElqFBCFSi5Jspc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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