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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七月,我已经从退伍军人福利金里攒够了五十美元路费,可以启程前往西海岸了。前不久,我才收到老朋友雷米·庞戈从旧金山的来信,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一起乘客轮去环球旅行。他保证可以把我弄到机房里去。我回信说,只要能让我做几次环太平洋的长途旅行并且让我还能留下够维持日后待在阿姨家里写作的生活费,再烂再破的货轮我都愿上。雷米又回了一封信,说他现在住在旧金山郊外米尔镇的一间木屋里,在上船出海以前,我可以住他家,爱怎样写作,就怎样写作。他目前跟一个名叫李·安的女孩子同居,李·安的厨艺堪称一绝,一切都不必操心。雷米是我预科学校时代的老朋友,是个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天晓得他现在的疯又增加几成了。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内抵达旧金山。我阿姨完全赞成我到西部去旅行的计划;她认为我一整个冬天都闷在家里写作,出去透透气是件好事。她甚至不反对我打算靠搭顺风车旅行的计划。她唯一希望的是,我能快快乐乐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就这样,在一天早上,我最后一次整理好床铺被子,把几件必须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入一个帆布袋,兜里装上五十美元就出发了——书桌上还放着那部写到一半的小说。

在帕特森出发前几个月,我浏览了一大堆美国地图,甚至还读了一些有关拓荒者的书籍,了解到一些别有趣味的地名,如普拉特河、锡马龙河等。在公路地图上,我看到一条标示着“六号公路”的长长红线,从科德角的最尖端,一直通向内华达州的伊利,再折而下斜至洛杉矶。我信心满满地告诉自己,我会沿六号公路一路搭便车到伊利。要到达六号公路,我得先到达大熊山。满怀着对芝加哥、丹佛和旧金山的种种遐想,我坐上第七大道的地铁,一直坐到第二四二街街尾,再换乘电车到扬克斯;在扬克斯,我搭乘一辆出城的电车,直达纽约市的最边缘—哈德逊河的东岸。假如你在哈德逊河位于阿迪朗达克山的神秘源头,抛下一枝玫瑰,想想看,它一路漂流而下,途经各地,最后汇入大海,一去不复返——想想那迷人的哈德逊河河谷。我就这样沿着哈德逊河开始了搭车之旅。五辆顺风车接力般把我送到了大熊山桥。只不过,我才踏上从新英格兰拐过来的六号公路时,雨就开始倾盆而下。这里山势险峻,六号公路跨越哈德逊河,盘旋延伸入一片荒凉之中。沿路不只没有一辆车,而且雨瓢泼似的越下越大,完全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我只得在一些松树之间奔突躲雨,但帮助不大。我开始喊叫咒骂,捶打自己的脑袋,骂自己是个大笨蛋,想出这种馊主意。现在,我南距纽约市六十多公里。我一路上都担心,在这个盛大的启程日,我会不会尽是这样子向北窜逃,而无法向我心仪的西部踏出半步。现在我果然被困在了北方的这个滞留点。奔跑了半公里以后,我找到了一个废弃的英国式加油站,便躲到屋檐下避雨。阵阵轰然的雷鸣从我头顶的大熊山上传来,让我领略到什么叫上帝的震怒。我抬头仰望大熊山,唯一可以看到的只是笼罩在烟雨中的树木和高达天际的荒凉。“我到这里来搞什么鬼?”我自怨自艾,大声呼唤着芝加哥,“他们现在一定都在狂欢,但却没我的份。我什么时候才到得了那里?!”最后终于有一辆汽车出现,它就停在加油站前面。车上坐着一男两女,他们停下来是为了研究地图。我向前一步,朝他们打手势。他们互相商量了起来;他们一定是把我当神经病,这也难怪,不但我的头发湿淋淋的,就连我的鞋子也是湿鼓鼓的。我的鞋子,是一双既不适合在雨天里穿也不适合在山路行走的墨西哥式平底凉鞋,唉,我真是蠢到家了。不过,他们最后还是答应了载我,说可以把我载到纽约北面的纽堡。我别无选择,因为走回头路怎么说也总比一整晚被困在荒凉的大熊山区要强。那男的跟我说:“六号公路上不会再有车经过了。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是穿过纽约的荷兰隧道,取道匹兹堡。”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我一直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如果能够沿着那条红线,一直去到芝加哥,不需要把路换来换去的话,会是多美妙的一件事。我会落得如此下场,完全是这个鬼迷心窍的想法作祟。

到纽堡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不得不坐上一辆回纽约的巴士。满车都是从山区度周末回来的学校老师,他们的废话说个没完。我沿途都为多花的冤枉时间和冤枉钱咒骂自己。我要去的是西部,但我花了一天一夜,上上下下,南来北返,却连到西部的第一步还没有跨出去。我发誓非要在明天抵达芝加哥不可。为了达到目的,我在纽约市坐上一部直通芝加哥的巴士。虽然这会花掉我身上大部分的钱,但只要明天能到得了芝加哥,我在所不惜。 GUsQCznuP69O8wXjW8W/NSK+olKfVtuJBODMVTU2hZHryuckHtDOSsHqf6Kdi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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