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狄恩,是在与妻子分手没多久之后。当时,我大病初愈。关于这场病,我懒得去谈它,唯一值得一说的是,这场病和那件叫人不胜疲惫的仳离事件有关,而且让我产生万念俱灰之感。随着与狄恩·莫里亚提的相识,我展开了一段可以称之为风尘道上的生活。在那之前,我经常梦想能到西部走走,常常会做些模糊的计划,但从来没有付诸实行过。狄恩是个最棒不过的旅伴,因为他名副其实就是在旅途上出生的:一九二六年,狄恩父母开车行经盐湖城的时候(他们要去的是洛杉矶),他妈妈忽然阵痛,就这样在老爷车内把他生了下来。我第一次听到狄恩的名字,是从蔡德·金恩的口中,他在我面前秀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少年感化院写给他的信。这些信引起了我莫大的兴趣,因为在信中,天真可爱的狄恩竟然请求蔡德教他尼采哲学和蔡德懂得的其他所有有趣学问。卡洛也看过这些信,我们都很想会一会这个名叫狄恩·莫里亚提的奇人。然而,这在当时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期望,因为狄恩还在坐牢。在我们的心目中,他犹如包裹在一层迷雾中的人物。不过,稍后有消息传来,说是狄恩已经出狱,而且正在东来纽约途中;我们还听说,他刚刚跟一个名叫玛莉露的女孩子结了婚。
有一天我在校园里闲荡时,蔡德和提姆·格雷走过来告诉我,狄恩已到了纽约,下榻在东哈林区——哈林区里的西班牙人聚居区——一个朋友租的冷水套房里 。狄恩是前天晚上到的,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来纽约,身边带着个漂亮宝贝玛莉露。他们在第五十街下了灰狗巴士后,转过街角,要找个吃东西的地方。他们径直走进了赫克托自助餐店,点了漂亮的糖浆大蛋糕和奶油泡芙。自此以后,赫克托自助餐店就成了狄恩心目中纽约的重大象征。
狄恩告诉玛莉露:“甜心,我们现在已经来到纽约了,虽然我没有完全告诉你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心里想些什么——特别是没有告诉你,路过布恩维尔感化院时,它让我对自己的牢狱岁月有多大感慨——不过,我们现在必须把所有这些隔夜饭菜乃至我们个人的男女私情抛诸脑后,因为我们必须立刻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工作大计……”这就是狄恩早期一贯的说话方式。
我跟着蔡德和提姆去找狄恩。他穿着短裤应门。玛莉露看见我们来,连忙从沙发翻身起来。狄恩方才把这套房的原主人打发到厨房去(叫他去煮咖啡之类的),以便自己可以和玛莉露做些跟男女私情有关的事。虽然他口口声声强调,当务之急是要找份工作,但对他来说,性爱才是生命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我发现,狄恩站着的时候,喜欢把头摆来摆去,不时又会向下点一点,活像个正在接受教练指示的年轻拳击手。你说话时,他会不断说“对对对”或“就是说嘛”,让你觉得,他无比专心在听着你说的一字一句。他身材高挑、窄臀、蓝眼、一口俄克拉何马腔,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个年轻的吉恩·奥特里——一个留着大鬓角的西部牛仔英雄。事实上,在与玛莉露结婚和东来纽约以前,他只不过在科罗拉多州一个朋友(艾德·威尔)的牧场里工作过一段日子。玛莉露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有一头海浪般的浓密鬈发。她坐在沙发边缘,手垂放在大腿上,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置身于一个早在西部就听人说起的条件很差的、灰蒙蒙的纽约公寓里,如同莫迪利亚尼笔下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那种身材颀长、消瘦的女性一般,在等待着什么。不过,她虽然外表甜蜜可爱,却是大草包一个,干得出令人发指的蠢勾当。那个晚上,我们喝啤酒、掰手腕,一直聊到天亮。当灰蒙蒙的日光照进来的时候,我们正东歪西躺,从烟灰缸里捡烟屁股来抽。这时,狄恩忽然神经质地站了起来,来回踱步,似乎是在思考什么大事,而他得出的结论是:玛莉露应该立刻去做早餐和扫地板。“换言之,甜心,我们必须把我说过的话时刻铭记于心,否则,我们就会摇摆不定,缺乏真正的知识,也无法让我们的计划开花结果。”于是我就告辞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狄恩找到蔡德·金恩,表示他已决定向蔡德学习写作;蔡德告诉他我是个作家,他应该找我求教。这个时候,狄恩已经在一家停车场找到了活计,但却和玛莉露闹翻了。他们在霍布肯的公寓里打了一架(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搬到霍布肯,只有天晓得)。玛莉露气坏了,为了报复,竟然歇斯底里地捏造了罪名,向警察局举报狄恩,狄恩不得不仓皇逃离了公寓。于是,狄恩就成了个无家可归的人。他想到了来找我。我与阿姨同住在新泽西的帕特森。有一天晚上,我在看书时,敲门声忽然响起。我打开门,只见狄恩站在昏暗的走廊上,一副卑躬屈膝、忸怩不安的样子。“嗨,还记得我吗?我是狄恩·莫里亚提。我想来向你请教写作方面的事。”
“玛莉露呢?”我问。狄恩说她靠卖淫赚了一点钱,回丹佛去了。“哼,那个娼妇!”他骂了一句。我阿姨正坐在起居室里看报纸,有她在,我们是无法畅所欲言的,于是,我便带他到酒吧去喝啤酒。我阿姨抬头望了狄恩一眼——她肯定认为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对狄恩说:“哎,老哥,我一清二楚,你来找我,绝不只是为了想当作家。而有关写作,我唯一知道的是,除非你有瘾君子对安非他命的执着,否则不会写出什么成绩来。”他说:“对,当然,我完全理解你的话。我碰到形形色色的问题,但我最想达成的,就是透过叔本华的二分法所强调的那些因素,来达成自我的实现……”他就这样滔滔不绝地说着一些我既一窍不通,而他自己也不甚了了的事情。在那段时间,狄恩真的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当时,他一心一意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所以喜欢用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囫囵吞枣学来的术语和口吻说话,说起话来自然会颠三倒四、不知所云。然而,要补充的是,狄恩并不是一个草包,因为,他只花了几个月时间和卡洛·麦克斯相处,就完全对那些术语行话的内涵心领神会。那个时候,我虽然听不懂他的话,但却能在另一个层次上理解他。我答应让他住在我家里,直至他找到工作为止。此外,我们又商量好,找个时间一同到西部走一走。那是一九四七年冬天的事。
有一天晚上,狄恩在我家用餐(他当时已经在纽约找到一份停车场的工作)。餐后我坐在写字机前写作,他在我背后站了好一会儿,然后俯身对我说:“喂,老哥,动作快一点,妞儿可是不会等人的。”
“再等一小会儿,写完这一章马上好。”那是整本书中我最满意的篇章之一。然后,我就换上衣服,和他直奔纽约,去跟女孩子约会。当巴士穿过会发出古怪回响的林肯隧道时,我们正挨在一起,手舞足蹈,兴奋地大声聊东道西。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像狄恩一样的疯子了。人人都认为狄恩是疯子,其实,他只不过是个对生活怀抱着巨大热情的年轻人罢了。没有错,他是个骗子,但他之所以行骗,不过是出于对生活的热情,因为如果他不耍些手段的话,他想接近的人根本就不会理睬他。他在骗我(出于想从我这里获得食宿和学会写作等原因),这我知道,而他也知道我知道。但我不在乎。我们相处得很愉快——彼此之间没有纠缠不休,没有互相迎合,像新朋友那样小心翼翼,谨小慎微。我从狄恩身上所学到的,有可能比他从我这里学到的还要多。对于我的写作,他的评语是:“加油,你写的东西都很棒。”当我写小说的时候,他会站在后面,一面看,一面大呼小叫:“漂亮!就是这样!哇!”他喊得满头大汗,要拿手帕出来擦。在巴士上,他对我说:“哇,老兄,我想做的事情多如牛毛,想写的东西多如牛毛。我一直在想,怎样才能把我想到的一切统统写下来,而不会被林林总总的文学规矩和文法限制弄得束手束脚……”
“你说得对极了,老兄,你真是一针见血耶。”我喊道。当狄恩说着上述一番话的时候,我从他脸上看见了一道神圣的光芒。巴士上的其他乘客都忍不住转过头来,看看这个喋喋不休、疯言疯语的家伙是谁。狄恩的西部岁月,有三分之一在撞球室度过,三分之一在感化院度过,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在公共图书馆度过。冬天时,人们常常会看到他连帽子也不戴,捧着书从图书馆匆匆忙忙赶去撞球室;其他时间,他大多是窝在他那些死党的树屋里,不是在阅读,就是在躲警察。
我们到了纽约,但并没有女孩子等在那里。狄恩说会有两个黑妞在快餐店里等我们,但她们却没有出现。我陪狄恩回他工作的停车场办几件事:换衣服,以及对着一面布满裂纹的镜子梳梳头之类的。之后,我们再度出发去找乐子。我把卡洛·麦克斯介绍给他认识,就是在那个晚上。卡洛和狄恩相会的那一刻,可说是天雷勾动地火的一刻。这两个有着敏锐心灵的人一见面,就深深被对方所吸引。他们各自像矛一样的眼睛互相刺穿了对方的眼睛——一个是有着金子般心灵的神圣的骗子,一个是忧郁、富于诗意但内心黑暗的骗子。卡洛·麦克斯正是后者。那一晚以后,我就很少看到狄恩,对此,我难免会有一点失落。但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因为他和卡洛的疯劲儿,可谓旗鼓相当,相较起来,我不过是个乡巴佬罢了。我跟不上他们的脚步。
一场会席卷一切的疯狂旋风已经掀起了,而我们的所有朋友,都将会被卷入其中。那个晚上,卡洛给狄恩介绍了有关公牛老李、埃尔默·哈赛和珍的种种情况:公牛老李现在在得州种大麻,哈赛在赖克斯岛监狱,而珍则因为安非他命引起的幻象作祟,整日抱着小女儿在时代广场上流连,最终进了贝尔维尤的精神病院。狄恩也介绍了一些卡洛不知道的西部人物,比如汤米·史纳克,一个集撞球室骗子、扑克高手和奇怪圣徒等形象于一身的畸形足家伙;就连罗伊·约翰逊、大块头艾德·邓肯,他孩提时代的死党,他无以计数的女朋友和性派对,他看过的色情画报,他那些男偶像女偶像从事过什么样的冒险,狄恩都向卡洛一五一十道来。之后,他们又兴冲冲地跑到街上,东瞧瞧,西看看。每一件事物,看在他们眼里都那么色彩缤纷,仿佛前所未见(虽然这一切在日后都会黯然褪色,不过那是后话)。他们甚至像八音盒里的小人儿一样,当街翩翩起舞。我则踉踉跄跄地跟在他们后面到处跑。我一辈子都喜欢跟在能让我感兴趣的人后面,因为这些人都是疯狂的人,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说话,疯狂地渴望救赎,渴望拥有生活中的一切;他们不知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只会像传说中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燃烧、燃烧自己,如穿过星星的蜘蛛一样,迅即爆炸,就在这当儿,你看见炸裂形成的蓝光,每个人不禁脱口而出:“哇哦!”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样称呼狄恩、卡洛这一类年轻人的呢?你已经知道当时的狄恩正热切想从卡洛那里学习写诗,你知道他一开始是用什么手段吗?他竭尽全部热情去批判卡洛。这种事,只有一个骗子可以干得出来。“现在,卡洛,你听我说。我要说的话是……”那晚之后,我有大约两星期没见着他们的面,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交谈,关系变得亲密无间。
然后,春天来了;春天是旅行的季节,我的一帮朋友,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计划。当时,我正忙于写小说(这中间,我和阿姨到南部去看了我哥哥罗科一趟)。当我的小说写到一半后,我就动身展开平生的第一趟西部旅行。
在这之前,狄恩已经离开了纽约。他走的时候,卡洛和我都去了第三十四街的灰狗巴士站送行。车站二楼有拍照的地方,二十五美分一张。我们拍了一张。照片中的卡洛没戴眼镜,一脸凶相;狄恩拍的是侧脸,看起来有点忸怩。我照的是正面,看起来像是个随时会把侮辱自己母亲的人干掉的三十岁意大利人。卡洛和狄恩用剃刀把照片从中间整齐割开,各自放入钱包,保存一半。重返丹佛的狄恩身穿一套标准西部生意人样式的西装;他在纽约的第一次探胜已经结束了。虽然我用的是“探胜”两个字,但狄恩在纽约所过的,实际上是累得像狗一样的生活。他可以号称是世界上最让人目瞪口呆的停车场管理员。他会用六十多公里的时速为客人把车倒入一个窄得不能再窄的停车位(车尾几乎抵到墙上),然后一跃而出,在防护板中间飞奔,跳上另一辆车,再以八十公里的时速在狭窄的空间左右打轮,飞快地倒车入位,猛地拉下手刹;随后他蹦出驾驶室,像田径明星似的冲向票亭,开具停车票,不等车主下车就钻进刚到的汽车里,车门还没关好,他就发动了引擎,轰鸣着开向下一个车位。汽车划着漂亮的弧线、停车入位、刹车、下车、奔跑……他就这样,穿着油腻的裤子、磨损的皮毛夹克和破旧的鞋子,浑身散发着酒味,不停地忙碌着,每晚一干就是八小时,在下班晚高峰和剧院散场时情况尤甚。要回丹佛以前,他特地到第三大道,花十一美元买了蓝色的条纹西装三件套、一块怀表、一条表链和一部便携式打字机(他准备回丹佛找到工作后,就开始从事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上的赖克餐馆吃了一顿香肠豆子作为饯别饭。接着,狄恩就坐上一辆开往芝加哥的巴士,没入了夜幕中。我向他保证,等春天切切实实来到,大地重新露出笑靥的时候,我会到丹佛去找他。
这就是我后来那接二连三的旅途生活的肇端。我在旅途上遇到的事实在太酷太炫了,忍不住要把它写成书,昭告每一个人。
我之所以决定旅行到西部找狄恩、进一步了解狄恩,不只因为我在校园的闲晃已经到了一个极致,也不只因为我是个作家,有多体验人生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狄恩对我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虽然我们个性不同,但不晓得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却像个失散多年的兄弟。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看到他那固执顽强的脸,看到他那肌肉紧绷、汗流不断的脖子,我就会不期然忆起我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儿时岁月,在水潭和河边嬉戏的日子。他那身脏兮兮的工作服,是那样优雅地依附在他身上,会让你觉得,即使找最好的裁缝量身定做,也做不出这样贴身的衣服来。只有乐在生活之中的“大自然裁缝师”可以做得到这一点。在他那种亢奋的说话声中,我可以再一次听到儿时我的玩伴和兄弟走在桥上、骑在摩托车上或走过邻居门前的说话声。(我还记得,在那些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邻居的小孩会坐在门阶上弹吉他,而他们的兄长,则在工厂里工作。)我目前的朋友,全都是“知识分子”——蔡德是个尼采式的人类学家;卡洛·麦克斯是个疯疯癫癫的超现实主义诗人,讲起话来语气低沉、神情严肃;公牛老李则喜欢拉长调子,批判这个,批判那个——要不就是鬼鬼祟祟的罪犯,比如冷嘲热讽、不可一世的哈赛;珍·李同样如此,瘫在铺着东方式椅套的沙发上,一面看《纽约客》,一面对其嗤之以鼻。但狄恩却不一样。论“知性”,狄恩的敏锐度、全面度和形式上的严谨度一点都不输给我的知识分子朋友,但他却不会像他们那样枯燥乏味。至于他的“罪行”,也不是偷偷摸摸的那一种,而是大大方方的一种。狄恩从来都不会隐瞒自己的欲望,总是勇敢而大声地把自己的欲望说出来。那是一种西部式的作风,是一阵从西部吹来的风,是一首从大草原传来的颂歌。还有一点就是,我的所有纽约朋友,对社会抱的都是一种消极的态度。他们喜欢引经据典,援引各种政治学或心理分析学上的论据,把这个社会贬得一文不值。但狄恩却不会,他只会在社会里蹦蹦跳跳,用极大的热情追求面包与爱情。他对什么都无所谓。你会从他嘴巴里听到的,只是:“只要能让我搞定那个小美人,我就死而无憾了。”不然就是:“你只要给我吃的就行,老哥,听到吗?我快饿死了,我们立刻去吃东西吧!”正如《旧约·传道书》所说的:“这就是你在太阳底下的份位。”每个人都有他的份位。
至于狄恩,则沐浴着西部阳光长大。我阿姨警告我,和狄恩这种人混没有好处,只会自找麻烦。然而,我却听到一种新的声音在召唤我,看到一条新的地平线在迎向我。我年轻的心对此深信不疑。即使我真的会遇上麻烦,即使狄恩最后拒绝我当他的死党,又即使他在我饥肠辘辘或辗转病榻时置我于不顾(就如后来所发生的),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我是个年轻作家,一心想着振翅高飞。
我知道,在旅途中的某地,将会有女孩,有灵启,有一切的一切在等着我;在旅途中的某地,蚌壳将会张开,把珍珠送到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