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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贵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启动

早在2011年,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成贵州省行政审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就共同对省直单位实施的978项行政许可事项及31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此次清理工作中发现贵州省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部门之间协调不足;第二是审批程序复杂,流程设计不合理;第三是审批行为不规范,标准不统一,自由裁量权过大。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贵州省行政审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标准,依法对审批事项逐项审核,形成了清理意见。通过此次清理,贵州省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84项,下放管理层级185项,转变管理方式75项,合并321项为87项,取消、下放、转变和合并行政许可事项占省直单位原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59%,保留省直单位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04项,占41%。另外,此次清理工作中取消、下放、转变以及合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占原来实施的52%。全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均超额完成了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减少3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

2011年,贵州省委、省政府以“环境建设年”为主线,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放则放、该放必放”和“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对省直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了集中清理、审核工作,着重理顺“省直部门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政府与市场中介之间”三大职责关系。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84项、下放管理层级183项、转变管理方式76项、合并325项为89项,占全部省直机关原有行政许可事项的59.5%。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明显减少,行政审批期限明显压缩,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着重理顺省直部门之间职责关系。在清理规范活动中,按照凡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凡是不适应贵州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的全部取消,凡是中央已经取消的坚决取消的要求,逐一对省直部门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设置过细、审批程序烦琐的审批事项,按照简程序、减时限的要求进行简化。对职能交叉或相近的,会商相关部门提出整合意见,防止推诿扯皮。通过清理规范,部门之间职责更加明晰,同时为下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机构,合理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奠定了基础。

二是着重理顺上级和下级之间职责关系。按照凡是可由市县级行政机关办理的一律下放,凡是中央下放到省级行政机关行使的许可事项,能下放到市县级行使的坚决下放,凡是属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以及取消、下放、归并和公告中的未决事项,比照先进省(区、市)的做法予以取消、下放、归并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的权责关系,突出不同层级政府职责重点,取消、下放、转移出一大批微观管理事项,做到分工合理、事权清晰,避免权力责任脱钩,有权无责的现象。同时,突出对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监督指导,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许可,也防止出现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

三是着重理顺政府与市场中介之间职责关系。除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外,清理工作还特别突出了合理性审查,更加务实,更加符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突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一律取消。切实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干预,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避免政府越位、缺位、错位。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加社会管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调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2011年以来,贵州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简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已经不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央已经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共取消省直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3项。同时,为方便群众就近办事,贵州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交由市、县两级政府管理。截至2016年,省直行政机关共向市县政府及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5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项。

在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贵州省人民政府还赋予新区和试点乡镇更多管理权限。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以来对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合计下放了96项行政管理权限。此外,为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贵州省人民政府赋予100个试点乡镇19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贵州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放、接、管”并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权进一步明确承接机构,制定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确保承接工作顺利开展。省直机关加强对承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事权下放“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

2013年8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贵州省政府组织开展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并梳理确定49个省直部门共558个办理事项纳入首批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大项285项,非许可类大项63项,服务类大项210项,事项公开率100%,能在网上实现申报的事项163小项,占所有事项的21.73%。2013年12月31日,贵州省政府召开省级网上办事大厅暨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推进会,省政府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签订了年度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2014年4月10日,贵州省级网上办事大厅(www.gzegn.gov.cn)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贵州省省级政务服务进入了集中统一、规范高效的新阶段,更标志着贵州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了崭新步伐。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位于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公共服务中心二楼,面积7800余平方米。按前台接件、后台审件办公要求,设前台148间、后台办公室74间。截至2016年,已进驻中心的部门和单位50个(含二级单位),进驻人员178人,纳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723项。中心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进能办事”的原则确定进驻事项和选派工作人员及首席代表,并按照省委、省政府“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和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四个一”的模式运行。2015年,政务服务中心还启动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把不能办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开,不仅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还能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按照贵州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2014年年底前,省级行政审批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事项占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80%以上,2014年下半年建成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进入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虚实结合”,有关部门和群众可对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等进行监督。

为提升公众对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强化宣传,并督促、协调省各有关部门加快其余办理事项梳理和纳入大厅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同时,省政府办公厅还将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通报省级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贵州省政府将进一步扩大网上事项范围,并建设贵州省省级证照共享系统,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验证服务,同时拓展网上其他个性化精准服务。

2015年4月2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后联合下文,确定在贵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二要重点研究探索集中哪些行政审批权,如何更好地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审批等问题。三要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以后,行政审批部门等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同级其他部门以及上下级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办法和协调配合机制。四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五要探索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明确,贵州省的试点工作由省政府负总责,所在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贵州省可自行确定2~3个市、县(市、区)或所属国家开发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方案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备案。

为此,一方面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将2013年以来省直机关实施的569项行政审批事项再行取消、下放,调整为295项,行政审批减少48%,位居全国省级部门审批数量最少前列。另一方面在贵安新区开展试点并于2015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成为全国第二家正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局。积极支持贵安新区整合13个方面57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局,实现行政审批一颗章、审管服务一张网、标准规范一清单,行政许可权集中率达95%,行政许可精简到92项,打造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的国家级新区。同时向黔东南、黔南、黔西南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各下放社会经济管理权限30项,有利于提升自治州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向基层扩大行政管理权限。省政府决定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64个试点乡镇行政管理事项195项,进一步扩大基层行政管理权限,扩权力推强镇。全面取消省直机关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已全面取消省直机关保留的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此终结了“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同时全部取消行政服务事项,共取消、调整省级部门行政服务事项435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到目前为止,省、市、县、乡、村五级6689个审批服务部门统一在审批服务系统上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75457项,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实行一次性告知,优化审批流程,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和办事效率。

贵州省是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的4个省份之一,“云上贵州”作为省级政府数据统筹储存、共享开放的云服务平台,为集聚的海量行政审批业务数据提供网络资源、存储资源以及安全防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撑。全省统一行政审批系统是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的统一业务办理系统,全省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系统进行管理。具有行政审批职权的人员均在系统内实现业务受理、业务办理、业务审批,办结出证。在业务办结后,系统自动将全省所产生的证照、批文、材料统一入库进行保存,在办理了审批业务的同时还搜集了全省的批文证照,为资源共享、协同审批打下坚实基础。全省统一行政审批系统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实现公开信息统一标准、办事流程统一标准、办理结果统一标准、服务质量统一标准、监督管理统一标准。服务群众是贵阳市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核心目的之一,市政务服务中心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群众“审批难”的诸多问题,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业务创新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破除长久以来“审批难”的问题,建成全省统一行政审批系统。

2016年8月,国务院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下称“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其中提到,贵州要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着力建设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式扶贫试验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内陆地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开放发展、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生态地区实现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贵州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bJpzXNS6z3hF4zPyI4dEke7fHMBQiL2Tv8EDQJ0RKUmyrRSlKzSdnHDqmtTUMz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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