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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东林党的反击(5)

明清时期的审案程序和相关人员设置其实和今天的也差不了多少。有人交上了状词后(法律术语:提起诉讼),衙门就会先传原告被告到庭,然后听取双方各自叙述案情,最后则是官老爷依据案情做出判断并参照相关法律给予判决,结案。而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地方的长官就相当于各级地方法院的院长,当然这样看来,刑部尚书就相当于国家最高法院的院长兼首席法官,而衙门里的师爷则是记录员,衙役则充任法警维护庭上的秩序。再后来出现的讼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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