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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文◆张烻
第二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01

去年秋天,我在学校外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一间房子。那房间在三楼,是个一居室,有独立卫生间,房东是一对六十岁左右的老夫妇。他们问我在哪里上学,我对他们说:“学校离这儿不远,过两条街就是。”临走时他们还嘱咐我,楼下住的是一位性格孤僻古怪的老太太,早晨和夜里最好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我答应了。这间房子看来是上了岁数,木质的老地板,走动时要格外小心,稍微快一点就咔咔直响,拖地水没干的话,也许会渗透到楼下,而且没有阳台,洗完衣服需要搭在屋子里。这就有些麻烦了,我四处走动瞧了瞧,望见楼下的院子够大,估计可以扯一条晾衣绳出来。

房间只有一个朝北的窗户。天还热的时候,我喜欢开着窗户睡觉,这样凉快。接着转眼入冬,房间里当然没有暖气,为了避免感冒,我每天都把窗户锁得死死的,而且随时都穿着羽绒服。我和二楼的老太太碰过几次面,她大概六七十岁,白色卷发,个头不高,身体瘦弱。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某个下午,她在小区里遛狗,和我正巧遇到。她热情地问我:“你是最近新搬到楼上去的学生吧?”我笑着说是,问她是谁。她也笑着说:“哦!我就住在你楼下!”然后就牵着她的狗走了。走时嘴里还嘟嘟囔囔低声自语了一番,我当时以为她是在和我说话,回头一看,她已经走远了。

老太太不常出门,几乎每天都待在家里。所以我很少会碰见她。我每天早上八点要赶去学校上课,中午匆匆地跑回来吃饭(有时就在学校里吃了),下午两点半还要继续上课。一般我会在晚上六点到七点之间到家。我倒是经常碰见老太太的那条狗,它常常蹲在二楼的楼梯口,或是趴在楼下的草坪上,有时也会自己在小区里跑着玩。那是一条体型壮实的金毛犬,看样子已经成年了,它待人友善,性情温顺,从来都不冲人乱吠,还是比较招人喜欢的。

那天我试图在院子里扯出一根晾衣绳。老太太的狗在一旁趴着,看见我在扯绳子,忽然冲我叫了两声。不一会儿,老太太就从楼上下来了。她走到我旁边对我说:“这里不让晾衣服。管得严。”我只得就此作罢。

还有一次,我忘记了带家门钥匙。那时已是深冬,寒风刺骨,虽然我穿着羽绒服,但依旧被冻得瑟瑟发抖。我站在楼下抬头看了看,家在三楼,与地面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如果我贸然爬上去,手一滑就麻烦了。想给房东打电话,但是手机没电了。这时那位老太太牵着狗回来了。她好像是刚去过超市,手里提着两包东西。我有点不好意思地上前说:“那个……我忘记带钥匙……手机也没电了,能借用一下您的电话吗?”

老太太疑惑地打量了一下我,然后说:“我身上没电话。跟着我上来吧。”于是我就跟着老太太去了二楼。老人的家要比我住的屋大很多,里面没开窗,客厅有一盏吊灯和一台小电视机。她挥挥手让我先坐着,又问我喝茶还是喝水。我连忙摆摆手说:“谢谢,我不渴。”但她还是从碗柜里头拿出一只杯子,给我倒了一杯水。“电话在那儿。”她指着沙发的另一头。

那是一只普普通通的黑色座机。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座机了。我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房东的号码。响了几声后电话通了,我解释说自己忘记带钥匙了,现在在二楼。房东太太说一会儿来给我开门,我赶忙说谢谢。

老太太在厨房里忙活着,好像是在做饭。她的狗安安静静地趴在门口,微睁着双眼一动也不动。我觉得有些无聊,就坐在那儿参观起她的家来:茶几上摆放着一盆花,好像才浇过水;客厅四面的墙贴着浅灰色的碎花壁纸,受了潮的地方皱皱巴巴的,底部有几处已经非常残破了;沙发后头的两扇窗户上挂着一层浅紫色窗帘,右边则是放置杯子的碗柜;碗柜旁是一个旧式白色雕花大衣橱,旁边紧靠着一只黑色小木桌。物什虽然简单,但非常整洁。

木桌上面只摆有一张相片。我走了过去,靠近看了看。相片里是一对年轻的男女,看起来二十来岁的样子,季节应该是开春,他们身旁的花开得很灿烂。我又凑近了一些看,那个男生牵着女生的手,两个人笑得很开心。男生身材很魁梧,身穿白衬衫,浓眉毛大眼睛,鼻子高挺。女生则是一袭浅蓝色的连衣裙,一副羞涩的模样。我正盯着看,老太太忽然从我背后叫了一声:“别碰我的照片!”我被吓得连忙转过身来,在门口趴着的金毛犬也被吓得一激灵跳了起来。“对不起,我……我没有动。我只是看了看。这张照片照得真好。”我慌忙地道歉,两只手也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她把手里端着的两盘菜放在茶几上,再慢慢地坐在沙发上,看了看我,说:“留下来吃饭吧。”我说:“不了不了,我一会儿回家吃。不麻烦您了。”她也没有坚持留我,只是又对我说了一句,一会儿可以下来,和她一起吃晚饭。

房东太太很快就到了。我和老太太道了别,回到了自己家里。送走房东太太之后,我终于躺在床上松了一口气。最终我也没下楼与老太太共进晚餐,那天我很累,早早地就睡着了。几天后的某个下午,是个星期天。我正在睡午觉,迷迷糊糊中听到外面有争吵声。起初我并没有在意,直到争吵声越来越大,我才忍不住出门看了看。是老太太在和一位物业管理员争执。听邻居说,老太太一定要让物业人员安装楼道里的声控灯,而物业一直推托,找各种理由不安。其实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挺久了,从我刚搬进来的时候就是坏的。我一般回家都早,但也有特殊情况回来晚的时候,上楼梯时没有灯,看不清脚下的确很不方便。没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居然是被一位老太太解决的。她与物业人员争论了很久,最终物业的人碍于情面,答应下午就来安装。

后来楼道里就有声控灯了,虽然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用处,但或许给这栋楼里的很多人都带来了便利。那位老太太是个好人。

02

我屋隔壁也住着一位学生。起初我并不知道我们还是同学。

那个时候已经下了两场雪了,天气冷得要命,早上八点的课经常有人缺席或是迟到。那天早上是一堂英语公开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安静的走廊里忽然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大概过了三四秒,她气喘吁吁地出现在了教室门口,看起来累得不轻。可以想象她一口气跑上五楼的画面。她敲了敲门,在英文老师愤怒的注视中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教室,随便挑了个位置坐下,正好在我前面。因为之前已经和她在小区里见过几面,所以我用笔轻轻地点了她一下,跟她打了个招呼。她也认出来了我,先是对我笑了笑,然后问:“现在讲到第几页啦?”我低头扫了一眼页码,轻声回答:“第96页。”

这时英文老师指着她说道:“那个……那个刚来的同学,对,对,就是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她惊慌失措地站起来,手里还在胡乱地翻书,“嗯”了半天才说我不会。英文老师皱着眉头,很生气地说:“不会的话,以后就要早点来上课!”她略带歉意地笑了笑,坐了下来,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掏出笔记本在上面写东西。

下课后,我对她说:“真没想到咱们还是同学。”她也表示惊讶,说这是第一次在教室里看见我。我说:“那可能你很少来上课吧。”

果不其然,她确实很少来上课。除了考试,一个月最多来两节,而且经常迟到。她在课堂上也不怎么听讲,只是自己做笔记,好像老师讲的内容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她的结课成绩很出色,在全班名列前茅。后来我问过她,她说她从小就精通英语,老师讲的对她来说太简单了,上次问题没回答出来,只是因为太仓促了。

我夸赞她是个天才。她吐了吐舌头笑道:“我理科很差的。数学一点也学不会。”我说:“我们都差不多。”

虽然住得近,但我们基本上没有一块儿回来过。她下午下课后还要去一家餐厅打工,晚上到家都已经八点多了。那天早晨我醒得早,想下楼转转,刚出门时看见她才回来,穿一身运动衣,大汗淋漓的。那时我才知道她有晨跑的习惯,冬天也是如此。能够在寒冷的冬季早起出门跑步,这需要莫大的勇气。我内心对她产生了一种由衷的钦佩。那天我们一同去学校,路上我问她是什么时候在这里住下的。她说住在这儿已经快一年了,最初刚入学的时候,在寝室住得也还行。后来宿舍外面开始修路,每天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噪声,因此她才搬出来住。我说我也是,仔细一问,原来我们的宿舍是挨在一起的,都临街。我说前一段时间街上修路,噪声很大,这也是我搬出来的原因之一。她问我还有什么原因,我对她如实说道,自己正在写小说,寝室里总是很吵。她听完后很诧异地问:“你还会写小说呀?”我解释说,自己只是偶尔写写玩玩的。她说她以前也喜欢写东西,有空多交流。

后来我们又找到了很多彼此的共同点。比如说都喜欢听音乐,都喜欢睡午觉,都喜欢看电影,等等。就这样,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了很好的朋友。不过我们还是不常见面,她一人要打两份工,不仅下午要去餐厅,周末还要去帮几名初中生补习英语。有时我连续好几天都见不着她。

上学期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放寒假了。临放假前一星期,我回家时看见她正在往外搬东西。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自己就要搬走了,整整房间,这些都是不要的东西。她还说下学期或许会换个地方住,因为这里的房租可能就要涨价了。我帮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把她整理出来的一大箱垃圾扔到楼下。收拾完,她邀请我进来吃饭。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是她说:“哎呀,我这次做得多,一个人也吃不完,你就来帮帮我嘛。”于是我就答应了。她先进了门,简单地把一些衣物挪到一边,招呼我坐下来。她房间很小,大部分空间都塞满东西。中间唯一的一片小空地摆了一只茶几,下头铺着粉色的地毯。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电脑旁有一盆小仙人掌。她给我倒了一杯水,对我说饭马上就好,如果无聊的话可以先玩会儿电脑。我坐在了地毯上说:“没关系,你慢慢忙。”

过了一会儿,她端了两盘菜出来,一盘炒鸡蛋,一盘糖醋排骨。然后她又在微波炉里热了热清蒸鱼和山药汤。我问:“这都是你做的?”她笑着说:“清蒸鱼是我从餐厅带回来的,上次没吃完,其他都是我做的。”我尝了一块儿排骨:“味道不错。”她又笑了,她可真是爱笑。“都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学的,你再尝尝鸡蛋。”吃饭的时候,我们聊了聊平时看的书和最近看的电影之类的。过了一会儿我问她下学期想搬到哪里去。她说没有定,还在找。我说:“你找到更便宜的房子之后就和我说一声,我也搬过去。咱俩还做邻居。”她笑道:“行。没问题。”

后来我们聊起了楼下的那位老太太。我跟她讲起上次我忘带钥匙的情形,老太太最后要留我吃饭但我没有留。她笑嘻嘻地说:“那我留你吃饭你就留啊?”我解释道:“那咱们不是同龄人嘛,那位老太太人也挺好的,但就是,感觉和她一起吃饭有点尴尬。”

她嘴里正咀嚼着一块儿排骨,含含混混地说:“嗯……也对。我也见过她几次……不过没有说过话。”我喝了一口山药汤,继续说:“那次我去她家的时候,发现了一张相片。上面是一对年轻男女。衣着很有年代感,老太太估计就是相片里的那个女生。那个男生肯定就是她的丈夫了。”我又喝了一口汤,“我想……她丈夫去哪儿了?会不会已经去世了?”

“我不知道啊。”她也开始喝汤。我放下筷子说:“当然只是我猜的。好了,我差不多吃饱了。”我站起身,帮她把空碗放进水池里顺手洗了洗。重新坐下来后,我开始点评起她的菜来:“鸡蛋有些淡了,排骨也有点淡,不过口感很不错。汤很好喝。清蒸鱼有点咸,可能放的时间久了。回头你去我那儿,我给你做一次。”

“是吗?”她放下碗,“你这重口味还会做菜啊?”

我说:“嗯……会做一点点。”

后来我们又聊了好久,我才回去。次日清晨她就带着行李回家了,临别前给我发了一条信息。短信里说她早上七点半的火车。我在九点多时才醒,看见后给她回复:“嗯,路上慢点,有空一起吃饭。”

03

整个寒假,我都在写小说。

其中有一段时间,我很没灵感,于是就想出去走走。那个冬天我一共去了西安、开封、武汉三座城市。因为经济原因,我在每座城市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在路上的时候我会写一些心情散记,也会写一点游记随笔,写写删删,完成后发给她看。然后她对我说,如果还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她家玩。我说还是算了吧。我知道她家在沈阳,冬天能冻死人,我又特别怕冷,只想待在暖和的地方。

寒假过得很快,下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我回到了学校,续交了房租。房租并没有涨价,但她却搬走了。她搬到了一个离学校稍远一些的地方,理由是离打工地点近。

不到一个月,隔壁新搬进来一位留学生。我最初还以为他是美国人,和他交流过后才知道他是法国人。他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栗色略卷的头发习惯往后梳,一双深邃忧郁的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总觉得他要对你倾诉些什么。我觉得他的长相已经很完美了,从外表上来看他完全就是一位优雅有风度的绅士。但其实他是个非常容易害羞的男生。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往屋子里搬行李。我想去帮他,他却连忙对我说不用。但是我还是帮他抬了一些东西,他只是对我说谢谢(说了很多很多遍),其他什么都没说。之后我向他介绍自己,我说我是你的邻居,就住你隔壁。他又对我连说了好多你好,然后说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姓名实在太复杂,我记不住全名,只是称呼他为Simon(他的小名)。

Simon的中文水平比我想象的要好。他说自己已经在中国待了快两年了,已经很熟悉中国的环境。他和我不是一个学校的,但每天早上也是八点上课,所以我们经常能在上学路上遇到。经过和他的几次交流,我知道了他是学美术专业的,父母在北京也生活了两年多,很喜欢自己在家做菜,喜欢看动漫,尤其是火影。那天是我先问他:“平时你喜欢看书或者电影吗?”他想了想说:“我不怎么看电影……书……看得也不多。不过我喜欢动漫,最喜欢Naruto。”我说我也看过《火影忍者》,不过中间隔了好多都没看。他一脸兴奋地说自己可是从头看到尾的,一章都没落下。于是我们聊了很久火影。我说我最喜欢的是佩恩入侵木叶那一章,最喜欢的忍者是鹿丸。他说自己整篇都喜欢,每个忍者都喜欢。

一来二去,我们慢慢变得熟悉了起来。那时已经是四月份了,天气逐渐暖和。那天下午我没课,早早地回了家,走到楼道口时,隐隐闻到了一股菜香味。似乎是Simon家传出来的。没过多久,Simon就来敲我的门,说让我过来吃饭。我早就饿得不行了。一进他家里,一股饭菜香味便扑鼻而来。我问他:“你做的什么,怎么这么香?”他回答说:“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当他把两盘黑椒牛排、一份沙茶虾、两小份牛肉炒饭端上桌时,我都不敢相信这全是他一个人做的。他笑着招呼:“随便吃吧。一会儿还有蔬菜沙拉。”

我们坐在茶几边开吃,屁股下垫着一张蓝色的地毯。我边吃边说:“你知道吗?这间屋子之前是个女生租的。”

他摇摇头说不知道。我说那位女生和我也很熟,大概半年前吧,她也邀请我在这里吃饭。当时这里是一张粉色的地毯,而你换成了蓝色的。Simon说来的时候这里没有粉色的地毯,我说那可能是她带走了。

Simon确实是个动漫迷。我注意到他的书桌旁堆着一大摞漫画书。很多都是火影,也有其他一些我没看过的漫画,并且全都是中文版的。他的电脑旁边还放置着几个动漫手办,床头还贴着一张硕大的海报,海报上全是二次元人物。我逗他:“Simon,你该不会是个宅男吧?”他问我什么是宅男。我想了想解释说:“就是那些不习惯出门,很长时间都在家待着的人。”Simon摇了摇头坚定地说自己不是。他的解释是:“我很喜欢跑步。”

这让我想起了她。我说,之前住这里的那位女生,她也喜欢跑步,尤其是晨跑。Simon听完又摇摇头:“早上太冷了!而且我起不来。我喜欢晚上去跑。咱们一会儿去吧?”我才发现Simon原来这么热情。我说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去吧。他说也好。吃到一半我问他:“Simon,你今天为什么请我吃饭呀?”Simon淡淡地说:“今天是我生日。”

“是吗?”我有点惊讶,“过生日应该喝点酒才行。你等着我下楼买。你想喝什么酒?”

他连忙说不用,拉着我坐下。他说自己已经很多年没过过生日了,不用那么大费周章,也不要什么礼物。他说明天我能陪他去跑步,这就行了。我们把饭吃得一干二净,最后还吃了他准备的蔬菜沙拉。他的手艺很好,只是做得不多,牛排和炒饭的分量都很小,所以我并没有吃得那么饱。晚上又和他聊了很多我才回家。我们约好了明天晚上出门跑步。

晚上八点多,他就来敲我的门。我换上了跑鞋,跟他下了楼来到大街上。今晚街上人不算多。他指着左边通往体育场的路说:“咱们顺着这条路跑。”我说:“都可以,我跟着你。”

我们刚开始只是慢跑,速度与路上的行人差不多。随后慢慢提升了速度。他真的很能跑,我这个人又好面子,本来以前跑步,最多一口气跑个五六公里,但他丝毫没有减慢的势头,不断加快速度,像个飞奔的毛驴,我只得咬紧牙关在后面追着。快到五公里的时候,我有点受不了,叫住了他,我问:“那个……要不要休息一下?我太久……没跑了……”他让我再坚持一下,说跑到前面的大厦就停。于是我就死撑着继续跟着他跑。但是他根本没说清楚是哪座大厦,我本来以为下一个大厦就是他口中的“前面的大厦”,可经过了三座大厦,他还是没有停下的意思。我实在扛不住了,速度慢了下来。他也意识到我的体力不足了,于是转过头,我还以为他要对我说停下来歇一会儿吧,但他却说:“快!就是前面了!”我坚信当时如果我还有力气的话,一定会冲上去打他的。

跑到九公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快要脱水了,嗓子直冒烟,汗像泉水一般不断涌出。他忽然又对我喊了一句:“加油啊!”我感觉全身仿佛在燃烧一样。他的这声加油,或多或少给了我一些动力。过了几分钟,他终于停了下来,我也紧跟着停了下来,如果有床的话,我估计会直接瘫倒在上面。我气喘吁吁地说:

“你……你们……法……法国人……是不是……都这么能跑……”

“还好吧……我一般啦。”他回答得轻描淡写。

看看手机,我们一共跑了十公里还多一点。我从没一次跑过这么长的距离。我们基本上围着市区跑了一圈,最终又回到了住处。我累得不轻,随便找了个地方想歇一会儿,但被他制止了。他说刚跑完步立马坐下对身体无益(我是真的想打他了)。他还说:“很羡慕你们亚洲人,皮肤好,还不容易老。”我回问他:“哪里好了,我还羡慕你们欧洲人呢,长得帅,腿还长,跑那么快。”他又说:“哪里长得帅了,我不觉得自己很帅,我喜欢亚洲人。”

晚上回家时,他还热情地对我说一句:“有空再出来跑啊!”我一声不吭地进了自己房间……

04

时间依旧过得很快。五月底的时候,Simon对我说,他就要搬走了,因为要毕业了(他比我大一届)。我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可能要回法国一趟,自己已经有好多年没回国看看了。

我记得很清楚,Simon离开的那天是6月11号。我在日历上提前用笔标注好了,Simon会在这一天收拾东西离开。其实我并不是想让他走,我只是怕我忘了。6月11号当天下午我送他去车站,他需要先坐火车去北京看望父母。到了车站,我们拥抱了一下,我说一路顺风,他说后会有期。

于是,我隔壁的房间在经历了两个主人以后,再一次空闲了下来。

我还是会抽空跑跑步(绝对不会再绕市区跑了),自己一个人做菜吃饭,偶尔看看电影看看书,按时上课,生活一切照旧。有时还是会碰见她——我的上一任邻居,但是自从她搬走之后,我们几乎就没认真聊过天了。我知道,距离会使人变得疏远,对于任何朋友都是如此。我依然在写小说,不过写得没以前快了,想到一些就写一些,有灵感的话就多写点,假若心情不好便关上电脑早早上床睡觉。我和Simon还有联系,他给我发了好多自己在北京照的照片,说下个月就回法国,问我最近怎么样,还说有时间了回来看我。我笑笑回复道:“好,那我等你。”

临近放假,在完成了结课作业之后,我便收拾收拾准备回家。那天是几号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个午后,我预订的是下午四点半的火车票。我把很多衣服通通塞进行李箱里,又把一些书装进手提包中,背起背包下楼。经过二楼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我:“小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些东西扔到楼下啊?”

回头一看,果然是那位二楼的老太太。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她了。她微弯着腰,正艰难地把一箱杂物推向屋外,我连忙上前搭了把手。“您别闪着腰了。”我说,“我帮您吧。”

这箱杂物并不沉重。我让老太太在楼上帮我看着行李,我抱着箱子下楼。箱子里大多都是废弃物,有一些陈旧到快要散架的书、一些蒙上灰尘的相片、几枚破烂不堪的像章、几件不穿的旧衣物,等等。到楼下准备把箱子扔进垃圾箱里时,我才注意到在几件旧衣服的下面,压着一张我曾看到过的相片。我将上面那些破烂拿开,心里有点疑惑。没错的,是那张相片——那天我去老太太家时看到的相片,里面是一对牵手的男女,男生穿着白衬衫,女生穿着蓝色连衣裙,他们笑得很开心。但是,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但到底是哪里不一样我却说不清楚,总感觉照片里的女生没有之前我看到的漂亮了。也许是相片上蒙上了一层灰尘。我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灰,照片干净了许多,但总感觉还是缺少些什么。

我把所有杂物扔进垃圾箱里,只拿着这张相片上楼。在二楼楼道口,老太太扶着楼梯把手,还在帮我看行李。看见我走上来,她问:“都扔掉啦?”

我回:“没,还剩下这个。”

我把手里的相片递给她,但她没有接。她看了看相片,又皱紧了眉头:“怎么不扔啊?”

“抱歉……”我说,“这张相片我上次看到过。我觉得照得很好看,为什么要扔掉呀?”

老太太沉默了。她那张衰老得布满皱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不做什么回答。我觉得再这样下去就太尴尬了,于是说:“如果您真的不想要,那我就去扔了。”刚想下楼,却被她拦住:“算了!算了!给我吧……”

我把相片递给了她。她凝视相片许久,说道:“你要走了吧?那……你路上慢点。”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说的。老太太转身把相片捧在手中,然后缓缓地走回屋里。那张相片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了。但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发现时间已经很晚,如果再不走就赶不上火车了。我拎起手提包,拖着行李箱,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4hpSh2oRIVb9TRmrPBsFBzhBJEJWYvTYUwwtvsPoQNGaiSoJWDRbgDpuqi+Gke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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