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死了,你一定活不好,一定需要有一个对手,才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马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对手死了,你一定活不好,一定需要有一个对手,才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马云非常喜欢挑战强者,也不害怕竞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和竞争对手合作。
2006年,淘宝和eBaY在中国的竞争尚未分出胜负,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就是雅虎和eBaY建立了为期数年的战略合作关系。这个消息让这场商场之战有了变化,因为当时雅虎已经被阿里巴巴控制住了,并且雅虎以10亿美元的资金注册阿里巴巴,拥有阿里巴巴40%的股份,所以,市场分析者怀疑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会在和eBaY竞争的过程中受雅虎介入的影响。而马云却表示二者的合作并不会干涉到淘宝发展,雅虎在阿里巴巴扮演的是投资者的角色,决策权在阿里巴巴身上,并且雅虎中国是独立法人实体,美国雅虎合作并不会影响中国业务。
实际上,马云参与促成雅虎和eBaY的合作,雅虎和eBaY已经解除了一段时间,马云在其中扮演了搭桥角色,在他看来,在竞争中合作是未来互联网发展趋势。
马云希望继美国之后,中国市场也可以进入这种状态,马云从未排斥过阿里巴巴和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在他看来,淘宝和易趣、百度、Google都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确实,商业社会之中全球压力日趋增大,市场上要求企业不断加速创新,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中,短兵相接的竞争对手也能够在不损害各自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结成联盟。
经过合作,双方能够共同分担商品开发、成品成本以及经营风险等,进而获得足够大的规模和足够多的利益,共享资源、人才,能够更加迅速地走向市场,推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是同更大的竞争对手抗衡。
其实市场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新东方在同美国的ETS打官司之后争取与之合作的关系,才会发展得更加壮大,获得考前试题的专利。而有些企业,却时刻想着独占市场,不与人合作,最终定会走向失败。
如Beta为台湾录像机市场两大系统之一,另外一大系统为JVC公司的VHS系统,前者为新力公司发明,占据着电子技术的重要位置,可正是这个发明,让新力公司摔了个大跟头,输给对手JVC公司。
自从新力公司发明录像机系统后,想要垄断录像机市场,不给对手留余地,因此坚持不和对手分享技术。
新力公司垄断了技术,导致短时间内的行业垄断,为新力公司带来了巨大利润,JVC公司的VHS系统根本不能同新力公司抗衡,产品品质和技术都明显落后于新力公司,正是这种局面使得JVC公司决心开发新系统,打破新力公司垄断地位。
JVC通过公开技术的方式同其他大公司合作,因此,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支庞大的技术队伍,世界其他电子公司技术JVC公司也可以分享,所以,世界上采用VHS规格系统的公司逐渐增多,新力公司变得孤立无援。
新力公司看出形势对自己不利后如果立即同其他公司合作,虽然自己会承受一部分损失,但并不会一蹶不振,并且还能够将自己的技术优势发挥出来。新力公司却没有这样做,它决定这样坚持下去,于是奋力抵抗JVC公司VHS系统,为达目的,将巨额款项投资进广告之中,它的技术水平越来越高。但是消费者习惯了JVC产品,更改习惯谈何容易,就这样,新力公司彻底失败了,在1988年放弃固守,加入对方行列。
切记,勇于竞争可以,但是不要让自己陷入无谓的竞争之中。如果与竞争对手的合作能够让你获利更多,能够让企业更好地发展下去,为什么不合作呢?为什么要硬撑呢?就像马云的合作那样,与对自己企业有利的企业合作是一种智慧,要记住,商场之上,没有绝对的敌人,也没有绝对的朋友,但利益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