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生存机器,但这里的“我们”并不单指人,它包括一切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毒。地球上生存机器的总数很难计算,甚至物种的总数也不得而知。仅就昆虫来说,据估计,现存的物种大约有300万种,而个体昆虫可能有100亿亿只。
不同种类的生存机器具有千变万化、种类纷繁的外部形状和内脏器官。章鱼同老鼠毫无共同之处,而这两者又和橡树迥然不同。但它们的基本化学结构却相当一致,尤其是它们所拥有的复制因子,同我们——从大象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因子——人们称之为DNA的分子——的生存机器,但生存在世上的方式却大不相同,因而复制因子制造了大量各种各样的生存机器供其利用。猴子是基因在树上生活的保存机器,鱼是基因在水中生活的保存机器,甚至还有一种小虫,是基因在德国啤酒杯草垫中生活的保存机器。DNA的活动方式真是神秘莫测。
为简便起见,我把由DNA构成的现代基因讲得几乎和原始汤中的第一批复制因子一样。这对论证影响不大,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原始复制因子可能是一种同DNA近似的分子,也可能完全不同,如果是后一种情况的话,我们不妨说,复制因子的生存机器是在一个较后的阶段为DNA所夺取的。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原始复制因子已被彻底消灭,因为在现代生存机器中已毫无它们的踪迹。根据这样的推断,凯恩斯——史密斯(A. G. Cairns-Smith)提出了一个饶有趣味的看法,他认为我们的祖先,即第一批复制因子可能根本不是有机分子,而是无机的结晶体——某些矿物和小块黏土等。且不论DNA是否是掠夺者,它是今日的主宰,这是毋庸争辩的,除非像我在第11章中试图提出来的见解那样,一种新的掠夺力量目前正在兴起。
一个DNA分子是一条由构件组成的长链,这些构件是被称为“核苷酸”的小分子。如同蛋白质分子是氨基酸链一样,DNA分子是核苷酸链。DNA分子因其太小而不能为肉眼所见,但它的确切形状已被人类用间接的方法巧妙地揭示了出来。它由一对核苷酸链组成,两条链相互交织,呈雅致的螺旋形,这就是“双螺旋”或“不朽的螺旋圈”。核苷酸构件仅有4种,可以把它们简称为A、T、C和G。在所有动物和植物中这4种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它们缠绕交织在一起的顺序。人类的G构件同蜗牛的G构件完全相同,但不仅人类构件的序列同蜗牛的不同,而且人类不同个体之间的序列也不相同,虽然在差别程度上略小一些(同卵双胞胎的特殊情况除外)。
我们的DNA寄居在我们体内。它不是集中在体内的某一特定的位置,而是分布在所有细胞之中。人体平均大约由1 000万亿个细胞组成。除某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不予以考虑外,每个细胞都含有该人体的DNA的一套完整拷贝。这一DNA可以被认为是一组有关如何制造一个人体的指令,以核苷酸的A、T、C、G字母表来表示。这种情况就像在一幢巨大的建筑物中,每间房间里都有一个“书橱”,而“书橱”里存放着建筑师建造整幢建筑物的设计图。每个细胞中的这种“书橱”被称为细胞核。人类建筑师的这种设计图共有46“卷”,我们称它们为染色体。在不同的物种中,其数量也不同。染色体在显微镜下是可见的,形状像一条条长线。基因就沿着这些染色体有次序地排列着。但要判断基因之间首尾相接的地方却是困难的,而且事实上甚至可能是无意义的。幸好,本章就要表明,这点同我们的论题关系不大。
我将利用建筑师的设计图这一比喻,把比喻性的语言同专业的语言适当地混在一起来进行叙述。“卷”同染色体这两个词将交替使用,“页”则同基因暂且互换使用,尽管基因相互之间的界线不像书页那样分明,但我们将在很长的篇幅中使用这一比喻。待这一比喻不能解决问题时,我将再引用其他比喻。这里顺便提一下,当然是没有“建筑师”这回事的,DNA指令是由自然选择安排的。
DNA分子做的两件重要事情之一是:它们进行复制,也就是进行自我复制。自有生命以来,这样的复制活动就从未中断过。现在DNA分子对于自我复制确已技巧精湛、驾轻就熟了。一个成年人,全身有1 000万亿个细胞,但胚胎最初只是一个单细胞,拥有建筑师蓝图的一个原版拷贝。这个单细胞一分为二,两个细胞各自把自己的那卷蓝图拷贝接受了过来。细胞依次再按4、8、16、32等倍数分裂,直到分裂成几十亿个。每次分裂,DNA的蓝图都毫不走样地拷贝了下来,极少发生差错。
讲DNA的复制只是一个方面。但如果DNA真的是建造一个人体的一套蓝图的话,又如何按蓝图开展工作呢?它们将如何转变成人体的组织呢?这就是我要讲的DNA做的第二件重要事情:它间接地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在前一章中提到过的血红蛋白就是种类极为繁多的蛋白质分子中的一个。以4个字母构成的核苷酸字母表所表示的DNA密码信息,通过机械的简单形式翻译成另一种字母表。这就是拼写出的蛋白质分子的氨基酸字母表。
制造蛋白质似乎同制造人体还有一大段距离,但它却是向制造人体这一方向前进的最初一小步。蛋白质不仅是构成人体组织的主要成分,还对细胞内一切化学过程进行灵敏的控制,在准确的时间和准确的地点,有选择地使这种化学过程继续或停止。这一过程最后到底如何发展成为一个婴儿说来话长,胚胎学家要花费几十年,也许几世纪的时间才能研究出来。但这一过程发展的最后结果是个婴儿,却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基因确实间接地控制着人体的制造,其影响全然是单向的:后天获得的特性是不能遗传的。不论你一生获得的聪明才智有多少,绝不会有点滴经由遗传途径传给你的子女。新的一代都是从零开始的,人体只不过是基因保持自己不变的一种手段。
基因控制胚胎发育这一事实在进化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意味着基因对自身今后的生存至少要负部分责任,因为它们的生存取决于它们寄居其中,并帮助建造的人体的效能。很久以前,自然选择是由自由漂浮在原始汤中复制因子的差别性生存构成的。如今,自然选择有利于能熟练地制造生存机器的复制因子,即能娴熟地控制胚胎发育的基因。在这方面,复制因子和过去一样是没有自觉性和目的性的。相互竞争的分子之间那种凭借各自的寿命、生殖力以及精确复制的能力来进行的自动选择,像在遥远的时代一样,仍在盲目地、不可避免地继续。基因没有先见之明,它们事先并不进行筹划。某些基因只是比其他一些基因能力更强。情况就是这样。但决定基因长寿和生殖力的特性远不像原来那样简单。
近年来(指过去的6亿年左右),复制因子在建造生存机器的工艺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肌肉、心脏和眼睛(经历几次单独的进化过程)。在那以前,作为复制因子,它们生活方式的基本特点已有了根本的改变。如果我们要想将我们的论证继续下去的话,需要对此有所了解。
关于现代复制因子,要了解的第一件事就是,它具有高度群居性。生存机器是一种运载工具,它包含的不只是一个基因,而是成千上万个基因。制造人体是一种相互配合的、错综复杂的冒险事业,为了共同的事业,某一个基因做出的贡献和另一个基因做出的贡献几乎是分不开的。 *8 一个基因对人体的不同部分会产生许多不同的影响。人体的某一部分会受到许多基因的影响,而任何一个基因所起的作用都依赖于同许多其他基因的相互作用。某些基因充当主基因,控制一组其他基因的活动。用比拟的说法,就是蓝图的任何一页对建筑物的许多不同部分都提供了参考内容,而每一页只有作为和其他许多页相互参照的资料才有意义。
基因的这种错综复杂的相互依赖性可能会使你感到迷惑不解,我们为什么要用“基因”这个词呢?为什么不用像“基因复合体”(gene complex)这样一个集合名词呢?我们认为,从许多方面来讲,这确实是一个相当好的主意。但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把基因复合体想象为分成若干相互分离的复制因子也是讲得通的。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性现象的存在。有性生殖具有混合基因的作用,就是说任何一个个体只不过是寿命不长的基因组合体的临时运载工具。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这就是本章将要展开的中心论题。我所非常尊重的同事中有些人固执地拒绝接受这一论点,因此,如果我在论证时好像有点啰唆,那就请原谅吧!首先我必须就其涉及的一些事实扼要地加以阐明。
我曾讲过,建造一个人体的蓝图是用46卷写成的。事实上,这是一种过分简单化的说法,真实情况是相当离奇的。46条染色体由23对染色体构成。我们不妨说每个细胞核内都存放着两套23卷的可相互替换的蓝图。我们可以称它们为卷1a卷1b,卷2a卷2b……直至卷23a卷23b。当然我用以识别每一卷以及此后每一页的数字是任意选定的。
我们从父亲或母亲那里接受每一条完整的染色体,它们分别在睾丸和卵巢内装配而成。比方说卷1a、卷2a、卷3a……来自父亲,卷1b、卷2b、卷3b……来自母亲。尽管实际上难以办到,但理论上你能够用一架显微镜观察你任何一个细胞内的46条染色体,并区别哪23条来自父亲,哪23条来自母亲。
其实成对的染色体并不终生贴在一起,甚至相互也不接近。那么在什么意义上讲它们是“成对”的呢?说它们是成对是指:可以认为原先来自父亲的每一卷都能够逐页地直接代替原先来自母亲的对应的某一卷。举例说,卷13a的第6页和卷13b的第6页可能都是负责设计眼睛的颜色的,也许其中一页说的是“蓝色”,而另外一页说的是“棕色”。
有时可供替换的两页是完全相似的,但在其他情况下,如在我们举的眼睛颜色的例子中,它们互不相同。如果它们做出了相互矛盾的“推荐”,人体怎么办呢?有各种不同的结果。有时这一页的影响大于另一页。在刚才所举的眼睛颜色的例子中,这个人实际上可能是生了一双棕色的眼睛,因为制造蓝色眼睛的指令可能在建造人体的过程中被置之不理了。尽管如此,这不会阻止制造蓝眼睛的指令继续传递到后代去。这种被置之不理的基因我们称它为“隐性基因”。与隐性基因相对的是显性基因。棕眼基因与蓝眼基因相比,前者处于优势。只有相关页的两个拷贝都一致推荐蓝眼睛,人才会得到一双蓝眼睛。更常见的情况是,两个可供替换的基因不相同时会达成某种类型的妥协——把人体建成“中间态”或一种完全不同的模样。
当两个基因,如棕眼基因和蓝眼基因争夺染色体上的同一个位置时,我们把其中一个称为另一个的等位基因。在这里,等位基因同竞争对手是同义词。试把建筑师一卷一卷的蓝图想象成一本本的活页夹,其中的活页能够抽出并能互相交换。每一本卷13必然会有一张第6页,但好几张第6页都能进入活页夹,夹在第5页同第7页之间。一个版本写着“蓝色眼睛”,另一个版本可能写着“棕色眼睛”,整个种群中还可能有其他一些版本写出其他的颜色,如绿色。也许有6个可供替换的等位基因占据着分散于整个种群的第13条染色体的第6页的位置。每人只有两卷卷13染色体,因此,在第6页的位置上最多只能有两个等位基因。如一个蓝眼的人可能有同一个等位基因的两个拷贝,也可能在整个种群里的6个可供替换的等位基因当中任选两个。
当然你不可能真的到整个种群的基因库里去选择自己的基因。任何时候,全部基因都在个体生存机器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每个人还是胚胎时就接受了全部基因,对此我们无能为力。然而从长远角度来讲,把整个种群的基因统称为基因库还是有意义的。事实上这是遗传学家们运用的一个专门术语。基因库是一个相当有用的抽象概念,因为性活动把基因混合起来,尽管这是一个经过仔细安排的过程。
类似从活页夹中把一页页、一沓沓活页抽出并相互交换的情况的确在进行,我们很快就会看到。我已经叙述了一个细胞分裂为两个新细胞的正常分裂情况。每个分裂出来的细胞都接受了所有46条染色体的一份完整拷贝,这种正常的细胞分裂被称为有丝分裂。但还有一种细胞分裂叫作减数分裂。减数分裂只发生在性细胞即精子和卵子的产生过程中。精子和卵子在我们的细胞中有其独特的一面,那就是它们只有23条,而不是46条染色体。这个数字当然恰巧是46的一半,这对它们受精或受精之后融合在一起制造一个新个体是何等方便!减数分裂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细胞分裂,只发生在睾丸和卵巢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具有完整的双倍共46条染色体的细胞,分裂成只有单倍共23条染色体的性细胞(皆以人体的染色体数目为例)。
一个有23条染色体的精子,是由睾丸内具有46条染色体的一个普通细胞进行减数分裂产生的。到底哪23条染色体进入了精子细胞呢?精子不应得到染色体中相同的一组,这点显然很重要,即它不可以有卷13的两个拷贝,而卷17却一个拷贝也没有。一个个体可以把全部来自其母亲的染色体赋予他的一个精子(即卷1b、卷2b、卷3b……卷23b),这在理论上是可能的。在这种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中,孩子的一半基因是继承其祖母的,而没有继承其祖父的。但事实上这种全染色体分布是不会发生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请不要忘记,一卷卷的蓝图(染色体)是作为活页夹来看待的。在制造精子期间,某一卷蓝图的许多单页或者说一沓一沓的单页被抽出并和可供替换的另一卷的对应单页相互交换。因此,某一具体精子细胞的卷1的构成方式可能是前面65页取自卷1a,第66页直到最后一页取自卷1b。这一精子细胞的其他22卷以相似的方式组成。因此,即使一个人的所有精子的23条染色体都由同一组的46条染色体的片段构成,他所制造的每一个精子细胞却都是独特的。卵子以类似的方式在卵巢内制造,而且它们也各具特色,都不相同。
实际生活里的这种混合构成法已为人们所熟知。在精子(或卵子)的制造过程中,每条父体染色体的一些片段分离出来,同完全相应的母体染色体的一些片段相互交换位置(请记住,我们在讲的是最初来自制造这个精子的某个个体的父母的染色体,即由这一精子受精最终所生的儿童的祖父母的染色体)。这种染色体片段的交换过程被称为“交换”(crossover)。这是对本书全部论证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说,如果你用显微镜观察一下你自己的一个精子(如果是女性,即为卵子)的染色体,并试图去辨认哪些染色体本来是父亲的,哪些本来是母亲的,这样做将会是徒劳的(这同一般的体细胞形成鲜明对照)。精子中的任何一条染色体都是一种混杂物,即母亲基因同父亲基因的嵌合体。
以书页比作基因的比喻从这里开始不能再用了。在活页夹中,可以将完整的一页插进去、拿掉或交换,但不足一页的碎片却办不到。然而,基因复合体只是一长串核苷酸字母,并不明显地分为一些各自独立的书页。当然蛋白质链信息的头和尾都有专门的符号,它们同蛋白质信息本身一样,都以同样4个字母表示。这两个符号之间会有制造一种蛋白质的密码指令。如果愿意,我们可以把一个基因理解为头和尾符号之间的核苷酸字母序列和一条蛋白质链的编码。我们用“顺反子”(cistron)这个词来表示这样的单位。有些人将基因和顺反子当作可以相互通用的两个词来使用。但交换却不遵守顺反子之间的界限。不仅顺反子之间可以发生分裂,顺反子内也可发生分裂。就好像建筑师的蓝图是画在46卷自动收报机的纸条上,而不是分开的一页一页的纸上一样。顺反子无固定的长度,只有凭借纸条上的符号,找到信息头和信息尾的符号才能找到前一个顺反子到何处为止,下一个顺反子在何处开始。交换表现为这样的过程:取出相配的父方同母方的纸条,剪下并交换其相配的部分,不论它们上面画的是什么。
本书书名中所用的基因这个词不是指单个的顺反子,而是某种更细致复杂的东西。我下的定义不会适合每个人的口味,但对于基因又没有一个普遍让人接受的定义,即使有,定义也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如果我们的定义下得明确而不模棱两可,按照我们喜欢的方式给一个词下一个适用于自己的目的的定义也未尝不可。我采用的定义来源于威廉斯。 *9 基因的定义是:染色体物质中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对连续若干代起作用的任何一部分。用前面一章中的话来说,基因就是进行高度精确复制的复制因子。精确复制的能力是通过复制形式取得长寿的另一种说法,我将把它简称为长寿。这一定义的正确性还需要进一步证明。
无论根据何种定义,基因必须是染色体的一部分。问题是这一部分有多大,即多长的自动收报机用纸条?让我们设想纸条上相邻密码字母的任何一个序列,称这一序列为遗传单位。它也许是一个顺反子内的只有10个字母的序列;它也许是一个有8个顺反子的序列;可能它的头和尾都在顺反子的中段。它一定会同其他遗传单位相互重叠。它会包括更小的遗传单位,也会参与构成更大遗传单位。不论其长短如何,为了便于进行现在的论证,我们就称之为遗传单位。它只不过是染色体的一段,同染色体的其余部分无任何实质性差别。
下面就到重点了:遗传单位越短,它生存的时间——以世代计——可能就越长,因一次交换而分裂的可能性就越小。假定按平均数计算,减数分裂每产生一个精子或卵子,整条染色体就有可能经历一次交换,这种交换可能发生在染色体的任何一段上。如果我们设想这是一个很大的遗传单位,比如说是染色体的一半长,那么每次发生减数分裂时,这一遗传单位分裂的机会是50%。如果我们所设想的这一遗传单位只有染色体的1%那么长,我们可以认为,在任何一次减数分裂中,它分裂的机会只有1%。这就是说,这一遗传单位能够在该个体的后代中生存许多代。一个顺反子很可能比一条染色体的1%还要短得多,甚至一组相邻的顺反子在为交换所分解之前能够活上很多代。
遗传单位的平均估计寿命可以很方便地用世代来表示,而世代也可转换为年数。如果我们把整条染色体作为假定的遗传单位,它的生活史也只不过延续一代而已。现在假定8a是你的染色体,是从你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那么它是在你母亲受孕之前不久,在你父亲的一个睾丸内制造出来的。在此之前,世上从未有过它的存在。这个遗传单位是减数分裂混合过程的产物,即将你祖父和祖母的一些染色体片段撮合在一起。这一遗传单位被置于某一精子个体内,因而它是独特的。这个精子是几百万个精子中的一个,它随这支庞大的微型船船队扬帆航行,驶进你母亲的体内。这个精子(除非你是非同卵的双胞胎)是船队中唯一在你母亲的一个卵子中找到停泊港的一条船。这就是你之所以存在的理由。我们所设想的这一遗传单位,即你的8a染色体,开始同你遗传物质的其他部分一起进行自我复制。现在它以复制品的形式存在于你的全身,但在轮到你生小孩时,就在你制造卵子(或精子)时,这条染色体也随之被破坏。一些片段将同你母亲的8b染色体的一些片段相互交换。在任何一个性细胞中将要产生一条新生的染色体8,它比之前的那条可能“好些”,也可能“坏些”。但除非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巧合,否则它肯定是与众不同的,是独一无二的。染色体的寿命是一代。
一个较小的遗传单位,比方说是你染色体8a的1%那么长,它的寿命有多长呢?这个遗传单位也是来自你父亲的,但很可能原来不是在他体内装配的。根据前面的推理,99% 的可能性是他从父亲或母亲那里完整无缺地接收过来的。现在我们就假设遗传单位是从他的母亲,也就是你的祖母那里接收来的。同样有99%的可能性她也是从她的父亲或母亲那里完整无缺地接收来的。如果我们追根寻迹地查考一个遗传小单位的祖先,我们最终会找到它的最初创造者。在某一个阶段,这一遗传单位肯定是在你的一个祖先的睾丸或卵巢内首次创造出来的。
让我再重复讲一遍我用的“创造”这个词所包含的颇为特殊的意义。我们设想的那些构成遗传单位的较小亚单位可能很久以前就已存在了。我们讲遗传单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创造的,意思只是说,构成遗传单位的那种亚单位的特殊排列方式在这一时刻之前不存在。也许这一创造的时间相当近,例如就在你祖父或祖母体内发生。但如果我们设想的是一个非常小的遗传单位,它就可能是由一个非常遥远的祖先第一次装配的,它也许是人类之前的一个类人猿。而且在你体内的遗传小单位今后同样也可以延续很久,完整无缺地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
同样不要忘记的是,一个个体的后代不是单线的,而是有分支的。不论“创造”你体内染色体8a中特定一段的是你哪位祖先,除你之外,他或她很可能还有许多其他后代。你的一个遗传单位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第二重堂(表)兄弟或姐妹体内。它可能存在于我体内,存在于首相体内,也可能存在于你的狗的体内。因为如果我们上溯得足够远的话,我们都有着共同的祖先。就是说这个遗传小单位也可能碰巧经过几次独立的装配:如果这一遗传单位是很小的,那么这种巧合不是十分不可能的。但是即使是一个近亲,也不太可能同你有完全相同的一整条染色体。遗传单位越小,同另外一个个体共有的可能性,即以拷贝的形式在世上出现许多次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些先前存在的亚单位通过交换偶然聚合在一起是组成一个新遗传单位的一般方式。另外一个方式被称为点突变(point mutation)。这种方式虽然少见,但在进化上具有重大意义。一个点突变就相当于书中单独一个字母的印刷错误。尽管这种情况不多,但显而易见,遗传单位越长,它在某点上为突变所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
另外一种不常见的,但具有重要远期后果的错误或突变叫作倒位(inversion)。染色体把自身的一段在两端分离出来,头尾颠倒后,按这种颠倒的位置重新连接上去。按照先前的类比方法,有必要对某些页码重新进行编号。有时染色体的某些部分不单单是倒位,而是连接到染色体完全不同的部位上,或者甚至和一条完全不同的染色体结合在一起。这种情形如同将一本活页夹中的一沓活页纸换到了另一本中去。虽然这种类型的错误通常是灾难性的,但它有时能使一些碰巧在一起工作得很好的遗传物质片段紧密地结成连锁,这就是其重要性之所在。也许以倒位方式可以把两个顺反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它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即以某种方式互相补充或互相加强。然后,自然选择往往有利于以这种方式构成的新“遗传单位”,因此这种遗传单位将会在今后的种群中扩散开来。基因复合体在过去悠久的年代中可能就是以这种方式全面地进行再排列或“编辑”的。
这方面最好的一个例子是拟态(mimicry)现象。有些“讨厌的”蝴蝶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怪味,它们的色彩通常鲜艳夺目、华丽异常。鸟类就是凭借它们这种“警戒性”标志学会躲避它们的。于是其他一些并无这种怪味的蝴蝶就乘机利用这种现象,模拟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于是它们生下来就具有和那些味道怪异的蝴蝶差不多的颜色和形状,但气味不同。它们时常使人类的博物学家上当,也时常使鸟类上当。一只鸟如果吃过真正有怪异味道的蝴蝶,通常就要避开所有看上去一样的蝴蝶,模拟者也包括在内。因此自然选择有助于促进拟态行为基因的传播。拟态就是这样进化来的。
“怪味”蝴蝶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它们看上去并不都是一样的。一个模拟者不可能像所有的“怪味”蝴蝶,它们必须模拟某一特定的蝴蝶种类。任何具体的模拟者一般都善于专门模仿某种具体的味道怪异的蝴蝶,但有些种类的模拟者却有一种非常奇特的行为。这些种类中的某些个体模仿某种味道怪异的蝴蝶,其他一些个体则模仿另外一种。任何个体,如果它是中间型的或者试图两种都模仿,它就会很快被吃掉。但蝴蝶不会生来就这样。一个个体要么肯定是雄性,要么肯定是雌性,同样,一个蝴蝶个体要么模仿这种味道怪异的蝴蝶,要么模仿另外一种。一只蝴蝶可能模仿种类A,而其“兄弟”可能模仿种类B。
一个个体是模仿种类A还是模仿种类B,看来似乎只取决于一个基因。但一个基因怎么能决定模拟的各个方面——颜色、形状、花纹的样式、飞行的节奏呢?答案是,一个单一顺反子的基因大概是不可能的,但通过倒位和遗传物质其他偶然性的重新排列所完成的无意识的和自动的“编辑工作”,一大群过去分开的旧基因得以在一条染色体上结合成一个紧密的连锁群。整个连锁群像一个基因一样行动(根据我们的定义,它现在的确是一个单一的基因)。它也有一个“等位基因”,这一等位基因其实是另外一个连锁群。一个连锁群含有模仿种类A的顺反子,另一个连锁群则含有模仿种类B的顺反子。每一连锁群很少因交换而分裂,因此在自然界中人们从未见到中间型的蝴蝶。但如果在实验室内大量繁殖蝴蝶,这种中间型偶尔也会出现。
我用基因这个词来指代一个遗传单位,单位之小足以延续许多代,而且能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在周围散布。这不是一种要么全对要么全错的死板僵化的定义,而是像“大”或“老”的定义一样,是一种含义逐渐模糊的定义。一段染色体越是容易因交换而分裂,或为各种类型的突变所改变,它同我所谓的基因就越不相符。一个顺反子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基因,但比顺反子大的单位也应算基因。12个顺反子可能会在一条染色体上相互结合得非常紧密,以至于对我们来说这可以算是一个能长久存在的遗传单位。蝴蝶里的拟态连锁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顺反子离开一个个体,乘着精子或卵子进入下一代时,它们可能发现小船还载有它们在前一次航行时的近邻。这些近邻可能还是开始于遥远的祖先体内的漫长航行中的伙伴。同一条染色体上相邻的顺反子组成一队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旅行伙伴,减数分裂的时机一到,它们经常能够登上同一条船,分开的情况很少。
严格地说,本书既不应叫作“自私的顺反子”,也不应叫作“自私的染色体”,而应命名为“染色体有点自私的一大部分以及更为自私的一小部分”。但应该说,这样的书名至少不那么吸引人。既然我把基因描绘成能够延续许多世代的一小段染色体,那么我以“自私的基因”作为本书的书名恰如其分。
现在我们又回到了第1章结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已经看到,在任何称得上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的实体中,我们都会发现自私性。我们也已看到,有人认为物种是自然选择单位,而另有一些人认为物种中的种群或群体是自然选择单位,还有的人认为个体是自然选择单位。我曾讲过,我宁可把基因看作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给基因下这样的定义,以便令人信服地证明我的论点的正确性。
自然选择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某些实体存在下去,另一些则死亡。但为了使这种选择性死亡能够对世界产生影响,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得到满足,那就是每个实体必须以许多拷贝的形式存在,而且至少某些实体必须有潜在的能力以拷贝的形式生存一段相当长的进化时间。小的遗传单位有这种特性,而个体、群体和物种却没有。孟德尔证明,遗传单位实际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不可分割的独立微粒。这是他的一项伟大成就。现在我们知道,这种说法未免有些过于简单,甚至顺反子偶尔也是可分的,而且同一条染色体上的任何两个基因都不是完全独立的。我刚才所做的就是要把基因描绘为一个这样的遗传单位,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接近不可分的颗粒这一典型。基因并不是不可分的,但它们很少分开。基因在任何具体个体中要么肯定存在,要么肯定不存在。一个基因完整无损地从祖父母传到孙辈,径直通过中间世代而不与其他基因相混合。如果基因不断地相互混合,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自然选择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了。顺便提一句,这一点在达尔文还在世时就已被证实,而且使达尔文感到莫大的忧虑,因为那时人们认为遗传是一个混合过程。孟德尔的发现在那时已经发表,这本来是可以解除达尔文的焦虑的,但天啊,他却一直不知道这件事。达尔文和孟德尔都去世许多年之后,似乎才有人读到这篇文章。孟德尔也许没有认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意义,否则他可能会写信告诉达尔文。
基因颗粒性的另一个方面是,它不会衰老,即使是活了100万年的基因也不会比它仅活了100年的同伴更有可能死去。它一代一代地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用它自己的方式操纵着一个又一个的个体,达成自己的目的;它在一代接一代的个体陷入衰老死亡之前抛弃这些将要死亡的个体。
基因是不朽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被描绘为接近于值得赋予不朽称号的遗传实体。我们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个体生存机器,期望能够多活几十年,但世界上的基因可望生存的时间,不是几十年,而是以百万年为单位计算的。
在有性生殖的物种中,作为遗传单位的个体因为体积太大、寿命太短,而不能成为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 *10 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甚至是更大的单位。在遗传学的意义上,个体和群体像天空中的云彩,或者像沙漠中的尘暴,它们是些临时的聚合体或联合体,在进化的过程中是不稳定的。种群可以延续很长的一段时期,但因为它们不断地同其他种群混合,从而失去本身的特性。它们也受到内部演化的影响。一个种群还不足以成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因为它不是一个有足够独立性的实体。它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也不足,不能优先于其他种群而被“选择”。
一个个体在其持续存在时看起来相当独立,但很可惜,这种状态能维持多久呢?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特的,在每个实体仅有一个拷贝的情况下,在实体之间进行选择是不可能实现进化的!有性生殖不等于复制。就像一个种群被其他种群玷污的情况一样,一个个体的后代也会被其配偶的后代玷污,你的子女只有一半是你,而你的孙子孙女只是你的¼。经过几代之后,你所能指望的,最多是一大批后代,他们之中每个人只具有你的极小部分——几个基因而已,即使他们有些还姓你的姓,情况也是如此。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在不停地消失。染色体也像打出去不久的一副牌一样,混合以致被湮没,但牌本身虽经洗牌却仍存在。在这里,牌就是基因。基因不会为交换所破坏,它们只是调换伙伴再继续前进。它们继续前进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它们的本性。它们是复制因子,而我们是它们的生存机器。我们完成我们的职责后就被弃于一旁,但基因却是地质时代的居民——基因是永存的。
基因像钻石一样长存,但同钻石长存的方式又不尽相同。长存的一块块钻石水晶体以不变的原子结构存在,但DNA分子不具备这种永恒性。任何一个具体的DNA分子的生命都相当短促,也许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但肯定不会超过一个人一生的时间。但一个DNA分子在理论上能够以自己的拷贝形式生存一亿年。此外,一个具体基因的拷贝就像原始汤中的古代复制因子一样,可以分布到整个世界。不同的是,这些基因拷贝的现代版本都有条不紊地被装入了生存机器的体内。
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了强调,基因以拷贝形式存在几乎是永恒的,这种永恒性表明了基因的特性。将基因解释为一个顺反子适用于某些论题,但运用于进化论,定义就需要扩充,扩充的程度则取决于定义的用途。我们需要找到自然选择的一个切合实际的单位。要做到这点,首先要鉴别出一个成功的自然选择单位必须具备哪些特性。用前一章的话来说,这些特性是长寿、生殖力以及精确复制,那么我们只要直截了当地把“基因”解释为一个至少有可能拥有上述三种特性的最大实体就可以了。基因是一个长久生存的复制因子,它以许多重复拷贝的形式存在着。它并非无限地生存下去。严格地说,甚至钻石也不是永恒的,顺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换一分为二。按照定义,基因是染色体的一个片段,它要短得使自己能够延续足够长的时间,以便使它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自然选择单位发生作用。
到底多长才算“足够长的时间”呢?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取决于自然选择的“压力”达到多大的严峻程度。就是说,这取决于一个“坏的”遗传单位死亡的可能性比它的“好的”等位基因死亡的可能性大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牵涉到因具体情况不同而各异的定量方面的细节。自然选择最大的切合实际的单位——基因,一般介于顺反子同染色体之间。
基因之所以成为合适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原因在于它潜在的永恒性。现在是强调一下“潜在的”这个词的时候了。一个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但许多新的基因甚至连第一代也熬不过。少数新基因成功地生存了一代,部分原因是它们运气好,但主要是由于它们具有一套看家本领,就是说它们善于制造生存机器。这些基因对其寄居的一个个连续不断的个体的胚胎发育都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样就使得这个个体生存和繁殖的可能性要比其处在竞争基因或等位基因影响下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举例说,一个“好的”基因往往赋予它所寄居的连续不断的个体以长腿,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因为长腿有助于这些个体逃避捕食者。这只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不具有普遍意义,因为长腿毕竟不是对谁都有好处的。对于鼹鼠来说,长腿反而是一种累赘。我们能不能在所有好的(即生存时间长的)基因中找出一些共同的特性,而不要使我们自己纠缠在烦琐的细节中呢?相反,什么是能够立即显示出“坏的”即生存短暂的基因的特性呢?这样的共同特性也许有一些,但有一种特性却与本书尤其相关,即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这是从我们对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的定义中得出的无情结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的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位置的对手。我再啰唆一句,这种在基因库中牺牲其等位基因而增加自己生存机会的基因,按照我们的定义,往往都会生存下去。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本章的主要内容已叙述完毕,但我一笔带过了一些复杂的问题以及一些潜在的假设。第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已扼要地提到过。不论基因在世世代代的旅程中多么独立和自由,但它们在控制胚胎发育方面并不是非常自由和独立的行为者。它们以极其错综复杂的方式相互配合和相互作用,同时又和外部环境相互配合和相互作用。诸如“长腿基因”或者“利他行为基因”这类表达方式是一种简便的形象化说法,但理解它们的含义是重要的。一个基因,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建造一条腿,不论是长腿或是短腿。构造一条腿是多基因的一种联合行动,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腿毕竟是由食物铸造出来的!但很可能有这样的一个基因,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往往使腿生长得比在它的等位基因的影响下生长的腿长一些。
作为对比,请想象一下硝酸盐这种肥料对小麦生长的影响。施用硝酸盐的小麦要比不施硝酸盐的长得大,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但恐怕没有哪个傻瓜会宣称,单靠硝酸盐能让小麦生长。种子、土壤、阳光、水分以及各种矿物质显然同样不可缺少,但如果上述的其他几种因素都是稳定不变的,或者甚至在一定范围内有某些变化,硝酸盐这一附加因素就能使小麦长得更大一些。单个基因在胚胎发育中的作用也是如此。控制胚胎发育的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交织连锁在一起,非常错综复杂,我们最好不要去问津。任何一个因素,不论是遗传上的或环境上的,都不能认为是婴儿某部分形成的唯一原因。婴儿的所有部分都具有几乎是无穷数量的先前因素(antecedent causes),但这一婴儿同另一婴儿之间的差别,如腿的长短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差别(antecedent differences),就是这些差别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对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就一个基因而言,它的许多等位基因是它不共戴天的竞争者,但其余的基因只是它的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如温度、食物、捕食者或伙伴是它的环境一样。
基因发挥的作用取决于它的环境,而所谓的环境也包括其余基因。有时,一个基因在一个特定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是一种作用,而在另一组伙伴基因在场的情况下发挥的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作用。一个个体的全部基因构成一种遗传气候或背景,它会调整和影响任何一个具体基因的作用。
但现在我的理论似乎出现了矛盾。如果孕育一个婴儿是这样一种复杂的相互配合的冒险事业,如果每一个基因都需要几千个伙伴基因配合才能共同完成它的任务,那么我们又怎么能把这种情况同我刚才对不可分的基因的描述统一起来呢?我曾说,这些不可分的基因像永生的小羚羊一样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地从一个个体跳跃到另一个个体:它们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地追求生命的自私行为者,难道这都是一派胡言吗?一点儿也不是。也许我为了追求辞藻绚丽的章句而有点儿神魂颠倒,但我绝不是在胡言乱语,事实上也不存在真正的矛盾。我可以用另外一种类比来加以说明。
在牛津和剑桥的赛艇对抗赛中单靠一个划桨能手是赢不了的,他还需要8个伙伴。每个桨手都是一个专家,他们总是分别在特定的位置上就座——前桨手或尾桨手或艇长等。这是一项相互配合的冒险行动,然而有些人比另一些人划得好。假使有一位教练需要从一伙儿候选人中挑选他理想的船员,这些船员中有的人必须是优秀的前桨手,其他一些人要善于执行艇长的职务,等等。现在我们假设这位教练是这样挑选的:他把应试的船员集合在一起,随意分成3队,每一队的成员也被随意地安排到各个位置上,然后让这3条艇展开对抗赛。每天都是如此,每天都有新的阵容。几周之后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赢得胜利的赛艇,往往载有相同的那几个人,他们被认为是划桨能手。其他一些人似乎总是在划得较慢的船队里,他们最终被淘汰。但即使是一个出色的桨手有时也可能落入划得慢的船队中。这种情况不是由于其他成员技术差,就是由于运气不好,比如说逆风的风力很强。所谓最好的桨手往往出现在得胜的艇上,不过是一种平均的说法。
桨手是基因。争夺赛艇上每一位置的对手是等位基因,它们有可能占据染色体上同一个位置。划得快相当于孕育一个能成功地生存的个体,风则相当于外部环境,候选人这个整体是基因库。就任何个体的生存而言,该个体的全部基因都同舟共济。许多“好的”基因发现自己与一群“坏的”基因为伍,也就是同一个致死基因共存于一个个体。这一致死基因把这一尚在幼年时期的个体扼杀,这样,“好的”基因也就和其余基因同归于尽。但这仅仅是一个个体,而这个“好的”基因的许多拷贝却在其他没有致死基因的个体中生存了下来。许多“好的”基因的拷贝由于碰巧与“坏的”基因共处一个个体而受累,还有许多由于其他形式的厄运而消亡,如它们所寄居的个体被雷电击中。但按照我们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
好桨手的特点之一是相互配合得好,即具有同其余桨手默契配合的能力。对于赛艇来说,这种相互配合的重要性不亚于强有力的肌肉。我们在有关蝴蝶的例子中已经看到,自然选择可能以倒位的方式或染色体片段的其他活动方式无意识地对一个基因复合体进行“编辑”,这样就把配合得很好的一些基因组成紧密连接在一起的群体。但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一些实际上并不相互接触的基因也能够通过选择的过程来发挥其相容性(mutual compatibility)。一个基因在以后历代的个体中将会与其他基因,即基因库里的其他基因相遇,如果它能和这些基因中的大多数配合得很好,它往往会从中得到好处。
举例说,生存能力强的食肉动物个体要具备几个特征,其中包括锋利的切齿,适合消化肉类的肠胃,以及其他许多特征。但另一方面,一个生存能力强的食草动物却需要扁平的磨齿,以及一副长得多的肠子,其消化的化学过程也不同。在食草动物的基因库中,任何基因,如果它赋予其“主人”以锋利的食肉牙齿是不大可能取得成功的。这倒不是因为食肉对谁来说都是一种坏习惯,而是因为除非你有合适的肠子,以及一切食肉生活方式的其他特征,否则你就无法有效地吃肉。因此,影响锋利的食肉牙齿形成的基因并非本来就是“坏”基因,只有在食草动物种种特征形成的基因所主宰的基因库中,它们才算是“坏”基因。
这是个复杂而微妙的概念。它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一个基因的“环境”主要由其他基因组成,而每一个这样的基因本身又因它和它的环境中的其他基因配合的能力而被选择。适合于说明这种微妙概念的类比是存在的,但它并非来自日常生活的经验。它同人类的“竞赛理论”类似,这种类比法将在第5章谈到个体动物间进行的进犯性对抗时加以介绍,因此,我把这点放到第5章的结尾处再进一步讨论。现在我回过头来继续探讨本章的中心要义,这就是:最好不要把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看作物种,或者种群,甚至个体;最好把它看作遗传物质的某种小单位。为方便起见,我们把它简称为基因。前面已经讲过,这个论点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基因能够永存不朽,而个体以及其他更高级的单位的寿命都是短暂的。这一假设以下面两个事实为依据:有性生殖和染色体交换,个体的消亡。这是两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但这不能阻止我们去追问:为什么它们是事实?我们以及大多数其他生存机器为什么要进行有性生殖?为什么我们的染色体要进行交换?而我们又为什么不能永生?我们为什么会老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具体细节不在本书的探讨范围之内。除各种特殊原因以外,有人提出了一些比较普遍的原因。例如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另外一种理论为梅达沃(Peter Medawar)爵士首创 *11 ,它是按照基因选择的概念来思考进化问题的典范。他首先摈弃了此类传统的论点:“老的个体的死亡对同物种其他成员而言是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因为假如它们衰老得不能再生殖却还留恋尘世,它们就会充塞世界,对大家都无好处。”梅达沃指出,这是一种以假定为论据的狡辩,因为这种论点以它必须证实的情况作为假定,即年老的动物衰老得不能再生殖。这也是一种类似于类群选择或物种选择的天真的解释方法,尽管我们可以把有关部分重新讲得更好听一些。梅达沃自己的理论具有极好的逻辑性,我们可以将其大意综述一下。
我们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哪些是“好的”基因最普遍的特性。我们认为“自私”是其中之一。但成功基因所具有的另一个普遍特性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机器的死亡至少推迟至生殖之后。毫无疑问,你有些堂兄弟或伯祖父是早年夭折的,但你的直系祖先中没有一个是幼年夭折的。祖先是不会在年幼时就丧生的。
促使其个体死亡的基因被称为致死基因。半致死基因具有某种使个体衰弱的作用,这种作用增加了由于其他因素而死亡的可能性。任何基因都在生命的某一特定阶段对个体施加其最大的影响,致死和半致死基因也不例外。大部分基因是在生命的胚胎阶段产生作用的,另有一些是在童年、青年、中年,还有一些则是在老年。请思考一下这样一个事实:一条毛虫和由它变成的蝴蝶具有完全相同的一组基因。很明显,致死基因往往被从基因库中清除掉了。但同样明显的是,基因库中的晚期活动的致死基因要比早期活动的致死基因稳定得多。假如一个年纪较大的个体有足够的时间,至少进行过若干次生殖之后致死基因的作用才表现出来,那么这一致死基因在基因库中仍旧是成功的。例如,使老年个体致癌的基因可以遗传给无数的后代,因为这些个体在患癌之前就已生殖,而另一方面,使青年个体致癌的基因就不会遗传给众多的后代,使幼儿患致死癌症的基因就不会遗传给任何后代。根据这一理论,年老体衰只是基因库中晚期活动致死基因同半致死基因的一种积累的副产品。这些晚期活动的致死和半致死基因之所以有机会穿过了自然选择的网,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在晚期活动的。
梅达沃本人着重指出的一点是,自然选择有利于这样一些基因生存:它们具有推迟其他致死基因活动的作用,能够促进好的基因发挥其作用。情况可能是,基因活动开始时受遗传控制的种种变化构成了进化内容的许多方面。
值得重视的是,这一理论不必做出任何事先的假设,即个体必须到达一定的年龄才能生殖。如果我们以假设一切个体都同样能够在任何年龄生殖作为出发点,那么梅达沃的理论立刻就能推断出晚期活动的有害基因在基因库中的积累,以及由此导致的老年生殖活动减少的倾向。
这里就此说几句离题的话。这一理论有一个很好的特点,它启发我们去做某些相当有趣的推测。譬如根据这一理论,如果我们想要延长人类的寿命,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目的。第一,我们可以禁止在一定的年龄之前生殖,如40岁之前。经过几世纪之后,最低年龄限制可提高到50岁,依此类推。可以想见,用这样的方法,人类的寿命可提高到几个世纪。但我很难想象会有人去认真严肃地制定这样一种政策。
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认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如果付诸实践,这意味着需要验明随着年纪的增大,发生在个体内部化学环境里的种种变化。任何这种变化都可能是促使晚期活动的致死基因开始活动的“提示”(cues)。仿效青年个体的表面化学特性有可能防止晚期活动的有害基因接受开始活动的提示。有趣的是,老年的化学信号本身,在任何正常意义上讲,不一定是有害的。比如,我们假设偶然出现了这种情况:一种S物质在老年个体中的浓度比在青年个体中来得高,这种S物质本身可能完全无害,也许是长期以来体内积累起来的食物中的某种物质。如果有这样一个基因,它在S物质存在的情况下碰巧产生了有害的影响,而在没有S物质存在的情况下却是一个好基因,那么这样的基因肯定在基因库中自动地被选择,而且实际上它成了一种“导致”年老死亡的基因。补救的办法是,只要把S物质从体内清除掉就行了。
这种观点的重大变革性在于,S物质本身仅是一种老年的标志。研究人员可能认为S物质是一种有毒物质,他会绞尽脑汁去寻找S物质同人体机能失常之间直接的、偶然的关系。但按照我们假定的例子来讲,他可能是在浪费时间!
也可能存在一种Y物质,这种物质在青年个体中要比在老年个体中更集中。从这一意义上讲,Y物质是青春的一种“标志”。同样,那些在有Y物质存在的情况下产生好的效果,而在没有Y物质存在的情况下却是有害的基因会被选择。由于还没有办法知道S物质或Y物质是什么东西——可能存在许多这样的物质——我们只能做这样的一般性的推测: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我必须强调一下,这些只是基于梅达沃理论的一些推测。尽管从某种意义上说,梅达沃理论在逻辑上是有些道理的,但并无把它说成是对任何年老体衰实例的正确解释的必要。与我们现在的论题密切相关的是,基因选择的进化观点对于个体年老时要死亡这种趋势,能毫无困难地加以解释。对于个体必然要死亡的假设是本章论证的核心,它是可以在这一理论的范围内得到圆满解释的。
我一笔带过的另一个假设,即存在有性生殖和交换,更加难以解释清楚。交换并不总是一定要发生,雄果蝇就不会发生交换,雌果蝇体内也有一种具有压抑交换作用的基因。假定我们要饲养一个果蝇种群,而这类基因在该种群中普遍存在的话,“染色体库”中的染色体就会成为不可分割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实,如果我们遵循我们的定义进行逻辑推理直到得出结论的话,就不得不把整条染色体视作一个“基因”。
还有,性的替代方式是存在的。雌蚜虫能产出无父的、活的雌性后代。每个这样的后代都具有它母亲的全部基因(顺便提一下,母亲“子宫”内的胎儿的子宫内甚至可能有一个更小的胎儿。因此,一只雌蚜虫可以同时生一个女儿和一个外孙女,它们相当于这只雌蚜虫的双胞胎)。许多植物的繁殖以营养体繁殖的方式进行,形成吸根。这种情况我们宁可称其为生长,也不叫它生殖。然而你如果仔细考虑一下,生长同无性生殖之间几乎无任何区别,因为二者都是细胞简单的有丝分裂。有时以营养体繁殖的方式生长出来的植物同“母体”分离开来,在其他情况下,如以榆树为例,连接根出条可以保持完整无损。事实上,整片榆树林可以被看作一个单一的个体。
因此,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蚜虫和榆树不进行有性生殖,为什么我们要费这样大的周折把我们的基因同其他人的基因混合起来才能生育一个婴儿呢?看上去这样做的确有点古怪。性活动,这种把简单的复制变得反常的行为,当初为什么要出现呢?性到底有什么益处? *12
这是进化论者极难回答的一个问题。为了认真地回答这一问题,大多数尝试都要涉及复杂的数学推理。我将很坦率地避开这个问题,但有一点要在这里谈谈,那就是,理论家们在解释性的进化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至少在某些方面是由于他们习惯于认为个体总是想最大限度地增加其生存下来的基因的数目。根据这样的说法,性活动似乎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因为个体要繁殖自己的基因,性是一种“效率低”的方式:每个胎儿只有这个个体基因的50%,另外50%由配偶提供。要是他能够像蚜虫那样,直接“出芽”(bud off),他就会将自己100%的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每一个小孩,这些孩子是与他自己丝毫不差的复制品。这一明显的矛盾促使某些理论家接受类群选择论,因为他们比较容易在群体水平上解释性活动的好处。用博德默简单明了的话来说,性“促进了在单个个体内积累那些以往分别出现于不同个体内的有利突变”。
但如果我们遵循本书的论证,并把个体看作由长寿基因组成的临时同盟所构建的生存机器,这一矛盾看起来就不那么紧要了。从整个个体的角度来看,“有效性”无关紧要。有性生殖与无性生殖相对,可以被视作单基因控制下的一种特性,就同蓝眼和棕眼一样。一个“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为了它自私的目的而操纵其他全部基因,负责交换的基因也是如此。甚至有一种叫作突变子的基因,它们操纵其他基因中的拷贝错误率。按照定义,拷贝错误对错误地拷贝出来的基因是不利的,但如果这种拷贝错误对诱致这种错误的自私的突变基因有利的话,那么这种突变基因就会在基因库里扩散开。同样,如果交换对负责交换的基因有好处,这就是存在交换现象的充分理由;如果同无性生殖相对的有性生殖有利于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这也就是存在有性生殖现象的充分理由。有性生殖对个体的其余基因是否有好处,比较而言也就无关紧要了。从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性活动也就不那么难以解释了。
这种情况非常接近于一种以假定为论据的狡辩,因为性别的存在是整个一系列推论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系列推论的最后结果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单位。我认为是有办法摆脱这一困境的,但本书宗旨不在于探索这一问题。性毫无疑问是存在的,这一点是真实的,我们之所以能将这种小的遗传单位或基因看作最接近于基本的和独立的进化因素,正是性和染色体交换的结果。
只要学会按照自私基因的理论去思考问题,性这一明显的矛盾就变得不那么令人迷惑不解了。例如有机体内的DNA数量似乎比建造这些有机体所必需的数量来得大,因为相当一部分DNA从未转译为蛋白质。从个体有机体的观点来看,这似乎又是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DNA的“目的”是建造有机体,那么,一大批DNA并不这样做实在令人奇怪的。生物学家在苦思冥想,这些显然多余的DNA正在做些什么有益的工作呢?但从自私的基因本身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自相矛盾之处。DNA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解释多余的DNA最简单的方法是,把它看作一个寄生虫,或者最多是一个无害但也无用的乘客,在其他DNA所创造的生存机器中搭便车而已 *13 。
有些人反对这种在他们看来过分以基因为中心的进化观点。他们争辩说,实际上生存或死亡的毕竟是包括其全部基因在内的完整个体,我希望我在本章所讲的足以表明在这一点上其实并不存在分歧。就像赛艇比赛中整条船赢或输一样,生存或死亡的确实是个体,自然选择的直接形式几乎总是在个体水平上表现出来。但非随机的个体死亡以及成功生殖的远期后果,表现为基因库中变化着的基因频率。对于现代复制因子,基因库起着原始汤对于原始复制因子所起的同样作用。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对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变得少了的过程。每当我们想要解释某种特性,如利他性行为的演化现象时,最好养成这样一种习惯——只要问问自己:“这种特性对基因库里的基因频率有什么影响?”有时基因语言有点乏味,为简洁和生动起见,我们不免要借助于比喻。不过我们要以怀疑的目光注视着我们的比喻,以便在必要时能把它们还原为基因语言。
就基因而言,基因库只是基因生活于其中的一种新汤,不同的是,现在基因赖以生存的方式是,在不断地制造必将消亡的生存机器的过程中,同来自基因库的一批批络绎不绝的伙伴进行合作。下面一章我们要论述生存机器本身,以及在某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基因控制其生存机器的行为。
生存机器最初是作为基因的贮藏器而存在的。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作为保护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敌手所发动的化学战以及意外的分子攻击。在远古时期,原始汤里大量存在的有机分子是它们赖以为生的“食料”。这些有机食物千百年来在阳光有力的影响下滋生繁殖,但随着这些食物的告罄,生存机器一度逍遥自在的生活也至此终结。这时,它们的一大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植物,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简单分子组建成复杂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进行过去发生在原始汤里的合成过程。另外一个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动物,“发现了”如何利用植物通过化学作用取得的劳动果实:动物要么将植物吃掉,要么将其他的动物吃掉。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存机器的这两大分支逐步获得了日益巧妙的技能,来提高其生活方式的效能。与此同时,新的生活方式层出不穷,小分支以及小小分支逐渐形成,每一个小分支在某一特殊方面,如在海洋里、陆地上、天空中、地下、树上或其他生命体内,取得高人一等的谋生技能。这种小分支不断形成的过程,最终带来了今日给人类以如此深刻印象的丰富多彩的动植物。
动物和植物经过进化都发展成为多细胞体,每一个细胞都获得全套基因的完整拷贝。这个进化过程始于何时,为什么会发生,整个过程经过几个独立的阶段才得以完成,这一切我们都无从知道。有人以“群体”(colony)来比喻动植物的躯体,把它们说成是细胞的“群体”。我却宁愿把躯体视为基因的群体,把细胞视为便于基因的化学工业进行活动的工作单位。
尽管我们可以把躯体称为基因的群体,但就其行为而言,各种躯体确实取得了它自己的独特个性。一只动物是作为一个内部协调的整体,即一个单位来进行活动的,同样,我在主观意识上觉得自己是一个单位而不是一个群体。这是意料中的事情。选择的过程有利于那些能同其他基因合作的基因。为争夺稀有资源,为吞食其他生存机器并避免被对方吃掉,生存机器投身于激烈无情的竞争和斗争。
为了应对这一切竞争和斗争,在共有的躯体内存在一个中央协调的系统必然比无政府状态有利得多。时至今日,发生于基因之间的交错的共同进化过程已经发展到这一地步,以致个体生存机器所表现的集群性(communal nature)实质上已不可辨认。事实上,很多生物学家都不承认存在这种集群性,因此也不同意我的观点。
就本书在后面章节中提到的种种论点的“可靠性”(新闻工作者用语)而言,幸而这种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学术性的。如果我们在谈论生存机器的行为时反复提到基因,那未免会使人感到厌烦,事实上也没有必要这样做,正如我们谈论汽车的性能时提到量子和基本粒子反觉不便。实际上,把个体视为一个行为者,它“致力”于在未来的世代中增加基因的总量,这种近似的说法在一般情况下自有其方便之处。而我使用的亦将是简便的语言。除非另做说明,“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都是指某一个动物个体对另一个动物个体的行为。
这一章将论述行为,即生存机器的动物分支广泛利用的那种快速动作。动物已经变成活跃而有进取心的基因运载工具——基因机器。在生物学家的词汇里,行为具有快速的特性。植物也会动,但动得异常缓慢。在电影的快镜头里,攀缘植物看起来像是活跃的动物,但大多数植物的活动其实只限于不可逆转的生长。而另一方面,动物发展出种种活动方式,其速度超过植物数十万倍。而且,动物的动作是可逆转的,可以无数次重复。
动物进化中用以进行快速动作的部件是肌肉。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机或内燃机一样,以其贮藏的化学燃料为能量产生机械运动。不同之处在于:肌肉以张力的形式产生直接的机械力,而不是像蒸汽机或内燃机那样产生气压。但肌肉与引擎相似的另外一点是,它们通常凭借绳索和带有铰链的杠杆来发挥力量。在人体内,杠杆就是骨骼,绳索就是肌腱,铰链就是关节。关于肌肉如何通过分子进行活动,人们知之甚多,但我却感到下面的问题更有趣:我们如何控制肌肉收缩的时间和速度?
你有没有观察过构造复杂的人造机器?譬如说,针织机或缝纫机、纺织机、自动装瓶机或干草打包机。这些机械利用各式各样的原动力,如电动马达或拖拉机,但这些机械在运转时如何控制时间和速度却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阀门会依次开启和关闭,捆扎干草的钢抓手会灵巧地打结并在最恰当的时刻伸出割刀来切断细绳。许多人造机器的定时操作是依靠凸轮来完成的。凸轮的发明的确是个辉煌的成就。它利用偏心轮或异形轮把简单的运转转变为复杂的、有节奏性的运转。
自动演奏乐器的原理与此相仿。其他乐器,如蒸汽风琴,或自动钢琴等利用按一定模式打孔的纸制卷轴或卡片来发出音调。近年来,这些简单的机械定时装置有被电子定时装置取代的趋向,数字计算机就是个例子。它们是大型的多功能电子装置,能够用以产生复杂的定时动作。像计算机这样的现代电子仪器,其主要元件是半导体,我们所熟悉的晶体管便是半导体的一种形式。
生存机器看起来绕过了凸轮和打孔卡片,它使用的定时装置和电子计算机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尽管严格说来,两者的基本操作方式是不同的。生物计算机的基本单位是神经细胞或所谓的神经元,就其内部的工作情况看来,是完全不同于晶体管的。神经元彼此之间通讯用的密码确实有点像计算机的脉冲码,但神经元作为一个数据处理单位比晶体管复杂得多。一个神经元可以通过数以万计的接线与其他单位联系,而不仅仅是3个。神经元工作起来比晶体管慢些,但就微型化程度而言,晶体管大为逊色。因此,过去20年来微型化是主宰电子工业的一种倾向。关于这一点,下面这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在我们的脑袋里大约有100亿个神经元,而一个脑壳最多也只能塞进几百个晶体管。
植物不需要神经元,因为它们不必移动就能存活。但大多数的动物类群都有神经元。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它们可能老早就“发现”了神经元,后来被所有的种群继承了下来;也有可能是分几次重新发现的。
从根本上说,神经元不过是一种细胞。和其他细胞一样,有细胞核和染色体,但它的细胞壁却形成拉长了的、薄的线状突出部分。通常一个神经元有一条特别长的“线”,我们称之为轴突。一个轴突的宽度狭小到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辨认,但其长度可能长达好几英尺,有些轴突甚至和长颈鹿的颈部一样长。轴突通常是多股集束在一起的,构成我们称之为神经的多心导线。这些轴突从躯体的一部分通向其他部分,像电话干线一样传递消息。其他种类的神经元具有短的轴突,它们只出现于我们称之为神经节的密集神经组织中。如果是很大的神经元,它们也存在于大脑里。就功能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大脑和计算机是相似的 *14 ,因为这两种类型的机器在分析了复杂模式的输入信号并参考了存贮的数据之后,都能发出复杂模式的输出信号。
大脑对生存机器做出实际贡献的主要方式在于控制和协调肌肉的收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它们需要有通向各个肌肉的导线,也就是运动神经。但对基因的有效保存来说,只有在肌肉的收缩时间和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具有某种关系时才能实现。上下颌肌肉的收缩必须等到嘴巴里有值得咀嚼的东西时才有实际意义。同样,腿部肌肉要在出现值得奔跑过去或必须躲避的东西时,按跑步模式收缩才有实际意义。正因如此,自然选择有利于这样一些动物,它们具备感觉器官,能将外界发生的各种形式的有形事件转化为神经元的脉冲码。大脑通过被称为“感觉神经”的导线与感觉器官——眼、耳、味蕾等一一相连。感觉系统如何发生作用尤其使人感到费解,因为它们识别影像的高度复杂的技巧远胜于最优良、最昂贵的人造机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打字员都要成为冗员,因为他们的工作完全可以由识别言语或字迹的机器代劳。在未来的数十年中,打字员还是不会失业的。
从前某个时候,感觉器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与肌肉联系,实际上,今日的海葵还未完全脱离这种状态,因为对它们的生活方式来说,这样的联系是有效的。但为了在各种外界事件发生的时间与肌肉收缩的时间之间建立起更复杂的间接联系,就需要有大脑的某种功能作为媒介。在进化过程中,一个显著的进展是记忆力的“发明”。借助这种记忆力,肌肉收缩的定时不仅受不久以前而且也受很久以前的种种事件的影响。记忆装置,或贮存器,也是数字计算机的主要部件。计算机的记忆装置比我们的记忆力更为可靠,但它们的容量较小,而且在信息检索的技巧方面远逊于我们的记忆力。
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明显的目的性。在这里我指的不仅是生存机器似乎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尽管事实的确是这样),还有生存机器的行为和人类的有目的的行为更为类似这一事实。我们看到动物在“寻找”食物、配偶或迷途的孩子时,总是情不自禁地认为这些动物在那时的感受和我们自己在寻找时所体验到的某些感受一样。这些感受可能包括对某个对象的“欲望”,对这个向往的对象形成的“心象”以及存在于心中的“目的”。我们每一个人出于自身的体验都了解到这一事实:现代生存机器之中至少有一种已经通过进化的历程,使这个目的性逐渐取得我们称之为“意识”的特性。我不通晓哲理,因此无法深入探讨这个事实的含义,但就目前我们所讨论的课题而言,幸而这是无关紧要的。我们把机器的运转说成机器好像受某种目的性驱使,而罔顾其是否真的具有意识,因为这样来得方便些。这些机器基本上是非常简单的,而且无意识地追踪目标状态的原理在工程科学中经常应用。瓦特离心调速器便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它所牵涉到的基本原理就是我们称之为负反馈的原理,而负反馈又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一般来说,它是这样发挥作用的:这种运转起来好像带有自觉目的的“目的机器”配有某种度量装置,它能测量出事物的当前状态和“要求达到的”状态之间的差距,机器的这种结构方式使它能在差距越大时运转得越快。这样,机器能够自动地减少差距——负反馈的原理就在于此——在“要求达到的”状态实现时,机器能自动停止运转。瓦特调速器上装有一对球,它们借蒸汽机的推动力而旋转。这两只球分别安装在两条活动连接的杆臂的顶端。随着球的转速增大,离心力逐渐抵消引力的结果,使杆臂越来越接近水平。由于杆臂连接在为机器提供蒸汽的阀门上,当杆臂接近水平时,提供的蒸汽就逐渐减少。因此,如果机器运转得过快,蒸汽的馈给量就会减少,机器运转的速度也就慢下来。反过来,如果机器运转得过慢,阀门会自动地增加蒸汽馈给量,机器运转的速度也随之增快。但由于过调量或时滞的关系,这类机器常常发生振荡现象。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工程师总是设法添加某种设备以减少这种振荡的幅度。
瓦特离心调速器“要求达到的”状态是一定的旋转速度。显然,机器本身并非有意识地要求达到这个速度。一台机器所谓的“目的”不过是指它趋向于恢复的那种状态。近代的目的机器把诸如负反馈这样的基本原理加以发展,从而能够进行复杂得多的“逼真的”动作。比方说,导弹好像能主动地搜索目标,并且在目标进入射程之后进行追踪,与此同时,它还要考虑目标逃避追击的各种迂回曲折的动作,有时甚至能“事先估计”到这些动作或“先发制人”。这些细节这里不拟详谈。简单地说,它们牵涉各式各样的负反馈、“前馈”以及工程师们熟知的一些其他原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原理广泛地应用于生命体的运动中。我们没有必要认为导弹是一种具有任何近似于意识的神经反应的物体,但在普通人眼中,导弹那种显然是深思熟虑的、目的性很强的动作叫人难以相信这枚导弹不是由一名飞行员直接控制的。
一种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导弹之类的机器是有意识的人设计和制造的,那么它必然是处在有意识的人的直接控制下。这种误解的另一个变种是:计算机并不能真的下棋,因为它们只能听命于操纵计算机的人。我们必须懂得这种误解的根源,因为它影响到我们对所谓基因如何“控制”行为的含义的理解。计算机下棋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因此我想扼要地谈一下。
计算机下棋的水平如今还未能达到象棋大师那样的水平,但它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媲美。更准确的说法是,计算机的程序足以与一个优秀的业余棋手媲美,因为程序本身对使用具体哪一台计算机来表演其技巧是从不苛求的。那么,程序员的任务是什么呢?第一,他肯定不像一个演木偶戏的牵线人那样每时每刻操纵计算机(这是作弊行为)。他编好程序,把它输入计算机内,接着计算机便独立操作:没有人进行干预,除了让对手把他的一着输入机内。程序员是否预先估计到一切可能出现的棋步,从而编好一份长长的清单,列出针对每一种情况的妙着?当然不是这样。因为在棋局中,可能出现的棋步多如恒河沙数,就是到了世界末日也编不出一份完备的清单来。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不可能为计算机编制这样一份程序,使它能在“电脑”里事先走一次所有可能出现的棋步,以及所有可能的应着,以寻求克敌制胜的战略。不同的棋局比银河里的原子还要多。这些仅仅是琐碎的问题,说明为下棋的计算机编制程序时面临的难题。事实上这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难题,即使是最周密的程序也不能和象棋大师匹敌,这是不足为奇的。
程序员的作用事实上和一个指点他儿子怎样下棋的父亲差不多。他把主要的走法提纲挚领地告诉计算机,而不是把适用于每一种开局的各种走法都告诉它。他不是用我们日常使用的语言逐字地说,例如“象走田”,而是用数学的语言这样说:“象的新坐标来自老坐标,程序是在老坐标X以及老坐标Y上加上同一个常数,但其符号不必相同。”实际上使用的语言当然更简洁些。接着他可以再把一些“忠告”编入程序内,使用的是同样的数学或逻辑语言,其大意如果用我们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不外乎“不要把你的王暴露在敌前”,或一些实用的诀窍,如一马“两用”,同时进攻对方两子。这些具体的走法是耐人寻味的,但讲下去未免离题太远。重要的是,计算机在走了第一步棋之后,就需要独立操作,不能指望它的主人再做任何指点。程序员所能做的一切只是事先竭尽所能把计算机部署好,并在具体知识的提供以及战略战术的提示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基因也控制它们所属生存机器的行为,但不是像直接用手指牵动木偶那样,而是像计算机的程序员一样通过间接的途径。基因所能做到的也只限于事先的部署,事后生存机器在独立操作时它们只能袖手旁观。为什么基因如此缺乏主动精神呢?为什么它们不把缰绳紧握在手,随时指挥生存机器的行为呢?这是时滞造成的困难。有一本科幻小说通过比拟的手法非常巧妙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这本扣人心弦的小说是霍伊尔(Fred Hoyle)和埃利奥特(John Elliot)合著的《仙女座的A》( A for Andromeda )。像一切有价值的科幻小说一样,它有一些有趣的科学论点作为依据。可是,说也奇怪,这本小说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科学论点似乎有意避而不谈,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如果我在这里把它和盘托出,我想两位作者不会见怪吧。
离我们200光年之遥的仙女座里有一个文明世界。 *15 那里的人想把他们的文化传播到一些远方的世界去。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办法呢?直接派人走一次是不可能的。在宇宙中,你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最大速度,理论上不能超过光速这个上限,何况实际上由于机械功率的限制,最高速度要比光速低得多。此外,在宇宙中,可能并没有那么多的世界值得你去走一趟,你知道朝哪一方向进发才会不虚此行呢?无线电波是和宇宙其余部分联系的较理想的手段,因为如果你有足够的能量把你的无线电信号向四面八方播送而不是定向发射的话,能收到你的电波的世界就非常多(其数目与电波传播的距离的平方成正比)。无线电波以光速传播,也就是说,从仙女座发出的信号要经过200年才能到达地球。这样远的距离使两地之间无法进行通话。就算从地球上发出的每一个信息都会被十二代人一代一代地传达下去,试图和如此遥远的人进行通话无论如何也是劳民伤财的。
这是个我们不久就要面临的实际问题。地球与火星之间,无线电波要走4分钟左右。毫无疑问,太空人今后必须改变谈话的习惯,说起话来不能再是你一句我一句,而必须使用长长的独白,自言自语。这种通话方式与其说是对话,不如说是通信。作为另外一个例子,佩恩(Roger Payne)指出,海洋的音响效果具有某些奇特的性质,这意味着座头鲸发出的异常响亮的“歌声”在理论上可以传到世界各处,只要它们游在海水的某一特定深度上。座头鲸是否真的彼此进行远距离通话,我们不得而知,如果真有其事的话,它们所处的困境就像火星上的宇航员一样。按照声音在水中传播的速度,座头鲸的歌声传到大西洋彼岸然后等对方的歌声再传回来,前后需要两小时左右。在我看来,座头鲸的独唱往往持续8分钟,其间并无重复之处,然后又从头唱起,这样周而复始地唱上好多遍,每一循环历时8分钟左右,其原因就在于此。
小说中的仙女座人也是这样做的。他们知道,等候对方的回音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他们把要讲的话集中在一起,编写成一份完整的长篇电文,然后向空间播送,每次历时数月,以后又不断重复。不过,他们发出的信息和鲸鱼的却大相径庭。仙女座人的信息是用电码写成的,它指导别人如何建造一台巨型计算机并为它编制程序。这份电文使用的当然不是人类的语言,但对熟练的密码员来说,几乎一切密码都是可以破译的,尤其是密码设计者本来的意图就是让它便于破译。这份电文首先被班克(Jodrell Bank)的射电望远镜截获,电文最后也被译出。按照指示,计算机终于建成,其程序亦得以付诸实施,结果却几乎为人类带来灾难,因为仙女座人并非对一切人都怀有利他主义的意图。这台计算机几乎把整个世界置于它的独裁统治之下。最后,主人公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利斧砸碎了这台计算机。
在我们看来,有趣的问题是,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仙女座人在操纵地球上的事务?他们对计算机的所作所为无法随时直接控制,事实上,他们甚至连计算机已经建成这个事实也无从知道,因为这些情况要经过200年才能传到他们耳中。计算机完全独立地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它甚至不能再向它的主人请教一般的策略性问题。由于200年的障碍难以逾越,一切指示都必须事先纳入程序。原则上,这和计算机下棋所要求的程序大致相同,但对当地情况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这是因为这样的程序不仅要针对地球上的情况,还要针对具有先进技术的形形色色的世界,这些世界的具体情况仙女座人是心中无数的。
正像仙女座人必须在地球上建立一台计算机来为他们逐日做出决定一样,我们的基因必须建立一个大脑。但是基因不仅是发出电码指示的仙女座人,它们也是指示本身,它们不能直接指挥我们这些木偶的理由也是一样的——时滞。基因是通过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发挥作用的,这本来是操纵世界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但必须假以时日才能见到成效。培养一个胚胎需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去耐心地操纵蛋白质。另一方面,关于行为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行为的快速性,用以测定行为的时间单位不是几个月而是几秒或几分之一秒。在外部世界中某种情况发生了:一只猫头鹰掠过头顶,沙沙作响的草丛暴露了猎物,接着在顷刻之间神经系统猛然行动,肌肉跃起,猎物得以死里逃生,或成为牺牲品。基因并没有这样快的反应时间。和仙女座人一样,基因只能竭尽所能事先部署一切,为它们自己建造一台快速执行的计算机,使之掌握基因能够“预料”到的尽可能多的各种情况的规律,并为此提出“忠告”。但生命和棋局一样是变幻莫测的,事先预见到一切是不现实的。像棋局的程序编制员一样,基因对生存机器的“指令”不可能是具体细微的,它只能是一般的战略以及适用于生计的各种诀窍。 *16
正如扬(Young)所指出的,基因必须完成类似对未来做出预测那样的任务。当胚胎生存机器处于建造阶段时,它此后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危险和问题都是未知数。有谁能预言有什么食肉动物会蹲伏在哪一个树丛里伺机袭击它,或者有什么快腿活物会在它面前突然出现,之字形跑过?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不能预言,基因也无能为力。但某些带有普遍性的情况是可以预见的。北极熊基因可以有把握地预先知道,它们尚未出生的生存机器将会面对一个寒冷的环境。这种预测并不是基因进行思考的结果。它们从不思考:它们只不过是预先准备好一身厚厚的皮毛,因为在以前的一些躯体内,它们一直是这样做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仍然能存在于基因库的原因。它们也预见到大地将为积雪所覆盖,而这种预见性体现在皮毛的色泽上。基因使皮毛呈白色,从而取得伪装。如果北极的气候急剧变化以致小北极熊发现它们出生在热带的沙漠里,基因的预测就错了,它们将要为此付出代价。小熊会夭折,它们体内的基因也随之死亡。
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中,对未来做出预测是有一定风险的。生存机器的每一个决定都是赌博行为,基因有责任事先为大脑编好程序,以便大脑做出的决定多半能取得积极成果。在进化的赌场中,筹码是生存,严格说来,是基因的生存。但为合乎情理,一般近似的说法也可以是个体的生存。如果你向下走到水坑边去喝水,被守候在水坑边的食肉动物吃掉的风险就会增加。如果你不去的话,最后就免不了要渴死。去也好,不去也好,风险都是存在的。你必须做出决定,以便让基因获得最大的生存下去的机会。也许最好的办法是忍着不喝,直到你非喝不可的时候才走下去喝个痛快,以便可以长时间不需要再喝水。这样,你减少了到水坑边去的次数,但是到了最后不得不喝的时候,你得低下头去长时间地喝水。另外一个冒险的办法是少喝多跑,即奔过去喝上一两口,马上就奔回来,这样多跑几次也能解决问题。到底哪一种冒险的策略最好,要取决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其中食肉动物的猎食习惯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食肉动物为了取得最大的效率,也在不断改进其猎食习惯。因此,有必要对各种可能性的得失进行某种形式的权衡。但我们当然不一定认为这些动物在有意识地权衡得失。我们只要相信,如果那些动物的基因建造了灵敏的大脑,使它们在赌注中往往成为赢家,那么,作为直接的后果,这些动物生存下去的可能性就更大,这些基因从而得到遗传。
我们可以把打赌这个隐喻稍加引申。一个赌徒必须考虑3个主要的参数:赌注、机会、赢款。如果赢款额巨大的话,赌徒是愿意下大赌注的。一个孤注一掷的赌徒准是有机会博取大量赢款的。他当然也有输掉一切的可能,但平均说来,下大赌注的人和其他下小赌注以博取小额赢款的人比起来占不到什么便宜,也不见得会吃亏。交易所里买空卖空的投机商和稳扎稳打的投资者之间也有类似之处。在某些方面,交易所这个比喻比赌场更贴切,因为赌场里的输赢是受到操纵的,庄家到头来总归是赢家(严格说来,这意味着下大赌注的人比下小赌注的人输得多些,而下小赌注的人要比不打赌的人来得穷些。但在某种意义上对目前的论题来说,不打赌的例子是不怎么合适的)。撇开这个不谈,下大赌注和下小赌注似乎各有理由。动物界里有没有下大赌注的,或者比较保守的动物呢?我们将在第9章中看到,人们通常可以把雄性动物视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赌徒,而把雌性动物视为稳扎稳打的投资者,尤其是在雄性动物为得到配偶而相互争夺的一雄多雌的物种中。阅读本书的博物学家可以想到一些能称为下大赌注、冒大风险的物种,以及其他一些比较保守的物种。这里我要言归正传,谈谈基因如何对未来做预测这个带有更大普遍意义的主题。
在一些难以预见的环境中,基因如何预测未来是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的一个办法是预先赋予生存机器以一种学习能力。为此,基因可以通过对其生存机器发出如下指示的形式来编制程序:“下面这些会带来好处:口中的甜味、情欲亢进、适中的温度、微笑的小孩等。而下面这些会带来不快:各种痛苦、恶心、空空的肚皮、哭叫的小孩等。如果你碰巧做了某件事情之后便出现了不愉快的情况,切勿再做这种事情;在另一方面,重复做为你带来好处的任何事情。”这样编制的程序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大大削减必须纳入原来程序的那些详尽的规则,同时可以应付事先未能预见到其细节的环境变化。在另一方面,基因仍然有必要做出某些预测。在我们列举的例子中,基因估计吃糖和交配可能对基因的生存有利,在这一意义上,口中的甜味以及情欲亢进是“有益的”。但根据这个例子,它们不能预见到糖精和自慰也可能为它们带来满足。它们也不能预见到,在我们这个糖多得有点反常的环境里,糖吃得过多的危险性。
学习战略已应用于计算机下棋的某些程序中。计算机和人对弈或和其他计算机对弈时,这些程序确实能不断得到改善。尽管它们备有一个规则和战术库,但它们的决定程序里也带有一个预先纳入的小小的随机趋向。它们把以往的种种决定记录下来,每当赢得一局时,它们就稍微增加为这局棋带来胜利的战术的权重,以便计算机下次再度采用同样战术的可能性增加一些。
预测未来的一个最有趣的方法是模拟。一位将军如果想知道某一项军事计划是否比其他可供选择的计划来得优越,他就面临做出预测的问题。天气、部队的士气以及敌人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都是未知数。如果想知道这个计划是否切实可行,一个办法是把该计划试行一下,看看其效果如何。然而,要把所有想象得出的计划都试行一下是不可取的,因为愿意“为祖国”献身的青年毕竟有限,而各种可能的计划实在多得很。进行与假想敌人交锋的演习也可以考验各种计划的实践性,这要比真刀真枪地干一下好。演习可以采取“北国”与“南国”全面交战的方式,使用的是空炮弹。但即使是这样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物资。比较节约一些的办法是用玩具士兵和坦克在大地图上移来移去进行演习。
近年来,计算机已肩负起大部分模拟的职能,不仅在军事战略方面,而且在诸如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必须对未来做出预测的一切领域。它使用的是这样的技术:在计算机内建立一个世界上某种事物的模型。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你揭开计算机的盖子,就可以看到一个和模拟对象相同的微型模仿物。在下棋的计算机里,记忆装置内没有任何看得出是棋盘以及马和卒各就各位的“形象”,有的只是代表棋盘以及各种棋子位置的一行行电子编码。对我们来说,地图是世界某一部分的平面缩影。在计算机里面,地图通常是以一系列城镇和其他地点的名字来代表的。每个地点附有两个数字——它的经度和纬度。计算机实际上如何容纳它这个世界的模型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容纳的形式允许它操纵这个模型进行操作和试验,并以计算机操作员能够理解的语言汇报运算的结果。通过模拟技术,以模型进行的战役可以得出胜负,模拟的班机可以飞行或坠毁,经济政策可以带来繁荣或崩溃。无论模拟什么,计算机的整个运算过程只需实际生活中极小的一部分时间。当然,这些反映世界的模型也有好坏之分,而且即使是上好的模型也只能是近似的。不管模拟得如何逼真,计算机也不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全部实际情况,但好的模拟肯定远胜于盲目的试验和误差。我们本来可以把模拟称为代替性的“试验和误差”,不幸的是,这个术语早被研究老鼠心理的心理学家占用了。
如果模拟是这样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设想生存机器本该是首先发现这个办法的,毕竟早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前,生存机器就已经发明了人类工程学的许多其他方面的技术:透镜和抛物面反射镜、声波的频谱分析、伺服控制系统、声呐、输入信息的缓冲存储器以及其他不胜枚举的东西。这些技术都有长长的名字,其具体细节这里不必赘述。模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我看来,如果你自己要做出一个困难的决定,而这个决定牵涉到一些将来的未知量,你也会进行某种形式的模拟。你设想在你采取各种可供选择的步骤之后将会出现的情况。你在大脑里建立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并不是世上万物的缩影,它仅仅反映出依你看来是有关的范围内有限的一组实体。你可以在心目中看到这些事物的生动形象,或者看到并操纵它们已经概念化了的形象。无论怎样,你的大脑里不会出现一个实际上占据空间的、反映你设想的事物的模型。但和计算机一样,你的大脑怎样表现这个模型的细节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大脑可以利用这个模型来预测可能发生的事。那些能够模拟未来事物的生存机器,比只会在实际的试验和误差的基础上积累经验的生存机器要棋高一筹。问题是实际的试验既费时又费精力,明显的误差常常带来致命的后果,模拟则既安全又迅速。
模拟能力的演化似乎最终导致了主观意识的产生,在我看来,这是当代生物学所面临的最不可思议的奥秘。没有理由认为电子计算机在模拟时是具有意识的,尽管我们必须承认,有朝一日它们可能具有意识。意识的产生也许是由于大脑对世界事物的模拟已达到如此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至于把它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 *17 显然,一个生存机器的肢体必然是构成它所模拟的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可以假定,出于同样的理由,模拟本身也可以视为被模拟的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自我意识”可能是另外一种说法,但我总觉得这种说法用以解释意识的演化是不能十分令人满意的,部分原因是它牵涉到一个无穷尽的复归问题——如果一个模型可以有一个模型,那么为什么一个模型的模型不可以有一个模型呢……
不管意识引起了哪些哲学问题,就本书的论题而言,我们可以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也就是说,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主人即基因那里解放出来,变成有执行能力的决策者。大脑不仅负责管理生存机器的日常事务,它也获得了预测未来并做出相应安排的能力。它甚至有能力拒不服从基因的命令,例如拒绝生育它们的生育能力所容许的全部后代。但就这一点而言,人类的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我们在下面将谈到这个问题。
这一切和利他行为、自私行为有什么关系呢?我力图阐明的观点是,动物的行为,不管是利他的还是自私的,都在基因控制之下。这种控制尽管只是间接的,但仍然是十分强有力的。基因通过支配生存机器和它们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对行为施加其根本影响。但此后怎么办,则由神经系统随时做出决定。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并在决策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和计算机类比以及和人类如何做出决定进行类比确实很有意思。但我们必须回到现实中来,而且要记住,事实上进化是一步一步通过基因库内基因的差别性生存来实现的。因此,为使某种行为模式——利他的或自私的——能够演化,基因库内“操纵”那种行为的基因必须比“操纵”另外某种行为的、与之匹敌的基因或等位基因有着更大的存活可能性。一个操纵利他行为的基因 *18 指的是对神经系统的发展施加影响,使之有可能表现出利他行为的任何基因。我们有没有通过实验取得证据表明利他行为是可遗传的呢?没有。但这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对任何行为进行遗传学方面的研究。还是让我告诉你们一个研究行为模式的实例吧!这个模式碰巧并不带有明显的利他性,但它相当复杂,足以引起人们的兴趣。这是一个说明如何继承利他行为的典型例子。
蜜蜂中有一种叫腐臭病(foul brood)的传染病。这种传染病会侵袭巢室内的幼虫。养蜂人驯养的品种中有些品种比其他品种更易于感染这种病,而且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各品系之间的差异证明原因是它们行为上的不同。有些俗称卫生品系的蜜蜂 *19 能够找到受感染的幼虫,把它们从巢室里拉出来并丢出蜂房,从而迅速地扑灭流行病。那些易感染的品系之所以易于染病,正是因为它们没有这种杀害病婴的卫生习惯。实际上这种卫生行为是相当复杂的。工蜂必须找到每一患病幼虫所居住的巢室,把上面的蜡盖揭开,拉出幼虫,把它拖出蜂房门,并弃之于垃圾堆上。
由于各种理由,用蜜蜂做遗传学实验可以说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工蜂自己一般不繁殖,因此你必须以一个品系的蜂后和另外一个品系的雄蜂杂交,然后观察养育出来的子代工蜂的行为。罗森布勒(W. C.Rothenbuhler)所做的实验就是这样进行的。他发现第一代子代杂交种的所有蜂群都是不卫生的:它们亲代的卫生行为似乎已经消失,尽管事实上卫生行为的基因仍然存在,但这些基因已变成隐性基因了,像人类遗传蓝眼基因一样。罗森布勒后来以第一代的杂交种和纯粹的卫生品系进行“回交”(当然也是用蜂后和雄蜂),这一次他得到了绝妙的结果。子代蜂群分成三类:第一类表现出彻底的卫生行为,第二类完全没有卫生行为,而第三类是折中的。第三类蜜蜂能够找到染病的幼虫,揭开它们的蜡蜂巢的盖子,但只到此为止,它们并不扔掉幼虫。据罗森布勒的猜测,蜜蜂的基因库可能存在两种基因,一种是进行揭盖的,另一种是扔幼虫的。正常的卫生品系两者兼备,易受感染的品系则具有这两种基因的等位基因——它们的竞争对手。那些在卫生行为方面表现为折中的杂交种,大概仅仅具有揭盖的基因(其数量是原来的两倍)而不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罗森布勒推断,他在实验中培育出来的,显然完全是不卫生的蜂群里可能隐藏着一个具有扔幼虫的基因的亚群,只是由于缺乏揭盖基因而无能为力罢了。他以非常巧妙的方式证实了他的推断:他自己动手把蜂巢的盖子揭开。果然,蜡盖揭开之后,那些看起来是不卫生的蜜蜂中有一半马上表现出完全正常的把幼虫扔掉的行为。
这段描述说明了前面一章提到的若干重要论点。它表明,即使我们对把基因和行为连接起来的各种胚胎因素中的化学连接一无所知,我们照样可以恰如其分地说“操纵某种行为的基因”。事实上,这一系列化学连接可以证明行为甚至包括学习过程。例如,揭盖基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可能是因为它首先让蜜蜂尝到受感染的蜂蜡的味道。就是说,蜂群会发觉把遮盖病虫的蜡盖吃掉是有好处的,因此往往一遍又一遍地这样做。即使基因果真是这样发挥作用的,只要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揭盖活动,而不具有这种基因的蜜蜂不这样做,那么,我们还是可以把这种基因称为“揭盖”的基因。
其次,这段描述也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基因在对它们共有的生存机器施加影响时是“合作的”。扔幼虫的基因如果没有揭盖基因的配合是无能为力的,反之亦然。不过遗传学的实验同样清楚地表明,在贯穿世代的旅程中,这两种基因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就它们的有益工作而言,你尽可以把它们视为一个单一的合作单位,但作为复制因子,它们是两个自由的、独立的行为者。
为了进行论证,我们有必要设想一下“操纵”各种不大可能的行为的基因。譬如我说假设有一种的“操纵向溺水的同伴伸出援手的行为”的基因,而你却认为这是一种荒诞的概念,那就请你回忆一下上面提到的卫生蜜蜂的情况吧。要记住,在援救溺水者所涉及的动作中,如综合了一切复杂的肌肉收缩,感觉整合,甚至有意识的决定,等等,我们并不认为基因是唯一的一个前提因素。关于学习、经验以及环境影响等是否与行为的形成有关这个问题我们没有表达意见。你只要承认这一点就行了: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时在许多其他的主要基因在场,以及各种环境因素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一个基因,凭其本身的力量比它的等位基因有更大的可能促使一个个体援救溺水者。这两种基因的差别归根结底可能只是某种数量变数的差异。有关胚胎发育过程的一些细节尽管有趣,但与进化的种种因素无关。洛伦茨明确地阐明了这一点。
基因是优秀的程序编写者,它们为自身的存在编写程序。生活为它们的生存机器带来种种艰难险阻,在对付这一切艰难险阻时,这个程序能够取得多大成功就是判定这些基因优劣的根据。这种判断是冷酷无情的,关系到基因的生死存亡。下面我们将要谈到以表面的利他行为促进基因生存的方式。但生存机器最关切的显然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为生存机器做出各种决定的大脑也是如此。属同一“群体”的所有基因都会同意将生存和繁殖放在首位,因此各种动物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并捕获食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吃掉,避免罹病或遭受意外,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保护自己,寻找异性伴侣并说服它们同意交配,并将一些和它们享有的相似的优越条件赋予它们的后代。我不打算列举很多例子——如果你需要一个例证,那就请你下次仔细观察一下你看到的野兽吧,但我却很想在这里提一下一种特殊的行为,因为我们在下面谈到利他行为与自私行为时必须再次涉及这种行为。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概括性地称为联络(communication)。 *20
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生存机器对另一个生存机器的行为或其神经系统的状态施加影响的时候,前者就是在和后者进行联络。这并不是一个我打算坚持为之辩护的定义,但对我们目前正在探讨的一些问题来说,这个定义是能够说明问题的。我所讲的影响是指直接的、偶然的影响。联络的例子很多:鸟、蛙和蟋蟀的鸣唱,狗的摇动尾巴和竖起长颈毛,黑猩猩的“露齿而笑”,人类的手势和语言等。许许多多生存机器的行动,通过间接影响其他生存机器的行为,来提高其自身基因的利益。各种动物千方百计地使这种联络方式取得成效。鸟儿的鸣唱使人们世世代代感到陶醉和迷惘。我在前面讲过的座头鲸的歌声表达出更为高超的意境,同时也更迷人。它的音量宏大无比,可以传到极其遥远的地方,音域广阔,从人类能够听到的亚音速的、低沉的隆隆声到超音速的、短促的刺耳声。蝼蛄之所以能发出洪亮的歌声,是因为它们在泥土中精心挖成双指数角状扩音器一样的土穴,在里面歌唱,唱出的歌声自然得到放大。在黑暗中翩翩起舞的蜂群能够为其他觅食的蜂群准确地指出前进的方向以及食物在多远的地方可以找到。这种巧妙的联络方法只有人类的语言可以与之媲美。
动物行为学家的传统说法是,联络信号的逐步完善对发出信号者和接收信号者都有益。譬如说,雏鸡在迷途或受冻时发出的尖叫声可以影响母鸡的行为。母鸡听到这种吱吱啁啁的叫声后通常会应声而来,把小鸡领回鸡群。我们可以说,这种行为的形成是由于它为双方都带来好处:自然选择有利于迷途后会吱吱啁啁叫的雏鸡,也有利于听到这种叫声后随即做出适当反应的母鸡。
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其实无此必要),我们可以认为雏鸡叫声之类的信号具有某种意义或传达了某种信息。在这个例子里,这种呼唤声相当于“我迷路了!”我在第1章中提到的小鸟发出的报警声传递了“老鹰来了!”这一信息。那些收到这种信息并随即做出反应的动物无疑会得到好处。因此,这个信息可以说是真实的。可是动物会发出假的信息吗?它们会说谎吗?
动物说谎这种概念可能会令人误解,因此我必须设法防止这种误解的产生。我曾经出席过比阿特丽斯(Beatrice)和加德纳(Allen Gardner)主讲的一次讲座,内容是关于他们所训练的遐迩闻名的“会说话的”黑猩猩华舒(“她”以美国手语表达思想。对学习语言的学者来说,“她”的成就可能引起广泛的兴趣)。听众中有一些哲学家,在讲座结束后举行的讨论会上,对于华舒是否会说谎这个问题他们费了一番脑筋。我猜想,加德纳夫妇一定有些纳闷,为什么不谈谈其他更有趣的问题呢?我也有同感。在本书中,我所使用的“欺骗”“说谎”等字眼只有直截了当的含义,远不如哲学家们使用的那么复杂。他们感兴趣的是有意识的欺骗,而我讲的仅仅是在功能效果上相当于欺骗的行为。如果一只小鸟在没有老鹰出现的情况下使用“鹰来了”这个信号,从而把它的同伴都吓跑,让它有机会留下来把食物全都吃掉,我们可以说它是说了谎的。我们并不是说它有意识地去欺骗,我们所指的只不过是,说谎者在牺牲其同伴的利益的情况下取得食物。其他小鸟之所以飞走,是因为它们在听到说谎者报警时做出在真的有鹰出现的情况下的那种正常反应而已。
许多可供食用的昆虫,如前一章提到的蝴蝶,为了保护自己而模拟其他味道恶劣的或带刺的昆虫的外貌。我们自己也经常受骗,以为有黄黑相间条纹的食蚜蝇就是胡蜂。有些苍蝇在模拟蜜蜂时更是惟妙惟肖。食肉动物也会说谎,琵琶鱼在海底耐着性子等待,将自己隐蔽在周围环境中,唯一暴露出来的部分是一块像虫一样蠕动着的肌肉,它挂在鱼头上突出的一条长长的“钓鱼竿”末端。小鱼游近时,琵琶鱼会在小鱼面前抖动它那像虫一样的诱饵,把小鱼引到自己隐而不见的嘴巴旁。大嘴突然张开,小鱼被囫囵吞下。琵琶鱼也在说谎,它利用的是小鱼喜欢游近像虫一样蠕动着的东西的习性。它在说,“这里有虫”,任何“受骗上当”的小鱼都难逃被吞掉的命运。
有些生存机器会利用其他生存机器的性欲。蜂兰花(bee orchid)会引诱蜜蜂去和它的花蕊交配,因为这种兰花活像雌蜂。兰花从这种欺骗行为中得到的好处是花粉得到传播,因为一只分别受到两朵兰花欺骗的蜜蜂必然会把其中一朵兰花的花粉带给另外一朵。萤火虫(实际上是甲虫)向配偶发出闪光来吸引它们。每一物种都有其独特的莫尔斯电码一样的闪光方式,这样,不同萤火虫种群之间不会发生混淆不清的现象,从而避免有害的杂交。正像海员期待发现某些灯塔发出的独特闪光模式一样,萤火虫会寻找同一物种发出的密码闪光模式。
Photuris
属的萤火虫雌虫“发现”,如果它们模拟
Photinus
属的萤火虫雌虫的闪光密码,它们就能引来
Photinus
属的萤火虫雄虫。
Photuris
属的雌虫就这样做了。当一只
Photinus
属的雄虫受骗接近时,雌虫就不客气地把它吃掉。说到这里,我们自然会想起与此相似的有关塞壬
和洛勒莱
的故事,但英国西南部的康沃尔人却会回想起那些为打劫而使船只失事的歹徒,后者用灯笼诱船触礁,然后劫掠从沉船中散落出来的货物。
每当一个联络系统逐渐形成时,这样的风险总会出现:某些生物利用这个系统来为自己谋私利。由于我们一直受到“物种利益”这个进化观点的影响,因此我们自然首先认为说谎者和欺骗者是属于不同的物种的:捕食的动物、被捕食的动物、寄生虫等等。然而,每当不同个体的基因之间发生利害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说谎、欺骗等行为以及用于自私的目的的联络手段等情况。这包括属于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我们将会看到,甚至子女也会欺骗父母,丈夫也会欺骗妻子,兄弟俩也会相互欺骗。
有些人相信,动物的联络信号原来是为了促进相互的利益而发展的,只是后来为坏分子所利用。这种想法毕竟是过于天真。实际的情况很可能是:从一开始,一切的动物联络行为就掺有某种欺诈的成分,因为所有的动物在相互交往时至少要牵涉某种利害冲突。我打算在下面一章介绍一个强有力的观点,这个观点是从进化的角度来看待各种利害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