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1月的某个星期天,我独自坐在彭萨科拉第一浸信会教堂后方的板凳上。主日礼拜已接近尾声。教会牧师罗杰斯博士(Dr.Wallace Roland Rogers)走下讲坛,来到中央走道上,举起双手,掌心向上,开始吟诵“邀请词”(Invitation):
你们还不来吗?基督在召唤,基督是我们的朋友;
让我们一块儿与他同喜,与他同悲,一块儿领受永生。
在他以各种不同音调,重复吟诵唱诗班领诵词的当儿,一首熟悉的赞美诗曲调从他身后的风琴中响起,恰如其分地增强了它的效果。会众不需要唱出歌词,歌词已铭刻在每一位重生的浸信会信徒心中。歌词和经文一样受人喜爱,它教给我们基督福音的痛苦与救赎:
各各他山岭上,矗立古旧十架,
是羞辱与痛苦记号;
神爱子主耶稣,为我们被钉死,
这十架是我最爱最宝。
故我爱高举主十字架,愿将世上虚荣全放下,
我一生要背负十字架,到那天可换公义冠冕。
在我眼中,罗杰斯是个十分高贵、友善的40多岁的中年人,有张直率的脸,戴着金边眼镜,脸上挂着扶轮社(Rotary Club)社长轻快的笑容。他是彭萨科拉小区的领袖;同时,因为在战争最初几个月领导宗教团体,他在附近的海军航空兵基地也享有盛名。他是这里教会的创办人之一。对于年轻人来说,他是热诚但严格讲求信仰的朋友、对抗酗酒及赌博合法化的斗士;而且当年种族歧视风行各地时,他的观念却进步得令人惊讶。他代表佛罗里达西北区,积极参与南方浸信会的全国性事务。他的布道和演讲充满了睿智与机敏。
这天上午就和往常一样,布道于上午11点钟开始。唱诗班和浸信会会众也一如往常,起立唱诵赞美诗《赞美上帝,万福之源》( Praise God from whom all blessings flo )。罗杰斯念诵一段祷告,然后我们再唱另一首赞美诗。全体坐下之后,牧师宣布教区新闻和教会事务,以及请会众代祷的生病者名单。接着会众合唱第二首赞美诗,然后欢迎宾客。在风琴音乐伴奏下,执事人员沿着走廊收取信徒的捐献。接着唱诗班献唱,而后是由女高音独唱《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歌声纯净动人。诗歌抓住了救赎的中心论调:“初信之时即蒙恩惠,真是何等宝贵。”
最后,罗杰斯起身讲道,并且依照惯例,先朗诵一段《圣经》里的经文:
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
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
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
这段话引自《圣经》中《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0节。朗诵完毕后,他讲了一则小故事,和往常一样,语调略带幽默。这天他讲的是两名农家青年上大城市报到当兵的故事。他们按照老习惯,天没亮就起床,结果只能狼狈地徘徊在高楼大厦间空荡荡的街道上,找不到人来问路。其中一个男孩开口说:“你说,他们这么一大早全都上哪儿去了呢?”
听众都会心地笑了起来。罗杰斯的讲道很个性化,而且往往能联系世俗社会。现在,我们都放松了心情,友善地相视一笑。罗杰斯停顿了一会儿,态度转趋严肃。用上面那段《哥林多后书》的经文以及小故事作为开头,他开始正式讲道。
他缓缓地说,我们美国人就像那两个男孩一样,或许是个性单纯的人,但是我们一定会赢得胜利。因为,这个国家是建立在看重上帝和基督徒的信心上,是建立在不畏横逆的拓荒者勇气上,同时也是建立在甘为彼此牺牲的意愿之上。只要理由正当,只要心中真有基督,就没有任何人能阻挡我们。个性单纯的人放下一切,放弃所有的物欲,为了基督之名,甘愿忍受死亡的痛苦——而这就是信徒当走的路。他们不是强大的罗马帝国统治者,也不是耶路撒冷城内富有的撒都该派信徒(Sadducee,犹太教中的一个教派,不相信灵魂不灭,也不相信天使存在)。他们没有刀剑,没有权力,但他们能改变世界!他们以孩童般的赤子之心服侍上帝。
耶稣曾经说过:“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而且耶稣还说过:“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此外,耶稣还一遍又一遍地训示我们:“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
现在又到了邀请、呼唤那些尚未得救或希望加强基督信仰的人的时候。许多人纷纷起身响应,走上走廊。他们和牧师握手,拥抱,然后转身和会众一同祈祷。他们的眼中闪动着泪光。14岁的我也在其中,我已有所准备,并且也能够自己做出这一重大决定。唱诗班高歌《在花园中》(In the Garden),曲调甜美悠扬:
他和我同行又和我谈心,
并对我说我属于他,
我们同在时情景真甘美,
没有别人能领会。
新教福音派从来不浪费时间讲哲理,直接诉诸心灵,把质朴的基督故事所展现的力量表现为一个神话般的过程。在世间的痛苦和屈辱中,灵魂能借由与神性相联结而获得救赎,然后就可以进入天堂,得享永生。
教条和礼仪都不重要,唯有信念最重要。耶稣永远在灵魂里与你同在,他随时准备安慰你。在命定的日子里,他将会以血肉之躯归来。这天不会让人等太久,说不定在我们有生之年就会到来。我们的主是团契关系的化身,是完美的、永恒的族长。他说,让小孩子来我这里,不要阻挡他们。他是三位一体的上帝与我们亲近的那一位。
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须自己寻求主,而这必须是出于自由意志的,并且他们借由阅读《圣经》以及与其他早已获得上帝恩典的人相互交流,来得到指引。南方浸信会不设主教,牧师能做的只是劝告和引导。聚会信徒自己担负起神职人员的工作。他们要学习引经据典,用所谓锡安(Zion)的语言来讲道。
这样的礼拜将信徒的道德观编集在一起,使得舆论对正直和正义的评价清楚明确。然而,礼拜的功能远不只这些,凡是不能体会这层额外境界的人,总免不了低估宗教信仰。礼拜能抓住“力量”,它就像一面凸透镜,像聚集光线般把会众对宗教的信心集中在一个白热焦点上——被耶稣基督所拯救,与主合而为一,而后获得重生。
我能在这样的信仰中成长,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今,全美国有1 500万名浸信会信徒,人数仅次于天主教徒。事实上,就算追溯到19世纪中期(该教派成立于1845年),我的祖先也全都是南方浸信会信徒。他们全都居住在亚拉巴马州或佐治亚州,也就是基督教基要派的“圣经带”(Bible Belt)。这是当地最活跃的宗教。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楚记得6岁上主日学校(Sunday School)时的情形。地点就在彭萨科拉第一浸信会教堂,时间是在主日礼拜开始之前,我们学习唱诵令人振奋的副歌:
基督精兵前进,齐向战场走,
十架旌旗高举,引领在前头。
1937年,当我离开湾岸军校后,我的宗教训练进入了崭新境界。那年我8岁,父母已经离婚。我的监护权归母亲,我和她的关系依然非常亲近,但是离婚使得她顿失依靠。彭萨科拉仍然笼罩在经济大萧条的阴影中,生活非常艰难。我的母亲找到一份秘书的工作,但是薪水相当低。而且,她花了好多年才获得更多的训练及经验,换到一份比较好的工作。离婚后第一年,母亲把我托付给一位令人放心的亲友照顾。
她的名字叫作劳布(Belle Raub),和丈夫(他是退休木匠)一起生活在彭萨科拉的东李街(East Lee Street)上。没多久,我开始喊她劳布妈妈。她是个大块头、大胸脯的女人,年近60岁。她不化妆,喜欢穿印花布长衫,戴着一条挂有美洲豹爪坠饰的项链,令我着迷不已。我对它有问不完的问题:你从哪里弄来的?哪里可以找到美洲豹?它们都在干什么?这些陆上的怪兽!
劳布妈妈真是百分百的好老太太。她总是兴高采烈地在屋里忙进忙出。从早晨我起床之前,一直忙到晚上我就寝之后,莳花拔草,清扫煮饭,再不然就是拿着钩针编织带轮辐图案的床罩,送给亲朋好友或邻居。她很关注我的每项需求,同时也非常仔细地倾听我诉说从前的每一个经历——那些我认为够漫长且很有意义的经历。我在懂礼貌和守纪律方面都不曾令她操心,湾岸军校已经关照过这些了。
劳布妈妈在门廊边造了一圈小花园,种植一些美化环境的植物。我开始尽可能学会所有她教我的东西。我发觉生物世界迷人至极:前门廊边的地上栽种着象耳芋头,叶子有小餐桌般大小;靠近街边的柿子树结出了果实;劳布家屋后那块空地上,土耳其栎长成了一片小森林。劳布家周遭的种种以及邻近的街坊,都是我热切探索的目标,再也不必受军校全天24小时纪律的约束。
我养了一只黑猫,同时也在后院开垦了属于我的小花园。在一处软沙土附近,我开工挖地道,打算一路挖到中国或其他通得到的地方去。但这项计划始终没能达成。我在早餐时间学习如何炒玉米;劳布妈妈非常纵容我,不只是这件事,其他事也都一样。劳布老爹有爱喝酒的老毛病,时不时就要被老婆责备一番。劳布老爹也相当慈祥,只不过有点儿粗鲁和漫不经心。
那年秋天我进入附近的阿格尼丝·麦克雷诺兹小学(Agnes McReynolds Elementary School)就读。从劳布家屋后空地往外走,向西走一个街口,就是学校的位置。每天我都用锡盒装一份三明治和一根香蕉,带到学校当午餐。奇怪的是,每到中午我总是发觉香蕉被挤扁了,香蕉肉渗出外皮,流得满盒底都是。
刚入学没多久,老师就认定我的成绩非常好,不该留在三年级,于是安排我接受笔试,然后让我跳级上四年级。对我而言,这项决策真是一项天大的错误。我的身材在同龄孩童当中,原本已经算小的了,如此一来,我就变得更加害羞和内向。在此后的学校生涯里,我都注定要当班上的小矮个儿。四年后,当我升上墨菲高中(Murphy High School)时,我竟然是全校唯一还穿短裤的男生。我赶紧换上当时正流行的褐色灯芯绒七分裤——一种当你走路时裤管会互相摩擦,吱吱作响的裤子。
劳布妈妈是卫理公会的信徒,而非浸信会信徒。这一点意味着她和劳布老爹每星期天得先把我送到第一浸信会教堂之后,才能去参加礼拜——属于比较安静、传播福音较少的那一种。然而,置身于严苛的卫理公会里,劳布妈妈实在是不折不扣的狂热道德主义者。抽烟、喝酒、赌博在她眼中都是天大的罪孽。
无疑,她非常了解我父亲十分热衷于这些恶习。她要求我立誓今生绝不向这些诱惑低头,我很开心地同意了,做到这点没什么困难。8岁大的男生除了偶尔用弹珠来赌一赌掷刀游戏的胜负之外,不大容易犯下什么罪行。从那以后近60年,除了用餐时偶尔来杯佐餐酒或啤酒外,我一直谨守诺言。这倒不是因为虔诚的关系,主要是因为我对这些玩意儿根本没多大兴趣。此外,可能还有另一个比较中肯且贴近内心的因素,那就是我父亲由于酗酒的关系,后来生活每况愈下,我看在眼里,只有无助的绝望感。
劳布妈妈是位内心坚定、怀有神秘思想的女人,热衷于追求神圣的境界。她告诉我一则故事,是关于一名信仰虔诚的友人期望能通过祷告与耶稣结合的过程。有一天,这名友人虔敬地抬头仰望,结果看到房间内有一束异光,据说是上帝显灵的迹象。
“出现在房间里什么地方?”我插嘴问。
“这个嘛,角落里。”
“角落的哪里?”
“嗯……角落的上方,靠近天花板的地方。”
我的思绪奔腾了起来。劳布妈妈的朋友看到上帝了!又或者,起码她看到了上帝显灵。所以说,她必定是受神拣选的人物。这束异光也许就是所有事物的答案,不论是哪一方面的事物。这就是圣杯啊!
于是,从那之后的无数个黄昏,我祈祷得又长又卖力,眼角还不时地四处乱瞄,想确定一下房子里是否已经出现那种异光,或是其他的变化。但是,什么事都不曾发生。我自忖不够格让上帝进入我的生命,至少眼前是这样。我必须等待,也许要等到再长大一点儿的时候。
那一年学期结束后,我搬离了劳布家,这一次是搬去和爸爸同住。我对异光的兴致不再那么高了,也许是(我实在记不大清楚)因为我根本不再相信有那种异光。但是,我从未失去对上帝的信心,我相信很快他就会降临到世上。
1943年秋天,我年满14岁,又要搬回劳布家寄住一年。我的年龄已经大到足以自己做决定,究竟是否要受浸信礼以获得重生。没有人来劝我这样做,我也可能还要等上好几年,才会因每周圣坛的召唤而感动。然而,某天傍晚,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劳布妈妈和我一起步行到我当初念书的小学参加福音音乐会,演出者是巡回公演的男高音歌手。我已经忘了当天到底有哪些曲目,但是其中有一首曲子,节奏庄重,曲调沉郁,深深撼动了我的心。这首并不悦耳的曲子使听众沉浸在圣灵降临节的气氛中:
当我主受难,你是否在场?
当我主受难,你是否在场?
啊!有时想起就不禁战栗,战栗,战栗。
当我主被钉,你是否在场?
虽说我还是个躁动不安、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但是我被这首悲剧性的召唤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渴望做些重大决定。在情感上,我觉得仿佛失去了一位父亲,然而眼前却有另一个可以挽回的救赎机会,那就是与基督的神秘结合——只要你相信,只要你真的打心底里相信。而我那时非常确信,我已经到了接受浸信礼的时候。
穿上星期天的礼拜服,在劳布妈妈的陪伴下,我前往第一浸信会教堂拜访罗杰斯,告诉他我的决定,并选择受洗的日期。一个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拜访大教堂的牧师,并不是常有的事情。踏进罗杰斯办公室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相当紧张。他从办公桌后面站起身来欢迎我们。
他穿着一身运动服,而且“还正在抽雪茄”。抽雪茄!他以非常友善、轻松的方式,恭贺我下定了决心,然后我们一同挑选了受洗的日期。我填写申请表的时候,他在一旁观看,同时继续抽他的雪茄。劳布妈妈对于罗杰斯逾矩的行为只字未提,无论当时还是日后,但是我很清楚她心里会怎么想。
1944年2月,在某个主日黄昏,我站在讲坛后的小房间里,和其他信徒排在一起。在会众的注视之下,我们一个个鱼贯出列,走到会堂前方唱诗班阁楼里一个水深及胸的大水池处,与负责浸信礼的牧师会合。我在内衣裤外罩上一件袍子。轮到我时,罗杰斯念诵浸信词,然后将我的身体往后扳,让我往后仰躺,直到全身(包括头部)完全浸在水面以下为止。
事毕,等我擦干身体,重新回到会众之中后,我开始想到,这整个受浸仪式的过程多么物质化,多么平凡,就和1943年我们在彭萨科拉海水浴场所做的没两样。穿上泳装,跳进水里,先让脚趾在水底踩一会儿烂泥,之后再开始朝水面踢水。
在受洗时,我觉得有点儿发窘和不自在。难道这整个世界全都如此物质化吗?我忧虑地想起罗杰斯那身随便的穿着,以及那根雪茄。
在某处有某样小小的东西开始碎裂了。原来我手里握了一颗精巧、完美的圆形宝石,如今,在某种特定的光线下翻开来一看,我发觉上面竟有一条致命的裂纹。
信心坚定的人或许会说,这是因为我从未真正认识圣恩,从未拥有过它;但是他们错了。事实上,我曾经找到它又放弃了。接下来的岁月,我逐渐远离教堂。但是大体上而言,在我心底越来越相信那束异光以及那条道路,只是我转向其他事物寻求圣恩。等到我17岁进大学那年,我已全神贯注在博物学上面,其他的事情几乎一概不想。我对科学深深着迷,因为它可以作为解释物质世界的途径,而物质世界在我看来则越来越像是整个世界。简单地说,我仍然企望圣恩,但是我的根牢牢扎在了尘世中。
在青春期末期,《阿罗史密斯》( Arrowsmith )、《海狼》( The Sea Wolf )以及《马丁·伊登》( Martin Eden )中的主角,个个都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人物。我读了苏联农业学家李森科(Trofim D. Lysenko)所著的《遗传及其变异》( Heredity and It’s Variability )。读完之后,我在高中科学课堂上很兴奋地写了一篇短文。“想想看,”我胡扯道,“假如李森科说得没错,生物学家将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遗传性质!他当然一定是对的,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传统的遗传学家忙着挺身反对他?”当然,李森科的理论已被证明是不折不扣的伪科学,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并不真的在意,反正我已尝到了知识分子反叛的甜美果实。
对于核能的威力和神秘,我也感到很震惊。奥本海默(Robert Oppenheimer,原子弹之父)是我心目中另一位远去的科学英雄人物。我特别记得《生活》( Life )杂志上曾刊登过他的照片,当时他戴着平顶卷边圆帽,正在和格罗夫斯(Leslie Groves)将军说话,时间是第一次原子弹试爆之前,地点就在试爆区里。这简直就是普罗米修斯式的伟大胜利。
奥本海默是个身材瘦削的男人,而我则是个身材瘦削的男孩。他的外表就像我一样瘦弱,但是你瞧,他站在将军身边笑得多么轻松自在,而且两人之所以会比肩而立,也是因为这位物理学家掌握了“能将大自然最具威力的能源转化成为人所用”的神秘知识。
不久之后,也就是我念大学一年级期间,有人借给我一本在生物学者当中引起轰动的书,薛定谔(Erwin Schrödinger)写的《生命是什么?》( What Is Life ? )。这位著名的大科学家指出,生命完全是物理过程,生物学也完全可以用物理及化学上的理论来解析。想想看,解析原子的脑力劳动同样也能使生物学转型!我开始幻想成为薛定谔的学生,加入他那伟大的志业。
然后到了18岁读大二时,我读到恩斯特·迈尔(Ernst Mayr)写的《分类学和物种起源》( Systematics and the Origin of Species )。它称得上是现代进化理论的基石,是把遗传学和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结合起来的重要著作。迈尔的这本著作使薛定谔的观点在我心中更加强化。迈尔说明了自然界各种动植物的变异是循序渐进的,这一点可以由研究我们身边触手可及的大自然获得印证。
迈尔的书还告诉我,我可以通过早已熟知并热爱的生物,直接接触到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我不需要因为想进入科学殿堂,就千里迢迢投奔到薛定谔或迈尔的门下。
科学又成了一道新的亮光和研究方法。但是宗教究竟是怎么回事?圣杯以及那道能为生命增添圣洁意义、最纯洁祥和的异光,又是怎么一回事?关于宗教、道德箴言、仪典以及对永生的渴望等,一定也有合理而科学的解释。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宗教是人类情感永恒的源泉,不能把它当成迷信来废除,也不能用它来区分不同的世界。从一开始,我就不能接受科学和宗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的说法,这种说法认为,这两个领域里的问题和答案在本质上有差异。我接受的想法是:必须把宗教当成物质程序来加以解析,自下而上,从原子到基因,再到人类的心灵。宗教必须被容纳在那唯一宏伟的人类自然意象之中。
我始终放不下这样的信念,坦白说,我甚至被连自己都不完全了解的情感所驱使和困扰。直到有一天,这份潜伏的情感在完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浮现了出来。那是在1984年1月老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Sr.,黑人人权牧师马丁·路德·金的父亲)拜访哈佛大学的时候。
邀请他的是致力于改进大学内种族关系的基金会。负责人康特(Allen Counter)是我的老朋友,也是南方浸信会信徒,背景和我类似。他邀请我参加由这位民权领袖殉道者之父主持的礼拜,之后又加入了接待会里的一个小组。
这是我40年来头一回参加新教徒礼拜,地点在哈佛大学纪念教堂(Harvard’s Memorial Church)。金牧师发表了平静但十分激励人心的讲演,内容穿插了《圣经》经文以及道德准则。他省略掉圣坛召唤这一节——毕竟这里是哈佛大学。然而,当礼拜接近尾声,由哈佛大学黑人学生组成的唱诗班开唱时,我很惊讶地听到他们唱出一首古老的混声合唱福音曲,专业程度远胜过我年少时在教堂听过的任何一次演出。更令我惊讶的是,聆听的当儿,我竟然悄悄地落下了眼泪。他们是我的同胞,我心中这样想,是我的同胞!
在我灵魂深处,究竟还蕴藏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