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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皮肤科感染管理制度

一、皮肤科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手术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

2.手术室应设有工作人员出入通道、患者出入通道,物流做到洁污分开,流向合理。

3.为传染病患者或者其他需要隔离的患者实施手术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和手术后物品、环境的消毒工作。

4.手卫生设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符合外科手卫生设施与外科手消毒的要求。

5.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6.环境卫生学管理、医务人员操作过程管理符合原卫生部《手术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要求。

7.手术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和敷料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手术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无菌物品存放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域内。

(2)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无菌物品及器械使用前,应当检查外包装完整性和灭菌用物有效期,包装不合格者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的物品或者肉眼可见明显污垢的器械、敷料、物品不得使用。

8.手术后的废弃物严格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9.患者手术前应做有关传染病筛查,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传染病患者或其他需要隔离患者的手术应安排在当日最后一台。手术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防护,且术毕按照传染病类型进行空气、物表等消毒处理。

10.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当对手术间空气、物表、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开启空气消毒机消毒30min。地面消毒采用400~7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 000~2 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连台手术之间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时清理。

11.每日将医护人员、患者使用过的拖鞋用1 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二、皮肤科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病房和治疗室、换药室、浴疗室、污物间、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布局合理,洁污分开,区域划分明确,标志清楚。

2.平行两床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3.科室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监控医师、监控护士。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在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下,认真开展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安排科内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科内人员学习,更新知识,树立防控医院感染的理念。

4.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潜在感染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1)患者的安置原则:感染与非感染患者分开,同类感染患者相对集中,特殊感染及传染病患者单独安置,病房应设置有一间备用隔离病房。

(2)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采用自然通风时,每日至少通风换气2次,每次至少30min。

(3)若需使用紫外线灯管进行空气照射消毒,需对紫外线灯管进行日常监测、强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4)病房地面应湿式清扫,每日1~2次,遇污染时即刻清洁消毒。

(5)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

(6)床头柜、床挡、床旁椅等每日清洁,保持干燥。患者出院后,进行终末消毒。

(7)各种物体表面如遇污染随时消毒。

(8)治疗室、病室、卫生间等处墩布严格分开,专区专用、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9)体温计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10)便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11)患者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床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的被服。

(12)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13)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传染性引流物、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4)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15)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6.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手卫生设施完善,手卫生的依从性好,医务人员掌握手卫生基本知识,洗手的方法正确,效果监测合格。

7.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

8.无菌用物管理

(1)无菌物品需存放于无菌物品柜内,按灭菌时间先后顺序放置,严格执行先灭菌先使用的原则,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物,以最小包装存放于无菌物品柜内。

(2)可重复使用的无菌物品应“一人一用一灭菌”,用毕送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清洗及灭菌。

(3)打开灭菌包前须检查指示胶带变色是否合格,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包内放置的化学指示卡变色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无菌包潮湿时不得使用。

(5)无菌物品包装破损不得使用。

9.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送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10.依照原卫生部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生素,治疗用药时积极查找病原菌、做药敏试验、减少经验用药。

11.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盛装,对本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分类目录正确分类,盛装达容器3/4满,扎口紧实严密,写好中文标签,病房与清运人员双方认真交接签字登记,清运人员专人专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地。

三、皮肤科换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

4.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5.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手卫生设施完善,手卫生的依从性好,医务人员掌握手卫生的基本知识,洗手的方法正确。效果监测合格。

6.无菌持物钳应干燥保存,每4h更换灭菌。

7.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8.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

9.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送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10.每日紫外线消毒两次,每次30min,紫外线灯管每周使用75%乙醇擦拭,每季度对紫外线灯强度进行监测。

11.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每日工作前、后清洁擦拭桌、椅等所有物体表面,遇污染随时消毒。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每月对空气、手、物表进行监测,每季度对消毒剂进行监测。

12.在诊疗过程中应实施标准预防,防护用物种类、数量符合工作需求,能正确使用。

13.医疗废物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分类盛装,交接登记,密闭运送,统一焚烧无害化处理。 dgBlgMILmYjo6cPTwReHB1V22V/5eeLs3yqtt3nzWaEZFUAul/MCt42rkReCKM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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