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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的电话直接打到我的办公室,说他有个朋友(雷蒙跟他提过我)邀请我在他临近阿尔及尔的滨海别墅里共度礼拜天。我说我乐意之至,但那天我打算跟女友一起过。雷蒙马上说她也在受邀之列。他朋友的妻子会欣然发现自己并不是这堆人里唯一的女性。

我想赶紧挂掉电话,因为老板不喜欢我们接城里打来的电话。但雷蒙央求我稍等一会儿,他说他本来可以晚上再转达这份邀请,但他想提前跟我说些别的事情。他先前那个情妇的哥哥和他的一群阿拉伯朋友成天在跟踪他。“如果今晚你回家时看见他在房子附近,就提醒我一声。”我答应了他。

隔了一小会儿,老板叫我过去,一开始我有些懊恼,以为他肯定要说少打电话、多工作。但其实跟这完全没关系。他说他想跟我讨论一个还在酝酿中的项目。他想听听我在这件事上的意见。他考虑在巴黎设立一个办事处,便于直接和大公司接洽生意,他问我是否愿意去那儿工作。这意味着我能住在巴黎,每年还有一段度假旅行的时间。“您还年轻,这看上去是您应该享受的生活。”我说是的,但就事论事,我觉得怎样都好。然后他问我是不是对改变自己的人生并不感兴趣,我回答说,人生不可能真正改变,实际上,每种人生的价值相差无几,现在的生活我也毫不厌倦。他看上去颇为不悦,说我总是答非所问,说我胸无大志,这对事业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我回去接着工作了。我觉得最好不要惹恼他,但我实在找不到改变生活的理由。仔细想想,我并没有不幸福。我还是个学生的时候,一度对职业生涯很有抱负。但当我不得不放弃学业时,我发现这种抱负压根无关紧要。

那天晚上,玛丽过来见我,问我想不想娶她。我回答说我无所谓,如果她想的话我们就可以结婚。她想知道我到底爱不爱她。我的回答跟之前一样,我说那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我确实不爱她。“那为什么要娶我?”她问道。我解释说无论怎样都不重要,但只要她想要这么做,我就可以娶她。何况这是她提出的请求,我很乐意接受。她觉得婚姻是一桩严肃的事情。“一点也不。”我回答。她一时无言,只是看着我。然后她开了口。她只是想知道,如果一个和我维持着相同关系的女人提出了相同的要求,我是否也会接受。“当然。”我说。她困惑于她到底爱不爱我,但我对此显然一无所知。片刻的静寂之后,她嘟囔说我是个怪人,这无疑是她爱我的缘由,但有朝一日她若觉得我可恶,想必也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一字未说,因为无话可说,她微笑着拉起我的胳膊,宣布她愿意嫁给我。我说她如果愿意,随时可以操办这件事。我跟她谈及老板的提议,玛丽说她愿意去了解巴黎。我说我曾在那儿生活过一段时间,她问我感觉如何。“很脏,”我回答道,“到处都是鸽子,院子黑漆漆的。那儿的人皮肤很白。”

然后我们出了门,在城市宽阔的大道上散步。街上的女人都很漂亮,我问玛丽注意到没有。玛丽说她看见了,她很理解我的心思。有一阵子我们都没出声。但我希望她跟我待在一起,就问她能不能和我去瑟莱斯特餐厅吃饭。她很乐意,但有别的安排了。我们在我家附近道别。她把目光投向我:“难道你不想知道我要干什么吗?”我确实很想知道,但从没想到去问她,为此她露出责备的神色。看到我局促的样子,她又笑了起来,把整个身子都靠在我怀里,递上她的吻。

我在瑟莱斯特那儿用了晚餐。准备开吃时,走进来一位怪里怪气的矮个子女人,问我能不能跟我同坐一桌。当然可以。她的姿态显得敏捷而突兀,苹果般的小圆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脱下夹克衫,坐下,雷厉风行地研究起了菜单。她唤来瑟莱斯特,把她想要的菜品迅速点了一遍,声调很急促但不失准确。等餐前零食的间隙,她从包里掏出一张小纸片和一支铅笔,提前算她要付多少钱,然后拿出钱袋,连小费在内,分毫不差地把钱摆在面前的桌上。餐前小食上来了,她狼吞虎咽地解决完毕。等下一道菜时,她又掏出一根蓝色铅笔和一本预告本周广播节目的杂志。她仔细地在几乎每个节目旁边都打上了勾。杂志有十来页,她一丝不苟的工作持续了整个用餐的过程。我差不多吃完了,她还在认真地做着标记。然后她站起来,以同样精确的机械动作穿好夹克,离开。我无事可做,也起身离开,跟踪了她一小会儿。她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和笃定,踩着人行道的路缘石往前走,不偏不倚,头也不回。她终于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转身回家。我觉得她实在是个怪人,但很快就把她抛之脑后。

我发现老萨拉马诺站在我家门前。我让他进了门,他说他的狗真的丢了,收容所里也没有。那里的雇员说它可能被碾死了。他问能否在警察局里查个明白,但被告知这类事每天都会发生,他们也不会留存记录。我建议老萨拉马诺再养一条新的狗,但他有强烈的理由让我相信,这条狗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我蹲坐在自己床上,萨拉马诺则坐进桌前的一张椅子。他面朝着我,双手搁在膝盖上。他没有取下那顶老旧的毛毡帽。他的嘴在黄胡子下面喃喃吐着零碎的句子。他让我觉得有点儿无聊,但我没什么事可做,而且也不困。为了说点什么,我让他讲讲狗的故事。他告诉我,他在妻子去世后养了这条狗。他岁数挺大的时候才结婚。年轻时他的梦想是搞戏剧,在军队服役期间,他就为军众表演滑稽剧。但他最后却调到铁道上工作了。他并不后悔,因为他现在有了一份退休金,虽然数额不高。他跟妻子相处得不算和睦,但概而论之,也已经习惯了跟她一起度日。妻子离世后他倍感孤独。他就问车间里的同事要了一条狗,那时它还是只幼犬。他得用奶嘴瓶来喂它。但狗的寿命毕竟没法跟人相比,他们最终一起见证了彼此的衰老。“它脾气很坏,”萨拉马诺告诉我,“我们时不时要争吵几句。但它终究是一条好狗。”我称赞它的品种不错,萨拉马诺看上去挺高兴。“而且,”他补充道,“您都不知道它生病前是什么样子。那一身皮毛曾经是它最美的部分。”狗患上皮肤病后,每天早晚萨拉马诺都要给它搽药膏。但据萨拉马诺说,它真正的病根在于垂垂老矣,而衰老是一种没法治愈的病。

这时我打起了哈欠,老头说他该走了。我说他可以继续待着,我对他的狗遭遇的事情感到非常抱歉,他说谢谢。他还说我妈妈很喜爱那条狗。他提到她时,管她叫“您可怜的妈妈”。言外之意,妈妈去世后我一定非常伤心,但我没接话。他以一种快速并且显得有些尴尬的语调说,虽然他听闻邻居们说我很差劲,因为我把妈妈送进了养老院,但他知道我是深爱妈妈的。我回答道——我现在也不清楚为何那样回答——我一直没意识到别人因为这件事批评我,但把妈妈送去养老院乃是情理之中,毕竟我还没挣到足够多的钱来雇人照顾她。“何况,”我补充道,“很长一段时间她跟我无话可说,她厌倦了一个人待着。”“是啊,”他说,“至少在养老院她还能交到朋友。”然后他说他得离开了。他想睡了。他的生活现在发生了变化,他并不清楚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从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畏畏缩缩地向我伸出了手,我触摸到他皮肤上的硬痂。临走前,他朝我露出一点点笑容:“我希望所有狗今晚都不要叫。我总觉得那是我的狗在叫。” mOHF3VNUnFhpxdA/Lci3ZoOQsBRICr7HSW61dgoF/+7NHzf3awADt5ywTKkTB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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