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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

【规则要点】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满足一定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将保险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根据保险的目的与功能划分,可以将保险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

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商业保险活动,有关主体在进行上述活动时应当遵守该法有关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理解与适用】

一、中国保险的分类

(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将保险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

(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

依据保险的目的与功能划分,可以将保险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而经营的保险。在中国,商业保险颇为常见,并且是人们投保的重要方向。我国保险法的调整范围为商业保险,因此保险法就是一部商业保险法。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利益、提高公民风险应对能力以及稳定社会秩序,而强制向国家公民收取保险费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及社会保险制度,在公民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和失业等问题丧失劳动能力或基本生活来源时,提供救济、予以保障的保险,是由国家运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来看,中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基本法律支柱,以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

政策性保险,是指国家基于一定的政策而在特定领域运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如投资保险等。

二、保险法

(一)保险法的组成

保险法依照其调整对象、调整关系以及调整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这其中调整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因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称作保险合同法;调整保险业主体的设立、变更、消灭以及规范其内外组织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称作保险业法。

(二)中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199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后经多次修改,中国保险法律制度体系逐渐建立并得到完善。

关于中国保险法的立法宗旨,保险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依据保险法第2条的规定,中国保险法的调整范围为商业保险行为。此外,依照保险法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及其法律体系,保险法包括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两部分,它们分别调整两种不同的保险法律关系。

关于保险法的适用范围,保险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据此,我国保险法仅针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的保险活动发生效力。

【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只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的保险活动,对于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的保险活动,不适用该法。

【相关案例】

杨某诉中国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苏支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境外为由拒赔案

1997年11月30日,杨某与中国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苏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签订三个保险合同。分别为寿险合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及特约附加住院医疗补贴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杨某按照合同的规定,一次缴清了以上三个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杨某在与人保公司订立合同时,向人保公司申明其从事货物外运工作。

保险期间内,杨某在从事货物外运工作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车祸,为此,杨某请求人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人保公司则以杨某受伤发生在境外,依照保险法第3条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其损伤不应受到保险法保护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本案经二审人民法院终审,认定被告提出此保险事故发生在境外,不适用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首先,原告的工作任务就是从事货物外运,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也已向被告作了专门说明。其次,保险法第3条规定的是适用法律的空间效力,并不是对出险事故发生地的规定。最后,双方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也无关于投保人在境外发生人身伤害住院治疗费,应免除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特别约定。因此,该院判决人保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杨某支付保险金。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节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NpPvPLArGdPAiUOid6M0AKTSY4F3wz/IdMA1b1EFhrOKX5wiBfRbXgTRYOWJbu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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