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计篇》是《孙子兵法》的首篇,也是全书的思想总纲。它高屋建瓴地论述了筹划和指导战争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作者孙武生活在干戈扰攘、征战不休的春秋末年,目睹当时无数亡国绝世的惨痛事实,首先提出了重战、慎战的观点,认为战争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民众的存亡。君主将帅们切不可贸然发动战争,穷兵黩武,将国家引向灾难的深渊;也不可废兵忘战,一旦敌国打上门来,只能束手待毙。正确的做法是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以“五事七计”为内容,预测战争胜负,谋划战争全局,比较敌我双方的强弱优劣,采取适当的战略战术。在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之后,应充分发挥将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使胜利的可能变为现实。为此,孙武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战争实施原则,揭示出战争活动的特点是诡诈奇谲,劝告人们不要拘泥于所谓仁礼道德,不要相信堂堂之阵、正正之兵一类的陈腐说教,要根据“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原则,靠欺敌误敌、示形动敌、避实击虚等诡诈战法来取胜。他提出的“诡道十二法”,精辟阐述了诡道制胜的具体原则,受到后世兵家的普遍推崇。
孙子曰:兵 1 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1. 兵:本义为兵器,后引申为兵士、军队、战争等义,此处指战争。认识到“兵者为国之大事”,即战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孙子兵法》的作者孙武并非第一人。《左传·成公十三年》就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其中“戎”指战争,而“祀”既是指祭祀祖先和自然神灵,同时还包括在祖庙里决定国家战争大策(即庙算)的内容,也与战争颇有关系。在诸侯兼并、大国争霸的春秋时期,烽烟频起,战火常燃,正如大史学家司马迁所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史记·太史公自序》),战争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影响显得尤为突出。《孙子兵法》在总结历史经验和继承前人认识成果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堪称中国古代“重战”思想的经典表述。
孙子说: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它关系到民众的生死、国家的存亡,不可以不认真考察研究。
故经 2 之以五事 3 ,校 4 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 5 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 6 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 7 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 8 者,智、信、仁、勇、严也。法 9 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
2. 经:本义为度量、衡量,在这里指分析预测。
3. 五事:指下面所说的“道”“天”“地”“将”“法”五个方面。《孙子兵法》以“五事”为线索,对敌我双方进行具体比较,来预见战争胜负的可能性,确定正确的战略方针和具体实施计划,这种战争决策的思路和方法,奠定了中国古代战略指导和战略研究的基础。下文中的“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则被称为“七计”,是从另一角度对决定战争胜负基本因素的表述,所涉及的范围与五事差不多。随着战争的不断发展,决定战争胜负的基本因素在发生变化,决策方法不断丰富发展,但就方法论而言,仍离不开抓住战争基本要素进行比较分析这一思路。
4. 校:校量,比较。
5. 道:本义为道路,引申为道理、规律等。在这里,它是指统治者的为政情况。《孙子兵法》认为“道”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首要条件。只有统治者实行开明政治,体现仁爱信义,“令民与上同意”,使国君与民众意志统一,各级将吏与士卒和睦团结,“上下同欲”,打起仗来才会奋勇向前而不退缩。
6. 天:在这里主要是指时令、天气,即本书中所说的“阴阳、寒暑、时制也”。时制指的是一年四季时令的更替。
7. 地:通常指地形、地貌等与军事行动相关的自然环境条件,也指军队在战场上所面临的形势,即“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地形、地貌如山头、高地、天堑、天井等,直接关系到军事行动的难易利弊,所以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应采取不同的作战方法。军队在战场上所面临的形势,如死地、生地等,则表明军队安全与否。《孙子兵法·九地篇》在面对毫无退路的死地时,提出“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的原则,并进一步引申出“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的心战原则。
8. 将:将领的素质,也就是下文所说“智、信、仁、勇、严”的将之五德。中国古代兵家对将帅的素质要求大体上与孙武的认识差不多,唯在不同历史时期要求的重点不同。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领袖要具备尚武精神、强壮的体力和勇悍的斗志,才能为部落成员所信服,所以勇敢是对军事领导者的第一要求。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及战争形态日益复杂化,对将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总的说来是要求他们文韬武略兼备,尤其要长于谋略,善于用兵,而不是靠着匹夫之勇,自己赤膊上阵交锋去夺取胜利。此时,勇敢对于将领来说就不是最主要的要求了。《吴子·论将》说:“勇之于将,乃数分之一尔。夫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未可也。”因此,春秋战国时代的兵学家普遍把智放在将帅素质的首位,同时还强调信,即对人真诚,不虚伪;仁,即爱护士卒、与士卒同甘共苦;勇,在这里除了指将帅本人身先士卒、冲锋陷阵,起到榜样的作用外,更多的则是强调将领勇毅果敢的决策作风,即杜牧注《孙子》时所言“勇者,决胜乘势,不逡巡也”;严,即严格治军,执法一丝不苟。
9. 法:即军法。当时的军法与我们今天理解的军事法律、法规的意思有很大不同,除军队的纪录、赏罚规定之外,主要还指的是军队的组织编制(曲制);各级军官将领的职责划分、统驭管理制度(官道);军需物资、军用资金的供应管理制度(主用)。
所以,要从敌我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来探求战争胜负的情势:一是政治,二是天时,三是地利,四是将道,五是法制。所谓政治,就是要使民众与君主的意愿相一致,从而叫他们为君主死,为君主生,都不畏惧危险。所谓天时,就是指昼夜、晴雨、寒冷、炎热、四时的更替。所谓地利,就是指地势的险易、路途的远近、作战地域的广狭、对攻守的利弊。所谓将道,就是说将帅要足智多谋、赏罚有信、爱抚士卒、勇敢坚毅、严于律己。所谓法制,就是指军队的编制、将校军官的管理、军需物资的掌管。凡属这五个方面的情况,将帅都不能不了解。了解它们就能够打胜仗,不了解它们就不能打胜仗。
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 10 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10. 兵众:这里的兵指兵器,众指士兵。
所以必须通过对作战双方七种情况的比较,来取得对战争情势的认识:哪一方君主政治清明?哪一方将帅更有才能?哪一方据有天时地利?哪一方法令可以得到贯彻执行?哪一方武器装备精良?哪一方士卒训练有素?哪一方赏罚严明?根据这些方面,我们就可判断谁胜谁负了。
将 11 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11. 将:学术界关于这个“将”字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是助动词,可读jiāng,意为假如、如果;另一种认为是名词,读jiàng,指将领。按第一种解释,可理解为如果听从(或不听从)我的计策,那么我就留下(或不留下)。按第二种解释,可以理解为如果将领听从(或不听从)我的计策,就留下(或不留下)使用他。本文从第一种解释。
如果能听从我的计谋,用它指导战争就一定会取胜,我就留下;如果不听从我的计谋,用兵打仗必败无疑,我就告辞离去。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 12 ,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 13 也。
12. 势:战争态势。势是中国古代关于军事实力的表现、使用和发挥的重要兵学范畴。它的基本含义是力,这个力不是静止的,而是要在运动中获取最大的能量,发挥最大的效力,如同《孙子兵法·势篇》中所描绘的“激水之疾,至于漂石者”,“势如彍弩,节如发机”。势在不同的军事领域里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比如在军队编组上表现为分数,在阵式队形上表现为形名,在作战指挥上表现为奇正,在军事实力上表现为虚实。对势的把握和运用是将帅作战指挥艺术的重要一环,将帅只有懂得识势、造势、任势,才能使己方在战场上居于有利的地位,最终因势利导去战胜敌人。
13. 制权:制,即随从;权,本义为秤砣,引申为权变。
筹划有利的作战方略被采纳,还要造成一种态势,用来辅助战略计划的实现。所谓态势,就是凭借有利于自己的条件,灵活应变而掌握战争的主动权。
兵者,诡道 14 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 15 ,不可先传也。
14. 诡道:诡诈、变化的方式和行为,目的是造成敌人的错觉和不意。“兵者诡道”的思想是《孙子兵法》的重要观点。它直接针对着西周礼乐文明所提倡的“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汉书·艺文志·兵书略》)的用兵原则,深刻地反映了军事斗争的本质和规律。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不能提倡仁义道德和透明化,而要以欺骗和佯动,隐真示假,迷惑敌人,隐蔽企图,以达到军事行动的隐蔽性和突然性,掌握战争的主动权。《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对这一重要军事观点曾高度评价说:“千章万句,不出乎‘多方以误之’一句而已”。同时古代兵家也明确指出,诡道只能用于对付敌人,用于战争之中、战场之上,而不能用于对付自己人。如《十一家注孙子》就强调“诡者,所以求胜敌,御众必以信也”(《计篇·王皙注》)。这种看法反映了中国古代兵学讲权谋而不离正道的传统。
15. 兵家之胜:军事家们克敌制胜的奥妙。胜,奥妙,佳妙。
用兵打仗就是实行诡诈。所以,能打,装作不能打;要打,装作不想打;要向近处,装作向远处;要向远处,装作向近处;敌人贪利,就用小利引诱他;敌人混乱,就乘机攻取他;敌人力量充实,就注意防备他;敌人兵强卒锐,就暂时避开他;敌人易怒,就刺激他;敌人卑辞慎行,就设法使他骄傲;敌人休整良好,就要使他疲劳;敌人内部和睦,就要设法离间。要在敌人没有防备的地方发动攻击,在敌人意料不到的时候采取行动。这是军事家们指挥的奥妙,是不可事先讲明的。
夫未战而庙算 16 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17 。
16. 庙算:在中国古代,国君将帅在打仗之前,要在庙堂上举行仪式,制定战略,预测胜负,称为“庙算”。古人认为,这种战争决策方式不仅可以集中众人智慧,还可以弥补将帅个人能力禀性的缺陷。“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商君书·战法》)。秦汉以后,“庙算”一词逐渐从兵学领域淡出,为“略”“兵略”“战略”等概念所取代。算,本为“筭(suàn)”,是中国古代计数用的筹码,通常以竹子制成,在这里是计算的意思。
17. 胜负见矣:胜负的结果就显而易见了。见(xiàn),显现。
未打仗之前就预计能够获取胜利,是因为筹划周密,获胜条件充分;未打仗之前就预计不能取胜,是因为筹划不周,获胜条件不足。筹划周密,条件充分就能取胜;筹划不周密,获胜条件不足就不能取胜,更何况不作任何筹划,缺少任何获胜条件呢?我们根据这些来观察,谁胜谁负也就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