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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液体样本的肉眼观察

液体样本的肉眼所见,结合显微镜下特点,对肿瘤的诊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2 ] (表1-1)。应详细记录样本的类型、样本来源的解剖位置,以及样本的颜色、数量和性状等。如为痰液样本,应在细胞学检查申请单上记录痰液性状,如血丝、灰白色痰丝(形如白色细线,微细螺旋状,牵引时可伸长)、透明痰液(可拉成较长细丝)等。

表1-1 液体样本的肉眼所见、显微镜下特点及临床意义

每一个样本都有其特点,没有单一方法来评估是否有恶性肿瘤细胞存在。并非所有的血性液体都含有恶性肿瘤细胞,透明液体样本也可能含有恶性肿瘤细胞,因此,应根据液体样本的特性来决定使用哪一种技术制备细胞样本。如混浊的样本离心后常会产生沉淀,可做薄层液基细胞制片,或细胞块组织切片;少量液体如脑脊液可通过膜过滤或细胞离心法将细胞浓缩于载玻片等。制片者必须检查临床是否有特殊要求:如是Wright-Giemsa染色还是Diff-Quik染色(DQ染色),是否需要做细胞块组织切片,是否需要免疫细胞化学染色及原位杂交等辅助染色,这些都有助于细胞病理医师评估细胞样本。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临床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制片者应核查患者的临床资料,包括患者是否有恶性肿瘤病史。样本信息应与申请单信息一致。任何与液体样本制备有关的问题都应记录于申请单,这些都可能与液体的肉眼所见相关,可用于比较此次与前次细胞学制备的结果,为细胞评估提供一些参考信息。 E3In2n6yhYgIhnAPvnlSBGKZmIjPI7xkCa5fld+HLc0bzX/y1dck7FuCJrsqF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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