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el Kid》 ,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地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能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东西恐怕就远不止这些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似的问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又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看着他,跟着他上车,坐到副驾驶位上去,不管是要去哪里。嘴里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日子过得看似很保守,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是完全属于第二性别的。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
Lyle Ultan说的地方是滨海的东汉普敦镇。一路上,他的右手如果不在排挡杆上,就在我身上。而我在每一个遇到红灯的路口和他接吻,让一切看起来越来越像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
两个多小时之后,到达东汉普敦镇地界。天气晴朗,秋意已浓,车道上落叶缤纷,这个夏天喧闹的避暑胜地已经好像一座空城。继续朝海边开,直到车子折进一座白色的房子。他告诉我这是他父母的房子,他小时候有几个夏天在这里过。二楼的大露台可以看见空无一人的沙滩和灰蓝的海水,屋后的游泳池水早已放空,池底落了不少枯叶,屋子里的家具全都蒙着白布,显得荒凉萧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对一场彻头彻尾的艳遇来说,一切都很完美。
他说有东西要给我看,而我困得要死。在车上坐了两个多钟头,前一天晚上的瞌睡全上来了。于是他给我铺床,帮我脱衣服,我不再理会他说些什么,把脸和身体一起埋在一堆蓝白相间的被子里,一分钟之内睡得熟得不能再熟。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旁边放着一本黑色丝绒封面的旧影集。我坐起来,拉过一个胖枕头垫在背后,拿起那本影集,翻开第一页就忍不住笑起来——童年的Lyle Ultan,不确定是多少岁时拍的,但肯定不超过十岁,有赤膊穿条纹游泳裤戴着游泳眼镜在海滩上的,也有身穿印着学校名字的运动衫骑脚踏车的……
微笑在我脸上,同时也在心上越堆越多,多到觉得温热沉重。接下去,一张只有一个面孔的特写,让一点点不知道来由的眼泪不自觉地沁出来——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小男孩,皱起鼻子,朝照片外面吐着舌头,那表情看起来就好像在对着全世界吐舌头,说:“去你的。”
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来,那种刺痛的熟悉的回忆的感觉,来自我四岁或是五岁的时候拍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我做着和他几乎一模一样的表情。不同的只是,他是在东汉普敦的海滩上,而我正从上海静安公园一棵梧桐树斑驳的树干后面探出头来。想起来的那一瞬,我兴奋得要命,好像终于找到了我们之间一点相似的地方,而且这个相似点不是今天的,是很久以前的,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比现在更单纯、更快乐,仿佛在许许多多年前我们就注定会相遇似的。
虽然,这样俗套的念头,我只会私底下偷偷地想想。那天晚上,我还是打电话回上海,让爸爸从小时候的影集里找那张照片,寄给我。但是,短暂的魔力在等待国际邮件到来的那几天里逐渐消失了。我和Lyle,仍旧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站在深不可测的鸿沟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