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业初期,商业保险的概念还很超前。在筹备过程中,即使在思想解放的蛇口,也有不少人说闲话,“保险公司自己保险不保险,都是一个问题”,“靠平安这点资本,根本活不了多久”。就连蛇口社保公司的一些员工也不愿意加入平安,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收钱去做投资的,“手里有钱才是老大”。更有人说,广东人讲究吉利,卖保险首先要给人家讲风险,可能会被认为是在谈论丧气之事。
蛇口工业区一位领导对马明哲说:“你是挑了一块最难啃的骨头给自己!”
但所有怀疑,都低估了平安的主观能动性。
事在人为。一拿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批文,按奈不住的平安人就开始到市场上找饭吃。
1988年4月15日,深圳特区招商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招商地产前身)和平安签了第一张财产险保单,保险金额为3072.1万元人民币,保费为43998元。这张保单在当时堪称一笔“大买卖”。
4月28日,平安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会者再次提到“希望把平安保险办成改革的产物,而不是改革的对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既然选择了改革,就要勇担改革的艰难,还要严格自律,注重合规和风控。否则,“弄潮儿可能变成闯祸者”。
董事会决定,由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刘鉴庭出任第一任董事长,马明哲任公司总经理。刘鉴庭说:“平安来之不易。我们要深刻领会‘改革的产物’和‘改革的对象’的不同含义。公司的起点一定要高,路子一定要对!”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还包括:深圳工商银行方面的董事谭平、何润成、赵代喜、何沛泉,招商局方面的顾立基、刘昌汉、陈尚武、李振南等人。在这次会议上,还制订了平安短中长期的战略规划:
初期(1~3年),在深圳市内建立三个分公司,20~30个办事处及50个代理点,全面开展业务;
中期(3~5年),在国内四个经济特区、海南省、14个沿海城市及香港建立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点,经营人寿险以外的一切险种;
长期(5~8年),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点,经营国内所有保险险种。
一年多后,1989年8月,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上述规划被修订为平安的十年战略。这也是平安第一个十年战略,其中提到:
短期(1989年9月—1990年12月),形成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架构;
中期(1991年1月—1993年12月),将“平安保险公司”改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长期(1994年1月—1998年12月),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改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
平安的架构后来严格按照了这份时间表的进度,每一步几乎分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