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残花落更开,
小檐日日燕飞来。
子规夜半犹啼血,
不信东风唤不回。
王令《送春》
作者王令,北宋广陵(今扬州)人,诗人。此诗描写暮春景象。古人分春季为三春,即孟春、仲春、季春。春是一年最好的季节,人们尤其喜爱春天。春天的花、草、树、鸟、风、雨是春景春情的最佳表征,它们的状态、颜色、行为、声音、大小、出没、干湿、寒暖,都与其他季节有所不同。春去了,这些事物也就随之改变乃至消失了。爱春的人对这些物象的特征都十分关注。农历三月时近暮春,大部分种类的花朵都褪落了,虽有少数开得晚的,但春的盛势已去。矮檐下,燕子天天飞来飞去筑巢了。夏将来临。最爱春的是杜鹃,它半夜啼鸣,声音凄惨,连血都叫出来了。它不相信叫不回春风,留不住春天。
这首诗在对暮春的客观描写中,也流露着作者的主观情绪。有几分伤春之意,题名叫“送春”,即有伤别之意。不过从形式上看,作者是通过物象的生动描写、拟人手法的使用来完成“伤春”的立意的。春季鸣叫的鸟很多,黄莺、山雀、野鸡……但唯有子规(又叫布谷、杜鹃)叫声悲凄,似有不已的痛苦。古人有传说,杜鹃叫得最苦时,是要泣血的,情景极为悲惨,在古人的心中,子规鸟是最典型的伤春意象,是春天的精灵。古诗文中写子规的诗其基调都是悲凉的。这首诗未写作者的惜春之情,但借对杜鹃的拟人化描写,间接地传达了作者的心情。其实伤感并不是消极情绪,不值得鼓励,对春归的伤感恰恰体现了人对美好的事物、对生命的美好时光的珍重和留恋。热爱生命的人,有丰富敏感的精神世界的人,才有伤春之心之事。《红楼梦》中只有林黛玉去葬花,大概她是最能体悟生命意味的人。在讲理智实利的人看来,这违背自然规律,且无益无用,有此情此举实在荒唐可笑。今天多数青年人对古诗中的这种情绪不能理解,如换一个角度去想,答案也许就不同了。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虽非客观事实,但它是诗人用真挚的情感和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的极富韵味的审美意象,有强烈持久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