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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自肺腑,深入肌肤[这是一句拉丁文短诗,源自古罗马讽刺诗人波尔斯,强烈地表现出作者暴露自己灵魂的姿态。]

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

只有我能这样做。我洞悉自己,也了解他人。我生来就有别于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我敢担保自己与现在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如果说我不比别人强,但我至少与众不同。如果要问大自然打碎了它塑造我的模子是好还是坏,大家只有读过此书之后才可论断。

末日审判的号角想吹就吹吧。我将手拿着此书,站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我将大声宣布:“这就是我所做的,我所想的,我的为人。我以同样的坦率道出了善与恶。我既没有隐瞒什么丑行,也没添加什么善举。万一有些什么不经意的添枝加叶,那也只不过是填补因记忆欠佳而造成的空缺。我可能会把自以为如此的事当成真事写了,但绝没有把明知假的写成真的。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所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于1712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珊·贝尔纳。祖上只有一份薄产,由十五个孩子平分,父亲所得微乎其微。他只有靠钟表匠的手艺谋生。他倒是个能工巧匠。我母亲是贝尔纳牧师的女儿,比较富有。她既聪明又美丽,父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娶到手的。他俩从小青梅竹马:八九岁时,每晚便一起在特莱依广场玩耍;十岁时,两人便形影不离了。他俩相知相好、灵犀相通,使得由习惯使然的感情更加地牢固了。两人生就温柔多情,只等着在对方心中发觉同样心境的时刻的到来,或者说,这一时刻也在等待着他俩,只要一方稍有表示,另一方就会吐露衷肠。命运似乎在阻遏他俩的激情,反而更使他俩难舍难分。小情郎因为得不到自己的情人而愁肠百结,面容憔悴;她便劝他出趟远门,好把她忘掉。他出了远门,可是归来时,非但未能忘掉她,反而爱得更加炽热。他发觉自己的心上人仍旧温柔忠贞,这么一来,两人便终身相许了。他俩山盟海誓,上苍也为之祝福。

我舅舅加布里埃尔·贝尔纳爱上了我的一位姑姑。但姑姑提出,只有他姐姐嫁给她哥哥她才答应嫁给他。结果,有情人终成眷属,两场婚礼在同一天举行了。因此,我舅舅也是我姑父,他们的孩子成了我双重的表亲了。一年后,两家各添了个孩子。后来,两家便不得不分开了。

我舅舅贝尔纳是一位工程师:他去效忠帝国了,在匈牙利欧仁亲王麾下效力。他在贝尔格莱德围困期间及其战役中功勋卓著。我父亲在我唯一的哥哥出世之后,应召去了君士坦丁堡(即今伊斯坦布尔),成了御用钟表匠。父亲不在家时,母亲的美貌、聪颖、才华吸引来了一些仰慕者。法国公使拉克洛苏尔先生是最殷勤的人之一。他的爱一定十分强烈,因为三十年后,我看见他在谈到我母亲时仍然情意缠绵。我母亲很看重贞操,不为人所惑。她真情地爱着自己的丈夫,催促他赶紧回来:他抛下一切,返回家来。我便是父亲归来后结下的不幸之果。十个月后,我出世了,先天不足,病病歪歪的;母亲因生我而死,所以我的出生是我所有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是如何忍受失去我母亲的痛楚的,但我知道他的悲痛始终没有得到抚慰。他认为在我身上重又看到了母亲,但又不能忘记是我夺去了她的生命。每当他亲我的时候,我总感到在他的叹息、他颤抖的搂抱之中,有一丝苦涩的遗憾交织在他的抚爱之中。因此,他的抚爱就更加温馨。当他跟我说:“让-雅克,咱们来聊聊你母亲吧。”我便回答他说:“好啊!我们要大哭一场了。”我这么一说,他便老泪纵横了。“唉!”他唉声叹气道,“把她还给我吧,抚平我失去她的痛楚吧,填满她在我心灵中留下的空缺吧。如果你只是我的儿子,我会这么爱你吗?”母亲谢世四十年后,父亲嘴里念叨着我母亲的名字,心里深藏着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继母怀中死去。

这就是我的生身父母。在上苍赋予他们的所有品德中,唯一留给我的就是一颗温柔的心,这颗温柔的心铸就了他俩的幸福,却造成了我一生中的所有不幸。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快要死了,大家对我能活下来已不抱希望。我随身带来了一种病根,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加重。现在,这个病根虽时有缓解,但接着又使我更加疼痛难忍。我的一位姑姑[即苏珊·卢梭,后为贡塞鲁夫人。],是个可爱而聪慧的姑娘,对我极尽关怀照料,救了我的命。在我写这事的时候,她还健在,已八十高龄,还在照料我那位比她小、却因酗酒而健康不佳的姑父。亲爱的姑姑我原谅您使我活了下来,但我很难受,不能在您晚年时报答您在我出世时所给予我的悉心照料。我的那位老奶妈雅克琳也依然健在,身体硬朗,腰板结实。在我出世时,让我睁开眼的手,将在我死去时为我合上眼睛。

我在想到之前便有所感觉:这是人类的共同命运。对此我比别人感触要深。我不知道我五六岁前的事,不知道我是怎么学会认字的;我只记得最初读的那些书及其对我的影响,我对自己不间断的了解便是从此时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一些小说,我和父亲晚饭之后便开始阅读它们。起先,只是为了让我练习读一些有趣的书,但很快,兴趣便十分强烈,我和父亲便轮流不停地读,通宵达旦,一直到读完结尾为止。有时候,父亲清晨听见燕子啁啾,便难为情地说:“咱们去睡吧,我比你还要像个孩子。”

很快,我便通过这种危险的方法掌握了一种极大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且还有了我这种年龄的孩子对激情的一种独一无二的悟性。我对具体事尚无任何概念,但已懂得了所有的感情。我对什么都不理解,但却全都感受到了。我连续不断地感受到这些乱糟糟的感情,丝毫没有损害我尚没有的理性,但却为我造就了另一种类型的理智,使我对待人生有了一些奇特而浪漫的想法,日后的经验和反省都没能够很好地治愈它们。

1719年夏天,小说读完了。冬天,我们就又干别的了。我母亲的藏书都读过了,我们便把外公留给我们的书拿来读。很巧,里面有一些好书。这并不奇怪,这原是一位诚实而博学的牧师的珍藏,因为这是时尚使然,而且他还是一位颇有见地且很风趣的人。勒絮厄尔的《宗教与帝国史》、博絮埃[法国著名作家(1627—1704),卢梭常读他的《论宇宙史》。]的《世界通史》、普鲁塔克的《名人传》、纳尼的《威尼斯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布吕耶尔的著作、丰特奈尔的《宇宙万象》和《死者对话录》,以及莫里哀的几部著作,都给搬到父亲的工作间里来了。我每天便在他干活儿时,念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了一种少有的、也许是我这个年岁的孩子所绝无仅有的兴趣。我特别喜爱普鲁塔克。我饶有兴味地一遍又一遍地读他的书,这稍微减少了我对小说的钟情。很快我便喜欢上了阿格西拉斯、布鲁图斯、阿里斯蒂德[三人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人物。],胜过对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他们分别为当时的三部流行小说中的人物。]的喜爱。这些有趣的书以及我们父子俩就这些书的谈论铸就了我那种自由的共和思想,那种不屈服的高傲性格,不愿意受到桎梏和奴役,使得我一生之中,在这种性格受到压抑之时,便痛苦万状。我朝思暮想着雅典和罗马,可以说是生活在其伟人们之中,但我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是一位对祖国的爱高于一切的父亲的儿子,我以父亲为榜样,也对祖国充满了激情。我自以为成了希腊人或罗马人。我变成我在读其生平的那些人物了:他们的忠贞不渝、英勇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目光炯炯,声音洪亮。有一天,我在饭桌上叙述塞沃拉[罗马青年英雄,因夜间行刺入侵者的国王时错杀了他人而悔恨交加,便将自己右手置于火上烧灼,以示自惩。]的英雄壮举时,为了表演逼真,我离开餐桌,把手放在火盆上,大家见了全都吓坏了。

我有个哥哥,大我七岁。他跟着父亲学手艺。大家对我极其偏爱,对他便有所冷落。我对此并不满意。这种冷落对他的成长产生了影响。他甚至还没到成为一个真正放荡不羁的人的年岁,便已放浪形骸了。他后来被送到别人家去做学徒,但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经常偷偷溜出去。我几乎总也见不着他,简直可以说几乎不认识他。但我仍然真心地爱着他,而且他也像一个放荡之人能够爱点什么似的喜欢我。记得有一次,父亲凶狠粗暴地揍他时,我赶紧夹在他俩中间,紧紧地抱住我哥哥。我就这样用身子护住他,替他挨了不少的打。由于我总这么维护他,父亲终于住手了,也许因为我哭喊的关系,或者是父亲害怕让我挨打。最后,哥哥越变越坏,干脆逃得无影无踪。过了一段时间,大家才知道他到了德国。他一封信都没写回来过。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就这样,我便成独子了。

如果说可怜的哥哥受人冷落的话,他的弟弟我可并非如此,王家的孩子们也不会比我小时候所受到的关怀更加深切。我身边的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宝贝,而且更加难得的是,我始终被疼爱着,但却并不是被娇惯溺爱。在我离开家庭之前,家里人从来没让我单独与其他孩子一起跑上街去过,从来没有要压制或满足我任何那些古怪的脾性,大家把这些脾性归之于天生的,但它们却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这么大孩子的缺点:我话多,贪馋,有时候还说假话。我可能会偷吃水果、糖果、零食,但我从不存心坑人毁物,给人添乱,折磨可怜的小动物。不过,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们的一位邻居克洛太太去听布道时,在她家的锅里撒过尿。说实在的,一想起这事,我仍觉得开心,因为克洛太太虽说是个老好人,但却实在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爱唠叨的老太太。这就是关于我幼时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切的故事。

我所见到的都是些善良的榜样,我身边尽是些最好的人,可我是怎么变坏了的呢?父亲、姑姑、奶妈、亲戚、朋友、邻居等我身边的所有人,并非一味地迁就我,但都喜欢我,而且,我也爱他们。我的任性很少受到激发或阻遏,以致我都想不起自己有过什么任性行为。我可以发誓,在我受老师管束之前,我都不知道何为奇思异想。除了在父亲身边看书写字而外,除了奶妈带我去玩之外,我总是同姑姑在一起,坐在或站在她的身边,看她刺绣,听她唱歌,心里挺高兴。她的开朗、她的和善、她那姣好的容貌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以致至今她的音容笑貌、姿态举止仍浮现在我的眼前。她的那些温馨的话语仍萦绕在我的耳边。我甚至还记得她的穿着打扮,还记得她赶时髦,两鬓留有两个小黑发卷。

我深信,我很久以后才培养起来的对音乐的爱好,或者说是激情,应归功于她。姑姑会唱许许多多美妙的小调和歌曲,唱起来委婉动听。这位好姑娘心宁气静,为她自己及其周围的人驱除了怅惘和忧伤。她的歌声对我的吸引力极大,以致不仅她的许多首歌始终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而且,即使今天我已记忆不佳,那些自孩童时起已完全忘却的歌曲,随着我的年迈,以一种我无以言表的妩媚,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谁会相信,我这么一个饱经风霜苦痛的老糊涂,有时竟然会像个孩子似的,用已经微弱、颤抖的声音,一边哼唱这些小调,一边啜泣呢?特别是其中的一首歌的曲调,我还完全记得,但后半段的词儿,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尽管对那韵律还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下面是歌的开头以及我还能记起的余下部分:

我不敢,狄西,

到小榆树下,

去听你吹芦笛;

因为在我们村里,

大家已经在议论我们。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毫不足虑,

是玫瑰总要带刺儿的。

我在寻思,我的心为什么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这是我实在弄不明白的一种心灵感应。每当我唱这首歌时,总不免潸然泪下,时断时续。我一再地想给巴黎去信,打听余下的歌词,如果真的有人能记全这首歌的话。我却几乎深信,如果我确知除我可怜的苏珊姑姑而外,别的人也曾唱过这首歌的话,我那回味它的乐趣便要失去不少。

这就是我涉足人世时最初的情感:那颗既那么高傲又那么温柔的心,那种女性的但却难以驯服的性格,就这样开始在我身上形成或显现出来了。这种性格始终游移在懦弱和勇敢之间,游移在柔弱和刚毅之间,最后,使我自身矛盾重重,使得我节制和享受、快乐和审慎全都没能获得。

这种教育被一件意外的事情打断了,这事的后果影响了我以后的一生。我父亲同一个名叫戈蒂埃的先生发生争吵,后者是法国的一名上尉,与议会的人沾亲带故。这个戈蒂埃是个既无礼又胆怯之辈,他的鼻子出血了,为了报复,他指控我父亲在城里持剑逞凶。被判入狱的父亲,坚决要求根据法律,让指控者与他一同蹲监狱。父亲因为要求未能允准,宁可离开日内瓦,一辈子流落他乡,也不愿在他觉得有损于荣誉和自由的问题上让步。

我舅舅贝尔纳当了我的监护人,他当时在日内瓦防御工程工作。他的大女儿死了,但他还有个儿子[即亚伯拉罕·贝尔纳,1711年12月31日生于日内瓦。],与我同年。我俩一起被送到博赛,在朗贝尔西埃牧师家寄宿,学习拉丁文,学习人们冠之以教育美名的一切烦琐杂乱的东西。

在乡村待了两年,我那罗马人的粗暴性格有所收敛,恢复了童稚。在日内瓦,无人逼迫我,我却喜欢看书学习。那几乎是我唯一的乐趣。而在博赛,我不爱做功课,反而喜欢使人得以放松的游戏。乡村对我来说特别新鲜,我不能不尽情享受,乐此不疲。我对乡村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爱,这种爱永远也不能扑灭。在我此后的岁月中,每当我想起在那儿度过的幸福时刻,我便对在乡村的逗留及其乐趣感到留恋,直到我重又回到那里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是一位极其通情达理的人,他既不忽略对我们的教育,又不用过多的作业来压我们。尽管我憎恶受人管束,但每每回想起以往学习的情景时,我从未感到过厌恶。而且,诚然,我并没从他那儿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并没花多大功夫便学会了我所学的东西,而且丝毫没忘,这足以证明他善于教学。

这种乡村生活的质朴给了我一个无价之宝,使我敞开心扉寻求友谊。此前,我只有一些高贵但却是想象的情感。共同生活在一种平和的氛围中的习惯,使我与表哥贝尔纳情投意合。不久,我对他便产生了远胜于我哥哥的感情,而且从未磨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纤细瘦削的小伙子,性情之温柔一如其身体的孱弱,而且,并不因为自己是我监护人之子,在家中受人偏爱,便任性撒娇。我俩的功课、消遣、爱好都相同;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年岁相同;双方都需要有个伴儿;我俩若是分开,可以说都承受不起。尽管我俩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难舍难分,但我们从未想到可能终有一别。我俩都心慈面善,只要别人不强逼,我们总是乖巧听话的。我俩在一切事情上都意见一致。如果由于管我们的人的偏爱,他在他们的眼里高我一筹的话,私下里,我便占一次他的上风,双方扯平。课上,当他背不上来时,我便给他提词儿;当我做完作业时,我便帮着他做,而在游戏时,我的兴趣比他浓,总是我带着他玩。总之,我俩的性格如此协调一致,维系着我俩的友谊如此真诚,以致在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的五年多中,不管是在博赛还是在日内瓦,我承认,我们是打过架,但从未要人劝解,我们每次争吵从未超过一刻钟,双方都从未告过对方的状。尽管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小孩子的事,但从中却产生了一个榜样,这也许是自从有孩子时起便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博赛的生活方式对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长些,我的性格就彻底形成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基调是温柔、亲切、恬静的情感。我认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我常因为冲动而心高气傲,但随即便又萎靡颓丧。我最强烈的愿望是受到接近我的所有人的喜爱。我很温柔,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如此。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看见也没受到过粗暴的对待。一切都在我心中培育了受之自然的禀性。看见大家对我和一切事情都很满意,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题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小姐面露焦急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就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的了,但却让我极其感动,因为,尽管我对赞扬很少动心,但我对羞愧却始终是十分敏感的。而且我可以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受到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呵斥,反倒是担心让她痛苦难受。

不过,必要时,她同她哥哥一样,也是很严厉的。然而,由于这种严厉几乎总是事出有因,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挺难过,但却心悦诚服。我若是讨人嫌比我受罚还要让我难受,而且难看的脸色比受到体罚更使我痛苦不堪。更明确的解释是挺难堪的,但却必须这么做。如果大家更清楚地看到总是不加区别地,而且常常是心直口快地对待年轻人的那种方法的长远后果,那就改变一下对待他们的方法吧!由于人们可以从一个既普遍又有害的例子中吸取巨大的教益使我决心把这事和盘托出。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当我们有了过错,竟至对我们像对子女似的进行处罚。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加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以及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之中,甚至在羞惭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的确,因为这其中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她哥哥的责罚我觉得就一点也不带劲儿了。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出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因为这就是亲切,甚至是肉欲产生的亲切,在我身上所具有的威力,而这种亲切始终在我心中支配着我的肉欲。

这个我既避之又不怕的过错又重犯了,但错不在我,也就是说,我并非故意的,但我可以说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它。不过,这第二次处罚也是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想必看出一点这处罚并未达到目的的苗头,便宣称她不再责罚我了,因为这样做太累人。在这之前,我们一直是睡在她屋里的,甚至冬天有时还睡在她的床上。两天之后,我们被弄到另一间房里去睡了。从此,我有幸—我真不想要这种荣幸—被她当成大孩子看待了。

谁会料到,一位三十岁的女子用手责打一个八岁的孩子的这种处罚竟然违背常理地决定了我今后一生的兴味、欲念、激情及我这个人呢?在我的肉欲被激发的同时,我的欲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致我的肉欲只局限于我曾感受过的,根本不想再另有所寻了。我虽有着一腔几乎与生俱来的肉欲的热血,但直到最冷淡、最迟滞的气质发育的年龄之前,我都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何故竟忧心忡忡,用炽烈的目光贪婪地盯着漂亮女人。我老是回想起她们来,但只不过是为了使之按我的方式浮泛起来,变成一个个的朗贝尔西埃小姐。

甚至到了婚娶年龄,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甚至达到堕落、疯狂的奇怪癖好也没有使我失去似乎本该失去的美德。如果有什么淳朴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我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个姑姑不仅是标准的贤惠女人,而且有着女人们早就不再有的一种端庄矜持。我父亲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但他是个老式的殷勤男人,即使在他最喜爱的女人们面前,也从不说些让大姑娘脸红的话语。没有谁家比在我们家里,在我面前,更尊重孩子的了。我发现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也是同样情形,甚至有一个很好的女佣,就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有点粗俗的话便被辞掉了。直到我成了个大孩子,我不仅对男女间的事毫无概念,而且这种模糊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从来就只是以一种丑恶、恶心的形象出现的。我对妓女有一种恐惧,从未消除。每当我看见一个浪荡子,我总是鄙夷不屑,甚至感到可怕,因为,有一天,我从一条低洼小路去小萨柯内村的,看到两旁有一些土穴,人家告诉我说那些人就在里面乱搞,从此,我便对淫荡厌恶透顶。一想到他们,以前野狗交配时的情景总要浮现在眼前,我便恶心得不行。

这些教育的偏见,本身就会延迟一种易惑气质的最初的迸发,而如我所说,肉欲的初露端倪在我身上所引起的遏制也对它们有所促进。

我尽管血在不合适地沸腾,但只能想象我曾有过的感受,所以只会把自己的欲念寄托于我已知的那种肉感,从未想到过去尝试别人告诉我的那种我深恶痛绝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与那种肉感极其相近,可我却毫无觉察。在我愚蠢的奇思异想之中,在我的色迷迷之中,在它们有时使我干出的怪诞行径之中,我脑子里常在求助异性的帮助,但我却从未想到除了我渴求的那种用途而外,异性还会有其他功用。

因此,我不仅就这样带着一种很强烈、很色迷、很早熟的气质度过了青春期(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非常无辜地使我感到的肉欲而外,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快感),而且,当我随着年岁的增长终于长大成人的时候,仍旧是原本要毁了我的东西保住了我。我原先童稚的那种兴味,非但没有丧失,反而与另一种兴趣紧密相连,以致无法从我感官燃起的欲念中把它剔除。这种疯狂,加上我天生胆怯,总使我很少敢于在女人们面前造次。因为不敢吐露心扉,或不能为所欲为,另一种享受只不过是我那种享受的最后终结,我的那种享受是不能被渴求它的男人所抢夺,也不能为可以给予的女子所猜到的。我一辈子就这样渴求着最心爱的女人,但在她们面前又不敢声张。我虽说是不敢表明心扉,但至少可以想象我所知的男女间的事,以求自娱。跪在一位凶悍情妇面前,对她唯命是从,求她原谅宽恕,对我来说都是一些很温馨的享受。而且,我那活跃的想象越是使我热血沸腾,我便越是一副木讷情人的模样。可想而知,这种恋爱方式不会立竿见影的,但对被爱上的女方的贞洁是毫无危险的。因此,我收效甚微,但通过我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想象,我毕竟大大地享受了。这就是我的肉欲与我胆怯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配合一致,如何通过同样的兴味,为我保住了一些纯净的感情和诚挚的品德。这些兴味如果稍有不慎,也许本会把我推向最粗暴的淫欲之中。

我在忏悔的黑暗而又满是污泥的迷宫中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最难启齿的并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既可笑又可耻的事。从现在起,我可以对自己充满信心了:在我刚才敢于说出那一切之后,什么也不能再阻止我了。大家可以看出,对这种坦白我得付出多大代价,在我的整个一生之中,面对我爱得发狂的女人,我情急不已,我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不守舍,浑身抽搐,可又不敢造次,去向她们表露心迹,也从来没有趁最亲密熟识之机,向她们乞求我所需要的唯一宠幸。这种事只是在我童年时有过一次,是与一个同我年岁相仿的女孩子,而且那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在如此这般地追溯我敏感心路最初的痕迹时,我发现了一些因素,它们有时好像格格不入,但却又常常聚集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种相同而又简单的效应;而且我还发现了另一些因素,它们表面上看是相同的,但却在某些情况的作用之下,形成了极其不同的组合,人们永远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任何联系。譬如,谁会料到我灵魂中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中,有一股会是在奢华和脆弱流入我的血液的同一源泉中孕育的呢?我刚才说的并没有离题,大家将从中得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在紧挨着厨房的房间里独自做功课。女佣把朗贝尔西埃小姐的梳子放在铁板上烤。当她回来取的时候,其中有一把一边的齿全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除了我没别人进过这间房间。大家便盘问我:我说我没碰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联合起来规劝我,逼迫我,吓唬我。我死不承认。但是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怎么争辩也没有用,尽管大家头一次见我如此胆大,竟敢撒谎。事情闹大了,应该严肃处理。使坏、撒谎、死不认账,似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这一回却不是朗贝尔西埃小姐来责罚我。他们给我舅舅贝尔纳写了一封信,舅舅赶来了。我可怜的表哥也犯了一个不小的错,我俩被一块儿处治。这一次处罚厉害极了。当人们为了以毒攻毒,要永远割断我的孽根的时候,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们治得我安生了好久。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掏出所需口供。我被多次盘问,弄得我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可死,而且也决心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魔鬼般的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贞不屈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于逃过了这次残酷的折磨,虽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这一经历距今将近五十年了,今天我再也不必为这类事情遭到惩罚了。喏,我要面对上帝声明: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弄断梳子,连碰都没有碰过,我没有靠近过那块铁板,连想都未曾想过。大家不要问我梳子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也弄不明白。我所确知的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去想象一下那孩子的性格吧:在日常生活中胆怯听话,但弄急了的时候,便激烈、傲岸,不可驾驭。那孩子素来由理性所支配,一贯受到温柔、公正、和蔼的对待,都不知道何为不公正,却第一次受到了正是他最爱戴、最尊敬的人那么可怕的处治。他的脑子该有多乱啊!他的感情乱了套了!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子里,在他整个聪明、理智的体内,天翻地覆了!我要求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想一想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我觉得无力分析、无力叙述当时我的心境。

我尚无足够的悟性去理解表面现象是如何使我脱不了干系,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去考虑,而我感觉到的是,我并没犯错,却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皮肉之苦虽然疼痛钻心,但我却并不介意。我只感到愤怒、气愤、失望。我表哥的情况与我差不多,大家把一个粗心的过错当成故意的行为,对他加以处治,所以他跟我一样怒气冲天,可以说,与我团结一致。我俩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地颤抖着,搂抱着,喘不过气来。当我们那两颗幼小的心灵稍微平静,可以泄愤时,我们便坐直身子,拼足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古罗马有名的刽子手。]

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觉得心跳加快,当时的情景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第一次暴力和不公正的感受深深地铭刻在心,以致与之相关的一切观念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懑,而且,源自于我的这种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全摆脱了一切个人利害,所以,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发生在何地,我便立刻火冒三丈,感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径,读到一个邪僧恶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地去追赶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种感情可能是天性,而且我也认为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对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的深沉的回忆与我的天性交织太久、太密,不会不增强这种天性的。

我童年生活的宁静到此结束了。从此,我不再享有一种纯净的幸福,而且,我至今仍觉得,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是到此为止的。我们在博赛还待了几个月。我们在那儿宛如人们描绘的亚当一样,仍在人间天堂,但已不再享受其欢乐了。表面上,情况依旧,但实际上境况已大相径庭。学生与他们的引路人之间已不再存在爱护、尊敬、亲密、信任了,我们已不再把他们看作是能看透我们心思的神明了。我们对于坏事已不再觉得可耻,而是更加害怕遭到揭发:我们开始藏藏掖掖,争辩,撒谎了。我们这种年龄所具有的所有恶行坏事在腐蚀我们的天真无邪,把我们闹着玩的事变成了丑事。在我们眼里,连乡村也失却了它让人动心的温馨和淳朴的风情,好像变得荒芜悲凉了,仿佛蒙上了一块帆布,遮盖住了它的美丽。我们不再侍弄我们的小花园,不再锄草育花。我们不再去轻轻抠扒泥土,因发现我们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高兴地嚷叫。我们对这种生活已失去兴味,别人也讨嫌我们了。我舅舅把我们领了回去,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彼此都挺满意,对分别并不太遗憾。

我离开博赛快三十年了,每每想起那段时日,心里总不痛快,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然而,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忆在磨灭,唯独那些同样的回忆常常又浮现、深印在脑海里,而且其美妙与深刻与日俱增。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竭力把它抓回来,重新开始。当年的细微小事我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所有有关的地点、人物和时间,我全回想起来了。我看见:女佣或男仆在我房间里忙乎;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进来;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一切布置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首,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阴,有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必要知道这一切,但我却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所有的轶闻趣事全都说给读者听!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快活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咱们妥协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唯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可能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快活一会儿。

如果我只想哗众取宠,我可以写朗贝尔西埃小姐露出臀部的事。她不幸在草地下方摔了一跤,把屁股整个儿露了出来,被路过的撒丁王全给看见了。但是平台上胡桃树的事我觉得更有意思,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摔跤我只不过是观众,而这一次我却是演员。而且,老实说,我爱朗贝尔西埃小姐如吾母,也许爱得更深,摔跤本身虽然可笑,但我却笑不出来,反倒怕她给摔坏了。

啊,你们,对平台上的胡桃树的来龙去脉很好奇的读者们,听我说说这段可怕的悲剧吧。如果可能,切勿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边,有一平台,午后,大家常去坐坐,但上面没有一点荫凉。为了让它有点荫凉,朗贝尔西埃先生便让人在上面种了一棵胡桃树。种树时十分隆重:我们这两个寄宿生成了树的教父。当大家伙儿填坑时,我们便一手扶住树,一边唱着欢歌。为了给树浇水,还在树根周围垫了个围子。每天,我和表哥两人成了浇水的热心观众,都很自然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比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旗帜更加伟大,而且我们决心独占这份光荣,不同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俩去砍了一截幼柳树插枝,栽在平台上,离令人生畏的胡桃树约十来英尺。我们也没忘了给我们的柳树根部围了一圈:困难在于如何浇灌它。因为水源较远,大人们不让我们跑去提水。可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给它浇了几天水,而且成绩不俗,我们看到柳树长了芽,有了嫩叶,我们老量着叶子,深信它很快会为我们遮阴,尽管柳树高出地面不足一英尺。

由于我们一心想着这棵柳树,干什么都不能专心,对学习也没了心思,入痴入迷,大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便对我们比以前管得更严。柳树要断水的致命时刻到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渴死,难受极了。最后,我们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救了柳树和我们一命:那就是在地下掏出一条小暗沟,把别人浇胡桃树的水偷偷地引一部分来浇柳树。我们起劲地干着,但起先并不理想。因为坡度挖得不好,水一点也不流。土老往下掉,暗沟老被堵上。入口还塞满了秽物。全都乱了套了。但我们仍矢志不移:艰苦劳作,战胜一切[此处为拉丁文,引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诗。]。我们把小暗沟和柳树根周围弄深一些,好让水流进来。我们把小木箱底截成小窄板条,用其中一些一块块地平铺在沟底,用另一些斜置在两侧,呈一条三角形引水道。我们在入口处插一些细木头棍棍,做成类似栅栏门或滤栅的形状,挡住污泥石块,让水流入。我们用经过很好揉捏的泥土把我们的杰作掩盖严实。全部弄好之后,我们怀着希冀而又担心的焦虑心情等待着浇水的时刻。等了好久好久之后,这一时刻终于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也像平时一样地来看浇水。我俩待在他身后,挡住我们的柳树。幸好,他是背朝着它的。

第一桶水刚刚倒完,我们便看见水流到柳树的小围子里了。我们一看,便忘乎所以,高兴得嚷嚷起来。朗贝尔西埃先生闻听,便扭过头来。这可完了,因为他看着胡桃树下的土质好,在贪婪地吸水,正在高兴哩,突然发现有两处在吸水,不觉一怔,也喊叫起来,细细一看,发现了花招,立即叫人拿了一柄十字镐来。一镐下去,掘飞了我们的两三块木板,还粗门大嗓地吼道:“偷水!偷水!”他抡起镐来,狠狠地乱刨一气,每一镐都击在我们的心上。转眼间,木条、引水沟、树围、柳树,全毁了,刨了个乱七八糟。他这么残酷地破坏时,嘴里没别的话,翻来覆去嚷叫着的就一个词儿:“偷水!偷水!偷水!”

大家会以为,这事对小建筑师们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想错了:一切到此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没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没有对我们挂脸,而且再没跟我们提起这事。不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朗声大笑,因为朗贝尔西埃先生的笑声老远就能听见。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最初的心疼过后,我们自己也不太难过了。我们在别处另栽了一棵树,而且我俩常记起第一棵树的遭遇,常装模作样地学着:“偷水!偷水!”这之前,每当我自以为是阿里斯蒂德或布律蒂斯时,便有着一种了不起的感觉。这一次是我强烈的虚荣心的第一次表露。我们可以动手造一条引水沟,种一棵小树与大树较劲儿,这在我看来是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光荣的看法就胜过三十岁的恺撒了。

这棵胡桃树及与之相关的小故事一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并常常浮现出来,所以,1754年,在我去日内瓦旅行的美好计划中,有一项就是去博赛,再看一看我童年戏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那时距我离开大概有三十三年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做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枪、弹弓等。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的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但是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儿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儿。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而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没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混蛋所希望的。我动手了,但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查理曼大帝的十二重臣之一。],我只差一位贵妇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的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善于使之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公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但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至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扬扬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但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爱她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如果我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的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使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和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同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我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却更加依依不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嘴不离她,心在想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情别绪,我俩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断。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因此而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地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做出了我真没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叨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狗屁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做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这行当本身我并不讨厌: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匠与钟表匠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师傅的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是会心想事成的。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戴。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造假币,就连真钞我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古罗马货币单位。]是怎么制造的都要比我国的三苏[法国辅币名,旧时相当于二十分之一利弗尔,后相当于二十分之一法郎,即五生丁,今已取消。]分币的造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而且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比什么都使我更清楚地懂得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我以前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从此,我便成了一个毁了的孩子。同大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要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该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了:我有话不敢说;饭没吃完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更增加了受役使的重负;争论中,即使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到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使我犯了错而常常躲过惩罚的机灵话儿。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便罚我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闻到铁扦上的烤肉香。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瞟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效果。可我肯定是想不起来的,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脑子,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而每个学徒为什么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有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一些好的情感因没有正确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还不断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但却给后几次并无这么可称道的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住隔壁,稍远处有一个园子,种着一些长得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亲自出头,而且还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好像突然来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我是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我的。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彩头。我忠贞不贰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唯一的动机就是去讨让我这么干的人的欢喜。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而那混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而我却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加倍受到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这么个理儿。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行,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要够得着,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节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是如愿以偿的,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好笑:那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给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最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从厨房透进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希腊神话中的金苹果园。赫斯珀里得斯是希腊神话中守护该园的众女神。]里那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扦—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接上,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着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从窗格中拿进来。我真的是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进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扦固定住,还要找一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片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片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

我并没气馁,但却浪费了许多时间。我害怕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妙计,准备第二天施行,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始干起活来,忘了食品贮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坏事的罪证。

第二天,我又找了个好机会,再做一次尝试。我爬上面包箱,伸出铁扦,对准苹果,正准备戳哩……真糟糕,“凶龙”没有打盹:突然间,食品贮藏室的门开了,师傅从里面出来,抱着双臂,看着我说:“好大的胆儿!”……我的手现在还在发颤,都握不住笔了。

由于老挨打,我很快便不以为然了。最后,我觉得挨打是对偷窃的一种补偿,让我有权继续偷。我非但没有把眼睛往后看,想想受惩罚的情形,反而在往前看,想着如何报复。我认为,拿我当小偷处治,就是允许我当小偷。我觉得偷窃与挨打是相辅相成的,从而可以说是构成一种交易,我在完成这种交易中我的那一份时,就让我师傅去干他的那一份。这么一想,我去偷时就比以前要心安理得了。我在琢磨:最后会怎么样呢?我会挨打。随它去吧:我生来就是挨打的。

我喜欢吃,但并不馋;我喜欢女色,但不淫荡。我其他的欲念太多,对这两种欲念便淡漠一些。只有当心里空落时,我才想到解馋,而我一生之中,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没什么时间去想美味佳肴。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老是只想到偷东西吃,而是对一切吸引我的东西我全都偷。如果说我没有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偷,那是因为钱对我的诱惑并不太大。在作坊里,我师傅另有一个单间,门老锁着。我找到了法子把门打开,然后再关好,不露痕迹。我在里面动用师傅的好工具、好图案、印模等一切我所羡慕而他又不肯让我用的东西。实际上,这算不上是偷,因为我是拿来为师傅干活用的,但由于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玩意儿,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把师傅的技术和产品一块儿偷了过来。再说,在一些小盒子里,还有一些碎金块、碎银块、小首饰、贵重物品和零钱。当我口袋里装上四五个苏时,就神气得不得了。不过,我根本没有去动这些东西,连贪婪地瞟上一眼我想都没想。我看见它们的时候,更多的是害怕,而不是喜悦。我深信,这种对盗窃钱财及其后果的恐惧大部分源自教育。这中间夹杂着羞耻、坐监、惩罚、绞架的潜在念头,使我若是见财起意,便不寒而栗。而我觉得我的那些伎俩只不过是淘气而已,而且也确实是如此。这么干顶多挨师傅一顿打,对此我早有心理准备了。

不过,我再说一遍,我并没有太贪婪,所以没必要洗手不干;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斗争的。单单一张好画纸就比可买一令纸的钱对我的诱惑力更大。这种怪癖源自我的独特性格中的一种,对我的行为影响颇深,有必要阐述一番。

我有一些十分炽烈的激情,每当它们骚动不安时,我便难以驾驭:克制、尊重、胆怯、规矩全都抛诸脑后了;我成了一个厚颜无耻、放肆无礼、粗野撒泼、桀骜不驯之徒;羞耻阻挡不住我,危险吓唬不了我。除了我一心念着的那唯一的东西而外,世间万物对我来说一文不值。但这一切只是瞬间的事,我随后便陷入颓丧绝望之中。平静的时候,我懒散、胆怯得要命:我什么都怕,什么都讨厌;一只苍蝇飞过能吓我一大跳;我懒得说话,懒得动弹;恐惧和羞耻压得我透不过气来,我真想躲到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去。非行动不可的话,我不知该如何做;非说不可的话,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有人看我的话,我便局促不安。当我激情满怀时,我有时会找到要说的话,但是,在日常谈话时,我脑子闭塞,找不到任何的话说。我觉得日常的谈话简直难以忍受,唯一的原因就是没话找话。

加之,我的那些占主导的欲念没有一个是牵涉可以购买的东西的。我只需要纯洁的乐趣,而金钱会使乐趣全都毒化。譬如,我喜欢美味佳肴,但是,我不能忍受高朋满座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的乌烟瘴气,所以只能与一位好友消受。因为我不能一人独饮,那样脑子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的,也就没了吃的乐趣。如果我心血来潮想女人了,我那颗激动的心让我更渴望的是爱情。我觉得卖笑女子失却了她们的魅力,我甚至怀疑我会消受她们。我对于我力所能及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金钱购得,我便觉得平淡乏味。我所喜爱的只是那些东西,它们不属于任何人,而只属于能辨其味的第一个人。

我从未觉得金钱是一件像人们觉得的那样宝贵的东西。而且,我甚至从来也没觉得它是万能的。金钱本身毫无用处,必须变换它才能享受它;必须购买,讨价还价,常常受骗,花了大价,并不如意。我要的是一件优质的东西,可我断定花钱买到的却是一件次品。我花大价买一只鲜蛋,却是枚臭蛋;买一个好水果,却是没成熟的;找一个姑娘,却是个烂货。我喜欢玉液琼浆,可是到哪儿去寻?去找酒商?不管我如何提防,也要被毒死。要是我非要得到很好的服务呢?那得多操心,多麻烦呀!得有朋友,有代理人,付佣金,写信,来来回回。左等右盼,可最后常常还是上当受骗。我的钱带来了多少麻烦!我对金钱的恐惧胜过我对美酒的喜爱。

在我做学徒期间及以后,我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好吃的。我走近一家糕点店,看见柜台前有几个女人,我觉得已经看见她们在偷偷地讥讽、嘲笑我这个小馋鬼。我走过一家水果店,斜睨着漂亮的梨子,香味袭人,旁边有两三个年轻人看着我,有个认识我的男人待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远处走来一位姑娘,她是家里的那个女佣吗?我眼睛近视,产生许多幻觉。我把所有走过来的人都当成了熟人;我在哪儿都胆怯,总是畏缩不前。我越是羞涩,欲念越是强烈,但还是像一个馋虫啃啮的傻瓜似的转回家去,尽管兜里有钱买得起,但却什么也没敢买。

如果我把自己或是他人用我的钱时我所感受到的尴尬、羞愧、厌恶、不适以及种种不快都记述下来,那就成了一本索然寡味的流水账了。读者在逐渐对我的生活有所了解的同时,将会对我的脾性有所了解,无须我赘述,也将会感觉出这一切来的。

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大家将不难懂得我的一个所谓的矛盾:对金钱的极大蔑视与几乎利欲熏心的吝啬兼容并蓄。对我来说,金钱是一件很不合适的东西,即使没有,也不想得到。而当我有了它时,我长久地留着不花,因为不知道如何花才好。然而,如果有了合适称心的机会,我会很好地花钱的,以至用得囊空如洗也没有觉察。不过,别在我身上寻觅吝啬人的怪癖,为了炫耀而花钱的怪癖,恰恰相反,我悄悄地花钱,而且是为了寻乐。我花钱不是为了摆谱儿,而是深藏不露。我深感金钱不是供我使用的,我几乎羞于有它,更不用说花它了。一旦我有足够的钱,像像样样地生活,我是不会想当守财奴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将把钱全花光,而不想让它下崽。但是,我境况不佳,总是提心吊胆的。我崇尚自由。我憎恶窘迫、苦痛、寄人篱下。只要我兜里有钱,我就可保独立,就免于挖空心思去找钱。我总是害怕手头拮据。因为害怕囊中羞涩,我爱惜钱。人们拥有的金钱是自由的工具,追逐的金钱则是奴役的工具。正因为如此,我才攥住金钱而又不贪婪金钱。

我的淡泊只不过是懒惰而已。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敛财的烦难。我的挥霍也仍然只是懒惰而已。当有机会痛痛快快地花钱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太管它用得是否值得了。金钱对我的诱惑没有物品的诱惑来得实在,因为在金钱和希望占有的物品之间,总有一个中介,而在物品本身及其享用之间,绝无中介。我看见物,它便在引诱我,如果我只看到占有物的手段,那该手段对我并无诱惑力。因此我做过贼,而且我现在有时还在偷窃引诱我的,我宁愿去拿而不愿去讨的小玩意儿。但是,一生之中,无论幼时或长大之后,我不记得曾经拿过他人的一个子儿。除了有一次,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我偷过七利弗尔[法国古代的记账货币,相当于一古斤银的价格。]零十苏。这件事值得说一下,因为其中有着一种无耻和愚蠢的十分可笑的巧合,如果不是牵涉我而是别人的话,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的。

那是在巴黎。大约五点钟光景,我同弗朗格伊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去歌剧院吧。”这正合吾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的票,给了我一张,拿着他自己的一张走在头里,我跟随其后。他进去了。我随他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堵住了。我举目望去,看见大家都站着。我断定我们会在人群中走散的,或者至少弗朗格伊先生会以为我走丢了。我走出来,拿了一张中途外出票退了钱,扬长而去。没想到我刚到大门口,大家全坐下了。这时,弗朗格伊先生清楚地看到我没在剧场里边。

这事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产生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做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至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疾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面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对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变了我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坏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到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情感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感到厌恶,感到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却又想象不出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一样,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而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从未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之下,我那不安焦虑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的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摆进去,成为其中的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地位,最后,想到不能再想,便让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我所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的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是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起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所有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也包含着一切的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了。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乐趣,满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便唉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只好自做温柔梦了。每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起劲,比谁都跑得远。鼓动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到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都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法里系指法国古里,一法里大约为四千米。]时,我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正吊起来。当我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此不幸反倒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给我表哥贝尔纳一声,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做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有一段时间,每逢星期天,我们总要聚一聚的。但是,不知不觉的,我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徒弟,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俩已不再平起平坐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是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钱,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温饱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去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并没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本质上就很好,我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更合适不过的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出来。我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可以说能把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带进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我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而且也正是我的行当。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相一致的那种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平凡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地死去的。我想必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画?啊!先不忙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些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 7o+t8nwuIimNkfxqVVkUDUssDKBgIOO0nVckv8KNApLn1zjd9usNVsIU2hgc2dHE



第二章

当我因恐惧而计划逃跑时,我觉得凄惨悲伤,但真的逃跑了,反而觉得十分有趣。我还是个孩子,便离开故乡、亲人,无依无靠,没有经济来源;手艺只学了一半,尚未掌握谋生手段,便弃之而去;身陷穷途末路,不知何时才能摆脱;稚弱无辜的年纪,就得面临邪恶和绝望的各种诱惑;在一种比我以前所不能忍受的桎梏更加难以挣脱的桎梏的压迫下,去远方面对苦恼、谬误、陷阱、奴役和死亡:这些就是我当时要做的,也是我本该料想得到的前景。它与我想象的真是天壤之别!我以为已经获得的独立是唯一使我心暖的情感。我自由了,成了自己的主人了,我以为什么都可以做,而且可以做成。我只需纵身一跃,便腾空而起,在空中翱翔了。我安然地走进广袤世界;我将大显身手;每走一步,我都要碰上盛宴、财宝、奇遇、准备为我效劳的朋友、急于讨我欢心的情妇。我一出现,便要主宰世界,但我并不要整个世界,我可以说要放弃一些,因为我无需这么多。一个可爱的交际圈就足够了,不用为其他的东西受累了。我的节制使我进入一个狭小的范围,但却是用心选定的,可保证我在其中的统治地位。我野心不大,一座城堡足矣,只要成为城堡的主人主妇的宠儿、小姐的情人、少爷的朋友、邻居们的保护人,我便心满意足,别无他求了。

我心盼这普通的未来,在城郊四周流浪数日,住在一些熟识的农夫家里,他们全都比城里人待我要好。他们欢迎我,留我食宿,待我真是太好了,让我受之有愧。这不能称为施舍,因为他们并没显出高人一等的神气。

我到处走,到处去,一直走到离日内瓦两法里的萨瓦境内的孔菲格农。当地神甫名叫蓬韦尔先生。这个共和国历史上显赫的姓氏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好奇地想看看“羹匙贵族”[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萨瓦的一些天主教派贵族,与日内瓦人为敌,在脖子上戴一个羹匙为标记,发誓“用勺子吃掉”日内瓦人。他们的领袖即为蓬韦尔家族。]的后裔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我便去拜访蓬韦尔先生。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跟我谈起日内瓦的异端邪说和圣母会的威望,还留我用膳。我对于如此这般结束的谈话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觉得,在其家中吃得这么好的那些神甫至少与我们的牧师难分伯仲。我肯定比蓬韦尔先生学问要深,尽管他是个贵族,但我当时只顾吃,便顾不上去当一个好神学家了。而且,他那弗朗基葡萄酒,我觉得味道醇美,能让他在辩论中取胜,所以,要是让这么一位好主人闭上嘴,我会汗颜的。所以我让步了,或者说,我至少是没有正面顶撞。就我的行为而言,有人可能认为我虚伪。那就错了,我只不过是老实而已,这一点确实无疑。奉承,或者说迎合,不总是一种恶习,反倒常常是一种美德,尤其是在年轻人身上。我们对于善待我们的人是有感情的:我之所以谦让,并不是为了欺骗他,而是为了不让他败兴,不以怨报德。蓬韦尔先生接待我、盛情地款待我、有心说服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除了我受益之外,他并无任何好处。我年轻的心就是这么寻思的。我对这位仁慈的神父感激和尊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感觉出自己高他一筹,但我不想不知好歹,让他难堪。我这么做并无丝毫的虚伪动机:我压根儿不想改宗变教,我非但没有这么快就产生这一念头,而且只要心有此念便觉得可怕,使我在很长的时间里,对这一想法避之不及。我只是想别惹恼那些想劝我改变信仰的人。我想维持他们对我的好心善意,显得不如实际上那样铁了心了,好让他们存有成功的希望。在这一点上,我的错误犹如正派女人的献媚,她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时候既不允许什么,也不答应什么,但却善于使人产生一种得到比她们所愿意给的东西要多的希望。

理智、怜悯、喜欢明理,这肯定要求人们非但不赞同我的癫狂,而且要把我打发回家,以使我远离我所滑向的自毁之路。这才是一切真正有道德的人本会做或试图要做的事。但是,蓬韦尔先生尽管是个好人,却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信徒,只知道崇拜偶像和做祷告,不知道其他什么道德。他是一个传教士,为了维护信仰,除了写些小册子来反对日内瓦的牧师们之外,就想不出任何高招了。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要让我回家,反而趁我想离家出走,使我即使想回家也回不去。完全可以断定,他在把我往贫困潦倒或变成无赖的道上推。他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点:他看见的是一个从异教中抢救出来并归还了天主教的灵魂。只要我去做弥撒,我是正派人或是无赖又有何妨呢?况且,别以为这种想法是天主教徒所独具的。只重信仰而非行为的任何独断的宗教均皆如此。

蓬韦尔先生对我说:“主在召唤您,去阿讷西吧。您在那儿会遇上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国王的恩泽使她能够把别人的灵魂从她本人已摆脱了的错误中拯救出来。”他指的是新皈依的瓦朗夫人,神甫们确实在迫使她同前来出卖自己灵魂的任何混蛋分享撒丁王赐给她的两千法郎年金。需要一位非常仁慈的好夫人的帮助,我感到十分丢人。我很希望别人提供我生活必需品,但我不想要别人施舍,而且一个女信徒对我没太大的吸引力。然而,由于蓬韦尔先生的催促和辘辘饥肠的驱使,也由于很高兴能去玩一趟,而且,还有一个具体的目标,尽管不甘心,我还是决定去阿讷西了。一天工夫就可以稳稳当当地到达的,我不急不忙,花了三天才走到。每每遇上路两旁有城堡时,我都要跑去看看,深信有奇遇在等着我,我既不敢擅自闯入,也不敢敲门,因为我非常胆怯。我会唱一些很优美的歌曲,是我的伙伴们教给我的,而且我唱得也很动听,于是我便在最有希望的窗下唱歌,但我非常惊讶,放声歌唱了半天,竟不见有贵妇或小姐被我美妙的歌喉或风趣的歌词吸引出来。

我终于走到了。我见到了瓦朗夫人。我一生中的这一阶段决定了我的性格,绝不能一笔带过。我已十六岁半了。我算不上人们所说的漂亮小伙儿,但是我长得小巧玲珑,腿细脚美,神态潇洒,容姣好,嘴很秀气,黑发黑眉,小眼深凹,喷薄出热血沸腾的光芒。不幸的是,我对这一切全然不知,一辈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的风姿,等到想着它时,早已错过良机。因此,除因年龄小而胆怯以外,我还有着一种很重感情的人的那种胆怯,总是提心吊胆,生怕惹人不快。此外,尽管自己已有较为丰富的知识,但却不谙世事,根本不懂社交礼节,所以我的知识非但不能弥补我的不足,反而使我感到在这方面更加欠缺,更加使我畏首畏尾。

因此,由于害怕贸然造访多有不便,我便采取了于我有利的方法,以演说家的风格写了一封很漂亮的信,把书中的好词佳句与学徒的词语糅在—起,极尽自己的才华,以博取瓦朗夫人的好感。我把蓬韦尔先生的信夹在我的信里,然后前去进行这次可怕的拜访。我没见到瓦朗夫人,人家对我说她刚出门,上教堂去了。那天是1728年的圣枝主日。我立即追了上去:我见到她,等了等,同她谈了话……我大概还记得那个地方;此后我在那儿洒下过不少泪水,亲吻过那个地方。我为什么不可以用金栏杆把这幸福的地方给围起来!为什么不让全球的人来朝拜它!但凡尊崇人类获救纪念物的人都应该跪行到它的面前。[1928年,根据卢梭的意愿,为纪念卢梭与瓦朗夫人相会二百周年,卢梭描写的那个地方(前主教府院内)建起了金栏杆。]

那是她房后的一条走道,右首,房屋和花园之间,有一条小溪,左边是院墙,有一扇便门通向方济各会教堂。瓦朗夫人正准备进那扇门,听见我喊,便扭过头来。我一见,惊呆了!我原以为她是令人厌恶的老修女,以为蓬韦尔先生说的那个好女人只能如此。可我看见的是花容月貌,两只美丽的蓝眼睛柔情似水,脸色光彩照人,胸脯微露,美丽诱人。我这个小小新教徒—因为我就在这一刹那信奉了她的宗教,深信由这样的一些传教士宣扬的宗教肯定会把人引向天堂的—匆忙地把她看个一览无遗。她笑吟吟地接过我哆哆嗦嗦地递给她的信,打开来,看了一眼蓬韦尔先生的信,便在看我的信。她从头看到尾,要不是她的仆人催她进教堂,她是会再看一遍的。“唉!孩子,”她的声气让我一哆嗦,“您这么小就满世界跑,真是太可惜了。”然后,没等我搭腔,她又说道:“去家里等着我吧。让他们给您预备饭,弥撒完了,我要同您聊聊。”

路易丝-埃莱奥诺·德·瓦朗是沃州沃韦市的一个古老贵族拉图尔·德·比勒家的小姐,很年轻的时候便嫁给了洛桑卢瓦家族维拉尔丹先生的长子瓦朗先生。这桩婚姻没有给夫妇俩带来孩子,不太美满,再加上一些家庭纠纷,瓦朗夫人便趁维克多-阿梅代王驾临埃维昂时,过湖去投靠这位国王。就这样,像我一样冒失地背离了丈夫、家庭和故乡。她为此总是哭哭啼啼的。这位国王喜欢装成热情的天主教徒,便收留下她,给了她一千五百利弗尔的皮埃蒙特[一个五百利弗尔的皮埃蒙特约等于一千七百五十法国利弗尔。]年金,这在一位不甚慷慨的国王来说,够可以的了。可是,当他发现有人认为他此举是坠入爱河时,便派了一个卫队把她送到了阿讷西。在日内瓦名誉主教米歇尔·加布里埃尔·德·贝尔奈的主持下,在圣母往见会[l610年成立的天主教女修道会。 ]修道院里,她发誓弃绝原来的宗教信仰。

我到的时候,她在那儿已经六载了。她与本世纪同时诞生,已经二十八岁了。她风韵犹存,因为她的美不再在于容貌,而在于其风姿,因此,她仍如少女时一般的窈窕。她神情亲切温柔,目光含情,笑如天使,嘴同我的嘴一般大小,灰白色的秀发少有的美,随便拢一拢便光彩照人。她身材不高,有点矮,虽不致不匀称,但稍许嫌胖。然而,她的脑袋、胸脯、两手、双臂,简直美不胜言,无与伦比。

她受的教育很杂。她同我一样,一生下来,母亲就死了,所以不知区别地有什么学什么。她跟家庭女教师学了一点,跟父亲学了一点,跟老师学了一点。但她从她的几个情人那儿学了不少,特别是蓬韦尔先生,既高雅又博学,以此点化他所钟爱的女人。然而,这么多不同类型的教育在互相掣肘,而且她也没有很好地厘清,所以学到的各种东西就不能正确引导她的才智的发展。因此,尽管她学到了一些哲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但父亲对江湖医学和炼丹术的爱好也影响了她。她常制造一些酏剂、酊剂、香膏和灵丹妙药,而且还声称掌握秘诀。走江湖的便利用她的弱点,抓住她、纠缠她、毁了她,在炉子和药剂中耗尽她的才智、天赋和风姿,她本可以此来风靡上流社会的。

诚然,卑鄙的骗子们利用她所爱的未加引导的教育模糊了她理智的光芒,但是,她那卓绝的心灵却经受住了考验,始终如一:她那亲切温柔的性格,她那对落难者的同情,她那无尽的善良,她那欢快、开朗、坦率的脾性,从未改变。甚至在她接近晚年,贫病交加、灾难重重的时候,她美丽的心灵依然宁静爽朗,—直到死都使她保持着最美好时日的那种欢快。

她的错误的根子在于她精力旺盛,总想有事干。她所需要的不是女人们的那些偷情私通,而是创办和领导一些大事业。她生来就是干大事的。隆格维尔夫人[孔代大公的姐姐(1619—1679),名安娜-热纳维埃夫,公爵夫人,能力很强,野心勃勃,在投石党时期,因反对首相马扎兰而名声大振。]要是处于她的位置,只能是一个为小事奔忙的女人,而她要是处在隆格维尔夫人的位置,则能治国安邦。她怀才不遇。她若身处高位,本可以使她名扬天下的东西,却因她的生活环境而使她一败涂地。在她所处理的那些事情中,她总是把计划想得很大,把目标定得很高。因此,她采用的一些手段与想法符合,但力量达不到,由于别人的过错,便以失败告终。计划未能成功,她自己毁了,可别人却几乎毫无损伤。这种事业心给她带来了很多痛苦,但至少使她蛰居修道院时获得一个很大好处:使她不像她进来时想的那样,苦度余生。单调乏味的修女生活、接待室里的无聊谈话等这一切不能让一个始终活跃的思维满意。这思维每日都有新的方案,需要自由,使方案得以实施。好心的贝尔奈主教,脑子虽不如弗朗索瓦·德·萨勒,但在许多方面却与他很相像。而他称为孩子的瓦朗夫人却在其他许多方面很像尚塔尔夫人[勃艮第议会一位议长的女儿(1572—1614)。1592年,嫁给尚塔尔男爵,后者1601年意外身亡。日内瓦主教弗朗索瓦·德·萨勒让她进了修道院,并于1610年任命她为圣母往见会的第一任院长。]。瓦朗夫人如果不是因为其爱好使之不安于修道院的无聊生活,而是乐于隐身其间的话,可能更加像她。如果这位可爱的女子没有做那些似乎符合一个新皈依的修女在主教指引之下做的修行小事的话,那并不说明她缺乏热情。无论她改宗的动机是什么,反正她对皈依的宗教是真心实意的。她可以因犯了一个错而懊悔,但并不想纠正它。她不仅死的时候都是个好天主教徒,而且她在虔诚笃信之中度过了一生。我想我是看透了她的心思的,我敢说,她纯粹是因为厌恶装腔作势才不愿当众表现为虔诚信女。她的信仰非常牢固,用不着装模作样。不过,现在不是详谈她的信仰的时候,我会有机会谈谈这事的。

但愿那些否认灵犀相通的人,如果可能的话,解释一下,瓦朗夫人怎么第一次见面,第一句话,第一个眼神就使得我不仅深深地被她吸引住了,而且对她产生了从未消失的完全信赖,假定我对她感受到的确实是爱情的话(凡是注视着我同她今后关系的人至少将会觉得这是不可信的),那么,这种激情怎么会一产生就伴随着与爱情不沾边的心宁、气静、坦诚、安稳、信赖等情感呢?怎么会在第一次接触一位可爱、端庄、貌美的女人,接触一位地位比我高而我又从未接触过的贵妇,接触一位我的命运可以说取决于她的关怀之大小的女人,总而言之,在接触这么一个女人的当儿,我怎么会那么地无拘无束,那么地轻松愉快,仿佛我完全肯定能博得她的欢心呢?我怎么会丝毫没有感到局促、胆怯、拘谨呢?我生性羞怯,拘束,从未见过大世面,怎么会第一天、第一刻便同她谈话随便、言词亲切、语气亲热,仿佛十年老友亲密无间呢?没有欲望的爱情我是不谈的,因为我有欲望,但是,没有焦虑,没有嫉妒的爱情存在吗?一个人难道不想至少问一声自己心爱的人爱不爱他吗?我一生中再没有想到过要问她这一问题,倒是我在问自己是否爱她,而且她也从未问过我这个问题。在我对这位美丽女人的感情中肯定有点奇特的地方,大家以后会发现一些没有料到的怪事。

我们要谈谈我的前途问题,为了谈得从容些,她留住我吃午饭。我一生中,这还是头一次吃饭时没有食欲。她的女佣在为我们上菜,她说她从未见过我这种年龄、这种体格的远方客人会没有食欲。她的话并没有使她的女主人对我产生不好的想法,倒是有点击中了同我们一道用餐的一个肥胖的乡下人。他狼吞虎咽,一人足足吃了六个人的饭。至于我,我是心花怒放,不想吃了。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全新的感情,遍及全身,脑子无法再考虑任何其他事情。

瓦朗夫人想知道我过去的一切。为了说给她听,我恢复了在师傅家丧失的满腔热情。我越是激发这位卓绝女人对我的关怀,她越是为我即将面对的命运抱屈。她的神情、她的目光、她的举动都透着她亲切的怜悯。她不敢规劝我回到日内瓦去。处于她的地位,这么做则犯了亵渎天主教之罪。她不是不知道自己被严密地监视着,不能随便说话。但是,她以催人泪下的口吻谈到我父亲的痛苦,使我清楚地看出,我若回去安慰老父,她是会赞同的。她并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之中在反驳自己。除了我主意已定而外—这一点我认为已经说过了—我越是觉得她言之有理,令人信服,她的话就越是打动我的心,我也就越是下不了狠心离开她。我感到,若是回日内瓦,就在她和我之间筑起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堤坝,除非再采取已采取过的行动。倒不如横一横心,留下来为好。于是,我便留下来了。瓦朗夫人见劝说无用,也就没再说下去,免得连累自己,但她用一种怜惜的目光望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应该到主召唤你去的地方去,但等你长大以后,你会想起我的。”我相信她自己也未曾想到她竟然残酷地一语成谶。

依然是困难重重。这么小就远离故土,怎么活法?我的手艺还没学到一半,根本谈不上精通。即使精通,也无法在非常贫穷、养不起手艺人的萨瓦赖以为生。替我们吃饭的乡下人,被迫停了一会咀嚼,歇歇颌骨。他说出一个看法,说那是来自上苍的,但从结果来看,不如说是来自地狱的。他建议我去都灵,说是那儿有一个收容所,是为训练初学教理者创办的,去了那儿,我的肉体和精神就有了着落,等到我进入天主教的怀抱之后,可以依靠善男信女们的仁慈找到一个适合我的位置。他继续说道:“至于盘缠,如果夫人向主教大人建议这一善行义举,他是肯定会善心大发,很乐意提供给你的,而且男爵夫人是那样地乐善好施,”他俯首向着餐碟说,“也一定会助您一臂之力的。”

我感到所有这些施舍都很让人难堪,我很揪心,一句话也没说。而瓦朗夫人对这建议没有提议人那么热心,只是说,对于善行义举,各人都得尽力而为,她将找主教谈谈这事。但是,那鬼家伙担心她按她自己的意思去说,再者,他在这件事情里,还有点小便宜沾沾,所以便先跑去通知神甫们,跟这些善良的神甫们都说通了,以致当瓦朗夫人不放心我去那儿而去找主教谈时,发觉事情已经定了,而且主教当时就把我此行的一点点盘缠交给了她。她不敢坚持要我留下:我已经大了,像她这么大年岁的女人把一个男青年留在身边是不成体统的。

我的旅行就这样由关怀我的人给安排好了,我只好服从,我甚至并无太大反感地就照办了。尽管都灵比日内瓦远,但我猜想,作为京城[都灵当时为撒丁王国的首都。],它同阿讷西的关系比同一个不同宗、不同教的外国城市要更密切。再说,我是遵从瓦朗夫人之命前去的,所以我认为自己仍旧是在她的指引下生活,甚至胜于在她身边生活。再有,长途旅行很能满足我已经开始形成的漫游的癖好。我觉得,我这么大的人,翻山越岭,攀上阿尔卑斯山巅,俯视自己的伙伴们,真是美极了。对一个日内瓦人来说,四处看看是一个不可抗御的诱惑。因此,我答应了。那个乡下人两天之后便要同他妻子一起动身。我被托付给他们,一路上照顾我。我的钱也交给了他们,其中包括瓦朗夫人在千叮咛万嘱咐的同时,偷偷塞给我的一小笔钱。复活节前的星期三,我们便上路了。

我离开阿讷西的第二天,父亲同他的一个叫里瓦尔的朋友寻我来了。里瓦尔先生同父亲一样,也是钟表匠。此人聪颖过人,很有学问,作的诗优于拉莫特[法国著名的诗人兼剧作家及评论家(1672—1731)。1710年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其全集于1754年辑为十一卷。],口才同后者也几乎不相上下,为人十分正派,但其文采未能得以发挥,只是把自己的一个儿子培养成了喜剧演员。

这两位先生见了瓦朗夫人只是同她一起为我的命运长吁短叹,并没有去追赶我。他们骑马,我步行,很容易就能追上我的。我舅舅贝尔纳也是同样情况。他来过孔菲格农,知道我在阿讷西,便回日内瓦去了。我的亲人们似乎在同我的星宿串通一气,把我交给等待着我的命运。我哥哥就是因为类似的漫不经心而不知去向的,至今谁也不知其下落。

我父亲不仅是一个诚实的人,而且为人极其耿直。他有着一颗造就伟大美德的坚强的心灵。此外,他还是一位好父亲,尤其是对我。他很疼我,但他也喜欢自己玩乐。自从我远离他之后,其他的一些爱好有点冲淡了他的父爱。他在尼翁又结了婚。尽管继母已超过给我添弟弟妹妹的年岁,但她还有亲戚。这就组成了另一个家庭,有了另一种目标,过起了新的日子,所以父亲就不再常常思念我了。他老了,而且没有多少钱来养老。我哥哥和我,我们有母亲留下的一点财产,其收益在我们远离时应该归父亲所有。父亲并不是主动想要这个钱的,而且这并不妨碍他履行他的职责。但是这种念头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了作用,连他自己也没有觉察出来,以致有时冲淡了他的热情,要不然他是会更疼爱我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起先找我找到阿讷西,可又没有追到尚贝里,他肯定会在那儿找到我的呀。这也是为什么我出走之后,常去看望他时,我总是获得父亲的爱抚,却不见他竭力留住我。

我十分了解父亲的温柔和品德,他这么做,使我反省了自己,对我保持心理健康起了不少作用。我从中得到一个很大的道德准则,也许是可用于实际的唯一准则,那就是避免使我们的义务与利益相冲突的情况发生,避免使我们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情况发生。我相信,如果不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不管你是多么诚挚高尚,迟早都要不知不觉地气馁颓败,而且,尽管你内心依然公正善良,但实际上却变得不义和邪恶。

这一准则铭刻在我的内心深处,而且,尽管稍嫌晚了点儿,但仍贯串在我所有的行为之中。它是使我在公开场合,特别是在熟人中间,显得最古怪、最愚蠢的众多准则之一。大家责怪我想独出心裁,标新立异。说实在的,我既不怎么想做得与他人一样也不想不一样,我只是真心实意地想做好事而已。我总是尽力避免使我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相违背的情况发生,免得对他人的不幸产生一种虽不是有意但却是窃喜的心情。

两年前,元帅大人[即乔治·基思(1686—1778),被放逐的雅各宾派,但仍保留着苏格兰元帅的世袭称号。参见本书第十二章。]想把我写在他的遗嘱上。我拼命反对。我对他说,我绝不列入任何人的遗嘱里,更不想列入他的遗嘱中。他依了我:现在,他想给我一笔终身年金,我没有反对。有人会说这么一来对我更合适,也许是的。但是,我的恩人和父亲啊,如果我不幸死于您之后,我知道,失去您,我就失去了一切,我也就一无所获。

我看这就是好的哲学、唯一真正符合人心的哲学。我天天在深刻体会它的深邃之处,并且在最近的著作中,我在以不同的方式加以阐述。但是,公众轻佻浅薄,并没很好地注意这一点。如果本书完成之后,我还侥幸活着,能写另一部书的话,我想在《爱弥儿》续集中写一个有关这同样哲理的生动感人的实例,迫使我的读者加以注意。对一个漂泊者来说,反省已经够了,又该上路了。

我的旅途比我想象的要愉快,而且那个乡下人不像其外表那样粗鲁。他是个中年人,花白的头发结成一条小辫子,一副掷弹兵的模样,粗声粗气,人挺活泼,能走,更能吃。他什么行当都干过,可都一窍不通。我记得,他曾建议在阿讷西搞一个什么作坊。瓦朗夫人肯定是同意他的计划的,而且,他是为了试图让大臣批准才去都灵的,路上的大量花销也不用自己掏腰包。此人善于钻营,总是混迹于神甫堆里,装出为他们效劳的殷勤样子。他曾在神甫学校学到某种虔诚的行话,老在使用它,以伟大的预言家自诩。他学会《圣经》上的一段拉丁文,便装作知道成百上千似的,因为他每天都要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段拉丁文。此外,当他知道别人兜里有钱,他就很少缺钱花。他比骗子更精明,他以连哄带骗地招募兵丁者的口吻滔滔不绝,宛如隐士彼得腰悬佩剑在鼓动十字军似的。

至于他妻子萨布朗太太,倒是个好女人,她白天比夜里安静。由于我一直与他们睡在同一间房里,她那夜间折腾的声响经常吵醒我,如果我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话,我可就更睡不着了。可我甚至都没猜想到,我在这一方面愚蠢透顶,只有让本能来开导我了。

我同我虔诚的向导及其活泼的妻子在愉快地赶路。一路上没发生任何意外。我的身体和精神都从未有过的好。我年轻力壮,朝气蓬勃,无忧无虑,对自己和别人充满信赖。我正处于人生中那短暂而宝贵的时刻,有一种外露的幸福感,可以说把我们身上的所有感官都扩展开了,用生活的魅力在我们眼前把大自然美化了。我那微微的不安心绪有了一个目标,使之不再飘忽不定,并稳定了我的遐想。我把自己看作瓦朗夫人的作品、学生、朋友,甚至情人。她对我说的亲切的话语、她对我的温柔抚爱、她似乎对我表现出的那极大的关怀以及她那我觉得充满了爱的愉悦目光—因为那目光激起了我的爱恋—所有这一切,一路上,都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使我想入非非。对自己命运的任何担惊受怕都没有干扰我的这些梦想。我觉得,把我送往都灵,是保证我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我不用再操心自己了,有人在替我想着哩。因此,扔掉了这一重负,我步履轻快了。我心中充满了青春的心愿、美好的希望和光明的未来。我看见的所有东西似乎都在证实我即将获得幸福。我在想象着家家户户的乡村盛宴、草场上疯狂的戏耍、水边的沐浴、漫步和垂钓、树上的美果、树荫下的男女幽会偷情、山间的大桶牛奶和奶油。简直是一派悠然自得、平和、单纯、轻松的景象。总之,映入眼帘的任何东西都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一种陶醉。景象的雄伟、多姿和自然美使得我的陶醉是合情合理的。这其中确实透着一点虚荣。我觉得,自己这么年轻,便能去意大利,就已经到过不少地方,就踏着汉尼拔[卢梭在这里指的是迦太基著名将领汉尼拔(前247—前183)在第二次惩罚罗马人的战争之初,于公元前218年,率队越过阿尔卑斯山。]的足迹翻山越岭,这是超越我这么小小年纪的人的一种荣光。此外,还常在一些很好的驿站歇脚,还有好吃好喝来满足旺盛的食欲,因为,我其实犯不着客气,同萨布朗先生的吃法相比,我吃得就不值一提了。

我想不起我一生之中还有过像我们这七八天的旅行那么无忧无虑的了。因为我们必须照顾走得慢的萨布朗太太,所以这一次简直就是在长途散步。对这次旅途的回忆,使我对一切与之相关的东西,特别是对那些山峦,对那徒步旅行,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我只是在我美好的时日徒步旅行过,而且总是乐此不疲。不久,因为各种职责、事务或行李拖累,我不得不摆出绅士派头,乘车外出。我一上车便提心吊胆、心烦意乱,不像从前那样只觉得走路的快活,而是立即想到尽快赶到目的地。在巴黎时,我曾想找两个趣味相投的伙伴,各人掏五十路易,花上一年时间,一起徒步环游意大利,不带任何行李,只带一名背着睡袋的小厮。有不少人前来,看上去都对这一计划很感兴趣,但骨子里都把它当成异想天开,只是空谈一气,不愿身体力行。我记得,我兴致勃勃地与狄德罗和格里姆谈过这一打算,他们终于也想这么大干一场。我以为就这么说好了,但最后竟成了只想做一次纸上神游。格里姆觉得最有趣的是让狄德罗在这样的旅行之中犯下许多反宗教的罪行,而让我代他受过,打入宗教裁判所。

我很遗憾,这么快便到了都灵,但我看到的是一座大城市,有希望在此出人头地,因为脑子里已经为勃勃野心所弥漫,因此遗憾为之一扫。我已经看见自己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小徒弟了,但我真的没有想到我马上就要连个小徒弟都不如了。

在往下叙述之前,就我刚才说的那些琐碎之事和我即将要叙述的读者觉得毫无兴趣的事,我得先请读者原谅,或者说要向读者表白一下。我已决心整个儿地展示给读者,所以就该说得一清二楚,不能有任何隐瞒。我必须始终暴露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看清我心中的所有迷惑,看清我生活中的犄角旮旯,眼睛一刻也不离开我,免得在我的叙述中发现最小的疏漏时,他们会纳闷:他这期间都干了些什么?因此他们便会指责我不愿意把一切全讲出来。我通过我的叙述展示了人的不少邪恶,不想因沉默而使之扩大。

我的一点点钱没了,因为我说漏了嘴。我的粗心对我的向导们来说是大为有利的。萨布朗太太竟然有办法把瓦朗夫人送给我配在短剑上的一条银丝带夺走了,那是我最心疼不过的了。要不是我死不相让,连短剑也保不住了。一路上,他们倒是老老实实地替我付了账,但却一点钱也没留给我。我人到了都灵,但衣物、钱、换洗衣服全都没了,着着实实地把我逼到白手起家、发财致富的地步。

我带了推荐信,交给了收信人。我随即被带到初学教理者收容所,在那儿接受我被卖身的那个宗教的教育。我进门时,看见一扇大铁门。我一走进去,门立即给牢牢地锁上了。我觉得这个开头很沉重,不快活,并且使我在被带到一间大屋子里时,开始思索起来。屋子里没什么家具,只是房间顶头有一个带有大十字架的木制祭坛及其周围的四五把椅子。椅子也是木制的,仿佛打过蜡似的,其实是因为坐得久了,被磨得光溜溜的罢了。这间大厅里有四五个凶神恶煞,是我的学友,简直像是魔鬼的卫士,哪像要做上帝之子的初入教者。这帮混蛋中有两个是斯洛文尼亚人[今克罗地亚地区的居民。],自称是犹太人和摩尼人,他们告诉我说,一直是在西班牙和意大利漂泊流浪,只要有利可图,到处接受天主教义和受洗。另外一扇铁门打开了,铁门位于一个大阳台中间,朝向院子。我们那些初入教的姐妹们从这扇铁门进来。她们同我一样,不是通过受洗,而是通过庄重的改教宣誓来获得新生。她们是历来玷污基督羊圈[意指教会。]的最下贱、最淫荡的轻佻女子。其中只有一个我觉得漂亮,比较有点意思。她差不多与我年岁相仿,也许大个一两岁。她两眼狡黠,有时与我四目相对。这使我产生一种想结识她的欲望。但是,她已在此待了三个月了,在她还要待下去的差不多两个月里,我绝不可能接触她,因为她被我们的那个监管老太婆看管得很严,而且那个神圣的传教士老缠着她,在努力让她改教,其热情超乎寻常。她尽管看上去不像,但一定极其愚笨,因为对她的训导从未有过的长。那位神圣的人总觉得她没有达到宣誓弃绝的程度。但她腻烦这种禁锢生活,说是想出去,是不是基督徒并不在乎。必须趁她还愿意入教的时候,照她的话做,免得她恼起来,不愿意再入教了。

小团体集合起来欢迎我这个新来者。有人对我们做了一个简短的训话:对我,是督促我不要辜负上帝对我的惠顾;而对别人,则要他们为我祈祷,为我做出表率。然后,我们的贞女们回到自己的内院去了,我才有时间,怀着惊奇的心情,悠然自得地看看我待的地方。第二天早上,又把我们集合起来训导,这时我才开始头一次琢磨要采取的行动以及把我引到这一步的前因后果。

我说过的、我现在重复的,而且也许还要再说的一件事、我日益深信的一件事,就是如果会有一个接受了合理而良好教育的孩子的话,那就是我。我出身于一个其习俗不同于一般人的家庭,接受的都是我所有亲人的明智的教育,以及他们贤德的榜样。我父亲虽然是个爱玩乐的人,但他不仅十分耿直,而且虔诚笃信。他在社交界是个风流人物,在家里却是个基督徒。他很早就用他的感情启迪了我。我的三位姑姑全都贤惠端庄。大姑和二姑都是虔诚信女。三姑是一位风姿绰约、才华横溢、知书明礼的女子,也许比大姑二姑还要虔诚,尽管表面上看不太出。我从这个应受尊重的家庭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后者是教会中人和传教者,真心信奉上帝,可以说言行一致。他和他妹妹通过温和而明智的教导,培育他们在我心中发现的虔诚因子。这两位可敬的人为此使用了一些那么真诚、那么谨慎、那么合理的方法,使我对讲道毫不腻烦,而且听完之后,心里深受感动,决心好好生活。我常常想到自己的决心,很少食言。但我贝尔纳舅母的虔诚却让我有点厌烦,因为她成天就知道顶礼膜拜。在我师傅家里,我不再多想宗教了,但我的想法并没改变。我没有遇上什么拉我堕落的年轻人。我变成一个淘气包,但却不是放荡不羁的人。

所以,我当时对宗教的信仰完全是我那么大的孩子所可能有的信仰。甚至我的信仰更多些。为什么要在这里隐瞒自己的思想呢?小时候,我一点儿也不像个孩子。我总是像个大人似的去感受,去思考。只是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我才恢复常态。我生下来就不同凡响。大家见我把自己说得有点像个神童似的一定好笑。那就笑吧。但是,笑够了之后,请大家找出一个孩子,六岁就恋上了小说,对小说产生了兴趣,被小说感动得热泪涟涟。那样的话,我会感到我的虚荣心之可笑,我会同意说我错了。

因此,要想让孩子们有一天信仰宗教,就绝不能同他们谈宗教,他们是根本不可能按我们的方式去理解上帝的。我的这一感觉是从我的观察,而不是从亲身经验得出的,因为我知道我的经验是不适用于别人的。找几个像六岁的让-雅克·卢梭来,在他们七岁的时候跟他们谈谈上帝,我保证绝对不成问题。

我认为,大家都觉得对于一个孩子,甚至一个大人来说,所谓有信仰,就是生在哪儿就信哪个教。有时候,信仰会减弱,很少会加强。教义的信仰是教育的一个结果。除了这个把我拴在我先辈们的信仰上的—般道理而外,我还特别对天主教有着我故乡的人们所特有的那种厌恶。人们告诉我们,天主教是一种可怕的偶像崇拜,把神甫们描绘得极其阴险狡诈。这种感情在我身上根深蒂固,以致开始时,我一进到教堂里面,一碰见一个穿着宽袖白色法衣的神甫,一听见仪式队伍的铃声,便恐惧惊慌得颤抖不已。到了城里之后,就不这样了,但在乡村教堂里,常常旧病复发,因为它们同我最初产生这种感觉的教堂很相似。的确,这种感觉与日内瓦市郊的神甫们喜欢爱抚当地孩子的情景形成极其强烈的反差。送临终圣体的铃声固然使我害怕,但弥撒或晚祷的钟声却使我想到早餐、点心、新鲜黄油、水果和乳制品。蓬韦尔先生的美餐仍余香在口。因此,我很容易地便被所有这一切给麻痹了。我只是从好玩和贪馋的角度去考虑天主教,觉得不难习惯天主教的生活。但是,正式加入只不过是一闪念,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此时此刻,再也没有办法可改弦易辙的了:我怀着最为强烈的厌恶,看见我所许下的诺言及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我身边的那些未来的新教徒并不能以其榜样来鼓舞我的勇气,所以,我无法遮掩,我将从事的神圣事业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一个强徒的行径罢了。尽管我还很年轻,但我感到,不管哪个宗教是正宗的,我可要出卖自己的宗教了,而且,即使我选择得很好,在内心深处我仍要欺骗上帝,应该受到世人的唾弃。我越是这么想,越是痛恨自己,而且悲叹命运不济,弄到如此地步,仿佛这不是我自作自受似的。有时候,这些想法十分强烈,以致我一旦发现大门开着,我必逃无疑。但是我没遇到这样的时机,而且,我的决心也没有那么大。

有太多的私心杂念在搅和着,所以,总下不了决心。再说,坚决不回日内瓦的既定方案、羞涩惭愧、重新翻山越岭的艰难、离乡背井,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窘境等等,都使我视良心上的愧疚为一种为时已晚的悔恨。我假装谴责自己的所作所为,为自己即将要做的事开脱。我在夸大往日过错的同时,把将来的错误视为一种必然结果。我心里没在说:“你什么错也没犯,如果愿意,你可以成为清白的人。”而对自己是这么说的:“为你所犯下的和已不得不犯的罪过悲叹吧。”

的确,我这么大的人,需要多么罕见的精神力量,才能推翻在此之前我所许诺或让人希望的所有一切,才能砸断自己给自己套上的锁链,才能义无反顾地勇敢宣称,我愿仍旧信奉我先辈们的宗教!我这种年岁的人是没有这种气魄的,而且侥幸成功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已无回天之力,而且,越是拼命抗争,越是遭到别人想方设法地压服。

毁了我的那种诡辩正是大多数人的那种诡辩,在为时已晚时,他们才来抱怨缺乏勇气。勇气对我们来说,只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才是可贵的,如果我们愿意始终审慎,我们就用不着什么勇气了。但是,一些易于克服的倾向在无法抗拒地吸引着我们;我们因忽视其危险而对一些微小的诱惑听之任之。我们不知不觉地便陷入一些危险境地,这本是很容易避免的,可是,陷进去了,就得惊人地英勇顽强才能摆脱。我们终于掉进深渊,这才祷告上帝:“你为什么让我这么软弱?”但上帝却不管这些,只是对我们的良心说:“我是把你造得太弱,爬不出深渊来,但我曾把你造得挺坚强,让你别掉进去。”

我还没明确地决定成为天主教徒,但我发现限期尚远,便从从容地去习惯这一想法。其间,我在想象出现某种意料不到的事情,能使我摆脱困境。为了争取时间,我决心尽可能地进行最有效的防范。不久,虚荣心使我得以不再去想自己的改宗决定。自打我发现有时候我竟难倒了想开导我的那些人时起,我便觉得无需更多努力便可以完全驳倒他们。我这么做时,特别地起劲,挺滑稽的。因为,在他们开导我时,我也想开导他们。我真的以为,只要说服了他们,就可以让他们改奉新教了。

因此,他们觉得我无论是在知识方面还是意志方面,都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好对付。新教教徒一般来说要比天主教徒知识面广。这是必然的,因为新教教义要求讨论,而天主教则只要求驯服。天主教徒应该接受别人对他做出的决定,而新教教徒则应学会自己拿主意。这一点他们清楚,但他们没想到凭我的身份和年龄,会给一些训练有素的人出一些偌大的难题。再说,我连初领圣体还都没有,也没有受到与此相关的教育,这些他们都知道,但他们并不知道我可是在朗贝尔西埃先生那里受过良好教育的,而且,我还有一个让这帮先生们头疼的小存货,也就是《教会与帝国历史》,我在父亲那儿时就已背诵下来,后来又几乎忘得一干二净,但随着争论变得激烈了,我又想了起来。

有一位老神甫,个头儿很小,但却挺令人肃然起敬的。他给我们大家讲第一讲。对于我的同伴们来说,这第一讲是一次教理问答,而不是辩论。他要做的是开导他们,而不是解答他们的疑问。但对我这样就不行了。轮到我时,我便就一切问题难为他,把所能找到的难题全都向他提出来。第一讲因此拖得很长,使其他听众觉得很乏味。老神甫说了很多,越说越火。他东拉西扯,最后,声称听不太懂法语,溜之大吉。第二天,因为害怕我的随随便便的诘问带坏了其他同学,他们便把我弄到另一间屋,同一个神甫住在一起。这个神甫比较年轻,巧舌如簧,也就是说,夸夸其谈,而且自鸣得意,俨如圣师。但是,我并没太被他那威严的样子唬住。而且,我觉得,我反正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所以,我便能比较胸有成竹地回答他,并且尽可能地从各个方面噎住他。他以为用圣·奥古斯丁、圣·格里高利和其他圣人就能击败我,但他惊奇万分地发现,我对这些圣人几乎同他一样的了如指掌。并不是因为我曾读过他们的著作,也许他也没有读过,但是我记住了勒絮厄尔书中的许多片断。等他刚引述一段,我并不对其引证加以反驳,而是用同一圣人的另一段来回敬他,使他常常十分狼狈。但是,最后取胜的是他,原因有二:首先,他居高临下,可以说,我感到自己受制于他,尽管我很年轻,但却很明白不能把他逼得太紧,因为我看得出来,那个矮个子老神甫对我的博学及我本人没有好感;再者,这位年轻神甫有所研究,而我却根本没有。这就使得他论证时有他自己的一套办法,而我却听不懂,而且,当他一感觉到被一种出乎意料的反驳问住时,便借口跑题,拖至翌日再谈。他甚至有时把我的所有引文斥为错的,主动替我去找原书,硬说我找不到那些引文。他觉得自己并没冒多大风险,认为我尽管背得滚瓜烂熟,却不太会查寻书籍,而且我又不太通晓拉丁文,在一大本厚书中是找不到那段引文的,即使我确信就在其中。我甚至怀疑他用过他指责牧师们的不忠实手段,有时候编造一些引文,以摆脱遭到反驳、无言以对的困境。

当这些唇枪舌剑在继续的时候,当成天地争论、祈祷和耍无赖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件小小的、但却令人恶心的事,差一点儿对我产生恶果。

任何一颗再卑鄙的灵魂、再凶蛮的心,也不可能没有产生爱恋之情的时候。自称摩尔人的两个恶煞中的一个,看上我了。他有意接近我,同我说些他那纯属莫名其妙的事,向我献点小殷勤,有时把自己的那份菜分点给我,特别是还经常热烈地吻我,弄得我很不对劲儿。他的脸好似香料面包,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目光火辣,好似暴怒而非柔情。尽管这张脸不免让我不寒而栗,但我还是承受着他的吻,心想:“这个可怜的人对我十分友爱,忤逆他是不对的。”他渐渐地越加放肆了,说些极为奇怪的话,以致我有时认为他是昏了头了。有一天晚上,他想来同我一起睡。我不干,说我的床太小。他就催逼我去他床上睡。我仍旧不干。因为这家伙实在太脏,一股嚼过的烟草味,我挺恶心。

第二天,一大清早,大厅里只有我们俩。他又开始动手动脚的,动作十分粗野,让人害怕。最后,他居然想干起最下流的狎昵事来,而且攥住我的手,逼着我也那么干。我大吼一声,拼命挣脱开来,向后跳了一步,但并没表示恼怒、气愤,因为我根本不懂那是什么事。我十分坚决地表示我的惊愕和厌恶,他就没再逼我。但是,当他自我癫狂一阵之后,我看见有黏糊糊、白花花的东西向壁炉射去,落在地上,心里直恶心。我一辈子都没这么激动、慌乱甚至害怕过,我向阳台奔去,差点儿晕过去。

我无法理解那个可怜虫到底是怎么了。我以为他得了癫痫,或者是什么更为可怕的疯病,而且,说真格的,我不知道,对于一个冷静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见这种肮脏下流的举动以及这张最淫荡的丑恶嘴脸更加恶心的了。我从未见过别的男人这样过。如果我们在女人面前如此这般地癫狂,她们一定对我们厌恶透顶,除非她们的眼睛被迷住了。

我急不可耐地去把我刚刚遇到的这一切告诉大家。我们的老女总管叫我住嘴,我看得出这让她非常不安,而且我听见她在咬牙切齿地嘟嘟嚷嚷:“该死坯!孽畜!”由于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许我声张,我仍旧不顾禁令四处嚷嚷,而且因为嚷得太凶,第二天一大清早,一个管理员便来把我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责怪我小题大做,败坏圣院名声。

他训斥了我很久,一边还向我解释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但是,他并不认为在教我懂这些事情,因为他相信我知道那人要跟我干什么,只是因为不同意才反抗的。他严肃地对我说,这种事同淫荡一样是不可为的,但对作为行为对象的那个人来说,这种意愿并不算什么侮辱,被人看作可爱并没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他毫不隐晦地对我说,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有过这种荣幸,由于来得突然,未及抵御,但他一点儿也没觉得那有多么可怕。他甚至恬不知耻地使用那些专门的词语,以为我不肯的原因是怕疼,便对我保证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犯不着大惊小怪。

我听着这个无耻之徒在说,非常惊奇,因为他根本没在为自己辩解,好像是为我好才来开导我的。他觉得自己的话平常得很,用不着背着人躲着去说。我俩旁边还有一人,是一位教士,同他一样认为这一切没什么可生气的。这种泰然自若的神气把我唬住了。以致我终于相信这想必是世间习以为常的事,只是我早先没有机会受教而已。因此,我在听他讲的时候,没有生气,却不无厌恶。我所遭遇的,特别是我所看见的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起来的时候,心里仍觉恶心。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对那件事的憎恶竟波及辩护者了,我实在是无法控制自己,以致让他看出他的教诲所产生的恶果。他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从此之后,他便不遗余力地让我在教养院里日子不好过。他完全达到目的了。我看见只有一条路可走了,所以便像当初避之犹恐不及地那样,急不可耐地走了这条路。

这一经历使我日后不会再受到同性恋男人的引诱,而且,我一看见像是这种人的时候,便想起那可怕的摩尔人的神情、举止,心里始终有着一种难以掩饰的憎恶。恰恰相反,与之相比,女人却大大地赢得我的心。我觉得我应该对她们温柔缱绻、深表敬意,以补偿我们男性对她们的非礼,因此,当我想起那个假非洲人的时候,最丑陋的女人在我眼里都成了可敬可爱的了。

至于那个假非洲人,我不知道大家对他会怎么说。反正我觉得,除了洛朗莎太太而外,大家仍一如既往地看待他。不过,他不再接近我,也不再同我说话了。一个星期过后,他隆重地接受了洗礼,浑身上下穿了一身白,以示其再生灵魂的纯真。第二天,他离开了教养院,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一个月后才轮到我,因为让我的训导者们获得使刺头儿皈依的荣誉,时间太短不能说明问题,而且,他们还让我把所有的信条过了一遍,以炫耀他们已使我服服帖帖。

最后,在充分地受教和充分地听命于我的训导者们之后,我被结队引向圣·让主教堂,去庄重地宣誓皈依,并参加洗礼的辅助仪式,尽管他们实际上并没有给我施洗礼,但是,辅助仪式与正式仪式几乎一样。这样做就是让人明白,新教徒并不是基督徒。我穿了一种专供这种场合穿戴的饰有白色花边的灰长袍,前后各有一人托着铜盆,用钥匙敲着,大家根据自己的虔诚或对新皈依者的关怀程度,往里面布施。总而言之,天主教的繁文缛节,应有尽有,以便更好地教育大家,同时羞辱我。只有那件对我本是极其有用的白衣服,他们没有像对摩尔人那样让我穿,因为我没有荣幸成为犹太人。

这还不算完。随后要去宗教裁判所接受对异教徒的赦罪,再举行亨利四世由其钦差代行的同样的改宗仪式,回到天主教的怀抱。可尊敬的裁判神甫那神态、举止没能驱除我走进此屋时的那种内心恐惧。就我的信仰、职业、家庭问了好几个问题之后,他突然问道我母亲是不是下了地狱。我突然的愤怒被恐惧压住了。我只是回答说,我希望她没下地狱,上帝的光辉在她临终时可能照亮了她。他没有吭声,但做了个鬼脸,看得出,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这一切结束之后,正当我寻思终于会按照我的意愿安排自己时,他们却把我逐出门外,只把布施得来的二十多法郎的零钱给了我。他们叮嘱我要像一个好的信徒那样生活,要忠诚于圣宠。然后,他们祝我好运,把门一关,一切就都消失了。

我的伟大希望就这样转瞬间便化为乌有了。我刚才所做的利害相关的一切,留给我的只剩下既是弃教者又是受骗者的回忆了。不难想象,当我从飞黄腾达的美梦中落入贫困潦倒的境地时,当我早晨还对将要居住的宫殿挑三拣四,晚上就要露宿街头时,我的脑子简直是乱套了。有人会以为我开始陷入一种极其痛苦的绝望之中,尤其是因为自己悔不当初,怨恨自己亲手造就了自己所有一切的不幸。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我平生头一次被禁闭了两个多月。我的第一个感觉便是重新获得了自由。做了长久的奴隶,又变成了自己以及自己行为的主宰之后,我发现自己跻身于一座繁华富庶、满是出身高贵的人的城市里,一旦我的聪明才智为人赏识,我不会不受到欢迎的。再说,我有的是时间等待,而且兜里的二十法郎对我像是一个取之不尽的宝库。我可以随意使用,不必向任何人报账。我这是头一次看到自己如此富有。我远没有垂头丧气,痛哭流涕,我只是改变了想法,但自尊心一点儿也没丧失。我从来没有感到这么自信和镇定过。我已经认为自己出息了,而且因为这全是靠了自己,所以我觉得挺美。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逛遍全城,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即使这只是为了表示一下我的自由。我去看卫兵上岗,因为我很喜欢军乐。我跟着迎圣体行列看热闹,因为我喜欢听神甫们唱圣歌。我去参观王宫,我战战兢兢地走过去,看见别人进去,我也跟进去,没人拦我。也许是因为我胳膊里夹了个小包才让我进去的。不管怎么说,进到王宫时,我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已经把自己几乎看作是居于宫中的人了。最后,因为老是走来走去的,我没劲儿了。肚子饿了,天气又热,我便走进一家乳品店。女店主给我端上来奶糕、凝乳和两个我最喜欢的皮埃蒙特长形小面包。我只花了五六个苏,便吃了我有生以来最美的一餐。

必须找个住处。因为我已经会说不少皮埃蒙特话,能让人听得懂,所以找个住处并不难。我挺小心,只是根据财力而非兴趣选择住处。有人告诉我,波河街有个士兵的女人,留宿闲散仆人,一夜一个苏。我在她家得到一张破旧空床,便安顿下来。那女人尽管已经有五六个孩子,但人很年轻,而且是母亲、孩子、客人,全都住在一个房间,我在她家时一直就这么住的。不管怎么说,她是个好女人,尽管满嘴粗话,总是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但心地善良,嘘寒问暖,对我友好,甚至还帮过我的忙。

我好几天都完全沉湎于自由自在和好奇的快乐之中。我在城里城外游荡,东张西望,观看我觉得好奇和新鲜的一切。而且,对于一个逃出樊笼、从未到过首都的年轻人来说,一切都是稀罕和新奇的。我对瞻仰王宫特别准确无误,每天早晨都参加公家小教堂的弥撒。同这位王公及其随从待在同一座小教堂里,我觉得美极了。但是,这种执着更多的是出于我那开始显露的对音乐的激情,而宫廷的排场很快便全看到了,而且总是老一套,不久也就失去了魅力。撒丁王当时拥有欧洲最好的交响乐队。索密士、德雅尔丹和贝佐齐父子交替地在乐队里大显身手。为了吸引一个年轻人,用不着这么好的乐队,只需把一个小乐器演奏好,就足以让他心花怒放了。毕竟,对于眼前的豪华气派,我只是惊愕赞叹而已,并非贪得无厌。在这王室的辉煌之中,唯一使我感兴趣的事就是看看其中是否有这么一位年轻公主,既值得我尊敬,又能与她风流一番。

我差一点干出一桩风流事来,那是在一种没有这么豪华的场合中,但是,如果我愿意的话,我本可以在其中寻找到极其美妙的乐趣。

尽管我生活十分节俭,但钱袋不知不觉地瘪了。这种节俭毕竟不是出于未雨绸缪,而是纯属一种饮食的不讲究,即使今天,盛宴佳肴也没有使之改变。我以前没吃过,而且今天仍旧没吃过比粗茶淡饭更好的美餐。只要有乳制品、鸡蛋、蔬菜、奶酪、黑面包和一般的葡萄酒,人们就可以放心让我美餐一顿了。我胃口好,吃什么都香,只要没有膳食总管和仆人围着我,让我看腻了他们那讨厌的样子就行了。我那时花上六七个苏就能吃上一顿非常好的饭,可后来,花六七个法郎也吃不上。我因为没有受到饕餮的诱惑而饮食有节。但我把这一切称为饮食有节是错误的,因为我只要有口福可享是从不放过的。一吃上梨子、奶糕、奶酪、皮埃蒙特长形小面包和几杯掺和讲究的蒙斐拉普通葡萄酒,我就成了最幸福的贪馋的人了。但尽管如此节俭,我那二十法郎也快要用完了。这一点我一天天地看得更清楚了,而且,尽管我还年轻不懂事,但瞻念前程,不寒而栗。我的所有幻想就只剩下一个了:寻找一份能让我活下去的活计,但这又谈何容易。我想到了我以前的行当,但我的手艺不精,没有师傅会雇佣我的,而且干这一行的师傅都灵并不多见。于是,我一面等待好机会,一面决定逐个铺子地去毛遂自荐,在餐具上刻个姓名起首字母图案或徽记什么的,然后,听人赏赐,希望以廉价劳动吸引人。这个办法收效甚微,几乎到处碰壁,而且,即使找到点活儿干,工钱也微乎其微,仅够几顿饭费的。然而,有一天,我一大清早从孔特拉诺瓦街走过时,从一家店铺橱窗,看见一位风姿绰约、美貌迷人的年轻女老板,尽管我在女人面前羞怯腼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向她推荐我的雕虫小技。她没有拒绝我,反而让我坐下,让我说说我的简单经历。她很同情我,叫我鼓起勇气,说是善良的基督徒们是不会撇下我不管的。然后,她一面让人到附近的一家金银器店去找我说我需要的工具,一面到楼上厨房里去,亲自给我拿早点来吃。我觉得这个开端是个好兆头,以后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她好像挺满意我的那点活计,而且对我稍微放松一点之后的一通闲聊更是满意。她亮丽可人、着意打扮,尽管态度和蔼可亲,但她那风采却让我望而生畏。然而,她好心的招待、同情的语气、温柔亲切的举止很快便使我不再感到拘束了。我看到自己成功了,而且这使我还会获得更大的成功。尽管她是意大利人,而且过于漂亮,显得有点妖冶,然而,她是那么的稳重,而我又是那么的胆怯,所以很难立即有所发展。我们也没来得及成全好事。每当我想起在她身边度过的那些短暂时刻,总感到极其欣慰,而且,我可以说,在其中尝到了初恋般的最甜蜜、最纯洁的爱的情趣。

她是个特别撩人的褐发女子,但她那漂亮脸蛋上显现的天生善良使她的活泼劲儿十分动人。她叫巴齐尔太太。她丈夫比她年岁大,而且醋劲儿不小,外出时,便让一个总阴沉着脸、不会讨女人喜欢的伙计看管她。此人也有自己的野心,只不过是用赌气来表示而已。他对我很不客气,尽管他笛子吹得不错,我很喜欢听。这个新埃奎斯托斯[阿伽门依之妻传说中的情人及其谋杀其夫的帮凶。卢梭在此有意将趁老板不在、取宠巴齐尔太太的那个伙计比做埃奎斯托斯。]看见我进了她女主人的店里之后,成天嘟嘟囔囔的。他一脸不屑地对待我;巴齐尔太太也没有好脸色给他看,甚至好像有意在他面前与我亲热,好折磨他。而这种报复方式极对我的胃口,要是单独在一起时她也这样那就更合吾意了。但她并没把事情推向这一步,至少方式方法上不尽相同。要么是她觉得我太小,要么是她根本不会主动进攻,要么是她确实想做个端庄贤淑的女子。反正她持一种矜持态度,虽非拒人千里之外,但不知怎么搞的,我觉得望而生畏。尽管我对她没有感到像对瓦朗夫人那样的既真实又温情的尊敬,但却觉得更加胆怯,不敢亲近。我窘迫局促、战战兢兢,不敢看她,在她身边大气也不敢出,但让我离开她,我觉得比死都可怕。我以贪婪的目光偷偷地瞅着我能看到的一切:她衣裙上的花、漂亮的脚尖、手套和袖口间露出的那一截结实雪白的胳膊以及有时脖颈和围巾之间显露的那块地方。每一部分都使我联想到其他地方。由于老盯着我能看见的地方,甚至看不见的地方,我竟眼花缭乱,胸口憋气,呼吸越来越急促,不知如何是好,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在我们常常默不作声时轻轻地唉声叹气而已。幸好,巴齐尔太太忙着干活,我觉得她并没发现什么。然而,我有时看到她由于某种同情心使然,披肩起伏不停。这种危险景象让我魂不守舍,而当我准备听凭激情迸发时,她却以平静的口吻说上一句话,让我立即老实下来。

我多次和她这样单独地在一起,但从未有过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过分的眼神,表示我俩之间有任何灵犀相通的事。这种状况使我很苦恼,但却让我感到甜甜蜜蜜,我那颗单纯的心几乎无法想象得出我为什么如此的苦恼。好像这些短暂的二人独处她也并不讨厌,至少她在常常提供这种机会。在她那方面,这样做只不过是表示点关怀而已,没有任何其他意思,而且她也没容我借机有所表示。

有一天,她厌烦了那个伙计的无聊絮叨,便上楼回房去了。我正在店铺后屋,便赶忙把那点活儿干完,随后便上了楼。她的房门虚掩着,我进去了,她没有觉察到。她正背对着门,在一扇窗前绣花。她不可能看见我进来,而且因为街上马车隆隆,也听不见我进来。她总是很注意衣着,那一天,她的穿戴近乎妖艳。她姿态优美,头微微地低着,露出了雪白的粉颈,秀发雅致地盘起,还插了一些花。她整个外形透着一种魅力,我仔细地端详着,不能自已。我一进屋便跪倒在地,激动不已地把双臂向她伸去。我深信她不可能听见我,也没想到她能看见我。但是,壁炉上有一面镜子,让我露了馅,我不知道我的冲动在她身上产生了什么效果。她根本没有看我,也没跟我说话,只是侧转过脸来,用指头稍稍指了指她面前的垫子。我颤抖地奔向她指给我的地方。但是,人们也许很难相信的是,在这种状况之下,我竟没敢越雷池一步,既没说一句话,也没抬眼看她,甚至没有借此僵直的姿态,触摸她一下,好暂时靠在她的腿上。我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但肯定心里是不平静的:我身上的一切都显示出我的激动、高兴、感激,以及既捉摸不透对方、又害怕引起对方不快的强烈欲望。我那颗年轻的心不能肯定她是否讨厌我。

她显得并不比我平静,而且好像比我还要胆怯。她看见我在那儿,心慌意乱,见我被引诱到如此地步,不禁手脚无措,开始感觉到一个想必是没有很好考虑的手势的严重性。她既没欢迎我,也没撵我,眼睛只是盯着自己的活计,竭力想装作没看见我在她跟前似的。我再怎么蠢也看得出来,她同我一样地尴尬,也许与我渴望相同,只是被与我一样的羞愧所阻遏。但这并没有给我以克服羞愧的力量。我觉得,她比我大五六岁,应该非常大胆才是。但我寻思,她既然没有用任何表示鼓励我壮起胆来,就是不愿意我胆大妄为。即使今天,我仍认为我想的是对的,而且,她肯定很聪明,不难看出像我这样的一个小毛孩子不仅需要鼓励,而且需要引导。

如果不是有人打扰,我不知道这个激动无言的场面如何收场,也不知道我会这么既滑稽可笑又称心如意地一动不动地待多长时间。在我最激动的时候,只听见紧挨着我俩待的那间房间的厨房门开了。巴齐尔太太大吃一惊,赶紧连说带比画地慌里慌张地冲我说:“快起来,罗吉娜来了。”我急忙站起来,同时抓住她伸给我的一只手,在上面印上了两个热烈的吻,在吻第二下的时候,我感觉出那纤纤玉手轻轻地按了按我的嘴唇。我有生以来,还没有过如此温馨的时刻。可惜,我失去的机会没有再来,我俩那不成熟的爱就此告终。

也许正因为如此,这位可爱的女子的形象才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了那么令人心醉的印象。甚至,随着我对世事和女人更好地了解,她在我心中变得更加美丽。只要她稍微有点经验,她就会是另一个做法,以激励一个毛头小伙子了。诚然,她的心很软,但却很诚挚。她不由自主地屈服于引诱她的那种念头,但完全可以看出,她这是头一次不忠贞,而我也许需要更大的努力才能消除自己的而非她的羞愧。我虽未能做到这一点,但却在她身边品尝到了难以描述的温柔甜蜜。占有女子的一切感觉都无法与我在她面前度过的那两分钟相比,尽管我连她的衣裙都没敢触及。真的,人们所爱的正派女子所能给予的快乐是任何快乐都比不上的。在她身边,一切都是恩宠。巴齐尔太太手指的微微一动、手在我嘴上轻轻地一按,都使我受宠若惊,而且,每当我想起这些细微的恩宠时,我仍旧心醉神迷。

这之后的两天里,我徒劳地窥伺单独相处的机会。不可能再有此良机了,而且,我看不出她有任何创造这种机会的意思。她的态度并没冷淡,只是比平时更加矜持,而且我觉得她在躲着我的目光,担心自己乱了方寸。那个该死的伙计比以前更加讨厌。他甚至在冷嘲热讽,说我靠着女人能飞黄腾达。我因自己的某种不谨慎而胆战心惊,而且,我认为自己已与巴齐尔太太串通一气,便想把一种一直无须过于遮掩的兴趣,用神秘笼罩起来。这使我在寻机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变得更加谨言慎行。而且,为了想万无一失,以致再也找不到机会了。

我还有另一种浪漫的怪癖,从未去除,而且,与我天生的腼腆加在一起,便大大地否定了那个伙计的预言。我敢说,我爱得过于实在,过于真挚,所以很难幸福。从未有过像我这么既十分强烈又十分纯洁的激情,从未有过更加温柔、更加真实、更加无私的爱情。我宁可为了我心上人的幸福而千百次地牺牲自己的幸福。对我来说,她的名声比我的生命更加宝贵,我宁可放弃一切快乐,也不愿扰乱她片刻的安宁。这使得我在行动时非常的细心、隐蔽、谨慎,以致一事无成。我之所以在女人面前屡屡失败,全是因为我太爱她们的缘故。

再来谈谈那个会吹笛子的埃奎斯托斯吧。奇怪的是,这个阴险小人虽然越来越讨厌,但好像却更加殷勤。巴齐尔太太从对我青睐的第一天起,便想让我在店里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懂点算术,她便建议那个伙计教我管账,但那小子坚决反对,也许是害怕被我取而代之。因此,我在雕刻完活儿之后的全部工作,就是抄写几笔账目和账单,誊清几本账簿,或把几封意大利文商业信函译成法文。突然,那家伙又想重提那个被他拒绝了的建议,说是他要教我记账,想让我在巴齐尔先生回来之后,能为巴齐尔先生效劳。在他的口气、神态中,有一种我说不清的虚假、狡诈和嘲弄,使我无法相信他。巴齐尔太太没等我回答,便生硬地对他说,我对他的好意是很感激的,但她希望我的命运最终会让我发挥聪明才智,认为这么聪明的人只当个小伙计实在是太可惜了。

她好几次对我说,想给我介绍一个可能对我有用的人。她想得比较明智,觉得是该让我离开她的时候了。我俩无言的心声是在那个星期四表露的。星期天,她请人吃午饭,我也在座。客人中有一位慈眉善目的天主教多明我教派的修士,她把我介绍给了他。这位修士待我很友善,祝贺我的皈依,还说了好几桩我个人经历的事,这使我得知巴齐尔太太曾把我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过他。然后,修士用手背轻轻地拍了两下我的面颊,叫我要听话,要有勇气,还叫我去看他,好一块儿更从容地聊一聊。从大家对他的尊敬来看,我断定他是个非同小可的人,再从他同巴齐尔太太说话时那慈父般的口吻来看,他是后者的忏悔师。我同样清楚地记得,他那亲切有礼的态度中夹杂着对他的忏悔者的器重,甚至尊敬,对此我今天回想起来比当时的印象要深刻得多。如果我当时更聪明点的话,我会为能让一个受到其忏悔师尊重的年轻女子动心而更加激动不已的!

我们人多,餐桌不够大,必须加一张小桌子。我同那个伙计大人便挺自在地单独在小桌子上吃了。从关怀和佳肴来看,我一点儿也没受损失。小桌子上端来了好多菜,那肯定不是冲着那个伙计的。到这时为止,一切都挺好的:女人们兴高采烈,男人们殷勤有加;巴齐尔太太以迷人的风采在款待客人。饭吃到—半,只听见门口停下一辆马车,有人在上楼,是巴齐尔先生。他进来的样子我仍历历在目:他穿着一件金色纽扣的鲜红上装。自那一天起,我便对这种颜色厌恶透顶。巴齐尔先生身材高大,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他腾腾地走了进来,一脸想吓住大家的神气,尽管在座的都是他的一些朋友。他妻子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抓住他的双手,百般地温柔抚爱,但他却并未有所反应。他向众宾客打了个招呼,有人给他添了一副餐具,他便吃了起来。大家刚开始谈起他这趟旅行,他便朝小桌子看过去,恶声恶气地问他所看见的坐在那儿的小男孩是什么人。巴齐尔太太很天真无邪地告诉了他。他问我是否住在他家里。有人告诉他说不住。他又粗暴地诘问:“为什么不住?既然白天在这儿,那他晚上当然就会在这儿。”修士这时开了腔。他先对巴齐尔太太既认真又属实地赞扬了一番,然后又称赞了我几句,接着又补充说道,巴齐尔先生不仅不该呵斥他太太的仁慈为怀,反而应该积极地参与她的善行义事,因为这其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过分之举。巴齐尔先生气哼哼地抢白了几句,但碍于修士的情面,忍住了火气,可这足以让我感觉到他对我已有所耳闻,而且他明白那个伙计弄巧成拙了。

大家刚一离席,那伙计便奉了他老板的旨意,神气活现地跑来告诉我,老板要我立即离开他家,而且今生今世不许再进他家的门。伙计的话里添加了不少恶言秽语,十分伤人、残忍。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心里十分难受,倒不是因为离开了这位可爱的女人,而是因让她听任丈夫的虐待而痛心。他不愿让她不忠,这想必是对的。但是,她尽管端庄、出身良家,但她毕竟是意大利人,也就是说,既多情又好报复。我觉得他不该那样对待她,那反而会招致他所担心的不幸。

我第一次的艳遇就这么结束了。我曾试着在那条街上走了两三趟,盼着至少能再见一见我日夜思念的那个她。但是,我没看到她,反而看见了她丈夫和那个警觉的伙计。那伙计一发现我,便拿起店里的尺子,不是在表示欢迎,而是羞辱。我发现被严加防范,便泄气了,没再去过。我本想至少去看看她为我引见的那个修士,但遗憾的是,我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我在修道院周围转悠了好多次,希望能碰见他,但未能遂愿。最后,其他的一些事使我抛开了对巴齐尔太太的甜蜜回忆,而且,我很快地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以致我又同从前一样地单纯、一样地稚嫩,见了漂亮女人也不受其所惑了。

然而,她的馈赠却多少充实了一点我那小行囊。尽管礼物极其有限,但却是出自一个谨小慎微的细心女人之手。这个女人注重的是整洁而不是华丽,她不想让我受苦,但也不想让我花哨。我从日内瓦带来的那件上衣,挺好的,还可以穿,她只是给我添了一顶帽子和几件内衣。我没有袖套,但她并不想给我,尽管我非常想要。她只是让我穿得干干净净的,而且,只要我在她跟前,不用多说,我都是这样的。

我的不幸过后不几天,我曾说过,待我挺好的那位女房东,告诉我说,她可能替我找到了一份差事,说是有一位有身份的夫人想见见我。我一听,满以为又有美妙的奇遇了,因为我总往这上面去想。那位夫人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引人注目。我是同曾跟她谈起过我的那个仆人一起去她家的。她问了问我,仔细地看了看我,觉得我并不讨厌,因此,我便立刻被留下来了,并不完全是她的宠儿,而是她的仆人。我穿着仆人的衣服,唯一的区别是,其他仆人衣服上有植绒,而我的没有。由于号衣上没有饰带,几乎像一件平民百姓的服装。这样,我所有的伟大希望终于出乎意料地结束了。

我来到的是韦塞利伯爵夫人家。她是寡妇,没有子女。她亡夫是皮埃蒙特人,而我一直以为她是萨瓦人,因为想象不到一个皮埃蒙特女人法语说得这么好,而且口音又那么地道。她人已中年,容貌高贵,很有才气,喜好并深谙法国文学。她写了很多东西,而且全是用法文写的。她的信札遣词造句颇似塞维尼夫人,而且文采也几乎相同,有几封信几乎可以以假乱真。我的主要活计—我倒并不讨厌这活—就是她口授,我记录,因为她身患乳腺癌,非常痛苦,不能亲自动笔。

韦塞利夫人不仅才华横溢,而且心灵高贵而坚强。直到她死,我一直在她身旁。我看见她痛苦到死,但她却没有流露出片刻的懦弱,没有丝毫挣扎的样子,没有失却女人的仪容,而且没有想到这其中竟有其哲学,因为这个词儿当时尚未传开,她也并不了解这个词儿今天所含有的意思。这种坚强的性格有时竟至生硬冷漠。我总觉得她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没有感情。当她为落难的人做点好事时,并不是出于一种真正的同情,而只是为做好事而做好事。我在她身边度过的三个月中,多少感受到了一点这种冷漠。她对一个常在她跟前的有点希望的年轻人,自然会有所怜爱的,而且她想到自己行将就木,这年轻人在她死后是需要帮助和支持的,但是,或许她觉得我不配受她青睐,或许缠着她的那些人使她只能想着他们,反正她没为我做任何事。

然而,我清楚地记得,她曾有点好奇地想了解我。她有时问问我:她很高兴我把写给瓦朗夫人的信给她看,很高兴我跟她谈谈心。但是,她了解我心思的办法很不好,因为她从不向我暴露她的心思。我只要感觉到别人愿意听,就乐意敞开自己的心扉。但韦塞利夫人只是生硬冷漠地询问,对我的回答既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使我无法信赖她。当我看不出我的絮叨是讨喜还是讨厌时,我总是惴惴不安的,所以宁可少谈自己的心思,免得说出什么可能引起麻烦的话来。后来,我发现,这种通过干巴巴的提问来了解人的方法是自以为聪明的女人的比较共同的毛病。她们以为在不暴露自己的点滴心思的同时,就能更好地洞悉对方的心灵,但是,她们没有看到这样反而使别人不敢说出自己的心思了。一个被人询问的男人就凭这一点便开始小心防范了,而且,如果他认为别人只是套他的话,并不是真正地关心他,那他便或撒谎,或缄默,或加倍小心提防,而且,宁可被当成一个傻瓜,也不愿上那好奇心的当。总而言之,想洞察别人的心而又把自己的心思藏藏掖掖的,那总归是下策。

韦塞利夫人从未对我说过一句使我感到可心、怜惜、亲切的话。她冷冰冰地询问我;我有所保留地应答她。我的回答怯生生的,她一定以为无聊和讨厌。后来,她便不再问我了,跟我说话也只是交代干活。她对我的判断不是根据我这个人,而是根据她让我成为的人,在见我只像个仆人时,她便使我只能以仆人的身份出现在她的面前了。

我觉得我自这时起,便对这种贯串我整个一生的隐藏利己之心的、并对产生这种心思的表面逻辑的十分本能的厌恶有所感悟。韦塞利夫人没有子女,只有她的外甥拉罗克伯爵作为继承人,后者对她一味地溜须拍马。除此而外,她的心腹仆人见她死之将至,也都没有闲着,而且,她周围还有那么多献媚取宠的人,所以她很难有工夫想到我。她家的总管名叫洛朗齐尼先生,是一个机灵人,其妻比他更加机灵,深得女主人的恩宠,以致她在女主人家里不像是雇来的女人,而像一位女友。她把自己的侄女推荐给夫人当了侍女。她侄女名叫蓬塔尔小姐,是个机灵鬼,摆出一副贵妇侍女的架势,帮助她姑姑缠着女主人,以致后者完全被这些人所蒙蔽,一切均由他们代行其事。我没有讨得他们仨的欢喜:我服从,但不巴结;我想象不出除了效命于我们共同的女主人而外,还得听她仆人使唤。再者,我是一种使他们不放心的人物。他们看得很清楚,我不是个甘居人下的人,担心夫人也看出这一点来,对我另有看顾,便减少了他们的份额,因为他们这种人太贪,心术不正,把遗嘱上赠给他人的一切东西都视为从他们的私人财产中剜去似的。因此,他们便串通起来,把我从夫人眼前支开。夫人喜欢写信,这是她病中的一种消遣。于是,他们便让她打消这个念头,并通过医生来说服她,说是这样太劳神。他们借口我不会服侍,便另雇了两名抬轿大汉在她身旁。总之,他们干得很漂亮,以致当夫人立遗嘱时,我有一个礼拜未能进她的房间。的确,在这之后,我是同先前一样进她房间了,而且比任何人都勤快,因为这位可怜的女人的痛苦令我心痛欲裂。她那始终强忍痛苦的精神使她极其令人崇敬和爱戴。我在她房中流下了许多真诚的泪水,但并没让她或其他任何人看见。

我们终于失去了她。我是看着她咽气的。她的一生是一个聪明且有见识的女人的一生,她的死是一位贤哲的死。我可以说,她以灵魂的宁静毫不懈怠、毫不做作地去完成天主教的义务,使我觉得天主教可爱了。她生性严肃认真。在她病危之际,她表现出的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快乐,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是理智对病痛的一种抗衡。她只是最后两天才卧床不起,还不断地同大家平静地聊天。最后,她不再言语了,已经奄奄一息了。这时,她放了个响屁。她扭过脸来说:“好!”这就是她最后的一句话。

她遗赠了一年薪水给粗使仆人。但她家的花名册上没有我的名字,所以我什么也没摊到。但是,拉罗克伯爵让人拿三十利弗尔给我,还让我把身上穿的新衣服穿了走,洛朗齐尼先生原本是想让我脱下来的。他甚至答应设法给我找个差事,还允许我去看他。我去过两三次,但都没能同他说上话。我很容易气馁,所以就没有再去过。大家不久就会看到我错了。

我为什么没能把在韦塞利夫人家逗留期间的所有要说的都说出来?不过,尽管我表面上的情况依旧一样,但是我离开她家时与进她家时并不一样。我从那儿带走了对罪恶的长久回忆和内疚的无法承担的重负。直到四十年后,我良心上仍压着这种重负,而且,那种苦涩的滋味非但没有减弱,反而随着年岁越来越大而加重。谁会想到一个孩子的错误会产生这么残酷的后果?正是因为这些极为可能的后果,我的内心才不得安宁。我也许使一个可爱可敬、诚实正派,而且肯定比我强百倍的姑娘,葬送在贫穷屈辱之中。

一个家庭的瓦解难免不引起一点混乱,难免不丢失许多东西。但是,由于仆人们的忠心和洛朗齐尼夫妇的警惕,财产清单上一样不少。只有蓬塔尔小姐丢了一条已经用旧了的银白相间的粉红小丝带。我可以拿着的更好的东西多的是,可我偏偏看中了这条丝带,便偷拿走了。由于我并没有怎么藏藏掖掖的,所以很快便被人发现了。大家想要知道我是在哪儿拿的。我慌神了,支支吾吾的,最后,我满脸通红地说是马里翁给我的。马里翁是一位年轻的莫里昂讷姑娘,当韦塞利夫人不再请客,把自己的厨师辞退了之后,便让她当了厨娘,因为韦塞利夫人需要的是鲜汤,而不再是精美佳肴了。马里翁不仅漂亮,而且有着一种只有山里人才有的健康的肤色,特别是她态度谦虚、温柔,人见人爱。此外,她还是一位乖巧、绝对忠实的好姑娘。当我供认是她时,人人惊诧不已。大家更多的是不相信我,所以认为应该查明到底我俩谁是小偷。有人把她叫来。大家蜂拥而至。拉罗克伯爵也在场。她来了之后,有人把丝带拿给她看。我无耻地指控她,她愣住了,一声不吭,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魔鬼都得屈服,可我那颗残酷的心却在顽抗着。她终于斩钉截铁地否认了,但并没激动。她训斥我,叫我凭良心,不要玷辱一个从未坑害过我的无辜女孩。可我却仍无耻透顶地一口咬定,当着她的面硬说丝带是她给我的。可怜的姑娘哭了起来,只是对我这么说道:“啊!卢梭,我原以为您是个好人,您坑苦了我了。但我不想学您的样儿。”她没再对我说什么,只是继续朴实而坚定地为自己辩护,绝对没有骂我一声。她的忍让,再加上我不松口,使她理亏了。一个是那么疯狂大胆,另一个又是那么如天使般温柔,真是不可思议。大家好像不太能拿定主意,但是偏向是她偷的。当时乱糟糟的,没有时间去深究,拉罗克伯爵把我俩一块儿辞掉了,只是说罪人的良心一定会为无辜者报仇的。他的预言并未落空,没有一天不在我身上应验。

我不知道这个受我诬陷的姑娘的下落,但是看来这事之后她不容易谋到差事了。她蒙受了一种使她名誉扫地的残酷罪名。偷的东西虽不值钱,但终归是偷,而且,更糟糕的是偷了去诱惑—个小男孩。总之,既撒谎又死不认账,对这种集各种恶习之大成的女子,人们是不抱任何希望了。我甚至没有看到我把她推进了贫穷、唾弃的最大险境。谁知道像她这么年纪轻轻的,因为无辜受辱而颓丧绝望,会有什么后果呢?唉!如果说我后悔不迭让她身遭不幸的话,请大家想一想,我竟然使她比我更糟,我又有多内疚呀!

这种残酷回忆有时让我心慌意乱,竟至在不眠之夜,看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责备我的罪孽,仿佛我昨天才犯下这罪似的。每当我生活平静时,这种回忆就不怎么使我苦恼。但是,当我命运多舛时,这种回忆便驱走了我那种无辜受害者的最甜美的慰藉。它使我深深地感受到我认为我在某本书里说过的:身处顺境,内疚沉睡;身处逆境,内疚激烈。但是,我从未在与朋友促膝谈心时,把心思托出,以减轻内心负担。最亲密无间的友谊也未能让我把这个心思掏出来,连对瓦朗夫人也不例外。我所能做的只是承认我干过一件残忍的事,应该受到谴责,但是,我没有说究竟是什么事。这一重负至今仍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而且,我可以说,稍稍摆脱这种重负的欲望,对我下定决心撰写《忏悔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我刚才在直爽地忏悔,大家肯定不会觉得我在此掩饰自己的卑劣行径。但是,如果我不同时把自己内心的想法以及因害怕被人认为诡辩不把当时的真实情况说出来,我就没有贯彻写这本书的目的。在那残忍的时刻,我并没有害她之心。当我诬告那个可怜的姑娘时,我是出于对她的友情,这挺奇怪,但又确实如此。她正萦绕在我的脑际,我随口把责任推到了她身上。我把自己想干的事嫁祸于她,说她把丝带送了我,因为我是心里想送给她的。当我看见她来了的时候,我的心碎了,但是,在场的人那么多,我不敢改口了。我怕的不是受罚,而是羞耻,害怕得胜过死亡、犯罪以及所有的一切。我无地自容,真想钻到地心里去憋死算了。无法抗御的羞耻心压倒了一切,使我无耻透顶的正是这羞耻之心。于是,我越是有罪,就越怕承认,就越是死硬。我心里最害怕的就是被认定为小偷,被公开宣布是一个小偷、撒谎者、诬陷者。大家全都慷慨激昂的,使我只剩下害怕了。如果大家让我冷静一下,我肯定会说出实话的。如果拉罗克先生把我叫到一旁,对我说:“别毁了这个可怜的姑娘。如果是您干的,就跟我实说了吧。”那我当即就会跪在他的面前,这一点我敢肯定。但是,必须给我打气的时候,大家却一个劲儿地吓唬我。再说,年龄问题也是应该考虑的。我刚迈出童年,甚至可以说我还是个孩子。年纪轻轻的就犯罪,比长大成人犯罪更加罪莫大焉。但是,因一时糊涂而干的坏事,不是什么大罪,而我的过错也就仅此而已。因此,回忆起这件事来,我难过的不是这事本身,而是这事可能造成的恶果。这件事对我甚至是件好事,使我常常回忆起我干过的这一坏事,而今生今世保证不再干出任何导致犯罪的事来。我认为,我对撒谎的深恶痛绝,大部分原因是悔恨曾经说过如此卑鄙恶劣的谎话。如果这是一个可以弥补的罪行的话,我敢说,那么我晚年遭受那么多的不幸以及我四十年来在艰难的环境下,仍然正直和诚实,总该弥补它了。而且,可怜的马里翁在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为她报仇,所以就算我把她坑苦了,我也不太害怕死后再受惩罚了。这就是关于此事我所要说的。请允许我永远不再提起它。 7o+t8nwuIimNkfxqVVkUDUssDKBgIOO0nVckv8KNApLn1zjd9usNVsIU2hgc2d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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