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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嘉

番外

等你爱我

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

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

[初中篇]

我已经不记得十四岁时梁乐薇的模样,出国前最后一天整理行李,偶尔翻到一张当年的毕业合照,才发现她那时的头发竟比现在短许多。

原来梁乐薇也有笑起来充满匪气的时候。

不过这样的说法大抵不对,遥想我最初对她留下印象,其实正是因为她这样的匪气。

她从不是典型的好学生,当然这个典型是指成绩好,听老师的话结交同类的好学生做朋友,但梁乐薇的青春,打从一开始就带着一股顺从的叛逆。

十四岁,在大部分同学只敢偷偷摸摸暗恋的时候,她已经明目张胆地开始早恋。

从一段挪到下一段,姿态之干脆利落,令人咋舌。我也听过其他男生打球时聊起八卦,说梁乐薇的初恋是被她毫不留情地甩掉的,至于理由,竟是那不知何时杀出来的周卓宇。

我这才慢慢想起周卓宇,如果没记错,我们除了是小学同学,父母也是同事。印象中那年的他干干瘦瘦,比起梁乐薇的初恋来不光默默无闻,还有些畏畏缩缩。

恋爱真是盲目到莫名其妙的事情,我百无聊赖地想,懒得凑上去接着他们的话题往下深入。

一转眼就是半年,半年里关于班上几对早恋党的八卦只多不少,其中一个段子,是梁乐薇又分手了。

“又是她甩人家啊,这女的真剽悍!我看她每天居然还乐呵呵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心没肺。”有人阴暗地揣测道。

听罢,我忍不住往她的座位多瞟了两眼,发现她正在奋笔疾书着什么,这才想起来,她刚刚借过我的作业。

入学两年多,我和梁乐薇说过的话不超过五十句,其中八成是她来找我借作业抄。

“你的字就是比他们的好看多了,真是谢谢啦!”她拱起手,做一个拜谢的姿势,屁颠屁颠地夹着本子便跑。

但考试成绩却仍然很好。

好像每个人的学生时期,都不乏几个这类型的人,仗着小聪明,付出不多,收获却不算少,有人厌恶至极,我却觉得还好。

上帝既然给她天分,便有这样做的道理,旁人实在没必要为着自己没有的东西找堵,再不舒心,也不会因此多得什么好处。

当天傍晚,梁乐薇来找我还作业,除了本子,还丢了一条阿尔卑斯草莓糖在我桌上:“今天谢谢你啦,小小心意,嘿嘿。”

她笑起来最漂亮是一双眼睛,忽闪忽闪,我突然想起来班里男生搞最漂亮女生排名,她刚好挤进前三,虽然是最后一席。

我没接话,她也没有继续跟我聊下去的意思,依然做了个拜谢的手势,便回了自己的座位。

没想到当晚就出了事。

晚自习前,班里的学生大都归位,有人伏在桌子上赶作业,也有人趁着上课之前狼吞虎咽地吃着打包进来的晚餐,教室里一片闹哄哄的场景。

然而忽然响起的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却将这样难得的好氛围打断,几乎所有埋着头的人都应声抬头,我也不例外。

就这样,我平生第一次目睹了梁乐薇和男生动手,而这男生还不是别人,而是她分手不久的前男友周卓宇。

女孩子虚张声势的有很多,但真正打起来还剑拔弩张充满匪气的,除了真的小混混,还真没有多少。

只见梁乐薇的眼睛通红通红,还重重喘着粗气,想必是确实到了气头上。

正当我琢磨着要不要呼吁班委上去劝架时,事情却突然急转直下,周卓宇竟顺手操起桌上的可乐,对着梁乐薇的脑袋哗啦啦地淋下去。

一瞬间,教室里哗然一片,倔强如梁乐薇,也禁不住湿了眼眶。

终于梁乐薇的其他三个小姐妹再看不下去,冲过去就要开打,教室里陡然陷入了一片混乱,有人赶紧去关上前后门,正怕哪个老师提前闯进来就不好了。

那时候,我几乎满心肯定,梁乐薇会彻底发飙的。以她这几年和她那几个小姐妹作威作福的行事作风,周卓宇就算不是死得很难看,也不会死得很好看。

就当所有人都屏息事情朝某个极端发展时,梁乐薇却抬手看了看她手腕上的那只表,然后接过了旁边人递来的纸巾,开始擦头发。

五分钟后,她开始擦被同时淋湿的桌子。七分钟后,她将那个剩了小半瓶可乐的瓶子丢进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

十分钟后,老师走进教室,开始上课。

那一整个晚上,我的视线都没有离开过她的脸。这个女生,真的就好像川剧里的变脸一样,

一点悲伤和难堪的情绪都没有写在脸上。

直到晚上八点四十分,自习课下,所有人都作鸟兽散,她也依然维持着一个十分冷淡的表情,自顾自地收拾书包。

后来,教室里的人差不多走光了,我也被一哥们儿拖下了楼,准备和以往一样拼车回家。

没想到一只脚刚踏上车,就想起物理书忘在了教室。

“怎么了,到底走不走啊?”司机不耐烦地催促,哥们儿也一脸困惑地望着我。

我静静吸了口气,替他关好了车门:“我想起我有东西忘记在教室了,今天你先走吧。”

时至今日,我都无法忘记梁乐薇的哭声。

不是因为她竭斯底里,而是因为她太过隐忍。我简直不能理解,女生哭可谓是天经地义,为什么她却可以哭得这么……让人替她着急。

教室外昏暗的走道里,她真的就维持着那种小动物缩成一团的姿势蹲在地上低声饮泣,若是哭得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吸几口气,再继续。

有好几次,我都想大踏步走过去,径自路过她的身边,到教室里拿回自己的物理书。但不知为何,我发觉做不到。

我做不到无视她,也做不到上前安慰她。冥冥中一种直觉告诉我,如果我现在走上去,她一定会恨不得杀了我。

她的自尊心就是这么高,我真的很怀疑今天下午要是她可以在周卓宇面前放低姿态哭得死去活来,他们之间会不会就此有转机。

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没有无聊到这种地步。

大约又干巴巴地站了二十分钟,我决定不等了,扭头下了楼。

梁乐薇压抑的哭声就这样定格在了我懵懂的十四岁,回想起来,很有一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感伤。

初中生涯的最后一学期,我生命中的第一次被告白不期而至。

还记得那天刚打完篮球,我被迫和其他男生交流了一下对班上女生的评价,其中有一个兴奋地表示自己对梁乐薇很有好感,我撇嘴不屑道:“完全不能理解。”

“哦,对了,我忘了宋嘉你曾经说过她很凶,不过你不觉得她长得还蛮可爱吗?”

我有这样赤裸裸地跟别人说过她?我已经不记得。大约是哪次起哄后的随口附和,我耸耸肩,决定沉默。

从球场出来没几步,便有女生跑过来拦住了我的去路。原谅我,今时今日已记不清她的名字,只记得那几年里大家都叫她瓶子。

瓶子说:“……我有话想告诉你。”

我耐心地点点头:“有什么你就说吧。”

“我喜欢你。”

“……”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要毕业了,想给自己一个交代罢了。”她笑起来眉眼弯弯,仿佛早已超脱。

我哑口无言,最后只得勉强地挤出一句:“谢谢……”

“没什么,只是宋嘉我还好奇一件事,你能回答我吗?”

“什么?”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生?”

我想,只有那一瞬,短过须臾的一瞬,梁乐薇的脸闪现在我的脑海,然后我很快冷静地摇摇头:“没有。”

那之后没多久就是毕业,五月的时候,大家拍了毕业照。

中考结束的那天的聚会上,有人唱到声嘶力竭,有人哭到抱作一团,然而梁乐薇却迟迟没有现身。

“宋嘉,轮到你唱了。”有人递话筒给我。

“哦,好。”

黄耀明的《四季歌》,何地神仙把扇摇,留下雪霜知多少。

知多少……

[高中篇]

我是在高中门口又见到梁乐薇的,一个暑假,她竟然胖了不少。

看见我,表情讪讪的:“是老同学就不要问我为什么啊,就是一高兴,吃多了……我就是个皮球,吃不得。”

她一面看着宣传栏里的班级分配,一面指着其中的一窜小黑字:“你在十三班哦。”

“你呢?”我略略扫过一眼,反问她。

“还在找呢……哦,看到了,七班。好像是理科班啊,到时候文理分科又要转班了,好麻烦……”梁乐薇自言自语着,一路已走过出老远,过了很久才像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那我先去报到啦!新学期愉快!”

“等等。”我叫住她。

“怎么?”

“毕业聚会……你怎么没有来?”

“这个啊,”梁乐薇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你大概也听说了,我最后那半年为了考学校和以前那几个姐妹差不多算闹翻了,再去也没什么意思,就和其他朋友出去庆祝了……反正也没什么不一样的嘛,怎么,她们问起我了?”

“没有。”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哦,这样啊……”梁乐薇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失落,而后很快恢复起初的朝气蓬勃,“那没别的事情我就先走了。”

“好。”我默默点头,两手却不自觉握紧。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见过她。就仿佛从这个宇宙消失了一样,我这才知道,二十个班级是多么庞大的整体,也是多么遥远的距离。

我们过去各自的朋友圈之间没有特别有交集的,所以我再也得不到关于她的消息,当然我也没有非要知道她现在考多少分,每天早上吃些什么这样迫切的念头,所以也就干脆任由自己失去她的音信。

直到最近一次偶遇。

那时已是高一下学期,中午我心血来潮,提前去学校,没想到在公车站台看见她。

一段时间不见,她似乎瘦了一些,看来是有用心减肥,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笑。

她并没有注意到我,整个等车的过程里,都在自顾自地打电话。

“哦,对对对,那个手机这周能到货吧,不到我死给你看啊!”

“好好好,我这周末去取,你大爷的敢不在店里!”

“……”

她笑起来一如既往,侧影也没什么变化,只是却隐隐带着一种陌生感。公车很快到站,她跳上去,我这才注意到,她上的并不是去学校的那一路。

长方体的车身渐远,我站在炎炎烈日下,忽然觉得口中发苦。

或许一开始,我们就不在同一个宇宙。

我是在后来开初中同学会时,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来她一上高中就开始做起倒卖水货手机的小生意。

“看不出梁乐薇不光谈恋爱剽悍,做起事也剽悍啊,这么早就钻钱眼里了。”有人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以前也没感到她家条件差啊,现在怎么突然这么缺钱了?”

“也不是吧,大概是她气势太强了,我们也就没关注其他的方面了,据说她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啊,这么久也没见过她爸来开家长会,关系不和?”

“不清楚啊……”

“别人的事情不要太关注了。”我推倒面前的麻将牌,微微瞥了说得正起劲的那人一眼,他终于噤声。

这是初中毕业后的第二场同学会,梁乐薇还是没有现身。当晚我们所有人喝了不少酒,有人起哄说玩真心话大冒险。

几轮下来,恰好轮到我输,有人起哄说要给唯一没到的女同学打个告白电话,我手心骤然间冒出冷汗。

过了很久,我才慢悠悠开口:“我没她号码。”

“我有啊,”说罢一只手机已经递过来,上面赫然显示着梁乐薇的新手机号,“动手吧。”

我想那晚我真是有些醉了,否则也不会一被怂恿,就真的拿出手机拨起号来。然而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恶作剧,电话接通了很久后,那头都是忙音。

围观的人渐渐意兴阑珊,开始重新发牌继续游戏,只有我,在默默将手机放进口袋里忍不住问了自己一句,等到她问你,你会说这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我不知道答案,因我从不做没有意义的假设。

高二那年开始后没多久,我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班里的女同学,相处久了,不管是在旁人眼中还是自己眼中,都多了些不同寻常的龃龉,倒不如真的交往。

交往后我的生活也没什么大改变,每天照常吃饭上课做题,只是晚上多出半个小时打电话聊天,从班里的八卦说到未来的计划,困了就互道一声晚安,生活里仿佛多出了一丝不言而喻的甜蜜。

我想我那时是真的喜欢我的初恋女友,这样的事实并不会因为梁乐薇曾在我的青春里获得过分的关注而改变分毫。

而说到梁乐薇,我与她最近一次见面的情况实在是有趣得很。

犹记得那天暴雨,雨天的公车总是格外拥挤,那天自然也不例外。车还没来,站台上已挤满等车的学生。梁乐薇恰好排在我前面,我们之间隔着的,是她多年的闺蜜,我曾经的小学同学顾斯彤。这个世界有时候总小得可怜。

眼见公车靠站,一群人蜂拥而上,梁乐薇好不容易挤上车,想要投币,结果似乎翻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公交卡和零钱,我以为她要回头找顾斯彤借钱了,没想到她竟头也不回地一伸手,将一面白生生的手掌摊在我和顾斯彤的眼前。

下一秒,顾斯彤和我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又过了一秒,我不动声色地将一张一块钱的纸币当着顾斯彤的面放在了她手上。

整个过程诡异而安静,我原本以为梁乐薇至少会回个头,没想到她竟然径自投了钱便往里走了。

也对,这才像她大大咧咧的一贯作风,我忍住笑,一脸无谓地也跟上了车。

不得不承认,这样微妙的小交集令我雀跃,连带着当晚的电话,也超出了平时的半小时。

女朋友在那头不解地问我:“今天有好事情发生?”

我一怔,随即摇摇头:“没什么,不知不觉就这么晚了,早点睡吧,明天见。”

“明天见。”那头的人终于舒心地笑起来。

不要误会,我的初恋之所以以失败收场,并不是因为梁乐薇。后来的一年多里,我和她甚至没有见过一面,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女朋友说了分手。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爱情发展到某个阶段,便到了死胡同,任凭你再用力,也无法再继续深入下去。而你任何一个努力的举动,都会让自己觉得力不从心,觉得不快乐。

而若是喜欢一个人已感受不到快乐,那么这样的爱情便再没有继续的必要。

我承认,有时候我冷静得令人寒心。

我和我的女朋友是在一次开房后决定分手,那时候已临近高中毕业,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一切无可厚非。

可当事情进展到一半的时候,我却突然清醒地意识到,不可以。

我对她的喜欢,尚且没有深刻到能够这样做。我并不是什么古人口中的柳下惠,与其说我不愿意这样做,还不如说,我害怕这样做之后可能的后果。

我向来是比较自私的那一个。

那天最后,她哭了。我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说话,她一边木然地穿着衣服,一边回过头看我:“你有什么话想说?”

我顿了顿,答道:“我们分手吧。”

就这样,我的初恋在一片尴尬的氛围中结束了,她几乎是踉跄着跑出了房间。我想了想,只给她最好的朋友发了一条短信,没有追出去。

四个月后,高中毕业谢师宴那天,我的第一个前女友走过来向我敬酒。

我不知道她从我给她的伤害里毕业没有,但她的笑容里,确实多出了一份沧桑的意味。

“祝你今后找到最爱。”她说。

原来我们分开,是因为她终究不是我的最爱。

我哑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大学篇]

遇见唐熹微那天,我和几个哥们儿凑在江边的茶楼打麻将。那天我运气差,一归三,唐熹微进来的时候,忍不住凑在我身后指点江山。

那一把竟然胡了。

中间休息的时候,我问她:“你打麻将很厉害?”

“还可以吧,我闺蜜说我是大杀四方的那种,不过她大概是夸张了,就是运气好一点。”唐熹微笑起来小家碧玉,是讨人喜欢的类型。但我没有想到她说的那个闺蜜,竟然是梁乐薇。

想她交游广阔到这个地步,也还真是让人忍不住啧啧感叹。

我和唐熹微正式交往是在三个月后,那次我送她回学校上课,临走时,她拽住我的衣摆:“宋嘉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望着她眼里的光,很像当年跟我告白的那个瓶子,于是微笑着点点头:“有,想麻烦你做我的女朋友。”

我说过,对于梁乐薇,除了多年来的过分关注外,我们其实没有过多的交集。我不是柏拉图的信徒,我不相信爱情能够建在虚浮的空中楼阁上,那么既然没有相处,何来相爱。

起码眼前的这个人是真的,这样的好感乃至于喜欢是真的,那么为何不在一起?

过去的十八年,我都活得十分清醒,大概也就是这份清醒,让我终其一生也只能站在她的对岸,不论后来的我有多期许,期许她渡河来到我岸。

和唐熹微的这一段恋爱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赘述,问原因,大抵是恋爱大同小异。

我们也在周末约会看电影吃西餐,偶尔也约了朋友打麻将,但是却没有一次去过宾馆。也许有人要说,成年人,为什么反倒收敛起来。

其实不然。

我只是不确定当初的画面会不会再度上演,我此生最讨厌的,就是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和唐熹微分手也不过是因为我们的关系终于失衡。不知从何时起,我的女朋友变成了豌豆上的小公主,而我变成了需要时时刻刻照拂她的高级保姆。

我知道有人觉得有个小鸟依人的女朋友没什么不好,但是各人志趣不同,我当初既然会被梁乐薇的匪气吸引,如今自然不能忍受一个事无巨细都需要我的女朋友。

所以我决定分手。

据说因为这件事,唐熹微后来哭了很久,而久未见面的梁乐薇,也被这件事炸得现了身。

她来找我时我和哥们儿正在江边散步,她死认理的个性丝毫未变,与我三言两语不和,便甩袖而去。

她走得雷厉风行,哥们儿在旁边一惊一乍:“不得不说,你这前女友的朋友还……真凶!”

“那是,”我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你是没有见过她初中的时候,见过你也就不会奇怪了。”

“哦?你跟她很熟?”

“还好吧……”

如果陌生,我何以记取你这么多;如果相熟,为何你我只好过陌路。

梁乐薇再度找到我是半年后,那一天,上岛的冷气足到令人脚底生寒。

她的声音颤抖到几乎失真:“不是的,宋嘉,不是这样的……我当然知道找你陪我吃饭也气不到她分毫,可是我和她这么多年,如果我这样做,她一定会知道我是真的难过,然后,她也会不好过……我不过是希望这样而已。”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狼狈到不似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她。那些年,我喜欢过的她是什么样子?

当时年少春衫薄,鲜衣怒马碧玉刀。

霎时间,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我真的喜欢过她。

沉默了许久,我的眼底渐渐有了潜藏的笑意,朝她递过了一方纸巾:“把脸擦干净了,我去买单,多亏了你,下次我再也不能到这里吃饭了。”

这就像一场漫长的捉迷藏游戏,我跌跌撞撞绕过多少年,又终于回到原点。

没有年少无知的挥霍,这一次,我会不会等到她爱上我?

我想,我还是有那么点自信的。

[完结篇]

整理完全部行李,已是凌晨四点多。

四周极静,握着当年那张毕业大合照,我点了一支烟。

梁乐薇喜欢的那个牌子,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曾随她去过朱珠的墓地。

说来感慨,裴子煜去世这样久以来,她竟没去看过他,我不知她心中所想,但我知道,她在以自己的方式继续爱他,以及往前走下去。

离理论上的的日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又十三分钟。

然黎明渐到,谁愿意看到太阳。

我仍愿在心中独自等你到离别前最后一秒。 Ib9oqfl5JH4gvm7omr3ok6qrWndHljpsJzSzkAldgEcE2YES3dfDmuRRSIzeOu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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